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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中介公司是黑社会的雏形

时间:2016/10/27 作者: 李狸 热度: 92723

  

房屋中介公司是黑社会的雏形

 

中国的房地产业出了大问题了。别的城市的具体情况我不了解,但是北京的情况我知道。既然首都这样糟糕,别的城市便可想而知。

2005年来到北京租房住,被逼搬家已经十多次了。每年都得搬家、有时候甚至半年搬家一次。搬家、又重新租房,翻来覆去的倒腾,我受够了。在我穷死之前,我要揭露这个----使我贫穷的根源。我要把话说痛快了:

2005年刚来北京时,我在我工作的公司的附近的一个新建的小区租了一个一居室,房租八佰元。对于我这样一个独身的、基本上可以说是“素食者”来说,只要不买贵衣服,马马虎虎也能过日子。

但因为是住在新建的小区里,小区周围还在建设,整天叮叮当当的吵死人,一年合同期满,就想另外换个环境。再找房子的时候各家房屋中介公司的人都回答:“没有8佰元的一居室出租,哪有那么便宜的价?!”那会儿我还没有意识到:房租开始大幅度涨价了。

但我居然租到了一个6佰元的团结户式样的房子(两家合用厨房和卫生间),是老房子,墙上用白漆写的“拆”字,出租方是个钉子户。在这儿将就了半年。因为换了工作,就又搬家了。

接下来我碰到的一个房屋中介公司真使人大跌眼镜,我从来不知道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居然还有如此无赖的一群人存在。无赖到如此程度,太让人吃惊了。

那么,就说一说这次租房的经历吧:我在办公的地方,就近走进一家房屋中介公司,这公司的业务员说要交中介费,彼此砍价一番,于是就交了600元,他带我看房,那儿有另外一个业务员接待,之后收钱的这个人就走了。他走了之后,和他接洽的这个业务员告诉我:他是和刚才这个人不是同一家公司的,他们之间也没有任何委托关系。如果我直接和他联系就可免除给刚才那个人的600元的中介费。那人是从大街上看到了他们贴的广告获得信息,就这么简单的得到了中介费。我晕!

看的这个房屋是一个套房,这业务员说:整套房太贵,没人租得起,所以打算分开来出租。我选择了其中一个小间,一个月750元,说好了星期六到他们公司去签约。

星期六去了之后就觉得不对劲,他们公司那男男女女一个个凶神恶煞、很不正常。我想尽量少和这些人打交道,就把租赁期限限制在三个月,三个月之后就退房,对方予以认可,但在合同中他们把租赁时间写成一年。他们解释说:他们与房东的合同是一年期限,为了时间一致,所以,和我所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必须写一年,但以我们的口头约定三个月为有效,只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他们,他们会返还我预交的两个月的押金。

两个月之后我如约来到他们公司,告诉他们我要退房,但他们根本不承认有口头约定的事情。只强调合同是一年。交涉中,发生的蹊跷事情在后来打官司的时候我才明白,这是一群多么丑陋的人啊!

我在电脑中搜索这家公司,发现了大量揭露这家公司的丑陋行径的信息,很多人被这家公司坑了,这是个臭名昭著的黑中介。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便到法院起诉他们,这一群人收到法院的传票之后,闯到我家、用他们的备用钥匙打开大门,然后把我住居的那个小间房屋的锁,用胶水牙签塞住,一群的打手在屋里威胁恐吓。说实在的,咱也不是省油的灯,打打闹闹、直到派出所开出警车来“接”。

派出所的人只关心是谁打电话报警的,出了事故首先要推卸责任,没出事之前报警、派出所拼命搪塞、推脱、不理会,说什么:“黑中介?谁是黑中介?那是你说的,你说人家是黑中介,人家就是?”可是,出了事故之后,派出所害怕被举报,于是两边和稀泥、了结了此案。

