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牛皮纸饭票又改为饭卡,饭卡是硬纸做的,和牛皮纸相同的是,上面仍然印有“新市区政府机关食堂”所不同的是在饭票的正面加上了和“某年某月” 、“就餐证” 和“姓名”字样。另外在饭票的上下边沿,有了“1至22”的序号。在饭票的背面印着“一人一卡,过月作废,不得转用,查出没收,自觉遵守”几个字,盖着“新市区机关服务中心”字样的印章,且还在填写过名字后当场进行过塑,每张饭卡交一元钱的过塑费,一但写好过塑,就是名字写错也无法更改。每当开饭的时候,食堂两边有两名工作人员负责打卡,每当吃一顿,工作人员便在“1至22”的序号上打一个洞,如果打不完,下个月将没有打完的仍算作钱买饭票,当月的即使再多天数没有用也不能再用了。
2008年,饭卡仍维持1999年的式样和字样,最大的不同就是不再过塑了,吃饭的时候,食堂两边有两名工作人员不负责打卡了,只要将饭卡给两名工作人员亮一下,就可以进食堂吃饭了。另外,还有一点和过去饭卡所不同的是,不管你使用不使用,当月饭卡过月就作废,使用不完也不再退钱或作为下月饭卡的充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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