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夕落,我限你以最快的速度给我滚回来…”电话那头传来王丹阳粗暴的声音,尖锐的快要将人的耳膜给划破,还好一手握着电话的林夕落早就料到了这一河东狮吼,电话离她的耳朵,至少远了二十公分。
王丹阳是她的母亲,年过半百的她唯一的心愿就是看着她出嫁,然后像很多同龄的老太婆一样可以抱着孙子溜达,而不是整天无所事事,身边连个解闷的人都没有。
这原本就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心愿,只因二十七岁的林夕落迟迟不想结婚,连个男朋友也不曾有,林家父母被逼急了就到处给她张罗对象。
那名男子林夕落是见过的,叫伍启,长的不怎么样,沉沉闷闷的样子,可她的父母就喜欢那样的,说是老实。
林夕落被林母逼着见他一面,林夕落第一次见到那般沉闷的男子,可以半天不说一句话,差点没把她给憋死,在她庆幸黄了的时候,对方却打电话到她家,说是愿意进一步了解。
林夕落听罢差点没吐出一口鲜血,林家父母则一副手舞足蹈的模样,像是千年的璞玉终于找到了识货的人。
林夕落不知道那伍启到底是怎么想的,怎么就看上她了?明明第一次见面,她穿的邋里邋遢,喝个汤也弄的滋溜溜的响,而他们之间说过的话总共不超过三十句,她觉得那人绝对不正常,至少脑子是有问题的。
没有感情作为基础的婚姻,势在必逃。
这不,就在伍家父母陪同伍启踏入她家门的那一刻,她便从睡梦中惊醒,衣服也来不急换,随手抓了电话打开窗户一个翻身的动作,干净利落的落在了墙角。
还好,她的房间在二楼,那样的高度摔不死人。
好不容易,电话那头的暴怒声结束了,林夕落把手机挪到嘴边,清了清嗓子:“要我回去,做梦去吧!”
