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叫余升华。
取这名字时老爸老妈是下了很大一番工夫的,又是查字典翻古籍,又是电脑测字,最后终于拍板敲定,余升华便成了跟随我至今的名字。这名字虽无别出心裁可言,但至少也体现了父母的文化品位和良苦用心。我老爸是“建”字一辈的,所以他们那一辈的名字一般是余远什么的,我则属于“升”字辈,为了融入家族理念,同时也为了图个吉利,将来我可升入“清华”深造,实现他们未曾实现的理想,打小我便被“升华、升华……”地呼来唤去。天真无邪的我哪懂得前辈的良苦用心,心安理得接受了他们赐予我的这个名字。不过我没能如他们所愿,考上了二流学校,想来他们肯定很悲伤的。
过程很滑稽很让人痛心。从小学到高中,没有一个老师或同学真正读懂我的名字,可能是他们普通话不标准,抑或是每个人都想占我点便宜,都叫我“余生娃”,大凡有点文学知识的人都知道,古汉语里的“余”就是“我的”的意思。除了开始大发雷霆外,更多时候往往是哭笑不得,想发火却惧怕老师的淫威和同学的野蛮,吹吹鼻子也就完了。再后来,也就慢慢习惯了听他们“生娃、生娃”地叫,我装出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不表示反对也不表示赞成,就好象自己就是鲁迅笔下的看客一般麻木不仁,连阿Q都不如,阿Q尚且知道在受委屈时反抗一把,背地里做做别人的老子,而我就只有做孙子的份了。你说惨不惨人……
到了大学,虽算不上什么流的名牌大学,但大学到底是大学,是人登堂入室之所,果然不同凡响,连我这么难以捉摸的名字也被老师琢磨个透,和原来的一字不差,一字不错,还有位戴着老花镜的老先生还大加赞赏,说什么中国人现在的名字取得越来越不像话,不是用几个英文字母代替,就是汉语与英语配合使用,能读到像我这样有文化水准的名字在他教书的有生之年就在也没有什么遗憾了,说完,掩不住内心的悲愤和喜悦。邂逅此般殊遇,倒让我不自在起来,痛苦涕零的感动后暗自庆幸,千里马总算撞见了伯乐,不至于被埋没,落个灰飞烟灭的下场。
本来发誓上大学之后一定改名字的,可计划不如变化,现在却懒得去构想一个辉煌的大名来一鸣惊人。原因有二:自己的名字终于有人读准确读懂了,老爸老妈的良苦用心没白费;二是想着这么多年来受的窝囊气,觉得确实有必要来“升华”一下自己,现在听起来也蛮顺耳的。于是乎立下宏愿,大写特写短期长期计划来规范自己。那一刻我真他妈懂得了什么叫爽,不光别人看得起我,自己对自己也是信心百倍。
从不重形象的我现在却只能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只有惊诧的余地了。起床后从不洗脸现在却习惯性地跑到水龙头边“啪、啪、啪”地洗几下,把曾经的小平头换成了现在的大盖头,早上出寝时还象模象样地梳理一番,往往这时,寝室的哥们都满脸疑虑地问我是不是锁定目标了。我回眸留给他们意味深长的一笑,拍拍屁股走人。谁知道呢?让他们自己去瞎猜吧。出大门时,又不由自主在正衣镜前上下左右前后浏览一遍,看看是否留有缺陷。我长得可以说是可以登台演出的那种类型,五官端正,四肢发达,身体魁梧,但不玲珑,肌肤黄里透褐,与一般人黄里透黄的肌肤有点区别,我是属于黄色人种中比较另类的一类(自从我上大学之日起)。
不想也不用掩饰,我是大山里横空出世的雄鹰,不是也不想是金凤凰。面对陌生只能、只能如面对熟悉一般,或者是尽最大努力去适应。毕竟我是一只雄鹰,大山里已经锻炼出一身敢于克服艰辛的勇气,脉搏里流动的是永不服输的血液。很令人惊讶的是,不懂的网络,不会上网的我很快就学会了上网,并且在QQ上觅到了一个真诚的网友。大学的第一个冬天,网友飞来哈尔滨,我们见了面,去哈尔滨,诸如太阳岛、“冰雪大世界”等值得去的地方转了转。她回去后说,你很像潘长江。我说好郁闷啊,难道你真的没有想到我到底像谁?她半开玩笑地说,你不会说是像白痴吧。你才白痴了,我是我自己啊。我啪的一下关了QQ。
