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情殇——开篇
情殇
但丁说: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我没有他的洒脱,在这个人类主宰的世界上,我只能像三毛一样:天空没有翅膀的痕迹,而我已飞过。
——辛一甜
开篇
所有的泪,我已流过,所有的快乐,我都已微笑过,所有的不舍,我都曾留恋过。
在每一个无望的时刻,我都相信明天一定会更好。
在每一个痛苦的日子,我都相信快乐一定就在一远的地方等我。
在每一个思念的日子里,我都相信,你一定也在默默地想着我。
在每一失败的过程里,我总相信,成功就在前方向我招手。
在每一个失恋的日子里,我总是对自己说,小爱神的箭还没有真正的射中我。
每一天,我都在努力,因为老师告诉我,所的辉煌都源于一点一滴的积淀。
我抛开了所有的恐惧,我改头换面,我洗心革面,我在爱中一步步走向成功。
在爱的温暖中,我如一棵一春风中生长的小树,拼命地吸取阳光雨露,我想长成参天大树,回报爱我的人。在情感的漩涡里,我拼命挣扎,我告诉自己,世界上除了爱情,还有更多的东西要我去努力,还有更多的情感与爱需要我去传递。
我爱这个世界,我爱这里的每一棵小草,每一朵花儿,每一个孩子,我爱每一天初升的太阳,每一滴来自遥远的天国的雨,每一片在蓝天里玩耍的云,我爱每一个跳动的音符,每一支在黑板上表述的粉笔,每一个舞动的青春的精灵,我爱每一个微笑,我爱每一句问候,我爱每一寸土地……我爱这里的一切的一切,我不想离开这里,这里有我的朋友,我的敬爱的老师,我的纯朴的学生,生我养我的父母,我不想离开,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
我想我是一个勇士,我能承担一切的打击与磨难,我能承担所有的痛苦,我不怕任何的伤痛,我说过,就算我少了身体的某一个零件,也不能让我意志消沉下去,我也不会消沉下去的,就算我在某一天有了残疾,我也不会向命运屈服,因为,我相信桑提亚歌的话,没有人可以打败我的。
可是,我错了,现在,我就要离开我深爱的一切,走向另一个世界。我不想,可是我没办法,我无法承受了,我累了,我只想休息一下,虽然,我是多么地希望自己永远能够睁开眼睛就能看到这个无比美丽的世界。
世界上有一种武器,无孔不入,无坚不摧,无影无形,它让每一个人都成为它的奴隶,让每一个人战战兢兢,无论你身居要职,还是一个死囚犯。它没有是非观念,没有自己的判断,它是一种突如其来的灾难,来如山倒,去如抽丝。在它的面前,没有人敢说出自己的想法,没有人去坚持自己的心。因为,一旦与它为敌,你就会饱受无中生有的煎熬。它能左右你的一切,你的朋友,你的敌人,你的父母,还有你的心,与你有关的一切的一切,它都能去支配。如果它愿意,它会让你迷失,它会成为你的主宰,让你做着你不想做的事,让你说着你不想说有话。它让你对做过的事,说过的话无限后悔,可你不敢去弥补,只能在时光将你的所作所为变成往事时,你才敢用淡漠的语气表达自己的悔意。于是,你会时刻受着良心的鞭打而无可奈何。它的缔造者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你找不到它的主要缔造者,因为这个群体的每一分子都为它鞠躬尽瘁。这些分子充斥在每一个角落,每一个空间,在你的呼吸之间,在你的睡梦与清醒之间,它渗透到空气中每一个小小的微粒中,无法辨别,无法驱赶。它能在瞬间让你光彩照人,也能要瞬间让你从这个世界消失。没有人打得过他。
我用尽了我的所有,我想像桑提亚歌打败大鲨鱼一样,去打败它。可我终究败下阵来。它太强大了,超过了我的想像。
我选择了逃避。
但是,我仍然知道,即使我消失了,它还是要像入党一样,一脸慈祥地说:“这孩子,一个小小的玩笑怎么当真了呢?要知这样,我就不跟他开这个玩笑了。”然后骄傲地笑着离开。所有的人都知道,它会这么说,所以没有人相信它。人们只是相信,不开这种玩笑才会让人觉得它真得慈祥。
再见了,生我养我的爹娘,再见了,给我无数关心与爱护的恩师。再见了,我曾经一起欢笑的学生,我爱你们,我爱你们,我永远的爱你们,我爱你们……
我要睡了,安静的睡了,这是一个让我安睡的夜晚,我要睡了……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
我是一棵开花的树,长在你必经的路旁
名利竟如何,岁月蹉跎︽︾︽︾︽︾几番风雨几晴和,愁风愁雨愁不尽……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
时不利兮骓不前,虞姬虞姬奈若何ˇˇˇ︽︾︽︾
我要睡了,安静地睡了,我要第一个谁也不曾到过的地方去了,妈妈,我想你,多想让你拍拍我,就像小时候一样,我真地要睡了,我看见了天使,他们长着翅膀,他们在欢迎我,他们说————————————
情殇——-第一章
第一章美好从这里开始
毕业了!终于毕业了!我有工作了!
我终于毕业了!我有工作了!我毕业了!我有工作了!
辛一甜在心里狂喊着,在自己六平方米的小屋里就像精神失常的病人,一会儿双脚跳,又学武打中的白鹤亮翅,亦或对着镜子做个鬼脸,挤眉弄眼……明天报到上班的狂喜使他难以安静下来。
工作是什么?那是沙漠中奄奄一息的旅者看到一洼清泉的激动,那是久旱逢甘雨的喜悦,那是黑暗中一盏火把的光明,那是寒夜里一炉炭火的温暖,那是种子冲破石缝时的力量,希望,是理想,是爱情,是一切的美好的承载者!
工作!工作!多么美好的事情啊!痛苦的两年过去了,终于可以自立了!
生活,多美好啊呀
因为,我有工作了!辛一甜一直在用心疯狂地喊着,似乎在他的面前有一个人在认真地听,在认真地分离他的快乐。是的,快乐只有和他人一起分享时才能更加激发出快乐的意义,这快乐无比才会显得更有价值。他把头伸在镜子前,左瞅瞅,右瞧瞧,他发现,镜子里的人双眸熠熠闪光,他看到一种叫激情的东西,如火焰般跳动。这跳动着的火焰是他从来没见到过的。他一下子愣住了;这是我吗?此时的我是不是可以用容光焕发来形容啊!?“那当然!”打个响指,三个字从他的唇间蹦出,有力而又干脆。
生活啊,多么美好!
我的小屋啊,你今天也是真漂亮啊!受潮的墙皮,有的地方发黑,有的地方发黄,有的地方发白,多像美丽的蜡染啊!亲爱的小屋啊,脱落的墙皮,露出你青色的皮肤,多健壮啊呀!亲爱的窗子,你真巧啊!把天空分割成整整齐齐的四十二块,多均匀啊,你是天生的数学家呀!噢,可爱的硬板床,我一翻身,你就吱吱呀地给我伴奏,多美妙的音乐,你才是天才的音乐家!
我的感觉像在飞
快乐在我身边陪
你的笑容
是那样的让人心醉
朦胧的月色
柔柔的光辉
就是你有手儿向我轻轻挥
辛一甜随口唱着,他的音色很美,有一种无法抗拒的磁性。“你”是谁,他不知道。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没有形状,没有容貌,可是这个“你”却总是在他的心中驻留。所有的欢乐与悲伤,他都与“你”倾诉。“你”似乎就是他的一个患难与共,能够相守一生的朋友,或者是爱人,红颜知己,有时候又是他的老师,他的长辈,还有的时候是他的小弟,小妹,一只小狗,一只小猫,或者是一本书,一个工艺品……反正,在他需要的时候,任何一件东西都可以是“你”。很好的文学功底和两年的音乐专业的学习,使他自己作曲,自己作词,自己演唱的一首《伤别离》在一夜之间红遍整个师大校园。他,是有天赋的,那首歌的主角就是“你”。
被幸福与快乐包围的人是没有睡眠的。
他拿起笔,写下一首歌。
爱在无眠夜
敞开我的怀抱
将你轻轻相拥
淡淡的月光
像你迷蒙双眸
我知道
你曾心事重重
亲爱的
你是我今生今世不变的放纵
敞开我的怀抱
将你轻轻相拥
喃喃的私语
是我永远爱你
我听见
你心潮汹汹
亲爱的
你是我前生来世的情有独钟
亲爱的
你是我今生今世不变的放纵
亲爱的
你是我前生来世的情有独钟
他一气呵成,没有一点的修改,而且,曲谱也是一气呵成。
“这是什么,这就是艺术的灵感!哈哈哈!”辛一甜有点情不自禁了。这是他多年来的第一次对自己的夸耀,但这并没有什么,他是在自己的家里,不用担心有人会说不谦虚。好多的时候,人是需要对自己放松放松的,否则,人会憋出病的。
“犯病啦你!”是妈妈的声音。自从初一开始学音乐,这说是妈妈常说的一句话。妈妈年纪虽然不大,可是因为生活的窘迫,还有前几年哥哥的死,一直让老人家心里不痛快,况且,在她的心目中,唱歌不是一件正经事,只有神经不正常的人才整天没事瞎咧咧,所以,辛一甜一张嘴,妈妈就说他在犯病。辛一甜也习惯了这种说法,左右邻居们也知道是怎么回事,所以辛一甜也不在乎,喊喊说能得病,那不是成怪事了吗?
辛一甜一看表,哇塞,两点多了!关灯,睡觉。
没有了光,辛一甜渐渐有了些睡意,不知什么时候睡着了。当他睁开眼睛时,已是七点了。虽然妈妈不停地唠叨,可他仍然没有吃饭,换好了特意买的新衣服,迎着明媚的阳光,在披上了金色的树叶的清新与小鸟清脆的歌声中,辛一甜如出征的战士,被一种激情涌动着,随着花样百出的自行车表演,来到了学校。
学校的甬路上,涌动着一道飞扬的风景。
雪白的T-恤,雪白的休闲牛仔,雪白的运动鞋,辛一甜在上班的第一天就成了引人注目的焦点。清纯、青春、亮丽、精神、高雅、有品味、酷、帅……不同性别、不同年龄的老师和学生给了他不同的评价。这一套从批发市场买来的低档衣服,在他一米七八的身上,却打造出的超凡脱俗。
炎炎的夏日因他而清爽。
老教师在看到他的那一身雪白时,回想起逝去的岁月;中年教师看到那一身雪白时,便有了一种找回青春的冲动;那些同龄的教师,看到那一身雪白时,发现自己缺少了一种内涵;而所有的学生,都瞪大了眼,希望能成为他的学生。
他是一道风景。
他鼓动着青春的节奏,健壮而蓬勃。
他涌动着精神的光环,潇洒而脱俗。
他深藏着涵养的炫彩,内敛而夺目。
他敏锐的触角捕捉到了这一切,他对自己说;“我不能让人说我徒有其表,说我是绣花枕头!”
在校长室里,他见到了穆一清校长,还有董主任。在上学时,他就对他们充满了钦佩之情,尤其是穆校长,他觉得,他是一个伟人,那么地完美而又高大。
“一甜来啦!快坐。”穆校长笑容可掬地坐在办公桌的后面。
“快坐,不用拘束。”坐在长沙发上的董主任拍拍沙发,示意辛一甜坐在自己的旁边。
辛一甜坐在沙发的沿上,两腿并拢,上身挺直,两只手不停地十指交叉着,或者互相搓着。
“你可是我们学校第一个科班出身的音乐老师,在理论上,或在实践上都是应该高人一筹的。我们都很看好你,上学时,你就是一个爱钻研的学生,在以后的工作中,仍然要继续钻研,不断提高。做学生和做老师是有区别的,你要把学到的东西教给学生,让学生听得懂,学得会,这才行。在教学中可能要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要及时解决,要在教中学,学中教,抓好业务才是一个教师的立身之本。”穆校长说话不快,但是每一句话都掷地有声。
“我一定努力,不会让您失望的。”辛一甜很是紧张,也感觉到了一种压力。
“到我办公室看看你的课程表,领一些必要的教学用品。”董主任站起身来。
“跟董主任去吧,学校没有的,给我说一声,学校给你配,不要有顾虑。”穆校长点点头。
“那我走了。”辛一甜有点怯,话说得声音不大。
“去吧,完了以后,到财务主任仝老师那领一些生活用品,不回家的时候就住在学校,学校有食堂,这是你知道的。没事可以找自己的老师们聊聊天,回家也行,记得下午第三节课开会。去吧,有什么事就说话,啊!”穆校长又叮嘱几句。辛一甜越发觉得自己是个孩子了。
等在一边的董主任将门上的竹帘子掀开,辛一甜就头一低,先走出了门,董主任跟了出来。在辛一甜低头往外走的那一刹那,穆校长摇头笑了笑。
看完课程表,知道了自己在哪个办公室,了解了自己的那一套老师,领了饭盆,小勺子,学校统一的被套、床单、枕套,备课本,教科书,红圆珠笔、蓝圆珠笔,辛一甜又回到了校长室。他觉得,应该告诉校长自己的事团办完了,这是一种最起码的礼貌。
“校长,”辛一甜仍是怯怯的。
“都办好啦?有什么困难吗?”穆校长正在看手头的一份教育局的文件,看见辛一甜进来,就放下了报纸。
“没有。”辛一甜不知说什么好。他不知道,和领导应该讲些什么,在他的眼里,穆校长就像一座巍峨的山,每一个人都会怀着一种崇高的敬意去仰视。可这种崇高似乎与校长的职位无关。因为,在师专时,他对大学的书纪也没有产生过这种感觉。
“还有两个新老师要报到,愿意和她们先见见,你在我这儿等到会儿,她们快到了。”
“不了,我想回家……我要工作了,每个月也能领到工资了,我想……让爸爸妈妈高兴一下。我妈说,报到了……工作的事儿才算准,她在家等我信呢。”辛一甜没有坐在沙发上,话说得有点慢,还有点不连贯,低着头,有点像犯了错误的小学生。
“那行,你妈这些年也不容易,干的活又脏又累,是该让她省省心了。给老人家带个好。就说她儿子一定是个好老师,我们中学感谢她养了一个这么好的儿子!”穆校长始终面带微笑。
“那,我走了。”
“路上骑车慢点,别着急,下午记得开会。”
辛一甜是一路吹着口哨回家的。
快开会了。辛一甜走进会议室。一进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北面墙上的一排制度。这并不稀奇。在大学里,团委的办公室里,两面墙都是。这里和大学里一样,制度先装框,框再上墙,。金光闪闪却劣质不堪的四条边框,就是这些字的约束。无论字体多大,无论内容多少,人类的智慧都将你通过扩大或缩小来适应这个看起来并不可怕的摩圈。此刻,它你像一队等待检阅的士兵,充满了对首长的敬慕。“还是老样子!”辛一甜心里说。这个会议室在他上学时经常来打扫。特别是在有上级检查时,更是扫了又扫,擦了又擦。说是会议室,其实很简单:讲台上,有一张写字台,写字台后有一把带背的木头椅子,领导讲话时就坐在这里。讲台下面,就和学生上课一样,放着许多的木凳子,当然没有可靠的椅子背。与教室不同的是,这里没有课桌,如果会议需要写记录的话,老师们就把本子垫在自己的腿上,这时每个老师必是翘起二郎腿,因为,只有这样,写着才舒服一点,头也不用弯太大的弧度。这是辛一甜上学时,班里有事,要找正在开会的班主任时发现的。他当时想:“老师们真是太可怜了。”谁知他上完高中,又上完大学,成为这里的一位老师了,这里还是老样子。在一些已经来的老师中,他看到了秦老师,于是快速走过去。
“秦老师!”
“一甜!来啦!坐!”
秦老师的头发有些白了,还是那套灰色的中山装。听到辛一甜的声音抬起头来,将手中的报纸折了起来。秦老师的声音压得很低,尽管现在还不到开会时间,他仍然坚持着“会场不要大声喧哗”的规则。
辛一甜坐在秦老师旁边的凳子上,有一种偎依在妈妈身边的感觉,又觉得有一束阳光照进了自己的心田。他觉得自己是一头小鹿。秦老师是一座巍峨的山。他无论怎样的调皮,无论怎样地任性,这山,都是他的庇佑。他又觉得,眼前是一片无垠的海,他赤着脚在海滩上疯跑。累了,大海轻轻地唱歌,哄他睡觉。他又觉得自己是一个迷路的孩子,跌了许多跤,膝盖上有伤,脸上有泥,哭着,哭着,突然看到了自己的家门。
“秦老师。”他只是又轻轻地叫了一声。不知为什么,在这一声之后,辛一甜有一种如释重负的轻松。
“工作了。在好好干。”秦老师的声音仍是低低的。
“我会的。”
旁边交头接耳的声音停止了。校领导来了。也就意味着会议要开始了。
穆校长扫视了一下会场,坐在写字台后面的椅子上。这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目光如炬,大背头的发型一丝不乱,稍微的秃鬓,是他的前额更是更加的宽阔,他坐得很直,像是等待受阅的士兵。
“他为什么永远不疲倦?他真地就从来不曾生过病?他为什么总是意气风发,目光炯炯?”辛一甜那么多的疑问此刻又出现在脑海里。他永远的一身豪气,永远地昂首阔步。。
“现在开始点名。”一个声音从门口处传来。是董主任在说话。此刻,董主任坐在靠近门口的凳子上,手里拿着考勤簿。
“张一凡!”
“到!”
“秦玉龙!”
“到!”
……
“秦老师,比主任大十几岁呢,他也这么叫你名字?”辛一甜忍不住问。他把声音压得很低很低,他知道这违反会场纪律,可是他发现点过名的老师都在窃窃私语。只有那些未点到名的在洗耳恭听。可是一旦自己的名字一点过,就迫不及待地加入了私语者的行列。
秦老师什么也没说,只是瞪了辛一甜一眼。辛一甜吐了吐舌头,脸立刻红了,低下头。
“好了。”穆校长的声音像净化器,点名过后的一点点小喧哗瞬间无影无踪。那种窃窃私语的粘滞一下子就变得清清爽爽。“今天,我们欢迎三位新来的老师,让他们先做做自我绍吧!”穆校长带头鼓掌,老师们掌声热烈。辛一甜感到校长的目光指向了自己,就赶紧站起来。
“我先来吧!各位老师好!我叫辛一甜,是在这个学校毕业的,希望大家多多关照!”然后,鞠躬。
“我以为是从日本来了。”一位爱搞笑的师的话,让全场的氛围立刻轻松起来。
“我叫李玮。希望大家以后多多指教。”一个很轻很柔的声音在辛一甜的后面响起。怯怯的。软软的,润润的,浸到内容里。“请各位老师多多指教。”
随着声音,辛一甜和其他的老师一起回过头去,本能地看一看。那是一又什么样的眼睛啊!就如芭比娃娃一样。清澈地不含一点杂技。所有的肮脏与卑下,在她的眼睛里都无法逃遁,一切的不洁将会在这里得到净化。辛一甜觉得自己也开始变得透明起来,也在一点点变得一尘不染起来。
“圣洁!”辛一甜脱口而出。
“哈哈哈……”听到笑声,他才发现,老师们都瞅着他呢,脸又很快地红了。
“叫人家坐下吧,小伙子,别老看了。”又是那位爱搞笑的师。
“秦老师你怎么不叫我呢?”辛一甜小声埋怨。
“你太投入,没听见。”
“好了,现在听听最后一位新老师的介绍吧!”穆校长的制止里满含着笑意和纵容。
“我们叫章烨!”洪亮的声音从辛一甜前面两排处传来。
“铿锵玫瑰。”这样的字眼马上进入辛一甜的脑海。抬起头,他的视觉里跳入了另一种颜色——暖暖的桔黄,如瀑布般流泻而下的,是一头柔顺的长发。辛一甜又被这背影吸引了。“摇曳的身影/在初秋的风中/燃烧出成熟的火焰/雕刻温暖/……
“请各位老师多多指教!”掷地有声的几个字将辛一甜的思路打乱了。
“让我们再次用热烈的掌声欢迎他们。”此时,坐在写字台后面那张椅子上的,已是董主任了。“现在,我把这三位老师的任课情况给大家说一下。李玮任初一247、248班的语文;章烨任初一255、256的数学;辛一甜任初一八个班的音乐。”董主任看看此刻坐在靠门口的另一张凳子上的穆校长。穆校长摆摆手。“好了,老师们还有什么要说的吗?没有,我们就要散会了。”
“有,有,有,有。”一听,就知道又是那个爱开玩笑的老师。
“张老师,有什么事,快点说说!”
“说说,说说!”
“大家听张老师给讲两句。”
老师们开始放松地笑首,起着哄。校长和主任只是笑着,不说话。
“静一静了,听我说,听我说。”一边说着这些话,张老师就起到了写字台的后面,董主任已经和穆校长坐到一起来了。
“哈哈哈……张老师要耍把式了!”
“老张,听你这吆喝,怎么像是街头卖狗皮膏药的!”
台下又有人起哄了。
“各位,各位,听我说,听我说。”这次,张老师说得更慢了,拉着长音,好像领导讲话。人们又在嘻嘻地笑着。“今天——这三位新老师又给我们的老师队伍注入了新的血液———”
“哈哈哈……”人们止不住又笑起来,他的南腔北调实在是最好的幽默。
“我——相信,他们也是多才多艺的。现在,让他们每个人给我们表演个节目,好——不——好?”
“好!”掌声雷动。
辛一甜偷偷看看穆校长,没有他想像的那么气得横眉怒目,相反,却是笑容可掬。
老师们得到了默许,情绪更是高涨。
“来一个!”
“来一个!”
随着一阵热烈过一阵的掌声,是老师们的声音越来越大。这是一种无法拒绝的热情,就像可以燎原的星星之火,更像一个百战百胜的杀手,每个人的冷漠和淡然在这火里消失殆尽。
“来一个!”辛一甜真的吓了一跳,这声音就在自己的身边!是秦老师!哇塞!这热情真是了不起哟!秦老师居然也跟着喊了起来!
“好,我先来!”辛一甜这一声,又引来了雷鸣般的掌声。
“我给大家唱一首《水浒传》的插曲吧!”
“好!”“好!”掌声雷动。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浑厚的声音,宽广的音域,旭磁铁般将老师们震住了。谁也没有想到。这么年轻的一个帅小伙子,竞能唱出这么雄浑有力又苍凉感慨的歌曲!在他们的眼里,这个年轻人只属于那些游行歌曲,只要包装有后盾就可以称为歌星的那些人唱得歌。民族与通俗才能彰显一个人的功底。不然,为什么《双节棍》谁都能唱,而《黄河泰山》能效仿者却寥若晨星呢!
一曲下来,辛一甜得到的不仅仅是掌声,他的青春的光环里,又有了另一种内涵。
“我给大家朗诵一首词。”是章烨。没等人们开始鼓掌,她已经开始了。
“怒发冲冠/凭阑处、潇潇雨歇……”
在她的抑扬顿挫中,时光倒流。岳飞带着满腔的热情与豪迈向每个人走来,每个人都激情澎湃。会话室里静极了,静极了。任何一点声响,都是对英雄的不尊。
章烨深深的一躬,并没有把人们从她的声音所营造的情感中唤回来。片刻的沉静之后,是暴风雨般的掌声。好多人的手掌都拍疼了,可还在拍。此刻,掌声是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情结。为岳父的忠烈,为章烨的朗诵,是,又都不是,于是,掌声在片刻的歇息后又一次响起。
掌声中,李玮怯怯地走到写字台前,眼睛不敢正视下面的老师。
“我也给大家朗诵一首诗,我不如章老师朗诵的好,请大家多多包涵。是席幕蓉的《一棵开花的树》。”
“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为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佛让我们结一段尘缘/佛於是把我化做一棵树/长在你必经的路旁/阳光下/慎重地开满了花/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带着情窦初开的羞涩,带着梦一般的柔情,带着春雨绵绵般的哀怨,带着露珠一般清纯的无奈,如一泓清泉,李玮让每个人刚才还澎湃的热血又开始享受阳光般的抚摸。在她的声音里,人们微笑着,回忆着,憧憬着。
辛一甜上班的第一个晚上就失眠了。他被一团火吸引了,同时,他也被一汪水诱惑了。
情伤第二章
爱情是一种魂魄。
爱情是一种情感。
魂魄和情感都是无法触及。
所有的魂魄和情感都必须要有一定的依托,必须要以某种有形的物质作为得以显现的载体。
所以,才常常会有鬼魂上身。
所以,才有了借物抒情。
爱情是魂魄,爱情是情感,所以,爱情必须要有所依附。
红豆,只是一颗豆而已。相恋的人,用剪不断,理还乱的重重叠叠的情丝层层包裹,用滴滴心灵的泪日日浸润,用凉如水的月光夜夜凝望,用满目的深情时时抚摸。于是,那豆,在寂寥的等待中,红似鲜血,温润如玉,珍如瑰宝,在无数个秋风秋雨的日子里,在无数个凄婉的黄昏里,写满了相思的话语。在款款深情与无尽的望穿秋水中,所有的豆子都会成为生在南国的红豆,所有的豆子都会饱含不舍。
所以,爱一个人,就应该有一个能够承载情感的媒体。
所以,爱一个人,就要让爱有所寄托。
当辛一甜明白这个道理时,他已在爱的世界里等了好久好久。等待的时间计算不是分秒和小时,也不是年月日。它是相思的长度,它是爱的长度。
“一个月,一个世纪。”辛一甜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就像长途跋涉的人,终于看到了目的地。
电视上,十一黄金周各旅游景点的客流量猛增的报道层出不穷。
十一结为伉俪的新人在集体婚礼中一脸的幸福与炫耀。
各大商场超市的活动火爆进行中。
这些,只属于那些不用种地,用种地的人的粮食过活的人。
这个季节,是农民们最忙的季节。
玉米熟了。在还没有用得上能从玉米秸上摘下玉米的机器之前,人要在玉米地里帮助一个个成熟的玉米与母亲分离。能将秸秆直接粉碎的现代化机械有了,但是,没有多少人要用虽然能承受,但是必须要咬牙的价钱去雇用。况且,打工的钱也不是那么好挣的。农民工出去打工,要割舍的也很多。逢年过节的亲戚走动,孩子的教育,夫妻的团聚,都在为钱的奔波中渐渐地少起来。也许因为如此,不用国家再怎么去强调,现在的农村不再像赵本山和黄红演的小品《难兄难弟》里那样,还在一味地生孩子了。独生子的家庭越来越多,三个孩子的越来越少。现在的孩子花销太大了。以前的农民,凭着几亩地,就能养活六七个孩子,可现在,要想养一个孩子,只靠地是万万不行的。不是现在的孩子吃得多,而是我们的素质在天天提高,我们的生活水平也在一天天地提高。家长的文化水平在提高,对孩子的要求和期望也在提高。不仅是吃饱,而是要吃好,要讲究营养的搭配;不仅要能穿得暖,还要讲究衣服的搭配和舒适,还有款式和品牌。并不是小孩子的要求在提高,而是家长的思想有发展。
“什么时候,我也可以像电视上的这些人,一有假期就可以及四处逛逛,也可以在国庆的时候,看一看升国旗。”辛一甜心里想着,不禁又叹口气。明天,明天,就要到地里去掰玉米了。在这国庆的七天假期中,要尽快地把地里收拾好,种上冬小麦,上了蒙头水,这样,明年开春就不用都是着急浇地了。
第二章(2)
“天是蓝的,云是白的,我的心是不可名状的。是什么的,不知道。现在如果我生在一个条件好的家庭里,我在做什么呢?”辛一甜用粗糙的手指在垄沟的细细的土上划拉着。“人说,天降大任与斯人也,必先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可是,有谁愿意放着唾手可得的成功不去非要去受苦呢?如果养我选择是创业还是继承祖业。我当然是选择继承。在有一定实力的基础上再取得发展,不是更快吗?这要比自己创业要快至少十年。可人们为什么要说,非得要受苦呢?”
“二,吃个苹果,咱们接着干吧!”母亲递过来一个苹果。苹果不大,也不是富士,但吃起来还是比较不错的。母亲买得是最便宜的一种。苹果嘛,什么样的不是吃呀!辛一甜咬口苹果,想起了母亲问得那个问题:“名星们挣好几百万,那么多的钱怎么花呢?”辛一甜只是对母亲说:“咱可不给他们操那个心。”
母亲的世界里,是没有鳄鱼皮带的,也没有上万的一顿饭,更没有上万的衣服,上百万的豪宅。日出而做,日落而息,生儿育女,孝敬老人,夫唱妇随,就是她的全部。
辛一甜戴上那顶用来遮住玉米叶上蚜虫的帽子,又钻进了玉米地。那是一顶也不知谁给母亲的某个旅行社的帽子。前半部分是红色的,布料的,脑勺那一块就是白色的塑料网的。蚜虫已将它们或死或活的躯体,将红色掩盖。薄的地方呈现出一种墨绿,而在厚的地方,就是一中发亮人墨色。那些白色的小网眼,是根本无法阻挡蚜虫那小小的身体的,它们从网眼中穿过,与辛一甜的头发厮守着,并把一根根头发紧密地扭结在一起。网眼里满了,它们就堆积在网眼的外面,只有不小心落下的几个网眼,还可以让人看出,这里曾是一片白色的网眼。
“咔嚓”“咔嚓”“咔嚓”声中,玉米与它们的母亲一个个分离。好几个人都说了,先用镢头刨了,一边晾着秸秆,一边再掰玉米。不秸秆粉碎,这是多年来最常用的方法。可是,辛一甜家从来不这样。劳力少,就有劳力少的办法,时间少,也就有少的计划。所有的聪明才智都地在无可奈何的条件下被逼出来的。先把玉米穗子拉回家,这样,晚上就可以在家里将皮剥了,不影响白天的农活。而且,母亲在做早饭等待锅开的时候,还可以剥。当然,母亲在做早饭时,辛一甜和父亲也不闲着,他们早已在地里开始了工作。
将最后的一蛇皮袋子装上三轮车,夜幕已经降临了。风有点凉,辛一甜从母亲手中接过外套,伸上袖子,开始摇车。本来是要安一个电启动的,父亲似乎是越来越没力气了,天一冷,摇车就很费力,有好几次是让邻居摇着的。辛一甜并不每时每刻都在家。可父亲不让,一个电启动要700多块呢。
车冒着黑烟,吃力地爬着坡。母亲和父亲在后面使劲推。浓浓的烟雾将父亲和母亲包裹起来,辛一甜听到母亲剧烈地咳嗽杂在三轮车的吼声中,它也在拼命呢!