林夕落的声音够大,够彪悍,配着她那身打扮和脸上那一副要吃人的表情,迎来了路人的纷纷侧目。
他们的眼神里有探究,有疑惑,有不解,更多的是丢给她一个“有病吧”的表情。
至于别人的看法,林夕落并不在乎,手一扬,那部刚买的手机就做了个抛物线,然后直直的冲进了臭水沟。
忽的,林夕落感到一阵凉意,然后是一股恶臭。
有一辆保时捷像风一样从她面前经过,很不巧的,前几天下了场大雨,坑坑洼洼的街道蓄了不少臭水。
林夕落用手摸了摸脸上的手,然后狠狠地将蹦进嘴巴里的臭水吐出,真是恶心。
这年头有车了不起啊,开那么快,林夕落巴不得它一不小心冲进臭水沟,或是直接撞上电杆,直接报废是最好。
就在林夕落刚要穿过马路到对面去时,一阵妖风起,风势来的过于汹涌,弄得她睁不开眼,更可恶的是风中还夹杂着各种烂布条子、火柴棍、泥沙、小石子和烂树叶。
**!
林夕落低咒一声,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北方的秋天似乎就是那么任性,霾多风大,这还不算,就在她回过神来打算抬腿离开的时候,被一只哈士奇咬住了她的裤腿。
林夕落瞪它,它也瞪她,更可恶的是她被咬紧的裤腿,丝毫没有松开一丁点,就连又憨又温顺的哈士奇都看她不顺眼了,可想而知,是多么的悲哀。
(二)门铃响的时候李野还在睡觉,他眯着眼睛烦躁的哼了一声,转而翻了个身,用被子将整个人捂得严严实实的,大周末的不好好睡一觉实在是对不起自己。
可能是主人的不予理会起了作用,门铃终于没有响了,李野把头从被子里头撤了出来,狠狠地吸了几口新鲜的空气,终于可以好好睡觉了,捂在被子里真是闷的可以。
就在李野快要死睡过去的时候,门突然咚咚咚的响了起来,丫的用手拍还不算,还用脚踹。
“来了来了!”李野不耐烦的喊了一句,门外的敲门声却没有减弱分毫。
李野迅速爬起来,被子因为他的动作滑到了腹部,露出他结实的胸膛,古铜色的肌肤会让人看了忍不住咽口水,顾不得穿衣,李野便裹了一条浴巾去开门。
看到门外的人,他差点没吐血身亡。
门外的林夕落穿着睡衣,套着拖鞋,蓬头乱垢暂且不说,浑身还散发着一股恶臭,更要命的是她右脚的裤腿好像还缺了一块的样子。
“你是被贩卖到非洲挖金矿去了?”李野强忍住笑意,却因憋的太久腹部抽搐得厉害,他转身给自己接了一杯水,打算缓缓。
“老娘被逼婚了,来你这里避避风头。”林夕落也不拐弯抹角,她的确是避难来的。
“噗…”正在喝水的李野被林夕落的话给吓到了,没忍住喷了一口的水,然后放下水杯,捧腹大笑。
“逼婚?”李野笑得快要站不稳了。
林夕落没理他,踹掉自己脚上那双碍事的拖鞋着进了屋,然后绕过李野进了浴室,她需要好好的洗个澡,那样的自己,她自己都嫌弃。
李野好似习惯了般,不去理会林夕落,关了门径直进了卧室打算继续补觉。
李野是在十二岁那年认识林夕落的,那时他们家搬到了她住的小巷子,成了她的邻居。
在李野看来,那时候的林夕落专门欺弱小,抢人家的糖吃,简直就是一个女流氓的代表,他后来才得出结论,女流氓并非一两天能练得出来的,那是个日积月累,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啊!
从那一天起,两个人就争争吵吵的过了十几年,所有人都觉得他们应该是一对,他们却相看两厌。
林夕落在浴室里呆了几个小时,里里外外的已经搓了几遍,确定身上没有了异味才裹了件浴巾出来。
她不管正在睡觉的李野,门也不敲就推门进了他的卧室,李野估计也是习惯了,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
林夕落径直走向李野床边的的那个大衣柜,一阵翻腾。
“你找什么?”李野被她吵的有些不耐烦,语气有些冰冷。
“衣服。”林夕落回答着,手也没停下,继续翻腾。
李野睡醒过来的时候已是下午三点,他慢腾腾的起身向客厅走去,看到客厅里的人,他仿佛被雷劈了一下,动弹不得。
他这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个场景,林夕落穿着他宽大的衣服,坐在沙发上,周围全是他之前换洗的衣服,乱七八糟的洒了一地。
“林夕落!”李野气的浑身发抖,脸皮厚成这样,她真是无敌啊。
后来的后来,林夕落自知理亏,抱着李野的衣服声称要帮他洗干净,李野无奈,换了身衣服,嘭的一声关上门出去了。
