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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心来换的朋友

时间:2004/6/2 作者: 在春天的树梢上 热度: 118869
拿心来换的朋友

 

 

春日午后,心情倏好倏坏,就像这学校时连时段的网。上不了网的一个呆在寝室的下午。除了烦闷还是烦闷,可是真的在网上游荡了几小时,剩下的除了空还是空。

    喜欢去天堂,我喜欢soul区,那里讨论着我们喜爱的歌,的电影,的书,的摄影,的很多很多,因此我喜欢里面很多恬静而丰富的天迷。虽然在追天时我们是一样的疯狂,一样的大喜大悲。

     想起了其中的一个人:ken-can,典型的天迷,我最好的在天堂结实的朋友。很多时候我上msn都只是为了看看她是否在,我的msn上只有五个人,都是天迷朋友。而往往我只希望和她聊,每次和她聊天时总忍不住笑出声。小君常因此错愕的看着我,我是个不交网友的人,她知道,所以每当看到我在电脑前边打字边笑的前俯后仰,她都不会猜我是在和男孩子说话,但更让她匪夷所思的是:为什么我和女孩子聊都能甜蜜成那样。

      这让我想起了奶茶,我们都喜欢的艺人。她常说奶茶身上有种老爷的味道(我们喜欢称孝天老爷)。她会在一个午后和我两人陷在KTV的沙发里,拿着话筒反复唱着她的,他的,beyond的,小美的,朴树的,BeatlesEagles的歌……。有时候两人唱到一起掉眼泪,有时候开心到在小小的KTV包厢里,不停的蹦不停的跳,搞的想进来打扫卫生的大妈吓的在门外站了n久。有一次心情不好,找她聊,她一语就把事情给点破了。我惊讶的连连在屏幕上打感叹号,然后不忘加上:“你实在太了解我了!”她回答:“废话(这是她惯用的说话方式),你不想想我们是怎么认识的,不像你和你的同学(没有刻意的安排,只是臭味相投)。”

在那么多天迷里,我们很偶然的相遇了。我还记得那是去年的三月十四日,我第一次掉手机的那天(之后,就走不出三月掉手机怪圈了,一年一个,心疼。。。。)。那天下午在F4专卖店里,遇见她,穿着厚厚的羽绒服,顶着个鼻钉(通常这都是天迷的标志,因为老爷是个爱打洞的人,鼻钉就是一象征,不过我一般都对这样的天迷近而远之,后来我知道她打这个鼻钉不全是因为孝天,更多的是为自己,是为了发泄,是为了寻找。其实我想很多天迷都是这样,打鼻钉,或许是孝天给她们理由,可当真的要穿洞前她们都在和自己妥协,这是一件难以言喻的事。就像高中时我一有不开心就去剪头发,只是一种形式,一个借口,而孝天每在身上打一个洞都是为了纪念或忘却)。她说话斩钉截铁的,乍一看像个大大咧咧的女生。那天和她唯一聊过的话就是:明天孝天来上海了,几点的飞机,天堂怎么说。只是确定一点明天我们都会去接机,接这个各自手里拽着一大叠照片上的家伙。

那天下午,很单纯的,只是想去买他的照片,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了收集这个的习惯,只要他一有新活动就跑去初初那买,一张一张的翻,钱一点一点的送出,最后竟然在翻相片的同时送掉了手机,我的第二个宝贝手机。因为这事我把怨气都发在孝天身上,回去发了个帖对他又骂又嚷的,也因此我真正认识了ken-can,那个很“傻”的女孩子。

后来我知道那一个晚上她都没阖眼,第一个来到机场,第一个在候机大厅叫住了我,很意外的对我说:“你就是小琳啊,昨天晚上回去看到你的帖了,没想到就是你。”虽然前一句话是我在当天接机时最频繁听到的,但在她说来似乎特别亲切,毕竟我们之前就偶然的见过面了。很喜欢徐志摩那首《偶然》的诗:你我交会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记,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以前一直以为这是他写给徽徽的诗,可是后来有一天在一本书上读到这首诗是他写给旅行中结识的一个女伴的,看后不无失望。(四月了,这两天总不断想起《人间四月天》,高中时让我有些发烧友情节的电视。“徽徽,许我一个未来吧。”“我不许你未来,我许你我的灵魂。”朋友常和我两人重复演绎着这段台词。高二时还和如今也在外贸的兄弟排演了《人间四月天里》徽徽和志摩的一段小品,现在想来还真的满恶的。昨天跑去宿舍楼旁很不错的“学人书店”掏,也没能再买到,不知这本书在哪遗失了,很遗憾。。。扯远了)。

