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到人多的地方去,那样热闹,不冷清,所以去广场,那是九点钟上下,广场舞散伙了,小孩子们顽劣的不愿回家,父母陪着坐动物车,头上和屁股闪着灯的那种,旁边也有跟大人躲猫猫的小家伙,和谐社会也无非就这样了。
突然我喉咙发硬,看着川流不息的人,有点不合事宜的哽咽,坐久了,觉得有点冷,我还得走回去,得早些回去,要是半道遇到个打劫的,把我包包里的几十块零钱奉送给他还是小事,要是把我小命交待了,那我还有机会吃苍蝇吗?还有机会让人憎恨吗?为了这些,我也得贱贱的活着。
我就想着要回家,到门口正掏钥匙开门呢,从门逢里透过昏昏光,我出门的时候故意留着一盏灯。这城市的霓虹大概与我无关,但,从此以后,我每每出门都要提醒自己为自己留一盏灯。
终于,也有一盏灯是为我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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