晚上回来的李野丢给林夕落几个袋子,有衣物,也有零食,他不能忍受她穿着他的衣服在他眼前晃悠,也不能看着她被饿死。
客厅终于被林某人收拾干净,她良心终于发现了,李野欣慰不少。
看着阳台上挂着的衣物,走近一看,李野的脸色瞬间沉了下去。
“林夕落!”这一声过于吓人,仿佛振得整栋楼都晃动了下,林夕落嘿嘿的笑了两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躲进了客房,锁门。
动作干净利落,一气呵成。
李野气结,他堂堂一名大律师,自认为自制力还是可以的,可是看着被林夕落洗出多种颜色的衬衫,他不淡定了。
(三)第二天林夕落起来的时候,李野已经上班去了,虽然李野看起来吊儿郎当的,嘴又贱,而且特别针对她,但是他在别人眼里却是一个翩翩公子哥,有风度又有责任心的暖男一枚。
看着餐桌上的那杯牛奶和看起来松松软软的面包,她开始有点认同别人对他的评价了,她拿起面包大力的咬了一口,真甜,是她喜欢的口味。
林夕落吃饱喝足,百无聊赖的坐在沙发上发着呆,她没几个朋友,唯一的那几个还通通都变成了李野的前女友,因此也与她断了联系。
林夕落就想不明白了,高中时期的李野是个文文静静的那孩子,按时上课,穿干净的校服,除了她,他好似不会同任何一个人发生矛盾亦或是争吵。
可大学时期的李野差点让林夕落跌破了眼镜,他变得话多起来,对她也是流里流气,像个流氓,更可恨是,他追过她身边所有要好的同性朋友。
他曾大张旗鼓的在女生楼下摆蜡烛,唱情歌,只可惜,她从来就不是他的告白对象,明明知道他是个花心大萝卜,每段恋情都不会超过三个月,但她的朋友都会忍不住,飞蛾扑火也是甘愿。
帅哥就是帅哥,就算挖了个坑也会有人心甘情愿的跳下去。
她明明比她们都漂亮,大大眼眸,长长的睫毛,好看的瓜子脸上有笔挺的鼻子,红润的嘴唇,又白又嫩的皮肤让她不用同她们一样天天敷面膜,墨色的头发垂到腰部,风一吹,丝丝晃动,甚是好看。
用李野的话来说,她有着天使的面庞,蛇蝎的心肠,小时候抢了某个小男孩的糖果也被他一直记着。
林夕落走进李野的卧室,拿出了他的笔记本电脑,她已经好久没工作,再这样混吃等死她也会鄙视自己。
李野晚上回到家的时候,客厅黑漆漆的,没有开灯,他随手摁了下玄关处的开关,屋里瞬间亮堂了起来。
林夕落抱着笔记本陷在沙发的角落里,蜷缩着双腿,睡的很熟。
睡着了的林夕落没有了平时嚣张跋扈的模样,灯光洒在她熟睡的眉眼上,整个人都柔和了起来。
大学时期的林夕落简直就是一坐吃等死的典型,好吃,好玩,就是不好学。每次考试都是擦着及格线飞过,亏得她写得一笔好文,也算是中和了她的劣根,大学毕业后她就直接进入了一家杂志社,由最初的写手到现在的金牌编辑,她也算是养活了自己。
李野抽出了她怀里的笔记本,轻轻的抱起她走进了客房,然后替她盖好被子,关上门离开。
李野前脚一离开,林夕落就睁开了眼睛,其实在李野打开灯之前她就醒了,装睡的她被李野打横抱在怀里,整颗心扑通扑通跳个不停。
第一次,他离她那么近。
她承认喜欢他,是在大二那年,他和她最好的朋友温韵在一起了,那种心痛到快要窒息的感觉,她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她对自己坦白了,却在所有人面前矢口否认,他不喜欢她,她自然也是清楚的。
随着他女朋友越换越勤,前女友快可以组成中国女足的时候,她突然释怀了,最起码,她是以最佳损友的身份陪着他的,不远不近,距离刚刚好。
时间不等人,他们都不小了,李野似乎玩够了,他居然开始配合着家里人同意相亲。
有人半开着玩笑,说是要不让他俩凑合着做一对吧,认识那么久,也不用刻意的去培养感情了。
李野总是一脸嫌弃的回答,他宁愿打一辈子光棍也不愿意和一只母老虎在一起,林夕落也是相当配合的回击,要和他在一起还不如去死。
也就因为这样,大家伙都识趣的不再把他们两个拉在一起。
期间也有人追过林夕落,却都被她粗暴的脾气给吓走了,其实她心很软,只要哄哄她就好,可惜没人愿意揭开她那层“狼皮”。
而她,也不敢太在乎别人,百分之百的真心,她不敢给,怕一分都收不回来。
(四)林家曾多次打电话给李野,询问林夕落的下落,每每如此,林夕落便呆站在旁边,眼巴巴的可怜兮兮看着李野,她怕要是李野一个不小心泄露了她的行踪,那就完蛋了。
“有人愿意娶,你还不愿意嫁,你是想孤独终老了吧?”刚和林母挂了电话的李野就不慌不忙的抛出了一句话。
李野没把她供出去,也算够义气,林夕落低着头,不打算理他。
