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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农民以国民待遇

时间:2016/4/26 作者: 亲亲你 热度: 91668

 这是我十三年前的文章现把他发出来,希望大家提出宝贵意见!              

                 还农民以国民待遇 

                   作者:刘跃杰

                   处境堪忧的农民

     我是农民的儿子,出生在农村,从小到农村长大,对农民的辛酸和艰苦的生活处境我身有感触。

我家在祖国西北甘肃东部的一个边远山区,山大沟深,人多地少,十年九旱,农民处于靠天吃饭的状态。近年来由于农用物资价格的暴涨,靠种田吃饭的农民经常亏本,一年有些人断粮达两三个月,大部分农民靠外出打工挣回一点血汗钱推天度日,年人均纯收入不足500元。按理说农民种田亏本,生活难以维生,处境艰苦,国家应该给予扶贫帮助,可是农民根本见不到扶贫款和救济粮,反而还要承担各种税费。一些当权者为了自己的政绩虚报浮夸,欺下瞒上,层层掩盖,农村被他们粉饰得一片太平,装扮得繁荣稳定,当地政府决不管农民的死活,农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痛不欲生,而他们却个个升官发财。

国家为了减轻农民负担,明文规定农民负担不能超过上一年人均纯收入的5%,当地政府为了增加财源收入,把年人均纯收入不足500元,有意层层虚报浮夸,提高到年人均纯收入3000元,农民负担自然地由年人均不能超过25元,提高到了150多元,非法加重农民负担就这样被合法化了,农民哑吧吃黄莲有苦说不清。更有甚者把农民当成了唐僧肉,人人想吃,榨油水,巧立明目乱收费、处处向农民伸手。国家明文规定,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的余粮增加农民的收入,可农民把精选的上好粮食拉到粮站,多年来一直遭到拒收,使党和国家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落实不到位,农民却无可奈何。种田缴粮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我们这里却行不通,粮站一直拒收粮食,并伙同乡政府根据每户农民的粮食定购任务,每斤近1元钱的价格收取后,当地政府又伙同粮食部门从市场上以每斤0.4元钱的价格收取粮食顶国家粮食任务,从中捞取每斤0.6元钱的差价。2001年第8期《半月谈》以《农业税:咋能要钱不要粮?》曝光后,当地政府层层包庇,掩盖,最后不了了之,这使当地有些领导,更加有恃无恐。农民不但要交农业税,还要交名目繁多的各种摊派收费,这样像大山一样沉重的税费负担压得苦不堪言,喘不过气来,而当地政府有些领导靠加重农民负担发福利、盖楼房、购卖高级轿车,吃喝玩乐,出国旅游。

国家政策规定农民对不合理的负担可以拒缴,但这对于农民来说岂敢如此,在收税费过程中,乡政府领导带队,派出所公安压阵,管你有钱没有钱,管你有粮吃没粮吃,不问青红皂白,按时间交不上者,封门、拉家具、甚至动武,拳脚相加,挂牌游街示众、逼死人命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当地政府粗野的流氓作风,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农民对党和政府失去了信任,甚至产生了仇恨,以武力反抗,从而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团结。我家乡的一个乡政府就因为加重了农民负担,在收取税费过程中动刀动武,激起了民愤,全村群众起来把乡干部数十人打倒,乡政府的一位副书记的眼睛被打瞎,市区为了镇压农民,抽出100来名干警抓了数10名群众,导致该村上千人围攻市政府闹事,最后当地政府怕事情闹大引来严重的后果,放了被抓群众才得以平息事态。然而,群众武力反抗并没有改变他们被欺侮的命运,稍有怨言和不从者,一些手握权柄的人以刁民相待,动不动就用“不稳定因素”、“影响安定团结”、“破坏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等帽子压人,整人,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农民苦度天日,只能经受着挨宰,挨打的非人待遇。(2001年第三期《半月谈,内部版》、《涉农负担恶性事件为何频发》一文就足以说明问题的严重性。)

         国家干部与农民相比待遇是天壤之别

早在建国初期,党和国家领导人就曾提出缩小三大差距(即城乡差距、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之间的差距,当官的与普通老百姓之间的差距),由于市场经济体制造成了分配极大的不公平,从而导致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两极分化极为严重。

