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是个新生事物,改革在加快了社会发展进程的同时,也有局部走了弯路的,也有不尽人意的地方。
第一次改革
我从部队退役后,于1991年3月被原新疆电力工业局分配至地处天山深处阿拉沟的新疆丰收电厂(原乌鲁木齐市南山矿区辖区)工作。
刚在地方参加工作一年,就亲临了地方的首次改革,也是在地方企业经历的唯一的一次改革。在当时思想观念还比较落后的新疆,企业改革真可谓是罕见的事情,更不用说是在一个军工企业集中分布的信息闭塞的阿拉沟了。
本次改革源于当时新上任了一位新疆电力工业局的苏海泉局长。据说这位局长曾担任过抚顺市的副市长,观念很新,在担任副市长期间取得了不少政绩,尤其是在改革发展方面很有“一把刷子”。
我在原新疆丰收电厂的放映电影的礼堂,听过一次这位新任局长的讲话,他的每句讲话都掷地有声,让长年生活、工作在这条信息闭塞的“沟里人”无疑是见了市面,长了见识,热血沸腾,像是人们经历了几天阴云天气之后突然看到了东方的旭日一般。
他的到来,拉开新疆电力局直属15个企业改革的大幕,当时的《新疆日报》曾以《苏旋风》为题,对其大刀阔斧倡导改革的事迹进行了大篇幅报道。另外,当时的《新疆电力报》、《工人时报》也有报道。
在他的倡导下,1993年,新疆电力工业局所属15个电力企业率先在新疆实行了每周5天工作日,员工们有了“双休日”。新疆丰收电厂每周5天的工作日,让同样地处阿拉沟的东风、星火、胜利、燎原四家军工企业,以及原南山矿区政府部门工作的人们好不羡慕。我后来才知道,电力企业实行了每周5天工作日的作息,在整个新疆可以说提前了3年的时间,新疆南北疆各地州,乌鲁木齐市属企事业单位实行每周5天工作日作息直到1995年3月才开始。
当时改革所遵循的是“公平竞争,择优录用,能干能工”的“三改”原则,实行“三先三后”,即:先机关后基层,先科室后班组,先干部后工人,对机关科室和生产分场采取“定编、定岗、定员、定责”的形式,从而打破干部、工人身份的界限,干部岗位一律实行聘任制,并且竞争上岗;工人实行优化劳动组合,并且竞争上岗,工资分配一律实行岗位技术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中,未被组合的人员在家待业,待业期间发70%的工资,直到被组合上岗为止,待业期间也可自谋出路。
当时改革时的新名词和口号很多,但让人耳熟能详的有这么几条:“砸破三铁”,即:铁工资、铁交椅、铁饭碗;“三能”即:干部能上能下,工人能进能出,工资能升能降;“一加强”:劳动力向生产一线倾斜。
我从汽机分场从事检修,再被调到电厂党委办公室工作期间,经常参加单位改革的一些会议。别的电力企业我不知道,但我只知道新疆丰收电厂的改革可谓是“雷声大雨点小”。通过“竞争上岗”,40多名干部基本上还是原来的岗位上了岗,最大的不同是:23岁的小伙子王明惠当上了汽机分场的副主任,55岁的老职工王振良当上了厂机关企管科科长。
我的总体感觉是:实质性的东西并不多,改革后最大的变化是单位实行了“双休日”,别的仍然和以往一样按部就班,变化不大。尤其是“三能”即:“干部能上能下,工人能进能出,工资能升能降”并没有兑现。想从丰收电厂调走工作,真是很不容易,除非是在这里工作、生活了几十年的老同志,或者是老同志的子女们,有调动到内地的,也有调动到乌鲁木齐市东南郊的原红雁池电厂,或者东北郊的苇湖梁电厂的。
原乌鲁木齐市南山矿区人民武装部想调我过去工作,虽然连阿拉沟都没有出,但当时的厂党委书记坚决不予放行,卡了我几年。直到乌鲁木齐市党政机关推行公务员制度改革,在“只准出不准进的”情况下,经当时南山矿区人民武装部杜天庆政委的努力,由当时的乌鲁木齐军分区岳炳烈政委的协调,时任乌鲁木齐市玉素甫●艾沙市长在我的档案袋上用铅笔批了“同意接受”几个字,我才异常艰难地调到原南山矿区人民武装部工作,时间应该是1993年11月。
