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些不能全怪我,都是给惯的。小时候,只让我好好念书,其余的大人全包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不让我干别的。晚上看书晚了,早上就不爱起床,太姥不忍心叫醒我,常常是来不及了,背上书包在街上买根油条,边吃边往学校跑。冲进教室,别的同学都已坐好,老师已站在讲台上。见我一副狼狈相,老师也不舍得批评我,只是装出一副老脸说:懒虫,吃完了再进来。话没说完见同学们都偷偷地笑,她也忍不住笑了。
参加工作后,办公室离单身宿舍不到三百米,我不敢再迟到,因为科长让我当考勤员,我从此就不吃早饭,节约了时间,还节约了饭票。这个坏习惯一直沿续至今。
有了小家,因为和先生有言在先,自己不会做饭,加上先生也很惯我,家务事不逼着我干,久而久之,习惯成自然。不过,我喜欢打扫卫生,我总是把家收拾得干干净净,井井有条。
说起我这些坏习惯,我总把它归“功”于别人,认为是别人把我惯成这个样子的。我也想改过,就从睡懒觉开始吧!单位冬天搞有奖晨练长跑,奖品很丰厚的。我想借此机会锻炼起早床,就请先生买个闹钟放在床头上,先生一听就笑说:算了吧,搞个老虎坐在你跟前也白搭。你想,我还改得了吗?
做饭就更不用说了,先生出差了,我常常是以方便面度日,我觉得这样很好,省时又省心。有了儿子,我就带着儿子“打游击”,今天吃小吃,明天吃食堂,儿子照样养得很健康壮实。
起不了早床,我可以熬夜;不会做饭,我能够忍饥。一次为赶写一篇报告文学,我两天两夜48小时没合眼,只喝了一杯白开水,吃了一个小面包。
学习起来也是如此,考试前,我生病发烧都能坚持看书、记笔记,但考试一结束,我非病倒躺在床上昏睡三天不可,因为精神一放松,人就撑不住了。
日长天久,我一忙就是几天几夜不吃、不喝、也不睡,表面上精神还行,可身体是一天不如一天了。
直到有一天,我病倒了,朋友们都劝我改掉不良的作息时间和饮食习惯;怕我不听,还特别强调说,不爱惜自己的人就不会爱惜朋友。我听后点了点头,心里却想,我可能不爱惜自己,但决不会不爱惜朋友的。
反正坏习惯养成后,想改真很难,我也不想去勉强自己,还是顺其自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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