一年的大学生活里,大家逐渐的熟悉起来。认识我的男生都说,余升华,你他妈的怎么整天愁着个苦瓜脸,你还是不是个男人啊?认识我的女生都说,余升华,很好啊,整天多愁善感,将来肯定是个大诗人!他们都错了,正如黎明前的黑暗,我正积蓄能量准备飞向天!什么苦瓜脸,多愁善感,统统是他妈的水货。他妈那里看到我的心了?我的心,连我的父母都捉摸不透,他们懂球。“我的心像软的沙滩”的时代正如一江春水向东流入大海深处,“爱受伤”的你在我的面前只能如三岁的孩童幼稚无知,我的心不是铁铸的,但我没有勇气也没有办法让它受伤。
我为什么总是让别人觉得是另类?或许是长期压抑的结果。出门在外,我是很想找个方式来放松一下。可为什么又愁眉苦脸的?俗话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可如今,一知己难觅,酒肉朋友更是难寻啊!既然我的愁可以打动别人,我为什么不愁?我愁,我愁,我愁愁愁!
世界上没有绝对相吸的两片树叶。没有理解,想想百善,却令我恍然大悟。百善不是指一百个好处,而是指一个女孩。自打班长点名的时候听到这个名字,我就产生了浓烈的兴趣。她的名字和我的名字一样难以参透,这是我对她产生兴趣的最基本原因。以后,只要我在她在,我就要注意她几分钟(只有几分钟,因为我怕我的感情暴露)。令我烦恼的是,她好像没有注意我,或许是我不够入眼,或许是她不够靓丽?我得承认,她不是那种特别赏心悦目的女孩,可她看上去很玲珑可爱,而且我又是喜欢这个类型的。也许有人会说,“这是你感情上的弱点。”
没有办法,没有选择,我还得去面对,尽管觉得自己愁的很有水平。
二
冬日里总是让人产生一种倦怠的心态。灰蒙蒙的天空,灰蒙蒙的大地,光秃秃的树干,没有什么让人感到值得留恋的地方。冬日的黄昏,我总喜欢一个人裹紧大衣,踏着厚厚的积雪,行走在让人凉爽的风中。也是在这样一个早晨,在我回来的路上遇到了一位我刚刚认识的大三老乡。他好像正兴致勃勃地准备去一睹哈尔滨冰雪大世界的风采。他们还热情的邀请我这个师弟,看到他们手中的相机,我半开玩笑的说:“不会是让我去给你们“咔嚓”当电灯泡吧”?一想到自己的加入肯定是会给他们带来很多的不便,打扰了他们的雅致,我就借故溜之大吉。
这位老乡是和我学相同的专业的,可以说是志同道合,有共同语言的。可是后来我发现不只是在专业志不同道不同,在感情上也是天壤之别。老乡看到我这个刚来的小师弟沉默寡言的,顿生怜悯同情之心,还说较他当年进校时的风光来说,我和他是一个地下,一个天上,于是他想方设法使我开朗浪漫起来。说实话,我老乡可以和刘德华媲美,可以和张柏芝比浪漫,名字也取得怪MODERN的,叫魅永存。说起话来真有点大珠小珠落玉盘的味道,如天女散花般轻柔叩响温柔女孩的心。为什么他如大腕明星那样一路走红呢?我曾私下里问他,他神秘兮兮地对我开导:“看你目前的处境,孤孤单单地,我当师哥的真有点于心不忍啊!告诉你吧,我靠的是三招制胜绝活。”说到这里,他故意咳嗽了一声,顿了顿,还颇得意地在我面前伸出了三个指头。
“有没有程咬金那三招厉害!”我半开玩笑。
“你是说掏耳朵、挖眼睛和砍脑袋吗?我想应该还厉害些吧。因为我可以把女孩的心偷来啊!”他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
“是什么招这么厉害,可以是女孩对你死心塌地、服服贴贴?!”
