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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的社会思想(十一 “兼爱”、“交利”是可以实现的吗)

时间:2019/6/5 作者: 黄忠晶 热度: 248352
  为什么会出现上文中所说的情况?张岱年的解释是,“墨子的兼爱,是不分远近,不分阶级的无差等之爱。在原则上,是一律同等;在实际上,则难以无先后缓急之序。初期的墨家,对此不甚注意。后来乃渐渐注意及之。” ( 张岱年:中国哲学大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P。277)这当然是一种说得通的解释。但也不排除另外一种可能,即上述有些议论并非真是墨家的思想,而是儒家化了的东西。

  如张先生举了一个后期墨家的例子:一个叫夷之的墨者说“爱无差等,施由亲始”,也就是说:“爱虽是无差等的,而施爱不能无先后。应先爱父母,而后及于他人。” (张岱年:中国哲学大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P.277) 吕思勉先生在谈到墨者夷之的“爱无差等,施由亲始”时问:“此与儒家‘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之说何异?”(吕思勉:先秦学术概论,东方出版中心1985年版,P. 124)

  实际上这是《孟子》一书中记载的一个事例。墨者夷之求见孟子。孟子指责夷之,因为墨家提倡薄葬,而夷之却厚葬了自己的父母。夷之为自己辩解说:“爱无差等,施由亲始。”(《滕文公上》)他的意思是,人与人的爱是没有厚薄之分的,只是实行起来从父母开始而已。在孟子的一番诘问后,夷之无言以对,对孟子所说十分服气。我怀疑这是儒家的人编造的一个故事,旨在说明儒家思想的正确和有力量,而墨家的思想是经不起驳斥的。

  当然也不排除一种可能,就是确有夷之其人。但从他的言行看,他不是一个真正的墨者。墨者主张薄葬,是先从自己做起,决不会号召别人薄葬,自己却厚葬父母。而且夷之回答孟子的指责也是答非所问。孟子指责他言行不一,他却说虽然爱无差等,实行爱要从父母做起,实际上认为厚葬父母是应该做的。

  《大取》中有一段话:“圣人之法,死亡亲,为天下也。厚亲,分也;以死,亡之。体渴兴利。”意思是,圣人的丧葬之法,是父母死后薄葬短丧,这是为天下兴利。厚爱父母,这是人的本分,而父母死后之所以薄葬短丧,是想竭尽自己的力量为天下兴利。这才是一个墨者应该有的对别人指责的回答。

  有一个自言不能实行兼爱的巫马子对墨子说:“我跟您不一样,我不能实行兼爱。我爱邹国人超过了越国人,爱鲁国人超过了邹国人,爱我家乡人超过了鲁国其它地方的人,爱我家里的人超过了家乡人,爱我父母超过了我家里其他人,爱我自己超过了我的父母,因为越到后来就越跟我有切近的关系。有人打我,我会疼痛,打别人,就不会痛在我身上,我为什么不去解除自身的疼痛,反而去解除与我无关的他人疼痛呢?所以,如果两人中必须有一人被杀,那就只能是杀掉对方而有利于我自己,而不是杀掉我来有利于对方。”

  墨子对巫马子的话作了反驳。他先问巫马子:“您是打算把自己的想法隐藏起来,还是将它宣告于世人?”

  巫马子回答:“我为什么要隐藏?我将向世人宣告。”

  墨子说:“既然这样,如果有一个人喜欢您的主张,他就会杀了您来利己;有十个人喜欢您的主张,就会有十个人来杀您来利己;天下人都喜欢您的主张,天下人都会来杀您来利己。另一方面,如果有一个人不喜欢您的主张,他也会杀了您,因为您散布了不祥之言;有十个人不喜欢,也会因为同样的理由杀了您;天下的人都不喜欢您的主张,也会因为同样的理由杀了您。”(《墨子·耕柱》)

  墨子的意思是,不实行兼爱的人,自以为是为了自己的利益,结果反而丧失了自己的利益,甚至可能招来杀身之祸。显然,墨子的反驳有一些诡辩的成分。无论是否赞成巫马子的主张的人都会来杀他,其理由墨子已经说到了,好像很有道理。实际上也可以换一个说法,例如我们可以替巫马子作一下自我辩护:喜欢他主张的人不会杀他,因为会由喜欢他的话而喜欢他这个人;不喜欢他的主张的人也不会杀他,因为他们认同兼爱,而兼爱者是不会杀人的,即使他跟自己的观点不同。这样的辩护,从逻辑上来说,跟墨子的反驳并无根本的高下之分。

  兼相爱、交相利的思想是否提倡废除一切阶级或阶层差别?我认为也是也不是。一方面,就墨家学说宣扬的理想看,如果它那一套得到彻底的实行,是。还有就是,墨子作为领袖的墨家团体,是一个准军事化的组织,在其内部有可能实行这种兼爱交利的原则。梁启超认为:“简单说,把一切含着‘私有’性质的团体都破除了,成为一个‘共有共享’的团体,就是墨子的兼爱社会。”(梁启超:墨子学案,民国丛书第四编·5,上海书店影印,P.21)

  另一方面,就当时的社会而言,墨子的这一套是没有什么现实基础的。当时的社会仍然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家族制度。这样的社会,普遍认可的,只能是有差别的爱。因此,墨子在提出他的主张时,也只能说 “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而不是真正的“他人之国,就是我之国,他人之家,就是我之家,他人之身,就是我之身”。墨子提倡“兼爱”,但他并没有主张废除私有财产,废除阶级和等级制度,取消所有人在地位上的差别。他只是主张对不同等级的人、对所有的人都要有同等的无差别的爱。

  墨子的兼爱思想,作为一般原则似乎十分清楚明了,但只要落到实处就会发现,要真正做到完全无差等的爱是不可能的。在继续维持一个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家族等级社会的前提下,要求人们实行彼此无差等的爱,墨子兼爱学说的空想性质就体现出来了。其后学要实行他的学说,就不得不从根本上更改其思想,从而使得自己处于无法解决的矛盾之中。

  写于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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