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讲课,而是跟大家交流
我出生于一九三九年,山东人,十一岁才开始上学,高小没有毕业就当兵去了。我从小爱看书,便有了当作家的梦想,同时也就有了当英雄的梦想。当了作家可以写英雄故事,当了英雄可以被人写进书里。从部队转业到工厂后,却陷入到了哲学的“泥淖”中不能自拔,思考“红”与“专”问题,思考“大跃进”问题,思考公社化问题,思考“四清”、文革和文革中的“要斗私批修”问题。把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写下来后,四处咨询,八方投稿,均泥牛入海无消息。后来,改为写小说,用小说记录生活,用小说表达思想。到目前为止,已由中国国际文化出版社出版了三部书了,一,选有六部小说的小说集《牛耕田三部曲》(上下册);二,诗文集《我的世界观》(上下册);三,哲学社会科学类著作《荀子老子今译和个性文稿》(上下册)。
说到这里,可以“拔高”出第一条“理论”了:有思想,有生活,是写好作品的重要前提。中国人讲究“文以载道”,这“道”就是指思想。有了要表达的思想,这思想又是对生活的思想,对历史的思想,你写出的作品便有了灵魂,不是言之无物,不是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了。
写作的第一个要求是尽量不要出现主、谓、宾、定、状、补搭配不当的语法错误,其次是语言要尽量朴实,简洁,别哗众取宠。当然,识字量越多越好;不用错字更好。已、己、巳和的、地、得不分倒也无所谓,那、哪不分就防碍读者阅读了。
看年轻文友的作品,大都用词华丽。用词华丽按说不应该算是缺点,但要是用错了,就如同吃饭吃到一粒砂子,差点硌掉牙,那是让人挺难受的。如“我立刻产生了要拯救她的夙愿”这一句,啥叫“夙愿”?素有的、旧有的愿望才叫“夙愿”,这岂能是“立刻”产生的?你把“夙愿”改成“愿望”多好,朴实又准确。自己没有弄懂的词语,让读者也无法弄懂,或者读者比你懂,他心里就会嘲笑你出了洋相。
还比如有人写春风给人的感觉用“乍寒初暖”四个字去形容,这其中的“乍寒”二字显然不合适。用“初暖”、“乍暖”形容春天、春风是常见的用法,后面再配上“还寒”、“仍寒”更可以;对春风就是不能用“乍寒”去形容。“乍寒”这个词只可以用来形容秋风、秋雨,“乍”字是忽然、刚刚、起初、初始的意思,“初”字的意思跟“乍”字差不多,“寒”和“暖”是两个相反的事物,岂能用意思相同的状语去修饰?春风给人带来的是初暖,而不是“乍寒”。我怀疑作者把“乍暖还寒”这个转折意思的常用短语弄错了,在没有完全明白原意的情况下弄成“并列(联合)式”短语了。
还见过一篇议论太极拳的文章,其中一句话说,“慢,竟然成为太极拳的诟病”。“诟病”一词在这里显然是当作类似于“毛病”、“问题”、“缺点”、“弊端”之类的名词来用了。其实,“诟病”一词通常作动词用,是“指责”、“批评”的意思,用了它必须或前面加状语,或后面加宾语加以修饰,如“遭人诟病”,“被人诟病”,“成为遭人诟病的把柄”,“成为被人诟病的靶子”等等。
有人在一篇文化涉猎很广、又写得很精彩的评论文章里竟出现了“儒释道与佛教”这样的句子,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忘记“释”与“佛教”是“一家”这样的对文化学者来说是常识的问题。在这里见到“与佛教”三个字跟吃饭咬到一粒沙子的感觉是一样的。
再说一个形容一个人的打扮的句子:“这人西装革履,脚上穿着一双擦得发亮的黑皮鞋。”这句话的毛病是累贅,重复,因为“革履”就是指皮鞋,何必还要后面十几个字去啰嗦一番?舍不得删掉后面十几个字的话,只删掉“革履”二字也算通顺。
还有一首诗的题目是这样几个字:“中秋一节染指月光的念”,琢磨了好几天也不知道啥意思,正文也不好懂。“中秋一节”在这里是时间状语,“染指”是省略了主语的谓语,后面都属于宾语部分,但“染指”跟“月光”或“念”或“月光的念”组成动宾关系却不合生活逻辑。染指一词通常是比喻从中获取非分的利益,是个贬义词,这题目里哪里包含了“非分”的利益?感受中秋月光的美好、亲切,由中秋月光引起的思念,都不是非分的,如果不是下决心捉弄、折磨读者,怎会拟出这样费解的题目?幽默或浪漫的前提是能让人懂,能让人体会得到。汉语或别的什么语言都不是可以随意组合的语言。
现在再“拔高”出第二条“理论”:用朴实准确的语言写作才拥有读者,并拥有写作前途。谁愿意阅读艰涩难懂的文字?
