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孩子总是干扰或破坏其他孩子的快乐活动,最有效的“惩罚”就是把他赶到一边去。应该采用这一措施,因为让他任意而为,对其他孩子是不公平的。当一个孩子这样做而且态度固执时,简单地劝说是没有用的,只有让他感受到丧失其他孩子正在享受的快乐,才可能取得教育的成效。在我那里,因违反纪律而被隔离的孩子总是成为被特别照顾的对象,就像病人一样。我走进教室时,首先到他那里看一看,好像他是一个需要照护的婴儿,然后再把注意力转移到其他孩子身上,检查他们的作业,提一些跟作业有关的问题,好像他们是小大人一样。我不知道这个违规的孩子心里是怎么想的,但他很快就改变了自己的态度,并且能够长期保持下去。他学会了上课时遵守纪律并以此而自豪,同时对老师也充满感激之情。
但这种方法在旧式学校却不一定奏效,因为它缺少几个条件。首先,应该排除那些因生理缺陷而导致行为不端的孩子。其次,采用这一方法必须讲求一定的策略和技巧。最后,关键在于全班大多数学生都是遵守纪律的,个别不守纪律的学生感到自己有违公意。如果全班的学生都在调皮捣蛋,这种办法就不起作用了。我不想讨论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因为一开始就处理恰当,是不存在这一问题的。只要教学内容有用,教学方法恰当,孩子们都是愿意学习的。在这一方面,大人最容易犯的错误,就像在饮食和睡眠上对婴儿所犯的错误一样:本来是对孩子有好处的事情,却成了孩子对大人的恩惠。孩子总是以为,他们之所以吃饭和睡觉,是因为大人要他们这样做,结果是,他们往往会消化不良或者睡不着觉。除非孩子病了,他不想吃饭就不要勉强他吃。我儿子以前总是保姆哄着他吃,而且态度越来越不合作。一天,我们和他一起吃午饭,他不肯吃布丁,我就让人把布丁给撤了。过了一会儿,他又想吃了,想要人把布丁拿回来,结果布丁被厨师吃了。他感到十分吃惊,以后再也不敢随意挑食了。在学习上同样可以采取这种方法。如果孩子不想学习,那就随他们去,但有一条须得注意:一定不能让他们感到上课是无聊的。当他们看到别的孩子在学习,就会闹着要学习,这时老师可以出面来帮助他们达到目的,问题就解决了。我们的学校有一间很大的空房子,凡是不想上课的孩子都可以进去,但在进去的那一天,不允许再回来上课。如果孩子在课堂上表现不好,作为惩罚也会被送进这间房子。惩罚应该是让违规者去做他不喜欢的事情,而不是相反;这个原则似乎很简单,但有些教师却不懂得,例如他本来是希望学生喜欢古典文学,却以抄写古文来惩罚他们。
对孩子比较轻微的过错,应该采取比较轻的惩罚,特别是对礼貌方面的过错。对于孩子来说,表扬和批评是一种重要的奖惩方式。在教育过程中不可能没有表扬和批评,但采用这一方式时应该十分慎重。首先,不要拿两个孩子作比较。例如,对某个孩子说他比另一个孩子干得好;又如,对某个孩子说另一个孩子从来不调皮。前一种情况往往会使受表扬的孩子瞧不起别人;后一种情况则会使受批评的孩子对他人产生敌意。其次,应该尽可能地少批评多表扬;批评是一种惩罚,只有在孩子有了明显过错时才可使用,一旦产生效果就不应该继续批评下去。最后,对于任何本来就应该做的事情不应该给予表扬。孩子变得更加勇敢了,应该给予表扬;孩子在技能上获得较大进步,应该给予表扬;孩子在财产方面有无私的行为,应该给予表扬;整个时期学习都很优秀,应该给予表扬。由于难得的成绩而受到表扬,这是一个人在青少年时代最快乐的体验。尽管追求这种快乐不应该是他学习的主要动机,却仍然有其合理性。孩子学习的主要动机始终应该是对事物本身的兴趣。
如果孩子有了残忍这样性格上的重大缺陷,通过惩罚是很难予以弥补的。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尽量少用惩罚。对动物有残忍的行为或许是男孩子的天性,如果想要防止,应该采取比较特别的教育方式。如果等到发现孩子在虐待动物,大人就去虐待孩子,那是一种十分错误的做法,结果只会是孩子继续虐待动物,而不希望被大人发现。大人要做的是,在发现残忍的苗头时,就加以教育。应该教育孩子尊重生命,不要让他看到大人在杀死动物,即使是杀黄蜂或蛇这样的动物也不要让他看见。如果没有办法不让孩子看见,大人就应该向他解释为什么要这样做,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如果他对比自己小的孩子有虐待行为,大人应该立即以同样的态度对待他。如果他表示抗议,大人就应该向他说明道理:既然你自己不愿意承受,为什么又强加给别人呢?这样一来,孩子就可能直观地感受到别人跟他一样有感情这一事实。
须得注意的是,只是在孩子有轻微虐待行为时,才可以采用这种“以牙还牙”的教育方式。在这样做的时候,与其说是在惩罚他,还不如说在启发他:“瞧,这就是你对妹妹做的事情。”当他表示抗议时,大人可以回答:“既然觉得这样不好,就不应该这样对待妹妹。”这样,孩子就会明白,应该尊重他人的情感。通过这样的教育,一般来说,孩子是不会发展成为一个残忍者的。
如果在作了这样的努力之后,孩子仍然变得很残忍,那就应该像对待一个病人一样来处理这个事情。这样的孩子必须受到惩罚,必须让他感受到,他的行为会让他以后得不到快乐,就像得病出麻疹一样,但不应让他产生一种罪疚感。大人可以在一段时间把他跟其他孩子和动物隔离开来,并向他说明,这是因为他的行为导致他人和动物的不安全。大人应该尽可能让他认识到,如果别人也残忍地对待他,他会感到多么痛苦;还应该让他认识到,他的残忍行为会导致他自身的大灾难,而大人的所作所为是让他避免这种不幸。我相信,除了极少数病理学上的事例,这种方法是完全可以奏效的。
我认为对孩子体罚是不对的,比较轻微的体罚害处还不太大,而较重的体罚则可能导致孩子养成残忍的性格和做出残暴的行为。当然,孩子可能并不怨恨施行体罚的大人,但接受体罚多了,会对此习以为常,并认为体罚是对的,对于维护权威是必不可少的。这对于将来可能掌握权力的孩子来说,是特别危险的事情。
——论教育,特别是儿童教育
(黄忠晶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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