“还是你有喜欢的人?”李野打开冰箱拿出了两瓶可乐,给她递了一瓶,然后自己打开猛的往嘴里灌了一口。
“暗恋算么?”林夕落接过他手里的可乐,悠悠的丢出一句话。
“噗…”李野再次喷了一口水。
“谁那么倒霉,被你喜欢着?”李野淡定的擦去他嘴角的水渍,这是第一次,林夕落亲口承认她有喜欢的人。
“他就是一混蛋!”林夕落搁下话,径直走进了房间,不再理会李野。
混蛋配女流氓,倒也是绝配。
李野将手里的可乐喝光,默默的看向窗外,夕阳透过明亮的落地窗照在他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
林夕落是被李野的喇叭声给震出房门,她迅速的换了身衣服,跟着李野出了门。
那是她离开家后第一次外出,之前都是宅在李野家里。
可能是许久没出门的缘故,对外面世界的嘈杂,林夕落显得有些排斥。
林夕落跟在李野的身后,不禁发出感叹,今晚人真是多呢,各种好玩的好看将她吸引了去,当她回过神来的时候,李野在她十米开外的前方。
那人在前方悠悠的走着,双手插在裤兜里,自从他的白衬衫都被林夕落染上颜色后,他就只穿深色的衬衫,宽大的后背在灯光下看起来温暖急了,林夕落呆呆的看着,失了神。
她和他,那么近,却又那么远。
近到她几步小跑便可以追上他,远到他不曾回头看她一眼。
林夕落一路小跑追上了李野,尽管那人对她总是苦着一张脸,她却像要到了糖果的小孩,嘴角上扬的弧度映在了橘黄色的街灯下,是那样的真实。
后来的事情是这样的,就在他们打算找个地方填饱肚子的时候,他们在步行街遇到一个人。
温韵。
林夕落曾经的好朋友,李野的初恋。
李野知道那林夕落和温韵闹僵了,遍叫她在原地等着他,说完抬腿走向了温韵。
林夕落并没有听李野的话站在原地,而是漫无目的的走开了,她不想看见温韵,更不想看见他们两个在一起。
林夕落不是因为温韵曾是李野的女朋友而和她闹翻,她还没那么小气,她只是在某个机缘巧合的听到了温韵和其他人的对话。
她林夕落,原来只是被温韵用来接近李野的工具而已,知道被自己在乎的人当成猴一样耍,自尊心暴强的林夕落立即跳出来同温韵撕破了脸皮,那样的友情,她真是受不起。
结果也就是,温韵被林夕落抓伤了脸,从那以后林夕落很自然的背负了求爱不得而欺负系花的骂名。
可明明,她才是受害者,先动手的人明明不是她,她还清楚的记得,李野拥着温韵对她说道。
林夕落,你真无聊!
那时的林夕落呆呆的看着相拥而立的两个人,心底传来的巨痛让她觉得自己就要死去,可她表面功夫做的很足,让人看不出任何波澜,她懒得解释,转身便走。
在没有人的地方,她终于敢放声大哭,她爱的人,深爱着别人。
那件事以后,她和他们就像陌路人一样,远远见着便选择绕道而走,直到李野和温韵分了手,他给她打了一个电话,她便陪他醉了一场。
只有你不会真的和我赌气。
那是李野喝醉睡去之前对林夕落说的唯一的一句话,他们又恢复了死党的关系,就好像温韵,从来没有出现过。
在人来人往街头,林夕落才发现一个问题,孤独真是一种致命的东西,她并不喜欢一个人,之所以不会真的和李野赌气,那是因为她舍不得,怕真的一个赌气,他和她就再也没有了联系。
那就是她深爱着的人,因为太爱,所以连恨,她都舍不得。
卑微到了尘埃里的感情,注定是没有结果的吧,从温韵和李野分开后,李野和其他人交往的时间都不会超过三个月。
果然是初恋呢。
(五)初冬的夜晚凉意四起,林夕落紧了紧身上的衣服捧着那个苹果坐在公交站牌旁的椅子上。
她身无分文,电话也在她离开家的那天扔了,她中午就没吃东西,又累又饿的弄得她浑身无力,所谓难堪,大抵如此。
林夕落呆坐着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每隔几分钟就有一辆公交停在她跟前,车门打开又关上,车内的人或悠闲或是神色匆匆。
伍启就是在那个时候坐到她旁边的。
“在想什么?”伍启淡淡的开了口,却没有看她。
林夕落没有出声,转过头便看到嘴角含笑的伍启,他穿着一身休闲装,胡子刮得干干净净,他身体向前倾着,双手交叠着放在膝上。
不知道是不是灯光的原因,林夕落竟觉得他有些许帅气,虽然和李野比起来还差的太远。
人群渐散后,伍启执意要送林夕落回去,因为李野的家离得太远,林夕落刚好也累了,便没有拒绝。
到了李野家楼下,林夕落抬头看了一眼,灯没亮,显然他还没回来呢,林夕落苦笑,这春宵苦短的,也难怪。
对伍启说了声谢谢,林夕落便抬脚向前走去。
“林夕落!”
