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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送年华如羽(关于宠物)

时间:2018/3/28 作者: 井底之冰 热度: 65136
  我一直不觉得宠物什么的对自己有什么特别的吸引力,不过就是卖萌而已,没啥好稀罕的。“才不是,你看它多可爱,多棒?”妹妹瞪着双大眼睛,一副宠溺的模样看着柜台上那个笼子里的兔子。其实倒不是妹妹对兔子情有独钟,她更喜欢的动物想必是猪,因为她已经买了整整两箱子的小猪佩奇、小猪乔治以及猪爸爸猪妈妈了。妹妹比我小十二岁,为什么两人年龄相差如此悬殊?因为二胎政策放开了。当她还躺在婴儿床上时,便已经开始看《小猪佩奇》了,之所以会选择一个舶来品,大概是由于国内的动画片,大都是以小男孩担当主角的缘故。

  从六个月,看到一岁。妹妹此生说的第一句话不是爸爸、妈妈或者哥哥,而是“哼哼~”,她模仿着那头名叫佩奇的猪的叫声,几乎以假乱真。

  她真的很喜欢猪,佩奇并非个案。猪八戒也是妹妹心里的宝,大概是觉得有个长长的猪鼻子很性感吧。小孩子的审美,总让我浑身不自在。

  好在家里不让妹妹养头猪。当时老娘给的理由是:镇上的屠宰场已经倒闭了,而你爸爸窝窝囊囊的那里杀得了猪。

  其实,这里头大有学问。早些年间,我们这个国家还很贫穷,即便是在改革开放的头几年,人民的生活依旧窘迫。为了贴补家用,爸妈除了朝九晚五的工作以外,还在院子里养了两头猪,花猪。也就是身上长有黑色或青色斑点的猪,这种猪卖相不佳,但肉质不错。

  爸妈辛辛苦苦养了它们兄弟两三年,然后一场飞来横祸,猪瘟横行,大半个省的猪约定在这一天共赴黄泉。我们家的猪兄弟也未能幸免于难。得猪瘟死的,没法吃,只能刨个坑,买了这两坨肥大的肉,一了百了。

  这给了老娘心灵以沉重打击。

  不过,我倒是觉得挺好,至少因为这件事,老娘和我站在了同一阵营。

  后来妹妹的确如愿以偿,她没有机会养猪,但兔子倒是买了不少。等家里有了兔子以后,我才恍然发觉,原来兔子不仅仅只吃胡萝卜,什么白菜,麦苗的,通通来者不拒。虽然我向来不喜欢小动物,但看着妹妹抱着又肉又白,圆滚滚的兔子时,还是会忍不住欣慰的发笑。我以为有了兔子,妹妹便不再喜欢猪了,但事实总是令人大跌眼镜。等小家伙长的更大些,由于幼时对猪八戒的兴趣,她开始接触《西游记》,当看到猪八戒因为嫦娥的缘故,被剥夺官位,贬下凡间时,竟感动到哽咽。

  “喂,明明是这头猪酒后调戏良家妇女,有什么好同情的?”

  “才不是,他好可怜。”

  因为同情猪八戒的缘故,妹妹讨厌上了嫦娥姐姐,当然,讨厌嫦娥的原因更能远不止这么简单,比如嫦娥像白雪公主一样耀眼,而那会儿的妹妹又肥又挫,醋意大发什么的也不是没可能。

  女孩子很奇怪,她们会没有任何理由的爱上你,然后又极有可能因为一个极小的瑕疵,大发脾气,哄不好的那种。

  对此,我们家那几只兔子深有体会。

  因为嫦娥的缘故,妹妹迁怒于它们,好几天都没给兔子们喂食,把又肉又白的兔子们都给饿瘪了。这可把我心疼坏了——我可是早盼着那天妹妹把兔子养死了,能够饱餐一顿的。要是这么饿下去,就连烤串的那点儿肉都凑不齐了。

  于是在某个电闪雷鸣的雨夜,我和老爸将兔子们带出妹妹的房间。两个男人默默对视一眼,“长痛不如短痛,兔子老铁,得罪得罪。”

  怎么说呢?味道不错,可惜老爸不让我喝酒,结果那晚我兴致大减。纸是包不住火的,后来妹妹知道了,哭的死去活来,然后老娘用兔子皮给她缝了双手套,妹妹这才作罢,跑去同小伙伴们炫耀兔子皮手套去了。

  “这似乎是个不祥的征兆。”

  老爸煞有介事的开口。

  “咋?”

