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复生在北京开会时,得知全省的报告后,急忙打电话给省革委会,确定了炮轰派的性质:他们的矛头是指向省革委会,要在适当的时候进行反击。他说,炮轰派“不是真正的造反派,而是小资产阶级无政府主义者,他们的背后有人支持,有后台,要楸出来,要揭露和批判。”
在文革中,黑龙江省是全国最早夺权的省级单位。但是,省革命委员会成立后,政权并没有真正的掌握在所谓的无产阶级革命派的手里。在革委会内部,派系斗争激烈复杂,在社会上,武斗层出不穷,出现了一大批打砸抢分子,韩潮就是其中的一个。
韩潮,一九三六年出生,辽宁省昌图县人,是个转业军人,被分配在省林业厅当管理员。
一九六六年,文化大革命爆发,韩潮狂热投身于造反运动,参与组织林业厅红反团造反派组织,为该组织主要头头之一。
在一九六七年一月风暴中,韩潮积极参加夺权斗争,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成立后,他担任省革委会常委,政治委员会副主任兼省人民保卫部副主任。
在文化大革命中,韩潮积极组织、指挥武斗,煽动群众抢夺部队枪支弹药,诬陷干部群众,成为一名狂热的打砸抢分子。
一九六七年六月五日下午,炮轰派在省革委会大楼静坐,在潘复生的指令下,几个大企业的捍派人员被调了上来,潘复生拍板,用武力把把炮轰派赶了出去。
军工战斗团是哈尔滨市中实力最大的一支造反派组织,山上派【捍联总】领导人策划再次夺权,引起山下派的不满,两派斗争激化。省革委会一部分人也表示不支持,不同意,认为省革委会不应插手,但潘复生仍坚持调动工人支援山上派夺权。由于意见不同,潘便把这个任务交给了韩潮。
六月九日,韩潮亲自带领两千多名捍联总武斗队,全付武装,在山上派的配合下,气势汹汹地杀进了军工56号楼,夺了军工革委会动的权。山下派为了保卫革委会,进行了顽强的反抗,双方发生了激烈的武斗,造成了流血事件。
一九六七年六月二十一日凌晨,在潘复生的指使下,韩潮担任了攻打炮轰派据点的总指挥,他组织指挥并亲自带领武斗队攻打炮轰派据守的哈建工主楼。他一马当先,拿着大棒冲进土建大楼,双方发生了激烈的武斗。在捍联总的凌利攻势下,炮轰派寡不敌众,不得不举起白旗投降。此次武斗双方多人受伤,炮轰派四百多人被抓,遭到关押。该学院有500多件教学仪器受到毁坏,损失图书一万多册,折合人民币5万8千余元。
一九六七年八月,为了挑起更大的武斗,韩潮先后指使林业厅、哈工大和林业机械厂等单位的造反派到市武装部军械库去抢夺武器,共抢夺迫击炮和机关炮十一门,机枪十多挺,冲锋
枪和步枪一百四十多支,各种子弹七千余发。
一九六八年四月和七月,为了压垮炮轰派,韩潮利用权力以“现行反革命、日伪特务”等罪名,将省医院副院长王治田关押二年二个月。将内科主任刘喜海、外科党支部书记吴波、外科主任曲日赢、工人李成林等四人关押一年一个月。以“黑线人物、黑爪牙”等罪名,将原汤原镇党委书记张振东关押九个月,致使这些受害人在精神上、肉体上受到严重折磨,长期遭受不白之冤。
四人帮被粉碎后,韩潮受到隔离审查,被撤销一切职务。
一九八二年四月九日,被告人韩潮因打砸抢、抢夺枪支弹药和诬陷一案,由黑龙江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公诉。该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一九八二年四月二十九日,进行公开审理,依法判处韩潮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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