伍启叫住了她,她停下了脚步,却没有回头,伍启开口,顾自的说着。
“所有的缘分都不是上帝安排的,为了再次遇到你,我花光了所有的力气。”
伍启的声音淡淡的,语气里夹杂着不安和委屈。
林夕落听罢转过头来看了眼伍启,她的脑海里闪过一些画面,朦朦胧胧的,却又是那样的真实。
“我会等到你,心甘情愿的和我在一起”,伍启开了口,话语里的坚定不由得让林夕落惊了一下。
林夕落没说话,伍启打开车门坐了进去,不一会儿,车子变成了一个小黑点消失在了夜幕中。
林夕落转过身,还没走几步就看到了站在不远处的李野。
“你去哪里了?”李野的声音沉沉的,整张脸黑的不像话,他额角的刘海紧紧的贴在脸上,明明出门的之前他才洗的头发。
他是因为担心她而去找她了吗,他为什么又会出现在楼下,是在等她吗,那伍启顺的话他是否也听到了呢?
有太多疑问,林夕落找不到答案,她摇摇头绕过李野走上了楼,自作多情总是不好的。
回到家的两个人各自做着自己的事情,很有默契的,谁也不理谁,林夕落自然也不想去问关于他和温韵的各种事,李野也沉着一张脸,一副谁也别来惹我的模样。
林夕落早早的睡下了,她的脑子很乱,伍启的脸渐渐清晰了起来,和当年那个小男孩的脸重合在了一起。
没错,十几年前的林夕落经常抢他的糖吃,那时候的伍启瘦瘦小小的,谁也不愿意搭理他,唯一个肯跟他讲话的还是经常抢他糖果吃的林夕落。
到后来他们统一了战线,伍启分她糖果吃,前提是她要和他玩耍,做他的朋友。
那段记忆在伍启的离开,和李野的加入渐渐淡了去。
李野白天上班,林夕落晚上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赶稿审稿,若是没有意外,他们连说一句话的机会都没有。
相反是的伍启经常出现在李野家楼下,遇到出门觅食的林夕落,他就笑着说道。
嘿,真是有缘呢,一起看场电影吧。(六)知道伍启就是当年的那个小男孩,林夕落对他的排斥或是其他的一些偏见早就不见了。
她也想到他的父母为什么那么喜欢他了,他们早就认出他了吧。
林夕落和伍启的往来越来越频繁,坐在奶茶店里的林夕落咬着吸管,阳光洒在她的脸上,淡淡的金色衬得她那么淡然,美的不可方物。
伍启就坐在她对面,淡淡的含笑看着她,不说话。
久别重逢的两人,话题自然也就多了些,当年伍启随父母搬家离开后就没他们就没见过面了。
伍父母的生意越做越大,他也不负众望的考取上海交通大学,然后在出国留学。有学历又有背景的海龟并不少,伍启也靠自己的能力顺利接手了他父亲的企业,并且还扩大了规模,公司稳定上市后,所有的事情都不用他操心,他只要去开开例会,坐着收钱就好。
那次和林夕落相亲本是个意外,他也是被伍母逼着去相亲,说是熟人的孩子,放心。
所以,他再次遇到心底的那个人,他制造了很多次偶遇,安静的等她下班,有时候为了见她一面干脆跑到她家去等。
因为以前是邻居,林家父母对他自然是好的,他也会陪着林父喝上两杯,陪他下棋;陪林母看韩剧,在她下厨的时候帮忙打下手,他把他们当亲生父母对待,他的好,他们自然是看的见的。
过了几天,林夕落的工资到帐了,她还拿到了一次**,她站在移动营业厅前,打算再买一部电话。
她的身份证和信用卡是伍启帮她拿出来的,因为伍启有她家的钥匙。
心结打开了,婚也不用逃了,可是她暂时不想回家,虽然和李野的关系僵僵的,可能是在一起生活久了,她竟然舍不得离开李野的小窝。