母亲直奔厨房,先打开蜂窝煤炉子,然后洗手,和面。母亲知道,面条是他们父子的最爱,吃面条最能饱,也最能抗饿。
“二,你们喝口水,歇会儿,别干了,啊!”母亲的声音从厨房里传出来。
其实,最应该歇会儿的是母亲。她在父亲吸烟,辛一甜吃苹果的时候,根本就没停下来。
辛一甜给父亲沏了一大缸子浓茶。父亲似乎对烫没有什么感觉,咕噜咕噜地喝下半缸,拿个小板凳,开始剥玉米。辛一甜拿了一个水杯,双手捧着,围着杯沿喝和父亲一样烫的茶水。
“我宁愿你是这一杯烫烫的水,永远在我的手心里温暖着……”辛一甜的思绪飘得很远很远。是那张脸,是那个背景,是那个甜甜地笑,是想牵住的手,是想吻住的唇,在茶水里幻化着,幻化着。水面忽然跳动了一下,茶叶还是茶叶,茶水还是茶水,唤醒他的,是自己的一滴泪。
父亲已经剥了有两蛇皮袋了,在昏暗的灯光下,泛着饱满的金黄。辛一甜有一种做了亏心事的惶恐,赶紧拿起玉米,没等他将第一个玉米剥完,母亲就喊吃饭了。
母亲的手擀面是一流的,又细又长又筋到。细长的面条上,是绿绿的豆角。辛一甜是真的饿了,从中午到现在也有七个多小时了吧!三碗面下肚,身上就暖洋洋的。又喝了小半碗面汤,母亲总是说,原汤化原食,辛一甜从小就养成了这样一个好习惯。
走出厨房,辛一甜抬起头。天空纤尘不染,像一块水晶,纯净地像新生儿的眼睛。无数颗星星缀满天空,彼此凝望着,无论咫尺,无论天涯,在凝望中守候,在凝望中相思,在凝望中诉说,在凝望中相互拥有永恒。“哪一颗是你,哪一颗是我,我们的永恒在哪里?”他重重地叹一口气。重新坐在如山的玉米堆前,抓起一个玉米。父亲坐在他身边,一句话不说,和人竞赛似的,只顾埋头快速的剥着玉米,似乎一说话就会影响干活,就会被别人落下。
“碗涮好了,喂猪吧!”父亲听到母亲的喊声,走向厨房。那三头大肥猪到年底或许会卖个好价钱。
走神真得会影响工作效率的,父亲剥了有十几个吧,自己才五六个,这也是一种变相的偷懒吧!辛一甜不自觉的脸红了。因为,刚才,他把玉米上那细细的须想成了她的头发,深情的抚摸着。把所有的精神集中到玉米上来,自己一个大小伙子,还能赶不上父亲吗?到十一点收工的时候,一定要比父亲多一些!
辛一甜的速度确实快了许多。
母亲说:“二,快十点了,你去睡吧!”
“你们也睡吧!”
“我们老人们觉少,睡不着,你快睡吧!明还要早起呢!”
“我不瞌睡,也不想睡,反正睡不着,还不如干会儿,睡觉也睡得踏实。”辛一甜怎么能自己睡呢?再说了,一躺下,是不可能睡得着的。自从心里有了那种无法遏制的情愫,每个静静的夜都是一种煎熬。在学校,白天他玩命地进行运动,想让疲惫不堪的躯体没有力量想念,想让疲惫的大脑快点休息。徒劳无功的他,知道今晚等待自己的又是一种更难捱的煎熬。离开学校两天了,也就是说,两天没有见她了。虽然眼皮在打架,也要坚持,毕业了,工作了,已是大人了,而且是一个男人,该这家庭负责了,要代替父母,挑起家庭的重担,做父母的依靠,做家的顶梁柱。
当台灯上小表指针刚刚扫过十二点时,辛一甜终于进入了梦乡。他微微上翘的嘴角毫无疑问地诉说着梦的甜蜜。
六点半的时候,父亲把他从梦中叫醒。一天的工作又开始了。
盼望着这一天快快结束,每一天都快快地结束,这个长假竞如此地长,长得如同几个世纪。每天都浑浑噩噩地像是盘古生活在混沌的大鸡蛋里。从来没有觉得假期是一种煎熬。盼望着假期再长一点,农活就不会显得如此紧张,就不用白天黑夜连轴转,父母就可以有一点喘息的时间,自己也可以多干一些。无论盼望长一点还是短一点,时间还是用它匀速地脚步,送走晚霞,迎接朝阳。
是郭小川笔下的甘蔗林,是北方亭亭玉立的玉米林,转眼之间就变成了黄褐色。七天!七天是多么的神奇啊!整整齐齐的畦垄将望不到边的土地分割成无数个小方格,就像小孩子的作业本。小孩子把字写在格子里,期待着老师能给一朵小红花做奖赏。农民们将自己的作业——-那些种子,连同希望,种在每一寸土壤里,期待着风调雨顺,有一个好的收成。虽然靠天吃饭的年代已看不到影子了,可是,人有时候是胜不了天的。比如说,突如其来的冰雹,干旱,大风,暴雪,地震,可以提前知道,可好多的时候,人们在它们的面前显得无能为力。我们可以减少灾难,可我们无法拒绝灾难。
这些小小的方格,在浇地的时候,使水不致于漫流。水是无形的,水是自由的。只有把它拢在长长的垄沟里或是方方的畦中,它才不会漫无目的,才会更好的滋润土地,而一致于出现汪洋与孤岛相间的景色,那些等待发芽的种子才不会沉睡。在这垄沟和方格中,水可以自由奔放。
人就是这水,垄沟就是方向,畦就是组成人生的每一步。有形的无拘无束才会来得更加有意义……
“吱——”刺耳的刹车声将辛一甜从胡思乱想中拉了回来。
已经到学校门口了。是丁老师。
“想什么呢?”她的声音有一种说不出的温暖。
“没什么。”辛一甜的脸红了。
“丁老师真是年轻!”
“什么呀,也会笑话我了!”丁老师边笑边说。
边说边走,丁老师的办公室到了,说过再,辛一甜继续向自己的办公室走去。他的步子很快,已不是走了,是带着自行车在跑。
放好车子,辛一甜拿出钥匙,打开办公室的门。办公室里还没有人,离上班的时间还早。辛一甜相信“天道酬勤”,年轻人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总不会有什么坏处吧!打来一桶水,向脸盆里倒一些,水变成红的了,一对鸳鸯在水底静静地相依着。“真是俗不可耐!大红色有什么好看的!”嘟囔一句,辛一甜像发狠似的,将抹布扔进水里。透明的珍珠从盆里飞出来,先深红,再浅粉,最后就是无色的了,落在地上,化成一个个湿湿的小点;落在辛一甜的裤脚上,便像长了腿,向四面八方疾驰,像金钱豹的斑纹。水底的鸳鸯似乎是动了一下,就被土褐色的抹布遮住了,只露出头顶的一撮毛和一小截短短的尾巴。办公室原来是一间教室,很宽敞。靠北墙放着八张办公桌,两两相对,靠南墙有六张桌子,也是两两相对。初一八个班的语文、数学英语老师全聚于此,外加一位体育老师——强越,还有全年级的音乐老师——辛一甜。辛一甜和强越两人的桌子相对着并在一起。其它并在一起的老师都是同科的,有了问题,探讨起来比较方便一些。辛一甜和强越的桌子刚好挨着门口,往前看就是西墙。强越坐他的对面,抬头就可以看到室内的每一位老师。,但更多的时候,强越喜欢望着窗外。“我得给强越换换位置。”一边擦着桌子,辛一甜一边想着自己都不知道什么内容的心事,反正是在想,但却总是飘忽不定,散乱得如荒野的草。
任何情况,任何时候的走神都是要不得的,它会影响工作的效率,工作的质量。陆陆续续又来了一些老师,辛一甜的工作还没有进行到三分之一。他们和辛一甜说着,闹着,清扫着。“年轻就是一宝哟!”临近退休的孟老师拿起笤帚。
“孟老师,孟老师,这些事可轮不到你喽!一会儿,给我们当质检吧!”年轻的老师们嘻嘻哈哈的“夺”下了孟老师的笤帚,亲昵地把他推到门外。
“白雪公主驾到!”快嘴的强越一子将大家的视线拉到的门口。紧身的带蕾丝的白色小褂,白色的裙,裙摆上稀稀落落地点缀着几颗淡蓝的水钻,一双白色的,尖尖的,细高跟的皮鞋,还有那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真是纤尘不染!更要命的是,每一个觉得,自己是那么的渺小,也不是,反正觉得自己永远无法达到一个高度。
李玮听到强越的声音,脸红了,真的是“不胜娇羞的荷花,”忙不迭地放下淡粉的小包,抓起两只暖瓶去找开水。
“咳!看不够啦!”教英语的张老师踮起脚,在强越和辛一甜的后脑勺上拍了一下,就像拍自己不听话的孩子,“喜欢就追呀!光看有什么用!”这个老太太,生活里充满了活力,每一个人,从她那里都会感受到浓浓的爱,即使在受她批评的时候。
“追什么呢?“章烨穿一件火红的T恤,发白的牛仔裤,高跟的旅游鞋,风一样旋进办公室。
“来来来,看看我的照片,给挑张好的,我放桌上,让咱们的家也蓬荜生辉。”口随心动,心随口动,一边说着,一边从她那像篮子一样的金黄色的大书包中往外掏。七寸的、五寸的、钥匙扣的、水晶板的,稀里哗啦的弄了一桌子。“哥们儿们,给选一张。张老师,孟老师……你们都来看看。”就这样,章烨常叫年轻的男老师们“哥们儿。”
“啊,美女呀,今晚有人要得相思病啦!”强越夸张地做个动作。辛一甜倒是脸有一点热了。
“你别贫啊,你千万别得病啊!”说着,章烨弹了强越一个脑瓜儿崩。
“遵命!我的女王!”
“强越睡不着喽!”辛一甜也想使自己的调侃清爽利索,可总觉得心里发虚。
“少费话,快说哪一张吧!”
“我看哪,每天换一张,张张漂亮!”张老师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第二章(4)
第二章(4)
“孟老师,您说呢?”章烨的头并没有抬起来。
“早出去了,他一个老头了,怎么好意思看你们女孩子的照片呢?”张老师仍是笑眯眯的,像温暖的阳光。
“穿白色晚礼服的吧!啊,我的女神!”强越做朗诵状。
“我看还是黑色的!黑色的魔鬼,你这夜的精灵,诱惑了我的心,偷走了我的灵魂!哈哈哈……‘辛一甜很快地融入到了这种调侃之中,闭着眼睛,做陶醉状,不过,还是忍不住大笑了起来。
“切,边儿去!”章烨推了辛一甜一把,脸并没有红。
“白雪公主,快来帮我挑一张!“李玮刚进办公室,暖水瓶还没来得及放下,就被章烨拉到了一堆照片前。放下暖水瓶,李玮一张张端详起来。要想听到她的意见,十几分钟以后吧!大家继续清扫卫生,很快就完了。
“哪张呢?你都急死人了!等得花儿都要谢了哟!”倒完垃圾,章烨看李玮还在那儿盯着照片,有点不耐烦了。
“就这张蓝色的吧!”李玮并没有因为章烨的着急有丝毫加快语速的意思,“优雅,深邃,还有一点如雾的淡淡的忧郁。”李玮深情地倾诉着,似乎沉浸在如她所说的挥之不去的悠远的蓝色的忧愁里。
“拜托了,同志们!空洞的白色,沉闷的黑色,还有,多冰冷的蓝色呀!”章烨有点失望,“看我这张红色的,这么大的裙摆,像不像燃烧的火焰?我的热情,就像一把火,燃烧了整个沙漠……”章烨随口唱了起来。
“好哇,你心中有数,还问我们哪!”
“浪费了我无数的感情细胞!”
“无端地浪费别人的时间就是谋财害命!”
“给我们精神损失费!”
“就是,我们要索赔!”
七嘴八舌,好不热闹。
“请大家吧!”李玮的声音软软的,甜甜的。
“沾公主的光吧!十块钱,买雪糕,谁嫌少,一分也没有!”章烨一看在劫难逃,干脆利落地从牛仔的后兜里抽出十块钱。强越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抢到了手中,拉上辛一甜,出了办公室的门。
这种闹剧多属于这四个未结婚的孩子,刚过而立之年的老师们跟着起哄,那三位老教师,每逢这个时候,脸上就写满了一种放纵、慈爱、微笑,他们像在看自己的孩子玩耍,调皮而又可爱,偶尔也敲边鼓。孩子们很懂事,就像对待自己的爸爸妈妈一样。
李玮只是笑着。开学一个多月以来,还没有人见过她笑得时候露出牙齿是什么样子。
预备铃响的时候,所有的老师都到齐了,这上课做好准备:教材、教案、学具、教具等等,一样都不能少。走了八位于老师,办公室里安静下来。不是人少的原因,而是每一个都有自己要做的事情。批改作业、查资料,写教案,写各种学校要交的有用挡风用的材料,自学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阅读有关教育的、心理的、历史的、地理的、中外风俗习惯的书……在这个知识爆炸的年代里,没有浓厚的功底,做一个好老师很难。要讲“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就要知道荔枝生于南方,采摘后,一日色变,两是味变,三日则烂,才能让学生明白为什么运荔枝要“快马加鞭”,日夜不停,才可以更好更深地体会作者写首诗的真正意义所在;要想让学生理解为什么说安徒生“从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就应知道安徒生所经历的苦难……诸如此类,语文中夹杂着数学,数学中夹杂着生活,英语中夹杂着地理……虽然不可能喧宾夺主,但有时会影响到本学科的学习,所以,每一科的老师都是一个综合体,所以没一个人都被一种无法抗拒的力量推着,不由自主地向前走。
当然,正如机器需要休息一样,人也会调整的。所以,闲暇的时候,也可以做一点自己喜欢的事。李玮现在就在看小说,强越去器材室了,辛一甜面前摊着一本乐理书,书下压着几张纸,笔尖在动,每写一行,纸就往上推一推,乐理书正好盖住。
我仰望
白衣的仙子
让我化作你的浓密的睫毛
时刻抚摸你的明眸
让我化作你的皓齿
日夜轻吻你的红唇
让我化作你的项链
温柔地与你雪白的颈厮守
让我化作
辛一甜不能再写,再写就是蕾丝的胸衣了,有点不正经了吧!虽是低着头,思绪却如脱缰的野马,在无边无际的原野狂奔。不曾想,强越已笑嘻嘻地看着他了。
“想什么美事儿呢?可以共享吗?小脸儿红红的,小眼儿亮亮的,小嘴儿微笑着?”强越的话将其他老师的目光一下子吸引过来。虽然只是来自背后,还有侧面,但是他的脸还是红得像一块刚染过的布。
“我仰望”,强越发现了纸上的字,刚读了一句就停了下来,“跟我去搬器材。”拉起辛一甜就走。
来到操场边的一棵钻天杨下,两个人靠着树干。
“喜欢就追呗,有什么开不了口的!”强越并不看着辛一甜,望着天空中高高悬浮的白云,并没有一种太热烈的情感。
“章烨也不错,不知道。”
“有比较才有鉴别嘛!走了!”
扯着闲话,两个人嘻嘻哈哈地回到了办公室。
看到两个走到门口,李玮慌乱地将自己的目光从辛一甜的位子上收回味来。她坐在东北角,这个位置,可以让她对办公室里的一切一览无余。可是,她不太关心别人怎么样,她总觉得,别人的事与自己无关,管好自己的事就行了。可是,辛一甜却不能让他漠视。他就像她沉静的生命里的阳光,是让她摆脱沉寂的上帝。她常常翻开一本书,把头用手支着,用全神贯注的姿态,偷偷地望着辛一甜地背影。
“我仰望,”她在书页的空白处写下这三个字,没意识地,在下面写了一个大大的“辛”字。
心神不宁的,怎么会只有他们两个人呢?
第三章(一)
丁一凡重重地坐在椅子上,只感觉到身子在往下陷,往下陷,沉向不知名的泥沼,沉向不知名的恐惧,沉向不知名的无助,沉向不知名的黑暗。只觉得,身子是一团没有任何支撑力量的稀泥,在暴露目的的四处漫流,没有方向,没有形状,没有思想,没有灵魂,没有希望。
胸脯一次剧烈地起伏,将一声叹息推进了身体。她那高高挽起的发髻,微微颤动了一下,黑色风衣掩盖下的双肩,上耸,又回落。辛一甜知道,丁老师一定是遇到麻烦了。
“丁老师!”
辛一甜的呼唤没有给丁一凡带来任何的改变。有老师摇摇头,向辛一甜摆了摆手。辛一甜悄悄退出办公室。
“如果不是遇到大麻烦,——肯定是大麻烦,要不然,她不会这样的。”辛一甜低头想着,长长地吁一口气,又抬起头。甬路两旁的冬青依然青绿,却已没有的夏日的耀目。墙边的钻天杨,依然挺立,只是,没有了夏日的碧绿。几片的叶子,在风的伴奏中,唱着对季节的恋歌。
“秋日的太阳再热烈,也照不熟播错季节的庄稼。”辛一甜交夹克的拉链拉到头,竖起领子,突然脑子里就出现了这句话。这是一位母亲,在知道儿子为了单位的一个——自己认为——给自己重新带来生活活力的小姑娘,要与相濡以沫二十年的妻子离婚时,在秋天,在收割过的庄稼地里,捡拾那些丢失的果实时,对儿子说的一句话。就是这一句话,儿子重新回到了自己的家。是觉得与丁老师有关吗?不,不应该,那是一个多么让人妒嫉的家庭啊!甩甩头,似乎要把这种不祥甩走。“可恶,可恶,为什么这样想丁老师啊!”
走进自己的办公室,辛一甜抽屉,拿出一叠纸,有文字的,没文字的,这说是他心灵的憩园。
我可不可以
做扑火的飞蛾
在你的燃烧里
痛苦地挣扎
幸福地忘我
我们
可不可以
做涅槃的凤凰
浴火而重生
本来,辛一甜是找丁老师——可以说,是打开心结吧!写得这几句——当然算不上诗,丁老师是会明白一切的。可是,当他看到丁老师的这个背影——第一次看到这种背影时,他就有一种直觉——丁老师遇到麻烦了,而且是连她自己都不好解决的麻烦。以前,丁老师可是无所不能的。而他,只能看着,只能是看着,无能为力。
丁老师原名丁素花,后来上高中时,她瞒着家里人,将名字改成丁一凡。做一个平凡的女人,做一个平凡的妻子,做一个平凡的母亲。她不喜欢说东家长西家短,不愿意花费大把的业余时间去逛街。即使是逛街,她也有极强的目的性,买完就走。这一点,让那些不爱陪老婆逛街的老公极为赞赏。节省下来的时间,就是打扫卫生,做家务,研究那些老公和孩子爱吃的菜,当然,还有一半的时间用在辅导孩子和钻研业务上。因此,她的一双儿女都很出色。她的教学成绩十三年来一直保持全县第一。论文在教育界频频发表,各种荣誉接踵而至,这引起了许多老师的不满,尽管每个人都懂得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十一岁的儿子对她充满了钦慕,八岁的女儿更是对她粘住不放。她常常对女儿说:“你这个小丫头,教育局罚了妈妈五万块呢!长在要还我哟!”女儿说扑到她的怀里,撒着娇:“那你把我装回肚子里吧!我说可以永远不离开妈妈了!现在你说装呀!装呀!”她去刮女儿的鼻子,女儿像小兔子一样在床上躲闪着。儿子也来凑热闹。母子三人笑做一团。每每这时候,老公就在一旁呵呵地笑……
丁一凡的嘴角微微翘起,眼睛里却有亮亮的东西滑落下来。女儿再也见不到了!十天!十天上帝就收回了她的天使。去年的那场雨好大,足以淹没她的人生。在雨中,她抱着女儿小小的尸体,跪在稀软的泥地里,流泪,却没有一点声音。老公吓坏了,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
“你生于尘土,归于尘土。你生于尘土,归于尘土。你生于尘土,归于尘土……”那是在她心里默念了许多遍的话。她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说着这句话,也许是对自己伤痛的一种安慰,还是别的什么,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三天以后,她上班了,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看到她的人都吓傻了。
“老师,你哭吧!”
当她的课上到一半时,学生们再也无法面对老师的憔悴和嘶哑的声音无动于衷了,座位上有轻轻地抽泣声。
教室里一片嘤嘤地哭泣声。
有大滴的泪顺着丁一凡的脸颊滑落。她感到一种失去支撑的瘫软,后退一步,靠到黑板上。
第三章{二}
“穆校长,你快去看看吧!”艾婷火急火燎地跨进办公室,一改往日的彬彬有礼,“丁老师把全班的学生都弄哭了,好像死了人……”
“是吗?”穆校长立刻从椅子上站起来,想门口走去。艾婷就很得意地跟在身后。
“丁老师啊,你挺得住吗?”穆校长心里如着了火一般。本来已经安排好了其他的老师来代她几天课的。因为,只有时间才是让作品愈合的良药。这是学校的顶梁柱啊!
“真是的,这课不怎么上啊!做样子给谁看呢?”善于察言观色的艾婷以为穆校长紧皱的眉头是在埋怨丁一凡。“就像咱学校死了人……”
“一群苍蝇,一群苍蝇……?”穆校长使劲地挥挥手。
“丁老师,你可别出事啊!……这个钢铁一般的女人……让所有的人都钦佩的人……真可恶,不能不说吗?就你好,就你好,什么人?”用力地甩甩头,将千百只苍蝇甩到身后。
教室里已恢复了平静。穆校长在窗外听到了丁一凡嘶哑的声音。
“同学们,老师,老师感谢你们的理解。老师会把这痛——”,丁一凡长长地舒一口气,带着一种释放的无奈,“这痛埋在心灵的最深处,然后,”又是一口气,“然后,让我们每天都生活在灿烂的阳光下。那说让我们起来唱《真心英雄》!”她的语速加快,似乎是怕稍一迟延,就无法追上这些字一样。
“在我心中,曾经有一个梦,……”不成调的歌声,蘸满了情感的泪水,穿越了种种的阻隔,在校园里回荡。
歌声越来越大,越来越大,似乎要将所有的悲痛,所有的压抑,所有的所有,都在这歌声里释放,释放,埋葬,埋葬!
有咸咸的液体流进穆校长的嘴里。
“这是什么呀?什么呀?真是!噢哟,我不成音乐课了嘛!”艾婷在校长的背后声情并茂。
“你,别说了。”穆校长说得很慢,却似乎有一座大山向婷的头顶压下来。千百只苍蝇霎时不见了。
等穆校长转过身来,艾婷才发现自己错了。使劲挤挤眼睛,便有泪光闪动。
“是啊,真可怜!真让人同情!”
“哼!”穆校长微笑了一下,闭一下眼睛,向甬路走去。
“王八蛋!丁一凡,你这个王八蛋!”艾婷像失宠的妃子,咬牙切齿,“丁一凡,我不会放过你!我一定要你好看!”
辛一甜听到了这歌声,哭了。伴着泪水,他又拿起了笔。
尖刀一样的风
你仅管来吧
霹雳一样的雨
你仅管下吧
她的娇嫩的皮肤
是你无法伤害的钢铁的战甲
她的万般柔软的心
是追赶你逃遁的战马
你真得坚强吗?你真的不苦吗?老师啊老师……
章烨和强越正在打乒乓球。他们停了下来,在球台的两边对望了几秒钟。他们不知道,从彼此的眼神里想看到什么,也不知看到了什么。似乎只是为了望一眼对方而已。“接着打!”不约而同出口的话让两人的脸上挂满了幸福灿烂的笑。强越的手抖了一下,发的球有点偏了。桔黄色的小球在章烨的眼里碎成了无数的小块,没接住。
“不玩了。”又是一次的异口同声。他们又笑了,笑容里却有一种无可奈何的痛。
李玮正在看小说《荆棘鸟》,“丁老师是那只在痛苦中依然歌唱的鸟吗?为什么一定要痛苦呢?那只荆棘鸟在枝头可以歌唱,也可以在天空歌唱,为什么一定要把自己身体让荆棘刺得遍体鳞伤呢?真是何苦呢?人一生不容易,要学会善待自己才对!”心灵深处的那点点轻蔑,就化作嘴角微微一丝的上翘,心里继续与那只荆棘鸟抗衡。
秦老师只轻轻说了一句话“女人太刚未必是好事。”近乎于自言自语之后是一口徐徐释放的叹息。
丁一凡两只眼睛定定地盯着天花板,她累了。再过四个小时,就该带学生们上早操了。眼皮却怎么也合不上。
自己是一条鱼,在大海里游啊游,阳光透过海面在水底变幻着。可是,她却总是看不到任何一种颜色,只有黑色,只有黑色。她的眼在滴血,她想擦一擦,可是她找不到手。是谁?是谁在喊?身体轻轻地飞起来。是老公,是老公!是他,是他将自己抱起来,吻着她的眼睛,抱着她在飞……眼前为什么是一片白色?白的刺眼?是老公的白发!让她知道一夜白发不是传说的老公的白发!她把这白发揽在怀里,轻轻地拍着……是战争片中的警报在响吗?这么刺耳?!是铃声,是起床的铃声!该上早操了!合衣而卧的她猛得坐起来,却失去平衡从床上摔了下来。闭上眼睛缓了一下,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土,用湿毛巾擦一把脸,用潮湿的手整理一下头发,急急地向外走去。
迎着渐渐变浅,变红的云霞,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辛一甜在操场的墙角里,定定地看着丁一凡跑在队伍一侧的身影。他只能看到身影。五点半的天空上,只有几只星星。但他认得出她的背影。影子远了,不见了;又过来了,又不见了……当队伍第三次从辛一甜的面前经过后,他迅速地从墙角里走出来,闪电般出了操场。来到办公室,他没有开灯。值班的老师在带着学生跑操。他不值班,可是丁一凡值班。他放心不下,他不敢回家,直到看到她跑步的身影——在他确定她内心很镇定以后,他才放心了。他有点困了。被这重重的黑暗淹没也是一种享受,安静,平静,安详,柔软,自由,舒展,心和身的放松。看着窗外的天空一点一点亮起来,东方的深蓝的云彩一点点变成红的云霞,辛一甜有一种笑看世间浮云,大彻大悟的感觉。他笑了,觉得自己有一种先睹为快智者的狂妄。
新的一天又开始了,又是一个全新的日子,不可COPY的日子,因为,今天就只有一个!老师,今天的太阳是新的,你可一定也要是新的呀!
让所有的日子都走吧//所有的美丽都从今天开始吧//我知道//你的爱有多深//你的痛就有多深啊//秋风啊//秋雨啊//用七色彩笔绘出了满天//云霞//今天//多//美啊……
辛一甜随口唱着,心情好了许多。。
第三章(三)
人,总是要走出沼泽的。能够走出情感的泥沼,只能靠自己。真正的伤是无法分担的,甚至是最亲的人。因为,那伤刻在了生命里,时光的风沙可以让它沧桑,却不会减半,更何况让别人分担!
不会示弱的女人是傻女人。
不会示弱的女人抓不牢男人的心。
丁一凡扛过了那些心碎的日子。
丁一凡扛过了那些美好的日子。
接下来,该扛的,是分手,确切地说,是离婚的痛。
在风中,在雨中没有一个男人愿意让自己的女人在自己面前像山一样挺立,没有一个男人愿意让自己的女人能够在自己的怀抱之外仍然安详。
老公说,我只想要一只燕子,而你是一只雄鹰。我想做你脆弱时的山,而你永远不会脆弱。
丁一凡没有流泪,没问为什么。她的心告诉她,爱与不爱,都不需要理由。她只剩下了自己。
女儿没了,看着老公一夜间长出的白发,她怎能再让自己的痛压在他身上呢?她在老公不在家时大哭,疯了一般地把自己锁在房间里哭。在老公面前,她选择了坚强。她抚摸着他的白发,轻轻拍着他的背,轻轻地,轻轻的,就像母亲守护着襁褓中的婴儿,从容,镇定,温柔,高贵,典雅。她以为他睡了,她多想让他好好睡一觉啊!可她,没有看到他的眼泪。他应该用自己温暖的胸膛,承受一个女人的嚎啕大哭,他应该用他有力的双臂,抱着他心碎的女人,他应该宠她,哄她,疼她。可是,这个是她老婆的女人却不需要!在最痛苦的时刻,他成了她的婴儿!他感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无能,更确切地说,是什么呢?就像是一种污辱!也不是,是一种耻辱?说不上来,说不上来的感觉,让他觉得,全世界的人笑话他,笑话他还不如一个女人!
日子一天天过去,平淡地重复着。一切的正常之下,却是极不正常。因为,本该如狼似虎的年龄,他们的夫妻生活却面临着死亡。丁一凡试图说服老公去就医,可是老公说什么也不肯。老公无法向他解释。因为,他试过,按照心理医生的指示,他进行过性幻想,他次次可以勃起,而且欲望非常强烈。可是一想到丁一凡把自己搂在怀里,轻轻地拍着———一切就完了。心理医生说,这是一种强迫症。具体到他的情况,就是一种意念性的性功能障碍。也就是说,生理他是一个正常的,健康的男性,只要不出现影响它的意念,一切都没问题。可他,没有办法排除那个让他痛恨的影子。那是一个魔咒,让他永远翻不过身的魔咒。他开始酗酒,结果反而更糟糕。他第一次进了包房。第一次和陌生的女人上床。他成功了!他是男人!同时,因为这证明让他背叛了他深爱的女人!他受不了自己的背叛!他恨自己的不忠!让他更恨的是,他见了丁一凡,就成了废物。
当老公向丁一凡提出离婚时,她说:“我不在乎,我只要和你在一起就好。”
“可是,我在乎。”老公说的很慢。
“好吧!”