派出所的案子了结了。法院的起诉,该打官司还得打。因为有了前次的教训,被告只是通过中间人不断的威胁恐吓、要求我撤诉。那时候,感觉这些黑中介还是比较畏惧法院的威力。

而那个时候的法院呢,表现出来的态度也是正直、公平、公正。法官见到诉状,我看见他马上到网上查看,大概对这家黑中介印象很深,之前,已经有很多人到法院来状告这家公司了。

很多被骗的人在网上揭露这家公司坑蒙拐骗、乱收费。这事情我也遇到过,没事他们就打来电话以各种名目收费。当时签约完毕、交纳所有费用之后,这家公司曾经又要300元,说是卫生费(从来没人搞卫生)、和有线电视费(我没有电视)。我打110报警,他们才把300元降到75元)。

网友们还说:这家公司骗取押金。

我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他们像变魔术一样把两个月的押金变成一个月的押金。这事情我也遇到了,这群家伙要求租房人退房之前,提前一个月把合同和押金凭据带到他们公司,一个女的说是要核实、就把合同和押金单拿去,可是,还回来的时候,上面的数字就由两个月的押金变成了一个月押金。之后再来一个男的提醒你是一个月押金。被骗的人这才发现凭单已经被他们掉包了。

好在,对这些人早有堤防,我不仅没上当,还录音,把他们打算调换凭证单据,索要合同和押金单据时说的话;没有调换成功、后来的那个男的认为单据已经调换成功了,阴差阳错、颠三倒四、胡言乱语的说:“你交的‘一个月’的押金,怎么 怎么的”。

我告诉他:“我的合同和押金单据根本没带来,要看的话,看你们自己存档的那一份”。

网友们都上当了,上诉之后,因为没有物证,法院也只能判决这家公司返还原告(被告以不正当借口扣除的)“一个月”的押金。有太多的人起诉这家黑中介,大家异口同声说着相同的事情,法院的法官早就明白这是一群什么样的人,连法官都说:“这是一群无赖”。受理了我的起诉案件之后,因为有录音证据,之前起诉的原告们的证言都得到了证实。

不久,在网上看到消息:这家公司改换了公司名称,仍在继续坑蒙拐骗。

尽管法律没有彻底杜绝这种坏人坏事,但不管怎么说,起诉在那个时候还是管用。无论黑中介怎样耍无赖,只要有公平的法律、和正直的法官,我们老百姓多少还有些心理平衡。

 

因为租房,和房屋中介公司发生纠纷,我有过两次到法院起诉的经历。可是,第二次起诉,境况就大不一样了,因为,世道变了。这个时候房屋中介公司越来越“成熟”,他们学会了把非法的手段变成合法程序。无论是想长期租房、还是短租,都不由承租方决定;而是由房屋中介公司说了算:租房必须是一年,不满一年,要退房的话就算违约,就要交违约金。同时也不能超过一年,一年合同期满,如果不想搬家,除非同意涨价,才可以再签一年的合同。所以,北京的每一套房子的价格每年都在上涨。


多么霸道!仿佛这世界是他们的。任由他们决定政策、任由他们决定价格、任由他们胡作非为。

北京的空房多得不计其数,就像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大萧条一样,资本家把卖不掉的多余的食物往海里倾倒;而穷人饿殍遍地、忍饥受冻。北京的房屋也是一样,对着无数大厦里面的空房穷人们望洋兴叹。一个个像老鼠一样住在地下室、拥挤不堪的一套房屋里住上十几个人的、房屋顶上撑起遮盖物也当房屋出租的,比比皆是。和高楼大厦里的空房形成鲜明对比。

当我提笔想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却久久不能落笔,太……(我该怎么表达这份心情呢?)叫“无可奈何”。