那天于是就在机场偌大的候机厅里,在焦灼的等待中,听ken-can滔滔不绝。我应该是个爱说话的人,可在她面前往往都更爱听着,我喜欢听她说话,喜欢在她的话语里不时听出的共鸣和感动。在之后的追天的那十七个日夜里,我们成了亲密的朋友,我总相信共患难的朋友是最值得珍惜的朋友,虽然把追天比做共患难夸张了些,但经历过的人才知道那些日子那些事或许比煎熬更让人难以忍受。第一次有机会真正了解她,是和她在上海的苏州河边几乎游荡了一天,找老爷拍摄的仓库,走到脚瘫痪,却因此聊起了天南地北,谈到海阔天空。她是个护士,和我同届,一个天平座的女孩子,她不像卫校毕业的大多女生,在我感觉她更像是在和我一起读大学的女孩子,细腻而深刻。

一直以来,我佩服她的投入,为了老爷放弃了那一年去美国的机会。她说可以延后,可是时间久了我们都开始怀疑她到底还会不会走。当然我不舍得她离开,我对她的依赖就像奶茶对她那位女伴的依赖。

虽然从小到大,我的朋友不至于多到一个广告牌掉下来就能砸倒三个的地步,但我不会寂寞。有人问我你最好的朋友是谁?其实我讨厌回答这样的问题,我的好朋友大多了解我,可是我却排不出个最字。

我喜欢随心所欲的交谈,我喜欢在他们悲伤的时候找我,我喜欢在高中时的同桌——雯失去方向的时候听她细述。有时候我知道她很依赖我。曾对她说过:如果高三那年我和你一起选了物理,你就不会恋爱了,她点头,因为那时她迷茫,她混沌,她找不到出口。我们常在周末放学后从在徐家汇附近的学校一口气走到天山都不觉得累。她常羡慕我能吃又吃不胖,她说不能和我在一起,因为和我一起就不停的吃。可是她从来都不会因此离开我,她喜欢埋怨,她以为自己不快乐。可是我总是那么羡慕她,她爱笑,单纯的让人不忍再给她任何负担,她直接,她可爱,她不会驳回我说的话,她总说“玉琳,我好佩服你。”她说我坚强,可很多时候我比谁都软弱。她说我帮了她很多,可只有我知道在那段成长的路上我们都寂寞,寂寞的只想倾诉和找到出口,我从没有带着她找到过,因为我自己也找不到,我只是让她望不见前方的出口,这样她会更快乐些。

还有个说好以后一定得做我伴娘的朋友——菡(我曾很霸道的对她说:“以后,我没结婚前,你不能结婚哦,因为你要做我的伴娘!”)。曾经以为我们是最好的玩伴,从初中到高中,那年中考后我们六个整天在校园里玩着橡皮筋,“肚子疼”,跳远,“戴草帽”游戏的好友分开了。只有我和她以及另外一个女孩继续留在了这个学校(三年后,站在五楼往下望着学校已经重新装修了的花园,不禁会说:“我的青春都浪费在这里了。”),而我们又意外的被分在了一个班,又一次成为了同桌(四年前,刚进这个学校时她是我的第一个同桌)。

菡是个外表极坚强,开朗,男性化却内向的让人难以置信的女孩。困惑的时候我总想起她,我们常常可以煲一个通宵的电话粥(当然这是高中毕业后的事了),我们可以背着书包坐在港汇的露天阶梯上聊到天黑。可是我还是进不去她的世界。她也有很多朋友,这些大多是我的朋友,因为我们的成长环境如此的相似,所以现在每次聚会都是我们俩在组织。

可是她不像我,或许是双子座的关系,我也有沉静的时候,沉静的想跟自己决裂。她不是,她是典型的双鱼座的,不爱悲剧,看似简单却实在简单的让人觉得复杂的人。但那又有何妨,我还是喜欢她。看《冬季恋歌》时有一句话很打动我,因为这让我想到了她,俊尚在身后轻轻抱着唯真一步一步,边走边说:“唯真,你知道我最羡慕向一的是什么吗?”“是时间,一步一步走来的时间,而我没有。”我们常会因为一段时间不和朋友联系,再见面时发现有说不完的事,到最后只能轻描淡写的带过了,因为力不从心,因为没有这一步一步。可菡有,我未来的伴娘有。我常想将来我们会不会互换角色,她反而比我先成为新娘,那之后的一步一步就再不是我们想伴而行的了。

有个彼此都爱钻在自己的世界里想象和沉醉的女友——晶。有和她一起去看午夜场的<Titanic>,在新华路的街上两个女孩子一起无声的数着地上一块一块往后退的钻块落泪。