“你……为什么……就不再……挽留挽留我?”
“为了你能好受些。”
“天哪,伟大的爱情!!!”泪流到了老公的生命里。
人们,总是将他人的事情置于一切之上的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论中,又注入了新鲜的调味品。
那些艾婷们说,好可怜,好可怜哟!却在心照不宣的点头里写下两个字:活该!
那些吃不到葡萄却说葡萄酸的董主任们说,他老公真没眼光,多么有品味的女人啊!脑子里却在飞速地旋转:什么时候能做一次护花使者,也可以顺便采采蜜。那些辛一甜们说,千万不能让老师倒下。他们每天派一个人到丁一凡家,以防万一。
那些穆校长们说,离婚可是一辈子的事儿,不能说散就散。领导们成了丁一凡家的常客,车轮大战是思想工作最古老却是最有效的方法。
章烨们说,散就散呗,有什么了不起,少了谁,日子照过!
第四章(1)<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
狂欢是一群人的孤独。
章烨今晚一个人在家。爸爸妈妈去北京了,嫂子要生小孩了。虽然哥哥一再强调不用去,不用去,然而马上见到孙子的兴奋让他们坐立不安,他们还是去了,他们还想把孙子,当然还有孙子他妈一同接回来,伺候月子,是妈妈最大的幸福,起码可以让退休生活不再枯燥。章烨喜欢一个人在家,她可以穿那件最喜欢但特别短特别艳的睡衣(女孩子大了,有些衣服是不可以在爸爸面前穿的),还可以一丝不挂地躺在沙发上看电视,像疯子一样大笑,还可以大声地尖叫(妈妈说那是流氓的声音),还可以把脚丫子放在茶几上,还可以聊天到深夜,可以看那些诸如《加勒比海盗》《人鬼情未老》之类的影片……
卫生间的小壁灯粉色的光有一种暧昧,但不够明亮。把大灯打开,章烨拿起喷头。她喜欢淋浴,喜欢喷洒的水珠飞到脸上的感觉,喜欢看那些水珠在她光滑的肌肤上——微微有一点黄的肌肤上汇合——汇合成一条条小溪。
“那小溪淌过高耸的山峰,淌过平原,淌过茂密馨香的草丛……”章烨的脸红了。这是她上大学时,同宿舍的女同学不知从哪弄来的手抄本上,写一个女孩子洗澡的情景。那时候,她们笑作一团,还厚颜无耻地说——她们认定那是厚颜无耻:“我们有高耸的山峰,我们有平原,我们有茂密的草丛,我们是含苞欲放的花朵,哈哈哈……”那时候,没有一个人脸红。可现在,审视着镜子中的自己,章烨却有一丝的羞涩。可她还是忍不住要看。有多少人这样认真地看过自己呢?山峰上那两颗粉红的蓓蕾,因她稍显急促的呼吸而上下跳动。那是一种娇嫩欲滴的柔软,它只属于没人性经历的少女。还有,私密处的那两片粉红,只属于像章烨这样的少女。一旦有了性经历,它们就会慢慢地变成黑红,甚至于酱色。她的娇嫩的粉,应该以属于谁?是森吗?她叫他森,那个高个子,有络腮胡子,挺男人的未婚夫?不,不想。她想起了强越。对,就是强越。她一定要把她的初夜——甜蜜与疼痛并存的幸福留给强越。她想起了那幅世界名画《泉》,还有,《裸体的马哈》,还有,人体彩绘,人体素描……她爱上裸体,同时她也发现,人体才是最美的。这种美不是一个世俗的人所能理解的。抛却了性的干扰,抛却了杂念,才能欣赏到那种曼妙的感觉。我美吗?强越,你能欣赏到我的美吗?你会欣赏吗?你能答应我吗?
森,那个叫森的男孩子,妈妈喜欢的那个家里有钱的高个子的男孩子,也是那么的爱我吧!要不然,在我生日的时候怎么会送我那么多的玫瑰花,还有那条粗粗的18克的金项链?可我,为什么更喜欢强越为我用细铁丝做的一枝玫瑰呢?妈妈说,贫穷会让爱变得不细腻了。一枝玫瑰不如一大把给人的感觉更幸福吗?如果有一天,再和自己的同学聚会时,一身的寒酸,我愿意吗?
强越,我们是真的相爱。可是,为什么在森出现时,面对我妈的极力阻拦,你竟然也提出了分手呢?你不也据理力争过吗?你也想信贫穷会让爱情变得不细腻吗?你怕你要扶养两个弟弟的重担也压在我身上吗?你也怕没钱时我们会争吵,然后会影响我们的感情吗?
我真的爱强越吗?如果不是,为什么我和森在一起时,总没有和强越在一起时开心?如果是,我为什么不和妈妈彻底地决裂呢?仅仅是因为对妈妈的孝顺吗?不觉得是。我为什么有时候会想起森呢?还常常拿也出那项链,觉得莫名其妙地幸福。我爱森吗?如果不爱,为什么又常常会想起他呢?为什么和那些姐妹儿们煲电话粥时,对方在电话里都能听出在提到森时的得意忘形呢?我是在爱森的钱吗?我害怕吗?害怕如果,如果和强越结了婚,为两个小叔子的上学,生活而日复一日地节俭,等到人老珠黄,才能挺直腰板吗?那些美丽的青春的岁月就在自己的沉重里变得毫无生机。没有了同学间的快乐,也没有了爱情的颜色,像一个穷苦的老太太……不,我不要!
不,我不能把我的初夜给强越。不能。
也许,妈妈说的对。
鲁迅为了纪念刘和珍写了《为了忘却的纪念》,那么和强越彻底的分手,也是为了纪念这一段感情。是这样的,我是为了纪念和平强越的感情才和森结婚的。看到我生活的幸福,强越才会感到真正的幸福的。我是在说服我自己吗?还是因为我更爱钱?更爱富足的生活?
强越自从对妈妈说了和我分手后,真的就像一个一般的同事一样了。森多多少少也知道一点我和强越的事情,也知道我心里还想着强越。他可真是个男人,从来不对我发火,只是微笑,即使对他大吼,也无所谓。他那么有钱,虽然钱是他爸爸的,可是,有一个搞房地产的老爸,又是独生子,那钱也不还是他的吗?我必须要在这个家里站稳脚跟。真麻烦!强越呀,你在哪里呢?
如果,强越能有森的生活条件,哪怕再差一点也没关系,那该多好啊!女人,女人,在难以取舍的时候都是这样想的吗?
“有电话啦——有电话啦——”
是强越,这是为他专门而设的铃声,很简单,因为章烨认为任何一种有内容的铃声都存在一种局限性。简单的东西,有时会有更多的内涵。
光着脚,带着满身的水珠,跑到客厅。
“喂,”有了刚才那么多的想法,一时间,她不知道要说什么。
“一个人在家,怕吗?”
“怕。”
“那我过去?”
“别过来了,你家离这里还有二十多里路呢!”嘴角挂着微笑,声音里分明在说,你快点来吧!
“我有翅膀,等我一秒钟……开门,到了!”
关掉手机,抓起沙发上的睡衣,跑到门口。
没有章烨想像的拥抱,强越就像第一次到人家作客一样,坐在沙发上。
章烨坐在地板上,睡衣虽然很简洁,很暴露,但仍然穿得有些仓促。右边那根细细的带子,已经滑落到了肩下,那绝对是一种诱惑。将头轻轻地靠在强越的腿上。
“越,我,就是你的蒙娜丽莎。”章烨地声音像从天边漫来的袅袅的雾气,迷蒙,柔软,无助,无奈,挥之不去。
第四章(二)
强越低下头,一根手指缠绕着潮湿的头发,另一只手抚摸着章烨的脸。目光跳过半隐的乳房,抚摸过几乎全裸的双腿,暗然的飘向窗外。窗外是万家灯火,沉醉的霓虹妖孽一样,让人们看不清自我,他的目光失魂落魄的游走,没有归宿。
“当,当,当……”那架精美的挂钟响了十二下。没有睡着的两个从梦中醒来。
“越,我做梦了。”如呓语般,章烨的声音向耳边飘来,“我看见,你和我在放风筝……草地,像软软的地毯,我们的孩子在婴儿车里睡着,像天使一样,梦里她还在笑……”好像梦还在继续,“后来,下起了雨,好大……好大……我听见雨落到我头发上的声音……我们的天使没有了,我找不到你了……”章烨的身子颤抖着,使劲地抱着强越的腿。仍有雨落进梦里,一抬头,强越已是泪流满面。
站起身,强越将章烨紧紧地搂在怀里。
从强越的怀里挣脱出来,章烨褪去睡衣。
是一枝怒放的白荷,在滚滚的烈焰之上亭亭玉立。
强越没有动。
“看着我……我要你记住我,今晚,……我要做你的女人!”
强越没有动,这个他深爱的女人,一个月后,却要成为别人的新娘!怎么可以成为别人的新娘!怎么可以!那时候是怎么说的?怎么说的?要把最美丽的时刻留在新婚之夜!为此,他们两个人,是怎样努力地控制着自己的燃烧的身体!他们曾在一起共送过夕阳,在同一张床上迎接过黎明!可是,他们没有越过最后一道防线,虽然现在人们对此类的事情已是视若无睹。他们就约定了,把最美丽的时刻留在新婚的晚上!他们曾彼此吻遍了对方的全身,曾经因难以控制的欲望而在一起相拥着颤抖,,可他们没有,没有合二为一!他看到过她的每一寸肌肤,她曾在他火热的手掌下融化过,喘息过,发疯过,可他,只是用了他柔软的唇和近于呢喃的声音让她平静如一汪水。每一次,当她像一只调皮地小鹿,一丝不挂地扑向他的时候,他的身体就要忍受被欲火燃烧的痛。就是这个女人,就要成为别人的女人!是在恨吗?如果不是,为什么要咬牙切齿?如果是,为什么要恨呢?恨什么呢?恨章烨的虚伪和贪图荣华富贵吗?可他恨不起来。他只觉得冷,冷。虽然他说,当她决定和他分手的时候,他说过他能承受,只要他幸福。
章烨以为他的颤抖是因为她的话而难以自制,于是,搂住强越的脖子,跳起来,用双腿夹住强越的腰,饥渴地吮吸着他的嘴唇。强越机械的回应着。当机械变成一处饥渴,他们就吻着,一起重重地摔在了章烨的床上。强越的上衣在从客厅到卧室的过程中,已被章烨扔在了地板上。慌乱地,有时是两只手,有时是一只,有时是三只,将皮带解了,将长裤,将内裤剥了去,双唇却不曾离开。
“不!”从章烨的身上猛地翻下来,强越开始穿衣服。
“为什么?”章烨打个激灵,坐了起来。
“去把衣服穿上。”强越没看她一眼,径直向客厅走去。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虽然章烨愤怒地哭喊一声比一声高,不见强越来哄,只好随手抓起床头的另一件睡衣套在了身上。像奄奄一息的病人,一步一步走到客厅。
强越深深地坐在沙发里,头好像要掉到了两腿间。那团火一样的睡衣还在地上。章烨坐在他的旁边,不敢说话。
“烨,你这件银白的睡衣好看。”强越瞥了一眼。
他疯了吗?章烨有点害怕。
“烨,不要难过,我不可以毁了你。你的初夜应该是森的。我不配。不要难过。如果今晚你做了我的女人……如果,我答应你,让你做了我的女人,我会后悔一辈子的。也许就在刹那间将你的生活推进一种万劫不复之中。你一定要听话。”强越轻轻地拍着她的背,像在安慰一个不听话的孩子。
“可是,我说了,我不在乎。”
“可是除了你以外,所有的人都在乎。”强越叹一口气。
真的不在乎吗?要是森真地发现我不是处女了,结婚之后还会要我吗?会打我吗?会背着我找别的女人吗?……真是恐怖!愣愣地想了一会儿,章烨也不那么难受了。
“我要走了,再过几个小时,天就是亮了,人们会说闲话的。记住了,从此以后,我们就真正地,彻底地分手了。你会成为幸福的妻子,我也需要开始我的新生活。我们就不要再来往了。我真的祝你幸福,你一定会幸福的。”打开门,强越头也不回地走了。章烨傻了一般,坐在沙发上,久久回不过神来。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却让我看不到光明。”仰起头,强越笑了一声。那声音让他自己感到毛骨悚然。
第四章(三)
所有的开始都是一种结束。
所有的结束都是一种开始。
有什么不可以吗?有什么不可以?
没有。
什么也没有。
只有呼吸和空气。
结束了黑夜,就是白昼。结束了白昼,就开始了黑夜。
所以,不必忧伤。
还在睡梦中,辛一甜的手机就响了。
“谁呀,才几……”
“我强越,开门!”
辛一甜的脑子一片空白。“出事了,出事了,真出事了!……”嘴里小声念叨着,披件衣服,赶紧往外走。
“二,谁呀,这才几点?”当辛一甜的手刚刚摸到大门的门拴时,母亲已经出来了,“我给你说过多少回,半夜三更有人叫门你别出来开,有危险,我来开……”一边说,一边推开儿子。
“是强越,快过来,这孩子,你提前打个手机呀……快快快,别冻着!”线亲就像看到自己的孩子一样。也是,母亲经常说他们两个胳膊不离大腿的,母亲显然有点冷,听见辛一甜往外走,恐怕有什么事,也没来得及披衣服。
“大娘,我没事,你睡觉吧!”强越心里感到有一种欠疚。他学在这里吃,这里住。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回屋吧!”母亲知道,不该问的事不要问,自己老了嘛!母亲拉着强越的手,进了辛一甜的房间,“孩儿啊,没事的!”母亲也知道强越的事儿。
母亲的话,让强越的情感彻底决堤了。他觉得自己更无助了,索性抱住这位一直把自己当孩子的母亲,大哭起来。他需要释放,他的悲伤。他的无奈,他的委屈,他的痛苦,他的那些纠结不清的,无可名状的情绪需要释放。辛一甜的母亲只是轻轻拍着他的背,他感到有一种回到婴儿时期的放松与温暖。
哭过了,好受多了。辛一甜的母亲说:“孩儿啊,没有过不去的坎儿。睡吧!”
关上门,辛一甜和强越靠墙坐在床上。一张单人床是挤不下两个大小伙子的。天就要亮了,还有打地铺的必要吗?
情殇————-第五章(一)
如果不是风
云怎么会从天边
飘来
如果不你
我怎么会
淹没在思念的海
如果你走了
我还有什么可以
期待
李玮一大早就发现了章烨的神情恍惚。当看到强越走进办公室时,她更加确定了,他们是彻底分开了。因为他没有向章烨打招呼,也没有和以前一样彼此微笑,更没有心灵交汇地点头。
李玮穿一件浅粉色有外套,衬得的她的白皙的脸更加粉嫩;新的发型——-娃娃头,让她更加的甜美可人。她想安慰一下章烨,可她们两个第一节和第二节都有课,想打个招呼,却又不知说什么好,只好匆匆地向教室走去。
章烨并没有因为昨晚的事情影响教学。一个好的老师,是不会让任何的负面情绪带进课堂的。从这一点来说,她虽然是一位新老师,但比起一些教龄长一些的老师,章烨比他们做得还要好。
李玮却不知为什么,上课读错了好几个字,还有,当学生将课文读完时,她还没有回过神来。所以,第二个班的课,她临时改成了一节作文课。
站在窗前,目光盯着树梢,却什么也看不见。脑子里一片空白,却又塞得满满的。程远没有辛一甜帅,可是辛一甜是个穷光蛋!程远城里有一栋小二层,还可以把自己调到城里。那辛一甜怎么办?我还是爱他的呀!和程远第三次见面,我们就接吻了,他会不会认为我是一个不自重的女孩吧?不会把我甩了吧?真烦!章烨和辛一甜昨晚是不是同床共枕了呀?即将分手的恋人的疯狂!章烨真是好福气呀!
不过,将来有钱的老公发现她不是处女了,还会要她吗?有钱人就是这样,自己可以身经百战,去要自己的老婆一尘不染。这公平吗?
好容易挨到下课铃响,叫上章烨去了门口的小吃店。一盘花生米,一盘西红柿。章烨要了一口杯白酒,李玮要了一杯果汁。
“怎么了,放不下吗?”李玮夹一粒花生米,怯怯地问。她和章烨同在一个宿舍,是章烨无话不说的朋友。
“没事,不知怎么办?!”章烨喝一大口酒,一股火苗灼痛了喉咙,刺痛了胃。
又一口,却直冲脑门。
“强越是为了让你幸福才这么做的。爱情应该是纯洁的,宽容的,能让所爱的人幸福的。强越不会怪你的。”李玮说得很慢,很慢。似乎说完上一下字,下一个字还没有想出来一样。
秋天了,果汁有一点凉,轻轻抿一口,李玮的目光就在那盘西红柿上定住了。那是一团燃烧的火焰。辛一甜调皮的笑容里满是放纵。他牵着她的物在打操场里奔跑,拾起他们第一个秋天里的一片落叶。辛一甜将它折成心的开关,轻轻放在她的掌心,甜蜜地醉在的她的娇嗔里。不对,突然是程远瘦小的身影,搂着她的肩,吻住她的唇,她感觉一种恶心,使劲闭了闭嘴,才没让果汁吐出来。是她,是她自己,穿着这件程远送给她的外套,在他面前搔首弄姿。“搔首弄姿!”天哪!这被自己给自己的这个词吓住了,猛地回过神来。是在厌恶自己吗?她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娼妓,帮作姿色,只是为了能从嫖客那里得到更多的实惠,将粗暴减少到最低,将利润涨到最大。
有泪滑落下来。
章烨已是满脸通红了,头痛欲裂,双手抱头,靠在椅子上,她看到了李玮的眼泪。
“你不会也和辛一甜分手吧?……你妈也给你找了一个有钱的?……”
“章烨,说什么呢!不会的。在我心里,爱情比一切都重要。我不会背弃的,绝对不会的!李玮感觉自己有一点咬牙切齿。
“你真了不起!”章烨是绝对相信她的话,因为她们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你也可以做到的。”
“不,我动摇了……我无耻……我虚荣我卑鄙我没脸没皮……”章烨掐着自己的头,大哭着。
李玮嘴角微微翘起,又极快地变成了下撇,然后发出了一声只有她自己能听到的“哼。”
透过窗子,强越看着章烨摇摇晃晃的背影,就像被掏空了一般,软软地,却又重重地摔到了椅子上。烨啊,我多想扶着你的肩,把你搂在怀里,可是我不能啊!不能啊!原谅我的决定,我恨透了自己,恨透了自己!强越啊,你真得要放手吗?不能!不能。不,要放!烨,我不怨你,如果是我,我也会选择森,你不要痛苦,不要啊!我是没关系的,没关系的……
眼泪滴在饭盒里,是痛心的碎
“好了,吃饭吧!”辛一甜还能说什么呢?
“穷人路过爱情,真得,穷人路过爱情啊!”强越哽咽着,“只能路过啊!
如果不是辛一甜骑着那辆破自行车去城里邮局拿自己的稿费-——为李写得那首《四季》的诗发表了——他是无论如何也不会会相信强越有意无意地透露——李玮移情别恋了!
李玮的头微微地靠在和远的肩上,是头——那个人的个子比李玮高不了多少!仍是那浅粉的外套!仍是笑靥如花!他们是那么甜蜜地——像他和李玮一样,在中心公园里漫步!呵!啊!哈!操场呼!切!妈的!……
辛一甜爱恨交织里有一种有一种蔑视,有一种仇恨,有一种愤怒,有一种酸楚,有一种羞辱……说不上的各种各样的感觉搅得他如坐针毡。咬牙切齿!无可奈何!自我安慰,却以舍不得离去。把自行车放在一棵塔松下,目光游动着,他们,自己的恋人和她的情人,就牵引他目光的丝!
许是累了,许是甜蜜中再加一点点地热烈,在一棵蔷薇下,李玮用双手勾住了程远的脖子,他低下头,双唇粘在了一起。那么熟悉的样子!那双曾经勾住他的脖子的小手,那曾经粘住他的双唇的唇!辛一甜似乎感觉到了那两片花瓣的柔软,他想吮吸那柔软,可他能做的,只是急促的呼吸,握紧的拳头,生根的双脚,枷锁一样的目光!
目光是一种物质,不然当我们在背后看一个人时,这人常常会感觉到“背后有一双眼睛”。上学时,当我们在下面偷偷地看小说时,老师不用叫出我们的名字,只是在讲课时稍稍看我们半分钟,我们就能够马上坐好。尽管甜蜜地热吻让李玮感觉要融化掉——犹如和辛一甜在一起——但她还是清醒地意识到,有一双眼睛在死死地盯着她。去他妈的,看就看呗,馋死你!可她还是没法继续下去,一种本能让她觉得不对劲。托儿所挣扎着从程远紧追不舍的双唇和铁箍似的双臂中透过气来,的扭头,看到的不远处的辛一甜,慌乱地挎住院程远的胳膊,向前走去。
程远不知道李玮看见了什么,他只是以为李玮的慌乱是因为害羞。她是那么一个可的女孩儿!自从自己给她买了粉色的外套,自从他说“粉色的外套穿在侈身上,就像粉色的花蕊,嫩得想含在口中”,每次约会,李玮就穿这件衣服,还说“穿上它,就像你在我身边,我太喜欢了!”于是,李玮又有了漂亮的包包,漂亮的发卡,漂亮的手镯……她训是娇嗔的忽闪着大大的眼睛,腻在他的怀里,他的背上,他的腿上。
“不怕,不怕,让他馋去吧!”程远拍着她的背,哄着,“中午吃什么?”程远因为她的羞涩而感到更加地幸福,这个把初吻给了他的女孩儿,是用水晶做的吧?
看着渐去渐远的背影,辛一甜有一种虚脱。如果说刚才是愤怒支撑了他,现在却是一种无可奈何的瘫软。这个把初吻给了我的女人!说要一生一世都要和我在一起的女人!这个——女人!!掏出手机,可说什么呢?骂她一顿吗?还是骂他?那个可恶的男人!
来到路边的小吃摊,辛一甜菜要了一瓶啤酒,一小盘花生米,一小盘黄瓜,闷闷地喝着。干脆且手抓着湿漉漉的花生米往嘴里送。反正,在街边的小摊吃饭,向来是与优雅无关的。那些农民工们,大声地笑着,尽管衣服上沾满了白灰,点缀着泥点,,尽管他们大声地吸溜着素卤的面,尽管只是几个人喝着半斤装的小瓶的散酒,可是他们的笑声里充满着幸福,没有一丝粘腻的感觉,清爽,透明,干净。
“老板,再来点蒜!”他们已经吃了五六头了,要知道,蒜现在七八块钱一斤呢!
“给,不够再要!”
就着蒜,大口地吃完最后一口面条,每人又盛了一碗面汤,喝完了,打着嗝,算完账,一群人走了。
辛一甜突然有一种莫明其妙的轻松,和老板搭讪起来。
“老板,你今天可搭了不少的蒜哟!”
“不计较那么多,蒜能杀菌,多吃蒜有好处!”
“几碗面才能挣几相钱,一斤蒜可要七八块呢,你可亏大了!“
老板笑,“没算过,也不计较那么多!“
吃完饭,辛一甜蹬上他的自行车,回家了,似乎什么也没发生。躺在床上,才觉得有点晕,反复背着那首《四季》,不知不觉睡着了。
你是我枝头的花苞
我用一冬的珍藏
在春的流苏里
滋润你的翘首
满城的风絮
……
情殇第五章(二)
红酒向来与浪漫有染。酒本来就是乱性的。何况是烛光下的红酒!桔黄的灯光暗喑的,只能看清桌椅的位置和服务生优雅的身影。有轻音乐缓缓地流淌,和暖暖的烛光融在一起。厅很在,每一个餐桌都用精美的屏风隔开。人很多,却没有一点喧哗。外面是晴朗的天,里面是深沉的夜。
程远揽着李玮的腰,跟在服务生的后面。李玮有一丝的紧张。她从来没有来过这么奢华的地方。对于她而言,她更熟悉和辛一甜吃饭的那些小地摊和小饭馆。而他不知道,这只是这家餐厅最普通的用餐大厅,包间和雅室(他们这里不叫雅间)更是与众不同,更高雅奢华。
“一定要镇定,优雅才能与这里相配!”李玮告诉自己一定要镇静,不要东张西望,像初进在观园的刘姥姥。她优雅地笑着,头抬得高高,像一个高傲的公主。
辛一甜很绅士地为李玮拉开椅子,在小吃店里,辛一甜从来没这样做过,他总是说,自己拉开不更方便吗?程远的椅子当然是服务生给拉开的。
程远熟练地点了菜。一瓶红酒,一个核桃仁,一个养颜的蜂蜜百羹。要等待服务生的时间里,程远铺好的餐巾,用服务生打开的一次性毛巾擦擦手,将银色的筷子放在桌上只有一公分高的起伏的小山上——李玮可不知道那叫什么,只是笨拙地模仿着。程远只是看着,并不像辛一甜指手划脚,这让她放松了好多。她觉察出他看时的慈爱,宽容,甜蜜,又甜甜地一笑。
“喝红酒前,要先这样摇一摇。”透明的高脚杯,暗红的液体微微摇动着。程远年着李玮白皙的手握着高脚杯——笨拙的大拇指紧紧贴着杯身,四个手指紧紧握优点杯脚,禁不住笑了。
“傻丫头,这样,”程远就像一个大哥哥,又像是非曲直个父亲,“来,就这样,轻轻地摇一摇……对了,就这样。来,为我们的爱情,干杯!”两只杯了轻轻一碰,程远呷了一口,“好酒!”
李玮却一口气喝光了,因为辛一甜和她喝啤酒时,一说干杯,杯子就是底朝天。皱着眉头,李玮一脸的无奈,“加点雪碧吧,太难喝了?定睛一看,程远的杯中只少了一点点,又娇嗔地埋怨:“你骗我,你为什么没喝完?”
程远憋不住又乐了,“我的大小姐,你见过喝红酒一说干杯就喝底朝天的吗?我还以为你是借酒浇愁呢!红酒是品的!”
李玮满脸通红。“这个死辛一甜,让我出这么大的丑!”
程远装作什么也没看见,又给李玮倒了一杯。
这里,是一切暧昧滋生的温床。
烛光下,李玮的脸像火一样在烧,红酒的劲还挺大的。眼皮有些沉。程远扶着她走出餐厅,外面的太阳刺得睁不开眼。
当出租车停在小楼的门口时,李玮还在程远的怀里酣睡。如果不是腾不出手来,程远是不会叫醒她的。
“宝贝,到家喽,来,我开开门。”程远一只手扶着她,一只手掏出钥匙。
用脚关上门,程远抱着李玮径直向卧室走去。此刻的李玮已有些清醒,但她仍闭着眼睛,一副酣睡的模样。长睫毛下的目光却清晰地感受着那扇门越来越近。
程远将李玮轻轻放在床上,李玮随意的一动,就是刻意摆出的诱人的曲线。她在此刻是十分清醒的。
“这傻丫头,这点酒就醉了。”
“这床好柔软,还有淡淡的玫瑰花的香味,他家的条件真是不错啊!”
“来,脱衣服,先脱鞋,裙子……”程远自顾自地说着。李玮醉后的浑然不觉让程远觉得有那么一点点的做父亲的味道。
李玮有一种恐慌,有一种期待,也许他会给我换上他的睡衣呢!然后……管他呢,也许这样能套牢他!
他只是为他脱掉了外衣,有被子轻轻的盖在身上,然后是卧室的门关上的声音,然后是客厅里倒水的声音,然后就听到另外一个房间门打开又关上的声音。
在一种怅怅的失落里,李玮真得睡着了
情殇第六章(一)
如果不是辛一甜骑着那辆丰自行车去邮局拿自己的稿费-—为李玮写的诗发表了——他是无论如何也不相信强越有意无意地透露——李玮移情别恋了!
李玮的头微微地靠在程远的肩上,是肩头,而不是胸前——那个人的个子比李玮高不了多少!仍是那浅粉色的外套,仍是笑靥如花!那个人的手揽着她的腰!他们是那么甜蜜地——像他和她一样,在县城的中心公园里漫步1呵!啊!哈!切!靠!呼……
辛一甜爱和恨交织在一起!无奈和愤怒在他的心里翻腾着。无可奈何。自我安慰。咬牙切齿。将自行车放在一棵塔松下,目光游动着。他们,他们是自己的恋人和她的情人,是牵引他的目光的丝!
也许是累了,也许是需要在甜蜜中再加一点点的热烈,在一大棵蔷薇下,李玮双手勾住了程远的脖子,他低下了头,双唇粘在了一起。辛一甜似乎感觉到了那两片花瓣的柔软,只是他的口中什么也没有。他想吮吸那花瓣,可是他能做的,只是急促地呼吸,握紧的拳头,生根的双脚,枷索一样的目光。
目光是一种物质,不然当我胶在背后看一个人时,这个人常常会感觉到“背后有一双眼睛。”尽管甜蜜激情的热吻让李玮感觉到要融化掉——犹如和辛一甜在下起——,但她还是清醒地意识到有一双眼睛在盯着她。去他妈的,看就看呗,馋死你!可她没法继续下支,一种本能让她觉得不对劲儿。挣扎着从程远紧追不舍的双唇下和铁箍般的双臂中透过气来,一扭头,看到了不远处的辛一甜,慌乱地挽住程远的胳膊,向前走去。
其实,程远知道李玮看到了什么,但他不知道,她看到的是她正在热恋中的男朋友。他只是以为,李玮的慌乱只是因为害羞。她是那么一个可人的女孩儿!自从给她买了粉色的外套,自从他说:“粉色的外套穿在你身上,就像粉色的花蕊,嫩得总想含在口中”,每次见面,李玮总是穿这件衣服,还说:“我太喜欢了!”于是,李玮就有了漂亮的包包,漂亮的发卡,漂亮的手镯……于是,她总是那么娇嗔地忽闪亲睹她的大眼睛,腻在他的怀里,他的背上,他的腿上。
“不怕,不怕,让他馋去吧!中午吃什么?”程远因为李玮的羞涩而感到幸福——看多了那些女孩儿的娇柔做作——这个把初吻给了他的女孩儿,是用水晶做的吧?