房屋中介公司为了多赚钱,把我们承租的一个套房打隔断、分割成多间房屋出租,我们一起合租的人反对也没用。于是我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终止合同、退还我的押金、和交纳的剩余的租金。我不租了,我走人,行吗?可是法院的判决书是这样:不许终止合同,因为法院认为被告没有错。由于法院的判令我不仅不能要回押金和剩余的租金、我还得继续交纳租金,还得继续住着那间被打隔断的、被分割成多间的破房,直到合同结束。

这是什么世道?强买强卖!

http://my.tv.sohu.com/us/5916955/61854345.shtml

 

真是可笑,法院居然认为房屋中介公司破门而入没有错。而我这个原告,根据法院的判决,必须忍受被告随时破门而入。这是多么莫名其妙的判决!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bca1a850102v7gd.html

 

有了这样的判决书做后盾,房屋中介公司更猖狂了,再次破门而入,掠走了我家里所有的物品,扬言:“拿钱来交纳下季度的租金,不给钱就不退还东西”。多么嚣张啊!

这件事情我一直想不明白,是审案的审判员和书记员受贿才导致了这样不公平的判决书?还是有别的原因呢?把前前后后发生的事情串联起来,捋一捋:

首先,去递交诉讼书的时候才知道审理房屋、产权之类的案件已经不在“法院”进行审理了,而是在一个较偏僻的地方另起炉灶。

其次,递交证据之后,法院再不像以前一样,开出一个《人民法院证据材料收据》证明原告提交的证据法院已经收到。判决书出来之后,我发现正是因为没有这份《证据材料收据单》使我遭受了不公平对待。法院省略了重要证据(拍摄被告破门而入的录像,判决书中居然没有提到这份证据),我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明明递交过录像证据,可是,我却没有证据证明曾经递交过。

http://pp.sohu.com/u/2270121/fAHLK1

是不是受理这桩案件的审判员和书记员这两个小喽啰受贿了?这个,我不知道。但是小喽啰们没有权力决定改换审案场所、也不能决定法院不开具《证据材料收据单》。那么,谁?才有这么大势力可以决定这一切呢?是这个国家被出卖了。

 

并非我运气不好?刚好碰巧让我遇上了那些坑蒙拐骗的黑中介,这可是北京的普遍现象。在北京还有比我碰到的这些人更加厉害的角色。网络上、报子上披露:有个被人称作“教父”的人物,是黑中介的老大。想一想那该是多厉害、多可怕的人。

这是些何方神圣,他们从哪儿钻出来的?想达到什么目的?他们的名称里都有“伟业”的字样:什么 “政通伟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什么“逢涛伟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干坑蒙拐骗的事情还冠以“伟业”的名称,什么意思?大概在他们看来,他们做的是一番能推翻现政权的“伟大的事业”;而绝非偷鸡摸狗的、见不得人的、卑劣、卑鄙的勾当。他们中的老大“教父”后来被判刑两年,记者采访时,他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大概他能预测:出狱之后他会增强势力,就像香港犯罪集团首脑张子强,他的集团成员们几乎都是在狱中相识。“教父”志向不小!

 

房屋中介公司的员工的钱财都是靠拿“提成”获得,房价越贵他们拿到的提成越高,所以房价被他们拉升得高高的。房屋中介公司的员工们的竞争非常激烈,只要没有连续的业绩即刻被淘汰。所以能够留下来,在房屋中介公司工作的老员工,那一个个都是些很能吃苦耐劳、而又没心没肝没肺的、黑心肠的家伙,听一个我认识的、曾经在链家房地产公司工作过的人说:“看,我们公司门前摆放的那一辆辆的轿车都是老员工们的车子,他们赚很多钱”。如果有一天政府想明白了,打算动他们,触犯了他们的既得利益,也许,将来“教父”他们这些人就是一股反政府的武装力量。

房屋中介公司:垄断市场、操控房价、动摇司法,他们完全具备“被定义为黑社会”的条件。对于国家发生的普遍现象,却是只抓一个人。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治标不治本。

 