“告诉你吧,三招就是有三CAI(才财材),明确地说,一要有MONEY,二要有男性的魅力和体魄,三要有流光溢彩的才华……。”
“高招啊高招,那我以后就跟你混了……。”
“呵呵,实话对你说,我一般只用两招,第三招对我要求有点高……。”
“别谦虚嘛!”
…………
话毕,我俩都嘿嘿地笑了。他说得天花乱坠,我只能头昏脑涨地装摸作样,为了不扫他的面子,我以上刀山下火海进油锅的勇气和耐力坚持到了最后一刻。“我靠,像我这么纯洁的男生能和你同流合污吗?”我心里对他很是不感冒。我没有对他说我正暗恋着百善,怕他太过于张扬,把我的事情给搞砸了。在关于才气的问题上我和他有些观点不谋而合,但不管是为获取爱情而提升自己的才华,还是为提升自己的才华而获取爱情,我能觉得我有点玄乎。清楚明白“己所之欲,勿滥施于人”的道理。
很残酷,也很现实,就如在哈尔滨冬日里能见到阳光是人生中的一大幸事一样。我开始寻觅能使自己感到温暖的阳光。大学里的第一个寒假和漫长,漫长得如漫漫长夜里无心睡眠的人一样忧心忡忡。没有百善的日子真的很难过,甚至连我自己都怀疑我是不是喜欢上了她。遗憾的是,我只能让月亮带走我的思念。没事时打开了QQ,熟悉的图象跃入眼帘,马上进入了状态,空虚寂寞的新暂时得以缓解。
踏雪无痕(那个女孩):“最近还好吗?好久没看到你上网了!”
不想说(我):“不想说……”
踏雪无痕:“我知道你还是老样子——愁!!!(一个愁眉苦脸的图象)可谁知道欢乐和忧愁孰好孰坏呢?就像你上次说的那样,做回你自己吧!(一个微笑的图象)”
不想说:“恩,你能不能再给我点安慰……(也是一个微笑图象)”
踏雪无痕:“我不是在给你安慰,你只能自己安慰自己!我最近看了全套的《蜡笔小新》,挺不错的,你也去看看??”
不想说:“OK,我今天很乱,我先下了。”
踏雪无痕:“886”
出了网吧,就去租了全套的《蜡笔小新》,准备以此来度过漫漫长假。突然发现自己真有点奇怪,居然在此情此境中对网友的话深信不疑。我终于明白:当一个人失去情感寄托后他会信仰上帝的。而上帝又无处不在,因此在没有百善的日子,我选择了小新。其实,自己以前也听别人提起过《蜡笔小新》主人公小新的可爱搞笑,只不过因为自己没有看过,便似乎觉得无权去评价。此时此刻的心态不是想增加点评头论足的资本,倒希望自己能有一种平和的心境度过漫长的日日夜夜,但这似乎又不太现实。
听说魅永存又带着女朋友游山玩雪去了,我却只能坐在空荡荡的宿舍里敲打着不能印成铅字的几行小字,敲得累了,也只能与永远也长不大的小新互励一番,心中未免不感到丝丝凄凉。小新永远是美伢的小新,永远是吉永老师向日葵小班的小新,梳着成熟男士的发型,留着两道英雄才有的虎眉,充满近乎逻辑又不太逻辑的思想,做事弄巧成拙,大愚若智,好吃偷懒,有时滑稽可笑,装成熟,爱面子,但有天真可爱,无私无邪,是一个永远开心快乐的小男生!如果故事发展,小新成为大新后会是一种遗憾,但不管怎么说,我拥有小新的日子就应该好好珍惜。我最喜欢他因自己做错了事反而对对方的责备或指责表示无所谓,还说句很经典的话:“别不好意思,没关系!”使人苦笑不得的回答真让人大快人心,为他,也为我自己。还有他那些只有成人才能做出的动作在他身上反映出来,不是一种严肃,而是一种讽刺——对人性的嘲讽。
反正我已是喜欢上他了,就如唐明皇喜欢扬玉环,令狐冲喜欢任盈盈一样,但我喜欢小新和别人喜欢小新不是一回事,别人喜欢他的内容或许是形式,我喜欢他只是因为我有强烈而隐秘的感情。不知道这种感情能不能寄托在小新身上,我相信“童言无忌”,有了这份情愫,除了默默地等待,还能有什么选择呢?