看着渐渐远去的背影,辛一甜有一处虚脱。如果说曲霉是愤怒支撑了他,现在却是手足无措的瘫软。这个把初吻给了我的女人!说要和我一生一世在一起的女人!这个,女人!掏出手机,想打个电话,可说什么呢?骂她吗?还是骂他?那个可恨的男人!
来到路边的小摊。要一瓶啤酒,一小盘花生米,一小盘黄瓜,闷闷地喝着,干脆用手抓着湿漉漉的花生米往嘴里送。反正在街边的小摊吃饭,向来与优雅和品味无关。没有了李玮一起共餐,倒也挺自在。那些农民工们,尽管衣服上沾满了白灰,点缀着泥点,尽管他们只是大口地吸溜着素卤的面,尽管是几个人喝亲睹半斤装的小瓶的散酒,可他们的笑声里充满着幸福,没有一丝丝的粘腻,清爽,透明,干净。
“老板,再来点蒜!”他们已经吃了五六头了,要知道,现在蒜八块多一斤呢!
“给!“老板又拿来三头,“不够再要!”
就着蒜吃完最后一口面条,每人又盛了一碗面汤,喝完了,打着嗝,算好帐,一群人走了。
“你今天可搭了不少蒜!”辛一甜突然觉得轻松起来,与老板搭讪。
“蒜能杀菌!”
“你这一碗面才能挣几个钱?蒜现在可正贵呢!”
“不计较那么多。”
吃完饭,辛一甜蹬上自行车,回家了,似乎什么也没看见。
你是我的四季
你是我枝头的花苞
在春产流苏里
我用一冬和珍藏
滋润你的翘首
月亮升起来了
水晶的花瓣张开
你用飞天的妩媚
牵动我追随的脚步
依依不舍
你是我枝头放歌的蝉
在夏的浓荫晨
我用叶脉流动的血
抚慰你的歌喉
月亮升起来了
透明的蝉翼收拢
你用蒙娜丽莎的微笑
牵动我张狂的双臂
依依不舍
你的我枝头成熟的桔
在秋的裙装里
我用日渐衰老的叶
装点你的美丽
月亮升起来了
金黄的火沉寂
你用梦露的顾盼
牵动我焦灼的唇
你是我枝头盛开的红梅
在冬的威严里
我用疲倦的心
守候你的孤寂
月亮升起来了
妖冶的舞姿定格
你用丘比特的箭
牵动我沉醉的灵魂
依依不舍
落花谢了春红
秋月圆了清梦
夏虫弹断的琴弦
冬雪望穿了双目
我消融在有你的四季
醉倒在亲吻你的风里
躺在床上,辛一甜反复地背诵着那首发表的诗,不知不觉中睡着了。
情殇第六章(二)
红酒是浪漫的。酒,本来就是让人迷乱的,何况是烛光下的经酒!桔黄的灯光暗暗的,只能看到桌椅的位置。服务生优雅的侧影在餐桌的烛光里轻盈曼妙。有累音乐慢慢地流淌,超短波是烛光的背景。人很多,没有一点喧哗。外面是晴朗的天,里面是暧昧的夜。
程揽着李玮的腰,跟在服务生的后面。她从来没有来过这样奢华的地方,她有点不知所措。“镇定,优雅,这样才能配得上这里的档次!”她优雅地微笑着,头抬得高高的,像一个骄傲的公主。她目不斜视,对这里的一切熟视无睹,似乎是这里的常客。。程远很绅士地拉开了椅子,李玮有点不好意思,但她还是从下去了,在小吃店里,辛一甜从来没有这样做过:一把椅子,自己拉开不就行了吗?哪来那么多的啰嗦?程远的椅子当然是服务生拉开的。很熟练地点菜,又要了一瓶红酒,程远是这里,确切地说,应该是这种场合的老顾客,在等等服务生的时间里,程远铺好的餐巾,用服务生打开的一次性毛巾擦了手,将银色的筷子放在那只的一公分高的起伏的银色小山的山谷上——李玮不知道那应该叫做什么。她笨拙地模仿着,程远并没有指手画脚,这让李玮放松了许多。程远看着她,眼睛里溢满了甜蜜、宽容、慈爱。
“喝红酒时,要这样摇一摇。”透明的高脚杯,暗红的液体微微地晃动。程远看着李玮白皙的手握着高脚杯-——笨拙地大拇指紧贴着杯体,四个手指紧紧地握着高脚杯,禁不住笑了,
“傻丫头,这样。”程远像一个大哥哥,又像是一位父亲。“来,这样,累累地将杯子摇一摇……对了,就这样。来,为我们的爱情干杯!”两只杯子轻轻一碰,程远呷了一口。“好酒。”
李玮皱着眉头咽了一口,“加点雪碧吧,太难喝了!”
“这样,才能品出它的味道,慢慢你就会习惯的,还会爱上它。”程越一边说,一边夹了一小块,本来就没有大的,桃仁放在李玮的小盘子里。
这种暧昧的气氛是爱情的温床。
烛光下,李玮的脸像火一样在烧,眼皮有点沉。结完帐,程远扶着李玮走出这家含晴饭庄,太阳刺得她睁不开眼。
出租车停在了小区门口,李玮还在睡着。
“宝贝儿,到家了。”要不是腾不出手,程远是不会叫醒她的。一手扶着她,一手掏出了钥匙。
用脚关上门,程远抱着李玮向卧室走去。已有些清醒的李玮眯着眼睛,但长睫毛下的目光去是无比清晰地感觉到那扇门越来越近。
李玮的意识在紧张中变得无比清醒。
程远将她轻轻地放在床上,她随意地一动,就是刻意摆出的诱人的曲线。
“这傻丫头,才么点酒就醉了。”
“这床好柔软,还有淡学的玫瑰花的味道,他家的条件真是不错哦!”她的脑子飞速地转着。
“来,脱衣服。”鞋,裙子,外套,一件件从李玮的身上退去。李玮醉后的浑然不知让程远觉得好笑:才一杯酒嘛!
是不是还会脱掉我的毛衣?我的……给我换在他的睡衣?然后……带着一种惶恐,一种期待,她闭着眼睛。
有被子轻轻盖在身上,好柔软,有卧室的门关上的声音,有客厅里倒水的声音,然后就安静了下来。
在一种怅怅的失落里,李玮真的睡着了。
程远斜倚在发上。已是黄昏了,房间里有点暗,对过刚刚建起的高层影响了采光。即使是不影响,黄昏时,屋里也是比较暗。李玮就睡在他的床上。二楼的房间没有住人。母亲说,等他结婚后二楼就归他使用。四室丙厅丙卫,上下楼完全一样,只不过二楼只简单地装修了一下,反正结婚时要精装的。作为税务局长的老爸,其实还有好几套开发商送的房子,但是,老爸很低调,从来不向外人谈起,包括他的亲弟弟也不知道。这件事,天知地知,一家三口知。老爸一再强调,这件事谁也不准说出去。所以,程远从来没有向任何一个女孩儿提起过,一方面,是因为在心里对老爸有一点点的畏惧,另一方面,他也想看一看,那些女孩子是不是为了钱才爱他的。那几套房子在哪里除了父母以外,连和远都不知道在哪里。母亲是县医院的护士长。凭借父亲的关系,如果在其它的单位,母亲或许还有的可升。可护士做到最后,也不会成为医生。所以,母亲也并没有什么怨言。虽是如此,医院的院长还是将母亲敬若上宾。每逢过年过节,还要来看望。说什么“母亲是医院的功臣,母亲的工作医生们得以治病救人的保障。……”那些话,程远每每听起来都觉得油腻。
马不停蹄地换了许多的女朋友,程远有点累了。漂亮的、妩媚的、妖冶的、大方的、害羞的,那些女孩子们,不久就在他的身下成为了女人。不是他太坏,是因为——他总结了下,她们以为和他睡过了,就有可能成为这个家的主人。所以,并不是他那么的开放,有时,实在是那些女子们太有心机了。说到底,还是因这这些孩子们没有什么家庭背景,想通过他完成从丑小鸭到白天鹅的蜕变。可他们,正因为没有什么背景,就都轻而易举地失败了。
程远就他自己来说,并谈不上优秀。书念得不好,勉强上了一个本三,学得是酒店管理。那三年就知道吃喝玩乐,根本就没学到什么。况且,又不是真得要干这一行。老爸是什么?是前途。能把自己的前途放在酒店里吗?开玩笑!毕业了,金钱与关系铺路,在银行谋得一信贷员的职位。不过,程远工作还算认真,没给老爸丢脸,所以等待有朝一日飞黄腾达,那是不争的事实。算不得纨绔子弟,但也不是很安分的人。前一段时间与纪委李科长的小姨子的女儿处了朋友,感觉还行。只是过生日时,女孩想要的生日礼物是一个价值五千多的手镯——他觉得她太贪了,于是他提出了分手。尽管女孩一次又一次地说那只是个玩笑,他还是坚定的他手了。分手时,他带她去K了歌。她用手箍紧了他的腰,哭着,低声地求他原谅,一遍又一遍地说生日礼物只是一个玩笑。他还决然地选择了和。他一直想找一个爱他本身,而不他父亲的权势,父亲的地位,优越富裕的家庭生活的人。
让他无比欣慰的是,他找到了——水晶一样的李玮。
情殇第七章(一)
阳光透过沾着水气的玻璃,有一些丝丝的柔弱。透过这样的窗看太阳,太阳已再是圆的,就像一滴墨水,滴在一盆水里,慢慢地,无规则地晕开。有一滴水突然滑落下来,偈玻璃的泪。有一束阳光从泪痕里透过来,刺到了她的眼睛。
今天是农历的十月初一,为死者送寒衣的日子。父母健在的人是不许回娘家的。丁一凡坐在桌子前,思绪缥缈不定。那些失去了父亲或母亲的人,是否感到了孤单?也许,根本没关系。一般情况下,等到父母不在时,自己也就得有四五十岁了,有了自己的家庭,与父母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少,依恋自然就更少。丁一凡总是在想:如果父母不在了,我就成了孤儿。每当想到这些,她的心里就有一种恐慌。尽管父母对她的事业,她的情感——甚至在她的感情陷入泥沼里,她怕父母伤心,仍小心翼翼地强颜欢笑——可父母在,她就觉得有一种力量,好心不能够坚强地在一切风暴中挺立。没有父母的孩子,无论贫穷与富有,都会成为孤儿,家庭关系上的,心理上的,精神上的。
被父母抛弃的孩子成为孤儿,那么被孩子抛弃的父母呢?女儿可爱的小脸又在眼前绽开的笑容。时而又哭喊着,满身的泥水顺着裙子滴滴嗒嗒地流下来,落在地上,滚成一个个小小的泥球,它们伸着胳膊,用短短的腿急速地跑亲睹,撞到她的胸前,就啪地一声裂开,迸出一些腥臭的血。丁一凡“啊”的一声,胸口猛烈地疼痛让她的右手本能地死死揪住左胸的衣服,似乎是要阻止那颗要逃跑的心。就那么十几秒钟,一节又归于平静。清明时节的雨是绵延不断的泪,沙河里那一座小小的坟上,是一片葱茏。十月,天冷了,在这衰草连天的季节里,女儿的坟显得那么凄凉。天冷了,所以,在这个季节,有这么一个鬼节,让阳世的人们为阴间的亲人们送去过冬的寒衣。社会在进步,阳世有什么,阴间便也就有了什么。印刷在纸上的,或是缩小的立体的,看起来都那么地栩栩如生。就连冥币,也做到了与阳世的人民币以以假乱真。今天的这些冥用之物,烧化的晚一些比较好。正如阳间有孤独无依的人一样,阴间也有那么多的孤魂野鬼——烧化得早,这孤魂野鬼就会出来抢,晚一些它们已抢够了,就不会再打劫——况且,女儿那么小,怎么能打得过它们?
手机响了,是短信。“一定是老公。”虽然离婚后,他再也没有来过这里,可是电话仍然是那么地牵挂,短信依然是那么的温暖。每天早晨,她会收到两个字:早安,每天晚上十点钟,她会收到两个字:晚安。情到深处人孤独,爱到极致有似无。这个时候的短信,是不是出什么事了?“你的寂寞我最懂,白天能懂夜的黑。”是董主任的。她感到一阵地恶心。一股浊臭扑面而来。
自从离婚后,董主任似乎对她关爱有加。她躲避着,躲避着。他的嘴脸和谄笑让人恶心。他借工作之名,约她去主任室谈,她一次也没去。在全校大会上,董主任说:“有个别的老师在工作上,有退缩现象,我们不能吃老本儿,要向前看,要接受学校的监督与指导……”大部分的老师不知道在说谁,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样说。但艾婷知道,因为通知丁一凡去主任室的她。她曾试探性接近过董主任,想讨得一些诸如优秀老师啊,优秀班主任啊,年级主任啊之类的荣誉与官衔,她是特长就是做耳目,做领导的眼线,将利己之事添油加醋,易地损人之事也添油加醋。董主任称之为“苍蝇”,不过苍蝇也有一展宏图之时。她就是董主任安在——当丁一凡离婚后安在她身边的所谓眼线。所以,丁一凡的一切她都看在心里,董主任也掌控在心。作为交换,艾婷班的每月的总评总是第一,班主任费也就多得了不少。艾婷对丁一凡说:“董主任在家可是个模范丈夫,很会给人打开心结的,大家都叫他心理医生呢!你要是心里闷,可以找他聊聊!”丁一凡冷冷一笑,“看来你倒是挺了解董主任的,我看,还是你多陪陪这个在家里的模范丈夫吧!”气得艾婷使劲咬着嘴唇,这才没把骂人的话说出口。她怕一下子弄僵了,在董主任那里不好交待。
董主任有些急了,他总是能找到和丁一凡在一起的机会。但是都被丁一凡巧妙地避开了。于是,他就开始发一些短信,表示自己作为一个领导,对教职工是多么地关心,后来就是一些暧昧的短信,再后来说是一些肉麻的短信。丁一凡有时看,有时不看,就删除了。今天的短信,又一次让他的嘴脸恶心起来。删除,关机。
夕阳将那个熟悉的身影拉得很长很。丁一凡的心痛一层一层叠加在双腿上,泪水如小溪流淌。当月她一步一步捱到那身影背后,那人转过身来,紧紧抱住了她。她肆无忌惮地大哭起来,就像积蓄了几个世纪的泪水,与鼻涕一起,弄湿了他的前胸。她是那地无助!就像一滩没有支撑的水!他的内心突然有一种燥动。他想吻住她的唇。他想把她抱到床上。他想些刻就占有她。强烈的欲火让他如发怒的困兽。他努力地控制着自己。身后,是女儿小小的坟墓,他刚刚烧化的冥物不冒着袅袅的青烟,鸡腿不散发着香气。
当内心那些无名的痛被泪水冲洗完后,丁一凡从老公的怀里挣脱出来。从书包里拿出营养快线、可乐、沙琪玛、果冻、栗子。还有一个芭比娃娃,放在地上,又拿出画满了衣服、文具、水果,各种中餐和各种西餐的花花绿绿的纸。北坡镇纸点燃,嘴里喊着女儿的名字,泪就又扑簌簌地落下来。一边将食品掰碎了扔在坟上,一边将饮料洒在坟上,一边说着:“妈妈的好宝贝,快来吃吧,都是你喜欢的,那么多的衣服,你一定要舍得穿……”结婚十五年来,他在同一天,确切地说,应该是一个黄昏,见到了自己的老婆像一个女人。他又感觉到自己是一个男人了。
情殇第七章(二)
“回家吧!”他拉起她。离婚后,他一直住在单位宿舍,现也没有做过一次背叛她的事情,同时,再也没有回过家。今天,他想住在家里,因为,他觉得,她很孤独,很无助。男人的保护欲与占有欲在他的身体里无限地膨胀,无限地膨胀。儿子住校,这个星期天还不该回来,那将是一个二人世界。
他抱住她,她的脸上满是泪水。她也不清楚为什么人流泪。委曲?欣喜?渴望?痛苦?激动?她不知道,它们莫名其妙地掺杂在一起。他们饥渴地吮吸着彼此的唇,有几次她将他咬痛了。这痛让他更加地兴奋。他粗暴地扯开她的衣服——-她感觉他是一个勇士,一个自从结婚以来第一次才看到的勇士,有一种痛苦的幸福漫延开来。他像一匹脱缰的野马,彪悍威猛,似乎有用不完的力量。她疯狂幸福的尖叫,一次又一次地刺激着他。他们颠覆了十五年来的矜持,颠覆了十五年来的平淡。他带着一种近乎于复仇的的激烈,让她一次又一次的疯狂。
当他们不约而同地睁开眼睛——他们被冻醒了,两个赤裸的身体纠缠在一起。狂欢过后,他们都不知不觉睡着了。黑暗中拉过被子,她蜷了蜷身子,猫在他的怀里很快睡着了。而他,在黑暗中笑了,他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凯旋归来的战士,老婆就是他的勋章。他把她紧紧搂了一下,长满胡子的下巴在她的头发上来回蹭着。如果能预料今天的凯旋,他一定会把自己好好地打理打理的。胡子也许弄痛了她吧?
星期一的阳光红通通地映在卧室。丁一凡睁开眼睛。她知道,在这个季节,当阳光能映在卧室时,大约是7点20分了。她猛地坐起来,感觉有点凉,才发现自己赤裸着身体。她记起了昨晚发生了什么。是悲?是喜?是怨?喜极而泣?有泪从脸上滑落。
“凡,快起来吃饭,不然要迟到了!”还是那么熟悉温馨的催促。
穿上衣服,洗脸,刷牙,梳头,擦护肤品,无论多急,她可以不吃饭,但在仪表上,她绝不会有一丝的马虎。得体的衣着和干净明朗的面容是对别人的一种礼貌,同时也会让自己充满自信。
一碟现调的胡萝卜小咸菜,银耳枸杞红枣羹,两的煎鸡蛋。昨日重现。自从离婚后,她的早饭一般是泡面或一袋奶。尽管她一次又一次地告诉自己,“一个人的生活也要精致。”她试着在晚上点燃蜡烛,为自己做两三个菜,用高脚杯斟上红酒,可是,浪漫是两个人的,温馨是属于家的。此刻,她才觉得,她是多么地依恋眼前这个男人。这个她曾以为算不得男子汉,婆婆妈妈的男人。此刻,她才懂得,只是因为爱,才让男子汉的钢铁变成了绕指柔的红绸。
“不烫了,快吃,真的要迟到了。”
曾经分开过吗?没有,分开的只是距离。
“记得下班后回家。”门口分别时,她看着他的眼睛说。
“好。”他像个孩子,涨红了脸。
李玮穿了一件白色的羊绒外套,配一条玫红的真丝围巾,在这萧瑟的秋天里,显得很生动。头发盘成了一个髻,高高的,旁边别了一个玫红色的蝴蝶结,很乖巧的样子。自从和程远恋爱以来,她的衣服是起来起讲究了。无认从款式上,还是从质量上,还是从搭配技巧上,都在不断地提升。那条被她称为“手心里的宝”的天蓝色的,挂着几弯月亮的,辛一甜用了五十元给她买下的纱巾。自从认识程远后,就再也没有出现在她的脖子上。
“她不会嫁好程远的,她只太单纯了,就像小孩子喜欢新玩具一样,她只喜欢那些新衣服罢了。”每次看到李玮穿一件新衣服——不用猜也知道是谁买的,辛一甜就这样对自己说。“她是要爱情的,她不是那些只看到金钱和房子的女孩儿。”可他也感到深深地羞愧,买那件外套,他一个月的工资都不勉够。他的1560元的工资是这样分配的:500元给母亲补贴家用,700元存起来,360元是每个月的零花钱。他想,如果三年后结婚,在彩礼没长价的情况下,存的这些钱也就差不多了,省得父母到时犯难。平时省下也就省下了,不逼自己一下,手里有钱总是会多花的。而且,他还有一个小小的愿望,想自己买套架子鼓,自己上学时就是学的这个,带上几个学生,也能挣几个钱,不想让李玮跟着自己受委曲。而这360元的零花,除去婚丧嫁娶和必要的应酬,剩下的也就不多了。这不多的钱,还要请李玮吃饭,买点零食,偶尔还要买礼物,所以,对于自己,他总是能不花就不花,他觉得,为了心爱的人,受点委曲又算得了什么。那以,对于辛一甜来说,用五十元买条围巾,也够不错的了,况且,学校的女老师们戴得围巾大部分在三十元以内,有几个老师还是从地摊上淘回来的五元一条的。“看一个人对你好到什么程度,要看他为你付出的是他的多少。比如说,在你困难时,一个人只有十块钱,他给了你十块:一个人有100块,他给了你二十,你不要觉得给你十块钱的比给你二十的人对你差,他给了你他的全部。”秦老师曾给他说过这样的话。他也很有目的的给李玮说过,李玮点点头,说:“你把你的全部给了我,我也会把我的全部给你。”所以,他相信,李玮绝对不给嫁给程远的。
第七章(三)
就像是在比赛一样,今天的章烨穿了一件深蓝色的羊绒外套,是老成,很是平静,就像她这一段时间的性格。,那种风风火火的热情就像这个是渐衰退的季节,一天一天地减少。脸上的笑容也如这个季节的太阳,虽然有那么一丝丝的温暖,却没有的激情。那些结了婚的,没有结婚的女同事们,因为李玮和章烨的恋爱,都极力地赞同着一件事:女人千好万好,不如嫁得好。当然,说李玮的恋爱是与程远连接在一起的,与辛一甜没有多大的关系。章烨一天一天的沉静,一天一天减少和笑容,让强越心疼。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可是章烨知道。
这是章烨第一次走进森的家,也是森第一次邀请她。这是一座小二层。客厅很大,前面有一段隔断,是用玻璃做成的。上面是彩绘。蒙娜丽莎的微笑好像是在云端,因为她的周围是一些光着屁股的小天使,不大的翅膀下,是胖胖的身体,有的抬着头,有的在侧耳倾听,有的抬着头看着远方。下面是有着雪白浪花的大省劲,一个小岛上,美人鱼裸露着双乳。后面还有一面下玻璃,上面绘的是飞天和嫦娥,还有一些现代的美女,那些现代的美女穿得极少,在海滩上摆出各种诱人的姿势。所以,一进门,你看到了蒙娜丽莎,坐在沙发上,你看到了成片的古今的美女。“我给你打开灯看看。”森按下开关。原来,在两面玻璃之间有不停旋转的灯,那些天使和美女们就好像活了一样,浪花也似乎在涌动。
“喝杯水。”森殷勤地揽住她的肩。
她接过水,眼睛还在盯着那画面看,一仰脖,水就进了肚。
森带她参观了一楼。客厅里的东西就一个“大”字。大客厅,大沙发,大电视,大冰箱。客厅的一旁是厨房,很大,几乎是章烨家的主卧了。别一侧是卫生间,有一个大的浴盆,空间能抵得上章烨家的三个!
“我带你去看一下二楼。“森拉着章烨的手,一路说着当心来到了二楼的客厅。这间客厅比起一楼来似乎大了一些,实际上是同样大,只不过是不有隔断显得空阔些。大红色的沙发让人觉得很温暖,对面是一台很大的日电视,究竟是多大尺寸的,她不知道,反正很大。沙发的一边是一个几乎与电视同高的铁艺摩托车,另一面是的小矮几上,是一个铁艺牡丹造型的红酒架子,上面有一瓶开了封的酒,旁边是几个透明的高脚杯。从这里看过去,是窗帘。现在拉上的是第一层的纱帘,是一种茶绿色的,上面有一些浅黄色的雏菊。第二层的窗帘在两边用两个大大的蝴蝶形的夹子夹住,是很厚的一种布,是浅灰色的。章烨有一点点的压抑。这一层有三个比较大的卧室,还有一个稍微小一点的婴儿房。三个卧室里都有衣柜,但只有一个卧室有床上用品。不用说,这就是森的房间了。床上的用品是成套的,玫红的底子上是白色的郁金香和玫瑰,床前是一个棕色的毛垫子,床头上挂着一裸体的美女。靠墙的地方,放着一张小巧的玻璃圆桌,旁边是两把精致的小藤椅。
“这套房子是我自己的,结婚后不和爹妈住一块,以后你喜欢什么样的,我们就装成什么样的,现在的太粗糙了。”森温柔地搂住她的肩,像是在哄一个孩子,阐烨看着他含笑的眼睛——不得不承认,他有一双迷人的眼睛,他长着男孩子少有的长睫毛,一双眼睛似乎永远都在笑——笑了,却在自己的笑里看到了强越。她感到强越的唇压了下来。森的力量让她一步步后退,一直退到了床边。森一只手搂住她,一只手掀开了被子,抒她压在了床上,开始撕扯她的衣服。她本能地反抗着。有扣子落在地上的声音,有拉链拉开的声音,她想推开眼前这个人,可是手脚软软的,一点力气也没有,她进入了一种站昏迷的状态。
不知过了多久,她睁开了眼睛。头有点痛,一扭头,看到了睡在身旁的森。她紧紧地抱着前胸,下身有点痛,猛地坐起来,地上扔着一堆截腿。“啊!”她连滚带爬地从床上下来,瘫坐在地上。
“别害怕,我没死。”森像是从冰窖里刚爬出来一样,冷地无法言说。弹着一条腿,把衣服递给她。这些衣服是全新的,从内衣到外套。章烨瘫坐在地上,一动不能动,像一个傻子看着森将那半截和肤色几乎一样的腿安在自己小腿肚的下方,然后穿好内裤,穿好所有的衣服。
“你们所有的女人都一样,上床前死命地守着自己的衣服不让脱,上床后又不想穿衣服。”森似乎是一个久经沙场的老将,熟练的给呆若木鸡的章烨一件件把衣服穿好。章烨仿佛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似乎坐在地上的章烨只是一个替身。森把一条洁白的床单从被子底下拽出来,那上面有一小团的血,红得耀眼,随手扔到地上,丢下发呆了章烨,去客厅打电话了。
“妈,你以后对她好点……我试过了,这个是个黄花大闺女,可以结婚的……”声音很远很远,却像一把把锋利的小刀,肆无忌惮地游走在她的身上,她的心上。“以前那些女孩,你又不是不知道,谁可都不是第一次!”
就像许多条蛇在身上爬来爬去,冰冷的恐惧与恶心让章烨喘不过气来,她一次又一次的干呕。她望着对面的墙,那墙似乎是一层透明的纱纱外面是空旷的白惨惨的水泥地,没有,没有一棵树,也看不见天,她轻飘飘地跑着,跑着……
当她再次睁开眼睛时,床头的小壁灯发出桔黄的光。她靠在森的怀里,森靠着叠放在一起的那个蓬松的大枕头上,他们围着刚才的那条被子。
“我要回家。”
“好,我送你,记住,我会娶你。”
如果今天的这句话才是真的,那么前些日子还说几个月以后的婚期又是一个多么大的笑话!
从此以后,章烨就常常地干呕。同事们的眼光也变得异样起来。强越看的心疼,可他不敢问。章烨知道,他也以为自己怀孕了。
从此,和森上床的次数也越来越多起来。她带着一种绝望,与森做爱。他的半截的假腿在床边冷泠地看着,她习惯了那条假腿的注视,她习惯了那条在小腿肚处就成了像蛇头一们光溜的恶心的腿。当然,有时那条假腿也不必离开它的主人。她的二层的沙发上,浴缸里,客厅的茶几上,地板上都留下过他们做爱的气味。是谁发明了这个词?“做爱”,这就是做出来的爱。不管有没有爱,都可以做出来。可笑的荒唐!每次过后,这些字眼就会跳出来,她拼命的摇头,可就是甩不掉。床上常常出现不属于她的长发,沙发上常常出现不属于她的文胸,垃圾里常常出现属于她的内裤,茶几上常常出现不属于她的丝袜。做爱吧!做爱吧!死吧!死吧!
森对她真的很好。自从知道她把她的第一次给了他以后,他对她更好了。她学会了娇嗔地让她自己作呕的索要:真皮的包包,名牌的内衣、高档的化妆品,不知道有没有温情的拥抱,不知道是不心猿意马的热吻。她开始化淡淡的妆,画眼线,涂睫毛膏,涂鲜艳的口红。以前那个素面朝天的章烨不见了。她看起来更漂亮了,脸上的光泽去越来越暗了,双眸中的火苗渐渐熄灭了。
她变得莫名其妙。强越不知如何是好,他只叫了一句“章烨”,她就说:“离我远点,如果为了我的幸福,你想让我幸福,别破坏我的生活。如果你想让森因为你而猜疑我,让我的好日子从此不再,你就来吧!”强越想让她过得不幸福,不!
他只能选择远远地注视,他无数次的拷问自己的心:“选择放手是不是错了?”
每一次看到章烨的花枝招展,他妈的!强越就成主里狠狠地骂一句。这一句骂带着愤恨,带着自嘲,带着无奈,还有凄凉,还有一种傲气,可是他不知道在骂谁,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别问我,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每当他的心里这样怒吼时,他的双腿就叉开,攥紧了拳头,手背上那一条条的青筋像一要条蚯蚓,弯曲亲睹,间或抖动一下,一下轻轻的碰触就足以让它粉身碎骨。有时强越会注视亲睹那条条突兀的青筋,有种一口咬下去的冲动。咬下去!咬下去!血管破了,流出那些没有营养的,暗红的血,带着垃圾的腐朽的血!让这腐朽流尽了吧!流尽了吧!流尽了就会获得重生!重生?一种带着绝望与痛苦的嘲笑爬上强越的嘴角。和章烨的重生吗?强迫自己再笑一笑,再笑一笑——那笑一定比哭还难看。甩甩头,再笑一笑,如此的反复几次,他好像是真的没的烦恼了。
好吧,好吧,去打篮球吧!他自己和自己打,在这时候,他从不叫别人。拼命地带着球绕着操场跑,从很远的地方投篮,狠命地将球砸向篮板。每一次沉闷的撞击,就是一次排山倒海的痛,这痛压得他喘不过气来。贫穷!贫穷!贫穷就没资格有爱情吗!I!没资格爱,没资格被爱吗?!撞击篮板的声音越来越大,然后渐渐变小,最后,他坐在球上呆呆地出神。
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是谁?是谁发明了这一理论?!大学的老师为什么要这样讲,为什么要学这该死的哲学!老师说的对,没有钱,你如何让爱的女人拥有不被劳苦所伤的纤纤玉手?没有钱,你如何让你的女人拥有娇嫩的容颜?任何的天生丽质如果没有的营养的滋润,都会像没有水分的花,只的憔悴!那时,老师说,孩子们,未来的男人们,一定要奋斗,一定要闯世界!于是,在学校,他努力地学习学习,可是当他毕业后回到这所农村中学,才发现,面对那么多的工资,他是多么地贫穷!