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常会沉默,我喜欢和她去衡山路,在那里看张爱玲的故居,坐在路边的长凳上看来往的人群,在教堂外听无声的祷告。

晶爱沉浸在张爱玲的故事里,我却只愿远远的看。我不能一天不间断的看她的书,想她的人物,后来我都不敢再看她的文,可她喜欢,她一直想收集全张爱玲集。

我知道她是个愿意沉沦的人,而我是个不得不抽离的人。

她带我去看《班昭》的昆曲,看后我们依旧各自掉眼泪,激动的说不出话,可是我不能再看第二遍,她可以继续。

她喜欢王菲的颓废,喜欢她的香奈儿,我喜欢听她唱她的歌。她喜欢为我点《听海》,也许是唱的像,可是我不常听阿妹唱这首歌,因为怕被她带去,我喜欢唱她的歌,不是因为歌词,不是因为喜欢她,只是因为我唱的好,因为拿起话筒一唱到她的歌就特别有感觉。

我们都喜欢张清芳的《花雨夜》,喜欢里面的一段独白“昨夜梦里有个地方,午夜森林的牧场,偶尔听见一首歌叫:雨夜花。。。。”我喜欢在每次去KTV时点看这首歌的MV,这是我见过最美的MV,我向往的地方。

那年她推荐我去看《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我拖了很久,至今才开始翻阅,她等着与我聊它,可是我没给她答复。

那年我跟她谈起白先勇,她是因为《游园惊梦》的昆曲才接触了他的书,我是因为《游园惊梦》才想他的昆曲。

我们不同,很多时候我们做一件事的结局很像,过程却往往不同。

可和她在一起也不只是沉静,我们有两个人去苏州爬山,然后手拉手一起飞奔下山。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我是这么喜欢爬山,因为我享受下山时的感觉。下山时总不敢多往旁边望,但人却很轻,轻的可以不停的跑。不喜欢下有楼梯的山路,所以通常情况下我都会选择绕了个大圈的车道下山,因为这样可以毫无羁绊的奔跑。而我太喜欢奔跑的感觉,有时候甚至觉得自己只有在飞奔时才找的到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忘记!忘记!骄傲!骄傲!这是我最自信的状态。所以,我总怀疑自己前世是一匹马,来生还想做一匹马。

说到下山,又想到了ken-can,那天和她去佘山,沿着车道下山,聊着不同的我们喜爱的话题,感觉也很轻很轻。

还是继续聊她吧。她在天堂的ID: ken-can,大家都爱这么叫她。她曾对我说每当听到别人远远的这样喊她总有种莫名的感动,似乎每喊一遍,都是在跟孝天打气:“ken ken”这是孝天的英文名,因为他而有了她的这个名。

她用心去读孝天,她闻得到他身上不散的颓废,的倔强,的不羁,的自负;

他的心很低沉,看一些迂回的文,低沉的让人想象他看到的就是黑洞;

他早就不相信人性了,她也是,因为比我更多的关于工作的挫折,历练,当听她这样对我说时,我很心酸;

他是个很high的人,很有傻劲的人,可以在舞台上不断的奔跑,跳跃,甩头,打手,大叫,大声呼唤着自由,他是个向往自由的人,他不是个爱在演艺圈生活的人,很多时候他都觉得力不从心,想逃离,可是事与愿违,于是他学会接受,赚进大笔大笔的钱,消耗更多更多的青春;

他说懂他的人自然会懂他,他喜欢非主流的音乐,混乱的让人觉得神秘,因此他固执的坚持着自己的音乐,而遭来更多人的不屑;

他会因为自己的外表而困惑,有时他或许宁愿自己长的丑些,而不必因此遮掩了很多闪光的东西,但他自恋,他还是高兴自己长的那么出众;

他喜欢开慢车,却给自己买了辆跑车;

他也留恋上海,每次来都是那么快乐,可是他装出不在乎,后来几次再来看到这些熟悉的面孔,看到他网上读到过的女孩,他还是笑了,说他喜欢上海;

他爱海,他信佛,他把自己包的好好的,不让别人窥探,却总不经意泄露了秘密;

他有哮喘,所以练瑜珈,游泳,潜水;

他想演出最真的自己,我喜欢他演戏时有时很迷惘的表情,我喜欢猜测;

他手臂上身上到处都是纹身,可是他尽量不让它们刻意曝光,我也不想知道,这是我和ken-can达成的共识。

我们可以站在舞台下,挥舞着天牌,和他一起唱着《晴天》热泪盈眶,热泪盈眶。。。唱到发不出声音还是要继续,因为这是我们一直一直唱的歌,自从那十七天后,自从不断回忆开始。

