它一身雪白的绒毛,两只晃动的长耳朵,一双血红的大眼睛,顽皮可爱的三瓣嘴,它顽皮可爱的模样在我心里留下深深的印象。两只小兔给家人增添了乐趣。
两只白兔,初到陌生的地方,总是怕人,躲在床下面,两只眼睛像灯泡射出红色的光线。
不久,一场大雨,院子里的积水排不掉,水深没过脚脖,雨水快速漫过门槛,灌进低矮的房子里,白兔被淹死在床下面。
我家才有了第一次吃兔肉,让人一生也忘不掉的红烧兔肉。
如今,除了农村还有人家在养兔子,城里人都改养宠物狗而没人养兔子。日常的餐桌上,兔子肉也已经不是上好的美味了。与朋友或同事聚会,在饭店里吃以次熏兔肉或红焖兔肉,总也找不回当年炖兔肉的感觉了。
回想起当年养兔子的日子,既有辛苦,也有快乐。那些小兔子给我们带来别样的乐趣,带来满意的收获。在养兔子的过程中,使我懂得了生活的艰辛,感受了劳动的快乐。那段日子,让人难以忘怀,那段生活,值得无穷回味。
我一个很要好的同学,名叫林山,家里养了一群安哥拉长毛兔。一天,他看出我心里也很喜欢兔子,送给我一对。
自从养兔子以后,每天上学,又增添了一项任务,放学后,跑到郊外去给兔子拔草。
兔子吃草总是喜欢先用鼻子嗅,嗅过后,一株草吃进那张三瓣嘴里,半截露在嘴外,半截吃进嘴里,慢条斯理咀嚼,露在嘴外的半根草,由长变短,最后完全进到兔子嘴里。它一边吃,眼睛还瞅着你,吃饱后,它还会模仿人洗脸的动作,用两只前爪抱面,在脸上搓揉几下,传递出心满意足的信息。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两只小兔儿长成了大兔子。该给兔子们建一个家了。
在院子上的一片空地上,挖出一个兔子窝。挖兔子窝儿也有技术讲究:口小,只有一个水缸大小;筒深,兔子窝的垂直深度约有1。3米;整体形状:腰部圆,底部阔,孕妇的肚子,水牛的屁股,里面能藏下2—3个人的空间;离窝底半尺高处,在斜上方挖出一个直达地面的通道,像今天的地铁一样,和地面上的出口汇通,方便兔子们出窝玩耍,享受阳光的沐浴。
为挖一个兔子窝,每天放学后,顾不上完成作业,跳进半人深的坑里挖土,比挖防空洞还认真,做梦都是在挖兔子窝,一个星期新颖实用的兔子窝儿成了。
兔子窝的口和地面上的通道出口,用砖块垒成凸出地面高半尺的台子,防止雨水灌进窝里去。
兔子擅长打洞,每一对兔子都会给自己掏出一个很深的洞。安哥拉长毛兔打洞能力少差些,在兔子打洞穴前,我在窝里先挖出一个很浅的洞穴,规定兔子打洞穴的方向,也节省兔子的力气。兔子接下来,就在那个很浅的洞穴口上,继续成就“家庭”建设,用前腿挖刨,后退再把掏出的土,用力蹬出洞口外来。一个洞中洞的家,洞比碗口大小,洞深约有一臂深。兔子做成洞后,一天,看它用嘴拔下自己腹下的毛,我知道离它“喜添贵子”的日子就不远了。我就在窝里放些烧火用的干草,兔子把草一嘴,一嘴,衔进洞里。秋后,那只母兔就下了一窝小兔儿。
生完小兔子以后,它把洞口用土夹杂着草封堵起来,是保护“儿女”们的安全。每天给兔子“放风”期间,我就忍不住跳进兔子窝里,用手慢慢地,极其认真地扒开洞口,伸手进去,拿出一只放在手掌心上,仔细端详,通红的身体上蒙有一层白绒,眼睛紧闭,发出唧唧叫声,头摇晃着像是在寻找兔子妈妈的奶头。欣赏完后,再小心翼翼放回原处。洞口照原先的样子封好,不让兔子妈妈看出破绽来。
听说,兔子妈妈一旦知道它的孩子被人动过,就会把小兔子咬死。每一次跳进兔子窝里,我总是忍不住想看几眼小兔子,看过以后,几天心里忐忑。庆幸,兔子妈妈并未咬死小兔子。也许那就是一个美丽的谎言,为的是不让孩子们干扰未满月的小兔子。
