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的圣诞节,也就是我18岁那年,我第一次为女孩哭了——
倩是我的高中同班同学,记得第一次认识她是在高一的运动会上,我和她都坐在第一排,当时我在听游鸿明的歌,她问我能不能让她听一下,于是我递给她了一个耳机。
她说:“我也喜欢游鸿明的歌,尤其是那首《下沙》。”
我说:“是吗?不过我比较喜欢他的《国王的新衣》。”
“国王的新衣?怎么唱?”她问到,
“歌词是:他们都说情歌最伟大,爱过的人听了会溶化,如果有人为你眼泪如雨下,记得把她把她带回家......”我回答到,
“看不出来你还挺痴情啊,呵呵~不过歌词确实很好。”……
运动会之后我们便成了朋友,当时也不知道自己那根弦不对,告诉她我想认她当我的小姨,也就是因为我这根弦不对的缘故,我成了她的护花使者。每天放学后我都送她回家,
虽然从学校到她家的路并不长,但走的久了,我和她成为了很知心的朋友。她把我当成了她的感情寄托,什么烦心的事都会告诉我,让我替她出主意,她说我就像个感情专家,什么事我都能解决,并且“聘请”我当她的感情顾问,她说她是我的长辈,我必须得听“大人”的话,没办法,想赖也赖不掉了......
就这样我们开开心心的度过了高一时期,直到我18岁生日的前夕,她问我想要什么礼物,我说我早就想好了,她问我是什么,要是太贵了她可买不起
我说:“这个东西很便宜的,而且也很简单,我想要你送我一封信。”
她问:“什么信啊?不会是让我给你写情书吧?”
“怎么可能?我只不多想让你给我写一封很普通的信,因为我长这么大,还没有收到过信件,尤其是女孩子的信。”我说,
她说:“那好啊,你放心好了,我肯定会让你满意的,呵呵~”......
到了生日那天,我看了她给我的礼物,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好象被什么触动了一下,也许我不应该向她要这个礼物,也许我就不应该有这样的想法——我爱上了她,直到我生日的这一天我才发觉,我觉得我自己真的很傻,因为就在我生日的前夕,她告诉我她爱上了一个男孩,他叫做cat....
我知道我这样做可能会使我们之间连朋友都做不成,但我却控制不住我自己,生日的第二天我向她表白了......
和我预想的一样,她开始逃避我,不管我怎样做,她一直都在逃避着,我知道,她这样做是有道理的,因为她是不会爱上我的,她一直是把我当朋友的。我遵从了她的选择,因为我爱她。我们之间不再像往常一样在一起谈心,我也不再送她回家,我希望她得到幸福,所以我也选择了逃避,不想让她再为我而烦心。
2002年的平安夜,朋友们邀我去看灯展,我拒绝了,我把自己一个人锁在宿舍里,喝着闷酒,看着小兵的故事,我哭了......
两年过去了,不知道她现在幸福吗?我想告诉她,我依然爱她,只是我把爱已深深地埋在心底了......
我已经学会用笑来伪装掉下的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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