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我刚跨过三十岁的门槛,雄姿英发,妻以为那些白发是迷失方向而跑到我头上来的异类,是偶然事件。没有想到,白居易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在我头上得到了很好的印证。只用了几年的功夫,白发便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我的额头、耳根、后脑三面佯攻,迅速燎原至我的头顶,抢占了我肉身的制高点,让广袤的黑土地飘起了雪花,远远望去,就像覆盖着皑皑的白雪或是一层冰冷的白霜,令人毛骨悚然。唉!曾经让我自豪的青丝,曾经令人羡慕的青丝,就这样轻率地把阵地交给了白发。一遇到风,白发便在我头上耀武扬威,像附了静电似的四处扩张,宛若稻田的稗草在那里显摆招摇,肆无忌惮地张牙舞爪。
白发“出卖”了我的年龄。从此,我乘坐公交车,会有人主动给我让座;邻居见到我,也总是客客气气地跟我打招呼:“退休了吧?”这话是对我的安慰还是讽刺?我实在是无法洞察,感觉却是怪怪的,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苦涩,而我还得装着轻松地回复他们:“快了,快了!”每次走进理发店,理发师也会很轻柔地对我说:“阿叔,您需不需要染发?”我尴尬地笑笑,应付他们说:“下次吧!”然后,他们会锲而不舍地劝我:“阿叔,您应该改变一下自己了!”我很默然,不知说什么好。可我心里在想:我有那么大年纪吗!
不知是哪一天,也不知是在哪一年,驻守在我生命顶峰的发丝被岁月赶尽杀绝,在我头顶形成一大片“不毛之地”,露出空荡荡的头皮与日月同辉,让我顶着这颗鸭蛋四处丢人现眼。慌得我急忙把发丝养长了全部梳上去,让“地方支援中央”,把发丝集中到头顶,用几缕残发笼罩我那半秃的脑瓜,呈现出月朦胧鸟朦胧的意境,好让我整个人看上去依旧山河无恙,岁月静好。当然,我也完全可以倾其所有,把所有的头发都梳到前面来,让“后方”支援“前线”,以保证白云压顶并垂下一帘厚厚的发丝以示体面,可如果这样,我的后脑就会骂我没脑,我得顾全大局。可忙起来,无暇顾及盘踞在我头颅之上的十万大军,只能放任自由,让他们傲立在我头上“笑春风”,这下,我又获得了一个“不修边幅”的美名。
发丝覆盖的是头皮,衣裳包裹的是裸体,裸体因为装饰了不同的衣裳而分出富贵与贫贱,低俗与高雅;头皮因为覆盖了不同的发型而显露出不同的追求与修养,味道与风情。成功人士的头发,盘上去是顶上的学问,泻下来是肩上的文章,即便不梳不理,也像浪漫主义诗人徐志摩的作品朴素而自然,是唱给人间的情歌。我,一个下里巴人,让那么多光阴积淀到头上来渲染我的人生,总是让人感觉不伦不类,我也坦率地承认:这是一种悲哀,更是一种失败!有时候,我的手会不由自主地触摸到我的头顶,这下可好,像是触摸到自己的无知和虚度光阴的疤痕,莫名的懊恼便会涌上心头,让我忍不住责备自己:“丢脸!”
今天,是我五十六岁的生日。妻在为我庆贺生日时,忽然提起帮我拔除白发的事,我一愣,立即孩子般地笑了,肥胖的脸颊上猛地腾起两片火烧云。那些尘封多年的往事,那些不可再返的时光,就像疯了的野兽般冲了出来,我的眼前便迅速掠过那些刻骨铭心的记忆:六岁那年,乡村理发师给我修剪的那个潮发型,让我威风了整整一个夏天;刚参加工作那阵,烫了个金黄色的卷发,带给同事们的赞叹与尖叫;参加小王婚礼,我头顶雄狮般蓬勃的厚发,照亮了整个婚礼现场……唉!俱往矣,看今朝,五十六岁的我,头发稀疏,黑白混杂,脑门光光,成了鲁迅笔下的勇士,敢于直面渐露光辉的头顶,敢于正视早生的华发。
为此,我试图借助减缓白发的生长来抗拒生命的一次次落雪,赶在大雪封山之前挽留住某些悄悄远行的记忆,所以,我曾勤勉地梳理我的发丝,也曾涂抹各种生发膏,像农家精心耕耘他们的土地。但是,时光匆匆如流水,岁月一去不回头,发丝们没有理会我的挽留,纷纷告别对故土的依恋,旋转着完成它们最后的精彩,随后,把一切美好的瞬间变成了曾经。看着我无比珍爱的发丝依次走进历史的时空隧道,与我渐行渐远,一股强烈的凄凉与无奈就会扑面而来,让我感觉那是一场场诀别,那是生命的枯竭与消逝,惹得我两眼朦胧,怎一个“惨”字了得!有时候,我会把掉在地上的脱发捡起来,让它们躺在我的掌心,枕着我那纵横交错的掌纹,让我为它们举办一场隆重地告别典礼。
呜呼,我说不出话来,以此纪念那逝去的青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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