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普通的农村姑娘怀着“要做城市人”的愿望,嫁给了一个比她大几岁的大庆石油管理局的普通工人。婚后的生活过得还算不错,丈夫辛勤工作,她勤俭持家,尤其是有了个孩子后,他们更是喜欢了一阵。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她已渐渐对着普通的“城市生活”感到厌倦了,她认为自己的丈夫除了喝酒,身上没有一点浪漫的“气息”。她感到这生活远不是她所企求的生活,于是,一次偶然的相遇,使她觉得自己的幸福大概可以建立在除了丈夫以外的其他男人身上。在一次搭车中,她认识了那个司机,那个男人温顺、宽厚的性格与她丈夫的性格形成强烈反差,在以后的搭车中,她和那个男人的关系也急速升温,直至在那个男人的家里同居,至此,她已经在情感误区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越陷越深。为了和那个男人“长相厮守”,她提出离婚,被丈夫拒绝后遂起歹念,将有毒的甲醇兑到白酒里,一天一点,并给丈夫做几样菜,让他发觉不了。果然,丈夫喝酒一如往昔,只是身体大不如前,但他怎么也想不到他喝的酒里有毒。三个月过去了,正是大年初,丈夫终于死在她勾兑甲醇的白酒里。直到公安局将她抓获,这起罕见的“家庭谋杀案”才真相大白。
读了这篇长篇通讯,我心绪难平,借此,我想要说的是:人应该具有理智的思维,尤其在头脑发热的紧急关头,具有这种意识显得极为可贵。
理智其实就是辨别是非、利害关系以及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人们每天按时上班、下班回家、买菜、做晚餐。这种普通的生活大概人人都能做到,其实这就是一种理智。当然,这也是很容易做到的理智。而难的是当人身处逆境,困境时所应表现出的理智。如果前文中那个“潘金莲”式的女人在陷入情感迷惘时,能够用理智来约束自己放纵的感情,能够以法律或者其他形式来摆脱或者调整自己的失落,那么也许就不会发生今天的案件了吧!
追求幸福生活本无过错,但这种欲望一旦超越了道德和法律的约束,就有可能质变成一种罪恶的动机。要过幸福生活,需要靠自己的辛勤劳动获得。希望人们从这起案例中汲取教训,多一些理智,少一些鲁莽!这样,社会才会变得更加安定,生活也会因此而平静许多、温馨许多。
1998年3月30日写于静心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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