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节目《百家讲坛》,《说慈禧》的作者说:“慈禧是个女强人,在男人统治的世界里她作为弱势群体的女人能占有一席之地……”、“慈禧是一个聪明、美丽、睿智的女人”。
另一个,重庆出版社出版的书立方系列书籍《李鸿章》,书中写到:难世出英雄,李鸿章就是难世中的英雄……。
我的反应(和电视小品《不差钱》中的小沈阳听了小女孩毛毛唱歌之后的反应一样):“哎呀、妈呀!这样的观点也能成书咧,那,这样的观点也能成书的话,小样儿!我也能写书,让我也来写一个呗”。
在这个清朝剧目泛滥的中国影视世界里,大家都谈论慈禧、李鸿章。我由于自小就对知名女性有兴趣,看过一些诸如武则天、慈禧之类的书,所以,要说到慈禧,基本上她的那些事都有个大致知道。而且跟那些专家们的众口一词的说法还略有一点自己的不同的意见,比如众人都说:“慈禧多么厉害、谁都不是她的对手、虽有两宫皇太后但慈安只是一个摆设作用,等等”。可是,偶尔有少数、个别的说法,会说慈安的地位在慈禧之上,偶尔也会有人说慈安大智若愚。对这样偶尔有人说出的话、和众人说的话做一个比较,实际上这两种说法是相互矛盾的。
现在无论谁不都可以开个博客什么的吗?我也首先注册了一个博客,开始是闹着玩儿,想什么就写什么,慢慢的、写了之后,觉得还可以多写一些,于是就买了些书,真就认真的看了看。看的书都是一些与慈禧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的,像有关德龄、容龄、宫女、太监们、他们说的话我觉得比较可信。当看到《宫女谈往录》中写有关珍妃的内容,我发现“珍妃是被慈禧毒死的”。在这本书里,几乎完整、清楚的记录了慈禧毒死珍妃,珍妃死之前她们俩如何斗嘴,慈禧看着珍妃痛苦的死去的这一过程。这可是从来没有任何一个专家、没有任何人说过的话。这本书解放前就已经出版,是一本很畅销的书,很多人都看过(包括清史专家们),可是,却没有人从这本书中发现这一曾经引人关注的清宫秘史。
另外再加上对慈安、对李鸿章的理解,也有一些和别人有不同的看法。这时,几乎百分百的能肯定:我真的能写书,具备写书的条件。绝不是开玩笑。
写书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
我认为:第一、要有思想、有积极向上的精神;第二、要有新观点。
如果没有新观点,作者说的话都是别人说过的观点,就没必要出版成书。像电视节目《百家讲坛》讲的《武则天》,所讲的内容没有丝毫新意,充其量也就是讲故事而已,最多也就是故事讲得比别人精彩。
另外,写书更重要的是一定要有思想。没有思想、没有积极向上的精神,出版的书就没有意义。书中赞扬什么、批判什么,赞扬的、和批判的立场必须符合本国人民的意志和利益。比如:像慈禧、李鸿章这样的人,在中国人眼里他们是卖国贼、是败家子儿;可在洋人眼里他们是好样儿的,洋人从慈禧那里得到了那么多的割地和赔款。得到那么多好处,洋人为什么要像中国人一样的痛恨她呢?感激她都还来不及呢,所以,洋人为她说话、赞扬她、同情她是很自然的事情。《说慈禧》这样的书,本应该是由得到她的好处的洋人的国家的出版社出版,而不是由中国出版,但遗憾的是这本书确实是中国人、中国的国家的出版社出版的。
如果具备了以上这两个基本条件就可以成书,这两个条件恰好我有。
既然是真的打算写书,那么,正史就不能不参考。就到网上、书店买来《翁同龢日记》一套、梁启超的《李鸿章传》、《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等等几乎一箱子书。这些书中,其中有一本书记录了盛宣怀被慈禧召见,盛宣怀主动向慈禧提起一位叫“贝思福”的英国少将,这个人到中国来的时间非常蹊跷,我觉得很可疑,于是就在网上搜索、查找这人的资料,我怀疑这人是来搞阴谋的,并且把这怀疑写进了文章,文章中有一些推测的结论。一边写一边把文章的部分上传到博客中。还没有完稿之前就自信满满的开始投稿了(因为脑子里已经完稿),给这家、给那家出版社把不完整的稿子寄去。
寄去稿件的第一家出版社是人民文学出版社。这家出版社说我犯了“方向性”的错误,说他们是出版《文心雕龙注释》这样的书的出版社。听了这话我只觉得好笑,心想:拿《文心雕龙》这样的巨著给自己撑面子,《乾隆的十张面孔》这本书难道不是你们出版的吗?不冲着这本书我还不来呢。
再去的第二家出版社是中华书局,他们也说我“犯了方向性的错误”。
我问:“这话是什么意思?什么叫“犯了方向性的错误”?《说慈禧》这本书不是你们出版社出版的吗?”
