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抄袭之作
这一天,大概是晚上——因为晚上是我最无聊的时候。无聊?对!在这个嘈杂喧嚣、污染严重的都市,会有多少人感觉到有聊呢?“聊”是什么东西?我搞不清楚。但我对“有”和“无”倒是多少了解一点,那是老子和庄子研究的哲学理论。不瞒你们说,我有聊的时候确实很少,除非喝酒,因为喝酒能够麻醉我的神经。实话告诉你们吧,反正我的时间多得无法打发。妻子李海青已经抢占了电视机,目前正坐在沙发上出神地看着一部像嚼过了的泡泡糖一样味道绵长的肥皂剧;儿子小威已经占领了写字台,在那里聚精会神地写家庭作业;岳父也已经死了……想到岳父李建同的死,使我很快想起了陶源明老先生的那首《挽歌》:
亲戚或余悲
他人亦已歌
死去何所道
托体同山阿
我记得这首挽歌鲁迅先生曾经在记念刘和珍君的时候愤怒地引用过,我在这里冒昧地再引用一次,来纪念我那猝死的岳父。其余的纪念活动我觉得就无需再做了,因为他是一个贪官,猝死在监狱里。说实在的,我现在非常无聊。我把电脑放在腿上,将电脑打开,想静下心来浏览一下网站上那些无病呻吟的、牙牙学语的、佶屈聱牙的网络小说,来打发掉我这多得花不了的时间。读者先生,首先我敢向你声明,我是一个千真万确的故事迷。小时候,爷爷给我讲过《牛郎织女的故事》《孙悟空大闹天宫的故事》《天仙配的故事》《白蛇传的故事》……等等等等,当时我简直听得入了迷,现在我还沉浸在那些迷人的故事情节里不能自拔呢!我确实是个故事迷,不信的话我敢跟你打一分钱的赌;如果再不信的话你可以去问我那死去了13年的爷爷;如果还不信的话……那我就实在是黔驴技穷了。我坐在电脑前,漫不经心地搜索着网站上的文学信息。我发现大家对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的小说评价很高,说他是“作家中的作家”,这是出乎我的意料的;还说我国当代著名作家马原、余华、格非、残雪、王小波等人的作品都是受了他的影响,这更让我出乎意料。我怀着吃惊而崇敬的心情慌乱地打开博尔赫斯写的《小径分岔的花园》,读着读着,我一不小心突然就被它抓住了牛鼻子——我虽然是人而不是牛,但是我不由自主地被潜移默化的现实生活给安上了一道牛鼻钳,我也只好情不自禁地服从了它的意志——我想这下子可坏菜了!嘴里叫苦不迭:“完了,完了完了……”而它却不管我是否失态,仍然不紧不慢地玩弄着我的牛鼻子。我想反正自己现在也很无聊,反正岳父已经死了,反正他的这篇小说也不长(总共7062字),反正……我就大胆的往下读吧。万万没想到的是,当我读到作品最后,博尔赫斯突然把我扔在了一个前不见村、后不着店的地方。
我一下子懵了!
我简直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我用手背揉揉双眼,心想:“我念了这么多年的书,可不能白念了。读不懂你这么一篇短篇小说可怪事儿了!”我长舒一口气,把浑身力气全都运至丹田,眼睛像一双饥饿的鹰眼,贼亮贼亮的。我一字一句地又看了一遍:
小径分岔的花园
我想起刚才接电话的人竟是理查•马登上尉。这就意味着鲁纳贝格已经被捕,或者被杀。马登是冷酷无情的,他是一个爱尔兰人,为英国服务。人家说他脾气不冷不热,而且为人也许还有点不忠诚.。为什么他不抓紧而且充分利用这么一个奇迹似的好机会,发现,逮捕,或者杀死两个日耳曼帝国的间谍呢?我心里想,这个军人,根本没有怀疑我掌握着这个秘密——在安克雷的英国大炮新阵地的确切名字。一只鸟在灰暗的天空上飞过,我在昏乱之中把它变成了一架飞机,这架飞机又变成了许多飞机,以直接命中的炸弹夷平了英国的大炮阵地。要是我的嘴巴,在一颗子弹把它打穿之前,能够喊出这个地名,喊得德国都听得见就好了……我这人类的声音是渺小的,怎么能够使它让我的首领听见呢?可非得让这个可厌的有病的人听见不可;这人既不认识鲁纳贝格,也不认识我,只知道我们是在司塔福郡。他在柏林死气沉沉的办公室里坐着,翻阅无穷无尽的报纸,徒然等待着我们的情报……不过十分钟,我已经想好了我的计划。我在电话簿上查到了那个惟一能够帮肋我传递情报的人的名字。他住在范顿的郊区。坐火车去用不了半个小时。
去阿希格罗夫的火车八点半开,我急忙进站。火车开了后,有一个人拼命地向月台尽头跑来。那是理查•马登上尉。我惊慌失措,颤栗着缩到座位的一角,远离那个可怕的车窗。
火车轻快地在白杨树中间行驶。然后,几乎就在田野的中央停住了。没有人报车站的名字。“阿希格罗夫吗?”我问月台上的几个孩子。“是阿希格罗夫。”他们回答。我就下了火车。月台上亮着一盏灯,但是那些孩子们的脸仍然是在阴影里。他们有一个问我:“您是到史蒂芬•阿尔贝博士家去吗?”不等我回答,另一个又说;“他的家离这里远着呢,不过您不会找不到。您只要从左边的路走,在每一个十字路口向左拐弯。”我扔给他们一枚硬币,走下几步石阶,踏上了那条冷落的路。
我到了一座高大的铁门前面。一个高身材的人开了大门,用我家乡的语言慢慢地说:“原来是郗本仁兄光临,来解我的孤寂了。毫无疑问,您是想观赏一下花园吧?”
我记起来,郗本是我们一位领事的名字。我莫名其妙地重复说:“花园?”
“小径分岔的花园。”
什么东西触动了我的记忆,我不知怎的,蛮有把握地说:“那是我祖先崔朋的花园。”
“您的祖先?您的著名的祖先?请进来。”
潮湿的小径曲曲弯弯,跟我小时候一模一样。我们来到一间书房,里面满是东方和西方的书籍。我认出了一些用黄绢面装订的大本子,那是明朝第三代皇帝命令编篡的手抄百科全书,从来没有印刷过。留声机的唱片在旋转。
我们坐了下来。我坐在一张低矮的榻上,他背向着窗户和一只高高的圆形座钟。我计算了一下,我的追逐者理查•马登要一个小时以后才到得了。我以无可改变的决心在等待。
“崔朋的命运真是令人惊讶。”史蒂芬•阿尔贝说,“他是他家乡乡亲们的总督,既谙天文,又知星相,并且精通经史,擅长弈棋、诗词、书画。他死的时候,他的继承者只发现一大堆乱七八糟的手稿。他的家属,大概您不会不知道,准备把它付之一炬,但是他的遗嘱执行人——一个道士或和尚——坚持予以出版。”
“我们崔朋家的血缘亲属,”我回答,“至今还在咒骂这个和尚,出版这些手稿其实毫无意义。这本书不过是一大堆矛盾百出、体例混乱的材料。我有一次把它翻了一遍:主人公在第三章死了,到第四章又活了过来。至于崔朋的第二项事业:他的那个迷宫……”“那个迷宫就在这里。”他把一座高高的漆得光溜溜的写字台指给我看。
“一座象牙的迷宫!”我喊起来,“一座小型的迷宫……”
“一座象征的迷宫,”他纠正我说,“一座看不见的时间的迷宫。”
阿尔贝站了起来,有一会儿,背向着我。他打开了这座金碧辉煌的黑漆写字台的一只抽屉,拿着一张纸,转过身来。原来这是一张猩红色的纸,现在已经变成玫瑰色,质地脆而薄,印着方格。崔朋的书法真是名不虚传。我热切地然而费劲地念着下面的字,这是我的一位血缘祖先用手笔写下来的:“我将我的小径分岔的花园,遗给各种不同的(并非全部的)未来。”
我默默地把纸还给他。阿尔贝接着说,在发现这封信之前,我曾经自已问自已,一本小说怎能是无限的。我正处在这样的困扰之中。从牛津给我寄来了您刚才看过的那张纸。很自然地,在这句话上停住了:“我将来我的小径分岔的花园,遗给各种不同的(并非全部的)未来。”这句话,使我想到:这是时间上,而不是空间上的交叉的形象。我把这部作品重新看了一遍,证实了这个理论。
崔朋是一位天才的小说家,然而也是一位博学之士,无疑的,他不会认为自已仅仅是一个写小说的人。他同时代人的言论——已足以证实他的一生——说明他对道学和神学的爱好。哲理的论辩占了他小说的大部分篇幅。我知道,所有的问题,没有一个会使他不安,没有一个会使他费力,除了“时间”这个深渊一样的问题。好吧,这就是在《花园》的篇幅中没有描写的惟一的问题。他甚至不愿意用含有“时间”意义的字眼。您对这种有意的回避怎么解释?
我提出了好几种说法,但是都不足以说明这个问题。我们讨论了一会儿。最后,史蒂芬•阿尔贝对我说:“有一个谜语,它的谜底是棋;在这个谜语中,禁止使用哪个字?”
我想了想,回答说:“就是棋这个字。”
“对了,”阿尔贝说,“《小径分岔的花园》本身就是一局巨大的棋,或者说是寓言,它的主题是时间。这种缜密的游戏,禁止提到它本身的名字。始终不把这句话说出来,只用不确切的譬喻,明显的拐弯抹角来提到它,这些也许是一种指明它的最着重的方式。这是走了邪路的崔朋在他孜孜不倦的写成的小说里,逢到每一个曲折之处所爱用的迂回方式。我翻阅了几百万的手稿,改正了抄写人粗心大意的错误,猜出了一团混乱中的构思,我恢复了,或者我认为我恢复了它原来的面貌,我全部翻译好了这部作品。我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知道,他没有一次使用过‘时间’这个词。这解释很明显:《小径分岔的花园》是崔朋所设想的一幅字宙的图画,它没有完成,然而并非虚假。您的祖先跟牛顿和叔本华不同,他不相信时间的一致、时间的绝对。他相信时间的无连续,相信正在扩展着、正在变化着的分散、交叉、隔断,或者几个世纪各不相干,包含了一切的可能性。我们并不存在于这种时间的大多数里;在某一些时间里,您存在,而我不存在;在另一些时间里,我存在,而您不存在;在再一些时间里,您我都存在。在这一个时间里,我得到了一个好机缘,所以您来到了我的这所房子;在另一个时间里,您走过花园,会发现我死了;在再一个时间里,我说了同样的话,然而我却是个错误,是个幽魂。”
“对于这一切,”他微笑着喃喃地说,“时间是永远交叉着的,直到不可计数的将来。在其中的一个交叉里,我是您的敌人。”
我重新又感觉到我刚才说过时的那种发芽生长。我觉得房子周围潮湿的花园里充满着看不见的人物,直到无限。这些人物就是阿尔贝和我,正在时间的其他范围内暗暗地劳碌着,变换着形体。我抬起眼睛,这微不足道的梦就消失了。黄黑色的花园里只有孤零零的一个人,然而这个人却像塑像那样坚实,然而这个人正从小径上走来,他就是理查•马登上尉。
“将来已经存在,”我回答,“不过我是您的朋友。我能再看看那封信吗?”
