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8年4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27个税收宣传月。为了宣传普及税收知识,增强公民依法纳税意识,本报记者就此做了一次专题采访,采访了衡阳市某税务基层干部。现将采访内容摘要发出,以飨读者。
记者:你好,作为一名税务干部,请你为大家介绍一下我们国家的税收政策,好吗?
税务干部:税收是国家最主要的一种财政收入形式,取自于民,也用之于民。主要用于国防和军队建设、国家公务员工资发放、道路交通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科学研究、医疗卫生防疫、文化教育、救灾赈济、环境保护等领域。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有收入的公民应按照规定的税率纳税。
记者:请问你在开展税收工作中印象最深的是哪件事?
税务干部:我从事税收工作也有十多年了,最大的感触是人们现在的纳税意识比以前强多了!原先税收征收往往不到位,而如今绝大部分人都能主动缴纳税款。
我印象最深的是去年夏天去一个农贸市场征税。那天早晨,太阳已从东方冉冉升起,普照着大地。菜市场里已经熙熙攘攘,一派热闹景象。我挨着摊位收税,摊主们都很配合,工作进度很快。之后,我准备离开。“同志,等等我!”突然,身后传来呼喊声。我回头一看,原来她!她是在临时摊位卖蔬菜的那位大姐,身患残疾,身高一米左右。现正一瘸一拐地快速向我走来。我很纳闷,问她:“大姐,你有什么事吗?”“同志,我也要缴税!”她一本正经。我微笑着向她解释道:“你是残疾人,营业额又小,不用交税的。”“我晓得我可以不交税,但我总想着,如今,国家政策这么好,国家收税也是为了我们老百姓嘛。你看,我儿子和闺女在学校读书不但免学费,学校还给申请了困难补助,每个学期还往发给我们的银行卡里打钱呢。国家把马路修得四通八达,家家通水泥路,我们才可以进城做生意,我们一家人的日子越过越好啦。这点税钱就算我捐的,好吧,大兄弟,请你一定要收下!要不我心里不安。”她神情激动地一边说,一边把十元钱硬塞给我。我当然不愿接,但推搡了一会后,周围的人都频频示意我收下,大家纷纷说大姐也常和大伙儿念叨着这些。大姐手里拿着我撕给她的税票,咧嘴露出洁白的牙齿,淳朴的笑容比当空的阳光更为灿烂。那一刻,我被深深地震动了。若不是国强,若不是民安,今日这般场景怎会出现!正如那位可敬的大姐说的,国家的税收确实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希望所有公民都能诚信纳税,并以此为豪。
记者:谢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给我们讲解了税收方面的知识,分享了令人感动的税收故事。
税务干部:不客气,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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