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起现代诗歌,相信大多数人首先想起的是:「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这是诗人海子最为人传诵的诗《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最后一句。然而让海子最受苦恼的,是其长诗《太阳七部书》未获肯定。原因有长诗本身带“叙事,神话”等形式植入,需要读者具备丰富的文学,此外历史,哲学,传说……都要了解;再者,中国的诗文化以“抒情和短篇”占绝对主导,因而,《太阳七部书》於80年代未受广泛关注及认同,有一定客观历史和环境背景存在。而我今天要谈的,不是「北大三剑客」的“野史”,而是可能被不少人忽视,曾有“北大校园诗人”之称的戈麦。
戈麦,原名褚福军,1967年生于萝北县宝泉岭农场,85年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91年逝世。诗人兼其好友西渡说过:「我有理由拒绝他死亡。/永远难以想象的是这样一个人的死亡:朋友中最年轻,也是最有才华的一个。」我们或许很难想象,在88年冬,当时北大学生是“以谈诗为耻,彼此极少交流”场景。戈麦却不以为然。生活中的他,过的是一种像极了不食人间烟火的“圣徒式”生活:自觉减少与人的往来。还笑称自己是“现在”唯一的旧人了。他不像海子,他把所有的精力全部放在阅读和写诗上面。他喜欢一日之内采用不同的方式写作。阅读扎实,总认真记笔记。他对诗写作认真到精确每个字的运用。「让不可能成为可能」是他短暂一生坚定的写作航标。
戈麦主张艺术家应树立「修远」信念,骆一禾同样赞同此观点(不知道戈麦是不是从骆一禾那里获得的诗观继承),不必急躁,不必唐突,不必享誉于世,但求有补于文。写东西占用不了太多时间,但读书却需要很多精力。是啊!阅读往往是先于写作,也重于写作,可以说,好作品都是有较为深度的阅读体验做基础的。克莱的叙述(给塞林格),圣马丁广场水中的鸽子,还有凡·高自画像……展现了作为阅读者的他广泛知识面摄取。
语言对于诗人来说很重要。词汇丰富下的词义挖掘,常常伴随写作者自身情感借由语言的“二次加工”,於戈麦言,他诗歌中存在的不快乐感,源于他对诗歌语言的认识:他始终运用一种可能性意味浓郁的汉语写作。就像他自己所讲得:「诗歌直接从属于幻想,它能拓展心灵与生存的空间,能够让不可能的成为可能。」戈麦是这样,在他眼里,诗语言的写作是和心灵深处的自己沟通,自我批判、反思。当然这些是基于现实和理想的“对抗”与“制衡”。
在那首著名的诗作《誓言》中,他彻底否定了生活的加减乘除规则,说道:「我不需要剩下的一切/哪怕第三、第四、加法和乘法/全部都仍给你。/还有死鸟留下的衣裳/我同样不需要减法,以及除法”。」戈麦将生活的原则写成“死鸟留下的衣裳”,这其实已与生命无关,人不再是活着有思想的人,而是以“物”的骨子存在的所谓人。他也因为否定既定的规则,成为少数进入语言内部写作的人。然而孤绝是伴生的。
我记得海德格尔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语言的荒疏是由于人的本质之被戕害」。生存的约束和框架,往往是将“诗”和“生命”隔开;对金钱物质追求的程度越高,“诗意”离我们越遥远,而许巍那首《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对大多数来讲,不过是“高压竞争”於夜星下的“自我疗慰”。但诗又很微妙,物质的不够富裕,人看见的「车水马龙」、「灯火酒绿」却多了一份反思和“温情”,至少人还会思索这个世界与自己的关系,这个时候,诗,就来了。对于一个维护『个性』且具备“高度清醒认知”的诗人,戈麦思考的是他要借助汉语言的诗意层面,来将人从「无个性」,「集体丢弃精神反思」的当时用语言的“斧头”劈醒,所以,他的写作不光是语言字意的挖掘,更重要的,他的写作精神本就建立在诗语言书写的「自觉」范围内。他写《凡·高自画像》时,用到的是最初的语言描述:「我已经感觉到了光线的弯曲/它自上而下,压迫着我」便是体现。
另外,戈麦在注重语言本身对词义发掘的功能性同时,他的诗「齐整」也是特点。毕竟,现代诗写作很少有人强调“形式的整齐,划一”。诗节齐整在他看来,有“美学”层面的表达。这是他的观点,关于我本人,并不太赞同。现代诗写作是整体趋向“无韵”或“少韵”方向,诗的形式强调统一,於当代人复杂的情感在语言书写上是有很大局限。我只能说,戈麦似乎有意将中国古代“格律体”这一形式植入并保留在现代诗写作当中。他的继承,融合传统的精神是好的,不过,在“无韵”或“少韵、”或“形式整体外韵”的现代诗中寻找格律承继,无疑这份兼并书写美感和艺术升华的道路是很难继续的。
戈麦如「哈雷彗星」划过的一生,令我感慨“深惋”。诗人之死,如果非要用悲剧的眼光来看待,那么它的实质是语言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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