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几千年的历史,不论说的如何天花乱坠,最终都是人治的历史,为什么这么说那,“刑不上大夫,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等等,形象的反映了这一本质。所有的法律制度都被统治者及统治阶级牢牢掌控,针对的只能是底层大众,那有再多的法能如何。这就是为什么历史上会有那么多呼唤清官的,清官的出现恰恰说明吏治的腐败。
人治与法治各有利弊,到底如何实施人治与法制,说到底就是如何界定清楚治的对象问题。我们之所以始终走不出人治法治的怪圈,就是把治的对象始终定位在大众方面,那就不论是人治还是法治,最终都不会有一个好的结果,始终躲不开人治的怪圈。正确的治理应该是法制人治与德治相结合,法制主要针对统治者及统治阶级,用一套健全完整的法律法规规范统治者及统治阶级的行为,使之不愈规矩;人治则主要针对普通大众,从人性人情出发规范引导大众行为,使之恪守道德。同时,在此基础上以德育引导束缚教育,三者有效结合,这样才能相得益彰。如果把治理的方向对象弄反了,势必就会出现底层大众苦难深重,民不聊生;统治者及统治阶级徇私枉法,无法无天,这就是严重背离偏离了治理方向治理对象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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