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时之后,饺子包完了。
当叶春端着热气腾腾的饺子,走进刚才包饺子的那间大房间时,她看到了一位高个的、神采矍铄的老头,大概有七十岁左右的样子。叶春猜想他一定就是画家吴永谦。叶春看到老人面带和蔼的微笑看着自己,忙笑着叫道:“爷爷好!”
吴永谦,从外表看,是个普通平常的老人,要是他走在大街上,与迎面而来的人擦肩而过时,人家可能不会多留意他一眼。他是个著名的油画家,他却没有艺术家的派头和特征。他没留披肩长发,没有超凡脱俗的孤傲。也许是他上了年纪的缘故吧。人老了,总要复归自然,安于淡泊,失去锋芒。
“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吴永谦微笑着问。
“叶春。”
“多大了?”
“十八。”
叶春把饺子放在桌上,又去厨房接着煮第二锅。煮第一锅时,老太太教她煮。后两锅叶春自己煮。叶春一边煮,他们一边吃。叶春把最后一锅饺子端上桌,刘芳起身说:“快吃吧,坐这儿,我吃完了。”叶春在刘芳的位置坐下。接着吴永谦的儿子和孙子也离开了餐桌。叶春坐下开始吃。吴永谦笑着说:“叶春阿,你一来,我们就吃上了饺子,太好了。”叶春不好意思地说:“我不会做,跟奶奶学呢。”吴永谦说:“奶奶的烹饪水平可是一流的,跟她好好学,一定是名师出高徒!”他说完,自己先哈哈大笑。他的笑声不同凡响:这是豪爽奔放的笑声,是乐观豁达的笑声,是响彻屋宇的笑声。听到这笑声的人,再忧郁的心情,也会被强烈地感染,不自觉地流露出释怀的微笑。幸亏这房间又高又大,才不至于憋屈这样的笑声。
吴永谦接着说:“奶奶是我们家的财政部长,一切都是她说了算。”他说完又哈哈大笑。奶奶坐在旁边不说话,只是温厚地笑笑。一会儿,他们相继离开餐桌。
叶春一个人坐在桌前,不急不慌地吃着饺子,就剩她自己,她很放松。她边吃边打量着四周。这屋子很高,北面有一排高高的窗。墙白已经发乌,房子已有年头了。墙上没有一张字画,倒是墙角下堆放着一些画框。有一副画框里有画,画得是一位穿着上世纪服饰的外国女人。
叶春不知道自己吃了多少个饺子,她看着盘子里最后几个饺子,犹豫是不是要把它们吃光。她的胃已经饱了,可她的嘴还馋,她忍不住又把剩下的几个饺子全吃光了……
第二天上午,叶春去菜市场买菜。老太太告诉她,顺着胡同走到头,向右拐,就是菜市场。
今天买菜,对叶春来说,非同一般。这是她到吴永谦家的第一次买菜。在菜市场和回家的路上,她非常用心地记着每种菜的金额和单价。她知道回去后,老太太一定要她报账的。以前在王凯家买菜,叶春总是从买菜的钱中,扣下二三毛钱,放入自己的口袋,或者买一个雪糕吃。叶春觉得自己的行为很平常,别人也是这么做的。而且,她那么做了,内心从没受到过自我鄙视和谴责。可是,叶春来到吴永谦家,心里有了变化。她是怀着敬仰和崇敬的心情,走进吴家的。叶春心中有一个声音在提醒自己:一定要表现好,不能让他们看不起自己。干嘛在乎他们是否看得起自己呢?人都是有自尊心的,都希望得到别人的尊重,尤其是在自己尊敬的人面前。
在自己敬仰的人面前,再从买菜的钱里扣钱的话,让人家发现了,多丢人啊!