情人节的玫瑰,认识一个月的纪念、生日礼物、巧克力、认识一百天的纪念、认识一周年的纪念、烛光晚餐、咖啡厅、包包、香水、漂亮衣服……这一切,与什么有关?与爱情无关,与金钱有染。贫穷会让爱变得不细腻了!这句话又是谁说的?!章烨一定不是为了钱,绝不是!一定是我什么地方做错了,伤了她的心,于是她在给我赌气。可是我却放走了她!是我的错,我的错!董永和七仙女不也是很贫穷吗?牛郎和织女不也没有钱吗?可他们很幸福。幸福与金钱无关,是我放走了我的幸福!幸福是什么,是就是两个人面前只有一杯白开水,也能相象两个人在里面撑船!章烨不幸福,不幸福!天哪,我该怎么办。是我,是我害了她。我要找回我们失去的幸福,一定要找回来,一定要!
可是,我能给她什么呢?家庭的负担,只会让她过早的苍老,尽管,也许她不在乎,可是我在乎!美貌如化,倾国倾城,是每一个女人的心愿生活的重压,只能是“贫贱夫妻百事哀。”所有浪漫的前提是填饱肚子啊!
我不能选择回头,不能!如果,我相信,如果我的一声呼唤,她一定能重新回到我的身边,可我不能,不能,我不能毁了她的幸福!
第八章
“很抱歉,我觉得我们不合适”。那个男孩子的话很直接,没有经过媒人的转述。这是第N次相亲了。
“希望你能找到自己的幸福。”邱晓雅笑了笑。
“你也是。”那男孩子也笑一笑。
又一次相亲失败了。
“谁让咱是只丑小鸭呢!”邱晓雅自嘲地对自己说。确切地说,邱晓雅是不算漂亮。1米57的个子,却有140斤,眼睛大大的,皮肤是亚洲人纯正的肤色,爱穿运动衣,这样一来,就显得更胖,更矮了。毕业四年了,相亲无数次,自己不满意的男孩子除外,只要是男孩子不满意的,多半是因为她是个丑小鸭。
今天的相亲又以失败告终了。邱晓牙签对谈朋友只有一个条件:合得来就心,真心相爱就行,哪怕在火葬厂工作都无所谓,可是,似乎这么低的条件也不行。有人劝她减肥,有人也劝她化妆。可她说:“我相信爱我的人会爱我的一切。”说完又会笑嘻嘻的补充上一句“我会找到唐明皇的”。一年四季素面朝天,可她的确是一个内秀的女孩。做一物的好菜,会蒸镘头,会包饺子,还会包粽子;写一手漂亮的毛笔字,会画工笔画。可是,没有深入的了解,那些相亲的男防孩子怎么会知道这是一块宝呢?
“唉!”正在自顾自的叹息,章烨穿着一件大红的着羊绒外套过来了,
“怎么了?又相亲了?”章烨笑着问。
“那笑真的好美啊!”邱晓雅真的有点觉得自己太丑了。章烨的脸好白噢!身上的味道真好闻!
“怎么样啊?”
“没有凯旋,咱太丑了啊!”
“嗐说!”章烨有点嗔怪的说,“天生丽质,只是还没有遇到会欣赏的人而已。”
“有你和李玮的光芒,我只能是暗淡无光喽!不过,我相信你说的,我一定能遇到一个会欣赏的人!”邱晓雅自信地而又快乐地说。然后她们分开了,各自去自己的办公室。
章烨喜欢邱晓雅这个女孩,喜欢她的直率,喜欢她的自然,喜欢她的素面朝天,一句话,喜欢她的本真。尽管李玮说她傻。此刻,章烨觉得自己是那么的假,假得让自己讨厌,让自己觉得恶心,可是自己知道,自己再也回不到邱晓雅的本真了,回不去了,她觉得自己是一个虚假的躯壳,让人恶心。
邱晓雅虽然嘴里信心满满,但是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的惆怅。章烨化过妆的容颜确实很好看。淡淡的红色的唇彩让脸看起来好生动。“好吧,我也学着知别素面朝天,就这样决定了吧,星期天就买一些吧。”
中午,邱晓雅没有回家,在学校的食堂吃过饭,她来到了章烨的宿舍。她知道,今天李玮不在,她对李玮有一种本能的反感,虽然和章烨的关系也很平常,但是对她却有一种本能的信任。
“章烨,你真漂亮,教教我用护肤品呗!”
“当然可以。”章烨心里一沉,可是被我表面的幸福迷惑了?
“你什么时间有空陪我买些化妆品,我对这些一无所知。不会化妆,好像也是一种女人的悲哀。”邱晓雅叹口气,那种素面朝天仍可找到真爱的信心有点动摇了。“别买贵的,便宜点的就行,总比不用强吧。”
“你先别买,我给你一些。反正我多得也用不着,放着也是放着。’说着,就从包包里往外掏瓶瓶罐罐。
“那可不行,”邱晓雅拒绝着,她知道自己和章烨虽然是在同一个学校,却没有多深厚的情谊。
“没关系,反正也不花我的钱,这些东西多的是,没有一瓶是用赛段的。所谓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嘛!”章烨说得那么轻松,态度是那么真诚,让邱晓雅无法拒绝,而且她也看出,章烨没有一点恶意。
“这是洗面奶,这是爽肤水、美白乳液、保湿霜,还有BB霜,这是一瓶粉底,我教给你怎么用。”
打来一盆水,邱晓雅用洗面奶洗过脸,真的很清爽,好舒服!摸一下,有一点润润的感觉,完全没有香皂洗后的紧绷。
章烨让邱晓雅拿着镜子,一层层交这些东西拍上去,当最后一层的BB霜拍上以后,邱晓雅发现,自己原来是可以漂亮的!皮肤白皙水润明亮,比原来好看多了!
“抬头,我给你涂点唇彩。”
“那可不行,嘴上的东西可不能乱用。”
“放心吧,我没传染病。”还能说什么呢?看着嘴唇上那淡淡的红色,邱晓雅有一瞬间的恍惚。为什么这么多年来,没有人让我发现自己的美呢?
“这支唇彩送你了,记住噢,我可没传染病!”章烨的心里有一种莫名的高兴,她的声音里充满了热情和真诚,没有一丝丝让人不爽的意味。
“你不用刷腮红,你有自然的红润,自然就好,化妆品有一定的掩盖功能,”章烨的语气里有那么一点点的惆怅,似乎她的化妆就是为了掩盖,“以后再教你化眼部的妆,你先适应一下,也让别人适应一下嘛!”
“章烨,你给我出去打一盆水,我得洗掉。我怕出去碰到人。”
“我可不去,好容易我费半天劲,你要抹掉我的功劳,那我可不干。”章烨笑嘻嘻地,“就知道你适应不了,不过,凡事得有个第一次,你就勇敢些吧!”
“也是这么回事,我豁出去了!”邱晓雅响亮的笑了,“那我走了,你睡会吧!”
章烨找一个袋子把这些瓶瓶罐罐装起来,说:“这下可得谢谢你,我又可以给那个人要一套新的喽!”她的表情,真得让邱晓雅觉得自己给她帮了一个大忙呢!
“女为悦己者荣。”章烨有一丝冷笑挂在嘴角,躺在床上,眼望天花板,思绪纷杂。邱晓雅是在谈恋爱吗?恋爱中的女孩子都会为了心爱的人而打扮自己。她的男朋友是怎样一个人?这次的相亲不是失败了吗?不管怎样,我祝福她,多好的孩子啊!孩子?我称她为孩子,我怎么觉得自己那么老呢?似乎是一个垂暮之年的老人看到了年轻的孩子们的那种慈爱,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呢?我的化妆,是为了那个悦己者吗?还是真得像我自己说的,是为了一种掩盖,掩盖我的面无表情?我希望邱晓雅不会被所谓的爱情伤害,我希望她的脸永远是健康的红润,所以,我不想让她打腮红,所以我希望我永远不要教她,不要像我一样是为了掩饰一种苍白,从心灵到面部的苍白。原谅我的私心,晓雅,我希望你永远自然,我也不想教给你画眼妆,我迷信地认为,如果你不会,你就不会,永远不会需要化妆来让你的眼睛有神,希望它们永远是两颗真正有光彩的明珠。所以,不要怪我的私心吧!那我是什么?森是我的悦己都吗?森的经济条件要是强越的该多好!强越!强越!我年看得懂你的悲伤,我看得懂!你为什么不对挽留?为什么在那个夜晚,不霸道地让我怀孕?如果是那样,我就不会害怕婚后日复一日的操劳和贫穷吗?不!怕,我真的怕。那么多的地,那么的农活。虽然我喜欢那幅油画《父亲》,我也曾经赞美说,那黝黑发亮的皮肤是的恩赐,一首首深刻的皱纹掩藏着岁月的脚步,眼中是幸福满足与平静。可是我喜欢那种生活,我不想让自己那么快地衰老,那么快地丑陋!我只是叶公好龙而已。那我的爱情怎么办?怎么办?爱情!爱情!爱情!爱——情,是多么可怜的东西啊!她觉得自己好像一个生命垂危的病人,力量在一点点的枯竭,最后化成了一声叹息。预备铃响了,用力甩甩头,马上要点名了。
邱晓雅回到了自己的宿舍,心里有一点点的慌。别处三个老师今天中午都回家了。她连忙将这些护肤品放进自己的书包,又使劲摁了摁,好你像怕被别人发现一样。“自己原来长得并不差,”她的脑子里突然出现这一句话,接着自己就脸红了,“有这样自己夸自己的吗?”接受章烨的化妆品,她并没一种被施舍的感觉,相反,她觉得自己好幸福,自己和章烨也许会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呢!章烨的爱情是和森有关吗?为什么她不教我化眼妆呢?是没时间吗?爱情真的与金钱和容貌有关吗?她的眼中为什么会有一种淡淡的忧郁呢?为什么在我离开时,听到她的一声叹息呢?
教导处门前,老师们差不多都到了。三五成群地在不同的方向等着董主任点名。艾婷今天仿佛很兴奋。辛一甜和强越并排丫在一越。辛一甜用幸福温柔的眼神看着对面的李玮。李瑟今天穿了一件鹅黄的羽绒服,戴着一顶白色的绒线帽,似乎也在对着辛一甜笑。可是,为什么那目光那么缥缈呢?章烨大红色的外套似一团燃烧的火焰,可她的目光为什么在掠过强越的那一刹那,竟是那样的焦灼与冰凉?此刻的强越,正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尖,爱情是什么呢?丁老师据说近期要复婚了呢!爱情是那样的可怕吗?又那么甜蜜吗?如果辛一甜他们是为了爱怀,那丁老师呢?如果爱,怎么会离婚呢,如果没有爱,又怎么会复婚呢?爱情,真是个奇怪的东西!
从来没有谁都过邱晓雅爱情是什么。父亲是乡里的一个小职员,母亲说是地道的农民。父亲和母亲结婚时,父亲还只是一个临时工,后来有了转正的政策,才端上了铁饭碗。可他们仍然像农民一样种着地,他们也吵架,也打过架,可他拉互相牵挂,互相体贴,生活依然很温暖,很温馨。那天,她问妈妈:“你和爸爸之间也有爱情吗”“什么爱情不爱情的,我们那时可没你们这些新鲜玩意儿。”“没有爱情你们不结婚?”“什么情啊爱啊,都比不上一家人的亲情。”妈妈的话似乎是有道理的。丁老师也是因为亲情才复婚的吧?是谁说过的呢?所有的爱情在结婚后都会变成亲情,因为新情,两个人才会生活一辈子,也许真的是这样吧。所以,父母那一辈生活得都很幸福。
点过名,人们散去了,各自要去准备上课了。章烨走过来,看了一下邱晓雅,轻轻说了一句“很好,以后你自己打粉底时要先少一点,等熟练了再多一些”,然后微微一笑,就走开了。她报以她感激的微笑。邱晓雅看着那一团火焰飘然而去。的确是飘然而去。以前这两个字她常在琼瑶的小说里看到,在现实生活中还从来不曾捕捉到它的意义,今天她确实相信了,真的有飘然离去瓣那种美。今天,她才看到了飘然的韵味。
而这一切,并没有逃过李玮的眼睛。她不知道自己为佬竞相控制,这个词好像也不对,应该是掌握章烨的一举一动。仅仅是因为她们情同姐妹捉对?情同姐妹?她把自己吓了一跳。那只是曾经,以前。以前?以前到什么时间呢?以前到章烨和森的认识?不对。确切地说,是在章烨出现干呕时。她部:“你是不是怀孕了,是森的吗?”她记得章烨眼中的悲哀和酸楚,接着是一种恶狠狠的,想要把李玮吃掉,想要把世界吞掉的目光。她觉得有一张血盆大口正向她袭来她脊背发凉,忙蜷缩到床角,恐惧地看着章烨。章烨的目光并没有随着李玮而移动。接着章烨颓然的坐在床上,枯井般地双眼流出了大滴的泪水。李玮穿上鞋,匆忙逃走了。她不知道,后来章烨怎样了,只从此以后,她们之间冷淡了许多,章烨对她就像对待一个过路人。
章烨的心里是一种彻骨的悲哀。她压抑得太久了,她的痛楚太久了。当李玮问及她怀孕的事情是,她眼底的悲哀,继而是一种仇恨,但她不知道她该恨谁。恨森吗?恨强越的放手吗?恨自己成的金钱的俘虏吗?无数说不清的恨将她淹没。她想大哭一场。她想抱住李玮大哭一场。她想向她的这位知心朋友倾吐一下自己的痛苦,自己的矛盾,自己的挣扎,自己的无奈。可是,当她看到李玮的眼神,慌乱的躲闪时,她倾刻间被打倒了。友谊,竟然是这样的脆弱!她的心被撕裂了,全身没有一点力气,当大滴的泪水从脸上滑落时,她以为,李玮会来安慰她,可是耳膜里传来的是她落荒而逃的声音。她扔下自己的朋友逃走了!友情在这一刻,比爱情更刺痛了她。原来,自己以为的友情竟然如此而已!洗去脸上的泪痕,涂脂抹粉,化上淡妆,她又和以前一样了。
章烨和李玮之间的关系变化是那样的明显,她们很少在一起了。虽然李玮做过几次尝试,但章烨拒绝了,那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感觉强烈地刺痛了她。
渐渐地,章烨连李玮的招呼也不理了。有那么一阵子,李玮心里有一种愧疚,觉得在那种情况下,自己不应该逃离。但是没多久,她就很坦然了:我没有错,那种杀气腾腾的样子,谁不害怕呢?我为什么要承受,友谊就一定要俟他人的牺牲品吗?错的是章烨,没结婚就怀孕,不害臊吗?这样的朋友,有没有也就以回事,我还怕受牵连呢!
她是那么的坦然,而章烨对她更加冷漠的目光,引起了人们更多的猜疑。
而今天,当李玮看到了章烨和邱晓雅的低语,一种愤怒迅速的占据的她的心。她不可以有别的好朋友,除了我,我不允许,不允许!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想,这样愤怒。整整两节课,她如坐针毡,一本作业也没看下丟。她迫切地想知道,是不是章烨对章晓雅说了自己什么。自己和程远的事,谁都不可以知道。章烨虽然没有直接说过,但在话里话外,也说过这事,她也承认过。邱晓雅知道了,该认为自己是多么的肮脏!
终于熬到第二节课下课,邱晓雅的历史课上完。李玮迫不及待地拦信了了,把她拉到了一个没有人有角落里。
“你的肤色真好,用了什么化妆品吗?”李玮似乎很随意。
“你真有眼力,好看吗?”邱晓雅乐呵呵地张着嘴巴,脸上是一种满足的笑,还有一点点的害羞。
“其实你不用化妆品就挺好看的。你用什么牌子?好用吗?以后别用了,又不是丑。”
邱晓雅看着李玮略施粉黛的脸,笑了笑,说:“我可比不上你们的天生丽质,我是一只丑小鸭,可不能和你这只白天鹅比,只能用后天来补充先天的不足了。”
“别废话,”李玮的声音很甜,很娇,很温柔,很亲密,“告诉我吧!”
邱晓雅只是微笑着。
“哼!”随着这一声“哼”,李玮的脸上挂满了霜,嘴角带着嘲笑,眼睛放射着轻蔑,还有一丝隐藏不住的凶狠。
“你不说我也知道,那些东西是章烨的,那么不要的破烂,她是在可怜你,你还当是宝贝!”说不出的冰冷向邱晓雅袭来。
“这说明我这人人缘不不错吧!又省钱,她那可是好东西,她男朋友家那么有钱,”邱晓雅还是一脸的傻笑,“你要是也有用了还不到三分之一的破烂,别扔了怪可惜的,记得留给我。”
看着邱晓雅那没心没肺的样子,李玮咬咬牙,狠儿的问:“你们什么时候好上的?”
“什么好上的?我们又不是同性恋,你吓我一跳。”
“我警告你,以后离她远点。”李玮的声音很可怕,“离她远点,别学坏!”
“学坏?她是坏人吗?”邱晓雅问。“还有事吗?”
“没了,你走吧!”看着邱晓雅离出的背影,李玮气不打一处来。这个傻子,还听不出我在说什么,笨蛋!
邱晓雅一路走着,一路想着,莫名其妙,好朋友怎么要说好朋友的坏话呢?又不是在谈恋爱,抢女朋友,怎么那么紧张呢?什么破烂,我才不在乎她怎么说呢!章烨又没有看不起我。艾婷不是也把不合脚的鞋子给了丁老师吗?丁老师不是穿着也挺好的吗?秦老师的那件T恤不也是董主任因为发了福不能穿了,才给他的吗?学校的老师们不是常这样吗?长胖了,不能穿的衣服,给同事穿,这有什么嘛!理她呢,变态!还叫我离章烨远点,我偏要和人家交朋友!我看比她强。
期末考试越来越近了,每位老师都在紧张地复习,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学校各年级的体育、美术和音乐课都要为考试科目让路。学校有一种如临大敌的气氛。
艾婷比以往回家的时间更晚了。她似乎总是在忙着批改作业,批改作业。她批改作业的时间几乎是别人的三倍。所以,校长、主任们总是看到她兢兢业业的身影。她每天就两节课,两节数学课,剩下的整整五节课的时间她都在批改作业。可是,老师们在她的座位上却常常看不到她的影子。放学后,却总能看到她埋头苦干的形象!她的敬业,是在放学后学生的家长亲眼目睹的,是校长和主任大加赞赏的,也常常在学校大会上得到表扬。
考前的动员大会又开始了,由董主任主持。
“马上就要年终考试了,现在大家都抓得很紧,尤其是艾婷老师,每天放学后还在加班,有时,还把作业带回家批改,这样的老师是我们的榜样。”
原以为会有热烈的掌声,可是只有窃窃私语。
“请大家为艾婷老师鼓掌!”
掌声像稀落的雨点打在芭蕉上。
“艾婷老师的敬业是有目共睹的,有些老师,铃一响就紧着往家里赶……”董主任批评着,艾婷的脸上有一种得意。
“对不起,我打断一下,”是章烨冷泠的声音,“请问,学校的铃是做什么用的?放学的铃声就是告诉老师们该回家了,听到铃声回家这有错吗?第二个问题,我想问的是,艾老师给学生留了多少作业?即使是中午做完,下午就批,三节课的时间还不够用吗?如果是前一天晚上的作业,第二天交上来,那除了上两节课外,剩下的五节课还不够吗?如果一个人在工作时间完不成工作任务,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情吗?没有合理的时间安排,没有时间观念,很光荣吗?如果每一个老师放学都在学校不回家,那是不是学校出什么问题了,如果不是,就是全体老师有问题,你觉得全体老师放学加班是一种好现象吗?偶尔的加班我支持,但一年四季总是在放学后加班的人,一定有问题,我个人认为是做秀,对不起,我做不出来。”
章烨的话就像一个晴天霹雳,竟然还有热烈的掌声。董主任一时无言,艾婷的脸红得像一块布。被揭穿的感觉让她此刻充满了仇恨。
“散会!”董主任显然在压着心中的怒火,匆匆地走出会议室。
大部分的老师流露出一种幸灾乐祸的神态,虽然平常艾婷和大家处得不错,不是太远,也不是太近,但是,但是她没有一个真正的知心朋友。此刻,好书快步地走着,逃离着,有一种孤独将她慢慢浸泡起来。那些曾经在她的面前表示着无限友好的面孔,此刻却是那么的遥远。那些经常到她家吃饭的人呢?那些常常赞美她的人呢?他们为什么都不为自己出来说句话呢?她似乎听到了人们的嘲笑,各种讥笑的话在她的耳膜里你雷声一样轰鸣着。
坐在办公桌前,她的思绪很烦,很乱,她的处事哲学也乱了吗?
“回来这么早?”艾婷的老公很奇怪。他在另一所中学,路程要比艾婷远约二十分钟。但是,他常常先到家,他知道自己有一个加班狂的老婆。
“妈的!董主任表扬我加班,有老师说我在做秀,真是气死人了!”
“我看也是,哪里有那么多的作业要改啊!我也是老师!”
“你混蛋!”
“别喊,儿子写作业呢。”
一说儿子,艾婷马上就没脾气了。我现在上小学六年级了,学习是超级棒,在全县排名都是前50。可是很奇怪的是,在班里,学生们孤立他,似乎这与学习成绩无关,老师们也好像不太喜欢这个高才生。第一位数学老师在让学生做练习册时,一道题,只有学习成绩很优秀的学生才有可能做得出来,这位高才生做出来了。老师很欣喜,高兴得问:“你来说说看,这道题你是怎么做的?”“我是用手做的。”高才生坐在自己的位子上,头都没抬一下。当老师和艾婷交流时,艾婷的回答是:“我们家孩子说得没错,是用手做得呀!”老师无语。
刚升六年级,又换一新的班主任。当老师因为要通知一位家长来学校时,才发现手机没电了。刚充好的电,还不到一上午,怎么就没了呢?学生告诉老师,是她的儿子在课间玩游戏了。老师很生气,因为从都十几年来,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
“你玩我手机了吗?”
“没有。”
“大家看到他玩了吗?”
“没有。”
“老师不批评你,玩了就算玩了,也没什么大不了,只不过以后别,老师有事打不通电话,会误事的。”
“我就是没玩。”
当老师和艾婷沟通时,艾婷很生气,说“我的孩子决不会说谎,他没玩就是没玩,老师你不应该冤枉他。”放下电话,她问了儿子,儿子告诉她玩了。艾婷说:“不能给老师承认,记住了。”
“你在干嘛?你在教孩子说谎!”老公很生气。
“一边呆着去,你懂什么!都说没玩了,还怎么说!”
儿子的成绩是她的骄傲。
“儿子呢?”
“在屋里写作业。”
“开会时,是章烨说我在做秀,说加班是一种无能的表现。”
“说得不对吗?别人能在工作时间完成工作,你怎么完不成呢?”
“你是在替章烨说话!那个不要脸的!”
“你是说和森怀孕的那个老师?不是说肚子没大起来吗?”
艾婷对学校老师们的事情,学生的事情向来是津津乐道的,除此之外,她似乎也没有什么可说的,她从来也不看书,也不关心旁的事情,回到家,就把学校的事情事无巨细,给老公说个遍,所以,老公对学校的情况是很了解的。她和老公的交流也就只有这一方面的东西。
艾婷擀了面条,手艺不氏,鸡蛋西红柿卤,一家人吃过饭,老公收拾碗筷,儿子去做课外资料了,他对那一本本的试题有着深厚的兴趣。给儿子检查完老师留的作业,艾婷来到了邻居家。还是经常唠嗑的那些人,大家正凑在一起绣十字绣,看到她来了,大家交换了一下眼神,笑了一下。
“吃了吗?”中国打招呼的传统用语。
“吃了,”艾婷兴奋地说,“我擀得面条,西红柿鸡蛋卤,你们知道,我这人不爱穿,吃上可要吃好的呢!”
“也就是平常的卤吧!”一下胖女人淡淡的一句。
“我孩子吃了两大碗,连说好吃呢!他现在比以前又高了2厘米,那是个干净孩子……”
“花嫂,你那十字绣绣得怎么样了?”另一个女人问。
“绣了一朵花了,不想绣,脖子疼。”
“现在,我家孩子正学习呢!快期末考试了,他很用功呢,每次考试他都……”
“胖嫂,你包的饺子什么馅?”
“猪肉大葱的。”
“花嫂,你那十字绣要不想绣了说话,给我啊!”
“想美事呢你!”
“孩子现在可用功了,我每天晚上给他加餐,买那么多好蛋糕和好奶……”艾婷还在不停地说着。
“我说小丽呀,一天一罐就行了,还早一罐晚一罐,要不你也买点好——奶和好——蛋糕吧,你看人家吃得多好!”
“就是,现在孩子可不能缺少营养,我得给他最好的,最有营养的……”艾婷觉得自己真是了不起!
“那你赶紧回去吧,赶紧给他弄点吃的,给他查查作业,你可是个好妈妈,好老师呢!有你这样的好妈妈真是让人羡慕呢!”
“不着急,估计他这时候还没做完呢,再歇会儿!“”
“你可别,快回家吧,耽误了你家的清华大学生。”几个的说笑着,推搡着,把艾婷送出了门,回到屋里,几个人笑作了一团,又长出一口气,就像摆脱了什么似的。自从前看艾婷搬到这来住,自己孩子的好,自己的优秀,自己的高素质,别人孩子的不好,别人素质的低下,自己生活质量的高标准,——吃一顿猪肉大葱的饺子就能幸福上好几天……只要有她的地方,别人就只是听众,人们烦了,也腻了,同时也觉得太假了。
艾回到家,给儿子检查完作业,然后洗漱睡觉,多数的日子就是这样过去的。今晚的心情特别好,她们都说儿子是清华大学生呢!
第九章
齐耳的短发,黑色的小款羽绒服下面,是一条不合体的黑色西裤,显得臀部更单薄了,似乎只有一层布平摊在那里,一双肥大的平跟棉布鞋,就这样,艾婷出现在早晨的学[样里,那么的不伦不类,三十五岁的年纪,竟然就像是一个老太婆!幸好,她的皮肤比较白,而且没有斑,才显出一点年轻的味道来。
章烨像往常一样和她打招呼,没心没肺的人哪!她可不知道,艾婷正为昨天开会的事和她耿耿于怀呢!
上完两节课,艾婷就来到了董主任的办公室。
“董主任。”
“过来啦!”
“你说,昨天章烨在会上说的是什么话?再难听对我来说倒没什么,可是她不该在你主挂会议的时候说,给你下不来台。”
“好像她也没想那么多。”
“没想那么多?换一下校长开会,你看她敢不敢?她就是看你好欺负,”艾婷及时地捕捉到了董主任脸上的一丝不悦,“我知道董主任是个心胸宽广的人,才不会和她计较呢!我走了,怕你心里别扭,这下好了,我是杞人忧天,不过,有些老师的话你得想想,他们说,一个堂堂的主任,连一个黄毛丫头都惹不起,这活干着真没劲。”
董主任微微笑了一下,“小孩子们,不和他们计较,咱不是也曾经年轻过吗?没什么大不了。”
“对了,董主任,听说,丁一凡要复婚了呢!”实在编不出什么了,艾婷转了话题。
“好事啊,夫妻团圆是件好事,我们要为他们高兴才对。”
“那我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
“丁一凡啊?”
“丁一凡怎么了?她不是复婚了吗?”
艾婷突然间明白了,她没用了。可是,丁一凡真的有那么好吗?那个看起来高傲女人。
从主作办公室出来,在外面转了一圈,艾婷又来到校长的办公室。她得讨要一个说法。
“穆校长,我给你说点事,我心里很难过,你得给我做主。”声音里满是委屈,艾婷仿佛要哭了。
“什么事?谁给你委屈了?”穆校长很是惊讶。
“昨天开会你没在,你不知道章烨说了些什么话,真让人受不了。”
“为这事呀,不值得,我听说了。”
艾婷心里很生气,是谁比我还快?她有一种失宠的感觉。
“可是,我并没有做秀呀!除了批改作业,作为班主任,学生的思想工作孔明非常重要的。那也是需要时间的呀!”
“我当然知道,你一直干得不错,她再怎么说,也不会改变我的看法,这是肯定的。一个小丫头,范不着生气,啊!”
“不会,不会,有校长的话,别人再说什么也无所谓,只要校长相信我就行。”艾婷一脸的笑容,“还有一件事,董主任有一段时间总是搔扰丁老师,就是丁老师刚离婚时,现在听说又要复婚了,可别出什么乱子。”
“噢?”穆校长的惊讶是真的,不过,他很快就平静下来,“你怎么知道?捕风捉影是不好的,不要以讹传讹啊,这样不好。”他似乎又看到了董主任看到漂亮女老师时的那种垂涎欲滴的目光。
“我怎么会不知道?刚开始就是他让我盯着丁老师的,他是主任,我又不能不听他的,恶心死了!”
