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我就替那位读李达的无知者悲哀,认定权威可恶,没想到王蒙先生居然对这故事还很是欣赏:“这个故事的最深刻之处是在于告诉我们:对谬误唯唯诺诺随声附和,恰恰是——至少客观上是——对谬误的最大惩罚。”
这真是仁智不同啊!故事是很深刻,但我总以为告诉我们的是:有些人喜欢耍他的“大聪明”,而这“大聪明”实在又是于人有害——至少很失为人敦厚或是缺少向善之心。不知一向宽容的王蒙先生,怎么会面对一个仅仅是无知之人,一下子变得如此不宽容了呢?
其实以华夏之大,有“大聪明”而又耍“大聪明”的人多的是。下面几则聚在一起,可以看出国人不仅聪明,且各有千秋。但无论如何,我对这些是不会像王蒙先生那样欣赏的。
话说春秋战国时期,孔子一行被困于陈蔡,饿得要死。得知附近有家餐馆,孔子就让弟子仲由去找点吃的。不想,那掌柜的见圣人门徒来,狂言道:“我写一字,你若认识,就免费招待,包吃包喝。”然后写了一个“真”字。仲由一看不禁乐了:这不过是一个“真”字,有何难的?谁知那掌柜的听了,竟骂圣人的门徒为白痴,还令手下人将仲由乱棒打出。学生逃回,向老师禀告一切,孔子出了阵。掌柜的也太小看圣人,仍写一“真”字考孔老先生。圣人一看说:“这是‘直八’。”那个掌柜的佩服得五體投地,连连称赞:“果然名不虚传,学问大得可怕。”一顿酒足饭饱,仲由忍不住问老师:“明明是‘真’字,你怎么认‘直八’?”圣人长叹一声:“不能认‘真’的地方,你偏要认‘真’,只有活活饿死。”
在不能认“真”的地方认成“直八”,固无不可,可倘若大家都这么做,那世上便会失去“真”字,仁人志士也就毫无意义可言了。
有甲乙二人争论,甲说四七二十八,乙说不对,是二十七。两人相持不下,以至于扭打,后来又都要求到县官那里打官司。县官听说来由,命人将甲打了30大板,然后将甲乙逐出。甲不服,返回问县官为何要判自己挨这顿板子。县官乐了:“那人已经荒谬到说四七二十七,你还同他争,不该打吗?”
同荒谬人相争,似乎有些荒谬,然任其荒谬,也难免跟着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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