沸沸扬扬的“艳照门”,是一些别有用心的歹徒,利用那些患“窥阴癖”“窥私癖”无聊民众的好奇心,导演的一幕闹剧。起哄者就像鲁迅笔下的“无聊的看客”,起哄者越多,越说明民族的素质差。
“艳照”并非从香港艺人发端,也不是什么稀奇东西。我们的老祖宗并不像某些人想象的那样“保守”,从《西厢记》里“我将这纽扣儿松,把缕带儿解”“将柳腰轻摆,花心轻拆,露滴牡丹开”“呀,阮肇到天台,春至人间花弄色”的描写和《水浒传》里“涓涓露滴牡丹心”的描写来看,崔莺莺们穿的衣服恐怕也不多,与“艳照门”里的录像比较,“黄”的程度也差不了多少。你再看一下我们老祖宗留下的“春宫图”,哪一幅比陈冠希们的“艳照”逊色?就像许多事,大家都能看透,只是不说罢了:《西厢记》里的红娘看上张生,才扯上莺莺,因为按封建道德规范,丫鬟、姑娘与姑爷是“同鸳帐”的,虽然名分不同,颠鸾倒凤却是一样的;陆游与唐婉沉溺于“闺房之乐”,荒废了学业,望子成龙的陆家长辈赶走唐婉也许是最好的选择。试问起哄者:你们谁没有艳照?你们做过的一招一式,比别人的“艳照”能差多少?
艺人“自拍”也好,“偷拍”也罢,都是个人的“隐私”。如果他们违法(如,假如女友不足16岁,或者自己把自己的艳照发在网上),自有警司找他们说事。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艳照门”的起哄者,用心不良者有之,见骆驼说马背肿者有之,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者有之,从朱熹一脉相承的真道学家有之,“提起裤子装好人”的假道学家也有之。鱼龙俱下,泥沙混杂,广大民众,没有必要去趟这汪浑水。
我们是草木之人,没有权力禁止别人去拿回扣,也没有权力禁止别人去包“二奶”“二爷”,更没有权力禁止别人去拍“艳照”。如果怕你们自己的孩子“学坏”了,就关紧自己的卧室,管好自己的电脑,藏好自己的相册,或者去找把别人的艳照发在网上的人及传播者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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