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和痛苦贯穿于整个生命之中,对德行和幸福生活发生作用。
快乐的种类不同,来自高尚的快乐有别于来自卑下的快乐。如若不是一个公正的人,就不能享受公正的快乐,正如不懂音乐就不能享受音乐的快乐一样。
那些唤起具有健康本性的活動的事物,是本性上就使人快乐的东西。
每一种活动都有其固有的快乐,它加强了活动。活动的高下决定了快乐的高下。与人的现实活动(例如思维)相连的快乐是人的快乐。
快乐可使现实活动成为完美的,但它不是作为一种寓于其中的品质,而是像一种天生的伴随物,它使活动完美,正如才华之于青春。
人们有充分的理由去追求快乐,因为它把生活变得完美,使它成为每个人都乐于选择的事情。至于我们到底是由于快乐而选择生活,还是为了生活去选择快乐,目前且不去管它。两者是紧密相连的,看来谁也不能把它们分开。没有现实活动,快乐就不得以生成,而唯有快乐,才能使一切现实活动变得完美。
如果某人在做好事时是痛苦的,那他就不是善者。所以,德行不应伴随痛苦,而应伴随快乐。可见,快乐不仅不是障碍,还是对行为的刺激。一般而言,如果没有源出于它的快乐,德行就不可能存在。吃、喝的快乐源出于不足与过度,或由于不足的补充,或由于过度的减除;因此,它们被认为是生成的。不足与过度是痛苦。所以,凡在快乐生成的地方,也就有痛苦。但在视觉、听觉和嗅觉方面,并没有先在的痛苦;因为没有一个在视觉或嗅觉方面快乐的人先要承受痛苦。在思想方面也一样,人们可以快乐地沉思什么,并无先在的痛苦。所以,应有某种不是生成的快乐。
去生活似乎主要地就是去感觉和去思维。生命自身就是善,就是使人快乐的。
感觉到自己在生活,这本身就是快乐。
(节选自《给孩子的哲理》,周国平 选编,中信出版社,2020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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