再次上网时,已是春节过后。那天“踏雪无痕”没来,我留言给她:你说,不清楚为什么,看了《蜡笔小新》后心里觉得有一种湿湿的感觉?你喜欢他,是不是也因为有这样的原因?
代表她的图像突然一闪,才知道她一直隐身。她说,我天天在等你,你终于来了!!!很高兴也很痛苦和你做知己……
我很有些莫名其妙:我在她心目中的有这么重要的位置吗?可她说这话好象又不是开玩笑。要是能见一面就好了,心里产生一种奇怪的想法。
“谢谢你,你为我做了那么多,我能为你做些什么呢?……”
“我没有要求你为我做些什么啊,我只不过想看到你开心起来……。”(一个笑脸,一颗红心)
我没有思想准备,一切来得太突然了,就好象小新在上课时提到一些敏感话题吉永老师害羞一样不自在,好在我不在她面前,要不我就要大跌眼镜啦。早就听说过虚幻的网络爱情,可现在自己却感觉到有点真实的虚幻。那是一杯没动过的咖啡,也不知是甜还是苦……
“开玩笑,我能与只有一面之缘的网友生出爱的火花吗?”寻思是一种幻想,我不由想到了百善和小新,我到底更喜欢哪个呢?……
三
开学后,魅永存给我打电话说务必要我去参加一个叫什么“暖心窝”的老乡聚会,还说请了4男4女,准备开个PARTY搞派对,彼此相互沟通了解一下,在春日的哈尔滨也感受点阳光的温暖。我对着电话,不用想也知道他那春风得意的模样,本来是不愿去的,碍于面子不得不答应,但我还得留一手,决定来个关羽单刀赴会,傲视群雄,或者是来个徐庶进曹营——一言不发。想好应对之策后才发现一切都没有什么可怕的,心里不禁赞叹自己的高明起来,静静等待周末的来临。
所谓的“暖心窝”老乡聚会,就是几个相认识的拉扯在一起吃点喝点,然后走人拉倒。什么沟通了解啊,全是白扯,以后见了面照样“大路朝天,各走半边”。倒是浪费了许多钱财和精力,成就了几对戏水戏时的“鸳鸯”。前提当然是要有的,那就是要有足够的MONEY,名义上是联谊,实质就是相亲,和房屋中介和婚介没什么两样,只不过参与的人不同而已。据说这种活动比传动的情书更为奏效,似乎已成为一种新潮。
周末晚上,魅永存领着2男4女如约而至。今天奇怪的是,怎么和他挽在一起的又换了另外一个女孩呢?我没有机会也没有心思问他,脑海中正想着来时刚刚看的《遇险记》:
几个向日葵班的同学结伴旅游,为寻求新鲜和刺激,他们离开了大伙走出了很远。虽然他们很聪明,记得在来的路上用石子摆成箭头形状指向回家的路,可他们哪里知道,小新比他们更聪明,走在他们后面把箭头方向悄悄全给改变了。结果当然可想而知,他们一个个全都迷失了方向,无可奈何之余只能张嘴哇哇大哭……。
想着想着,想到我们这些人会不会像小新那样迷失了方向后来只能哇哇哭的份呢?正当我陷入深深失望深渊而倍感无聊时,魅永存用一根手指捅捅我,站起来指着我对面坐着的一女孩说:“我来介绍一下,这就是蜚声校内外中文系XX班的依然然……”然后拍拍我的肩膀,“他就是大才子余升华。”听到“依然然”三字,倒觉得蛮有诗情画意的,不由得抬起眼皮看了过去。身上顿起一阵鸡皮疙瘩,浓妆艳抹到了也许只有二十五世纪才能达到的水平:一对足有南方柑橘大小的耳环在明亮的灯光下还闪烁着光芒,好像是纯金的。长而卷曲蓝黄相间的发型还真有点超时代的味道,只是那鲜红鲜红的嘴唇和银黑黑的被修剪得如“一”字的单线眉让人看了有种腻味的感觉。十个指甲上全涂满了红橙黄绿蓝锭紫各色指甲油。