“发生了什么事吗?”穆校长语气很急切。
“你放心,丁老师才不是那样的人呢!什么么事都没有。”
“这就好。”
“校长,我走了,你一定要相信我。”
“校长怎么那么紧张呢?那么关心丁一凡,丁一凡在学校有那么多的荣誉,和校长是不是有关呢?没准呢!丁一凡,你可别惹我,惹了我,叫你吃不了留的兜着走!”有一种快感在她的心里膨胀着,她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兴奋。
穆校长点燃一支烟。这个学校就像他的一个孩子,从三个年级只有六个班,全县排名倒数,到现在26个班,全县排到前十名,他用了十的时间,到现在,一切就绪了,八年来,学校每次都受到教育局的好评,同时,社会也特别认可,学生的留失率五年来保持在百分之零。成绩是学校的生命,好的成绩来自于老师,所以,他一直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保护每一位老师,每一个老师都有她的长处,包括艾婷,尽管她有许多的缺点,但她确实是一个负责的老师。
下午第三节课,章烨出现在董主任的办公室里。下午第三节课,章烨来到董主任的办公室。在路上,她就预感到了,没什么好事,这个董主任,一定是怀恨在心。
章烨在董主任对面的长沙发上坐下,董主任笑嘻嘻地端过来一杯热气腾腾的茶。
“喝口水吧,这天怪冷的。”
章烨只好去接,董主任的手不经意的碰了一个她的手,她也装作不经意,避免了可能出的尴尬。然后,董主任顺势坐在了章烨的身边,章烨身旁边挪了挪,董主任就又向她挪了挪。
“是这样,”董主任似乎很不在意,很随意地向章烨转过了身子。
“总不能两个人直视着前方说话吧。”章烨出于礼貌也没支。
“昨天开会你说的话很有道理,工作效率还是很重要的。有人说你是在拆我的台,”董主任色色地看着章烨。章烨猛地站起来,一步就退到了离沙发一米过的地方,眼睛里含着怒火。
董主任嘴角滑过一个微笑,“你别担心,我不这样认为就行。不过,以后有事就常来我办公室交流,在会上说好像不太好”
“好,我知道了。”章烨咬着牙,一个字一字地说,然后迅速地离开了办公室。
“妈的,这个小丫头骗子,看我怎么收拾你!”董主任心里狠狠地骂着,他又看见了艾婷嘻嘻地笑。当他们并排坐在沙发上时,他的手摩索着她的大腿时,她竟然还乐滋滋地谈着工作。还有,李玮那光滑的小脸蛋,还有当他的手伸向邱晓雅时,邱晓雅那狠狠的一记耳光。妈的,看老子怎么一个一个收拾你们!
第九章
雪无声地飘落着,飘落着,似载了无限的忧愁,那么地犹疑,那么地无奈。这是今年的第一场雪,地上开始有一层薄薄的白。在这样的黄昏,天是灰濛濛的。有雪沾在睫毛上了,耐不住人体的温度,化了;有雪轻轻地扑到脸上,落在脖子里,也化了,却有一种冰凉到了心里。自行车偏在这时候扎了,这样的天气里,修车的也早已经收摊了。也好,难得在这样寒冷而又因雪而生动的天气里慢慢地走一段。辛一甜的步子一改往日的匆忙,有那么一丝丝的闲适,也有那么一丝丝的沉重,还有那么一丝丝的悲凉。身后的脚印就像是一串串的叹息,很快,就又被雪覆盖了。
我把你的苍白
握在手里
心的滚烫
终于
化作心头的一滴泪
于手掌的纹路里
渗进我的血液
殷红的血丝布满我的眼角
我只想
让我整日的整夜的思念
滋润你的脸颊她
红润美丽
而终于
你苍白的羽翼
离我而去
我这昏黄的灯光里
扑朔迷离
李玮苍白过吗?没有。她永远是那么地粉嫩,像一颗水蜜桃。而水蜜桃,似乎是要落入别人的口中了。水晶做的水蜜桃!辛一甜虽然没有和程直接见过面,但是对于他的情况也有所了解,而这了解,却是来自李玮!
那是一个明媚的日子。星期六和星期天的日子早已不再是辛一甜和李玮的了。李玮是那么的忙,她一向是一个爱学习的人,她在自学本科,她想尽快地修完全部的课程。辛一甜那么担心她会憔悴下来,虚弱下来,然而,他发现,那真是叫做“杞人忧天”!每一个星期一,他见到的李玮都是神采奕奕的,没有一丝一毫的疲倦,于是,辛一甜也就安心了。所以,他只能在工作日约她出来。
十二点半,他们坐在了学校对过的小吃店。李玮习惯地摘下围巾,摘下帽子,当她要脱掉那文化人浅绿色的羽绒服时,辛一甜的一句话提醒了她:“别冻着了,以前不是不用摘围巾和帽子吗?”是啊,这不是和程远在咖啡厅里,也不是在西餐厅里,更不是在含晴里。这简陋的小吃店的暖气只能叫一点温而已,无论如何是谈不上暖的。一时间,她愣住了,不知该如何是好。辛一甜拉过一把椅子,殷勤地接过帽子和围巾就要往上放。
“你干嘛?”李玮像受了惊吓,尖叫一声,一把抢了过来,满脸胀得通红,眼睛里有焦灼,有愤恨,有冷漠,有凶狠,小声地嗫嚅着:“这能放吗?这么贵的东西,弄脏了可怎么办?”
“它只是看起来有点旧而已,怎么会是脏呢?以前你的包不是就放在上面吗?”说着,辛一甜用手指在椅子上狠狠地擦过,的确,他的手指上什么也没有。辛一甜把帽子叠好放在椅子上,又把帽子放在围巾上面。
“先喝杯水吧!暖暖手。”淡黄的液体欢叫着,像一条小溪歌唱亲睹,从有些破旧却依然被擦拭得锃亮的不锈钢水壶里流进李玮面前的玻璃。李玮不自觉得皱了一下眉。
“怎么?不舒服吗?”
“没有。”她还是皱了一下眉头,“我是在想,在这里吃饭多不卫生啊!这水杯,这水壶,还有这筷子,消毒了吗?”她的声音越来越小,到最后,好像是自言自语了。
“嘻嘻,”听到这话,辛一甜也不知怎么的,感到很快乐,“怎么会呢?我们不是常在这吃饭吗?现在不也活得好好的?!哪里有那么多事啊!””
“好吧!”李玮顺从地坐下来。
一小盘净酱牛肉,一小盘花生米,两罐热好的核桃露。
“这牛肉是专门为你要的,老板真会坑人,二十六一斤呢!你可一定要吃完,我听说了,吃牛肉不长肉,还能保持身材。核桃露一定要趁热喝……”辛一甜幸福地说着,拉工了易拉罐的拉环。
“那你喝什么?”
“老朋友,热水,我这小身板,不需要补充营养,要不然,准营养过剩。”
“你说是没钱。”李玮的声音里是一种挡不住的诱惑,虽是埋怨,却有着千丝万缕的爱怜。
“不是没钱,是钱比较少。节约开支就等于增加收入嘛!快吃,听话!”辛一甜的微笑能让冬天开出百花。
“啪!”牛肉从辛一甜的筷子上掉到了地上。李玮要从这被她打掉的牛肉上找到突破口,来了断这一段恋情。
“你,过分了啊!是为了程远吗?”辛一甜的哀怨在一刹那间触痛了李玮本已痛下决心的心。
“是又怎样?不是又怎样?我们分手吧!”她的话说得那么急,就落荒而逃的士兵,在追兵将来时,急急地想甩掉身上的束缚,跑得更快。
“我知道他,我也见过他,我还见过你们接吻,”辛一甜的声音里满是凄苦,像是每一句话都有可能将他的喉咙堵住,他随时都有被卡死的可能,“我知道,你每个双休日都在和他在一起,他知道我吗?”
李玮的脑子一片空白。他知道!他什么都知道!天哪!是的,程远知道有一个辛一甜吗?他也会像辛一甜这样爱着我吗?如果,如果,他知道了辛一甜的存在,还会要我吗?天哪!天哪!不!不!如果程远不要我了,我也不能跟着辛一甜,太穷了,太穷了!她的脸变得苍白,莫名其妙地流下泪来。
“玮,你怎么了?不要哭,不要哭。”辛一甜从桌子那边走到李玮的身边,把她的头揽在自己的怀里,“是我不好,我不该提程远,你别怕,我没有说过我们的关系,他不知道我的存在。”李玮只是哭得更厉害了。
“听我说,亲爱的,我爱你,我不想分手,我想让你成为我的新娘。”辛一甜捧起她的头,颤抖着,眼睛里跳动着热烈而又焦灼的火焰。
李玮闭着眼睛,任泪水不断的流下来。
“我不逼你,只要让我见到你就行了,我愿意等,哪怕你结婚了,我也愿意等。如果你高兴,我们分手也行,求你别哭,好不好?”
“不,我们不分手。只是,你一定要了解一下程远。”李玮停止的哭泣,不带任何的表情。她想起了辛一甜常说的那句话“爱一个人,就是为了让她幸福。”她的话没有任何的温度。可是,辛一甜听到“不分手”三个了,仍然的欣喜若狂,眼睛里有一种起死回生的光芒,以致于对“程远”这两个字没有了知觉。
“程远比你矮一点,现在在银行上班,他爸爸是税务局长,他妈妈是护士长,他独生子,家里有几座小楼。我和他去过咖啡厅,去过KTV,去过茶楼,去过西餐厅,常去的餐厅是含晴。我喜欢他给我买的衣服,包包和各种各样的饰品,化妆品,我感觉我能够成为一个有品味的女人。每个周末欠都会在一起吃饭,我们也喝很贵的葡萄酒。就这些。”她尽量只做客观的描述,可她发亮的眼睛却暴露了她的内心。
“没关系的。”辛一天像是在和谁进行着一场殊死的较量,话说得很疲惫,很艰难,“每一个女孩都是公主,你也是,只是,我不是王子。”
李玮的心里有一种莫名的如释重负,也以为,真的可以分手了。
“不过,成为皇后也不一定会幸福。”
听到这句话,李玮深深地叹了口气。
“你不用怕,我会用我的一切来保护你,以至于生命。”辛一甜将李玮从椅子上拉起来,紧紧地搂在怀里。
从辛一甜的怀里挣脱出来,李玮走出这间所谓的雅间,结了帐,一共是二十八元,还不够和程远喝杯茶的钱。拿了两个食品袋,返回到桌前,将只动了一口的牛肉和半盘花生米分别倒过两个袋子。她的动作是那么地熟练,她看到了一个家庭主妇正在将剩饭菜留下来,放在冰箱里等下顿热了吃。她看见自己坐在含晴里,刚要打包吃了还不到三分之一的小龙虾时,(她偷偷看了菜谱,这一盘是198元呢!市面上也不过二三十),程远把手温柔地压在了她的手上,摇摇头。过了一会,服务生送来用一个漂亮的饭盒打包来的小龙虾,“喜欢吃,就把这个带回去。”从此,她和程远在一起就再也没有想到过要打包剩菜。习惯真是奇怪的东西,今天,当她和辛一甜在一起是,这习惯就又回来了,她做得是那么自然。
辛一甜看着李玮熟练的打包,欣慰的笑了。他看见自己坐在餐桌旁,看着妻子幸福地忙碌着。
那顿饭后,似乎一切都又成了老样子。李玮说,每个星期日,她都会陪着辛一甜。从上午的十点到下午的三点,几乎没有变过。他们就在辛一甜的小屋里度过。李玮不挑剔,辛一甜妈妈做的什么饭她都吃而且吃得很开心。除了吃饭时间,他们就地一起,或唱歌,或看书,要么就拥抱着,接吻,或者午休。很平淡,去很幸福。
在每一个李玮离去的夜晚,辛一甜都会在日记本上写上:“我是幸福的”几个字。由开始的坚定的一句话,我一个感情饱满的感叹号,变成越来越多的句子的重复,和问号,叹号,省略号,问号和叹号的一起混用,书写速度的时快时慢,时而伴随着微笑,时而恼怒,时而发狂,时而痛哭流涕,冷漠、焦灼、犹豫……他的字在不停的变化着,清楚的,潦草的,红色的,黑色的,大的,小的,无力的,刚劲的。可是,在每个星期天的夜里,他总在重复着一句话“我是幸福的。”
这白色的路好漫长,好漫长。脚不冷,手也不冷,那么,心冷吗?辛一甜问自己。是啊,还真是有点冷了。如果明天还下雪的话,我就住在学校吧。李玮肯定也不回家,我们在一起该有多幸福啊!
再厚的雪也阻止不了的脚步。雪,在夜里不知什么时候停了。辛一甜比以前提前半小时从家出发,吃力地在还没有被车轮碾轧成土色的路上走着,偶尔能骑上几米,有时又不得不推着步行。路上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有的人头上冒着热气,腾腾地上升着,就像点燃的一柱香。一道新的车辙出现后,就有另一辆车沿着车辙驶过,雪被轧出了轮胎的花纹。而自行车碾过的地方,只量条细细的沟而已,旁边伴随着深深浅浅的脚印。向来天气不是影响上班迟到的理由。
来到学校,值班的老师已经带领学生们利用跑操和早息的时间清理了校园,雪或是堆在了一棵棵冬青下,或是在合适的位置堆成了雪人。那些雪人,有时戴着用水桶做成的帽子,有的戴着纸箱做的帽子,还有的戴着易拉罐做的袖珍帽子,有的梳亲睹枯草编成的小辫,有的扛着铁锹……它们却都在笑,它们乐呵呵地迎接着老师和走读的学生们。学生们,老师们,在不停地拍照,当然是用老师的相机,学生是不许带手机到校的。你和我合影,我和他合影,老师和学生合影,都离不开笑得合不拢嘴的雪人。谁说冬天是寒冷的?
在辛一甜的办公室前,也有一个大大的雪人。得有一米七左右,只是它的周围比较门冷清,没有多少人在争抢着拍照。它的头上戴着一顶红色的帽子——那是一只垃圾桶,这让它看起来更高。眼睛是两块乌黑的煤,鼻子是一支黄色的粉笔,而它的嘴,是用一小段一小段红色的粉笔拼接冬候鸟来的,有着好看的弧形,身上的钮扣是一片一处剪成的圆形的纸,下摆处不有画出的口袋的轮廓。好精致,好美的雪人!
当辛一甜把自行车放进了车棚,再返回来时,雪人的脖子上多了一条蓝色的纱巾。他一眼就看出,那是“手心里的宝。”李玮浅绿色的羽绒服像一棵温暖的小草。此刻,她正将头靠在那纱巾上,微闭了眼,似乎是陶醉在梦幻里。章烨正拿着手机给她拍照。她变换着不同的姿势,每一种姿势都是一种让人逃不开的美丽与陶醉。她还把“手心里的宝”一端搭在雪人的脖子上,一端似乎是忘情地吻着,章烨一连给她拍了好几张。她一定看到了辛一甜,可她没有打招呼。当李玮将围巾取下来时,他看到了雪人脖子上那一串蓝色的项链。那是由一颗颗蓝色的玻璃珠串起来的,在白雪的映衬下,更显得晶莹剔透。那是强越送给章烨的生日礼物——唯一的一件生日礼物,因为他们在一起只共同度过了一个生日。章烨和李玮换了角色,只是她最后吻的,是那串项链,不是围巾。她也看到了辛一甜,可是她也没有打招呼。
他们三个一前一后走进了办公室。没有人说话。李玮把围巾放警进的抽屉,章烨把项链放进了抽屉,然后两个人拿上教科书走出了办公室。她们都该上课了。辛一甜呆呆地坐着,直到上厕所的强越回来,使劲的拍了拍桌子,辛一甜才仿佛从梦中醒来。
“我看见了雪人脖子上手心里的宝。”强越说。
“我看见了雪人脖子上的蓝色诱惑。”
“我看见了李玮的苍白。”
“我看见了章烨的苍白。”
“她们是为什么?”
“为了忘却,所以纪念。”
“而这纪念现在都在抽屉里。”
“忘却你和我?纪念曾经?”
“我的已是真正的曾经。你的,也是吗?”
“快了。”
天还没有放晴,光线带着一种青灰。大课间,校园里比往常更是喧闹。老师和学生们在打雪仗。那些堆积在冬青下的雪堆在迅速地变小。没有老师和学生的界线,叫喊声,欢呼声、遗憾声……整个冬天都笑了起来。
李玮从不参加这样的活动。她知道,此时,强越、章烨、辛一甜他们一定在欢闹着,跳跃着,像疯子一样,忘记了所有一切,只是闹着,笑着,笑着,闹着。她坐在自己的位子上,拉开了抽屉,习惯地看上一眼,在那条蓝色的围巾上——自从她不戴以后,就一直把它放在了抽屉里,上面有一张对折的纸,不用猜,肯定又是辛一甜放的,这些诗,现在变得越来越可笑了,越来越不想读了。读首诗,哪如在这样的雪天,手捧一杯热热的奶茶,和心爱的人相依相偎地欣赏包产银装素裹的静谧。会是一首怎样的诗呢?
雪人
为了忘却对春的思念
我拼了所有寻找
飞絮的缥缈
化作一身的纤尘不染
却又为何
偷了尘世的纷扰
抛弃置于头顶
却还在忘我地燃烧
冷漠緾于颈上
却还在望穿秋水踮起双脚
黑色的眼睛
终究会燃烧成热烈
嫣红的唇
晕染成一片模糊的血红
你陶醉的脸颊
飞上了伪装的红晕
你陶醉的双目
掩藏的佯装的幸福
因为
在你靠近我时
我用冰冷的热情
穿透了你的灵魂
不必说再见
春天不人再遥远
当阳光遍洒时
我定会离开
以无形的姿势记录永远
“好吧,”李玮自语,“放手也是一种爱。”
第十章过年
一个星期过去了,辛一甜再没和李玮说过一句话。李玮突然感觉到,同事们看她的眼光有些异样了,似乎有点幸灾乐祸的样子,说话也好像有点嘲讽的意味。比如那天章烨问她脸色怎么不好,是不是病了,她看着有一种幸灾乐祸的样子;还有艾婷那天帮她捡起掉在地上的书,也有一种幸灾乐祸的样子,还有邱晓雅那个东西,看到自己来学校没戴帽子,告诉自己别感冒了,也是幸灾乐祸的样子,似乎学生们在上课时也是幸灾乐祸的样子……我失败了吗?我可不能失败啊!
“今晚我不回家,你来我宿舍玩吧!”当辛一甜打开抽屉,一眼看到那娟秀的字迹,他仿佛要疯掉了!盼啊,盼啊,终于盼到了!该死!真的该死!我怎么能去怀疑她呢?她没有爱上程远,她只是像小孩子一样喜欢玩具一样,喜欢那些漂亮的衣服而已。她爱的是我,是我不!滚吧,滚吧,程远,程远,你这个可怜鬼!他拿着纸条的手有些微微地颤抖。回过头,他看到了李玮那双迷蒙的眸子,他笑了笑,吻了吻手中的纸条。
辛一甜和李玮又成了一对亲密的恋人。从星期一到星期五,李玮就一直住在学校。从星期一到星期五,辛一甜也住在学校。他一如继往给李玮买礼物,请李玮在学校门口的小吃店吃饭。一切看起来是那么地自然。只是有一点,辛一甜在星期六和星期日不许到李玮家她,因为她要为进修考试而学习。如果辛一甜违约,那她就要分手。
面对辛一甜掩饰不住的幸福,强越却是越来越不安了,一半是对辛一甜看起来稳稳地幸福,一半是因为章烨要结婚了。
农历腊月二十四,这绝对是一个好日子。学校年终统测的总成绩出来了,全市第三名的好成绩让这个学校的知名度有了更大的提高,这对明年的招生是绝对有利的。全校共有七名老师成绩位居全市第一,其中有章烨的数学、秦老师的英语、邱晓雅的历史、丁一凡的化学。学生们昨天放了假,今天老师们集合主要有两件事:做年终总结,参加章烨的婚宴,祝贺丁老师的复婚。本来二十六才是章烨结婚的正日子,为了不让老师们在假期里特意来一趟,请客就提前了。
会议室里人声鼎沸。为了今年学校的好成绩,为了章烨的新婚,为了丁一凡的复婚,人们大声地说笑着。喜糖、喜烟、瓜子似乎也咧开了嘴在笑。再过半小时,章烨小家租的大巴就会把这些人带到城里的饭店。而这幸福快乐的感觉却让强越如坐针毡,心口一阵阵地发紧,还隐隐作痛。这是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有挣扎,有后悔,有祝福,有喜悦,有愤怒,有心酸,有不舍,有无奈,有悲苦,有释然,有纠结。
这周围的祝福声、欢笑声,像一支支的利箭,射身他千疮百孔的心。艾婷对于这一切表现出了一种不悄。她的成绩在十名以后,而这十名以后的老师就只有三位。此刻,她正在和她周围的老师在夸她的儿子。从某种意义上说,她是在自言自语,因为她的诉说没有得到别人的回应,大家都在忙着高兴和祝福。丁一凡的脸上洋溢着幸福。虽然复婚也不是多大的事,她仍和章烨一样,带喜糖、喜烟和瓜子。辛一甜和李玮在窃窃私语,似乎这个世界上只他们两个人。秦老师坐在他俩身后,正看着一张工人报。他不抽烟,不喝酒,也不吃糖,更不会嗑瓜子。
强越走出办公室,这等待的半个小时里老师们是可以自由活动的。不过,会议室里比外边暖和多了。猛一出来,他不禁打了个寒颤。天是明朗的,风却吹得厉害。太阳似乎也怕冷,蜷缩了身子,小小的,白白的,像家里母亲梳头的小镜子,没有一点热气。他靠在一棵树上。点燃一支烟。
“你怎么吸烟?”一边说着,辛一甜一边就要从强越的嘴里夺掉烟,“秦老师说你出来了,怕你有事,让我来看看。”
“能有什么事?”强越一边说着,将身子扭开,“让我吸吧!”他吐出一个烟圈,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你去吗?”
“当然要去的。为什么不去?
“秦老师也是让我告诉你,一定要去。”
章烨穿着一件大红色的旗袍,挎着西装笔挺的森,在每一张餐桌旁边与人们频频举杯,幸福地接受着大家的祝福。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旗袍,上面爬满了虱子!”强越不知怎么回事,突然冒出来这么一句。当他反应过来时,森已经站在了他的身旁。他们刚好走到这一桌旁边要给大家敬酒。大家顿时不知所措,都张着觜,说不出话来。
“旗袍与狗窝,我想虱子也是愿意把家安在华美的旗袍之上,大家说呢?”
“对对对对,虱子在这年月要求也高呢!哈哈哈……”
“哈哈哈……”
大家笑着,却听起来让人难受。
强越也笑着,笑容里却满是雕刻的棱角。
森也笑着,笑得有些夸张。
章烨也笑着,眼里却想流出泪来。
到年根儿了,大家都在忙着准备过年的东西,忙着打扫。辛一甜没有时间出去看李玮,只能通过电话联系。每天早晨的七点钟,是他最幸福的时刻。这时候,李玮会打电话过来,说几句相念的话,然后就会关机,任辛一甜怎么打,也打不通。李玮让他在家里帮着父母做些事,同时,自己也在家里忙,非常强调了一点:辛一甜不要去家里找她,不然,她一定会和她分手的。
李玮的确是很忙。从腊月二十五开始,程远就带她逛商场。包包看了一个又一个,毛衣试了一件又一件,裙子试了一条又一条,大衣试了一件又一件。直到二十九的晚上,才算结束了。送走程远,李玮回到自己屋里,把这几天买的东西做一个清点,她着实吓了一大跳。三个包,一共100元;裙子两条,共960元;毛衣四件,共1320元;鞋子高跟、中跟、平跟各一双,共1580元;鹅黄色羊绒大衣一件,2600元;给妈妈买的羽绒服600元;给爸爸买的皮袄758元;还有一些小玩意儿。天哪!这么多钱!她怕了,怕有一天她不想嫁给程远了,这些程远要她还怎么办?她坐在这一大堆的衣物里,仿佛看见辛一甜正向她走来,笑着,拿着一串糖葫芦。她不由地笑了。她又想到了程远不曾谋面的父母。那个护士长会是怎样的呢?那个税务局长又是怎样的呢?我们的婚姻是门不当户不对呢!没关系的,在这个年代,爱情是不需要门当户对的。我会幸福吗?会的,一定会的,程远真的对我很好。她从枕头下面拿出那条“手心里的宝’,把它放在了那一大堆的衣物上面,双臂抱了膝,静静地坐着。
腊月三十就是除夕了,也就是小年儿。
仍是七点钟,李玮的电话来了。
“玮,我想看看你,我太想你了。”辛一甜急促地说着,他怕李玮又要挂电话。
“不行,今天是小年儿,不能乱串的。”
“那我初二去!”
“那更不行。女婿才初二呢!我们的关系也没定下来,你千万别来啊!你记住喽,要不然我真的会再也不理你!”
“那我初几去?”
“到时我看哪天合适,我妈他们高兴,我给你打电话吧!”
“喂喂……”电话断了。再打过去,关机。辛一甜那个悔啊,要知这样,说什么也不能问去她家的事儿,这样还能多聊几句。
大年初一下了一场雪。初二的天仍是灰濛濛的。按照风俗,今天是女婿和准女婿们去看岳父岳母的日子。章烨坐在森的车里,只穿了件红色的薄薄的连衣裙,车里的暖风熏得她有点昏昏欲睡了。这几天,日了过得真师法错。森的家,过年准备的那些东西的花费,足够自己家过五个年的。婆婆给她的过年礼物是一个金手镯,估计得上万了;公公给的是一个玉佩,好像也值不少钱。而森给她的,是套国际品牌的化妆品,他说:“我负责赚钱养家,你只负责美貌如花。”听起来,真得很暖。这次回娘家拿的东西足足花了有三千多。临出门时,婆婆拿出一个红包,说:“这里是一千一,给你小侄儿的。”婆婆真的想的很周到。森也给小侄子准备了礼物,一份替章烨准备是,是一个银的如意长命锁;森的是一对银镯子。
饭桌上,当嫂子代小侄儿收下他们的礼物时,显得非常的兴奋,笑得合不拢嘴。森的举止得体大方,而且有一种高贵与优雅,非常地有修养,绝不像一个纨绔子弟。父母哥嫂,对森是多么地满意啊!如果是强越呢?他今天会带什么来?一箱200元的酒,一条150地烟,一箱饮料,别的还会有吗?他们会给小侄儿送这些礼物吗?我的父母哥嫂还会这么高兴吗?钱,真是就是面子吗?她打一个冷颤。
森和父母哥嫂亲热地交谈着,俨然就是这家里的一分子。可是章烨的脑子里总是时不时地冒出强越的影子。她看见自己满脸的皱纹,她看见自己站在橱窗前面对漂亮的衣服只能看看而已时的心痛,她看见衣柜里那些廉价的衣服,她看见因为做了一次美容而让强越生气的求饶的自己……天哪!天哪!她害怕极了。可是,她仍然在想着强越的点点滴滴,那条蓝色诱惑现在正睡在这个家的抽屉里……她也许想得过于出神,以至于妈妈喊了几次她都没有听见。而森,却总是微笑着碰碰她:“想什么呢?妈叫你呢!”那神态,就像是在哄一个小孩子。
此刻的辛一甜正躺在床上,昨天晚上喝得太多了,睡得太晚了,头现在还有些痛。今天,真想去李玮家,能在今天去女朋友家里,说明两个人的关系就是铁板钉钉了。可是李玮不让,那么什么时候去呢?打个电话问一下吧!唉,还是别打了,也许关机呢!还是打一个吧,碰碰运气,没准手机开着呢!
“喂!”是李玮不耐烦的声音。
“程远,再喝一个!”
话筒里传来另一个声音。
辛一甜一下子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觉得血往脑门上涌来,有一种晕,有那么一刹那眼前发黑。
“喂喂,不说话,烦死了。”电话断了。
辛一甜用被子蒙了头,大哭了起来。在这女婿和准女婿拜见岳父岳母的日子里,李玮邀请的是程远,而不是他辛一甜,还有什么可想的吗?还有什么可说的吗?
挂掉电话,李玮有那么一点的慌乱。本不想接,可是就是不自觉地接了。该怎么解释呢?不想了,不想了,反正也就这样了,车到山前必有路。
晚上,辛一甜无法按奈住心中的怒火,前后在一小时内不断地给李玮打电话,电话总是在通话中。而正当他准备放弃时,李玮的电话打过来了。
“我知道你一定在生我的气,请原谅我,听我解释好吗?”声音里满含着委屈。
人是一种奇怪的动物,真的是。有时杀戮、无目的的狂奔、歇斯底里的喊叫都不足以让怒火中烧的心平静下来,而一两句话,却可以敌得过千军万马,让人在瞬间没有了怨怒。
“没有生气,只你了。”
“不是我让他来的,他的脸皮太厚了,真的,我没想到,不是我让他来的,是他硬闯到我家里来的,赖着不走,我也没办法。”
辛一甜又高兴起来,“那我初四你你们家好不好?”
“不行,初四我要去我姑姑家。”
“初六呢?”
“也不行,要去我姨家。”
“那什么时候行?”
“有时间我给你打电话吧!晚安!”