语言华丽而言之无物,除了因为作者没有生活外,还因为犯了急躁病,为写作而写作,急功近利,只想求数量,只想求早出名,忽视了作品的质量。即使做不到用“十年磨一剑”的态度从事写作,能做到“一年、两三年磨一剑”也行呵。写作要耐得住寂寞。这当然都是指稍长一些的作品说的。至于短小的作品,常常靠灵感能一挥而就,但最好也能多放几天再发才好。
生活不足的话可以想办法去补课,传统的说法是去“体验生活”,比如去工厂当工人,下农村当农民,到部队去当兵等等。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在短时间内去做些调查、考察。比如我正在写着的可能是“收山”之作的长篇小说,遇到了农村搞文革一章,由于文革时我几乎没有回过老家,不了解情况,不能瞎编,2016年六月我便回老家十来天,专找七八十岁以上的“发小儿”和老街坊了解那一段生活,弥补了我生活的不足。
写作一定要认真,认真搜集素材,认真查找资料。涉及国家的大事,涉及一个市、一个县的大事,一定要真实,至于故事发生在哪个工厂或哪个村,把细节按在谁的头上,这都可以虚构。
写神话、写科幻、写时空穿越等故事也行,百花齐放嘛。不过,如果大家都来写这类小说,文学便会脱离群众,因为它远离生活,起不到让人从中认识社会的作用,也就起不到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写手们所以爱写这类故事,原因之一是中国政治忌讳太多,甚至像严肃的“江山文学网”就公开提醒文友们不要写涉及政治的稿件。这不是往共产党脸上抹黑吗?政治也是社会生活呀,为什么不能写?法无禁止即自由,宪法没有规定文学作品不能写政治问题,公民在这方面也就没有必要约束自己。法国作家巴尔扎克说过,作家是记录历史的书记官,又说过小说被认为是一个民族的秘史。建议我们大家在写作上要立下这样一个志向:写忠于历史的作品,写经得起历史检验的作品,争取让自己的作品成为历史的镜子,成为传世的经典。有大志向才有大作为。不要急于出名,不要急于获利。
关于散文、杂文,也要有感而发,言之有物,有中心,有重点。不要硬写,不要硬往外扩展,就是说,能用短小精悍的文字表达清楚自己的思想观点的,就不要长篇大论。“江山文学”关于文章不少于多少多少字的要求,诗歌不少于多少多少行的要求,是值得商榷的。写了一首“绝句”或“律诗”的人却让他硬往外扩展成十行,二十行,那还是“绝句”或“律诗”吗?不能以文字的多少、长短来判定文章的优劣。
看过拙作《为什么只有名诗人,没有名诗作?》一文的朋友,大概知道我的关于诗歌的主张了。现在重申一下我的关于诗歌的观点:让人读得懂的诗是好诗,让人“听”得懂的诗是更好的诗。李白的《静夜思》、《赠王伦》等诗不仅让人读得懂,还能让人听得懂,所以成为千古名诗。写诗要力争押韵,流畅,上口。下面,我来“老王卖瓜”一回:我在“江山文学——项梅清韵”发的第一篇作品是长诗《我的世界观》,写的是天文物理、社会历史、人性与社会发展这些很难入诗的东西,但我把它写得通俗易懂,押韵上口,对人们认识这世界和社会发展规律很有启发,通篇都是“正能量”。认识了社会历史规律,才会自觉地遵守这些规律和参与对社会的改造。这篇长诗严格遵守了我对诗歌的主张:让人读得懂,还要让人听得懂。盼望有一天能有人把这篇长诗给制作成“有声文学”。
关于写作上的一些想法,就谈这些吧。欢迎批评。
写于二0一六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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