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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时间:2020/9/11 作者: 江湖夜雨十年灯1999 热度: 289542
  选“责任”作为这篇文章的话题,想来大家一不会陌生。在我们的社会中,“责任”一词随处可见,农民种的地称之为“责任田”,单位称之为“有限责任公司”,就连普通劳动者也有一套相应的“岗位责任制”来约束他的言行。

  责任对我们每个人来说既是压力更是动力。做好本职工作,扮演好自己在社会、家庭中的角色便是尽了责任。否则便是失职。

  想到这个话题,是在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中的一件事引发的。

  黑龙江省铁力市郊的一个小女孩隋新,因为不慎触到高压线而失去了两条胳膊。正值青春花季的女孩,如何能承受的聊着突如其来的巨大打击呢?女孩终日以泪洗面,是啊!一个人如果失去了双手,那么她还能做些什么呢?为了安置一双假肢,也为了今后的漫长生活,小隋新一家人开始有了一些觉悟:“造成小隋新今天的这个样子,不只与小隋新贪玩耍有关系。更主要的原因是安置高压线的平台太矮了。如果这平台再高些,或许就不会出现这样的局面了。”小隋新一家的想法是对的,我国法律早有规定:安置高压线的平台不得低于2米高,而事实上击伤小隋新的高压台高度不足两米。这该是电业局有关部门的严重失职吧!

  更有回味的事还在后头,就在隋新一家终于鼓起勇气与铁力市电业局对簿公堂时,法律的天平却发生了倾斜,本来,这件并不复杂的案件很好解决,岂料铁力市法院却一拖再拖,直到法院一审已历时六年,整整六年的时间啊!我们不禁要问:法院究竟在做些什么?当记者就此事采访时,一位负责人说这个案子是由上一任法院院长在抓的,具体情况他已不知道,听了他的解释,我们不禁要问:难道不是你主抓的就可以不闻不问吗?——此之为“又一失职”!

  正是由于电业局和法院两方面的互相推诿和失职,使得小隋新在花季之年丧失了双手,每天吃饭只能用脚。这是多么令人痛心的啊!从某种意义上讲“失职便是犯罪”。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说的是做领导的一定要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才算是一个合格的领导;在我看来,不仅是做领导工作。其实,各行各业都需要各尽其职。做学生的责任是把学习搞上去,做售货员的责任是为顾客服务好,做司机的责任是把车开好,不出错。开句玩笑话,如果你不尽心尽力地干好本职工作,若是有一天叫你去真的卖红薯,你还以马马虎虎敷衍的态度去烧红薯,恐怕烧出来也很难卖出去。

  看来,无论做什么事,你若是不尽自己的那份责任,迟早会被社会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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