阿尔贝站了起来。他高高的个子,伸手打开高高的写字台的抽屉。有一会儿,他背向着我。我已经准备好左轮手枪。我十分仔细地开了枪。阿尔贝立刻倒下来,一声都没有吭。我敢发誓,他是当场毙命的。
其余的都有是不真实的、不足道的了。马登冲了进来,把我逮捕。我被判绞刑。可幸的是,我竟然胜利了,我已经把他们预定袭击的城市名称通知了柏林。昨天,他们果然对它进行了轰炸。在同一天的报纸上,我看到:博学的中国通史蒂芬•阿尔贝被一个来历不明的叫俞琛的人所暗杀,这件事,对全体英国人来说,是一个谜。然而,我的首领已经破了这个谜。他知道,我的问题是如何(在战争的喧闹声中)指明那个城市的名称就是阿尔贝。他知道我没有别的办法,只好杀掉一个叫阿尔贝的人。
我不看还好,看完后就更后悔了,甚至说是绝望了。——读完这一遍,博尔赫斯又一次把我扔进一个迷魂阵里不管了。就像一个不谙世事的私生子突然被爹娘抛弃在漫无边际的荒野里。我想,这简直是一个伟大作家不应该有的渎职行为!而且是严重的渎职!——他怎么能够这样做呢?按照我在大学里学的现实主义文学理论,作者应该按照时间、地点、人物、事情、结果等写作原理,在作品的结尾把前面的伏笔全都交代清楚,或者来一个大团圆结局,让读者在高潮性的结局里高唱凯歌;或者让读者在落下的悲怆眼泪里捶胸顿足;或者留一个开放性的结尾,让读者浮想联翩;或者……但不管怎么写,他应该让读者明确无误地知道作品中人物的命运归宿。而博尔赫斯把我的牛鼻子牵得火辣辣地疼,到头儿来却没有让我看出个子午卯酉来,简直就像喝了迷魂汤!你说让我痛苦不痛苦、失望不失望?!
我看这个令我敬畏的老家伙实在是不讲究!
说到这里,我想很有必要对各位读者先生介绍一下我自己。让大家判断一下我是不是个文化人儿,有没有能力读懂这篇短篇小说。本人大学毕业。学的是汉语言文学专业,获文学学士学位。与元谋人、山顶洞人、余姚人、仰韶人……等人们相比,我是不是显得特别有文化儿?如果读不懂这么一篇短篇小说,那简直是丢尽了面子!
我啰里啰嗦向读者老爷介绍了这么一大堆,现在就进入正题。正题是什么,我也搞不清楚了。反正我心里憋着一股火,无法发泄出来。我想,“我正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
于是,就有了我这部成名作:荒诞派中篇小说《误入歧途》。
信不信由你。
第二章 初生牛犊
说实在话,我做梦都想成为一名文学家。虽然现在的文学家的地位已经远不如原先那么显赫,虽然现在已经进入一个无文学巨人的年代,虽然文学家的收入已经低于别的职业,虽然现在的文化市场非常混乱,虽然……但我还是非常想当一名文学家!
文学家的起步是很难的,不像余华说了句“这工作倒挺适合于我”就会马上成名的。作家新秀毕飞宇1987至1991年,他一直是在写了退、退了写的过程中拼出来的。他说,“无休止的失败激励了我的功利心,我决定把我自己当作赌注,全部押上去。”那年在北京听陈祖芬大姐讲报告文学,她介绍说自己为了发奋写作,有一年过年时家里只有冰箱里的一棵大白菜,别的什么也没准备。著名女作家池莉也坦言,成名之前,她在文学圈子外苦苦徘徊了八年!长长八年时间,抗日战争都结束了!更有甚者,刘恒的决战意识简直惊心动魄:“……你的敌人是文学,这很可能不符合事实,但是你必须确立与它决一死战的意志。你孤军奋战,你的脚下有许多尸首。不论你愿不愿意,你将加入这个悲剧的行列。在此之前,你必须证实自己的懦弱和无能是有限的,除非死亡阻挡了你。”说得气势澎湃,荡气回肠。我听了他的话感动至极,站在一直对我紧闭的文学大门前泣不成声!
我受了这帮大哥大姐们的感召,连夜赶出两个短篇,一篇叫做《爱你,得商量好》;另一篇叫做《不爱你,不用商量》。这两篇小说都是模仿王朔同志的著名中篇小说《爱你没商量》而写出来的,反映的主题也是世界文学的永恒主题——爱情。写完后,我怀着激动而幸福的心情将它们投进了邮箱。然后我就抓耳挠腮地坐在家里,等啊,等啊,等得嘴巴子都荒芜了,眼珠子也发蓝了,谁料想这两个让我绞尽脑汁写出来的短篇小说全都如石沉大海、杳无信音!
我雄赳赳、气昂昂地冲向前去,却又不得不灰溜溜地败下阵来,简直让我伤心至极。
说句实在话,那些日子我非常难过,甚至茶饭不思。我妻子李海青也一再给我做思想政治工作:“你可千万别上吊啊,我和小威还等着你成为文学大师呢!”可刘恒大哥在一边一个劲儿地鼓励我:“请你冲锋吧。请你用最大的声音呐喊,哪怕听起来是古怪的,或者是非常乏味的。务必不要纠缠动作的细节,因为留给你出丑或炫耀的机会已经不多。攥紧你的枪,任何伟大的旗帜都不能与美丽乃至丑陋的冲锋相比了。你要记住这个真理,并把你也当作枪膛里的一颗子弹——上苍保佑了。”
“那就让上帝再保佑我一次吧……”我非常没有把握地对他说。
这次冲锋我吸取了先前的经验教训,不急于出战,而是静下心来先把自己的枪磨好。枪不利,剑不锋,到时候灰溜溜地再败下阵来这倒是小事,万一闹个人仰马翻,满地找牙,那可就惨了。我把自己那把现实主义的老枪磨来磨去,却总不光亮。于是我不远万里从南美洲借来一把超现实主义的新枪,磨完后挥了几下,还挺顺手。刘恒大哥很够意思地把我送了一程,然后在我屁股上狠狠地拍了一把:“好了,往前冲锋吧。”他指着前方宽敞的文学大道引诱我说:“看吧,前面就是火红火红的高粱地啊,还有一条著名的巴黎庄大桥,只要你冲上去,世界上所有男人和女人的目光、所有记者的闪光灯都会对准你一个方向,嚓嚓,嚓嚓……”
我拎着那条新枪踉踉跄跄地上路了,因为我的心里还是没有底。我首先对准的目标就是莫言和李存葆。他们的大作一部部地出,几乎出来一部获奖一部,你说气人不气人(准确地说应该是羡慕不羡慕)!也不照顾照顾我这个诸城的小老弟,也不管我能不能跟上他们的步伐,只顾喊着“一——二——一”的号子、迈着军人矫健的步伐大踏步前进,莫言大哥还高唱着:“兄弟你大胆地往前走哇,往前走,莫回呀头——”看他们那豪迈的气概、凛然的风度,是嫌我们诸城没有文学能人了不是?是呀,我们诸城的文学革命老前辈王统照、臧克家和王愿坚等人都已经做了古,但后来的文学小将们也都显出息事宁人的架势,这是很不应该的,但谦让可不是男子汉大豆腐的一贯作风,看来我不一鸣惊人实在是不行了!
知彼知己,百战不殆。我首先把他俩的所有著作买回家里,白天晚上地研究他们使的是什么枪,枪法如何(毫无疑问,他俩的枪法肯定很准,因为他俩都是军人,而且还都是从军队正规院校毕业的,其枪法的精准程度堪比苏联二战时期的狙击手扎伊采夫,那简直是弹无虚发,百发百中),目前已经打到了什么地方,凭自己目前的实力能够与他们较量几个回合……
然而,看来看去,我发现自己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
咱们先看莫言。他的命运多好呵——咱们先看一下他的区位优势:他说他们高密东北乡“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一连十个“世界之最”!而我所出生的那个诸城东南面三十多公里的小山沟,穷得连一个“世界之最”都没有(要说是世界最穷的地方?估计也排不上号;但如果说我的爱情小说写得世界上最蹩脚,我估计还有点儿希望)。这几天,我搜肠刮肚、绞尽脑汁、翻箱倒柜,也没能从我的家乡找出一个“世界之最”来,我想这应该怨我的父母,他们没把我生到一个产生“世界之最”的好地方。再看他手里那条枪,简直是所向披靡,无法阻挡。不但枪使得好,而且锄头、铁锨、犁具、笸箩都会使,随便拾起哪一把都能熟练地挥舞一阵子,呼呼生风,屎尿横飞。不用我近前跟他较量,光是听一下从报刊杂志上的煽过来的风声,自己就已经胆怯了。
咱们再看李存葆。他的成名作《高山下的花环》仅用了半个多月的时间就写出来了。此文一出立即震动全国,当时有74家报刊连载,50余家剧团改编成各种剧目上演,多家出版社争相出版了小说单行本,累计印数达1100万册,短期内创下了中国出版史上的历史之最(又是一个历史之最,我真怕这个“……之最”,即使不是“……之最”,我也不敢跟他较量了!)。继而,他又创作出《山中,那十九座坟茔》,马上就在全国第三届优秀中篇小说评奖中获奖。在《高山下的花环》及《山中,那十九座坟茔》所带来的激情如狂风后的海浪逐渐平复后,他又写出了长篇报告文学《大王魂》,而且又在全国获奖(你说这要命不要命吧!)。1991年,《人民文学》第11期开创了创刊以来的先例,首次以整本的篇幅又发表了其长篇报告文学《沂蒙九章》。这之后,他似乎沉寂下来,陷入沉思。他镇定地说:“最终印证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伟大的是它的文化,文化是人类心灵之树上结出的圣果,一个民族的文化是这个民族心智果实的长期积累。世界千变万化,但文学艺术却能贯穿人类的起始和终极……”(他多么深沉,多么有战略眼光,简直就是一个哲学家嘛!),于是,他真的把视野投向了更为广袤的文化长河之中,他决心用自己手中的笔再塑民族精魂。《我为捕虎者说》、《鲸殇》、《大河遗梦》、《祖槐》、《沂蒙匪事》等一篇篇洋溢着古文化韵味的大散文如轻歌曼舞,再次震惊了中国文坛!开始,许多人对他的转型持怀疑态度,但读过他的文章之后,又无不被文章中散发的时代气息和那隽秀、浩荡的文风所感染,连从来不选载散文的《中篇小说选刊》也先后破例选载了他各三万余言的大散文《祖槐》、《沂蒙匪事》。他文笔隽永,纵横驰骋,文才飞扬,韵味十足。这再一次体现了他深厚的文学底蕴,唯美的美学观念和气势磅礴、浪卷千堆雪式的文学才华。
我想,这才是真正的大手笔。对我来说,简直是不服不行,服也不行!想起自己草草写就的那两个爱情短篇,恨不得一头插到地缝里去。
看来,我就是提着裤子也撵不上他们了。
这下子该老实了吧?你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文学小将,你这初出茅庐的文学小丑,人家两个都是从军营里大踏步走出来的当代文学巨头,你也敢跟他们较量?你长了几个脑袋?那不纯粹是闲扯淡嘛!你还是好自为之吧。
刘恒大哥,我还未到战场就被人家给吓回来了,出师未捷身先死,我的眼泪哗哗地呀!请你允许我再到昆仑山修炼五百年吧……
我儿子小威见我再一次狼狈地败下阵来,就嘲笑我说:“爸爸,你真丢人啊,你的男子汉大丈夫气概哪里去了?你对待我的那股子冲劲儿哪里去了?”
