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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送年华如羽(流落街头的男人们)

时间:2018/5/4 作者: 井底之冰 热度: 63944

  “暴徒”大概是我进入这个城市后所遇到的第一个好人,也是我整个夏日行程中结识到的奇形怪状的人中的佼佼者。


  “为什么自称暴徒呢?”


  我曾问他。


  他说:“起个贱名好养活,起个恶狠狠的名字才不会被欺负。”


  我读不懂他的逻辑,但体会得到那种心情。


  初次相见是我们透过鞋架的一次凝视。“暴徒”是个面貌俊朗的少年,只是块头稍微大了些。生气起来犹如发了情的北美野牛。


  “我渴望成为巨石强森那样的男人。”


  有一次,他撩起衣袖,让我捏一下他的弘二头肌,结果我只是轻微的一用力,“暴徒”便痛苦的扭曲了五官。


  “不是让你掐,笨蛋!”他发怒的样子笨头笨脑的,让人生不出负罪感,毕竟,在旁人眼中,只不过是一头发了情的野牛罢了。


  “嘿,你也是来蹭冷气的吧?”


  大概是七八次凝眸过后,鞋架那头的”暴徒“对我产生了兴趣,他绕过来,同我坐在了一张椅子里。我懂他是什么意思,但我并非他想象的那样。看到我摇头,”暴徒“沮丧的挠挠头,似乎是觉得少了一个同病相怜者。


  ”所以你是来购物的?“


  他追问道。


  ”事实上我身无分文。“


  这次轮到我沮丧的挠头。


  ”暴徒“却兴奋起来,他嚷道:”哈,被我说中了还撒谎?还说不是来蹭冷气的?“


  这种“明目张胆”的大嘴巴真令人难为情。我尴尬的笑了笑,抬头时,发现某些女服务员已经往我们这儿投过来警惕和不欢迎的眼神。该怎么形容那种眼神呢?即使在炎炎夏日被那种目光扫过,也会后颈发凉吧,倒不是那种眼神有多么寒冷,而是它足以恰到好处的刺痛那些心中有愧的人。当然,对真正心怀不轨的家伙就无能为力了,比如我身边的这头北美野牛。


  ”别担心,老弟。“


  ”暴徒“若无其事的勾搭住我的肩,谆谆教导道:”一群纸老虎罢了,又能怎样?不是哥们跟你吹,就哥们这二百来斤腱子肉往着一撂儿,谁还敢说个不字?。“


  见我将信将疑,他忙拍着胸脯,以示推心置腹,这是他这种人惯用的伎俩:”听着兄弟,没谁敢招惹一个看起来凶神恶煞的家伙,所以,把你以前那些个谦虚礼让的经验统统遗忘掉!信哥不?“


  我很倾佩他这种指点江山的风采,有种藐视反动派的画风。我就问他,大哥你这么牛逼,你是干啥的?


  然后”暴徒“告知我一个崭新的词汇:麦难民。


  ”不晓得?“


  ”暴徒“皱眉。


  我两手一摊,”没听过,但显然不是啥牛逼职业。“


  ”暴徒“也不以为意,他脱掉凉鞋,扣了口脚趾头,问道:”那是,否则谁会在商城蹭空调?对了,你是整啥哩?“


  ”我?我的车被盗了,回不了家。“


  ”屌哩!你竟然是有车族?还如此年轻?不会是马云的私生子吧?“


  ”暴徒“瞪大了眼睛,这种误会既满足了我的虚荣心,但同时也让我心生不忿,”我有那么难看吗?“


  ”何出此言啊,兄跌儿。“


  ”不然为何不讲我是马化腾的私生子?“


  ”老马也没好看到哪儿去好吧。“


  闻言,我们两人相视一笑,心中感觉非常痛快。穷屌丝比之亿万富翁有着明显的“优势”,即敌明我暗。我可以整日整夜的诋毁他们,调侃他们,而那些个富豪们却又拿我没有丝毫的办法。想想我还真是了不起呐~


  ”别这么想其实我丢的只是辆自行车。“


  ”哦,这样啊。“


  对话戛然而止,可能是”暴徒“对我失去了兴趣。


  过了好一会儿,可能是冷气吹足了,他忽然再次拍拍我的肩,说道:”走,大兄弟,哥领着你吃饭去。“


  我并不能很好的信任一个萍水相逢的无业游民,就摇头婉拒。


  大概半个小时的样子,“暴徒”去而复返。这回他手里拎着烤红薯和肉包子。他说:“不是身无分文吗?所以还没吃的吧?来,给你。”


  还真是慷慨,这种好意令人困惑。再三推辞过后,我接过那些吃食,然后风卷残云般将它们消灭殆尽。


  “好吃吗?”


  见我正大快朵颐,“暴徒”忽然笑眯眯的探头过来,问了一句。


  我预感到什么似的,忙道:“你不会找我要钱吧?”


