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论,学习心得笔记
一、什么是诗
1,诗是文学的一种体裁,是文学的重要样式之一。中国古代称不合乐的为诗,合乐的为歌。现代一般统称为诗歌的一种文学体裁,它按着一定的音节、声调和韵律的要求,用凝练的语言、充沛的情感、丰富的想象,高度集中地表现社会生活和人的精神世界。是一种广泛用来吟咏、歌唱抒发感情、抨击邪恶、鼓舞斗志、歌颂现实的精悍有力的文学体裁。
2,诗的分类。按有无比较完整的故事情节可分为叙事诗和抒情诗;按语言有无格律,可分为格律诗、自由诗和歌谣诗;按是否押韵,又可分为有韵诗和无韵诗。从古至今我国的诗大体上可分为六类,即:《诗经》(大多为四言)、《楚辞》(大多为六言)、古诗(唐以前的诗歌,包括五言、七言和杂言诗)、古体诗(唐以后人们模仿古诗写的诗)、近体诗(即唐中后期以来的格律诗)、自由体诗。
3,诗的实质就是有节奏感,有感情意境的话语。很多诗都押韵,不压韵也要有节奏感和韵律感。诗和普通的话语的区别就是节奏感和诗的语言意境。歌也具有节奏感,歌是诗吗?唱出来的是歌,不唱也具有节奏感的话语是诗。格律诗词,都是用来咏吟和歌唱的。诗的本质的特征是抒情美。无论是小说、散文、戏剧、最优美之处,无不闪现出诗的光环来。因而诗是文学中的文学。
在我国诗史上,第一个大量描绘自然美,并把对大自然的美与国家和人民结合起来的是诗人屈原。这是中国古典诗歌的一个优良传统。毛泽东的诗词继承了这个传统,他把自然美与社会美融为一体,通过栩栩如生,呼之欲出的自然美的艺术形象,表现出社会美的内容
4,广义诗和狭义诗。广义的诗,是一切艺术(包括作为语言艺术的文学)的通称,是自然美、艺术美和人生美的代名词,是人类观照世界的一种方式,是人的灵魂逃逸现实后的栖息方式。作为艺术的通称,我们可以说,一切艺术都是诗。
狭义的诗,就是从巴比伦英雄史诗《吉尔伽美什》以来,尤其是中国的《诗经》和古希腊的荷马史诗以来,几千年一直被创作、传播和鉴赏着的,在中国近代以前一直被奉为文学正宗的那种文体。关于狭义的诗,它的定义,古今中外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这里主要是指我们用来抒感、吟咏的各种类别的诗。我们研究探讨诗的目的是为了学习和提高我们对诗的欣赏能力、提高创作水平,普及诗歌知识,统一和交流作者和编者的学术观点,因此要把讨论的重点放在狭义的诗的定义上来。此外关于“诗”的两种词性(名词性和动词性)的解释,在这里重点还是研讨名词性的“诗”最有实际意义,因此作为本文的讨论重点。
5,诗的起源。诗源于宗教。还有一种形式,起源于劳动。原始人一面劳动,一面发出单纯而有节奏的呼叫,以忘却劳动带来暂时的痛苦和振奋精神,协调动作。渐渐这种单纯而有节奏的呼叫声,发展成为模仿劳动本身的声音和表达劳动者本身感情的诗歌。鲁迅先生曾经说过“诗是韵文,从劳动时发生的;小说是散文,从休息时发生的。”所以我们说,诗是普遍的艺术,是一种最为古老的文学艺术样式
二、诗的要素
1,诗的语言
诗的语言除了具有一般文学语言的特点之外,还有诗所独具的特点。概括地说,诗的语言是有鲜明节奏、有韵律、有独特的用词与造句方法、具有强烈的感情色彩的语言。诗的语言形式上的特征,是与诗的内容上的特征密切联系着的,是被诗的内容制约和决定的。可见,只有了解诗的内容特征,才能选用强档的语言和表现方法。否则,只是孤立地从语言形式出发。片面地研究语言造型美,那就脱离了对象的实际,会使创作走上歧途。通过高度概括集中的生活事件的描写,表达出诗人强烈的诗的情绪,这是诗在内容上的基本特征。
2,诗的节奏
文学作品语言共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散文语言另一种是诗的语言。诗的语言不同于一般散文语言,就在于它是按着一定的节奏组织起来的语言,是有明显节奏的语言。这种语言是语言的一种加强形式。如近体格律诗的五言3个节奏,7言4个节奏。例如:白发――三千――丈(3个节奏);丞相――祠堂――何处――寻(4个节奏)等。
