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六年八月,程世梁前往青岛参加济南军区党委扩大会议,会上传达了中央军委文件,号召给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领导提意见。军区首长指名程世梁首先发言。
曾为军委装甲兵政治部主任的程世梁便与济南军区装甲兵政委罗通一道上书给中央军委首长,揭发装甲兵司令员许光达与苏联人员交往密切及仿效苏联实行一长制事,称许光达“与苏修有勾结,有联系,有里通外国之歉疑”,“时机一成熟他就会出来将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缔造的人民江山变成修正主义江山。”根据当时规定,凡给军委首长的信,均应抄送林办。这样,林彪处也就有了程世梁和罗通联名信的抄件。
一九六六年九月八日,林彪在军委常委会议上,诬陷贺龙“要夺取政权”,说“贺龙想利用许光达控制总参”。以林彪的指示为依据,一九六七年三月六日,装甲兵机关开始着手组织批斗许光达。五月十一日,装甲兵向全军文革报告“请示审批将许光达、张文舟作为重点批判斗争对象。”七月五日,成立“斗许、张专案组”。八月,在中央文革的一次碰头会上,康生提出对许光达有怀疑,叶群当即说:“程世梁给林彪写了一份检举许光达的材料【即程世梁、罗通一九六六年八月写给军委的检举信】,林彪很赏识。”根据叶群的说辞,八月十二日,许光达被隔离审查,后惨遭迫害致死。
程世梁因这封信得到林彪的赏识,从此开始进入林彪的视野,也开始了他后来广受诟病的“辉煌人生”。然而,许光达事件也是程世梁获罪的最主要依据。文革后期程世梁被逮捕,军事检察院发出的82军检免字第七号【免予起诉决定书】指出:“被告人程世梁,诬告许光达同志,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已构成诬告陷害罪。鉴于被告人程世梁犯罪情节较轻,根据【刑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免予起诉,予以释放。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在七日后内向本院申诉。”
接到【决定书】后,程世梁没有提请上诉,当即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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