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说,我4岁时得过一次急性肺炎,是在漂着大雪的深夜。我全身烧的滚烫,村里的赤脚医生已经束手无策。爸爸、叔叔只好用架子车拉着妈妈和她怀里的我向镇卫生院奔。医生说,幸亏抢救及时,不然小命就难保了,或者就算治好,也会落下个弱智什么的,当然这些都是后来妈妈转述的。我十分庆幸我没有因后天原因而变成生活不能自理的废人,当然要感谢爸妈和叔叔。知道这件事情以后的某个时候,我就想:爸爸和叔叔是怎样冒着风雪,踩着泥泞在漆黑的夜里急走了八里多坑洼的乡间路,然后是在刺骨的寒风里敞开棉衣,散发冒着白气的热量?
从小学到初中只得过不上十次的轻微感冒,几片药丸或几只针下去就好了。
从小学到初中只得过不上十次的轻微感冒,几片药丸或几只针下去就好了。
高三得了要输液的流感。在那样分秒必争的日子里是不甘心躺下的,尽管身体很需要。但意志力终究没有抗拒过病菌,硬撑了几天,还是躺在了校医的小病室里。晚自习只有好友静陪着我打发孤寂,她手里捧着书,我微挣着眼。突然有人推门进来,是我旁边桌的楠。我们已经比较熟,就算当时男女生界限分明,看望一下生病的同学于情理中都是符合的。我们随便聊了几句。又是一个突然,他紧紧握住了我扎针放在被子外面、已经被冻麻木的左手,此刻,我的思绪暂时短路了,脸红的速度倒是一刹那。而他只是诡异的笑笑,便回教室了,留下仍在发呆的我和一脸坏笑的静。
病好后,我听到他霸道似的声明:我既然握了你的手,你又没有收回,你就要做我的女朋友。我 哭笑不得,但还是傻傻的默认了,应该还有窃喜吧。因为他成绩不错,名声不坏,长相嘛……也符合我的审美观。所以我就在那样“金戈铁马”的时间里开始了我的初恋,依然到现在。
我曾经有一次对他说,好想再在他身边病一次,这样不仅可以不用做事,还可以任性的撒撒娇,耍耍小脾气。而他则很绅士、关切的说,撒娇可以,但生病就免了吧。我在偷偷的乐,心里满是幸福。
看见了吗?生病除了身体上的痛苦,还有满把的亲情、爱情的收获,但我还是希望大家不要得大病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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