我眼中的她就是一个唱花旦的小丑,就是个小丑还罢了,再往下看,不能想象自己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上衣脱下来挂在了餐厅特意为客人准备的挂衣钩上,身上仅留一件大圆领紧身纯白棉衫,这时才发现其实她的身材和杨玉环差不多,白白胖胖的手臂在灯光下焕发出异样的光泽……可以清楚看到那条白皙的深深的乳沟,腰身也不是现代女人所追求的那种水蛇腰,有点五大三粗的感觉,没有再往下看。原以为是“清水出芙蓉”的依然然,也只不过配作深巷中的残花败柳。
“你脸红什么啊!”依然然娇滴滴的声音响起。只能保持沉默,她一定是认为我被她的容貌所吸引,可她哪里知道,我是因为魅永存说我是大才子而感到脸红的,而不是因为她。接下来是其他几个人互相认识认识,其实他们早就认识了,只不过是为了促成我和依然然的好事寒暄几句罢了。后来的事实便是证明,几瓶啤酒灌下去之后,便说起浑话,做起小动作起来,再也顾不上其他人……
“你小子……真……真有酒量,五瓶啤酒还……还不……不倒……倒……。”魅永存吹着酒气翻着白眼对我竖起大拇指。他是不可能知道的,父母除了给我一个完整的身体外还给了我一张能吃遍天下名菜佳肴的嘴和一个一饮三百杯酒量的胃。他们原是想把我给灌倒的,没想到的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依然然已经靠在椅上说梦话了。看着他们一个个东倒西歪、烂醉如泥的神态,抱的抱在一起,搂的搂在一起,我没有太在意。眼光关注着桌上美不胜收的佳肴,有凉菜类、熘炒类、炖菜类等,于是就专心品尝起来。有一种长长的、绿绿的、叫不出名的的蔬菜吃起来很上口,有点家乡菜的味道,往正宗川味的火锅里游走一趟便可享用。不知道自己手中的筷子到底游走了几趟,总觉得吃不够;还有一种羊肉片吃起来也挺过瘾,虽无吃猪肉满嘴流油那种滑腻之感,但也可使人有种眩晕的幸福感觉;至于叫“鱼香肉丝”的嚼起来可真带劲,真的有种你抢我夺、你死我活的快感,还有“扒牛肉”、“孜然牛肉”、“京酱肉丝”、“红烧排骨”、“糖醋排骨”、“熘回肠”、“熘白肚”等一系列肉类绝品,还有“炸鲜菇”、“肉丝炝针菇”、“凉拌肚丝”、“炸鸡柳”、“老醋拉皮”等一挡子上好凉菜。吃到最后,我后悔当初我为什么喝那么多啤酒,害得现在望着这么多的美味却无能力去消灭它们。
我这个人,和小新一样,挺馋的,小新爱喝可口可乐,我爱喝啤酒香槟酒;小新爱吃巧克力饼,我面对纷繁芜杂的美食佳肴,还没有找出自己的最爱。
正当我狼吞虎咽,狂饮猛喝时,却传来阵阵呼噜声。侧身一瞧,好哇!你睡在我腿上,我趴在你背上,东倒西歪地坐在那儿。依然然依然歪着脑袋敞着酥胸倚椅而眠,头发如一堆乱草蓬在那儿。可惜啊,珍馐佳酿不享受,去做他们的黄梁美梦!管它三七二十一,来它个风卷残云二十八式,两小时搞定,后我也打着呼噜呼呼睡去。直到饭店关门,服务员才叫醒我们,各自去了一趟卫生间后出来已是深夜十二点。外面街道上很静,一个人影都没有,甚至连不知疲倦的的士也没出现,只有街道两旁昏黄昏黄的灯光与我们为伍,偶尔还刮起让人感到丝丝寒意的春风。魅永存他们相互搀扶着准备去找一旅店过夜,我告诉他们说我要回寝室,就不跟他们去了。依然然经过这一睡,她似乎清醒了许多,依然站在那儿一动不动地看着我,没有再说话。她是想我陪她去,可是我做不到,依然固执地独自一人回到了寝室。那晚,我做了个奇怪的梦,梦见他们向我气势汹汹地走来,我一直往后退,往后退……醒来,全身虚汗。