农民长期生活在恶劣的自然环境和生活环境下,他们风里来雨里去,进行着艰苦的体力劳动,过着辛酸而又痛苦的艰难生活,有些甚至至今都没有见过汽车、火车、去过城市,享受过一次现代文明,为了祖国的大好河山,他们毫无怨言,而得到的却最少。随着工业产品的逐年暴涨,粮价大幅度下跌,导致种田亏本,即使在这样的生活境况下,他们还要承担各种名目繁多而又沉重的税费,与此相反的是,国家干部、职工却逐年工资上涨,以普通教师的工资为例,一名教师最低的工资是每月2500元以上,这就是年人均纯收入不足500元农民的50多倍。(这里不包括各种干部、职工的奖金、福利,有些有职有权者凭借职务之便捞取的灰色收入,如果以一个歌星每晚收入6万元计算,相差就是几十万倍)。同时从上个世纪50年代到现在,中国逐步建立了覆盖城市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食品供给,就业安置,住房福利分配,子女免费或低收费入学,医疗社会保障和其他的补贴,退休养老金制度。国家干部生老病死,国家全包,而且还不交一分钱的税费,可收入最低,生活最艰苦难以为生的农民却享受不到任何一点点国民待遇,不管你有没有收入,不管你七老八十,有没有劳动能力都要承担各种名目繁多的税费负担,按人头给国家上缴的税费一分钱不少,否则就封门、拉家具、关押人,就是连死也要在死之前得给儿女背债为自己卖副棺材。

早在19954月初《中国市场经济报》曾发表对田纪云同志的专访谈话录强调农业方面目前出现的问题,是没有按市场规律办事,是因为工业产品价格放开而农产品收购价格按住不动的结果,警告再不能用牺牲农村的办法保城市。然而时间过去已经达7年,这种现状不但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而且当权者和一些为资本家揺旗呐喊的不良经济学家勾结在一起,不顾极其悬殊的贫富差距,以浮夸的人均高收入为例,大张旗鼓的浮夸我国经济增长了多少倍,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多少倍,人均收入提高了多少倍,来粉饰经济发展的大好形势,还有些经济学家不顾国家干部与农民收入天与地的差距,提出带薪休假以增加国家干部、职工的工资,刺激消费来繁荣市场经济,但是他们却忘了,在我国13亿人口中,其中10亿农民大部分还处在温饱线以下挣扎,没有任何的经济收入,生活和经济条件极度困难,他们更需要增加收入,如果没有农民、农村的富裕,哪有我们这个国家的富裕呢?同样13亿人口中,10亿农民物资极度的缺乏,他比极少数干部、职工更能刺激消费,增加市场活力。可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国家干部、职工物资充裕,经济收入是农民的五十到一百倍,反而给他们加工资来刺激消费,相反农民更需要物资缺得不到国家的一分钱,即使这样工业品按市场价可以卖高出成本价几十倍的收入,而农产品价格缺控制得死死的不放开进行打击限制,不让农民高一分钱出卖农产品,让农民增加一分钱的收入,同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国民,农民、农村、与城市、国家干部、职工的待遇为何竟有如此天壤之别?

我国著名的三农专家陆学艺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现代化进程中把占人口80%以上的农民给抛弃了,只顾城市的发展和极少数人的富裕,忽视了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农村、农业的发展和农民的富裕,这有背于社会主义人人平等,共产党为最广大人民服务,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道路的宗旨。如果像这样发展下去,贫富差距越来越大,极少数人富可敌国,大多数人受穷,受难,这将对于整个国家和社会来说就是一场灾难和罪恶。

               为何农民处处遭遇歧视

土地养活不了农民,他们不得不背井离乡,到城市找工作养家活口,维持生计,可是国家早就劳动力市场放开,《劳动法》并明文规定,同工同酬,但这对于农民来说没有任何保障,他们通过千辛万苦找一份赖以为生的工作,干的是最脏、最累的活,对工作却是最认真,成绩是最出色的,但拿工资却比城市人低好几倍,甚至有时遇到黑心老板和当权者勾结在一起告状无门,一分钱都拿不到,一年辛辛苦苦的血汗钱就这样付诸东流了。打工讨不到工钱的事,现在成了一个很普遍的社会现象。

