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舆县万冢乡万寨村委杨楼村青年农民曹某,他从来没有去过广东,广东东莞市人民法院却给他发了刑事判决书,没有验明正身,导致曹某损失。(1月8 日贵州都市报)
如此粗心且不负责任的法院,怎么能让老百姓安宁呢?审理案件经过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怎么在没有验正身份的情况下就想“快进”结案了呢?
如果是粗忽,那怎么曹某给法院提出撤消判决书的申请,但是该法院在一个多月仍然没有什么“动静”?是不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就得由大家思索去啦,不过,这还真的值得百姓们小心哦!
看来,身份证的保管非常非常的必要,万一被犯罪分子偷了去作案,我们就不得不背黑锅。不仅如此,身份证的保密也成了必然,东莞这地区办假证的贩子又很多,万一被别人用你的身份证材料去办案,我们就有可能鸡犬不宁!
百姓们,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灾难”,我们必须保护好我们的身份证,切记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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