我板起面孔训斥道:“你可别五十步笑百步了,如果让你上去,你的小鸡鸡不吓得尿裤子才怪呢!——还在那里说风凉话儿呢,到一边儿呆着去!”
两句话就把他给堵回去了,直吓得他“两股战战,汗不敢出”。
但是,刘恒大哥,请你别悲伤,小弟实在是对不起你了,我辜负了你的一片期望。大哥你是个明白人,如今我的翅膀还没硬,你就急于让我飞,那不是同揠苗助长一个道理嘛。别着急,五百年后我再回来报答你,你就耐心地等我的好消息吧。我可不是那个耍贫嘴的张大民,我肯定说到做到,尽管胆子小了点儿。请你别笑话我,我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第三章 版权之争
说句实在话,我非常钦佩王小波。他是在用自己的生命进行写作,在用自己的良心说话。他能非常高明地“从毫无诗意的世界中找出诗意,从悲剧现实中提炼出喜剧性,从合理性世界中挖掘出荒诞性。唯一有意义的事,就是寻找神奇和有趣。”我的岳父突然死了,这应该说是一个悲剧性事件吧,但我横看竖看,上看下看,左看右看,怎么也没有发现其中的诗意和喜剧色彩,难道是我的眼光有问题?
我揉揉眼睛,再看,还是没有看明白。
到底哪里出了问题呢?
于是我把手伸向1986年6月14 日瑞士日内瓦那个“突然间变得明亮”(见博尔赫斯的诗歌《雨》)的黄昏,直接伸向博尔赫斯奄奄一息的病榻前。我巧妙而灵活地运用了中国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电影艺术中独特发明并使用得相当娴熟的——革命战士中弹倒地后(或躺在战友怀里)虽然奄奄一息却一唤就醒、好像永远也不用担心他真的会死去——呼唤方法,一边呼唤一边向这位世界级文学大师讨教文艺理论问题。这种方法果然非常奏效!这位革命的文学老人向我掏出的不是带着体温的党费或者《论持久战》,而是鲜活而高深的文艺理论。他的文艺理论简直是让我耳目一新,从脑袋瓜子一直清洗到了臭脚丫子。
我一边听一边就纳闷不解:这么一位耀眼的文学巨匠,怎么就没能获诺贝尔文学奖呢?据说,住在“博尔赫斯以东、纳博科夫以西”(老实说,我不知道那是个什么地方,我没去过)的意大利著名作家卡尔维诺1985年与诺贝尔文学奖擦肩而过,沈从文1989年也与诺贝尔文学奖擦肩而过,此外与诺贝尔文学奖擦肩而过还有列夫﹒托尔斯泰、左拉、易卜生、马可﹒吐温、哈代、卡夫卡、普鲁斯特、高尔基、鲁迅……(他们的名字还有很多很多,在这里我就不一一列举了,如果全部列举出来大约能装满一粪筐,另带一火车。)他们为什么总是很不幸运地“与诺贝尔文学奖擦肩而过”呢?我就纳闷啊,诺贝尔文学奖的肩膀为什么就那么难擦上呢?!因为它的肩膀太油滑?面对这些教训我因此学乖了,在大街上闲溜达的时候,我的精力非常集中,总是很留意地左顾右盼,看看诺贝尔文学奖的肩膀过来没有,猜测能从哪个方向过来。如果它真的过来了,我肯定会一猛子劲儿冲向前去(这时候我的胆子肯定会大起来的,即使是赴汤蹈火我也在所不辞!不但要擦上,而且还要故意增加一些摩擦系数,这一点请读者先生放心),将它重重擦上,绝不手软。
我的妻子李海青反驳我说:“你好像是在做梦吧?就你这篇抄袭之作,也敢往那诺贝尔文学奖上头去想?恐怕连诺贝尔文学奖的毛都摸不着,更不用说是擦肩了!——我看你是馋天鹅肉了。”
“请你别打击一个优秀文学青年的积极性好不好!”
“我打击你的积极性?你看看你这篇小说,把博尔赫斯的《小径分岔的花园》全都引用过来了,这不是抄袭是啥?有本事你把他的全部著作全都据为己有,——那样倒省事多了,你一下子就成为世界级文学大师了!”
我没敢说自己胆子小,说出来怕丢了自己的面子。她以为我不想那么做?但我只是反驳道:“这叫引用,你懂不懂!”
李海青的嘴马上软了下来:“这叫引用?引用得好,引用得好,你接着引用……”她啧啧称赞道。我知道她这不是在夸我,虽然嘴上软了,心里肯定不服。
李海青又去看肥皂剧了,我独自坐下来仔细考虑刚才的事情。说句真话,这篇《小径分岔的花园》我是从网站上下载下来的,一字不拉地把人家的作品加到自己的文章里来,我觉得怎么也讲不过去。于是我反复将《小径分岔的花园》读了几遍,发扬大海里捞针或者叫鸡蛋里挑骨头的韧劲儿,修改了其中的两个标点符号和一个错别字,心情才稍稍安顿下来。
为了避免欲盖弥彰现象的发生,也不至于引起读者老爷们的群起攻击和一致讨伐(那种局面将非常难收拾),我决定采用“此地无银三百两”的伎俩,给大家造成一种——人人知道这明明就是抄袭之作,但又人人熟视无睹、充耳不闻这种良好局面的——假相。《旧约﹒传道书》说得好:“阳光底下无新事”。什么事情都是藏不住的。如果我把自己的行为自觉地拿到广大读者面前亮出来,恐怕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吧?于是我斗胆向全世界的读者老爷们公开悬赏:
第一,如果谁能找出我在《小径分岔的花园》中勘正的那两个标点符号和那个错别字,我愿投下十元钱的血注(我虽然好赌,但我不像赌徒吉顺,他把自己的女人都赌上去了。从这一点来看,我还是非常爱我的妻子李海青的)!我相信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那些咬文嚼字的老学究儿和忠实维护法律条文的斗士们绝不会轻易放过这个发大财的绝好机会的。
第二,如果读者老爷是位男士,并且准确地找出了我在《小径分岔的花园》中勘正的那两个标点符号和那个错别字,我允许他跟我的那两篇蹩脚的短篇小说习作——《爱你,得商量好》和《不爱你,不用商量》——中的女主人公美美地睡上一觉(现在的男人都比较喜好这一口儿,尤其是一些贪官污吏,因此我才敢于忍痛割爱,大胆下注)。虽然那两篇小说已经石沉大海,但其中的女主人公的名字我记得非常清楚,你随便选哪一个都行。那两个女主人公的名字一个叫李海青,另一个也叫李海青。
另外,我还附有以下三则说明性条款:
第一,谁如果现在想就版权问题与我打官司告状,我就会找个地方躲起来(因为“逃跑”是我的文学主题,后面再讲),避而不见。像鲁迅那样“躲进小楼成一统,不管冬夏与春秋”。那“一统”可绝不是战战兢兢、吓作一团的意思,而是不屑面对的意思。我敢向全社会公开声明:我是我们家里最著名的文学无赖,我怕谁!不信的话咱们就骑驴看唱本——走着瞧!
第二,我很诚实地把本部小说的第一章命名为《抄袭之作》,这本身就已经明确表明了我虚怀若谷的谦逊态度。
第三,我准备发动全国的文学爱好者(尤其像我这样久久徘徊在文学大门外而苦于不能进入的)掀起一场文学革命大讨论,以我的这篇小说为蓝本,讨论其中的引用内容是否为抄袭行为,从而明确界定一下抄袭行为的内涵和外延(借这个机会,我正好可以以自己的作品而扬名)。同时我还要郑重地告诉大家:其实抄袭行为也是一门很了不起的学问,大家赶紧拜我为师吧!
尽管自己想出了这么一个邪招,但是心里还是没有底。前些年余秋雨老先生就因为版权问题被人家揪住了小辫子不撒手,弄得我这位非常敬仰的散文大哥哭笑不得。前世之事,后事之师,我不能再被人家薅住小辫子,那可是既遭罪、又丢人的事儿,你说是不是?
但“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就对吗?那是男子汉大丈夫的作为吗?我真是闹不明白。
鲁迅先生笔下的“狂人”先生教导我们:“凡事须得研究,才会明白”。我还是亲自请教一下博尔赫斯先生吧,因为他才是小说《小径分岔的花园》的版权所有者。
我问:“博尔赫斯先生,我把你的《小径分岔的花园》用到我的这篇小说中,这算抄袭吗?”
博尔赫斯先生说:“这怎么能叫抄袭呢,这叫活学活用。什么是文学?文学就是——把别人的文章大胆地拿过来,自己好好地学习。有的学文学技巧,有的学文学语言,有的技巧和语言都学。引用就是其中一种很好的学习方式。天下文章一大抄,你也不是不知道。但丁的《神曲》、莎士比亚的戏剧、歌德的《浮士德》……在我的文章里也都引用过。我是从小在图书馆长大的,别的社会经验很缺乏,我如果不引用别人的东西怎么写作?学了不就是要用吗?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创新!”
“但是我把你的整篇小说全都引用过来了。”
“这很好,这是你的独创,你很大胆(我估计他说的是反话,在嘲笑我,我自己的胆量自己知道)。在你的小说里面宣传我的小说,我高兴还来不及呢。至于引用的篇幅长短,只是个数量问题,无关紧要。一首短诗可以引用,一部长篇小说照样可以引用。如果引用别人文章短的人反过头来嘲笑引用长的人,这不是正应了你们国家那个寓言故事——五十步笑百步了嘛,事实上其性质是一样一样的。而且你的这篇小说从引用我的那篇小说开始写起,并且把它当成了其中一个不可或缺的故事情节,上下连贯,服务主题,引用得很成功,我严重祝贺你!”
“但这种引用方法,法律允许吗?”
“法律表现在文学方面只是文学的一个游戏规则,是人定的。人定的东西就有很大的活动余地,绝不是死的。官不办,民不究,也就过去了。如果没有那些游戏规则,玩儿起来倒更方便。冲破这个游戏规则有时会别有洞天。——事情都有其局限性嘛。在你的这篇小说开头提到,鲁迅先生也曾引用过陶源明的诗。鲁迅是中国伟大的文学家、革命家、思想家,请问他在引用陶源明这首诗的时候征得人家的同意了吗?给人家交版权使用费了吗?他不引用这首小诗的话他能把自己的心境表达得那么简单明了吗?像鲁迅这样的人物都引用,咱们为什么不能?如果你们国家的法律真的一丝不苟,我倒盼你趁此机会出一次国,来一趟美丽的日内瓦,咱们好好谈谈文学。对你们这些执着的文学青年,我还是非常喜欢的。尤其在你们蹒跚学步的时候,全社会、包括我自己都应该倍加呵护,绝不能一棍子打死。但千万要记住,无论在什么时候,你的文章不能踩着别人的肩膀往上爬,那样会侵害别人的利益。昧着良心办事,到头来将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我说:“你的小说翻译成中文后,其中的字我都认识(当然不认识的字我可以查字典),但你把那些字堆积在一起,就是一个迷魂阵,我看不懂。当我跟着你的叙述一路走下去,以为找到了明确的答案时,你便和我玩儿起了捉迷藏的游戏,你真是一个老顽童。当我怦心静气地再往下看,而事实已经改变,我只好去重新寻找出口。这就是你的像迷宫一样的小说,常常让我在你的小说的迷宫中迷失方向,找不到回家的路。你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家伙!”