回答说:“这本书属于学术研究。”真不知道这些人是怎么分类?把慈禧这样一个卖国贼、败家子儿说成是“聪明、美丽、睿智的女强人”,这样黑白颠倒一下,这本书就成了“学术研究”了。
再去的第三家是作家出版社,这家出版社的社长安排一个小女孩和我联系,这位女孩和我说的第一句话就说:“出版社最怕文章是抄袭来的……”。
为了证明我写的文章不是抄袭来的,我约她见一面,我把参考书选了一些有代表性的带去,目的是想证明给她看。在我带去的这些参考书中她选取了其中六本,留下来看,说:等看过之后再回复我。并且,她向我建议,说:“写书要有幽默感,就像《明朝那些事儿》,我不管它是真的、假的,只要逗我哈哈一乐,就得了”。
她说:“写书就是为了逗她哈哈一乐”?我的天啊!
过了几天,她回复了,她的回复很令我失望,她还是怀疑我的文章是抄袭来的,她的愚蠢的回复使我感到愤怒,我质问她:“我在文章中说的观点是从来没有任何专家、没有任何人说过的话!我抄的?我抄的谁的?”、“你不了解这段历史,跟你说话我能感觉到。”
她这时大概也对自己的无知有点不好意思,就强词夺理,说:“你的文章就是,这个书上抄一点点、那个书上抄一点点,然后说一点点自己的意见。”
这话真让人哭笑不得。她大概没有打过官司,没见过《判决书》是怎么写的。法院的判决书总是这样写:原告怎么说;被告怎么说;本法庭怎么认为。
依照这位作家出版社的编辑的说法,法院的判决书就是:“你的判决书就是把原告的话抄一点点、把被告的话抄一点点,然后说一点点自己的意见。”这不是笑话吗!出版社的编辑就这个水平!她都搞不清楚“抄袭”与“引用”、 “抄袭”与“举证”之间的区别,这样的水平连看书都看不懂,她凭什么当编辑出版书?
这位编辑还继续说:“不了解这段历史没关系。我们编辑中没一个了解佛教,佛教方面的书我们出版社不照样出版了很多!”这真是奇谈怪论,担当编辑的人可以由不懂这段历史的人来审阅这段历史的文章。这是什么出版社?
这些话她说得那样理直气壮。法轮功组织该不会利用了他们出版社的无知出版过法轮功需要的“佛教方面的书”吧?
