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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马(一)

时间:2016/11/29 作者: 陌子禾 热度: 106587

  再怎么因为爱情,还是抵不过毕业

  

  我曾经以为自己是独特的人,也总是讨厌那些埋头苦学的人,上高中如此,大学也是。因为我觉得生命中,总有比学习更重要的事,比如恋爱。

  

  大一那一年,我们像青春电影里演的那样,轰轰烈烈的恋爱。大家都知道沐阳是我男朋友,也羡慕着我们的爱情,我们这样从大西北来的爱情。

  

  刚到校门口的我们,像被泼了一头冷水,我们都不愿意相信那个让我们无比憧憬的大学校门是长在一堆摊贩堆里,也并不愿意相信我们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所抵达的南方城市是这样,并没有北方的干净整洁。而录取通知书上那样无比光明的校门口不知所踪,邹宇说,可能我还是要辍学了。是呀,这样的学校多少是让人失望的。

  

  宿舍门是旧的发黄的一扇木门,用一把掌心大小的锁挎着,六个床铺紧紧地挤在一起,中间的过道显得脏而乱,伴随着大姨妈来的痛苦,以及整理宿舍的种种,我摊在床上,想着要怎么熬过离家那么远的思念。

  

  母亲是及不同意我的选择,可是成绩并不理想的我,最多只能上三本,而我总认为文凭这种东西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作用,有天赋的人,总会有一席落脚之地。天真的我,也总是不喜欢那些埋头苦学的人,但也总是羡慕那些即使不学习,成绩也好的一塌糊涂的怪才。而我,只要和我在乎的人,在哪里、做什么都好。什么选择学校、专业这些都和我没什么关系。所以,我来了这个我一无所知的大学。

  

  还很清楚地记得,在沐阳和邹宇帮我整理床铺的时候,我的对面,那个黑色长发的女生,满身散发着娇惯的味道,她的母亲帮她刷鞋,是一双白色崭新的安踏,还有那些帮她铺床、整理桌子的七大姑八大姨,说着我一句都听不懂的语言,她呢,翘着二郎腿在那弄最新款的苹果手机。而我,出于羡慕还是嫉妒还是恨,我已经忘记了,毕竟这么远,我的家人并不在身边。后来,她和刷完鞋的母亲娇滴滴的说话,具体什么内容,原谅我,我并不懂,只是见最后两人都埋头啜泣。

  

  我心里暗想,真矫情。还好邹宇和沐阳是我的盾牌,总觉得颜值这么高的他们在我身边,无所畏惧。

  

  大概下午一些时间,她挎着一个带有蝴蝶结的粉色小包,梳了梳自己的黑色长发,然后和我打个招呼,穿着她母亲刚刷干净的白色板鞋,左脚粉,右脚蓝的鞋带,扬长而去。和我说话的时候,她用很标准的普通话,并且骨子里透出一股傲气,当时的我,总是觉得自卑,并且讨厌这个女生。

  

  总记得她的那头长发让我心仪了好久,我这样从生下来就金毛狮王的颜色以及微卷的头发,总是让人感觉乱糟糟。整个大学,我都想着去染这样的黑色以及做直的离子烫,可总有人说不合适。也许是真的不合适,我连瞳孔都是棕色,又怎么配黑色的直发。

  

  这是初次见小庆时的模样,后来很多次在宿舍谈论我们的初见,大家都乐呵呵的笑,似乎这个话题从我们真正的融入在一起的时候,就从未停歇过,而每次这个话题的终结者永远是惠宝,她总说,这个话题都说了三年了,你们还说,听的耳朵都起茧子了。这个满口东北味的内蒙大丫,总是在不经意间给我们惊喜。

  

  大一那一年,我的生活像青春电影里演的那样,轰轰烈烈的恋爱。大家都知道沐阳是我男朋友,也羡慕着我们的爱情,我们从大西北来的爱情。

  

  可是,我却羡慕小庆的爱情,她的男朋友是从接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天,他们加了学校的新生群认识的,乐乐开始并不喜欢小庆。开学的那天,也就是她和我初见的那一天,她去见了这个他们在QQ里聊了一个月之久的男生。也就是从那一天起,小庆疯狂的对乐乐好。

  

  用鬼鬼的话说,舍友拿给小庆的巧克力她都要留给乐乐。但这样一味地付出,并不是能得到什么多大的回报。

  

  乐乐喜欢玩游戏,几乎那一年,英雄联盟成了许多情侣吵架的理由,可是,当两个人都喜欢英雄联盟的时候,他们就有了共同话题,比如冉和炀。

  

  乐乐依旧喜欢他的游戏,为了游戏会让小庆在宿舍楼下站一个多小时,也可以为了游戏挂断小庆的电话,而这种为了游戏忘记小庆已经屡见不鲜了。而小庆依旧喜欢着乐乐。

  

  我们这些死党,在看到小庆这样傻傻付出的时候,总是大言不惭的劝分手。可是,她没有,这个我曾经以为娇滴滴的女生,为了乐乐熬夜织围巾、钩拖鞋、做各种节日的surprise,也给他买好多好看的鞋和衣服。这个女生,在我眼里已经不是娇气,而是勇敢。起码,她用自己的力量,去努力爱一个人。

  

  一直觉得爱一个人是需要很大很大的勇气,并且把爱说出来,更是值得佩服,我喜欢这样的人,可是,我成为不了这样的人。即使我知道,爱人是一种能力,并不可以感到羞耻。

  

  刚开始,乐乐和小庆在一起,我们都知道并不是因为爱情,可是,当我们知道他们因为爱情的时候,他们分手了。

  

  我依旧记得,小庆过的第一个生日,我们在路边吃烧烤,我们喝酒、聊天、大笑。她收到的礼物是惠宝送的一双粉色精致的高跟鞋和乐乐送的大熊。大熊让小庆开心了很久很久,以至于大学毕业她也没舍得扔,寄回了家里。

  

  我还记得他们去连云港的时候,拍了很多很多两个人的照片,以及乐乐送的一张折成心的一百块,她一直放在钱包里舍不得动,即使有时候,山穷水尽,她宁可饿着,也不会花那一百块。

  

  我还记得,大三实习,乐乐提前去了南京,大冬天,她一个人从徐州坐火车去南京,哪怕时间只是一天或者两天,哪怕她翘实习课,哪怕她深夜或者凌晨赶火车,只为见到乐乐。

  

  可是,毕业到来之前,他们开始只是为了在一起而在一起,刚毕业,他们正式分手。

  

  乐乐像生了一场重病,之前很精神的头发变成了油腻腻的样子,之前很利落干净的外套多了很多头皮屑,他希望挽回这场爱情,可是,最终,什么都没有。

  

  很多人,包括我自己,都认为小庆有了喜欢的人,开始埋怨或者瞧不起,或者疏远。可是,我们忘记了,那些年,小庆是如何爱乐乐,做了这样的决定,有她自己的理由,就像当初她爱乐乐那样,坚定。

  

  大学是惊艳到我这个纯正的大西北女孩,我开始接受那些男女当众接吻和拉手这样的事,也开始接受这样那样的表白,可是,对于乐乐和小庆分手这件事,我接受,但觉得遗憾。

  

  原来,大学总有一个校门口是长在摊贩堆里的,原来很多爱情可以因为一个人开始,也可以因为一个人而结束,原来我再也没有资格不喜欢那些埋头苦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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