博尔赫斯先生不怀好意地“嘿嘿”笑起来。那好像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窃窃自喜。
“在你的语言迷宫里,你一边寻找出口,一边又小心翼翼地把‘出口’盖好,有时好像连你自己也忘记了该从哪一个‘出口’才能出去。看你的小说,我就像喝了一顿迷魂汤,一切记忆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不知道该调动浑身哪个器官才能更接近它。”
“你这种中国人自嘲式的幽默,很具有地方色彩,我很欣赏。如果诺贝尔单设一个幽默奖,我看在中国非你莫属。”
“您的夸奖还真让我不好意思拒绝,严重感谢!因为这太有权威性了,我必将受用终生。”
第四章 同病相怜
自己若真能得一项诺贝尔幽默奖,那自然是一件美事儿。说到这里,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情来——
“朱文兄,听说你前些日子骂诺贝尔文学奖是狗屎,有这么回事吗?”我在电话中问他。
“没有,没有,我骂的是××文学奖。”
“你骂得好,骂得地道,骂出了一股酸溜溜的醋味儿。——就像那只吃不到葡萄的猴子。我觉得你很有种,简直像我一样有种(但我的胆子比他小,我应该承认,这点儿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但说到骂××文学奖,就是打死我,我也不敢)。遗憾的是你没有动用国骂,缺乏地方色彩。你应该这样骂:‘他妈的,xx文学奖真是一堆臭狗屎!’俗话说,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缺乏民族色彩的咒骂,不带上‘他妈的’几个字,我就觉得骂得不伦不类,好像是别的哪个国家的流浪汉在骂他们的总统,这种不伦不类的咒骂在评奖过程中恐怕要扣分的,不信等着瞧。”
“你小子在跟我耍贫嘴。”
“不敢,不敢,跟你这样的文学精英开玩笑,那不是自讨没趣嘛。哎——我再冒昧地问一句,假如趁你不注意的时候,把××文学奖——那盆子臭狗屎冷不丁地扣到你的头上,你还会骂吗?”
我听见电话那头“哈哈”大笑起来。
“听说你最近又骂人了?”
“骂谁?”
“骂张艺谋和陈凯歌是‘二道贩子’?”
“那怎么能说是骂?我只是说说而已。他们俩在电影圈儿里虽是大腕儿,但基本上是靠别人的剧本养活着,你说对不对?他俩虽然不写,但也能导出具有独特构思和原创性的电影,这我很佩服。但是他俩的电影都缺乏原创性,不是‘二道贩子’是啥?所以我说,他们是成功的导演,但不是好的导演。”
“鲁迅先生说过:‘辱骂和恐吓绝不是战斗’,你得悠着点儿骂。”
“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我无心跟他们战斗,只是想痛快痛快嘴皮子而已。”
“你这一骂不要紧,轰动全国。”
“有那么大效应吗?”
“真的,‘地球人都知道了’。骗——你是王八蛋!”
“你才是王八蛋呢!”
“你最近在电影圈儿里混得怎么样?听说你写的剧本《过年回家》让导演张元在56届威尼斯影展摘下了最佳导演奖?”
“小事一桩,不值一提。前几年我自己编导的《海鲜》还在58届威尼斯影展获得了最佳评委奖呢。”
“《海鲜》?我最近也写了一篇关于‘海鲜’的短篇小说,名字叫《断崖海鲜馆》,是模仿美国女作家卡森•麦卡勒斯的《伤心咖啡馆之歌》写出来的,你看看能不能用?”
“我对你这篇小说很感兴趣,你用电子邮件给我发过来吧。”
没过两个小时,师兄朱文就给我打来越洋电话了:“老弟啊,你进步挺快呵,你的小说我看了两遍,很有麦卡勒斯的味道,而且小说从头到尾基本上全用对话完成,就像一组组蒙太奇镜头语言,很有韵味。小说写得非常有神秘色彩,初看起来没有意思,但越看越有味道。不错,不错,不错……”
“那就拍成电影呗?”
“让我拍?”
“你说呢?”
“小弟你别逗了,我刚骂完别人,你又让我拍你的电影,你想让我也成为一个‘二道贩子’,是不是?——你这个人真不厚道。”
我俩在电话里都“哈哈”大笑起来。
“你进影视圈儿后那根小辫子还留着?”
“留着——这体现了我个人的特色,你懂不懂?就像阿Q头顶上那顶旧毡帽。”
“‘先生,你的小辫子好好漂亮哟’,赶紧把它剪了吧,就像冯骥才老先生《神鞭》里面的傻二告诫玻璃花儿眼:‘鞭子剪了,神留着。’”
“我发现你这个小子现在比张大民还能耍贫嘴。”
“哪里,哪里……”
“你的这篇小说发没发出去?”
“还没有呢。”
“你赶紧往出发,会有导演看中的。”
“可是编辑部的人我都不认识呀。”
“那——我给你想办法。当初我也经历过这种苦闷彷徨的阶段,那滋味是挺难受的。如今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度,想不通过请客送礼拉关系办成事,简直比登天还难。——好了,我替你想办法吧。”
第五章 故弄玄虚
跟朱文通完电话,我心里觉得很不是滋味。虽然自己比朱文小两岁,但无论从哪方面来看,他还是把我远远地拉下了。我摸摸下巴上的胡子,自己悔恨不已:都四十多岁的人了,黄土都埋到半截腰了,怎么还没有点儿正事儿呢!“老朽已知光阴迫,不须扬鞭自奋蹄”,于是我自吟一首现代诗——《顿悟》,逼迫自己奋起直追。
那天我坐在大河边垂钓
看见一大群风风火火的人
在河里摸鱼
好大好大的鱼
被他们扔上岸
磷光闪闪
照耀着我的双眼
我已分不清那深深的河水里
哪是鱼
哪是他们的手臂和眼睛了
当我的浮漂剧烈晃动的时候
一阵风将我掀翻在地
河岸也被风刮走了
我惶恐地将钓竿提起
被钓出水面的
正是我自己
目标已经确定,决心也已经下定,我立即行动起来,写出了两则微型小说,并且很快在报纸上发表了。我的心里呀,简直就像一个八十多岁的老光棍儿突然娶上了一个风流多情的小寡妇!心里那个乐呀……
这一天,我主动找来几个文友聚到家里,并且情不自禁地对他们卖弄起来:“既然王小波非常提倡‘有趣’,那么我也就给大家‘有趣’一个,怎么样?”
“‘有趣’一个吧,我们发现你的《断崖海鲜馆》就挺有趣的。”一个文友说。
“谢谢夸奖。我再给大家‘有趣’一个。以前我写了一篇名字叫《玲子长大了》的微型小说,投到报社后没给用,说是太俗了。过了一段时间,我又翻出了那篇小说,心里直纳闷,‘俗’在哪儿呢?于是我把它改了一个名,叫做《青春少女和盐》,又投给了那家报社,居然给发了,你说奇怪不奇怪?你们看,就是这一篇——”
“你的这篇微型小说从头到尾没看见有‘盐’字呵,怎么起了这么一个名字?”
“这你就不懂了吧?现在的人都有一种猎奇心理。读者喜欢猎奇,编辑也喜欢猎奇。作者应该尽量满足读者的胃口。”
“那为什么起了这么一个名字呢?”
“不少读者也问过我这个问题,我就这么跟他们解释:我的这个故事很淡,人物也很淡,似乎缺乏一种生活调味品。由于人们视‘性’如洪水猛兽,社会和家庭对孩子们的‘性’教育进行封闭,所以孩子们对自己的自然属性也变得神秘和恐惧,这是非常可怕的事情。因此我非常希望有人往故事里加点儿盐,给主人公加点儿盐。但是由谁来加呢?是社会?家庭?读者?反正故事里没有盐。”
“你不说我倒明白,你一说我倒糊涂了。你这故事太玄乎,玄乎得深不可测。我从来没有看过这样难懂的故事。”
“我是想吸引读者的参与。”
“假如你不附加说明的话,读者根本参与不进去,谁都不知道你的盐藏在什么地方。我还以为叫狗吃了呢!你这叫故弄玄虚,——你说呢?”
“好,好好——这篇不算,先撂那儿,再看这一篇——”我赶紧拿出刚刚发表的《乘客》。(初学写作的人都有这个怪毛病,总认为自己的拙作是杰作,总会拿出自己的习作向别人炫耀个不停,深怕别人不知道他那点儿文学水平,也不管人家烦不烦。没有人听不要紧,这个你可以去学韩静霆,他在这方面比较有学问。如果在这个文学领域不懂的问题你尽管大胆地向他请教,他比我体验深,讲得透,而且有说服力。——当初他下乡的时候曾经把自己的诗歌对着猪圈里的猪念,虽然那些猪们个个都把前腿搭在圈墙上,排成一排,聚精会神地洗耳恭听,甚至还用此起彼伏、抑扬顿挫的叫声为他伴奏,声情并茂,配合默契,但那些猪们哪个都没有听懂。当然,上面我说的都是些玩笑话。猪们听不懂他的诗歌,我捉摸其中有两个原因:一是猪笨,二是他的诗歌写的可能确实不咋的。关键是他当时还没有成名成家。但后来他的小说《战争让女人走开》《凯旋在子夜》一经推出,马上就惊呆了文坛。因此,根据韩静霆先生的鲜活经验,我在私下里界定了一个诗歌优劣的标准:只有猪能听懂的诗,才能算作好诗!)
我站在电车站桩等候上车,旁边站满了乘客。电车到来的时候,大家蜂拥而上。我几乎是被大伙儿推上去的,因为我没费吹灰之力,只是被动地挪着步子。巧的是我上车的时候看到车上还有几个空位子,便赶紧抢占一个,不料一个小男孩像泥鳅一样从我身边“噌”地钻过去,将那位子稳稳地坐在了屁股底下。我又去抢另一个,刚要坐下,却发现临车窗还有一个好位子,急忙起身去占。这时坐在旁边的一位老太太对我说:“这座位有人,买票去了。”回头再看刚才那位子,已经坐上了一位风姿绰约的少妇。
我很懊恼,自己不该这山望着那山高。
我开始端详起那个少妇,她真是端庄极了:圆脸,细眉,红嘴唇,绾着一个干净利索的髻子,温顺地盘在脑后;她皮肤白嫩,光滑,丰满;眉毛上挑,一双眼睛水汪汪的,好像会说话;胸脯高耸,圆鼓鼓的……我看了一眼,又看了一眼,感觉每看一眼都会发现新的内容。——她真是越看越好看。
正当我看了一眼又一眼看得没够的时候,我惊奇地发现自己已经错过了下车的站桩。
这可怎么办呢?
但有这美丽的少妇在车上,我怎能下车呢?
于是我坐过了一站又一站,不知自己该在哪里下车。
不幸的是,车上上来一位我的同学。他问我:“你到哪里去?”
我说:“前面。”
过了几站地,他又问我:“你在哪里下车?”
我轻描淡写地回答:“就在前面。”
又过了几站地,他又问我:“你到底在哪里下车?”
我这回明确地告诉他:“我也不知道!”