  我舔舔唇角,肉味犹存。

  “这么小就对动物皮毛制品如此热衷,那长大了还得了?”

  “对啊,不会吵着闹着要买貂皮大衣吧?”

  我暗叫糟糕。

  不过,还是老娘豁达:“怕个鸟?貂皮大衣的事,让未来女婿头疼去吧。”

  老娘一直走的就是酷雅路线,风格彪悍。她常讲:拧不开瓶盖什么的不过是小女生的惺惺作态,等以后有了娃,石碾子也哑铃似的拎着玩。

  社会我老娘,人狠道理还特别多。

  我老娘被花猪伤过心,我妹妹被兔子伤过心。既然家里的一把手二把手都不在对宠物什么的感兴趣了,我和老爸也没啥好说的。唯一感到不适的:以后没有野味解馋了。

  不过最近妹妹似乎迷上了哈士奇,我也觉得那种智商低下的物种人畜无害,管她呢,只要不养条泰迪,我就觉得没问题。

  终于,妈妈给妹妹从网上订了条小狗狗,第二天,她们母女俩便欢天喜地的抱着哈士奇又搂又亲,老娘虽然嘴上强硬,但看得出那完全是为了生活,她其实还蛮有爱心的,只是不像妹妹那样泛滥。

  看着受宠的哈士奇,我和老爸感到备受打压,备受冷落。我们爷俩决心改变这种劣势,于是开始在网上查:哈士奇的一百种烹饪方法、哈士奇和啤酒更配呦以及怕上火就来根哈士奇烤串等等。

  中国人似乎什么都吃,没办法,我们这个民族多灾多难,即便勤劳苦干,也还是常常食不果腹。虽然吃不饱,穿不暖,”但是“我们长寿啊!希腊人饿死了,罗马人饿死了,埃及人、巴比伦人都饿死了,但咱们没有!因为我们不挑食,为了活下去,我们中国人可以变得更聪明,可以变得更忍辱负重。

  西方人嘲讽这叫做残忍,叫做苟延残喘。

  是啊,竟然有吃老鼠,吃狗肉的传统,真是低劣民族。是的,我们什么都吃,但我们不抢别人吃的东西,我们不会为了一顿饱饭,坐着帆船,远渡重洋,不惜灭绝一个种族,一个曾经高度繁荣的文明。

  在网上查了很久,大部分国人都动过吃哈士奇的念头,但大都是调侃而已,事实证明,那种智商低下的狗狗,是不能吃的。我也没真打算吃它,事实上我对狼和狗还是抱有相当大好感的。不过,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不敢将这种好感表示出来。

  因为我们的文化很奇怪,她似乎偏爱猫科动物而仇视犬科动物。我是信誓旦旦的讲哦,关于它们,你能举出的成语有:狐假虎威,猛虎下山,虎啸山河,虎虎生威……狼心狗肺,狼子野心,丧家之犬,狗仗人势,狼狈为奸,狗走千里吃屎等等。

  狼:是我叼走你家羊了吗?你这么编排我?

  狗:你有我委屈?我没日没夜的看家护院,可到头来还不是吃力不讨好?

  我们有见过狼,听说大部分的狼都已经成了保护动物了,狗还好一些,因为狼不会摇尾乞怜。我有读过《狼图腾》,虽然对作者的很多观点不敢苟同,但有一点是不变的,我们都认为狼是团结、顽强的生物,狗是忠诚、勇敢的生物。

  狼和狗什么地方都好,就是不会讲话,否则,也不会几千年来被我们的文化骂得狗血喷头了。

  得,又一个有关犬科动物的成语,不出所料,依旧不是褒义词。

  我喜欢它们,但我不敢说出来,所以我得不到它们中的任何一个。后来,我长大了,一个人生活,希望有个伴儿。我的第一个念头竟然不是找个女朋友,而是感觉应该养条狗。

  大概是当时我觉得狗比女朋友听话的缘故吧。男人有时候考虑问题,就是这么一本正经以及……老不正经。

  我看了很多狗的照片:拉布拉多犬、柴犬、泰迪、哈士奇以及土狗。当然,土狗有另外一个名字——中华田园犬,不过,我喊不习惯。土狗就是土狗,不能因为国外的狗品种名字好听,就为了一较高下似的,生生造出一个新的名字。千年来,我们瞧不起狗,或者说鄙夷狗文化,所以连赐予它们一个名字都显得格外吝啬。