大约经历25天,小兔子就会先后跑出来亮相。端着饭碗,蹲在窝儿口边朝下观望,看兔子也是一种享受。
兔子窝里也要有洁净的卫生环境,每天两次或两天一次进行粪便清理,保持干燥,通风。每天,在阳光特别充足的时间段,就要打开通道口,让兔子们出来撒欢,玩耍。养安哥拉长毛兔,要经常帮它梳毛,帮它梳毛时,它会安静的像一个腼腆少女,静静地卧在那里,享受按摩服务一般。兔毛柔软,顺畅,光滑。
兔子成长期不长,却有着很高的繁殖能力,除去夏天热死一窝,冬天冻死一窝,一年成活8到10窝小兔子。兔子群不断壮大,跑在院子里的兔子,兔儿在玩耍中,性情高涨时,会腾空跳起来,表演一个空中后踢腿,酷似“太白脱靴”的艺术风格。两只兔子后来发展成一群,扩编以后,快乐和笑声经常在院子里洋溢。
兔子尾巴长不了,成为短命的代名词。短尾巴,也有谦虚精神,时刻保持谦虚,低调,不会翘起骄傲的尾巴。
两只听话的长耳朵,乖巧,可爱;一双充满友善的眼睛,亲切,招人喜欢;一张独特的三瓣嘴,吃的是草,长出的是精肉。它与人们和动物总是示好而不攻击。
一个漂亮的兔子乖乖,一年中可以两次剪兔毛,剪毛后就像是一个丑八怪。把剪下的兔毛收集起来,冬天农闲时,外婆用它纺成毛线,缠成线团,爱莲姐帮我织成毛衣,穿在身上又轻,又暖。兔毛不是棉花,没有经过脱脂处理,毛衣穿在身上,兔毛一根一根扎出衣服外,蓝黑色的衣服上也就会“长”出兔毛来,活脱出一只白熊样。身穿兔毛织成的毛衣,今天落下了怕冷的毛病。但我还是要感谢兔子,在那个寒冷的年代里,有一件兔毛衣穿,它让我身上和心里增添了温暖。
养兔子让我童心有了一个寄托的平台,让长期缺油水的一张嘴和牙齿感受到了肉的滋味。在副食供应极度贫乏年代,每家的生活水平都很低下,红烧兔子肉,改善了伙食。
自己养的兔子自己动手杀死它,是一场生死大考验。两个哥哥上学忙,作业多,两个妹妹年龄小,又胆小,屠夫的任务也只能搁在我的肩上。
杀兔子是一场温柔的残酷。避开其他兔子的目光,躲在房后,我心颤抖,手发抖,刽子手一样夺取一只兔子无辜的性命。
一手提着兔子的耳朵,一手拿着小擀面杖,执杖的手停在半空中,敲不下去。兔子眼巴巴瞅着我,一双眼睛里闪过一丝天真的哀怨。兔子心情平静地走向归路,坦然和一张熟悉的面孔告别,而我的心里却有着被小刀割划的感觉。我不知道那只小擀杖敲向它的后脑,是否有钻心的痛感,那一刻,它四条腿不由自主弹了几下,又弹几下,之后就不再动了。也许是神经在抽搐,没有丝毫的痛苦。看着兔子平静地熟睡过去,体温逐渐变凉。
经过一场剥皮的血腥,一盘喷香的肉,一张完整的皮,是兔子留在世上最后的财富。
兔子吃的是草,剪出的是高质量的绒毛。获取少,给予多,也是兔子身上最宝贵的品质。那个年代里,富裕的人家养鸽子,普通人家养兔子。兔子性格温顺乖巧,不争斗,不逞强,刨出一个很深的洞穴把自己藏起来,躲避其他强悍动物的伤害。它没有尖爪,也没有利齿,从不伤害比它更弱的小动物。没有骄傲的尾巴,活在强势中,坦白软弱更要一种哲学思想与平和心态,能够在劣势环境中快乐生活也需要一种境界。
真正的强者不是强在表面。兔子最大的特点就是不去和别的动物竞争,不贪功图利,也不沽名钓誉,更不想成为动物中凶猛无敌的兽王,它最擅长的本领就是奔跑,把被别的动物追赶当作一种运动乐趣。
最具有伤害性的动物,最有攻击性的动物,总会步入“因为强悍,所以绝迹”的路,永远退出生物圈。恐龙灭绝,兔子依然在繁衍,生息,依然和人类友善相处,更加证明适者生存的道理。
在和小白兔为伴的日子里,快乐至今还保留在我的记忆中。
赞(0)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