四
该出手时就出手,该放手时就放手,出手却无表达之勇气,就像我对百善;放手则有百分之百的自信,就像我对依然然。后来,依然然给我打过几次电话约我出去,都借故没去,再后来,也就你不认识我我不认识你,偶尔见了面,她挽着她男朋友向我投来不屑一顾的目光。
真理“运气只垂青于有准备的头脑”最可能的解释是缪误。我哭,我恼啊!我相思之愁比李煜、李清照还多,谁又能理解“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谁又能理解“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经济危机的到来只使人们失去了更多的财富,面临情感危机的我则失去了更多。小新不能被大人所理解,殊不知,成年的大人们活得多么虚伪。
时间永远如春水流逝,我和百善之间的距离一点都没缩小,反而在无穷无尽的相思暗恋里觉得有种无形的扩大。只能自嘲地想想:上帝让我遭受苦难,我无从选择。
天天照常上课,可就是没有和她单独在一起的机会。她坐前排,我却坐后排;她坐后排,我却坐前排。没有理由,我不敢面对她。
一惯沉默的我变得更加沉默了。其实我也不想沉默,像小新那样开开心心多好啊!我真羡慕小新,可我又没他那口无遮拦的勇气。真的是感觉到自己好脆弱。
那天,寝室里正放着《像我这样的人》,我莫名其妙地把这首歌来回听了好几次:
夜还是那么地深/风还是那么地冷/……/……/像我这样的人/孤独这样一生/毫无缘分/
夜还是那么地深/风还是那么地冷/……/……/像我这样的人/过着这样一生/受过伤痕/
寝室兄弟都嘲笑我痴,骂我神经病。我只能一笑置之。假若我真有神经病就好了,不必担心也不必害羞向百善表白我的心迹。直到有一天,我喝得酩酊大醉,拨通了心里已默念了千百次的电话号码,把电话打到了百善的寝室。打电话的样子虽然烂醉如泥,却在等她接电话的几秒时间里心里七上八下。电话终于有人接了,熟悉的声音跃入耳朵,深深地震撼着耳膜,让人一阵阵眩晕,颤抖的手握住话筒紧贴在耳朵边却不知从何说起,屏住呼吸,只听见电话那头传来:“喂,你好!”
真的希望是百善接电话,真的没想到是百善接的电话。我只能明知故问,缓解一下自己尴尬的局面。
“百善在吗?”鼓起很大勇气吐出四个字。
“我就是,请问你是……”听到她这么问,我一下子给愣住了。她居然不知道我是谁,更何况我平时表现不俗,难道她就听不出我的声音么?她是不是也在明知故问?……
“我呀,余升华啊——”无可奈何,只得报上我的大名。
“真没想到你会给我打电话,刚才对不起啊,我不知道是你。最近过得还好吗!怎么老是见不着你啊?”百善十分体面不失友好地帮着打圆场。要不是她说出这样的话,我真不知下步我该怎样做。
这一次我们谈得很投机。从学习到生活,从初中到高中,从故乡到异地,从现实到理想……反正只要是我们所经历的,我们都毫无保留地说出来与对方分享,有痛苦也有欢乐,有悲也有喜。这时候才发现其实我们之间有许多共同之处,言谈间有种默契,大有相见恨晚之感。
自此以后,我们慢慢熟悉起来。快乐地学习,快乐地生活,都小心翼翼地呵护着对方,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缘分。不知从何时起,我和小新独处的时间少了许多,有时甚至一个星期也不和他见一次面。我不再爱小新了吗?