“这篇还有点儿味道,好像是卡夫卡写的。”
“有眼力!说实在话,我就是模仿他的笔法写出来的。初学写作的人都是从模仿别人开始的,谁能一下子就成名?除非是天才,天才估计也做不到这一点。”
“但你的小说的分量太轻。”
“是这样。写作就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嘛,我现在能写出这么优秀的短篇,将来肯定能写出几部世界名著,信不信?——我现在已经非常满足了。我从《爱你,得商量好》和《不爱你,不用商量》如石沉大海,到《断崖海鲜馆》遭到朱文夸奖,再到《青春少女和盐》与《乘客》的发表,是一步一步走过来的。像我这样没有天才的文学爱好者不可能一口吃成个胖子,就得一步一个脚印地往前走,你说是不是?像冯德英老先生一出手就写出《苦菜花》、肖洛霍夫23岁就写出《静静的顿河》等那样的杰作的毕竟是少数,甚至是绝无仅有。”
“我很佩服你的韧劲儿和对文学的执着追求,但我建议你应该先学点儿文艺理论,充实一下自己。”
“我也觉得有这个必要。”
第六章 拜师学艺
于是我又采用中国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电影艺术中独特发明并使用得相当娴熟的——革命战士中弹倒地后(或躺在战友怀里)虽然奄奄一息却一唤就醒、好像永远也不用担心他真的会死去——呼唤方法,再一次把已经去世多年的博尔赫斯老先生唤醒。
我说:“老先生,我认为你的小说采用的是《一千零一夜》中山鲁佐德给萨桑国王讲故事的方法,故事里面套故事,而且永远没有穷尽。”
“也许是这样。但那只是个表面现象。……我认为现在的文学已经不是反映现实的镜子,而是对世界本质的推测和假想。我们所经历的现实是立体的,多维的,来自四面八方,来自多种媒体和感受。而当我们用语言或文字方式表达出来,却只成了一个由字、词、句子构成的单维直线的空间了。从多维的世界到直线,这其中压缩了太多的信息。看来,完全的理解是不可能的,真实的记忆也不完全,我们所能存储的只在阐述上,或者在显示上,这些都已经加入了我们自己主观的一厢情愿的选择。现实主义作家的作品不是表征的,他们仅限于记录现实,而不是表现现实。确切地说,他们描述的并非现实的初级感觉,而是经过加工的概念化的现实。文学引起的激情也许是永恒的,但是方法必须不断地改变。哪怕只是些小小的变化,也不至于失去它的魅力。随着读者的日益了解,那些方法也逐渐失效,因此我断言,经典巨著永远会存在危险的。”
关于书,他说:“在人类浩繁的工具中,最令人叹为观止的就是书了,其余皆为人体的延伸。诸如显微镜、望远镜是视力的延伸,电话是听力的延伸,犁铧和刀剑则是手臂的延伸。而书却完全不同,它是记忆和想象的延伸……书不应该来揭示事物,它仅仅是来帮助我们发现事物。书写出来不是为了让人去理解它们,而是让人们去解释它们、启发读者去继续思索和发现。”
关于诗,他说:“不能朗读或无法激发朗读热情的诗,绝非好诗。诗要求朗读,朗朗上口才是诗的原生形态。它是口头艺术或歌谣,而非书写艺术。”
关于天堂,他说:“你感到最幸福、最留恋的地方,就是你的活生生的天堂。我的天堂就是图书馆。当然,同一个场所,既可以是一些人的天堂,同时也可能是另一些人的地狱。”
“你真是一个了不起的老东西!”
他最后对我说:“一篇小说如果不以反对它本身而结束,就被认为是不完整的。打个比方说,像莫泊桑的《项链》,欧亨利的《警察与赞美诗》《最后一片叶子》,以及马可﹒吐温的《竞选州长》、狄更斯的《远大前程》等等,很多很多。这些小说里主人公的命运无不在最后关头发生戏剧性的转折,让人出乎意料,同时又在情理之中。”
“那我就听从你的劝告,把自己这部中篇小说《误入歧途》在最后也全盘否定掉。”
“你可以大胆地试一试嘛。”
受了他的谆谆教诲,我再次蠢蠢欲动起来。我赶紧把灵感的大门打开,请灵感快快闯进门来。
灵感终于“咚咚”地敲门了,我非常惊喜。我立刻闪起身,陪着笑脸,哈腰做了一个标准的谦让动作:
“灵感先生,我亲爱的朋友,您请进——”
“请——”
第七章 小说习作
半夜里,我的灵感一次次催我起床。我从“秀才女人的宁式床” 上一骨碌爬起来,穿上刘庆邦的《鞋》,打开巴金的《灯》,照了照万方大姐的《空镜子》,啃了几口莫言先生的《透明的红萝卜》,接着就欻拉欻拉地敲起了键盘。我想结合岳父李建同的死,写一部非常有分量的中篇小说——《葬》,争取能赶上并超过师兄朱文,同时也好让高密和五莲的那两位老兄不大不小地吃上那么一惊。
以下便是我的中篇小说《葬》的正文——
毫无疑问,对我们这些还活着的人来说,火葬场不啻是一个哲学胜地。在那里,面对自己的亲人或朋友眨眼间变为虚无,这不能不引起人们对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新审视、比较和反思,以及对生命意义的思索和对死亡的极端恐惧。因此,许多人在那里获得了新生。
我就是其中的一个。
上午9点57分,我从火葬场回到家里,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最近发生的一幕一幕和火葬场的真切感受,使我对自己旧有的生活态度和生命追求发生了根本性的动摇。
我想,人活在世,千万要把金钱呀、地位呀、女人呀、名利呀……看淡一点。那些东西都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都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平平淡淡才是真人生。
今天被火葬的是我的岳父李建同。
他生前是市长助理、市财政局局长。
我的岳父李建同犯的是心肌梗塞病,前天晚上大约十一点左右死在监狱里。当时他身边没有一个亲人,第二天早上人们发现时尸体已经打挺多时了。我和妻子李海青去收尸的时候,她的哭声异常惨烈,简直是凄婉哀绝、肝肠寸断。那嘹亮的哭声传遍了监狱的各个角落。我没有哭出声来,只是受了李海青的感染,眼窝里湿润润的。不是说我对岳父没有感情,也不是自己缺乏眼泪,我只是觉得哭声并不代表什么,哭得再惨烈再悲痛也是没有作用的。我挽住李海青的胳膊,听着她痛不欲生的嚎啕大哭,我好像麻木了,惊呆了:一个星期前还是一个谈笑风生的爸爸、一个叱咤风云的财政局长、一个有血有肉的大活人,怎么突然就变成了一具僵尸了呢?
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我总觉得,作为一个从农村考出来的大学生,我这些年变坏了,变庸俗了,不再是过去山村里那个朴实勤快的小伙子了。说句实在话,我舍弃林红追求李海青,完全是被金钱和地位迷住了心窍。因为她爸爸是财政局长,是个有钱有势的上流人物。她家里吃穿住行样样不愁,完全没有我家的贫穷与寒酸。如果比较起来,那简直是天上与人间!
“如果我把李海青追到手……”那时我经常这么假设。
“如果娶到林红呢……”我同时把她们两个人进行比较。
林红是我的大学同学,也是从山村里考出来的穷学生,并同我一起分到了市财政局。当我最后选择了李海青,她就突然消失了,后来听说去了南方。
“我过得幸福吗?”我经常这样反问自己。我同李海青结婚快十年了,儿子小威也已经七岁了,但令我一直苦恼、悔恨和无法排解的是,我仍然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爱她!我自己认为我的血管里流淌的是农民的血液,我的生活态度、我的言谈举止和为人处事都是农民式的,是诚实的、朴实的、塌实的。与李海青的贵族小姐气、慵懒轻浮气和虚荣傲慢气是格格不入的。我内心里喜欢的其实是同自己身份一样的、像林红那样朴实无华、热情勤劳的山妹子。
然而后悔已经晚了,后悔药到哪里买呢?!
这应该怨谁呢?
事实上,自从与李海青结婚后,我的内心一直非常歉疚,觉得非常对不起林红。是我把她逼走了,她的心肯定在落泪,在流血。我曾经从我的另一个同学那里打听到她的电话号码,背着李海青,给远在上海的林红打电话,求得她的谅解。不料林红却轻描淡写地说:“感谢你还记着我。日子过得好吗?……”最后她说了一句:“祝你们爱情甜蜜。”放下电话,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直望着眼前的电话机发呆。我猜测电话那边的林红也一定同我一样在望着电话机发呆吧。
这时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了白居易的《长相思》:“汴水流,汴水流,流到瓜洲古渡口,吴山点点愁。思悠悠,恨悠悠,恨到归时方始休,月明人倚楼。”
她有我这么失落吗?
她有我这么孤单吗?
她有我这么后悔吗?
我不知道。
我和李海青的婚礼举行得非常隆重,这也是我有生以来参加的一次最隆重的婚礼场面。打头的彩车是一辆加长的、防弹的红色科迪拉克,后面是一大溜看不到边的豪华轿车,有市委市政府的,有政协总工会的,有银行保险部门的,也有企业和个体的,总之多得数不过来。第一次做了众人的主角和关注对象,我这个农民的儿子怎么也适应不了,恨不得找个下水道一头钻进去。
上午八点十八分,汽车从李海青家的别墅楼出发,沿着美丽的大连滨海路,逶迤前行。滨海路右侧是鲜花翠柏和碧绿的草坪,左侧是银波万顷的渤海湾。这个美丽迷人、让人流连忘返的好地方,好像专门为情人们设计的。我们下了车,因为要在这里拍摄婚礼外景。五、六个摄影师和摄相师跑前跑后地忙呼着,一会儿要求我们手拉手走,一会儿又要求我们相拥着卧在草坪上,我俩完全成了他们的傀儡。我们在连心桥一边的铁链上系上了一把象征爱情永恒的连心锁,然后又上了车,进入了繁华的市区。市区内细长的街道在高楼中蜿蜒曲折地向前延伸着,车队也变得细长起来,在拥挤的车流中慢慢蠕动。这时我脑子里多次浮现出家乡那宽阔的原野和潺潺的流水,我觉得心里发闷,发堵,像要呕吐。我从侧面看了看李海青那张被化妆师整变了形的粉脸,她好像被幸福充盈着、洋溢着,没有丝毫的心灵扭曲。而我却感觉好像是被人绑架了,被众人驱使着,努力地往前疾驶着。
哦,一切都像在睡梦中。
看到这么宏大的婚礼车队穿行在繁华热闹的海滨城市街道上,我那远在乡下的清瘦年迈的爹娘能相信这是我的婚车吗?他们那黝黑的皮肤和干裂的双手,那浣洗了多次、已经褪尽了颜色的粗布衣褂,那双麻木呆滞的眼神和蹒跚的步履……能够容纳到这个热闹体面的婚礼队伍里来吗?在农村,虽然儿女的婚姻大事,爹娘无论如何都要参加。而我却只是告诉了他们结婚日期,没有邀请他们来参加婚礼。
对养育了自己二十多年的爹娘,我是多么的残忍!为了我的学业和前途,他们可以面朝黄土背朝天,可以吃糠咽菜,可以把一分钱掰成两半儿花……甚至可以无私地为我牺牲生命。而我为了不让大家知道我是农民的儿子,不让他们看见我父母的寒碜与窘迫,竟然在我大喜的日子把父母扔在了一边!