辛一甜对着手机莫名地发着呆。
李玮看看手机,叹一口气关掉。程远已经和自己煲了一个多小时的电话粥了,不会再打来;辛一甜的电话,想接又不想接,盼着他打过来,真打过来,心里就有了一种莫名的烦躁。干脆关机吧,省得许多自己的纠结,也为自己接不着他们两个的电话找一个理由。初四要去程远家,准女婿在初二拜见准岳父岳母,准儿媳是要在初四这天去拜见准婆婆公公的。初五是不能串门子的,至于初六,她就开启了大连七日游。这是程远软磨硬泡让他父亲送给自己的新年礼物。这旅行当然是和程远一起的。辛一甜当然不能知道,更不能来。
而此时,章烨穿一件大红色天鹅绒的睡袍,斜靠在床头,等正在洗澡的森。接下来的日子就是陪森去看他的那些亲戚朋友,干爹干妈。能娶到一个处女,成为了森在他的那在帮朋友面前最大的炫耀。除了初三上坟的日子,初十、十三、十四不能走亲的日子,直到开学前的正月十六的晚上,都安排的满满的,甚至有几天晚上一家,白天一家。森告诉她,她这个新媳妇,在这第一年里,会收到很有有价值的红包,因为他家的亲戚政界商界都有,收入都相当不错。想到这里,她似乎又听见自己的心在诉说着强越的那此穷亲戚。强越,他现在在做什么,也在想我吗?他会很伤心吗?她下意识地抓紧了胸口处的睡衣,似乎想要阻止心的抽搐。然后,努力地使自己微笑,想着森的种种温存,想着未来自己的种种幸福,让自己的眼中充满爱,充满笑,充满温柔。眼睛是最容易泄露心底秘密的,所以,必须要时时刻刻,分分秒秒地想着森,想着和森在一起的有的,没有的,各种幸福。
她满含甜蜜地微笑着,看着森将半截的假肢靠在床头,然后将双臂环在森的脖子上,送上自己的吻。
初四,李玮受到了程远一家公主般的接待。从一进小院,程远的母亲就一直拉着她的手,直到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还不肯松开。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这位护士长,看起来很慈祥。皮肤是一种健康的白,泛着红润,少有医院那种特有的苍白。,眼角有两三条浅浅的皱纹。她是双眼皮,戴一副金边眼镜,这更让她透出一种高贵。他的手指很细,手很软,让人不由得想起“柔弱无骨”这个词。可是,她的身上却隐藏着一种看不到,却能感觉得到的力量,而且有一种震慑力。当李玮观察程远的母亲时,这位护士长也在观察她。她不明白,整天没个正形的儿子这几个月来变化非常大,做事说话开始走向了正轨,而且想结婚了。她和老公都想看一看,到底是怎样一个女孩子能有如此大的魔力。那件黄色的羊绒大衣让李玮看起来像一朵含苞待放的迎春花。清澈的眼睛让程母感到非常放心:这个女孩绝对不是为了她家的钱。
“妈,让李玮脱掉大衣吧,这屋里多热!”程远一提醒,程母松开了李玮的手。“真是的,我都是老糊涂了。以后别李玮李玮的叫了,多生份啊,就叫小玮好了,行吗?”李玮点点头。
“小玮,喝口茶吧!”李玮的父亲这时才插得上话。他刚才把李玮带来的东西整理了一下,同时他也明白,这些都是他自己的钱。李玮家的条件,程远也说过,是不会出手这么大方的。程远花的钱还不是自己的钱?不过,他们两位老人并不在意,他们也是从农村出来的,更重要的是,能有一个女孩让儿子安定下来,是他们老两口最大的心愿。他冷眼看李玮,这个孩子就像是一个洋娃娃,似乎是心无城府,但是她清澈的目光背后却充满了坚定与冷峻。这,也许真的能让儿子安定下来。
午饭安排在一家有名的酒店。包间的装潢是一流的,在灯光的照射下,富丽堂皇,简直就像电影中的皇宫,菜品也是极精致的,每一份量虽然不大,但是从色泽到盛菜的用具都极具讲究。李玮没见过,所以也叫不上名字来,就是觉得自己身处一个无比堂皇的宫殿,像公主一般的尊贵。席间,程母将准备好的红包送给李玮,这是当地的风俗。道过谢,程父也送了一份礼物,是哈尔滨大连双飞七日游。虽然程远在之前已经告诉她了,但是,此刻,李玮还是觉得这礼物太贵重了,不敢接。“拿着吧,”程父开口了,“小远说了,要是我答应送这份礼物,他就一辈子不结婚。”
“我替李玮谢谢爸爸。”程远高兴地把红包抢了过来。
“哈哈哈哈……”大家笑着,李玮心中的幸福满满的。
初五晚上十点,李玮给辛一甜发了一条短信:明天我要去市里封闭式七天,现在我在同学家。然后说马上关机。她不愿意程远过来看见,引起不必要的误会。明天九点的飞机,程殡的远的父亲明天开车送他们到机场,所以今晚她就住在了程家。程母并没有将她和程远安排在一个房间,她有一点点不悦,同时,也有一种感激。不过,程远告诉她,晚上不许锁门,他要随时过来看她有没有踢被子。
半梦半醒之间,该起床了。九点半,他们已经翱翔在蓝天白云之间了。
这时的辛一甜正头痛欲裂,刚刚灌进了一瓶白酒,胃里正翻江倒海,接着就是吐,胆汁都快要吐出来了。什么他妈的培训,学校根本就不知道这回事!她是去找程远了!
毋庸置疑,李玮与程远的旅行是无比甜蜜的。他们是一对甜蜜的情侣,心情享受着心理与生理的愉悦。确切地说,这应该是一次甜蜜的蜜月旅行。对于这一点,李玮是有心理准备的。所以,当程远在宾馆和她开一间房时,她没有什么不悦,也不吃惊。倒是程远,觉得还有些意外。这样一个纯洁的女孩,可别被自己吓坏了。可是在这无比的甜蜜之外,似乎总是有一种看不见,挥不去的淡淡的不安。
一周的旅行结束了,李玮由一个少女变成了少妇。而婚期就在他们从大连回来的晚上就定下了:农历的四月十八。
直到正月十五的早晨,接到李玮和短信,他才没有给自己灌酒。他看着短信,有一丝丝的兴奋,更多的是一种心酸怀凄凉:亲爱的,我培训结束了,你晚上陪我看花灯,想你!
辛一甜穿得像一只狗熊,李玮也是。在这样的天气里,开摩托车毕竟是一件残忍的事。手脚都会冻得生疼。县城的花灯街灯火通明,辛一甜牵了李玮的手——隔了手套,感觉不出彼此的温度,他没有问李玮是不是手冷,也没有说给她暖一下。李玮心里有一种失落,一种说不出的、好像被污辱的感觉。他们默默地在人群里穿行,李玮想好了一千种理由来等待辛一甜的责问,但是辛一甜一句话也没有说。
临别时,辛一甜很轻很轻的吻了下李玮的额头,说:“没有你,我会疯掉的。开学再见。”他的声音遥远地就像是从天边飘来的一丝冷冷的风,和这寒冷的夜应和在一起。李玮张张嘴,说不出话来。
邱晓雅今天晚上约了强越看花灯。看着强越放假那天失魂落魄的样子,她的心里有一种隐隐的心痛。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有点爱上强越了。她说,自己想去看花灯,但是没有伴,毕竟从村里到县城有二十多里地,就算强越帮个忙吧!虽然她说的很轻松,但是声音还是莫名其妙地发颤。强越不假思索地答应了,好很奇怪自己怎么就那么痛快。
邱晓雅红色的羽绒服在灯光明灭中变幻着不同的色彩,她红红的兴奋的脸,在那么一刹那间,将强越灼伤了。邱晓雅兴奋地评论着每一盏灯,也不能停下来,她害怕停下来时,两个人沉默时的尴尬。强越只是应付着。他无法集中他的思想,心情涣散的就像清晨的雾,四处漫延。看似很重,却又没有内容。
二十多里地,对于骑自行车的邱晓雅和强越来说,距离不算短。来的时候两个人比谁骑得快,省了许多的尴尬。但回去不能还比赛吧!
“强越,问你个事儿呗!”
“你说,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你在大学谈过恋爱吧!”
“谈过,那为什么都不行了呢?”
“你不知道有句话叫穷人路过爱情吗?你呢?有男孩子追吗?”
“我又矮又胖又丑,才不会有人要我呢!”
“我看就挺好看的。”
“那我嫁给你吧,你穷我丑,正好凑一对。哈哈哈……”
“哈哈哈哈……”
他们不约而同地笑了,那笑声就像这田野的风,清爽透明,没有一丝丝的粘腻。
“真的是玩笑吗?”强越躺在床上,“她真的是在开玩笑吗?还是在试探我吗?如果她真的有心,我愿意吗?”他的面前是章烨的笑,章烨那毫无光泽的脸,看透一切的,冷冰冰的目光,突然这目光又变成了邱晓雅心无城府的样子,还有她今晚火红的羽绒服,一会儿是章烨,一会儿是邱晓雅,不停地变幻着……
“他会接受我吗?”窗外,一片去遮住了十五的明月,邱晓雅躺在床上,呆呆地想,“但是他也没有拒绝啊!”拿出手机,写下两个字:晚安。给强越发过去。然后,就把手机扣在自己的胸口,闭上眼睛努力地想进入梦乡。
强越看到短信,很快就回复过来:晚安,别踢被子,别着凉。写下这些字时,仿佛看到的邱晓雅幸福的笑。的确,当邱晓雅看到这几个字时,心里暖极了。在这暖暖的感觉里,邱晓雅睡着了。她梦见自己穿着白色的婚纱,强越正给她戴结婚戒指,可是那脸突然扭曲着,成了章烨的脸,那双眼可怜地望着她,然后渐渐变成一朵硕大无比的血红的花,接着又是强越微笑温柔的脸……
第十一章枯萎
过了正月十五十六,年才算过完了。正月十七,老师和学生都要返校了。新年新气象,一切都是喜气洋洋的样子。上午主要打扫卫生,院里的,操场的,办公室的,教室的,宿舍的,在欢笑声中,经过一个寒假的风尘仆仆的学校,立刻变得焕然一新。学生们相互交谈着,老师们交谈着,老师和学生交谈着。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喜气洋洋的情感。
章烨显得有点丰腴了。皮肤没有了以前的干涩,红润而又饱满,充满了光泽。尤其是裸露的前额,光洁而紧致,就像唐三彩中陶瓷妇俑的前额。她的目光不再复杂,只有单纯的快乐与幸福。她爽朗地和强越打着招呼,像一股清新的风。强越的心痛了一下,紧接阗又恢复了正常。
邱晓雅似乎又胖了一点。她象往常一样和强越打着招呼,大声地笑着,就像元宵节的晚上什么也不曾发生一样。可她的目光并不像她的声音一样清爽,是游移不定的,那笑声也显得有些夸张。强越也是有那么一点点的不自然直到下午的表彰大会结束,他们两个谁也没有多说一句话。“事如春梦了无痕,”一句玩笑而已,邱晓雅自嘲地笑了一笑,自己觉得脸上的肌肉生硬地发痛。
“只是一句玩笑而已。”强越自己笑笑,那笑很凉。
而这,又怎能逃过李玮的眼睛,只是现在烦乱的心绪让她无暇顾及而已。辛一甜从到校到现在,一句话也没有和她说,看她的目光里也没有了以前的那种焦灼的热烈,取而代之的是那种想要把她撕成碎片的凶残与冰冷,那冰冷就像千年的积雪,只要她一沾上,就会变成万劫不复的冰雕。怎么了?怎么了?到底是怎么了?
因为不在一个办公室,所以章烨给邱晓雅发了一条短信:你出来一下,我有话说。邱晓雅打个激灵,为元宵节年灯的事吗?她已经结婚了,难道也要像李玮那样,自己不要的东西也要占着?管它呢,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章烨笑嘻嘻地在甬路上等着她。看见她出来,就上去一把搂住了邱晓雅的肩。“如实招来,我可都知道了。”
“招什么呀?”
“招什么呀?我都不知道你在说什么。”邱晓雅装作莫名其妙的样子。
“不说,是吧?我叫你不说!”章烨一边嘻嘻地笑着,一边去挠邱晓雅的痒痒。
“哈哈哈哈……”邱晓雅笑得喘不过气来,脸也憋得通红。
“我看你说不说,说不说。”章烨一边笑着,并不停手。
“我投降,我投降,说,说,说……痒死了,”
章烨停下了手,兴奋地看着她。
“你让我说什么呀?”邱晓雅和刚开始一样,又是一脸无辜的样子。
“十五和谁去年花灯了,如实招来。”
“这个呀,强越呗!吃醋啦?”
“切!本小姐现在是有夫之人。不过,说真的,你不要错过啊,千万不要错过啊!加加油,等着吃你们喜糖噢!”
“你快拉倒吧!不可能的事儿啊!我们那是纯粹的革命友谊啊!我们两个可都没那个心!”邱晓雅被自己的话刺痛了。
看着邱晓雅坚定的表情,章烨一下子就愣住了。为什么她这样的决然呢?难道在十五的晚上,她给强越表白了,而强越拒绝了她?如果是因为自己而破坏了他们之间这份美好的感情,自己不是千古罪人吗?
“晓雅你听我说,如果是因为我,那大可不必。那些事,那些仿佛隔了几个世纪的事情,从我答应嫁给森的那一天起,就已经埋葬了,埋在了记忆的最深处,而且加了封条,永远不会再打开。我现在要做的,是全心全意地做森的妻子,否则,我既对不起森,也对不起强越。如果是因为我,你选择拒绝强越,那我宁可现在去死。我不骗你,活着很累,死却容易得多。”
“你可别,这跟你没关系,是我们现在谁也没有这份心。也许以后会有呢。”邱晓雅笑着说,“到那时,你一定要多帮我哟!”说完轻轻叹了一口气。说完了,她们相对着笑一笑,各自向自己的办公室走去。
章烨回到办公室,敲敲强越的桌子,强越就跟她来到的办公室门左边的花池旁。
“你和邱晓雅怎么了?”
“我和邱晓雅?我和邱晓雅?”强越一脸的惊讶。
“别装。你不会撒谎的。你的眼睛泄露了你的内心。”
“我们没什么,真得没什么。只是看了看花灯而已。”像做走贼被抓了一样,强越的脸红了。
“我已经背叛了你,确切地说,是慈善背叛了我们。所以,你不要再回忆以前的事情,更不要让它束缚了你,不值。”章烨的声音里满是凄凉,眼睛透过高高的树梢,望向不知名的远方,说得有那么一点的艰难。稍微停了一下,好提高的声音,她不能再让强越心痛了,当他听到自己说这些话时,心一定在痛。
“我已把你埋葬在岁月里,你在我这里已经死了,死了,你听懂了吗?我现在要做的,是森的好妻子。”
“可是,我忘不了你。”强越的声音很低。
“我知道,一只小狗小猫养得时间长了还有感情呢,何况人呢。你应该把我也埋了,埋在心底的最深处。否则,你的一生都得不到安宁,我也是。如果因为我而影响了你和邱晓雅,或者以后的别的什么女朋友之间的感情,那我也不会过得安稳,你懂吗?”
“我们是不可能的,我并不喜欢她。”
“你撒谎,你提到她时的神情出卖了你。她也喜欢你,否则她不会在说你不喜欢她时幽怨地叹气。”
“不,我们是不可能的。”
“那好吧,那是你们自己的事情,与我无关。”说完这句话,章烨向厕所的方向走去。她不想让任何人看见她的泪水。极力地搓和他们,是因为自己的罪恶感吗?还是真的觉得他们般配?还是为了给自己一个忘却的理由?忘却,强越结了婚,他就会从自己的记忆里删除吗?邱晓雅是一个好女孩,真诚、朴实、不虚荣。强越真的不喜欢她吗?邱晓雅是喜欢强越的,她是在害怕,害怕强越忘不了我。天哪,老天哪,无该怎么办?
看着章烨的背影,强越说不出的心痛。那背影好孤单,好孤单哪!如果只是为了忘却而和邱晓雅结婚,对邱晓雅是不公平的,而且,结了婚,就可忘却了吗?不可能,也许章烨说的对,要埋葬那些过去。
辛一甜刚写好一首《问》放在了李玮的桌子上。
问
南飞的雁
是否能告诉我
你是归期是在哪一朵春花开放时
好让我
把双眼挂在枝头迎接你
向南吹的北风
是否能告诉我
你将在哪个季节里逆转
好让我
把双臂挂在云端拥抱你
前行的你
是否能告诉我
你会在哪一段路转身
好让我把双脚等在路边与你同行
李玮看了,写下两首《答》
答
我的翅膀
只会有向南的羽翼
无论是繁花似锦
还是万里雪飘
北方将再也见不到我的痕迹
我一路奔跑
响亮的口哨只会向南传递
无论晨钟暮鼓
还是大笔
北方将再也听不到无的欢唱
我如花绽放的梦
只会在不断延伸的路上
无论泥泞满身
还是满径芬芳
我都将无暇转身回头翘望
答
我努力的南飞
只是因为
想在春暖花开时
为你衔来更多阳光的明媚百花的芬芳
我疯狂地奔跑
只是因为
想在空气干裂时
为你捧来一千倍的烟雨一万倍的温润
我不断地行走
只是因为
想在泥泞坎坷里
为你铺一路安稳宁静与你同行
她看着,不知道该给辛一甜哪一首。找章烨看一下吗?章烨一定是让她给第一首。章烨曾经说过,既然已有选择,就要放手,就不要再给他无谓的希望,那将是一种不道德。可她做不到。她不会找章烨。她们之间的鸿沟已经太深了。现在,婚期都定下,该是摊牌的时候了。
看着李玮清秀的字,辛一甜笑了。她回答了他:与你相逢、与你相拥、与你同生。他们亲密地如同以前一样了。
2月13号,程远打电话说这个周末要拍婚纱照了。该来的都来了,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一切都该有一个了结了。李玮约了辛一甜,来到门口的小吃店。
“我马上要结婚了,我们分手吧。”李玮盯着眼前的杯子。
辛一甜一句话说不出来,嘴唇抖动着。
“农历的四月二十八是正日子,我们分了吧!”李玮声音很低,有些害怕。如果他不答应,在婚礼上闹可怎么办?
辛一甜的眼睛血红,仍然说不出一句话。
李玮抓起凳子上的围巾和帽子,匆忙地逃离了小吃店。她害怕极了,无论如何不能让辛一甜的巴掌落在自己的脸上。
辛一甜终于能出来一口气,脸色苍白,他站起来,身子摇晃了一下。他重新坐下来,缓了一会儿,这才能够站稳,试着走了两步,没问题,这才走出雅间。
辛一甜结了帐,一步一步捱回了学校的宿舍。他的脑子里现在什么也没在,只有一片白茫茫的水。他的身子直挺挺的,像一块木板摔倒在床上。强越今晚不在学校,秦老师不在,丁老师不在,他只剩下了一个人。全世界只剩下了他一个人。没有人能够告诉他该怎么办。泪顺着眼角流了下来,“咚”的一声落在的枕头上,像是要把世界砸个大窟窿。他的意识开始漫流,看不清前面出现了什么,时尔清晰,时尔模糊。忽然有轰隆隆的雷声,要把耳膜震破,忽然又遥远和像在天边。有山,有水,有面目狰狞的魔鬼,有慈眉善目的菩萨,有吐着长舌的白无常和黑无常,有李玮甜甜的笑,突然她变成的表面獠牙的恶鬼,伸着没有血和肉,只有一堆白骨的手向他的心抓来,他的心痛得缩成一团,滴下来大滴大滴的殷红的血。他大声地喊秦老师,秦老师只是冷泠地笑着,他喊强越,强越笑得脸变了形,丁老师对他充满了厌恶……有雷声,有闪电声,有刺耳的咳嗽声,有狂暴的风声,有一大群恶鬼阴森森的笑声和呻吟声……
“啊!”辛一甜大叫一声,醒了过来,头是汗涔涔的,浑身似乎湿透了,有些冰凉。心不在隐隐地作痛。头痛令人欲裂,再无法入睡。打开手机看一下时间,凌晨两点半。有一条未读短信,是李玮十点钟发过来的:你还好吗?辛一甜苦笑一声,又冷笑一声,那笑声比鬼不吓人,又躺下了。
李玮睡了一觉醒来,打开手机,没有短信回复。“他不会出事吧?”她无法入眠,可她不敢去看一看辛一甜。她怕辛一甜因无法控制情绪而伤害到自己。“我该承受吗?不,我不应该!我已经给他说过,只是没有明确地说明而已,他知道程远的存在!怪只怪他没有把我说过的放在心上而已!怪只怪他头脑简单而已!这与我无关,与我无关!”她抱着头,一句句说着“与我无关,与我无关……”她的声音越来越弱,最后只剩下满脸的泪水和小声的抽泣。她无法说服自己,她用被子蒙住头,合上眼,强迫自己睡,可是合上的是眼皮,合不上的却是心!
一大早,辛一甜从头痛欲裂中挣扎出来,骑上那辆破旧的自行车向县城奔去。今天是2月14号,情人节,他要买一枝玫瑰送给李玮。他没有钱买一大束,他相信,感情不是用金钱来衡量的。
筋疲力尽地从城里回来,第一节课已经开始了。他冲向李玮的教室——因为今天是情人节,李玮中午要和程远吃饭,她把课和别的老师调了一下。辛一甜当然不知道,回来一看教室没有,一问,就直奔教室。
“当!”一反常态,辛一甜一脚踹开教室的门。学生们和李玮都吓呆了。
“我送你的情人节礼物!”辛一甜把玫瑰贴在李玮的脸上。
“啪!”玫瑰被李玮打落在地上。辛一甜一把拉攥住李玮的手腕,将她拖出了教室。
刚出教室门,辛一甜一个反身,将李玮的两只胳膊拉过头顶,两只手死死的将李玮的胳膊贴在墙上。李玮一点也不能动弹,只是睁大了惊恐的眼睛,看着辛一甜渐渐俯下来的头。
“说!为什么不嫁给我?说!你说!你说!”辛一甜咬牙切齿,仿佛要把她吃掉。
早有机灵的学生报告给了其他老师。几位老师闻讯而来,拉走了辛一甜。他咆哮着,像一头发疯的狮子。李玮缓了一会儿,终于“哇”的地声哭出声来。看来课是上不成了,临时调成了别的课。穆校长和几位女老师把李玮送回家,好生安抚,并说,一定要处分辛一甜。李玮一边哭,一边说:“不要处分他,都是我的错,他太难受了,校长,你千万不要处分他。”
强越和秦老师把辛一甜送回家,看他渐渐平息了,才离开,学校做出决定,李玮和辛一甜都休假一天。
李玮没有耽误和程远的聚餐,同时收到了一大把的玫瑰,还有一盒巧克力。
辛一甜在自己的屋里闷了一天,不吃也不喝,也不说一句话。辛母干着急也没办法。
日子一天天过去,辛一甜的目光一天天呆滞,行为一天天离谱,话一天比一天少。没事就死盯着李玮,李玮上完课就再也不敢在办公室呆。上课时常常傻笑,有时大吼,有时一句话也不说。他不能再上班了,学校让他回家休病假。
辛一甜精神失常了。
老师们常常去看他。强越、秦老师和丁一凡去得最多。见到他们,辛一甜就傻傻地笑,嘴里说着:“我给她玫瑰,她不嫁给我,我给她玫瑰,她不嫁给我……”除此之外,无论是谁,他都一概不理。
他的治疗一天天继续,可是病却一天天加重了。有时,一天水米不进,有时拿起碗来没完没了地吃,辛母就一边哭一边夺下他的饭碗。更多的时候,他坐在地上或是矮凳上,叉开了两腿,关埋得很低,仿佛要钻进裤裆里。
日子过得不紧不慢。辛一甜开始骂他的母亲,开始打他的父亲了,有时穿一条内裤满街跑。
辛一甜疯了。
而李玮,她在挣扎着,为去不去看辛一甜挣扎着。她不敢一个人去,可是除了章烨,她不想选择任何人。可是,章烨,离她已经那么远了。她要给辛一甜说的话,也只能让章烨听。每天她都竖起耳朵听亲睹人们对辛一甜情况的描述,她没有勇气去打听,确切地说,是她觉得自己没有脸去打听。她更怕在她打听时,人们会冒出一句“多好的小伙啊!解铃还需系铃人!”那她该怎么办?
放学后,章烨把李玮叫住,冷冷地说:“和我一起去看辛一甜。”李玮知道那冷冷的背后是无限地理解,她知道自己不好意思去约她,就反过来约了自己。一路上,章烨没说一句话。李玮也没说一句话。说什么呢?有时话太多,反而不知道怎样开口,沉默是最好的选择。
院门敞开着,迎面坐着一个人。光着脚,穿着一双很脏的拖鞋。“秋天了,不冷吗?”李玮的心痛了。肥大和短裤裤腿向大腿根处裉去,头深深地埋在两腿间,一头乱发,沾了一些尘土。章烨呆呆地任泪水滑落下来。李玮用手使劲捂住嘴,不让自己哭出声来。
“辛一甜!”李玮像一座喷发的火山,声音响亮而颤抖,但是她并没有向前挪动自己的脚步。
辛一甜听到声音,慢慢抬起头,下巴上和嘴唇周围的胡子让他看起来老了许多,胡子下似乎还粘着什么东西。睁着一双空洞而茫然的眼睛,过了一会无私,眼珠转了下,有了一点光彩,双手扶在膝盖上,像一个老态龙钟的老人,慢慢地,慢慢地,站起来,一步一步,缓慢地身李玮和章烨走来。李玮本能地后退了一步,章烨却顶住了她的后背,不许她再后退。
辛一甜把脸凑到李玮的跟前,似乎要贴到李玮的脸上了,左右扭动着脖子,像在看一个怪物。突然他死死抱住李玮,抬起头,发疯地喊着:“来了!来了!来了!”一边喊,一边哭,一边笑。李玮在她的怀里颤抖着,小声地哭着。但是她没有挣扎,她想,死了吧,死了吧,现在都死了吧!
辛一甜的母亲刚从外边回来,他去给辛一甜拿药了,看到这情形,赶忙喊了几位邻居交辛一甜拖回屋里,然后锁上门。辛一甜开始嚎叫,开始踹门板。
“走吧,走吧!”辛母一边控擦着泪,一边送出章烨和李玮。
“来了,来了,来了……”从此,辛一甜的喊声,哭声,笑声,就常常把李玮从梦中惊醒,每次醒来,都是大汗淋离。
从那天开始,辛一甜不像以前那样,只是在院子里或是屋里傻傻地坐着。他常跑到门口,呆呆地张望着,眼睛也活泛起来,有了一点点的光泽。然后一阵笑,一阵哭。晚上,他也常在院子里跺着脚,有时狂吼,有时似乎是在哼唱,有时是在嚎,“来了,来了,来了……”
第十二章天凉好个秋
李玮结了婚,章烨怀了孕。坚持到暑假,章烨就办了休假,虽然这一点也不符合规定,但是基于中国的国情,在这样一个讲究人情的社会,这事儿也不过是小菜一碟,谁让人家有关系又有钱呢?在暑假里,程远的老爸就动用了自己的关系,很顺利地将李玮调到了县城的一所小学。
强越也开始了相亲。过去的终究要过去,人不能活在回忆里。每次相亲,他都是一修边幅的。这世界也是奇怪,男人不修边幅会有许多的女孩觉得酷。但是,当然酷是不能当饭吃当衣穿的。一旦与家庭相关联,酷也就成了摆设。“穷人路过爱情”,又一次次的被证实。强越的心又被刺痛了。曾经的伤痛还历历在目。但是,他不能接受邱晓雅,他常常想想章烨,这对邱晓雅不公平。
和强越一样,邱晓雅也开始了她的相亲之旅。邱晓雅的心中已经种下了强越。可她不敢去想,不敢去问,不敢去问。但是,却又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强越。相亲时,她刻意地穿一些比较老式的、颜色较暗的衣服,故意地素面朝天旅游鞋让她的个子显得更矮了,看起来更胖了,一些碎发在耳朵两位随意地蓬松着。活脱脱一个邋遢的小胖妞。第一印象是多么地重要!一次地相亲,一次的被拒绝,虽然这正是自己期待的结果,但有时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的不甘心。有时,又在想,强越除了章烨的原因,是不是也是嫌自己丑,又胖啊!于是,再相亲时,她好好地打扮了一下,化了淡妆。结果被对方选中了,而自己又选择了拒绝。
章烨和李玮的座位上换了两位三十多岁的男老师,课余时间他们常叫上强越打乒乓球。邱晓雅也常常拉上她办公室的女同事来看热闹,有时也来个小小的比赛,谁输了谁请大家吃瓜子。渐渐地,打球的就只剩下强越和邱晓雅两个人了。只要天气允许,他们就不间断。
桔黄色的球将他们连在了一起。邱晓雅的心中充满着幸福与酸楚。去年的秋天,在这里的是强越和章烨,现在,现在,强越能不想起以前的种种吗?她幸福地笑着,偶尔有那么一点点的忧郁。晚上,她就在幸福与酸楚中入睡,睡梦里常常会出现章烨模模糊糊的影子。在强越的指导下,她的球技一天天的在提高。强越也高兴地笑着。可她总觉得那笑声里有那么一点点的不纯净,少了那种来自内心的欢喜。谁知道呢?也许强越并不是自己想的那样,只是因为自己有了顾虑,才让一切都蒙上了一点淡淡的忧郁吧!阳光,让心里充满阳光吧,不去想章烨了吧,不去想了吧!可是,只要一打球,章烨的影子就会出现。该怎么办?换一种方式吗?只要不打球,强越就再也不会想起章烨吗?多么可笑的想法!不,我要和他打,我相信,有一天,在球案的对面,他看到的只是邱晓雅!我不能灰心,我也不能放弃!
强越一天天地欣赏着邱晓雅。“也许,”他对自己说,“我能像爱章烨一样爱上她。”他很苦恼,邱晓雅所选择的和他在一起的方式竟然是打乒乓球!睹物思人,这让他常常想想章烨。有时,他真的把对面的邱晓雅当成的章烨,仿佛又回到了那段美好的时光。有几次,他差点说出那句他在打球时常常对章烨所说的话:“姓章打起球来要讲究章法的!”还好,他总能在刚张开嘴时及时的把话咽回肚里。不过他的笑是真诚的,不管是对邱晓雅时,还是把好当成章烨时,他的笑是真心的,从不牵强,从不掺假。他想过,换一种在一起的运动方式,比如打羽毛球。但他不敢开口,他知道,只要他一说,邱晓雅就会猜到,会认为,与她在一起时,他的脑子里想的是章烨。事实上,不全是那么回事。但这将给她带来多大的伤害。在她大大咧咧的外表下,有一颗多么易感的心哪!
又是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两个打得微微出汗了。邱晓雅停下来,并不像往常那样把拍子交到强越的手中,而是靠在了球案边,强越也凑了过来。他们两个沉默着,眼睛望着前方,似乎彼此都不存在。强越知道邱晓雅有话说,但他不敢开口问。
又是秋天了,时间过得好快啊!物是人非。身边的章烨现在变成的邱晓雅。
“强越。”邱晓雅打破的沉默。
“嗯。”
“我也不知道要说什么。”
“那就不要说。”
“但是,我觉得我还是有话说。”
“那就说吧!比如说一说章烨。”强越知道,他必须得把这两个字提出来,不然,邱晓雅的话说不出来。
“章烨过得很好,你看不出来吗?她快要做妈妈了。”邱晓雅扭过头,眼睛盯着强越。说完,又目视着前方。
“所以,我要放下她,开始我的新生活,不是吗?”