五
转眼间,一年一度的暑假来临了,小新在父母的带领下游玩。归来已是黄昏,路过鬼城,小新却乘爸爸妈妈不注意偷偷地溜了进去,接着上演了戏剧性的一幕。全身缠着白布条的仅露出一只眼的“白鬼”被小新拉着一阵猛跑,露了馅还不算,后又被强行拉着进了“魔幻屋”天旋地转了一番,除了恐惧之外,更是万般的无奈。有点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味道,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小新还是那样的逗人喜欢……
百善不知何时把头发变短了,原来一头飘飘的长发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假小子”。但在我的眼里,她似乎变得更活泼,更可爱了,也许连小新也呀甘拜下风。
女人天生就爱打扮,似乎是所有男人的共同认识。其实也没有必要注意自己周围的零零散散、杂七杂八的变化,可百善之与我,我想视而不见真的不太可能。
一个下雨的黄昏,我想到百善可能还没回寝室,怕她遭雨淋湿感冒,于是急急忙忙给她送伞去。那次,我看到她的眼里充满了感动,张口似乎要说些什么,可最终没有说出口。并肩在雨中走了很长一段路,那时没有什么话说,只听见淅淅沥沥的雨声和我们俩的有节奏感的脚步声。雨下得不算大,绿色的伞布在黑夜里灯光的照射下发出幽幽的光芒,很舒缓,很柔和。
路旁的昏黄的灯光在雨雾中越发显得惆怅,像薄雾中忽隐忽现的车灯,又恍若海上升起的一轮轮淡黄淡黄的圆月,还似夕阳西下时无奈地面对黑夜……
夜行的人很多,有的急匆匆地走过,有的慢条斯理地在这雨中厮磨着,有的干脆停下来享受着这大自然给予的恩惠,有的发疯地跑着、跳着,……我们走过这些人的身旁时,百善突然停下来问我,你想不想在雨中拥抱?
白痴才不那样想呢!我心里当然早就想抱抱她了,只是怕她不愿意,到头来弄得彼此尴尬。
雨伞扔在了一边,仰天躺着,也好像是要吸收点大自然的精华……
拥抱着、拥抱着……时间没有计算,已经忘记去算那玩意了,心里只想着抱得更紧些,抱得更久些……
雨水顺着我们的脸上淌了下来,又淌在了彼此的肩上,流进了彼此的脊梁里……
头发打湿了,衣服湿透了,没有松开,迟来的拥抱可能就需要长时间的体味。我听着百善心跳,如一滴滴泉水叮咚,如大珠小珠落玉盘,如遥远的呼唤,清脆而充满诱惑。
秋雨是很使人感到凉爽的,尤其是在这昏黄灯光的夜晚。
我不知道百善听到我的心跳没有,我能感觉到的——我不是抱着一个穿着衣服的百善,而是一个有着光滑细腻白皙皮肤的少女。突然发现自己有种想吻她的欲念,轻轻地托起她的下巴,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的双眼。只见百善脸上掠过一缕红晕,闪亮的眸子上闪过一丝羞涩,接着便被无穷尽的喜悦所湮没,她慢慢地轻情地闭上了双眼,睫毛弯弯地,像春天刚冒出的草绿芽儿,我忍不住低下头去吻着她的眼睛,吻她那如绿芽儿般的睫毛……
慢慢地,轻轻地,缓缓地,我贪婪地吻她的双眼,就像在品尝一罐蜂蜜,吻她的如玛瑙般的鼻子,内心深处似一股清泉缓缓淌过,好清新,好舒爽,似乎比听《女子十二坊》时所受的感染还多,最后,我吻到她的双唇了,脑海中只剩下两瓣橘子,含在嘴里,既舍不得吃,又舍不得放弃,只是静静地久久地享受着……
不知道以后怎样过来的……
等到我们想到回去的时候,周围已是静悄悄地,无一人。
雨不知什么时候停了,路面上泛出幽幽的黄光,很黄,很惹眼。
月亮不知什么时候已挂上了天空,也是幽幽地,银白的光,银白的大地,昏黄的灯光搅拌着银白的月光,一股股浓浓的秋霜的味道迎面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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