第二次改革
调原乌鲁木齐市南山矿区人民武装部工作满一年,刚刚和同志们熟悉了,工作也理顺了,1995年的冬天,突然接到上级通知,乌鲁木齐市“七区一县”(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东山区、头屯河区、南山矿区、乌鲁木齐县)人民武装部全部回归部队。
当时乌鲁木齐市“七区一县”人民武装部回归部队依据的政策是“中央八部室”的文件精神,便于“边疆地区的稳定”。
其实,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乌鲁木齐市“七区一县”人民武装部本身就归军队建制,后将“七区一县”人民武装部划归各区县政府所辖,属于地方政府部门建制。这次人民武装部回归部队,应了中国的一句古话:“天下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回归后的南山矿区人民武装部名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乌鲁木齐市南山区人民武装部”。非常有意思的是所换发下来的印章上就是“南山区人民武装部”,南山矿区的“矿”字不存在了。中央军委的文件上也很明显的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乌鲁木齐市南山区人民武装部”。
“南山矿区人民武装部”换发印章也是依据军委的文件,没有更改一字。我至今不清楚,是上面工作人员的疏忽?还是其它的什么原因?南山矿区人民武装部在对内、外的行文上一律是“南山区人民武装部”,因为印章上就缺了个字,虽疑似错误,却没有任何人提出纠正。
原老政委杜天庆退休,原部长石生明调至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武装部任部长。回归后南山矿区武装部的部长、政委、副部长全部由当时的乌鲁木齐军分区任命,并全部着军装、佩戴军衔。回归后南山矿区武装部的第一任部长为安邦之、政委为李广印、副部长为杜占生。
南山矿区人民武装部回归部队后,另开了食堂,我便不再到南山矿区政府食堂吃饭了。因为人少,食堂也小,在时间不长的时间里就换过两次地方。刚开始,食堂在原南山矿区武装部家属区的一间平房里,说是家属区,实际上是一个院子,两栋小平房,住着仅有的几户家属。后来,食堂搬到南山矿区政府的锅炉房。食堂专门安排一名名字叫秦毅的四川籍战士作炊事员。秦毅退伍后,随南山矿区政府和达坂城区的合并,他被安置到达坂城区一个部门政府工作,这是后来的事情了。
我作为地方编制留在“南山区人民武装部”工作。原乌鲁木齐军分区政治部副主任杨普选到回归后的“南山区人民武装部”检查工作,发现我对新闻报道工作比较爱好,便于1995年3月将我借调到原乌鲁木齐军分区(现乌鲁木齐警备区)政治部从事新闻报道工作,直接受当时已经是政治部副团职干事的李新华的直接领导。
我在乌鲁木齐军分区政治部工作了两年之后,我的直接领导李新华也调到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武装部当政委。时任乌鲁木齐军分区政治部任开甲主任将我叫到办公室,谈了我借调军分区两年的工作情况,最直接的评价就是“工作很踏实,人也老实”,不计划再让我“再回阿拉沟人武部工作”,并且“我们别的单位给你联系不上,除了南山矿区人武部以外,乌鲁木齐市区的几个武装部还是可以的!”