我是我们村里第一个、到目前为止也是唯一靠自己的真本事、靠挤独木桥走出来的大学生。我这辈子永远也不会忘记自己离开家乡时的情景。我爹把家里仅有的一个猪崽子杀了,在院墙外的大杨树底下摆了三桌酒席,宴请村里的男女老少。他们你三元我五元地为我凑学费,全村一共凑了二百三十七块钱。不够,爹又把家里那头陪伴了他多年的老水牛卖了。临行前,爹把我领到祖坟上去,他在七、八个坟包的前面先跪下了。他必恭必敬地烧了纸,敬了香,祭了酒,然后说:“列祖列宗,承蒙保佑我儿,今日考上大学,这是祖宗的荣耀,是全村的荣耀。请列祖列宗继续保佑他修完学业,做个有出息的人,光宗耀祖。”然后他双手按地,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响头。站起身,他又双手抱拳,很标准地作了一个揖。
他拍打掉双膝上的土屑,就把我拉向前:“你也向祖宗们叩个头、许个愿吧。”
我按照爹的要求做了。爹对我的动作很满意。他俯下身帮我拂下双膝上的土屑,然后一直把我送上了长途汽车。
婚后第四天,我带李海青回家探亲。当然是她爸派车把我们送回去的。三百多公里的路程,对我来说轻松的、愉快的,因为我要衣锦还乡了,而且还带着一个千金小姐——这是那个小山村里的父老乡亲祖祖辈辈做梦都想不到的。李海青却很难忍受,道路颠簸不平,尤其是下到乡间土道,经常能刮着轿车底盘,“喀嚓喀嚓”作响。轿车左摆右晃的,李海青在车里坐不稳,一个劲儿的埋怨。
轿车进村时,村里的小孩子们像见到了什么稀罕物,呼喊着跟在车后面跑。走进家门时,我的爹娘都没有在家。因为家里没有电话,他们根本不知道我今天回来。邻居孟婶告诉我们,我的爹娘都下地干活去了。农村风气纯朴,家门根本不用上锁,只要把象征大门的木幛子拉上、堂屋门闭上就行了。家里来人的话,站在大门口吆喝两嗓子,若没有回应,就知道家里没人。如果小偷来了,家里的东西随便拿——关键是家里实在是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可以拿的。邻居家如果要借把镢头或者用根绳子,见主人不在家,可以先拿去用,用完了主动送回来,放回原地方,然后见着主人了再告诉一声。邻里之间就这么平淡而融洽地相处在一起,很少有脸红脖子粗的时候。
李海青第一次来我家,什么东西都觉得新鲜。那猪圈里的猪崽子,那低矮潮湿的小草房,那仰起脖子直叫唤的大鹅,那锈迹斑斑的水桶,那长在院子里的果树,那爿散发出霉臭味的土炕……这些对我来说既熟悉又亲切的东西,在她眼里似乎都充满了神奇。她左看看,右瞅瞅,甚至用手去触摸一下,只是她一直捂住了鼻子,因为从厕所里、猪圈牛棚里散发出来的恶臭,以及院子里鸡鸭鹅狗撒下的粪便的腥臭,汇聚成一股难闻的气味。我在农村生活了21年,对此早已习惯了,李海青却不适应。
我只好抱歉地说:“我家的气味难闻,真是对不起您老人家的鼻子了。”
李海青知道我在嘲笑她,就一只手捂住鼻子,一只手握成拳头狠锤我的肩膀,脸上却挂着灿烂的笑容。
我说:“到农村来体验体验生活吧,在城市的话,想体验还没有这么好的地方呢。”
正说着,我爹娘还有邻居孟婶慌慌张张地回来了。一进门,李海青倒没拘束,而是我的爹娘先拘束起来。因为家里突然多了这么一个白胖、娇艳、穿戴时髦的儿媳妇,老实巴交的爹娘一下子显得无所适从起来,两手局促地蹭着衣服或后屁股,直到李海青大大方方地喊了声爹娘,他们那张表情不可琢磨的脸上才勉强挂上起一堆僵硬的笑容。看到眼前的爹娘,我的鼻子里陡然升起一阵酸楚,眼睛里热辣辣的。爹娘像两个做错了事的孩子,寒暄了没有几句话,就赶紧过去洗手,换衣服。我爹把我们撂在一边,独自从门后拿起一把铁锨,捡拾起院子里牲畜的粪便,扔进了猪圈里;又随手端起洗脸盆,在院子里洒了一层水,然后挥起扫帚,将院子打扫干净了。我娘换上一身干净衣服,拎起篮子,要到菜园子里去摘菜。我说:“娘,不用了,菜都买好了,在车后备厢里放着呢。”我知道在农村买菜不方便,就顺道在市里将鱼、肉、蔬菜和烟酒以及鞭炮都买齐了。
我把自己的打算分别跟爹娘说了,就是让我娘找几个勤快利落的妇女来家里帮助做饭炒菜,让我爹挨家去通知村里长辈来赴婚宴。不一会儿工夫,村里人陆续从田野里、从家里、从菜园子里聚拢来了。有的拿着自家的锅碗瓢盆,有的扛着自家的饭桌凳子,有的搬来自家的切菜板和磨刀石……村里二十多户人家,男的女的老的少的,几乎家家都到了。我热情地给长辈们敬烟敬茶,李海青也热情地给孩子们分发水果糖块。大家有说有笑,其乐融融。婶子大娘们虽然没有明确分工,但有收拾鱼肉的,有择菜的,有烧火的,有掌勺的,有做饭的,秩序井然。男人们也没有闲着的,挑水的,抱柴的,安桌凳的,挂鞭炮的,洗刷酒杯茶碗的,来回穿梭。小孩伢子们围在轿车旁边,像在鉴赏一件国宝似的,一会儿摸摸平滑的车身,一会儿又在倒车镜里做个鬼脸。小女孩子们则围在李海青身边,像欣赏动物园里的大熊猫一样羡慕地看着她,看她那描摹得像孙悟空一样的眼影,看她那对漂亮的耳坠和手镯,看她那身标致的结婚礼服,看她那高耸的头型和插在上面的漂亮发卡。中午时分,饭菜准备妥当,先是一阵震耳欲聋的鞭炮声在大街上响过,然后大家纷纷入席——丰盛的婚宴开始了,大家觥酬交错,谈笑风生。从他们那啧啧称赞的言谈和羡慕不已的眼神中,我体会到了从未有过的自豪和荣耀。他们笑容满面,推杯换盏,一直喝到太阳偏西。
客走人散时,已经临近傍晚。我的心里也像一块石头落了地,感觉一下子轻松起来。我爹娘望着几桌子剩饭剩菜,神情明显失落下来。家里只有一爿土炕,晚上怎么住宿成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我自己倒能对付,李海青能答应吗?那个司机怎么办?
李海青说:“婚礼已经举行完了,咱们回去吧。”
我说:“哪里举行完了?我娘门上的舅舅、姨、妗子还都没到呢。在我们农村,婚丧嫁娶最少要大办三天。”
“我可等不到那时候,你看这里的生活和吃住条件,你看那些人的眼神,再看这帮土老冒脏兮兮的样子,我看了都恶心……我可不能再等了。……你给家里扔点儿钱,让家里人自己办去,不就结了嘛。”
我拗不过李海青。人家是大家闺秀,容不得委屈。我也不知道爹娘是否同意,给他们放下两千块钱。我撒谎说单位工作忙,脱不开身,然后上车就走了。我知道爹娘因为我的突然离开肯定会更加失落,但我实在没办法。我们在县城里的一家宾馆住了一宿,第二天上午赶到了市里的新家。
据说古希腊哲学家德莫克利特很赞成结婚。他说,如果你娶了一个好女人,那自然会非常幸福;如果你娶了一个刁蛮不讲理的女人,你将成为一个哲学家。
我他妈的十七岁的时候就想结婚!因为那时从我的身体内部散发出一股旺盛的冲动的强烈欲望,发誓坚决要同一个漂亮的女人结婚。但是同谁结呢?同农村的姑娘?还是同城市的姑娘?同城市里的姑娘结婚自己有资格吗?谁会看上你这个乡巴老儿?在农村生活了21年,我深切知道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滋味,我恨那片土地,同时也惧怕那片土地。在农村要想出人头地,只有秉烛苦读,走独木桥,靠考大学。为了摆脱农村恶劣的生存处境,我豁出去了,废寝忘食地学习,参加一次次考试,终于如愿以偿地走出了农村。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大学还没有普及。大学生在各个单位还是非常短缺的,因此我们这些走过独木桥的人被社会上的人们很羡慕地称作“天之骄子”,毕业后工作单位安排得都不错。
在市财政局,像我这样的名牌大学毕业生实在是没几个,因此刚参加工作不久就成了单位里的香饽饽儿。
参加工作没几天,就有几个好心人跟我商量婚姻大事,我说自己已经有心上人了。这种回答似乎更让他们慌了神,党委书记贾为国亲自出马,名义上是关心我的终身大事,实际上是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的。他给我介绍的女朋友就是李海青。那时候李海青在局办公室当打字员,平时与大家说说笑笑,显得很随和,不像一个局长千金的派头。穿着打扮也很入时,总是一身休闲装。我见过她几次,虽然没说过几句话,但感觉上还可以。
“李海青这姑娘确实不错,就是学历低一点儿。她爸有能耐就行呗,你还想追求啥样的?人家要钱有钱,要权有权,将来你自己的前途也不会成问题……赶紧下手,否则后悔就晚了。”贾书记语重心长的嘱咐我说。
我记得伟大的革命导师马克思也说过,与你不相爱的人结婚是不道德的。作家万方也说过,娶一个你爱的人,就会失去自我;娶一个爱你的人,就会失去自由;如果两个人彼此相爱,又不免求全责备,难以善终;如果两个人不相爱,不相爱还结婚干嘛?!
我如同坠入五里雾中,真是左右为难,无法抉择。孟子老先生在教科书中教导我们: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但要命的是,在李海青和林红之间,我已分不清哪是鱼、哪是熊掌了!
在平展的办公桌上,或者在宿舍那张瘸腿的写字台上,我没事可做的时候经常反复地做着一个蹩脚而低能的游戏:拿一枚硬币,先让它按照我的游戏规则发疯似的旋转起来,然后趁它不注意,猛然一巴掌扑倒,心里暗暗祈祷着:硬币正面朝上代表李海青,反面朝上代表林红。做来做去,更让我摸不着头脑,因为所有的结果都是截然不同的——硬币有时正面朝上,有时反面朝上,根本没法把握!
我被爱情折磨得哭笑不得,我向上帝求救:“饶了我吧,狗日的爱情!我向你交械投降。我服你了,行吗?”
正当我犹豫不决徘徊不定的时候,李建同从幕后走到台前。他派秘书小王把我叫进他的办公室。他的办公室非常气派宽敞……
写到这里,我怎么也写不下去了。我觉得搞创作真是一个苦差事,伤脑筋不说,而且还是一项繁重的体力劳动。短短4000多字的文稿,整整折腾了我半个多月。在这半个多月里,我吃不好,睡不香,连做梦都在考虑写小说的事儿,像得了魔症儿似的,上厕所都尿不净。半个多月下来,我变得面黄肌瘦,灰不溜秋,活像变了个人似的。这倒是小事,这点儿折磨我倒能忍受,关键是因为我写这篇小说竟然挑起了一场家庭战争:妻子李海青嫌我一门心思写稿,家务活儿也不干了,孩子上学也不送了,两性生活也不正常了,夜间响动影响她休息了……全是些鸡毛蒜皮的大事,就一个劲儿地跟我闹分居!
这种强加在我身上的小说情节以外的精神痛苦,实在让我接受不了!
