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习总书记在强调依法治国重要性时反复引用的这句话,是由战国时期法家思想集大成者韩非子提出的,意在强调法制的重要性。执行法度的人坚决,国家就会富强,反之则弱。这句话解释了法制的历史渊源,也将法制与国家的安稳繁荣紧密联系起来。另外,在当今中国,法制的重要地位是通过种种事例体现出来的。无论是贪污受贿的官员受审,还是恶贯满盈的罪犯伏法,无不是借助法制的力量加以约束处理。木受绳则直,有了法制的约束,才能使社会稳定,国家安定。
同样不能忽视的是依法治国中的人情味。古希腊经典戏剧《安提戈涅》的主人公安提戈涅说:“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法律的执行者是人,接受者也是人,这就使得它不可能超越人情人性而存在。无论是在制定法律,或是在使用法律的过程中,人都应当是第一位的。对人的关怀程度不断加深也是当代法律不可逆转的良性发展趋势。前几年的胡勇案正是“法律也有人情味”的最好注脚。白血病患者胡勇偶然找到比市价便宜许多的同效“救命药”并开始售卖,却被举报。但正是由于法律的人情味,检察机关决定不予起诉,还为家境困难的他送去了救助金。只有经得过人类情感拷问的法律,才能称得上是真正完善的法律。
法制与人情,是依法治国的“两只手”。正如陈兴良所说:“法不仅应有秋风扫落叶般的严酷,还要有春风煦日般的温暖。”在中国日新月异,发展变化着的关键时期,实行全面依法治国,不仅要重视法制的强硬性,还应当注意人情人性的通融性。只有对二者进行全面深刻的考虑与权衡,达到平衡点,变通地进行使用,才能促进依法治国向着更加完善的方向发展,才能使祖国朝着更加民主更加富强的道路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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