于是,政治部领导委托时任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武部政委的李新华,再由李新华政委的推荐,我于1997年3月调到原新市区政府办公室从事文字秘书工作,实际上我是以调新市区人武部的名义进的新市区,是新市区人武部的人却没有在新市区人武部工作一天。
让我做梦都没有想到的是,多少年后我才知道,我成了原新市区的“册外”人员,也就是说在调进新市区时没有经过乌鲁木齐市编委的批准,属于原新市区人事部门的“违规操作”,记得当时我找到了乌鲁木齐市编委,乌鲁木齐市编委的一个女同志说:“这是领导一句话的事情,你别找了,领导出面解决很容易的事情,你跑有什么用呢?”虽然在新世纪来临时,我的编制才随380个和我一样的人员全部解决了,但原新市区人事部门的“胡整”以及“移花接木”,也就是说将调进来人员的编制“张冠李戴”,将有编制的变成了没有编制,将没有编制但由于“关系硬”搞成了有编制的“作为”给我留下了刻骨铭心的痛。我想不到一个政府机关能出这样的事情!
在原新市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两年后,因为自己的“编制”问题导致了我的心情极度郁闷和不愉快,于是我就找了办公室领导,诉说文字秘书工作太累,自己爱好新闻写作,并经其协调,又调到原新市区区委宣传部从事新闻报道工作。
我的感觉是:乌鲁木齐市各区县人民武装部的回归部队,顺应了时代的发展和要求,也充分表明了党中央、中央军委对边疆人民武装力量的关心和重视。
第三次改革
说起来有点想笑,我每走一处,都会遇到改革,在原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区委宣传部从事新闻报道工作也一样。原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区委宣传部改革时间是2000年。
据说:这次改革是根据原新市区区委的安排,对宣传部(精神文明办公室)进行改革,其目的是以宣传部作为改革的试验点单位,改革成果向全区各基层单位延伸。
宣传部(精神文明办公室)作为龙头率先在全区进行改革试点,也表明了原新市区区委“改革不从基层开始,先从机关开刀”的决心和信心。
改革通过面试、考试、提问等程序进行。我感到纳闷的是,考试答卷却不是上岗的重要条件,提问式理论知识却占上岗分数比重甚高。
宣传部本身就没有几个人,但最终改革后的结果是:调进一男一女(男是当时三十五小学的老师郑晓龙,女是当时三工街道秀林园社区的副主任阿依夏木。当然,这两位同志都是通过考试才得以被录用的);调出三男三女(这三男分别是赵永胜、戴朝阳和我,三女是袁晓红、刘萍、何斌。袁晓红调到了妇联,刘萍调到哪里我不记得了。何斌则被调到档案局,现在她已经退休在家。
说起来还有一段小插曲,改革后,本身就没有几个人的宣传部(精神文明办公室)都担心自己的走留问题。和我同坐一办公室的赵永胜有点耐不住了,随手拨通了原新市区劳动人事局的电话,很直接地问自己从宣传部出来后是否还在楼里工作(原新市区政府机关办公楼)?他是担心出了办公楼工作,上下班接孩子上学不方便。人事局那边很干脆地回答:“没有出楼!”
事实上,赵永胜就是没有出楼,他被调到了科技局,科技局没有出原新市区政府机关办公楼。戴朝阳被调到了司法局,我则被调到原二工街道办事处。
在我到原二工街道办事处报到之前,原新市区劳动人事局领导还专门找我谈了一次话,很客气,说:“工作调动是组织的安排,考虑到你的房子分到二工街道办事处办公楼所在的地方附近,照顾老母亲也方便些!”并且还问我:“有没有意见?”我说:“没有意见!谢谢组织的关心!”