第八章 文学主题
由于种种原因,我的这部中篇小说《葬》怎么也写不下去了。在《葬》中我想反映这么一个文学主题:就是“逃跑”,或者叫“出城”。说句真心话,因为生活所迫,我现在的工作非常尴尬,干的是一种给领导写讲话稿的职业,就是一种给别人做嫁衣的无聊透顶的工作。你们说,我写出来的讲话稿,里面全是我个人的观点,为什么非得让另外一个人(领导)代替我念呢?难道他们念得比我好吗?这个问题非常荒唐,非常尴尬,但大家却觉得理应如此。没有事的时候我就想,《围城》中的方鸿渐和《城堡》中的那个小土地测量员为什么要进入他们心目中的那座城堡呢?是什么力量驱使他们这么做?由此我又想到了现实中的中国,几千年的封建户籍制和保甲制,把中国人牢牢禁锢在自己的土地上,“生于斯,长于斯”的定居生活成了中国人天经地义的唯一生活方式,为什么就不能离开自己的土地到外面走走呢(这似乎是一个要命的怪圈,他们应该到哪里去呢?似乎没有好地方可去。就像鲁迅所质疑的:娜拉出走后会怎样?结局只能是两个:或者回来,或者堕落)?我讲的《葬》这个故事就想让主人公冲出“城”去,与“进城”反其道而行之。如今大家都唱“老鼠爱大米”,为什么就不能唱成“大米爱老鼠”呢?
应读者要求,下面我把《葬》的故事情节讲完。但因为种种原因,下面我只讲一下故事梗概:
我和李海青的婚姻是李建同一手撮合成的。他当了多年的领导,加上贪污腐败,家里很有钱。我在农村吃够了没钱的苦头儿,就违心地娶了李海青。钱是有了,但精神上非常痛苦。我好像成了她家里一个的多余人,成了他们肚子里的第二根盲肠,或者说是一个男佣人。李海青话里话外总是刺激我,说我是乡下人,乡巴佬。我怎么都想把爱情进行到底,但是不可能。想离婚,但孩子很可爱,还有高档的房子、车子和家具。我在精神上无法寄托,就经常大把大把地花钱在外面寻花问柳。李建同也在外面包养了两个情妇,但他死的时候,她们一个都没到场。
李海青从小娇生惯养,衣食无忧,养成了一种目中无人的小姐脾气。她虚荣心非常强,天天打麻将,比戒指,看肥皂剧,给同学打电话聊天儿,无其它爱好,家务活很少插手。——这是我最烦恼的事情。
她还有一个妹妹叫李丹,在小说中还没出场。她是名大学生,即将毕业。同班有一位男生疯狂地爱上了她,因为她长得漂亮,爱打扮,家里有钱,爸爸当官。她却死活看不上他。临毕业前,他把她约进一家饭店的包房,进行最后的苦谏,谈崩了。他一刀刺进她的胸膛,然后把包房的门锁上,来到一家洗浴中心,要了一个小姐,尝了一次做男人的滋味,然后想切腕自杀,未死成,第二天早上被公安人员绳之以法。
李建同在二女儿死后,把爱心和金钱全都转嫁到了李海青一个人的身上。他利用赃款给我们秘密地买了一套豪华海滨别墅,利用社会关系把我调到市统计局当了一名处长,还给我们买了一辆豪华型奥迪牌轿车。后来东窗事发,家里的东西全部被查抄。他也因为心脏病突然死在监狱里。
来送葬的人寥寥无几,以前的亲朋好友全都没影了。他死了,把自己终身的梦想和风花雪月全都装进了一个小小的骨灰盒里。别的什么也没有。剩下的只有人们的骂声和议论声,其余的还能剩下什么呢?
我和李海青终于离婚了,孩子由我抚养。我想逃离那座罪恶的城市,但逃到哪里去呢?回农村?我实在无路可走!我就像一个上吊的人,上也上不去,下来又不甘心,在半空中悬着,只能进入一种生存的绝境。但为了儿子,我还必须活下去。——为他活着,这就是我的命运。
小说起名为《葬》,考虑有四:一是我们一起安葬了李建同那样的罪人;二是李建同用金钱和地位安葬了自己和他的亲生女儿李丹;三是李海青用虚荣和懒散安葬了我们的婚姻;四是我用血和泪安葬了自己。——因为我已经变成了一个实在无路可走的活着的死人!
产生“逃跑”或“出城”这个文学主题的主要原因,要追究到我在大学时的一次亲身经历。在我们校园内的东南角有一条幽僻的小路,每天晚饭后,我都要到那条小路上去散散步。小路的尽头是一扇高大的锈迹斑斑的大铁门,周边被一堵暗灰色的高墙围住了。每次踱到大门前,我总是习惯性地转身往回走。但有时也想:大墙外面该是个什么样子呢?
当然,这种想法只是一闪而过,我觉得校园内已经很美,足够我享用的了,外面的好坏完全与我无关。因此,每次踱到大门前,我总是没有翻过大门的勇气。
可是有一天,我突然产生了一种继续往前走的愿望。当我抓住铁门往上爬的时候,看院子的老头儿突然大喊一声:“喂!小伙子,快下来,那边不让去!”
这低沉而苍老的呼喊吓了我一跳,我差点儿从大铁门上掀翻下来。
然而,从那以后,我愈发觉得大铁门外神秘莫测,不然为什么要严严地关住呢?这种神秘感更加激起了我翻越那道大铁门的欲望。
在一个漆黑的夜晚,我拿着手电筒,趁那老头儿睡觉的工夫纵身翻过了那道大铁门。
借着手电筒的光亮,我发现这里狼藉一片。废纸、破鞋、废塑料袋……都是些废弃物,而且发出刺鼻怪诞的气味。
我很扫兴,同时也很纳闷:这么丑陋的地方,为什么还要严严地关住呢?
我只好悻悻而归,但当我翻越那扇大铁门时,那看门的老头儿从后面一把将我牢牢地逮住了:“我不让你过去,你非要过去,是不是想要偷什么东西?——走!跟我去见综合处王处长!”
我们学校的综合处王处长是一个刁蛮而严厉的胖女人,平常我们都躲着她走。今天如果真的落到她的手里,那还会有我的好果子吃吗!
看来我的书还没有白念,这时我想到了文学家们在书上的告诫。面对这种荒谬、尴尬的境地,要想获得自由,加缪的答案是“反抗”,萨特主张“自由选择”,而马尔罗的回答则是“行动”。于是我立即行动起来,奋力挣脱那个老头儿,一眨眼的工夫便逃之夭夭。
那些天我一直心神不安,神情恍惚。有一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这个梦非常奇怪,在梦中还给自己的梦起了一个非常贴题的名字,叫做《逃离圆圈》。这个梦大体内容是这样的:
那天我正在大街上闲蹓跶(当然不是为了寻找诺贝尔文学奖的肩膀),突然听见身后有人恐怖地问我:“你想欣赏一下自己的血是红色还是蓝色的吗?”吓得我拔腿就跑,一口气跑进了未庄。
王胡们依旧在破褂子上忙个不停(他们正在开展捉虱子比赛,看谁捉住的虱子个儿大),假洋鬼子、赵秀才、赵司晨之流也依旧站在街头上嘁嘁喳喳,祥林嫂似乎也在里面,她说了很多,内容全在我,我很费解,多亏赵秀才他们根本不理她。
迎面碰上阿Q哥,我问:“阿Q哥,还革命吗?”
阿Q说:“不敢了,不敢了,上次革命,差点儿把自己的命革了,多亏自己逃了出来。”
于是我对阿Q非常钦佩。他能从法场上逃出来,那真是不简单。有这么高明的人在身边,何不请教一番?于是我问:“阿Q哥,您是怎么逃出来的?”
“很简单,就是从我画的那个圆圈儿里钻出来的。”
“从圆圈儿里钻出来的,这可能吗?”我越发糊涂了。但既然这位举世闻名的文学形象已经把真实答案告诉自己了,就不便再打破沙锅问到底了,你问便是你的错,聪明之举就是赶紧伸出大拇指赞不绝口:“高!实在是高!高家庄的高……”正说间,阿Q哥已经提着旧毡帽飘进了土谷祠。
我继续往前走,看见孔乙己正匍匐前行,声音很悲痛,一问才知道他又被丁举人打折了腿。
“你怎么不逃呢,孔先生?”
“我逃不了啊!”
“笨蛋一个!你们这些读书人,还不如人家阿Q哥……你先回去,我去给你报仇!”
赵家的狗又咬起来了,但我顾不了这些,从道边儿捡了一块树枝,大步流星地来到丁举人家。
奇怪!丁举人、丁举人的父亲、丁举人的爷爷、丁举人的爷爷的爷爷……全都拿着锐利的武器,候在门口,虎视眈眈。
左边看,小D高擎着阿Q哥画押那支笔;右边看,小尼姑举着右手,几个手指做成栗凿状;后边看,祥林嫂扛着门槛直逼过来……
“不好,这是他们布下的天罗地网!快逃吧……”这时,我耳边好像有人这样大声喊,其实那是我自己喊出来的。我虚晃一下树枝,缩着脖子从祥林嫂举起的门槛下逃走了。
我逃啊逃啊,后面追兵穷追不舍。小尼姑和祥林嫂冲在最前面。我总算逃到了闰土家。闰土赶紧出门为我解围:
“老爷——”
闰土自以为这是一句最讨人喜欢的话,没想到对方是两个女的。就在他认真哈腰行礼的时候,一个栗凿结结实实地敲在了他那头发稀疏的脑门儿上,发出一声空洞的回响。
我实在无计可施了,一下子扬起门后的哭丧棒。这一招可真灵:小尼姑想起了出家人不杀生;祥林嫂想起了死去的两个丈夫和被狼叼去的儿子阿毛,两个人乖乖地退出了门外。
后面的追兵全部追到了,我想越窗而逃,没想到闰土家盖的是铁屋子,没有窗户。追兵蜂拥而入,丁举人和他的爷爷的爷爷,每人拧住我一支胳膊,将我押向“丁”字街口。
“我要逃啊——”我狂呼着,并奋力挣脱着。不想小D走向前来涂了我满脸墨汁。
赵贵翁、赵秀才、秀才娘子、赵司晨、假洋鬼子、吴妈、柳妈……都在场。这时我产生了唯一的一线希望:阿Q哥一会儿肯定会来救我的。
“杀呀——嚓!嚓嚓!……”
我抬头一看,竟是阿Q哥在喊。
第九章 狗尾续貂
说句实在话(我保证,再说最后一句),李存葆大哥的成名作——《高山下的花环》我是在家乡念初中的时候流着眼泪一口气读完的,相信他在看我这篇小说的时候,应该伴随着山东人那种豪放的朗朗大笑吧。我俩的这两部小说,一笑一哭,很是幽默,也很有戏剧色彩。是笑好还是哭好?我说不明白——其实我心里再明白不过了,但我就是不说。我很会做人,是吧?如果说明白了,就显得太不谦虚了。因为谦虚是中华民族的一种传统美德,中国人历来就讲究谦虚谨慎、夹着尾巴做人。这一点我绝对能够做到——但曾经有一首很流行的歌叫《笑比哭好》,不知他知道不知道、会不会唱,那歌中唱的也许最接近真理。我绝不敢说我的这篇拙作能够与《高山下的花环》的社会影响相提并论(大概这才叫货真价实的“此地无银三百两”),因为《高山下的花环》毕竟是在特殊的历史阶段产生的精品,其历史意义和社会地位已经固若金汤。我估计,他若能够笑的话也只能笑我在开头几章中的油头滑舌,后面的几章里谈的全是“正经事儿”,但东拉西扯,词不达意,实在缺少足够的笑资,想必让他笑不起来,笑的话也只能笑我的愚顽和幼稚。
下面我再说几句外行话:我的文学主张跟作家张炜(他也是我的山东老乡,现在是山东省作家协会主席)的观点基本一致。文学应该就是文学,文学应该与电视电影艺术区别开来。文学应该着力讲求文学语言的不可替代性,注重文字本身的力气或张力(直到让它们一个个累得出汗、压得直不起来腰为止)。即使文学的故事情节不连贯照样可以浑然一体,影视似乎不能;人物也可虚可实,影视则要求出场人物个性突出(当然跑龙套的除外,那帮人纯属凑热闹,不干正事儿,净混饭儿吃)。“在常识遇到麻烦的时候,小说家可以获得自由。”我的这篇小说就很难拍成影视剧,不信谁拍拍看,我正等着瞧热闹儿呢。
说到这里,我突然想起了师兄朱文。我想狠狠地调戏他一番。我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这篇中篇小说《误入歧途》发给他,求他拍成电影或者电视连续剧。第二天他就给我打回了越洋电话:“不行,你这篇小说里笑料太多,我担心观众看了会一不小心笑翻过去几个。出了人命案子,我怎么能担待得起?你就高抬贵手,饶了我吧……”
第十章 大喜大悲
小说终于写完了,我的心里却陡然升起一股莫名的恐慌。李海青也替我担惊受怕起来。这篇小说就像我们心中的一团火,如果不立即把这团“火”从微机里输出来,寄出去,心里好像随时都会爆炸。或者说,那台微机就是我们家里的定时炸弹,马上就有可能爆炸!