  土狗,土狗……

  我喜欢这种既不聪明,也不蠢笨的家伙,它们做不出贵宾犬、泰迪犬那种灵性的拟人化动作,当然,它们也不像哈士奇那种智障玩意(没有歧视,仅是调侃)。

  最后,我跑了趟老家,弄到一条灰黄色的小家伙,说真的,这狗颜值不咋地。不过,听我妈说土狗很好养活,残羹冷炙就能养,而且极不容易生病。这个有点被老家人称为“命贱。”

  是挺贱的,我给它洗了澡,把它放在胸口把玩,然后一个不留神,这条土狗便一口咬中我的乳头。妈蛋,真爽……哦,不,是真疼……

  不过,它不是我饲养的第一个宠物,我的第一个宠物是只鸟。在这一点上,请务必不要想歪,是真的鸟。

  我骑着单车准备离开,那是我第一次同这个小可爱相遇。它就躲在高架桥下面的一个废弃的圆柱形混泥土建筑材料里头,它很聪明,躲藏的巧妙,如果它能忍住不出声啼叫,也许我们就要这么错过了。

  万幸!一整夜的大雨狂风,一整夜的孤独、寒冷和饥饿击垮了它的心理防线,它似乎出于动物的本能,察觉到死亡阴影的逐渐靠近。

  寻着叫声,我一把将它捧在掌心。

  一只麻雀!

  被剪刀什么之类的锐器折断了双翼的麻雀,它飞不起来,爪子上还绑着一团乱麻似的红绳。这表明它在这之前曾被人奴役过。

  我收集了些面包屑,想喂给它吃。但不明白是出于恐惧还是倔强,小东西拒绝置喙。我出神的盯着它,有看到小东西在瑟瑟发抖,我同样也搞不明白,它这是因为寒冷还是畏惧。

  我将麻雀以及面包屑放到地上,然后,坐在一边等候。

  “如果你不吃,我就回家,结束这场旅行,毕竟已经走了很远了都,都出省了都。如果你吃,我就继续前进。”

  我双手抱胸,讲这话时,我心里觉得小麻雀是不会吃的,但是似乎根本没那回事,它开始慢慢尝试着啄食那些面包屑,大概是看到我走远了,胆子变大了起来。

  我有些沮丧,毕竟,继续前行的话,真的很辛苦,没有鲜花,没有美人,没有掌声。我闷闷不乐的盯着小东西,心里有点抱怨,觉得它很没骨气。

  “是察觉到我是个好人,还是的确饿的头晕眼花?如果是前者,为什么刚刚捧在手心里时,你不吃?”

  看着伤痕累累的小麻雀,我可以想象得到它上一任主人的凶残暴戾。“能从那种主人手里活着逃出来,不简单啊,小家伙。”“不过你终究还是太幼稚了,以为挣脱了那个鸟笼便万事大吉了吗?从第一次被俘,你便被剥夺了飞翔的权利,鸟儿若是没了翅膀,不依靠主人的怜悯是活不下去的,你难道不明白吗?”

  老乞丐不见了,我只能跟它讲话,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其实,还是不想上路罢了。我怕前面还会有更大的暴风雨等着我。

  我不懂麻雀,它也不懂我们人类。

  既然你们喜欢飞翔的鸟,那为什么还要选择伤害呢?伤害喜欢的东西,这就是你们人类的逻辑吗?

  我想我一定是疯了,我仰望清晨雨过天晴的这世界,真的有些后悔夸下海口了。现在已经落魄到、寂寞到要臆测一只小麻雀的心思了吗?我摇摇头,自嘲的笑了起来。老是有这么胡思乱想的毛病。这熙攘人间又有谁会去纠结于一个麻雀的感受?

  我想我一定很寂寞,不然怎么全世界都不会理会这个小东西的生死,偏偏我却这么上心?“一定是特别的缘分,才会一路走来成为了一家人……”除了这首歌,我在耐心的等待小东西吃饱喝足的空挡,还想起了《左传·襄公十四年》中的记载:“鸡鸣而驾,塞井夷灶,唯马首是瞻。”

  意思是公鸡一叫唤,就把战车架好,把吃喝用的井、灶,堵了,填了,就看我的马头冲着的方向前进。

  这勾起了我的情结,便东施效颦般的朝着小麻雀面朝的方向蹬起自行车。

  小东西面朝皖北,背朝豫东,所以,我又待继续旅行下去了,不过,我从此不再是一个人,陪伴我左右的还有一只鸟,陪伴我上下的也有一只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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