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有绑匪绑架了一个老板,他问老板:“要命还是要钱?”老板问:“什么意思?”绑匪说:“要命,通知你家人,拿50万元。”老板半天不说话。绑匪急了,厉声问:“说,要钱还是要命?”不料老板回答道:“急什么?我正在算账呢!”在老板的眼里,生命是有价格的,拿钱不拿钱,先得算算这命值不值50万。
这当然是“据说”,不足为凭。但在经济学家们那里,生命确实是有价的。他们会精确的计算生命的价格。例如我国法律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这就是生命价格的计算。按照这条法律,月工资1万元的富人的生命价格可以得到48万到60万的,而月工资1200元的打工族生命的价格仅仅是5.76——7.2万元。震惊世界的“9.11”事件发生后,美国国会请了一批专家来计算受害者生命的价格,并据此确定对受害者家属一定的补偿金。这一算差别就太大了!世贸中心北楼105层的公司高管,年薪几百万美元,而同一座楼中的110层“世界之窗餐厅”的一位厨师,来自非洲的非法移民,年薪仅1.7万美元。经济学家通过计算,8个年薪超过400万美元的遇难者家属平均得到640万美元的补偿金,而那位厨师家属仅得到25万美元。
富人命贵,穷人命贱,全世界好像都是这个道理。如果按比例看、富人和穷人的生命差距中国更大些。
同命不同价,穷人命贱道理上讲很不合理,但却被现实社会认为是合理。各国掌权的基本都是富人,富人制定的法律当然是富人命贵,穷人命贱。但这个不合理也不见穷人有什么意见,反倒是穷人都认命,他们计算自己生命价格的方法也与上述的方法如出一辙。我有个农民工穷亲戚因为企业事故死亡,老板说给10万元的一次性补偿金,他的本家人都感到心满意足,认为老板很不错。我当时也去了,坚决不同意这个赔偿,老板当然知道自己理亏,后来就答应了我提出的标准,一次性赔偿金给20万元,丧葬费等另算。一条人命啊,就20万结束了,我还伤心着,他的本家人却已喜出望外了。
社会认为穷人命贱,穷人也认为自己命贱,这样,穷人的生命就很难受到重视,也难以得到有效保护,外界一旦有诱因,他们就会为了区区几个钱去牺牲自己的生命,成为社会极不安定的主因。水浒传中,穷得叮当响的阮氏三兄弟就对来邀他们做强盗的吴用说,如果也能像梁山上的强盗们那样大秤分金,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若能勾受用得一日,便死了开眉展眼。”前次看到新闻反映的情况,乌鲁木齐爆炸案的5名嫌犯,都来自南疆某贫困县,记者形容其低矮的住房里几乎是“家徒四壁”。前几年,拉萨的分裂暴乱参加者,主要也是“穿得脏兮兮的藏民”。显然,穷是他们听命于民族分裂分子或恐怖分子而制造恐怖案件的基本原因,就为了恐怖分子给的那一点点报酬,他们觉得自己死了也值了。
这样再回过头来看前面的“据说”,老板是搞经济的,面对要钱还是要命的问题就计算命的价格,这也许是出于商人的本性,也许出于社会的影响。就此而言,这个要钱不要命的笑话或许也就不好笑了。然而我想说的,算经济账,要钱不要命的,也许不仅仅是这个爱钱如命的老板。
比如我们现在经常看到这样一些案例,绑匪绑票索要赎金,杀手为若干万元杀人。这绑匪和杀手在做绑匪和杀手之前,我想肯定考虑过自己的生命值多少钱,因为他们清楚地知道,做绑匪和杀手被抓住是要砍头的。但他一算账,自己一辈子能挣多少钱,绑一次票或杀一次人能挣多少钱,如果后者大于前者,或者与前者相当,他可能就觉得做绑匪或杀手,就是丢了命也值了。
我没有采访过被判死刑的绑匪或杀手,不知道他们临死前是否真的觉得“值了”,但看案例介绍时,这些绑匪和杀手家庭经济情况都不怎么样,他们骨子里也是穷人命贱,“能豁出命去弄个几万几十万,就是死了也值了”,这就是他们的思维。就此而言,其行为虽然让人可憎,但因穷困而走上不归路也让人同情。
但世间还有另一种人,他们的存在远比绑匪、杀手普遍,因而比绑匪、杀手对社会的危害更大。这种人就是贪官。这贪官端的是国家的铁饭碗,拿着远比工农等普通人高得多的工资,享受着普通人羡慕但又无法得到的待遇,但他并不满足,还要利用权力贪污受贿。但贪是要付出代价的,贪多了也是要付出生命代价的。应该说这些法律规定贪官们比谁都清楚,但他还是贪了,显然,他觉得贪得值。与绑匪、杀手不同的是绑匪、杀手甚至有些“恐怖分子”是为了谋生而走上歧途,贪官则纯粹是为了钱财而知法犯法,这才是真正的要钱不要命的主。
这样看来,贪官比绑匪、杀手更为可恶,对社会危害更大。于情于理,对贪官的处罚都应比绑匪更为严厉。可惜的是,贪官如果贪污的仅仅是绑匪所索要的那么多钱,那么这贪官是绝对安然无恙的。也许正是这个原因,贪官永远多于绑匪,而且前仆后继,除之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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