  “少瞧不起人!”


  “暴徒”断然似的摆了摆手,“出来混,讲求个义薄云天,俺虽然穷的每晚赖在快餐店里头过夜,但对于同是天涯沦落人的落魄者,即使萍水相逢,但该提携还是要提携的。”


  真是翻令我热泪盈眶的言论,倒不是他话里头高尚的品格感动了我,而是因为我感到“暴徒”打心眼儿里觉得我和他一样,是个”不知羞“的流浪儿。正是这种被视为自己人的感觉,令我沮丧的想要找个地缝,可惜商城里每块儿瓷砖都缝合的严严实实。


  忽然,“暴徒”强行扣住我的手腕,道:“跟我走,带你长长见识。”


  出了商城,“暴徒”牵着我的手在烈日下狂奔,此情此景让人回忆起琼瑶剧里头那些个奋不顾身的有情人。面对路人投过来的嫌弃目光,我内心其实是拒绝的。但是你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挣脱一头野牛的好意,特别是在该牛意气风发,心意已决的时候。


  在某个不会引起城管注意的拐角,“暴徒”将我拖了进去,这个胡同里面藏着四五个黑不溜秋的人,起初我以为是远渡重洋而来的外国友人,便逐一同他们握手,并用手轻拍这嘴巴,喊道:“哦哦哦哦哦,欢迎各位酋长莅临我国。”


  他们握着我的手,面无表情,大概是不太适应这种西方礼节,但我实在没有接受过非洲传统礼节的教育,所以没办法将他们照顾周到,我心里想着。


  “这个逗逼是谁?俺要弄死他。”


  其中一个黑煤球冷不丁的指着我的鼻子开口了。


  “暴徒”勾搭住我的肩膀,然后用轻描淡写的一句话把我拉进了他的贼船,“这是咱们公司的新股东。”


  闻言,黑煤球们议论纷纷,出奇的,竟然没人反对。


  他们分别有着各自独特的名字:


  方丈,油条以及肉。


  “暴徒”是外地人,而这仨货却是地头蛇。


  放长个子不高贼眉鼠眼的,以前似乎是个惯偷,被捉进局子里几次,然后便再没有人敢雇佣他了,所以,他就跟“暴徒”一块儿出来创业。


  “哼,创业什么的,不存在的,要是可以捧着铁饭碗,谁他娘的脑缺才出来闯社会!”方丈啐了口口水,哦不,是一口老痰。


  油条和肉是失足高中生,假如不是因为聚众斗殴被校方“劝退”,他们应该和我一样,是个准大学生了。家长们劝两个家伙到外地念书,但他们表示心灰意冷,已经休学一两年了。


  “我们虽然读书不好,但我们也不是富二代啊!”


  两个人在遇到“暴徒”之前,一直在城市里头晃荡,宛如四处寻找脑子的僵尸。


  他们四个人组建了一个公司,就像当年马云爸爸召集十九个人创建了阿里一样,现在我也入了伙儿。


  “冒昧问一句,咱们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什么?”


  我问。


  方丈抹了把脸上的炭灰,“烤地瓜。”


  “烤地瓜也能开公司?”


  我目瞪口呆。


  见我又一次将信将疑,“暴徒”开始忽悠道:“老干妈靠卖个辣酱都能冲出亚洲,走向世界;煎饼侠靠绑架明星也能赚票房十几个亿;小泽玛利亚靠。。。。对,她这个‘靠’是最名副其实的。”暴徒似乎真的有某种天赋,他口若悬河,悬壶济世,世界真乱,乱你麻痹。。。。“正所谓莫欺少年穷,烤地瓜肿么了?二十年后,有一个马云爸爸有木有?兄跌儿,信哥不?”


  我记得马云先生在未发迹以前,曾向联想老总柳传志推销自己的理念,但他留给柳总的印象却是“大忽悠”。现在虽然在理念上“暴徒”还和马云先生有很大的差距,但至少在忽悠上业已不分伯仲。可创业仅仅是有忽悠的功底是远远不够的。


  “咱们公司的发展蓝图有吗?”


  “当然有!必须有!我听说老外们没吃过烤地瓜,所以我准备有朝一日在海外开创一个分公司,赚老外们的钱,岂不快哉!”


  我为他这种厚颜无耻的梦想倾倒,因为爱惜羽毛的人常常裹足不前,成不了什么大事业。只有那些不要脸的人才敢奢谈梦想。人呐,他愈是卑微梦想也愈是坚不可摧。


  我觉得“暴徒”建立海外分公司的想法不错,便兴致勃勃的追问道:“那咱们准备什么时候推进这个项目呢?”


  “等我们在这座城市贩卖地瓜赚够了充足的可供出国使用的车马费的时候。”


  闻言,我转身望向方丈他们,冥冥中我顿悟了,大概这几个人也是这么被坑蒙拐骗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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