叶春到家后,把买的菜和肉放进厨房。果不出其然,老太太和她一块走进客厅,来到桌前坐下。老太太问叶春化了多少钱,并让她在纸上写下每种菜的金额。因为叶春一路上用心记着,虽然品种不少,可她还是毫不停顿地,一一写了下来。叶春把兜里剩下的钱都掏出来,放在桌上。叶春数了一下剩下的钱,结果比算出来的钱,竟多出一分钱。看到桌上多出的一分硬币,叶春和老太太相视一笑,谁都没说话。老太太让叶春把剩下的钱收起来,下次接着买菜。
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直到叶春离开吴家,老太太再也没有和叶春算过菜账,也从不让叶春记账。叶春每次买菜剩下的钱,就放在她的兜里,用于下次的买菜。没钱了,再跟老太太说。
老太太的信任彻底改变了叶春。她不仅是第一次没有贪污,以后的任何一次,她都没有贪污过一分钱。最初的诚实行为,只是为了不要被自己所尊敬的人看不起,为了博得别人的信任。后来,别人完全信任她了,这个时候,她再偶尔贪污一下,是不会被人发现的。但是,她没有。她后来的诚实行为和最初的诚实行为,有着质的区别。起初的诚实行为,是为了博得别人的信任,而后来的诚实行为,是为了自尊。这一阶段,一个新的自我在她的头脑里诞生。叶春不能再贪污了。她怕被这个新的自我看不起。她没有再克扣主人的钱,她在诚实做人,她感到被新诞生的自我欣赏着,内心很快乐。
什么叫“近墨者黑,近朱者赤”,实际上,跟高尚的人、善良的人在一起,不需要他们教导什么做人的道理,和美好的人在一起,自然而然地会激起人性中潜在的、美好的一面。特别是叶春这个年龄,没有形成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她正处于可塑性很强的、未定型的阶段。但叶春的改变,她是无意识的。
叶春来到吴家,工作不是特别累,但也不轻松。家里经常有客人来吃饭。刚开始做饭,老太太教她。老太太非常有耐心,总是不急不慌的,也没有一句废话,真令人怀疑,她是否也有生气的时候?也许是遗传的缘故,她的儿子也和她一样性情温和,很少言语。她的儿子和儿媳,这两口子下班回来,除吃饭时出来,其他时间大多在他们自己的房间里,连说话声都听不到。老太太的孙子吴一舟,正在上小学。他对叶春很有礼貌,象个彬彬有礼的小大人。这个家是安静祥和的,要不是吴永谦爱说爱笑,这个家都安静得有些寂寞了。
叶春从没见过吴永谦在家画画,也许是年龄大了。他有时白天不在家,那是去美院讲课了。有一次,叶春看到吴永谦在大房间里挥毫泼墨,旁边还有他的朋友在观看。叶春也凑过去看。画家不仅画画得好,那书法的气势也是大气磅礴,龙飞凤舞,出神入化,一气呵成。他写了三张,写第四张,他写道:五岳归来不看山,黄山归来不看岳。落款写着:叶春小朋友存。然后他再盖上自己的印章。吴永谦把写好的字递给叶春,笑着说:“送给你。你要是在我们家呆三年,我保证你的字也写得跟我这字一样漂亮。”他说完,哈哈大笑。
吴永谦说此话是因为叶春每天晚上都在练习毛笔字。刚开始是练钢笔字,她一直带着夏珍送给她的那本钢笔字帖。有一天晚上,老太太进到叶春的房间,叫叶春去她的房间帮她套被套。叶春立即放下笔,跟老太太去套被套。
在老太太的房间里,她们在套被套时,老太太问:“你喜欢写字呀?”叶春随意地“嗯”了一声。对于叶春来说,写字,没有确切的目的。她至所以要在晚上练习写字,她是感到,只有在写字的时候,自己是属于自己的,自己是在做着自己的事情。而在其他时刻,洗衣做饭搞卫生买菜等等工作,她是身不由己。就象脖子上套着木枷的耕牛,拉着铁犁往前走。有时,做了一天的家务,她感到很疲劳,就想倒下睡觉。可她忍着疲倦,坚持写字。她不愿放弃自己难得拥有的、自主自己的时刻。
套好被套,老太太把叶春领进客厅。老太太说,你既然喜欢写字,那就练练毛笔字吧。老太太拿出一本颜真卿的字帖,又拿出笔墨和宣纸。她让叶春就在客厅的写字台上写。叶春很兴奋,很新鲜,于是,每晚积极地写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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