就算气氛总是不尴不尬,两个人的话也少了去,甚至连吵架和斗嘴也没有了,但李野总会在出门上班前给她准备好早餐,她也会把李野换下的衣服洗干净,熨好。
两个人就那样淡淡的相处着,不远不近。
林夕落决定搬回家是在一个星期后,决定离开,不是她母亲的强烈要求,也不是李野赶她走,而是她再也没有留下的的理由,再住下去,她早晚得吐血身亡。
两人不说话后,李野便会隔三差五的带一个女孩子回家,那女孩叫吴希,长得娇小无比,圆圆的的脑袋,大大的眼睛像个洋娃娃,林夕落也不得不承认,她是漂亮的。
尽管林夕落大部分时间都是躲在客房里审稿,但也不免会和他们碰上面,每当那时候,李野就会指着林夕落对吴希介绍到。
我的青梅竹马,林夕落。
青梅竹马,他也真是好意思说出口。
吴希总是笑着对她伸出手,说你好,脸上除了笑意没有其他的东西,那么纯洁,那样美好,声音也是小小的柔柔的。
有那么几次,林夕落打开门想要接水却看到在客厅接吻的李野和吴希,林夕落默默的关上了门,放下了手中的杯子。
她以为,她不会再因为他和别人在一起而心痛了,她还是低估了自己。
林夕落背靠着门慢慢的滑落跌坐在地上,任泪水横流,她擦都懒得擦,她就那样坐了一夜,一动不动,像个木乃伊。
第二天,李野早早的上班去,她把李野的脏衣服都洗干净,又把客厅和房间都认认真真打扫了一遍,把李野的笔记本放回了他的卧室,然后带着她为数不多的东西离开了。
再见,她的青春。
再见,她爱的少年,尽管他早已不是当年的模样。
(七)
林夕落要结婚了,新郎是伍启。
林家父母对她作出的决定是大为赞赏,特别是王丹阳,笑得合不拢嘴,他们家的姑娘终于开窍了了,想嫁人了。
林夕落离开李野的窝后,回到家里锁上死睡了三天,无论是谁,她也不见。
林家父母担心得团团转,林夕落把自己关了三天,没吃一颗饭,没进一滴水。伍启用力踹开了她的房门,便看到呆坐在床上的林夕落。
衣衫不整,头发乱的跟个鸟窝似的,眼窝深陷,她似乎已经神游四海,要多吓人有多吓人。
“落落,妈妈不逼你结婚了,都是妈妈不好。”王丹阳冲过去一把抱住她的女儿,边哭边心疼的说着。
听到王丹阳的哭声,林夕落回过神来,看着挤满了满屋子的人,她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她抱紧她的妈妈,她不该,让别人为她担心。
她整理好思绪去杂志社上班已是回到家一个星期以后,她没日没夜的工作,赶稿,整个人足足瘦了十斤。
那天晚上,林夕落下班,看到买了宵夜等在门口的伍启,她费力了扯开嘴角看着来人。
“你这样,我心疼。”伍启开了口,不像是说假话,他眼里得悲伤是那么明显。
林夕落接过伍启递给她的宵夜,头也没抬极力稳住呼吸说出了几个字。
她说,我们结婚吧。
是啊,她想有个家了,一辈子那么短,和谁过不是过。
“你不爱他了么?”伍启的声音传到林夕落的耳朵里,她蹲下了身子,哭得一塌糊涂。
从12岁到27岁,她等了15年也没等到的人,是时候说句再见了。
林夕落结婚的那天,天气甚好,阳光明媚,万里无云。
林夕落穿着一袭婚纱,精致的妆容惊艳了全场,她挽住林父走上了铺满红色花瓣的红毯,婚礼进行曲响起,整个气氛浪漫而又温馨。
林夕落扫了眼人群,她没看到李野,就算她成了别人的新娘,也没能听到他亲口说,嘿,祝福你啊!
