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名年轻人来到我们单位寻求帮助,说是昨天他在打电话走路的时候,被一名正在为学校打扫卫生的六年级小女生嬉闹撞到,造成手机落地屏幕碎了。小女孩就害怕了,连忙道歉,年轻人倒也没有责备,安慰小学生。经维修店市场评估,换个屏幕要1700多块钱,年轻人也说了,如果几百块钱的事情自己认就算了,可维修费有点多,想让学校联系学生家长商量一下解决。学生的班主任联系了家长,这名小学生的母亲到了学校,不等事情叙述清楚,猛烈对女儿一顿责备和痛骂,并告知年轻人,我的女儿在学校上学,在学校发生的一切事情都是学校负责,与我们家长没关系,你让学校赔你损失,况且你自己走路谁让你打电话的,也怪你自己。年轻人辩驳道,没有规定不能走路打电话,况且我也没有说什么必须让你全部赔偿我损失,我只是让你家长来帮忙协商这个问题,我的手机摔坏了,总不能是我个人问题吧?换个话题,将心比心倘若我要是走路撞倒你女儿,你总不会说不管我的事情,你直接自己找学校吧?校方面对此情形只好建议年轻人报警寻求公安派出所帮忙调解一下吧。
我们的同事到达现场,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倒也没有什么好说的,本身是民事纠纷并非什么案件,自然也只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解,可是学生家长却始终坚持自己的见解,不予配合。后来,年轻人越想越生气,见到这样的家长总不能就这么算了。想想平时自己在教育孩子的时候,面对错误勇于承担,自己积极主动的帮助孩子解决错误并以事说理教育孩子。气愤之下,还是想到与家长沟通,次日,找到学生的班主任索要家长的联系方式,班主任不愿意给,让年轻人找公安派出所。年轻人遂自己到我们单位寻求帮助,民警在告知年轻人事情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派出所管辖业务,应该到法院起诉。年轻人知道起诉的难度和时间长度,况且也没有多少钱,不值得,年轻人遂请求民警帮帮忙,能够调解就调解,调解不了就算了,民警本着服务的宗旨就答应了。
几经周折,好不容易从班主任那里得到了家长的联系电话,致电的过程中,民警才表明来意,电话那头的家长以开始表态:我是农村人,我文化学历不高,但是我肯定的说一、我是不会赔偿的,谁让他走路玩手机的?二、我要找学校的麻烦,为什么让我女儿打扫卫生?三、学校为什么报警,我家孩子小,见到警察就害怕,昨天晚上我女儿被吓得都没吃饭,我还要你们赔偿我女儿的精神损失。一顿索罗之后,学生家长可以说是以一种无赖的方式在推卸自己的责任,民警见多习惯了,年轻人听后觉得这样的家长改变了他的价值观,甚是恼怒。
事情原本很简单,就是一个非故意的民事纠纷,但是这位学生家长的态度和素质深深的促动了我。在当今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经济稳步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改善,可是人民群众的文化素养却与经济发展的水平极不适应。有人说也许这只是个别呢?但是多年的工作经验和与百姓打交道的事件都告诉我这不是个例。在一线基层中遇到许许多多类似的人或事,最终都或多或少的体现出人民素质的问题,已经麻木的我突然想到沉思。这样的家长本身倒也是无所谓,但是在一个正在获取知识和经验的学生面前展示出的撒泼形象,给孩子的教育带来的是满满的负能量。再好的教育、再有才的老师又怎能取代父母对孩子的教育呢?又怎能发展教育,怎能培养出有素养的下一代呢?还有一群家长,孩子是宝,一切的一切必须围绕自己的孩子转,老师言辞稍微严厉一点,孩子回家告诉父母,父母就到学校闹,责备老师的言行伤害了孩子的心。记得我们上学那会,父母把我们送到学校最常嘱咐老师说的一句话就是:要是孩子不听话,给我使劲的打。多年学业中被打的那些同学没有一个身心受到伤害,反而大多都成了人才,对曾经打过自己的老师也是感恩戴德。
尊重孩子的人格本没有错误,作为榜样的家长,绝对要把握一个度,不要过多的给孩子负能量的干预。况且很多家长本身的素养不见得多高的时候,还是少做榜样吧。借此小事发泄一下情感,希望我们都能正视自己的言传身教,提升自身修养,为孩子做一个好的榜样,为社会的未来培养优秀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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