农民进城加快了城市现代化建设的步伐,促进了城市经济的发展和繁荣昌盛,然而城市人并不领农民的情,他们处处对农民进行歧视,时时排挤农民工,人为的设置一些障碍,农民进城不仅要办名目繁多的各类证件,还处处成了被宰杀的唐僧肉,办证需要交纳一定数量的办证费。就拿办暂住证来说吧,如果办证是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的需要,这无可厚非,可是还得缴钱,农民打工工资就本来低,而办暂住证每月缴50——200元不等的费用,甚至有时刚交费办完证,公安就找上门来当面撕掉,逼迫农民工重新办证,如不愿意者就遭到高额罚款的同时,按“三无人员遣送”,有些地方做得更残无人道,农民工交不上罚款,就拉到他们固定的劳动场所,让农民工白白干三四个月的苦力工,挣钱抵罚款,民工一年逼迫仅办暂住证至少五六次,这还不算其他各类证件。我们可怜的农民、兄弟、姐妹,一年辛辛苦苦的血汗钱有时还不够给他们交费,有个别农民工因此还命丧收容站。农民在家种地亏本,无以为生,在外打工挣点血汗钱,还被拖欠,被大盖帽明目张胆的打劫,农民工所遭遇的非人待遇是世界历史上都极其罕见的。为什么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会出现这种残害农民群体的事件呢?不是说我们的共产党是为人民服务的吗?为什么占人口80%以上的农民的处境如此恶劣,处处遭遇被宰杀的命运呢?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就连我国的首都北京都是对农民工如此礼遇,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并没有规定没有暂住证就遣送,就关押,就得高收费办证,就得遭打、受逼害关押啊?我们想问的是对待农民工这种残无人道的恶行,难道不是侵犯人权吗?难道不是知法犯法的可恶行径吗?

社会主义国家人人平等,一视同仁,然而同是共和国的公民待遇却有天壤之别,据新闻媒体报道,某地两歹徒抢劫银行,青年农民和一位银行职员冒死与歹徒搏斗终于制服了歹徒,以鲜血甚至生命的威胁保护了国家财产安全,而银行职员成了全国见义勇为的英雄,国家进行了表彰奖励,而那位冒死与歹徒搏斗的农民却没有评上英雄,更没有得到国家的表彰奖励。无独有偶,某市一位农民和一位工人在外出时遭遇车祸,造成农民重伤并留有后遗症,工人受轻伤的悲剧,可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受轻伤的工人获得了医药费和营养费,误工费等各种补偿高达10万多元,而那位受重伤并留有后遗症的农民,只获得区区不足1万元的赔偿。原因按交警部门的回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条例》所规定,农民没有营养费,误工费等。看看这样的法律,不知是那些不道德,没有良心,没有人性的人制定的,总是闲穷爱福,歧视农民工。

  国家政策提倡在用人制度上量材录用,能者上,庸者下,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可现实又将是怎样的呢?国家干部的子女,生活在城市,条件优越,吃穿无忧无虑,过着潇洒自在的富裕生活,有些不学无术高考落榜后就成了待业青年,转为国家干部和职工,或者参军摇身一变也就成了国家的干部、职工拿着高工资,同时一些当权者无顾党纪国法,弄虚作假,权权交易,将自己一些不务政业,无是生非,欺压老百姓的渣子子女,一个个的也塞进国家干部、职工队伍当中,拿着高工资,耀武扬威,从而导致国家干部、职工队伍严重超编,财政支出压力很大,国家难以为继,他们严重败坏着干部队伍的形象,影响着干群关系和社会的安定团结。(见2001年第三期《半月谈内部版》,《广河:人事腐败大扫除》一文)就足以说明问题的严重性。相反,生在农村的农民子女,从小过着艰苦贫穷的生活,还没有长大成人,就过早挑起生活的重担去自力更生。农民的子女要跳出农门是千难万难的一件事,城市的当兵回来国家就可以安排工作,成为国家干部、职工、而农民的子女,只有回老家修地球的份,城市孩子上大学是件很容易的事,他们以自费,保送各种各样的形式就可以上大学,回来可以进国家单位,拿工资,而农村的孩子除非你比城市的子女有更优秀的成绩,就这还得时时担心被有权势的人暗相操作,冒名顶替,没有钱上大学的命运,即使读完大学之后,还为找工作发愁。北京的孩子高考500来分就可以上清华、北大国家数一数二的名牌大学,而西部贫穷地区的孩子即使比北京的孩子高出100多分都很难上清华、北大,原因大家都知道北京高干多,要照顾他们一些不学无术,没有出息的子女。我们国家天天讲社会主义国家人人平等,做事要客观、公平、公正、但这只事一些政客用来欺骗老百姓的政治游戏罢了。农民子女要想和他们一样在一条起跑线上奔跑比登天都难,想在城市里谋一份工作,要付出百倍甚至千倍的代价都难以如愿。笔者的一位朋友因家里穷辍学后,不甘平庸,一心想成为国家有用之材,数十年如一日,含辛茹苦,一面务农操持家计,一面苦读钻研进行文学创作,历经艰难曲折,终于取得了丰硕的成就。他创作的《巧娃和莲花》、《麻犬子》、《占媳妇》等150万字的中长篇小说,在《飞天》、《人民文学》等重量级的刊物上先后发表,震惊了国内文坛,并一举夺获一个国家大奖和三个省级大奖,成为最有突出成就的优秀青年作家。然而那些不如他,甚至连文章都不会写的人通过权权交易塞进了文化局之类的单位,成为国家干部,拿着高工资混日子,而他这样的国家栋梁之材却进不去,吃了上顿没下顿,艰难地苦度生活。笔者看到他的创作成就及艰辛的生活境况后,以《农民作家周应合》为题在《甘肃经济日报》上发表后,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纷纷要求当地政府解决优秀青年作家的工作问题,以便他更好的为文学事业贡献力量,可是事情过去两年了,当笔者问起区政府一位区长时,他竟然这样回答,因为周应合是一个农民,不管他有多大的贡献和成就,无法解决他的工作。像这位区长的这种说法算不算是对农民的一种歧视呢?不久,全国新闻媒体就曝光了陕西富平县卖淫女和县领导权色交易当上法官的事件。