令我感到纳闷的是:这次改革的成果始终没有在全区进行推广延伸,时至今日。
第四次改革
原新市区建设局的改革,时间为2005年6月。这次机构改革的落脚点就是在原建设局的基础上(2002年机构改革,成立了新市区建设局,挂市政市容管理局、旅游局、交通局牌子,下设党政办公室、市政规划科、园林旅游科、综合监察科,下属4个作业队(事业单位),即:园林队、市政工程队、环卫清运队、清扫队)成立市政市容绿化管理站,属新市区政府下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隶属区建设局管理。
实际上,以前的建设局名字就叫市容局(1999年2月,新市区城建局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合并,成立新市区城市建设市容局),在改为建设局的9年之后的2011年的3月,建设局则成为建设交通局和市政市容局。建设交通局很符合现在的发展眼光,而市政市容局仍然是过去的叫法。这和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全国各地的乡改为人民公社,到了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将人民公社又改为乡真是有点相似。
在“建设局”时代,建设局下属市政、绿化、环卫、基建、住房保障、城市管理服务大厅几个科室和园林、清运两个作业队,职责清楚,分工明晰,工作开展也很顺利,但却要在改革中成立市政市容绿化管理站,后又成立新市区建设综合管理服务中心、住房保障中心,环卫设施管理站和市容卫生管理站。
改革是破除落后的、陈旧的、不适合当前形势需要与社会发展的体制,一切便于有利于工作的开展,我觉得的几中心几站就没有市政科、园林旅游科、市容环卫科、基建办、住房保障办、城市管理服务大厅适用,地方老百姓办事对于这些浅显易懂的字眼也容易接受。
地方百姓肯定不清楚,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并非都是公务员,也有三六九等之分,有行政编制的就是人们常说的国家公务员。建设局和其它部门一样,人员编制的排列依次是:行政编制干部(国家公务员),事业干部,事业工人,外聘事业干部,社会公益性岗位(党和政府为解决困难和零结业家庭而设置的工作岗位)。
建设局有不少是事业工人编制,为了能够改变自己的身份,就是说将工人身份变为干部身份,不少人确实是动了工夫,那复习应考的劲头不亚于考大学。
对于上岗人员,主要采取述职答辩的形式:一是采取个人述职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评。二是个人述职主要介绍本人工作经历(包括学习经历)及原工作岗位的主要业绩;结合所竞职位介绍个人具备的主要优势;简单阐述个人对所竞职位今后工作如何开展的新思路、新措施以及今后工作的设想。三是现场答辩主要看选手竞岗职位所需基本知识和专业知识。四是陈述答辩顺序由抽签决定,个人陈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3分钟。
据《新市区建设局人员定岗述职答辩实施方案》称:述职答辩定岗人员任职资格条件必需是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或机关党的工作者身份的正式在编、在册的干部;具备定岗职位说明书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符合任职年限规定。
述职答辩考评小组由区、局领导和外聘专家组成,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评小组成员由区委、区政府、区人事局、区监察局、区建设局及市有关委、办、局领导及专家组成。考评小组成员根据答辩人的现场表现填写《新市区建设局定岗演讲答辩成绩评定表》,根据建设局的工作实际,演讲答辩分内容和分值为:工作目标措施(20分);专业知识水平(35分);综合分析能力(15分);应变能力(15分);语言表达能力(10分);举止仪表(5分)等6个方面,总成绩为100分。指定工作人员对评分成绩进行统计汇总,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出演讲答辩者的最终得分,述职答辩成绩当场进行公布。
事隔几年,曾经参加过这次改革考试的刘丽不无感慨地说:“一个大学毕业生的考试成绩竟不如一个初中生驾驶员!”据知情人透露,是考试题外泄所致使。
这次改革历时最长,虽然直到2011年高新区兼并新市区后,建设局名称从此成为历史,取而代之原新市区建设局的成了高新区(新市区)建设交通局和高新区(新市区)市政市容局。上岗的人员分别进入了这两个局,基本全部到位。
但不知什么原因,乌鲁木齐市编委会对上岗的部分工人转干部身份问题始终没有认可。也就是说,通过改革进入的人员有部分在身份问题上并没有改变,依然是工人身份。个别事业干部身份的仍然是事业干部身份,没有转化为行政编制,也就是公务员。我想:“市编委不认可的原因很简单,改革的方法及步骤欠妥!”
我总觉得改革要切合实际,不能生搬硬套,弄些简单、明了、有利于工作开展的机构和名称,老百姓接受起来也容易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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