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逝世以后,华国锋按毛泽东的“既定方针”办,仍然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不久华国锋被辞去党内外一切职务,又召开了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作出了“果断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的决定,宣布阶级斗争已基本结束,阶级矛盾已不再是社会主义阶段的主要矛盾。于是,阶级这个社会存在,就在社会生活中逐渐淡化,从那时起已过去40多年,现在人们的意识中已经不再存在“阶级”这个概念了。
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提法也是说得通的,因为毕竟革命年代那种疾风暴雨式的大规模的阶级斗争已经结束。然而,社会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在一定的条件下是相互转化的。阶级是由经济来划分的,是社会财富分配的产物。十一届三中全会宣布“阶级矛盾已不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但同时又决定要“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既然有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必然就有另一部分人后穷下去;又说“不管白猫黑猫,捉住老鼠就是好猫”,那么抓住的“老鼠”也必然会有多有少;这种贫富差距、多少之别,也就形成了“阶级”:拥有亿万资产企业的老板和靠这个老板发工资的员工,年薪百万的企业高管和月薪两千的工人,每月消费五万的富婆和每天5元伙食的农村大学生,住别墅的土豪和租房居住的打工仔等等,他们能是同一个阶级吗?这种阶级之间的差距一旦加大,阶级之间的矛盾一旦加剧,阶级矛盾也就会上升为社会的主要矛盾。
我居住的小区,是一个整体、两个板块,一个板块是楼区,一个板块是别墅区。两年前,住别墅区的“土豪”们开始搞“墅独”运动,要求砌一道墙,将楼区和墅区隔开,不让住楼房的人在他们墅区的路上行走,不能容忍有人探头探脑朝他们的房子里看。这让人想起旧社会的地主,放狗出来咬从他们门前路过的人的事。又让我想起15年前,我市一个村支书,将一个邻村迷路从他家门前路过的人绑在树上打死的事。被打死的人的家属当然不让,现在又不是旧社会,但公检法谁也不管,他们就将死人抬到县三级干部大会的会场,县领导都从后门溜掉了。他们又将死人抬到市里,市政法委书记说:“你们先把尸体烧掉,然后再谈问题。”他们不肯,说:“你们不解决问题,尸体就不烧。”后来尸体都烂掉了,问题也没有解决。这个村支书,从名义上说,应该和村民是同一个阶级,但他的行为却比解放前放狗咬人的地主还要坏。幸亏这些“土豪”还不能买下地球,否则人民的生存之处都成问题了,鲁迅先生曾说过,这些人最大的愿望,就是天下人都死光,只剩下一个卖大饼的和一个最漂亮的女人。
在我们这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每年春节前要发5万元奖金,退休后发两千元慰问金。今年春节前,手机一响,我打开一看,是慰问金,却怎么成1千元了?真是王小二过年了。但再一看,1后面是4个0,我又觉得奇怪,怎么今年一下增加这么多呢?过了两天,手机又响了,我一看,又到账两千元,原来这一次发的才是“春节慰问金”,那么前天发的1万元又是什么“慰问金”呢?打电话问一个消息灵通的朋友,他告诉我,去年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功了,这是发的欢喜钱。我说,市区有一百万人,那要发多少钱?朋友说,只有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发,别的人没有。这让人感到有些不对劲,创建文明城市是全市区人民共同参与的结果,特别是那些底层人民辛勤劳动的结果,还有那么多的志愿者,他们不论寒冬酷暑,每天戴着红袖章,在大街小巷搞卫生,可怎么偏偏就是他们没有呢?
新中国建立以后,中国的工农大众翻了身,扬眉吐气,当家作主,可现在这个阶级又成了社会的最底层。但正是这个阶层,创造了社会财富,让我们有粮食吃,有衣服穿,有房子住,正是这个阶层,干着最脏最累的活,为我们提供服务。任何人都不要瞧不起这个阶层,不要亏待他们,不要欺负他们,共产党正是依靠他们,推翻了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的。我们应该努力创造条件,逐步缩小与这个阶层之间的差别,而不应该公然地、人为地通过制造分配不公、剥夺他们的利益来扩大等级差别。现在就是“万恶的资本主义”国家,也通过税收等杠杆,来缩小阶级之间的贫富,又何况我们是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呢?如果像我们小区的“墅独”分子那样,在人们之间横起一道高墙,那只能自绝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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