对农民歧视不仅体现在实际行动上,而且还体现在语言上,当你步入城市,时不时传来山炮、乡巴佬、穷光蛋,土帽等一句句刺耳的话语震得农民永远抬不起头来,而正是这些歧视,瞧不起农民的所谓城里人,不出三代都是从农村出去的,可他们靠着一些官僚政策的不公平和劳动报酬分配的特权待遇过上了优越幸福的生活后,就忘了血肉相联的农村、农民这条根。

               农民的出路在那里?

毛主席早就说过,在中国谁不注意农民问题,谁注定会失败。邓小平在20世纪90年代初就曾说过,如果90年代出问题,那就很可能出在农民身上。可见,中国农村和农民问题已经到了很严重的地步,已经被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所察觉。农村、农民、农业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那么农村、农业、农民的出路在那里呢?

近几年来党和国家采取各种手段减轻农民负担,紧接着又在安徽试点推广税费改革。这些无疑对于农民来说是天大的好事,但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民问题,首先党和国家要还农民以国民待遇,打破城乡界线,干部、职工的特殊优惠政策,从就业、住房、医疗、养老保险等方面要建立一个开放的,社会化的,全民化的、客观、公正、公平的社会褔利保障机制,改变原有按户籍甚至按单位分配利益的格局,让农民能够和城市居民、国家干部、职工享受一样的待遇,在社会各个领域里平等竞争,平等对待。现在我们国家加入WTO后,由于我国大部分农村自然环境恶劣,基础条件差,历史原因造成农民文化素质普遍低下,农民根本没有能力与世界各国的现代化农业相互竞争,加之传统的农业生产以家庭承包制单打独斗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已经不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如果再断续下去,外国农产品一旦大量拥入国内,中国农村、农业、农民将带来灭顶之灾。在这样严峻的社会和政治问题下,我们的政府要改变以往抛弃农村、农业、农民而不管,不能以牺牲占人口总数80%的农村、农业、农民的利益而不顾,只顾发展城市和极少数人的富裕是极大的不公正。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没有农村的发展、没有农业的发展、没有农民的发展和富裕何谈我们国家的发展和富强呢?农村、农业、农民问题不是一个简单的发展不发展和富裕不富裕的问题,而是为最广大人民服务还是为极少数人服务的政治问题,我们的政府之所以叫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就应该为最广大人民服务,占全国人口80%以上的农村、农业、农民就不能被人为的抛弃,置之不管,人民政府要加大社会组织和管理功能,组织农民联合起来以一个村为单位共同进行农业生产,还农民像国家干部、职工一样享受各种社会褔利,发工资,培训农民提高自身文化水平,进行科学种植、科学养殖的同时,政府要像对待城市一样加大对农村、农业、农民的投入,经常组织一些农业科研领域的优秀科技术人员到农村去,到田间地头去指导农民科学种植,科学养殖、科学加工农产品,发展机械化耕做的高科技农业,增加农村、农业的经济收入,推进我国农村、农业、农民科学化、机械化、现代化发展的进程。只要我们政府还是人民政府,就应该把占80%以上人口的农村、农业、农民问题与城市建设、工业发展一样同等重视,把农民和国家的干部、职工一样享受客观、公正的、公平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褔利,只有这样我们社会发展和国家的富裕才是社会发展之褔,人民之褔,农村、农业、农民的命运才能得到彻底的改变。

       此文发表于2003820日中青在线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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