我和李海青马上手忙脚乱地把它输出来,打出租车去了邮局,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将它顺利地打发走了。虽然心中像一块石头“咣当”一声落了地,但仍然忐忑不安,因为我们无法预料它的前途命运是否会一路平安马到成功。这就像自己的孩子第一次出远门儿。
“能行吗?”李海青战战兢兢地问我。
“没问题,”我安慰她说,“你看呵——人家著名作家出专集,连擦腚纸都收录进去了。而我这是用中国人自嘲式的幽默方式写出来的文学精品,怎么能发表不了呢?不但能发表,而且还能获奖呢,不信你就等着瞧好了。——在国内随便获哪个奖都不成问题,因为我写出了中国人的特色,中国文学的特色,挖掘出了中国人的根,这是很了不起的事情;同时这也很具有世界性意义。至于能不能获诺贝尔文学奖,我现在还把握不准。”
“你就在那里吹吧,你这就叫‘王婆卖瓜,自卖自夸’。”
果然不出我所料,小说发出去不到一个星期,编辑部就来电话了。那位编辑在电话中惊喜地大声告诉我:“太恭喜你了!你真是中国的一个文学奇才!一个世界级的幽默大师!我一辈子都没有看过这么优秀、这么幽默的文学作品!我是从头到尾流着眼泪读完的……”
“你哭了?”
“当然,是笑的。简直是太痛快了!我这一辈子将会因为你的这篇小说而狂笑不止!”
“请你冷静点儿,——至于吗?”
“真的,你不知道我那种独特的感受、深刻的理解,因为咱们都是读书人,有共同语言……你的小说马上就发,就这期,估计能引起世界轰动!”
我觉得这位编辑也是一个文学狂人,像我和朱文,还有莫言和刘恒。
我把这个特大喜讯告诉李海青的时候,她竟拍着手欢呼着跳起来,然后在我那像刺猬一样扎人的嘴巴子上粗鲁地亲了一大口,但用力过猛,差点儿没挖掉一块肉去。
刊物真的很快就出来了,编辑部给我寄来了两本样刊。那一天,在我们机关办公楼内,那阵势绝不亚于发生了一场0.002级的地震。我的那帮同事们像疯了一样吵吵嚷嚷地争夺那两本样刊,互相传看。看完后,大家一致让我请客下馆子。
我怎么也掩饰不住那种发自内心的激动和窃喜,我为自己感到自豪,感到骄傲,我也从来没有这么自信过,我自己把自己彻底征服了,但我还是泰然自若地说:“下馆子?小事一桩。馆子总是要下的嘛——但要等到稿费寄到手再说。”
又过了没几天,稿费寄到了。1378元!
那天晚上,我们机关的工作人员,上到局长、书记,下到卫生清扫人员和小车司机,再加上我的儿子小威,一共27人,全都出动。我在海边小渔村的一家最豪华的小餐馆——断崖海鲜馆大大方方地摆了三桌,标准是500块钱一桌。稿费不够,我就拿出了122元的工资添上。大家有说有唱,非常热闹。
儿子小威说:“爸爸,我要吃大虾。”
“你吃,随便吃,爸爸有的是钱,将来咱家的钱会哗哗地淌,永远花不完的。”
在敬酒的过程中,大家简直没把我捧上天。他们都惊讶地说自己身边出了个文学家,怎么平时就没发现呢。于是,这个说以后的年底工作总结让我写了,那个说自己家孩子的作文以后就让我包了,单位的领导甚至说他死后的悼词也委托给我了……酒壮英雄胆,我毫不客气地全答应了下来。
正如老子所言:“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我们刚回到家里,电话铃就响了。
“喂,是×××家吗?”
“是啊,你是哪一位?”
“我是你的侵害对象,你把我损得可够戗啊,你引用了我的作品,败坏了我的名声,我想讨个说法。……咱们怎么了结吧!你说——”
我的酒顿时就醒了:“你叫ххх(对不起,这个人的姓名我现在绝对不能公开,公开的话我又将侵害了人家的名誉权,从一个陷阱跳进另一个陷阱),对吧?对不起,我对法律一窍不通(这时候我必须要继续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显得极端谦虚谨慎,把尾巴夹紧),您打算把这事怎么处理?”
“向社会公开道歉,赔偿我的侵害版权费200万!不然咱们就到法庭上见。”
“200万,这也太吓人了吧?我挣的稿费才1378元,而且刚刚花光……”
“这我不管,我只想向法律讨个公道,我相信公正的法律会为我这个无辜受害者撑腰的。”
“哎——您千万别着急,别着急,咱们商量着办。你看——我给你与……同等的待遇,我小说里的女主人公你看上哪个了?——随便哪个都行,也可以睡两宿……就是嫁给你我也没意见,只要你撤销你的诉讼……”
“你别跟我玩儿那套鬼把戏,我可是个正经人!你小说里的女主人公我哪个都没看上,我只看上了钱!——是钱,你明白了吗?!”
看来,这个人为了钱什么都不顾了,连肉体诱惑这张王牌也不灵了。我一直担心会出事,果然就出了!
李海青和小威受到了惊吓,在沙发上抱在一起“嘤嘤”啜泣起来。
我安慰她俩:“天还没塌下来呐,不用怕,——这不是还有我嘛!怕也没有用。男子汉大丈夫说不屈服就不屈服,你们等着瞧!”
李海青哭着说:“我跟你说过,从封建社会的文字狱,到文革时的右派、反革命、臭老九,哪个文人的境遇有好的,我劝你别弄那个,你就是不听……”
“你放心好了,这事由我来全权处理。”过了一会儿,我话锋一转:“……但是,你就等着往外拿钱吧,法律可不是闹儿戏的。”
她俩哭得更凶了。小威胆怯地安慰他妈妈说:“妈妈,以后我再也不吃大虾了。”
李海青说:“儿子懂事儿了,还是不吃的好。等你爸爸把别人的专著全都引用过来,发了大财,管你吃个够儿。你现在先忍着,啊……”
“你说的这叫人话吗你!”我上去就是一记耳光。
李海青终于哭出声来了,她捂着脸,接着是号啕大哭。其实她刚才把委屈和胆怯一直那么在心里憋着,不敢大声哭出来,这让我的心里也非常难受。这会儿能够大声哭出来了,我心里反倒觉得非常痛快了。
其实我也非常想哭,但作为家中唯一标准的男子汉大丈夫,我现在绝不能哭。因为我是家里的顶梁柱哇,一旦我也忘情地哭起来,整个家不就垮了嘛?!
忍着。
而且要忍住。
第二天,那个人委托的律师找到我家门上来了。
我非常小心地向律师解释:“我只是用调侃的语气、荒诞的手法描写了一个未出茅庐的文学爱好者在文学大门外的孤独、彷徨、苦闷和呐喊,想竭力为中国的文学史丰富一个文学形象。我的初衷是善意的,也不知道这个文学形象塑造得是否成功。同时我也想结合自己的亲身感受,为像我一样还没有踏进文学大门的文学爱好者指出一条路,让他们不至于走弯路。”
“这些倒不是我们所要研究的。你们文人写文章讲究的是开门见山、直奔主题,今天我也希望你能那样。我只是受了人家的委托……”
“那我现在就实现我的诺言,把我在……中投下的那十块钱的赌注一分不少、如数偷偷交给你本人,那十块钱可是具有象征意义的!咱们先拉个关系,套个近乎,交个知心朋友,请你在法庭上站在我的一边说话。”
“我看你的书读得实在太多了吧?都快成书呆子了,十块钱就想把我打发了?!你别把我当小孩子耍……”
在几天后的法庭上,审判长正式宣判如下:“被告人×××,男,××××年6月,他在其小说《误入歧途》中未经原告人ххх同意,擅自引用其作品XXX个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хх法》第64379章第54957382条第0.127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公开向原告人道歉;赔偿原告人侵害版权费8万元整;并立即改正其不良抄袭行为……”
从200万元猛然减至8万元,落差这么大,这是我始料未及的。看来法律同样是站在我这一边的。或者说,它是脚踏两只船,随便把重心放在哪边都行;或者哪只船经得起风浪就爬上哪一只,但别人谁也不会看出来。从今天的判决来看,法律还是多数向着我,没答应那个人的漫天要价,否则我就是把老婆孩子都卖了也拿不起那些钱。同时,我还有一个惊奇的发现,就是打官司真是一个发财的好办法,XXX个字就值8万元,平均每个字就值XX元8毛4分钱呀(算得还挺准,把自己卖了还帮人家数钱呢),这比稿费可贵多了,划得来,真划得来!怪不得现在的人都喜欢打官司呢,以后自己也要多学习点儿。
“唉!8万元就8万元吧,有泪就往自己肚子里尽情地咽吧。”
“我认了!”
我和李海青回到家里,倾尽家中所有,该卖就卖,该借就借,当天就把那8万块钱交上去了。
晚上,看着空荡荡的屋子,我心如刀绞。恸哭已经完全不能表达我的心声,自杀的感觉都有了。但是,看着李海青、小威和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家,我怎么也下不了自杀的决心。我只是默默地坐到写字台前,流着悔恨的眼泪在日记中愤慨地写道:“我再也不想当文学家了!以后就是刀架在脖子上、说出龙叫唤来,我也不搞写作了!在诱敌深入、狼烟四起的文学阵地上,就让莫言、李存葆、张炜、贾平凹、韩静霆、阎连科、柳建伟、刘恒……这帮‘真的猛士’去冲锋陷阵好了,我甘愿心平气和、死心踏地地站在一边当一位‘无聊的看客’,尽管我有超人的文学才华和对文学主题的独到见解。……我一不小心就冲进了文学这座我本不应该进去的城堡,现在真是后悔莫及啊,——我……我这真是误入歧途啊!”(全文完)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