3,诗的押韵
中国的汉语是由汉字组成的,任何一个字都是由声母和韵母组成。字的韵母就是字的韵。诗的押韵,就是在一首诗(或一节诗)里面相关诗行的尾一个字的韵都是相同的,这些人们都很熟知,无需详论。韵的功用:声音相同或相近的字的有规律的重复,会使人产生一种和谐、光滑的感觉,通过这种具有音乐性的语言,对诗人来说,更易于把所要抒发的情感更和谐地、更完美地表现出来;而为这样一种和谐、光滑的语言所传播的深刻、饱满的思想感情,也便于激起读者情感上的共鸣。这就是韵的和谐、共鸣的作用。
4,诗的句法
诗是富于思想感情的语言形式。诗人是通过他的一排排的诗诗行来表现自己的思想感情的。诗行不是诗人随便分的,诗的句法构造也不是诗人凭空臆造的。诗的分行和诗的句法构造的最高准则是以最大限度的明快与准确,以最大限度的描绘与表现力量来揭示诗中所表现的生活内容、诗人的思想情感。诗行是诗人表现、描绘生活与抒发自己感情的最小语言单位,也是一个计算与安排音组的单位。诗行短则音组少(指现代诗),节奏短促,因诗人要表现简短、有力、明快、激动、跳跃式的感情的时候,便常常组织这样的诗行。相反,诗行长则音组多,因而节奏缓慢,适宜与表现庄严的、深厚的、复杂细致的、浩荡的思想感情。还有压行与提行叠句与复唱,感叹与呼语等等,也都是为了表达思想感情的句法构造。
5,诗行诗节
除了某些短小的抒情诗不分节外,一般的诗歌都是分节的。诗节是诗人的思想感情发展的一个小的段落,也相当如散文中的一个自然段。特别是在格律诗中,诗节又是押韵的基本单位。关于近体格律诗:中国近体格律诗有5大特点:1,字数固定;2,句数固定;3,只能压平声韵;4,讲究平仄;5,讲究对仗。近体诗分为律诗、绝句、排律三种体式。关于格律诗的诸多规范,限于篇幅,这里不作详细研究,这里只作一下概念的提示,掌握一些现代诗与古体诗行节的梗概。待在相关的讨论专题中再做详论。
三、几点探讨
1,关于什么是诗。
当前一种意见是:有节奏、押韵,不压韵也要有节奏感和韵律感。要有诗的语言、感情和内容。另一种意见是:凡是有节奏、押韵,不压韵也要有节奏感和韵律感的就是诗,诸如:《百家姓》、《千字文》等也都是诗。
我认为,后者的意见只是看诗的外表,而没有看到诗的实质。诗言志、诗抒感,重要的是要看它的内涵,当然外表特征也是不可忽略的,但它只是诗的诸多要素的组成部分。试看《百家姓》的内含只是一些姓氏的罗列,虽然韵脚和节奏都处理的很好,可是它抒发了一种什么感情呢?答复只能是“没有”。充其量,也只能是一篇有节奏有押韵的文字堆,而绝不是诗。至于那些中医药学、脉学的节奏韵文(汤头、濒湖脉学等),因为它没有诗的内容,虽然它具有部分诗的特征,还不能称谓诗。
2,坚持古为今用。
格律诗,作为一种诗体,有着独自的规范,我们写古诗就要遵循这些规范,这主要是它的格律方面的诸多规范,初学者是贵在遵循的,否则以“创新,发展”的名义,抛弃了规范,还径自标注什么“律、绝”或词牌名,那就是不伦不类了,名不符其实。这样发展就偏离了轨道。这样不但传承不了古诗的精华,更谈不上“发展、创新”。在内容上,我也赞成一些朋友的观点,应该以传统的格式写当代人的感受,这样才能反应现实。据我所见,有一些人却以为古诗就应写古意,甚至连现代的词汇都须忌用,那样就无法反映现实了,只有用古调发古人之幽情,那还谈何发展。我认为写古体诗,还是应该坚持“古为今用”的方针,应该广泛地讴歌现实,弘扬时代精神,这个主旋律一定要坚持,不要仿古复古,要用旧谱书新意。
我们写诗也要面对现实,写诗填词的目的,不只是给少数文人看的,而是应面对广大平民群众,面对后来人。但据目前人的喜好,均以通俗(而不粗俗)风雅为好,所以选词用典上应多下斟酌功夫。在为了让人一看即明的前提下,发挥创作技巧,亦能唤起读者美感,就一定会写出具有广泛人民大众性的古体诗作。本刊以往发表的不少同类作品中,就有不少这样的优秀作品出现。反映歌颂了现实,充分地体现了盛世时代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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