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江南走过
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
东风不来,三月的柳絮不飞
你的心如小小的寂寞的城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跫音不响,三月的春帷不揭
你的心是小小的窗扉紧掩
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
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错误.郑愁予
暗夜,月光倾城。灯红酒绿的城,被笼罩在夜色里,迷离,妩媚。
酒吧,音乐轻绕。他饮尽第无数杯冷酒,还是灌不醉自己。
白天从她的婚礼上出来,确切地说是逃出来。他就一直待在这里。婚宴上他不敢喝,他怕自己醉了在她面前失态,于是就借故溜走了。
多少年了,他习惯在她面前保持着没心没肺的样子,他怕自己酒后把自己的内心一股脑全吐出来,他不敢让她看到他的心肺,再说也没有理由了。
也许从来没有人像他一样喜欢一个人,喜欢到怕了她。
十年前,烟花节的晚上。校园南门边的世纪广场上,北方的冬天夜空极高,几颗干净的明星在墨蓝的夜幕里眨着银亮的眼睛。人间,火树银花,红芙蓉,绿牡丹,黄玫瑰此起彼伏的冲向天空,伴着嗤嗤嘭嘭的声音高高低低的绽放。七彩的光影交错,明明灭灭的映照着一群尖叫围观的男女生。那是他第一次在人群里看见她,清秀的脸,飘逸的长发,一袭白色的大衣在夜色里特别醒目。
年后他毫不犹豫的转到了她所在的班级,却发现她早已有男友。
于是他做了她最好的朋友,最铁的哥们。出门时忘带手机,他第一时间送过来,回家等不到公交,他大喘着粗气踩几十里路自行车送他,喜欢吃的肯德鸡,必在每个周末下午排长队帮她买,帮她买各个版本的唐人小说,与男友吵架,他听她哭,陪她骂。
毕业的时侯,她与男友在吵了第N场架后,彻底闹分。她优秀,她男友更优秀,两个同时站在高处的人,谁都不愿意低下去。
他陪她喝了半夜的酒,等她闹够了,也哭够了。犹豫再三,他终于决定将压在心底很久的话说出来,他不想再看到她哭“余生让我陪你笑吧”嗯,翻转了所有词汇,他终于想到了这么一个开场白,然而未等开口,却听到她去国外留学的决定。
他的内心狠狠抽动了一下,却强装笑着说:“行啊,这想法好,什么时侯决定走,吱一声,我送你”
那天他帮她扛着所有的大包小包,上来下去,直到她在机场最后的一道门向他挥手,直到他看到载她的那架飞机呼啸高空,才舍得默默离去,从此一别经年。
后来,他们在街头遇见,那个落雨的下午,她在街头小跑。他把她叫上了车,他很想告诉她,他一直在等他,没她在的城,每天下班就算不顺路,他也故意走那条她住过的街道,只希望能像这一天一样遇到她。离开的这些年,从她走的第一天开始,学习,工作,他都异常的拼命,只愿有一天再见能跟她一个高度。
他不敢恋爱,怕有一天遇到她还是一个人。
他不敢走远,怕她回来找不到他。
可是再次相遇,这些压抑在心灵深处的东西,似乎在他的心底已经生根发芽,盘枝错节。他无法吐出口,只能随着她东拉西扯,有一搭没一搭的聊。
他在她的指引下东转西转了七八条街道,刚想问一些实质性的东西。她说自己的目的地到了。是一家装修精美的幼儿园,她刚一下车,一个如花蝴蝶般的小女孩轻盈盈的扑向了她。女孩同样有着白晳的皮肤,清秀的面庞,如是她的缩小版。
她带着孩子扒到车窗前向他道别,说等会有人来接。孩子礼貌的向他道再见,声音脆的如檐下的风玲。他的千言万语在那句"叔叔再见“里化成一朵朵伤茎水莲,在斜阳的光影里片片摇落,最终化成深沉的夜色。
往后的日子,他娶了一个默默喜欢他的女孩子,他终于安心过起了自己的生活。不再与她联系,不再刻意去走那条街道,也丢掉了书架上为她收藏的各个版本的唐人小说。
一周前,他收到了她的婚礼请柬
”你不是早结婚了吗?“
”没有呀“
”那,那天那个孩子“
”喔,是我姐的,那天她在加班没空接孩子“
……
"他……是你在国外认识的吗"
“不是,回国后,大概三年前吧,差不多遇见你的那天之后”
——《他的错过,是件马不停蹄的事》
201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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