外国侵略者他们习惯把别国当成殖民地,他们有一整套成熟的、完整的侵略手段,就像近代史上的鸦片进入中国一样,有人打着“首都北京人口过剩”的幌子而采取措施。借口“只要提高房价,外地人租不起房子自然就会离开首都”。而“抬高房价”才是这些人真正的目的。那么,抬高房价是谁获得利益呢?获得利益的人就是抬高房价的人----获得利益的人是:房地产开发商。

房地产开发商又是些什么人呢?是些高干子弟和一些有门路的投机分子、还有海外归来的“富商”的儿子们。

高干子弟、和一些有门路的投机分子从国家的银行贷款。买来地产之后卖出、赚差价。房地产被买来卖去像滚雪球一样,房价逐渐高涨。

而海外归来的富商们,改革开放之后,他们回来认祖归宗、认了过去被打散的亲人们,之后投资,以国内儿子的名义开工厂、做生意,而这些人很多都是做房地产生意。其实,哪有那么多富商呢?那么容易发财?都是外国的财团,以华侨的名义当幌子来攫取中国人的钱财。他们中若是发生财产纠纷,要分割财产的时候,中国人(名义上的老板)是分不到财产的,这就能看出谁才是真正的老板。

可是,即使高干子弟、和投机分子从银行贷款倒腾房地产;外国势力以欺骗手段进入中国经济市场,那么他们最多也只能影响市场啊,又如何使司法改变、使法律程序改变呢?难道仅仅是“有钱能使鬼推磨”这样简单的道理吗?绝不是。是这个国家被出卖了。

这些海外归来的“富商”、和高干子弟等一干人做房地产生意;还有房屋黑中介;以及法律、法规被更改。这也许都是侵略者入侵中国而实施的阴谋,是一场“圈地运动”。

 

现在的社会,有大量类似房地产这样的丑陋的行业,如保险、旅游、传销、股票市场,它们都是同一个经营模式:上线赚下线的钱、下线再发展下线、循环往复、直到再也找不到下线,链条断裂,后面的人便血本无归了。

旅游业、房地产业还有真东西显现给人们,别的什么传销、保险、股票则纯粹蒙人。有的人在保险业务员的忽悠下勉强买了保险单,出险之后,保险公司为了不赔偿保险金,买通公安,硬说受益人为了咋骗保险金杀害了被保险人,结果被保险的一方,不但得不到保费,还因杀人罪进监狱。这样的案子现实生活中很多。

旅游业的导游们,公司是不会发给他们工资的,他们的赏钱是从游客购买的物品中提取折扣。有些外国人通过在中国“旅游”而获悉中国的地形,将来发生战争,旅游生意起到的作用显而易见。侵略者真狡猾,如果收买间谍需要花费大量钱财,可是他们不用收买,而是运用这种经营模式,以最小成本获得情报。

炒股也是一样的道理,和传销的经营模式一样:为什么有人有的时候买股票赚钱?因为还有下线的傻子们在买这支股票;为什么买了股票会赔呢?因为链条断裂,没有下线了,这些血本无归的人的钱都给上线买单了。

保险、旅游、传销、股票市场这都是些“投机倒把”的生意。都是舶来品。是来自外国侵略者的成熟的、完整的侵略手段。就像近代史上的鸦片进入中国一样。外国人通过这些手段在大量的攫取中国人的钱财。很多大型的、有名的保险公司,如:“友邦”、“中信保险公司”,总公司都是国外的。

 

新建立起来的中国,是一个新型的国家,一切都靠“摸着石头过河”, 过去,外地人在北京是不能买房的。

1644年起清朝人入关后,清朝赶走了原来居住在京师京城(即内城)的居民,非旗籍汉人只准在京城中进行商业活动而不准常住。

 现政权实行的政策,居然和当初清朝人制定的政策如出一辙,似乎现政权维护的是满清的遗老遗少们的利益。

最近又听说有个什么:农村人口城市化的政策。那么,将来谁是土地的主人呢?和被殖民地的国家一样,搞出一个什么“承包”的花样来,这样,中国人在自己的国家,还要给别人交税。那么,这片土地还是中国人的吗?中国还是中国人的中国吗?

