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财权的分授
在现在诸多的单位体制里,财务的管理总是领导一支笔的签字制,可事实证明了这是一条不切实际的规章制度。
为什么我会这么说呢?
其一:财务的一支笔领导签字权,在很大程度上就失去了相互的监督权。
其二:单位领导一把手财务负责制,让他无形之中将权利聚集于一身,就会在单位里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
其三:副职领导在这样的情况下,签字在很大程度就成为了一种形式。
其四:一般干事只有财务报账权,没有财务知情权。
因此鉴于这种不利于单位财务管理与监督的弊端,我想在此谈谈自己的观点,以便诸位贤士加以点评,使得财权能公平、公正、透明的用于与民,使得贪赃枉法的事情从此能少之又少。
我理想中的财权应该是这样的。
其一:财权责任的划分应该严明清楚。
其二:取消单位财权一把手签字报销制。
其三:实行财权个人负责制。单位科股室的开支监督权由纪检领导审查核实签字负责制,科室的报销财权由科股室直属副职领导签字负责制,科室的开支权由科长签字负责制,科室的开支明细由科股员共同签字负责制。
其四:实行财权开支独立审批签字制。科股室全体人员及科股长具有直接财务开支预算权但不具有财务开支批准权;单位科股室直属副职领导具有财务开支批准权但不具有直接财务开支预算权;单位纪检领导具有财务监督权但不具有财务开支批准权;单位主要正职领导具有全局工作安排权与监督权但不具有财务开支预算权与批准权。
其五:实行各科股室独立开支上报制。科股室的开支不再经过本单位主要领导的审批,只要有科股室全体人员签字的开支明细预算文件及科股室科长的批准开支预算签字权,就可直接上交到财政部门。经财政部门核查没有超出预算的范围,在由财政部门统一逐个以核对文件的形式下发到本单位各个领导进行审核签字,凡在本单位或财政部门不能通过的开支预审的文件,纪委部门就要严查,凡科股室预算合理合法且单位主要领导不予签字的,纪委部门更要严查。
其五:单位所有的账户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报账时由开支明细、开支权签字、开支准报销签字、开支监督核实四份报账文件为准,却一不可。
其六:财务的公开应该常态化,电子信息应该是随时可查化。
其七:财务的开支明细应定期向单位全体人员做以汇报。
其八:杜绝小范围开会研究财务的开支。
其九:单位制定财务开支提前预算制及预算时限。
其十:单位财务室设立财务开支预算制告知牌,以便本单位同事能第一时间了解各个科股室的资金预算开支情况。
其十一:单位财务室设立财务开支明细告知牌,以便让本单位同事能第一时间知道各个科股室的资金开支情况。
其十二:凡是单位领导不能签字解决的财务问题,可有科股室人员组织单位全体人员及相关业务单位进行大会表决。若人数过半,任何人员、任何组织都不得反对,财政部门更不得找理由推诿不予受理。
以上就是我对单位财务开支怎样运行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虽然在某些程度有点过于理想化。但是能将财权分摊到个人,责任到个人,我相信在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情况下,贪赃枉法的人就会越来越少,造福百姓的事情就会越来越多。
【2018.09.24/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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