有人建议我到民营出版社去试试,什么读客、贤文馆、华文天下出版社。可这些出版社并不因为自己是民营的就放下出版社的大架子。他们只看博客上面的阅读数量。他们只在乎出版书会不会赚钱;至于出版社是文化宣传部门该为国家做点什么,该尽何种义务,我没有碰到一个出版社涉及这个问题。我感到无比的悲愤,愤然写下了《致各大出版社的公开信》一文。
之后,我给国家信访局写信、还给一些政府官员们写信,认识的、不认识的,信像雪片飞一样寄出去,也不知道是哪封信起了作用,有人指定一家名声很响的出版社,要我和他们联系,联系人听说是个博士。这位博士要求看我的简历,一看既不是专家、也不是学者,便拒绝了。但经不起再三的软磨硬泡,这位博士答应出版,条件是要作者自己出钱包销书。这位博士还给予要求,说:“即使出版的话,文章也需要修改,有些话不应该是作者说出。”
“嗬!大概在她看来:谈论慈禧这样一个角色,我该用充满敬意的语调来说话,就像别的作者一样。”
投稿走到这一步我算是明白了:之前的专家们、学者们说出那些“出格儿的话语”,都是出版社要求他们那样说。理论上来讲,作为中国人(尤其是受过高等教育的教授们)绝不会自发、自觉的说出那样违反常理的话,谁会怀疑出版社竟然居心叵测?就像病人看医生,谁也不会质疑医生有害人之心。
大家以出版社的要求为旨意,要求什么就说什么。像:“应该从人性的角度来理解慈禧这个人”、“在晚清那样一个社会制度下任凭是谁都不可能一个人力挽狂澜”这样的话都有可能是出版社的意思。如果是“某个人”自发、自觉的说出这些话来、不至于专家们全都异口同声的、众口一词的、说相同的话。
那些出版社,牌子越大、越有胆量出版带有背叛祖国、背叛人们的言论的书籍。真不知这个国家是怎么啦!
指定的这家出版社听说一贯都是出版世界名著的,牌子这么大,我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普通人向他们投稿岂不是“犯了方向性的错误”吗?
几经周折,终于有家小型的出版社勉强答应出版。他们给予了一个天大的恩赐:不要我的出钱;但出版社也不付稿费给我。理由是书出版不会畅销,赚不到钱。
我不知道出版社认为“不会畅销”的结论是怎么得出的?在漫长的投稿的两、三年的过程中发生了变化,写书2年、投稿3年,共花费5年时间。写书的时候网络上能搜索到有关“英国海军少将贝思福”的资料非常有限。但是,文章在博客上面发表之后,投稿的过程中,我重新搜索了一下这个人,网上新出现了他写的一本书《瓜分中国》,这样的资料是我的文章完成之后才出现,以前是搜不到的。就是说:《太后独当国》书中的《召见盛宣怀》这一章节,我对“贝思福”这个人的推测是对的,贝思福来中国真的是来搞“瓜分中国”的阴谋的,《瓜分中国》这本书的在网络上的出现,增强了我的文章的说服力。出版社如果收到我的文章就立即出版的话,也能证明出版社有未闻先知的能力。遗憾的是,没有一家出版社有这能力,他们都是些白痴。他们只知道钱钱钱。
在博客,发表文章的同时,文章中批评过的《子午书简》电视节目也停播了。这本书还在写的时候就已经有了这些事情同时发生,这样的书,出版之后不会畅销吗?
还真是。它真的没能畅销。
不是因为这本书没有价值;而是因为它太不合时宜。现在的人都给慈禧的捧场、都说李鸿章是个英雄;而我却还老古董似的老调重弹,说这两个人是卖国贼,太不赶时髦了,书怎么可能畅销呢。
问题是:为什么“现在的人都捧慈禧的场、都说李鸿章是个英雄”呢?这种现象显然不符合中国人的利益;倒是很符合侵略者的意愿。
这个国家真是岌岌可危,现在不是极个别的某个人反对国家,而是整个地区(新疆、香港)、而是整个行业在危害国家。而这个国家奖赏的却是使它们产生危机的行业,比如:房产业、出版业,只有这些行业的人才是最赚钱的。
如果政府把房产业收归国有,既能解决就业难问题、还能稳定市场。为什么要让私人企业倒卖房产?即助长了不正之风,让人们变得有贪欲、贪婪、还使市场不稳定。
政府为什么不把出版行业的“审稿”和“发行”区分开来,“审阅出版稿件”是关系国家安危的大事情,为什么要把这样的大事托付给那些爱钱的白痴们去做?难道不怕出乱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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