 

新中国的经验太少。对外来势力曾经带给中国人的苦难,又不加以防范和吸取历史教训。

如果不是我们这些受害者在网上大声呼喊,有些事情,那些与群众脱离的高官们恐怕永远都不会知道。等到政府官员们发现问题的时候“黄花儿菜都凉了

有些具体的事情高高在上的高官们是不会知道的,比如,现在打官司,法院都不开具《证据材料收据单》,法院把次要的资料像模像样的装订成册,而忽略了重要证据。现在的中国的法律、法院越来越忽悠老百姓,新出的政策越来越对老百姓不利。只有我们这些处于社会下层的小人物亲生经历了才会知道这些变化。

 

从新闻联播得知:中国将“简政放权”。从一个处在社会下层的小人物的眼光来看:这绝非好事。

中国目前最主要的,不应该“放权”、而是应该“收权”。自从改革开放之后,改革的门窗打开,进来了许多害虫,该杀虫了。

在没有非常健全的法律的前提下就决定“放权”是不明智的、也是不切实际的做法(实际上这个世界根本就不存在有“非常健全的法律”),如果深改小组的政策落实,放权之后这个国家将万劫不复。如果是毛泽东主席他绝不会犯如此严重的错误。

有些在外国留过学的什么专家、学者、博士,他们鼓捣些新名词,忽悠国家领导人。就像当年的马寅初一样。

新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开创者和奠基人之一陈云,背后有一个经济学家(马寅初)替他出谋划策,他鼓捣出一个“计划生育政策”,那政策只差一点把中国人搞灭种。

官员们是不会对这些学者、专家们背后的人感兴趣的,那些人才是最险恶之人,他们隐藏在最深处、不以真实身份现身,他们是敌人。估计陈云同志从来没有问过马寅初,你的导师是个什么人?他教你的这些,会不会对中国有险恶用心?

陈云同志只是一个店里的小伙计出身,年青时候参加革命,革命成功之后成为新中国的领导人之一,像他这样一个人背后的确需要有个智囊团队,可是不加选择的、毫无免疫力的接受像马寅初这样的人的主张,这国家会灭亡的。洋人煞费苦心的用“庚子赔款”的部分经费给中国人办学,他们的目的难道是为了“使中国强大”吗?

现在的中国,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也有一大批像马寅初这样的蠢货存在,他们披着经济学家、司法专家的外衣,净给政府出些馊主意,坑害中国人。他们让国家领导人充当“工匠”的角色;由他们自己来当设计师,而他们的设计意图,却是根据他们从国外学习得出的结论。他们没有任何实际经验,他们的理论根本狗屁不通,居然敢在国家领导人面前充当国家未来发展的设计师。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臭老九”。

像我这样深受其害的普通老百姓,工资没涨多少,房价却至少涨了三、四倍,继续涨下去,就我这点工薪我只能露宿街头,我们会因为贫困而死去,而使我们老百姓贫困的人我们将看着它自掘坟墓,总有一天它会埋葬它自己。我恨它---这个使我贫穷的根源,而且我相信:和我有相同感受的人很多。政府如果再继续容忍这样的类似黑社会一样的行业存在,将来终将自食其果。

国家的土地应该由国家来规划、由国家来建设,为什么要委托给房地产开发商去建设呢?让他们倒腾一番,这儿建一个小区、那儿设一个开发区,既不整体、又不科学。只有国家才能统一规划的大手笔、大规模的项目,却由小小的开发商来完成,这一定是那些狗屁不通的所谓的“专家、学者”的设计师们的馊主意。可把咱们老百姓害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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