收到李野寄来的包裹是在婚礼的第二天,还在睡觉的林夕落被邮递员一个电话给吵醒了,她下楼签收东西,不料被那两大箱子吓傻了眼。
看着李野替她收集的漫画书,满满的装两大箱子,她一下没控制住,眼泪已经刹不住车涌了出来。
他之前明明一直嘲笑她整天只会宅在家里看少女漫画,还一脸的鄙视。
伍启站在林夕落身后,看着蹲在地上哭得梨花带雨的人心一阵抽痛,他的喉结上下动了动:“结婚证还没领,你随时可以离开。”
林夕落闻声摇摇头,她再也赌不起,输不起了。
(八)
两个月前,收到喜帖的李野,正端坐在电脑前喝着水,下午有个案子,他必须得拿下。
李野心不在焉得打开喜帖,以为是哪个高中同学要结婚,却不料在看到喜帖上依偎着的那两个人时,他嘴角的笑容僵了去,手一抖水杯也突然滑落在地。
一声巨响,终是碎了。
他是真的,要是失去她了呢。
上学那会儿,他们总是腻在一起,一起吃饭,一起写作业,一起回家,他喜欢她嘴角轻扬的弧度,喜欢她大手一挥说,以后让我来保护你,你的未来由我负责。
可是,就在某天,他听到了林夕落和一个女孩子的对话。
“夕落,你喜欢李野吗?”女孩子的声音淡淡的,不大不小,却足以落尽一直跟在她们身后的李野。
那时的林夕落眨巴着眼睛说,她喜欢的是那种看起来小坏小坏的,又浪漫又深情的的男生,绝对不是李野那种呆头呆脑的类型。
李野紧拽着的手出了一层汗,林夕落的眼光真是独特啊。
高考过后的那个暑假,他一直躲在家里看片子,古惑仔或是其他,里面那些流氓撇子的语言和动作都被他学了一二。
偶像剧里那些浪漫的情节也被他用笔认认真真的记在里笔记本里,玫瑰花,蜡烛,女孩子的最爱。
为了实验他成功了多少,他就开始学着追起了女孩子,而他的目标就是她身边的人,一来可以看看他有没有魅力,二来可以看看她的反应。
大学时期的李野无疑是吸引人的,人长得好,成绩也不差,谁都想和他在一起,偏偏林夕落不会对他动心。
他做了那么多努力,还是没办法让她喜欢上他。
可当林夕落亲口告诉他,她喜欢一个混蛋的时候,他才恍然大悟,原来只是因为,她有喜欢的人啊。
再后来,林夕落不爱对他笑了,话也不说了,连架都懒得跟他吵了,他却看到她和一个男人走的很近,两人还会一起去喝咖啡,看电影。
他和吴希,本就是个笑话,因为吴希是他专门雇来陪他演戏的人,幼稚的戏码让他在第二天回家的时候看不见了她的身影。
如今,她要结婚了呢。
他打开抽屉,拿出最里面的那个小盒子,那一枚专属钻戒已经用不上了。
的确,那是的确是一枚专属钻戒,因为上面,刻上了林夕落的名字。
就连李野住的那套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她的名字,他记得她的身份证号,那套房是以林夕落的名义买的。
林夕落婚礼的时候,李野请假去了丽江,他没办法看着她成为别人的新娘,他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走遍了所有的书店,找齐了她最爱的那部连载的少女漫画。
不多不少,刚好520本。
他也终于完成了林夕落想要在玉龙雪山前拍了张相片的愿望,当他登上许久未上的微博打算上传相片时,看到了林夕落最近发布的动态。
她说,失望攒够了,也是时候离开了。时间,是她婚礼的前一晚。
李野认真的看完那条微博下的各种评论和回复,原来她的长篇小说已经完结了。
李野搜出林夕落的那部小说,逐字逐句的,从头看到了尾,故事里的林子夕最终也没能等到木子里。
木子,李。
可是,他为什么会那般难过?
她的深情,他终是懂了,可是,也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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