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印和尚的一首诗:“酒色财气四堵墙,人人都在里面藏。谁能跳出圈外头,不活百岁寿也长。”就看得很明白。
这四样东西,像四只虱子,依附在俗人的内衣上,腋窝里,无论如何也摆脱不了的。要想做俗人,就要百倍地去喂养它们,爱它们。
就说钱吧。
它能让一个人闭上眼睛,打开耳朵。也能让对方说话,或者成为哑巴。更重要的,它能改变一个人心的颜色,让其脊柱弯曲,斯文扫地。
我曾经在烈日下扛着水泥挣钱,像葛朗台一样存钱,舍不得花掉一分一文,只是想让儿女有一个遮挡风雨的庇护所。我多次到了九寨沟景区的大门边,那里面有雄壮如交响乐的——珍珠滩瀑布这样的美景,可是,门票贵的吓人。我迈出去的脚,又收了回去。我毕生的理想是住在“天上人间”的宾馆里,享受二十四小时的热水。我在五十岁时,身体的螺丝帽松动了,有了毛病,到了医院,三五天的小住后,美丽的护士小姐姐提醒我已经欠费。我再不交钱,就要停药了。她们的脸色越来越不好看。她才不管你生的啥病呢,最好是永远住在医院,别出去。
这让我知道了钱的好处。岁月在变,人心在变,唯独钱的好处不变。
我发觉贪财的人,眼珠子是金色的。他们能敏锐地感受到纸币的光芒。他们能从人们交谈时声音的高低里,读到对方腰包的干瘪或者囊实。他们吐出的唾沫,有铜板清脆的声响。有些人的手,是沾了汗水的,有些,是白白胖胖的。当接过金钱的那一刻,心是颤抖的。他们的所有心事,被春风阅览,并且批注。
贪财一般和好色连在一起的。
你勒了腰带,有了钱袋子。然后又松了腰带,让下半身快活。这就是臭男人的本性。
男人不好色,女人就成了尼姑。现在,我有了新的想法。走到大街上,美人给人的第一感觉,是春风吹开的花朵,是万花丛中一点嫣红。男人就想去赏花,折花。花静悄悄地开在山野,而无人去赏,这可能是花的悲哀。花很美,很香,在静静地褪去它的色彩。比如莲花,是从污泥里出来的,但是,它自身却很洁净,让人有亲近之心。赏花的人,只需要静静地欣赏就可以。俗人爱花,就比较大胆,直接,一折了之。
我们有什么理由去指责俗人,去要求他们“可远观而不可亵玩”呢?
男人好色,女人贪财。一个投怀送抱,一个欲拒还迎。就像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偶遇,两者是有一点利益交换的。在文明人看来,他们违背了思想道德,是不懂得礼义廉耻的。可是,有多少人明明知道前面是悬崖,却非要跳下去?
有一句话说得好,“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就很有概括性。我以为这是宣言。爱我所爱,无怨无悔。
到五十岁的时候,我越来越感觉到自己思想里有一汪深潭,越来越陷入纠结,自我批判之中。明明是心里对某某人喜欢,恨不得天天和她见面,或者拥之入怀。但是,我表面却装作无所谓的样子。看着她在苦恼,看着她在和别的男人调笑,做着亲昵的动作。我把自己恨的要死!要是穿越在古代,我肯定会动刀子,要么杀了她,要么杀了那个男人,然后飞往梁山。
呵呵,花白胡子一把的人了,这样的想法真是可笑至极。
我经常看丹凤老王的文字,他有段对别人女的看法,就是“恨不得横刀立马,抢了去,做了山寨女人。”这句话,让我捧腹笑了好多天。我知道,他是一个直肠子的人了。好多的人,是不愿意表露自己的内心的。厚厚的铠甲,藏着虚伪奸诈的心。
是的,我是好色的。我能为心中的女人,写一万首诗歌来歌颂。像拜伦对唐璜一样,极尽赞美之能事。我愿意跪拜在她的面前,只想吻一下她猩红的脚指甲。虽然,拜伦和唐璜的结局并不美,有点悲剧。
如果这个女人不爱钱,那我的好色,可能就没有结果。这是一个伪命题。
回到现实,可惜啊,我没钱。没钱就不要说爱女人的话。女人是妖婆,是要拿钱去哄瞌睡的。她爽朗的笑声,只对着红木大门,威武的石狮子。对一个心不在焉的人,投入太多的感情,都是没用的。金钱堆砌的城墙,是不能用感情的炮弹击中的。
所以,我的建议就是要广积粮,高筑墙,缓称王。
当我明白这一点,我已经老了。
当我想成为一个俗人,我的誓言,已经没有了天空的雷声。没了山谷的回音。这就是苦逼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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