我喜欢和ken-can一起去新天地,那里老爷曾经拍过戏,那场戏我们却都没去看。当时我们竟然都不由自主的犹豫了,他不是要自由么?后来我们知道自由不是我们给他的,因为大家都有身不由己。

    我喜欢和ken-canstar bucks喝咖啡。第一次因为中信泰富的星巴克坐满了人,我们捧着外带的咖啡在路上行走,竟然还在过马路的时候撞见了黄磊,我们曾谈论过,彼此都最喜欢的内地男演员。可是当时我们的反应竟然都是远离他却又想接近他,最终我们还是躲的远远的,没有说一句话,我们都把之归结于追天养成的习惯:通常老爷在前面我们都不会出声,单纯到只想看着,傻到只会看着,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不去要个签名什么的,可是那又有何意义?我们只是在傻傻的给自己的心灵留下些什么,而没有实物。这是件费解的事。

    我喜欢和ken-can去外滩,拍海湾世纪,拍和平饭店,然后感叹上海的美,但我们不会去情人墙站着,毕竟那里不属于我们。

    我喜欢和ken-can从城市的这一头走到另一头,不知疲倦的,认识她后我才知道自己是这么能走的人。我们每次见面的地点都是人民广场上海博物馆前的喷泉处,然后朝着各个方向走,去新天地,去国事好仓库,去吴江路小吃街。她也是个好吃的人,我喜欢和她一起边走边啃着吴江路上的九九五鸭颈。朋友们都说我吃东西特别香,可两个人一起品味美味的感觉无疑是最棒的。

我们去南京路逛街不是为了买衣服,有时候单单就是为了喝一杯郭大王的奶茶,有时候只是想去那里的S&K发发HC,有时候就是因为漫无目的。

我们喜欢去永和大王买瓷饭团,我们喜欢到不同的店去吃刨冰,我们喜欢给对方买礼物。

在我低落的时候,她会乘很久的车到我家这里陪我看电影,然后让我在黑漆漆的电影院里,在没有人看到的地方泪如雨柱。我不爱在别人面前落泪,可在她面前可以。

我会带她去徐家汇,那里除了F4专卖店她都不熟,而我常常说“徐家汇,是我的地盘(其实这是我们高中同学常说的话)。”然后带着她到处穿行。

她说很喜欢奶茶《一辈子的孤单》MV中,那段她在街上抬着头不断走着,麻木的镜头。我在帖子里贴上她爱的这首歌,给她,她感动的在电脑前淌泪。

我们会深夜各自在家里重又开始看《橘子酱男孩》,互发短信谈论剧情,谈论细节到不自觉的睡着。

我们喜欢读对方的文,很多时候我写的东西我知道只有她懂。

她说她和上海大舞台犯冲,每次去那都不能圆梦,于是我们约定下一次我陪她去。我喜欢去听演唱会,那天和她在KTV里唱着学友的《她来听我的演唱会》就红了眼眶。我犹记去年夏天那里两场阿哲的演唱会,这是我看过最棒的音乐会!坐在舞台的正前方,当熟悉的音乐想起的时候,我已泪流满面。这么些年来由阿哲的歌陪伴的日子一一浮现,几乎每一首熟悉的歌都伴随着一个故事,不是因为歌词,不是因为音乐就是因为在他的歌声中长大的岁月。那时又想起了《她来听我的演唱会》,我只是在获取,在平时的日子里,获取歌里的能量,获取青春的理由,如今我还是在获取。我觉得阿哲的这场音乐会像一个家庭party,当他坐在舞台中央,打着节拍,在夜色的背景下唱着小伍的《分享》。。。。这一场演唱会我不知禁不住流了几次泪,或许是从头至尾的,有很多时候我只是听他唱,虽然每一首歌不必温习的已经都能脱口而出,但那时我更想听,更想回忆。比起几年前那场热闹的演唱会,我更爱这场,虽然他的人气大不如三年前了,虽然观众更少了。

一个人去看了这场演唱会,激动的只会跟ken-can说,我把追天的钱分出了给阿哲,她却对我说,这没有分不分的说法,他们两人在你心里的位子本来就不经相同。我总以为她是那么能体谅我的人。她喜欢周华健的歌,我听了,也感动,我喜欢被她影响。

    一个下午又这样流逝了,不能上网的呆在寝室里的下午,想着我的朋友们,听着无印良品的歌,想起那首这个很清新的组合唱过的《找了好久》的好歌:“我找你找了好久,一个拿心来换的朋友。。。”平静的想睡了。。。拿心来换的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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