“你撒谎。”邱晓雅急急地答道。有那么一点点的愤怒,有那么一点点的难受,眼睛里有了泪水。
“的确,我常常想起她,你知道,忘掉一个人真的很难。”
“我想,我想……”
“晓雅,你别说了。人相信,有一天,你一定会在我的心里扎下根的,我会完完全全地爱上你,你会成为我世界里的独一无二的。”
“但是,我不想做任何人的影子。”
“不会,绝对不会。所以,我们需要时间,你要忘掉,我也要忘掉,这样,才配得上我们的爱情,是我们的爱情。”
“那要多久?还要等多久?”
“不知道,但我相信会有那么一天的。”
“那是多久?”
“不会很久,但是你得听话,你要努力的忘掉,我也是,我们一起努力。”
从此,他们的相处变得更加坦然,也更加亲昵了。面对邱晓雅被吹乱的头发,强越会不自觉地给她整理一下,不像以前只是告诉她。邱晓雅会给强越抻一下褶皱了的衣角。这种亲昵泄露了他们的心。于是,同事们就开始开起玩笑来。在这玩笑里,他们一天天更加亲昵起来。
丁一凡也像这秋天一样,变得色彩斑斓了。虽然黑白灰仍然是她的主色调,但是火红、桔黄、浅蓝和湖绿开始进入了她的生活。她听音乐,和同事们一起开怀大笑,跳广场舞,打球……她变了,她不再只是一个兢兢业业的沉静的影子,她活了。她的脸上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光泽,红润而健康,大家觉得她越来越漂亮了。冷峻与高傲一点点消退,高雅里渐渐透出了妩媚。
人们总说年轻时的爱情是轰轰烈烈的,而更有韵味的却是这中年的爱情。刚结婚时,两个人还都是孩子,任性而骄傲,还没等磨合好,一个新的生命又呱呱落地了。于是无尽的忙碌里少不了抱怨和争吵。青春年少的爱情就像是老白干,度数高,进入口中,是一种热辣辣的狂躁。而人到中年,孩子因为学习不在身边,就有了大把的时间来耳鬓厮磨。点几支蜡烛,斟两杯红酒,两个人,就那样静静地坐着,谈着那些曾经的岁月,谈着孩子,谈着未来,谈着自己的心情,谈着沉淀下来的爱。不必去想时间有多晚,不必去想孩子还有几道题没有完成,不用担心孩子会过来吵,不用担心孩子的哭闹。就两个人,静静地享受着,享受着。相拥一会儿,也不必担心会影响了孩子的视界……所以,中年的爱情,更像是陈年的佳酿,入口绵柔,回味悠长。然而这一节并不与她的要强发生冲突,相反,她的工作做起来效率更高了,在写论文时似乎思维也更加敏捷了。如果说以前的生活是一条直线,那么,现在,这条直线已经拥有了好看的弧度。
章烨的生活是富足而落寞的。她哪儿也不能去,她现在的任务就是安心养胎。手机被收了起来,电脑更是不能碰,就连看电视也要提前穿上防射服。婆婆公公不和自己一起住,章烨感到无比的高兴。婆婆特意给她请了一个有经验的保姆,照顾她的生活起居。各种汤,各种补品举不胜举。章烨像个气球一样吹了起来。照照镜子,现在才明白什么叫大饼脸、大象腿、馒头手、面包脚,可还得不停地吃呀,现在的东西可不是给自己的,那是给肚子里孩子的。这寂寥的生活,却让保姆羡慕不已。保姆今年四十多岁,女儿结婚了,有一个儿子正在上大三,丈夫是个泥瓦工,自己和他一起在工地上干了这么多年。现在上岁数了,女的到底比不上男的,四年前考了个保姆证,因为人实在,事情做得又细致,所以活也比较多。森现在早出晚归,家里就她们俩人说说话。章烨就叫她杜姐。
“杜姐,你想家吗?”
“家里连个人影都没有,我想那干嘛?”
“那你不想我?”
“这不一个月在两天休息吗?再说,我回去时,他也不一定放假,冷屋子冷炕的,收拾一天,累个半死,还不如不回去呢!”
“那你就不想,和我哥恩爱恩爱?”
“切,都四十多岁人了,没那心也没那劲儿喽!你个小丫头,你想什么呢?”
“嘻嘻嘻……”章烨一边笑着,一边咬了口苹果。
晚上十一点多点,森回来了,一身的酒气。杜姐给他倒了一杯水,就到自己屋里了,她知道,自己要再敢多问一句,森又会大吼大叫。
躺在床上,杜姐睡不着。是啊,想家吗?能不想吗?外边再好,终究不是自己的家。想老头子吗?不想才怪。这么多年,两个人不容易,风里雨里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呀!为了钱,为了供儿子上大学,两口子整天东漂西漂的。节假日为了加倍的工资,自己常常是在主家。而泥瓦工是没有假的。老头子一捆铺盖卷,和那么多的民工一起,盖了一栋又一栋的大楼,十几年过去了,却没能住上一间。有什么办法呢?谁让咱是农民呢?老头子说得以对,这钱花着踏实。今年过年商场搞活动时,要给儿子买一台手提电脑了。攒钱吧,以后用钱的地方多着呢!找工作,结婚,哪一样少了钱是不行的。车和房是买不上了,就盼着哪家的姑娘不嫌弃,肯做儿媳妇,将来一定得好好地待人家。
森喝杯水,清醒了一些。其实他没喝多,是精神上的一种作用而已。自从章烨怀了孕,母亲就再也不让森碰章烨了。森为了孩子,很听话。有一天,他跪在床前,用手摸着章烨隆起的肚子,开玩笑说:“你这个小冤家,可把你爹给坑惨喽!。”章烨伸过手,抚弄着他的头发,好像自己真的是一个罪人。她下定决心说出了一句话。
“要不,你去找个小姐?”章烨的语气是试探的。
森慢慢站起身,眼睛里冒着火。他的两只手死死按住章烨的肩膀,章烨感到有一种疼痛,一丝悲哀闪过森的眼底。然后,他摇晃着,一步一步往后退,一屁股坐在地上,双手捂住脸,大哭起来。
章烨吓坏了,不知该怎么办。但她知道,她的话伤了他。她下床,跪在森的旁边,她的大肚子实在没法下蹲,搂住森的头,抚摸着他的头发,一连声地说着:“我错了,错了。”
哭声变成了哽咽,最后停止了。森把头抬起来,眼睛里有委屈,有酸楚,有悲凉,有被嘲弄的羞耻。
“我以为,你会爱上我,忘掉他。”
章烨打人冷颤,不用解释他是谁。
“如果换作是他,你也会允许他找小姐吗?”
“森,不是这样的,我真的觉得你挺难受的,真的。”
“那是不是天下的男人在老婆怀孕时都得找小姐啊?为了你,我现在变了多少?我看不出来吗?你真的他妈的是瞎子吗?我和所有的女人断了关系,我尽力地戒酒,戒烟,你想要我怎么样,我努力地去做,可你,心里却还在想着他,想着他!”
“森,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
“你不用解释,当一个女人愿意让别的女人,别的女人分享自己的男人时,自己无所谓时,只能说明这个男人在她的心里所占的分量不够重!”
森甩手而去,那天晚上,他没有回家,但是,他除了喝酒,没有沾染任何女人。从那晚开始,烟和酒又成了他的朋友。但他再也没有去招惹过一个女人。今晚,他去喝酒了,因为他又想到了强越。他也能明白,现在章烨对于他,是真心的,可是,在他心里,总是会有那么一点点的不痛快,这时候,他才选择喝酒。喝完了又后悔。这一段时间,他真得喝酒的次数变多了,他要约束自己,为了章烨,还有孩子。
时间是疗伤最好的药。时间一天天过去,章烨和森的不愉快也就告了一段落。现在,两个感情是极好的。
与章烨的生活相比,李玮是比较自由的。她也怀孕了,四月时结婚时已经三个月了,这与那次的旅行有关。程远每天用车接她上下班。因了程远父亲的关系,李玮在小学教一年级的美术,每周也就八节课,虽然其他老师在心里很是不平,也只能敢怒不敢言。
辛一甜的病在治疗中。学校拿出了一些钱,穆校长发动了老师和学生们进行募捐,加上辛一甜每月暂时领到的基本工资,是能够将治疗维持一段时间的。每个人都希望辛一甜快点好起来,李玮也是。尽管她不能看他,她不能给学校的老师打电话询问。
又一片树叶落了下来,树上的叶子快没有了,是深秋了。
第十三章春满四月
正月初五,章烨生下一个女儿。全家人像是得了一个天大的宝贝,十二天时的满月酒摆得那叫一个阔绰大方。森和章烨甜蜜得像是生活在糖心里,两个人的感情也浓得化不开,强越已经淡出了他们的生活。看着女儿肉嘟嘟的小脸,森那个乐呀!怪不得,人们常说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情人呢!那眼神,那表情,那份得意,那份满足,都让章烨有步嫉妒呢!女儿的名字在怀孕三个月时就起好了,找人托关系查出了是女儿,叫林桦。取森名字中的“木”和章烨名字中的“华”,寓意就是两个人爱的结晶,小名叫囡囡。章烨一直在担心婆婆和丈夫不喜欢女孩,毕竟这么大的一个家业,是要有个男孩子来继承的。现在,她的顾虑全消了。婆婆对小囡囡是极疼的。所有与孩子有关的东西都是要最好的。总之他们一家把孩子捧上了天。
森能呆在家里就不去上班,整天傻乐。胡子一天刮好几遍,章烨说他神经病。他嘻嘻地笑着,:“我可不能让我的小宝贝扎着喽!”没事就抱着小囡囡晃,孩子现在都不躺了。躺一小下,就想哭。章烨就嗔怪他:“你就惯吧,我看你得把她宠坏了!”“有钱难买俺愿意,对不丫头?”说着又亲一口。他是整天没事和小囡囡说话。“哟,我闺女睁着眼睛找我呢,老爸在这儿!”“来来来,我闺女伸着胳膊让我抱呢,老爸来喽!”女儿有时哼两声,就在那乐得手舞足蹈,还说:“我闺女叫我呢,来喽!”从孩子出生的第二天起,森就没事抱在怀里,多亏杜姐在,要不然,那是真的吃不消呢!
婆婆隔三差五地来看孩子。她是一个女强人,在批发市场有一个门市,做板材生意。这个门市每年的流动资金在五百万左右,生意也是婆婆一个人打理。当初她和森的父亲结婚时,也算得上一穷二白。当森父亲的房地产日渐发达时,她也有资金,投了二十万,开了一个小门脸。将近二十年的苦心经营,有了现在的规模。这个门市与他的老公一点关系没有,他老公也不插手。她真的很累,她的生意做到了全国各地。她想再往大规模里扩一下。老公朋友的那些太太们也劝过她,不愁吃不愁穿的,还那么奔命干嘛?但是她有自己的信条:在这个世界上,女人,永远不要失去自食其力的经济来源,伸手给别人要钱,尽管这个人是自己的老公,终有一天,也会被厌弃的,真正能靠得住的,只有自己。
“烨呀,按理说呢,我这个婆婆应该伺候你坐月了,不是一个月,而是一百天。可是你知道,生意场上的事那是瞬息万变,一百天,指不定会出多大的事儿呢,你就原谅妈吧!杜姐要是忙不过来,我再给你雇一个保姆。烨啊,你可千万别忌恨妈。”婆婆的语气是那么地诚恳,章烨有那么一点点的感动。
“妈,你可别这么说,你这么辛苦,还不都是为了我们?为了小囡囡。不过,妈,你得注意自己的身体,我们可都指望着你呢!对不对呀,沁囡囡?”章烨开心地笑着。
“那就好,那就好,你可别怪妈啊,想吃什么尽管说,让森列个清单,我亲自买,保姆买的不放心。”
“没事,妈,你就放一百个心吧,杜姐买的东西好着呢!”
能让婆婆真的每天买吗?不可能,她也不可能真的要那么做,她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再说了,还乐得她不来呢。章烨对婆婆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害怕。只要杜姐在,一切就很好!
满月那天,森带章烨和孩子去了一趟岳母家。这是风俗,说是要“挪臊气窝”。本来章烨是要在娘家多住几日的,谁知森也吵着要跟着住。他现在是一天都不能离开他的闺女。想了想,算了吧,还是少给妈添乱吧!就又回到了她和森的小窝——窝这个字眼有时真得是很温暖的。
在章烨当妈妈的那天,李玮正好怀孕一个半月。本来,她的孩子是该在去年的农历九月出生的,可是,在中秋节回了一趟娘家后,孩子的胎心就越来越弱,虽然想尽办法,仍然无济于事。瓜熟蒂落都会给女人的身体带来伤害,何况是做引产。公公给她所在的学校请了假,从农历的八月底一直到今年正月开学。她本该好好养养的,婆婆也是这样说的,妈妈也是这样说的。可是,大家都上班了,她一个人在家,这二层楼显得那么空旷,自己说不出的孤单。午饭每天中午程远给买回来,过了一上星期,李玮觉得自己也没什么事,程远老跑也怪麻烦的,就开始自己弄些简单的吃。尽管婆婆和公公一开始不同意,几次之后,也就随她了。盼着程远下班是她唯一与寂寞冷清抗争的武器。
不到半个月,李玮就把婆婆的嘱托放在脑后,每天只是躺着,不能看书,不能洗衣服,不能看手机,不能看电脑……总之一句话,除了吃,就是躺着再躺着。她受不了了,她开始收拾屋子,洗全家的衣服,买菜,做饭,尽管只是晚饭,她也做得用心而又丰盛。渐渐地,大家也就习惯了晚上一回到家就是满桌子丰盛的饭菜。而中午,她常常是凑合的。
李玮开始上网。刚开始,她聊天,纯粹是为了打发时光。后来,她开始在网上查一些菜谱,然后欣欣然去菜市场买食材,再回来做。渐渐地,她能做几个拿手菜了,她感到很高兴。这样的日子延续了将近两个月。一天,她又在百无聊赖地查菜谱,突然,她想起了辛一甜。她开始在网上查询有关辛一甜病的治疗方法。浏览过一个网页后,她就马上清除记录。她不想带来不必要的不悦。最后的页面不是停留在服饰上就是美食上。看来看去,辛一甜到底怎么治呢,她也不知道,可她每天都在找,成了一种强迫,找了删,删了找,她觉得,自己真的快成精神病了。于是,她强迫自己在客厅里坐着看电视。这样过了一段时间,也就不去查了。
李玮又怀孕了。公公张罗着给她请假,请一年。她拒绝了,这种孤单寂寞的生活让她害怕。她说:“在学校,大家说说笑笑,对胎儿的生长也有利。”婆婆倒是很赞同,她认为多动动对孩子是有好处的,再说了,哪有那么娇气!
辛一甜的病情有了很大的好转。这半年多来,苦了母亲。尽管他有时还会发呆,但他开始和人交流了,眼睛也活泛了,有了光彩,知道把自己收拾的干干净净,帮家里干活,不知道他情况的人,一点看不出来他是个病人。
正月初十,穆校长、董主住、秦老师和丁一凡一起来看辛一甜。刚进家门,辛一甜就从屋里忙不迭地出来,湮灭地合不拢嘴。辛母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却说不出话来。
“快让屋里,冷不?”像是见到的久别重逢的亲人,辛一甜一边说着,把大家让到屋里,忙着拿烟,拿瓜子,倒茶水。
“妈,你给弄俩菜,大伙喝两盅。”
“别忙,别忙,我们都戒酒了,一会儿吃饺子。”穆校长拉住辛母,“咱说说话,一会儿,您得给我们包饺子。”
“嗯,嗯,我这就去。”辛母一边说一边入外走,穆校长使个眼色,丁一凡跟了出去,“大娘,我给你搭把手儿。”
大家坐下,辛一甜高兴得不知说什么,只是笑。
“一甜,你爸呢?”穆校长问。
“几个老头在街里下棋呢!过了年,也没事,天天这样。也不怕冷。要不,给你们叫他去!”
“不用,不用,这中午不是还回来吃饺子的嘛!”秦老师赶紧说。
一时间,大家只是喝茶,也不知说什么了。也是,只能聊学校,又不能聊,触及辛一甜的伤心事再犯了病。
“学校调新老师了吧?”辛一甜开口了,“章烨和她不是都调走了吗?”
怕什么来什么,迟早要面对的事情,躲是躲不过的,索性说开了也好。
“调来了两个男老师,”董主任接过话,“过去的都让它过去吧,新的一年又开始了,一切往前看。”
“早过去了,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独恋这一根,我说的对吧?”辛一甜笑着,有一种大彻大悟的释然。
穆校长还在纳闷他怎么学校的情况知道的这么清楚。其实他不知道,当辛一甜的病情稍有好转,强越就把这些情况一点一点地告诉了他。强越不想在他完全好以后,一下子让他接受,担心他会第二次犯病。而且,强越和邱晓雅的恋爱,对辛一甜也起到了治疗的作用。强越放下了,他也是可以的。
“校长,主任,还有秦老师,你们得劝劝强越,让他把前一篇翻过去,别亏了人爱邱晓雅。”
“你这小子,千里眼,顺风耳呀,怎么什么都知道?”
“我能掐会算。”
既然没有了什么避讳,学校的事就敞开了说。但还是避免提到李玮。都是一些学校日常的事情,比如这次考试谁考得好,谁考得不好,哪个班是优秀班集体,谁被评了优秀教师等等。
“我开学能上班吗?我现在好了。”
冷不丁冒出这么一句话,大家面面相觑,不知怎么回答。辛一甜有一点尴尬。
“是这样,”穆校长一边说,脑子一边飞速的转着,他现在还不知道辛一甜倒底怎么样了,他必须彻底治好了才能上班,“学校的情况你也是知道的,这一学年的课程已经安排好了,中途变化也不好。从今年暑假起,我们也有走出一些特色,除了依靠学习成绩升学外,对于那些有特长的学生,我们也要让他们能够进到高一级的学校学习,所以呢,我们学校要招一些音体美方面的特招生,不能让成绩把有特长的学生一棍子闷死。这半年呢,你就好好研究一下你的架子鼓,还有电子琴。准备暑假开学后大展才能吧!”
“架子鼓?电子琴?”辛一甜皱了皱眉,心想:“我用什么钱去买这些东西呀?”
“开学后,学校给你张罗架子鼓和电子琴,超不过三天给你送来。”董主任不解地看了穆校长一眼,这事,校长可从来没说过。
谈话是愉快的。
吃过饺子,辛一甜高兴地送走校长他们后,眼睛闪闪发光,母亲看了,高兴地想掉眼泪。
“一凡,说说辛一甜的情况吧。”
“他母亲说呢,他这病隔四五天犯一次。犯时,也不大喊大叫,就那么坐着,一会儿哭,一会儿笑,时间不长,也就一小时左右。不过,犯一次,他会半天不说话。”
“噢,今天他想开学后上班,我没答应他。”
“你还真给他买电子琴和架子鼓呀?”
“董主任,我先给你道歉,这事,我今天也是突然想起就说的。他病好了上班,这东西是学校的,只不过先让他用用而已,”穆校长叹口气,“如果三千块钱能拯救一个孩子,送给他也值。”
辛一甜真是度日如年。开学第一天的下午,架子鼓和电子琴就送来了。穆校长和辛一甜有一个约定:不许扰民,如果扰乱了左邻右舍的正常生活,这一切要重新送回学校。
辛一甜白天练习晚上练习,怕晚上影响了邻居休息,就在鼓槌上缠上了棉花,乐点却不曾有半点的轻飘。在音乐声里,他慢慢地愈合着自己的伤口。
“五四”青年节,县里举行青年才艺大赛,辛一甜参加了。穆校长、秦老师、丁一凡和强越看了他演出,其实是怕他犯病。这几个月来,他只犯了三次。他的架子鼓得了特等奖,一个崭新的辛一甜诞生了!还是那套刚上班时的白色运动服,还是那个阳光灿烂的症一甜!
穆校长松了一口气。
秦老师松了一口气,丁一凡松了一口气,强越松了一口气。
于是,庙会常常会有辛一甜激昂的架子鼓。他好了,他放下了过去,人们这样说。他也觉得自己好,有时刻意地去想一下李玮,竟然想不出她的模样。他真的好了。
四月十五,章烨的小囡囡就满一百天了,可把月子坐完了,今天要给小囡囡照百天相。人家的月子是一个月,章烨遵照婆婆的说法,女人一百天才能真正的恢复的说法,一百天没有走出家门一步。因为是提前二十天约好的,虽然是吃过午饭才到,因为不需要排队,很快想照完了,章烨实在是愿意在外边多呆一会儿,森就答应她一起在外边吃饭。
森没有征得章烨的同意,在洗手间用电话约了强越、邱晓雅、李玮和程远。程远从县城要村里接上强越,再去邱晓雅村去接她,然后再到森所居住的县城,这前后得差不多一个小时。森陪着章烨在超市买了一些日用品和零食。当他们刚刚在饭店的包间里坐定,章烨还没弄明白为什么点了那么多的菜,又点饮料,又点白酒,又是红酒的,程远他们就到了。
章烨愣了,大家看到章烨的样子,突然明白了什么。
“来,大家快看看我的仙女。”森炫耀着。
大家片刻的沉默后,就笑了起来。从口袋里开始往外拿红包。他们在车上商量好的,总得给孩子个见面礼吧。森替孩子谢过,去没有收。好说歹说,森就是不收,大家也只好罢了。
章烨一直没说话,她一点准备也没有,她不知道森要干什么。她不知道自己说什么才不会引起森的不悦。当一个人让不悦的情绪霸占时,所有的事物都会感染。当森炫耀完小囡囡,孩子重新回到她的怀里,李玮和邱晓雅一起逗着,她才缓过来一点。
大家就座后,森举起杯,面带着坦诚的微笑:“来,为大家的情谊干杯!”
大家端起酒杯,丁丁当当地碰到了一起。李玮和章烨的是果汁,邱晓雅的是红酒,三个男人当然是白酒。
三个女人叽叽喳喳地说逗着小囡囡,说着,笑着,却都竖起了耳朵。
森似乎有点醉意。程远开车不能喝,可是在这种情况下又不能不沾,只好每一次抿一下。况且,这次,森对准的是强越。强越本不想喝,可是,森的话让他无法拒绝,虽然他的声音很低,却不容侵犯。
“强越,你不要再挂念了,放心,我一定会让她幸福的。你相信吗?”
“相信。”
“那就干了这一杯。”
“一个人的幸福往往会掌握在另一个人的手里,同时也会毁在另一个人的手里,幸福经不起打扰,对吧?明白吗?”
“明白,我知道,打扰别人的生活很无耻。”
“那干了这一杯,如果你真的明白。”
“往事如烟,珍惜现在,邱晓雅是个不错的姑娘,我听章烨说过,你要对得起她。知道怎样才能对得起吗?”
“知道。”
“那干杯。”
那是口杯,一杯二两,强越平时不怎么喝酒,但今天,就是喝死,这酒也拒绝不得。
尽管他们的声音很低,尽管三个女人的说笑并没有卡壳,这些话却扰乱了每一颗心。
章烨不自然地笑着,偈是有人在拉扯着面部的肌肉。她不知道,森是否在观察她,她不知道,不是不知道,她的表情会泄露她内心的不安。是的,森,倒底是为什么呢?
邱晓雅听到他们的谈话,有一点高兴,也有一占悲伤。森的话也许会让强越更快地忘掉章烨——明知道不会彻底,却还在有一丝幻想。但也许,会让他更难忘记,压制有时是一种强化。管它呢?该来是还是会来,不会出现的终究不会出现。
而李玮,只是笑着,像是在看一场闹剧,有那么一丝丝接通,有那么一丝丝的幸灾乐祸。
“哎,章烨,你也给大家喝一个吧!”森的声音是温柔而霸道的。
章烨举起杯,对程远和李玮说:“祝你们早得贵子。”
“秋天,秋天,”程远乐呵呵地笑着,“现在才一个多月。”
“来,强越和晓雅,愿你们早结连理。”
邱晓雅脸有点红,强越的笑里却有那么一点粘滞,就像风里夹杂了一些潮气。
“来,森,我们两口子也喝一个。祝我们一家和和美美,幸福安康。”
“看我媳妇,还真能讲。”
气氛似乎是越来越融洽了,越来越温暖了。
囡囡睡了,用安全带固定在了车后座上。森喝多了,一会儿笑,一会儿哭,一会儿骂几句强越,一会儿又盯着章烨看。章烨开着车,努力让自己镇静下来。
看着森和囡囡熟睡的样子,章烨却睡不着。过去的终将不复,未来还要继续。如若为了将来的好,对于过去,唯有遗忘。而遗忘,也只有两条路走:亲近和远离。亲近,用新的情怀代替旧的感情;远离,用时光和距离割断以前和将来。而我,还是选择远离吧!
程远是提心吊胆地将车开回家的。多亏了今天交警查得不严,不然人车都得扣下了。庆幸吧,李玮不是章烨,而强越也不是辛一甜。
李玮的心有那么一点点的凄凉。她看见强越,不自觉得想到了辛一甜。现在,他也康复得差不多了,多少也感觉到些欣慰。
“你是不是想起了辛一甜啊?”程远眨着眼睛,以一种开玩笑的神态来掩饰内心的疑虑和不悦,还有那么一点讥讽。
李玮笑笑,拉拉被角,继续看电视。微笑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的答案。回答不是,两个人都知道那是假话。回答是,两个人都会明明白白地受伤和尴尬。这一笑,代替了多少能说的,不能说的话啊!所以,在你想说而不能说时,请用微笑做答。
强越虽然有邱晓雅准备好的塑料袋,但学是吐了她一身。闷酒易醉。难过时,酒不会淹没痛哭的心,只会在胃里烧灼你的胃粘膜。无论什么时候,酒都是往事的显示剂,高兴时回放你的快乐,忧伤时回放你的痛苦,却永远不会淹没过去。想要忘却的,却越来越是清晰。让人头痛欲裂的,除了酒精,还有往事。忘了吧,全都忘了吧!
邱晓雅被母亲狠狠的批一顿。毕竟,半夜三更和男孩子在一起喝酒不是件什么光彩的事,虽然不产曾做什么,这叫好说不好听。“也好吧,”邱晓雅想,“以后多见见面,没有了新鲜与急迫,也放更好呢!
当初恋成为了过去,这便是一个饱满的气球。向下压的力越大,它就弹得越高,想反,你任它弹,不去压它,它所弹越的高度就会一次比一次低,一次比一次低,直到最后只懒懒地躺在地上,静止不动了。森要把自己种在章烨的心里,要长成一棵参天大树,而强越,就是大树下的一棵小草,与自己争不得阳光雨露。于是,他安排了昨天的聚会。
从此,从刻意地却又装作不经意地提起民强越和邱晓雅到自然地谈论,章烨的心不再起波澜了,他们就像在谈论彼此共知的好朋友。他们常常聚会,他们六个常在一起吃饭,一起唱歌,一起出去玩。当然,是森出钱。他是不缺钱的。他们打电话,聊天,发信息,男人和男人,女人和女人。森会给强越说章烨的臭脾气,强越会描述邱晓雅女汉子般的吃相。章烨会向邱晓雅埋怨森晚上麿牙多么地耽误自己的睡眠,邱晓雅会告诉章烨强越的脚丫子有多臭。她和她是闺蜜,他和他是知己。而程远和李玮只是含笑地看着。
森开始到父亲的公司上班,从售楼员做起。他要一步一步的来,他要熟悉公司里任何一个部门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胸中有万壑,才能运筹于帷幄。森的父亲和母亲很满意,他们归功于小囡囡,是这个女孩让儿子懂得了责任。
而辛一甜,却真的是越来越忙了。他是任何一场演出中只求吃饱,不收任何费用的演员:架子鼓、唱歌、跳舞。他频频出现在各大商场、酒店的庆典与活动演出中,出现在大大小小的结婚典礼上。他演奏自己创作的曲子,他跳自己编排的舞蹈。他是忙碌的,练习,编歌词,谱曲,编舞,他没有时间去思考其它的事情。他的病似乎不犯了。
他还有一个名字:白马辛。就是白马王子辛一甜的意思。他成了所有女性的宝贝。无论年龄与职业。李玮的婆婆也是辛一甜的粉丝,只要条件允许,她准会去看辛一甜的演出。她当然不知道辛一甜和李玮的关系,所以每次回来,就会把所看到的听到的详细地讲一遍,眼睛里充满了赞赏,有时那爱慕的语气都让公公有点醋了。李玮听着,罪恶感似乎减轻了许多。
第十四章丰腴的秋
辛一甜重新回到了学校,学校里一片沸腾。为发避免睹物思人,也为了更好地有人照顾,确切地说及时发现他的异常,学校把强越、辛一甜一起调到了丁一凡的办公室。
两年的时间过得真快。初一时的小男孩小女孩们,现在有的俨然成了小伙子大姑娘了。辛一甜的第一节课,每个班的第一节课都是雷动的掌声。他送给学生们的第一件礼物就是他特意为学生而自己作曲,自己作词,自己演唱的《又见你笑脸》。
又见你笑脸
时光匆匆茫茫又然然
你的嬉闹依然在我心间
冰雪融化春意盎然
拨开浓云愁雾又见你笑脸
时光匆匆茫茫又然然
你的泪水依然在我心间
笔尖沙沙歌声甜甜
琴声叮叮咚咚又见你笑脸
任时光匆匆
任岁月茫然
一路奔跑一路呼唤
阳光遍洒又见你笑脸
简洁、优美、明朗的歌词和旋律,很快,这首歌在校园里风靡起来。缩放里洋溢着一种明亮蓬勃的气息。
学校从学生中开始培养音体美特长生。强越和别一位老师负责体育队,辛一甜带了六个学生:一个架子鼓,一三个电子琴,一个吉它。一三辅导电子琴,二四是吉它,星期五是架子鼓。除此之外,辛一甜还要忙着各种演出,真是忙得不亦乐乎。
人的脑子就是一个抽屉,它的容量是有限的。这种东西放多了,其它的必然就放得少,甚至放不下了。辛一甜的思想中现在只有忙碌,忙碌,除了工作,演出,他还忙着写歌词,谱曲,编舞蹈。有时,李玮在他的心上就像风路过了一下,也起不到什么波澜。他似乎是彻底地忘记了过去,忘记了李玮。
穆校长他们都真的松了一口气。
所有的事情都是一样的,经历了开始的忙乱,当一切都进入了正常轨道,进行有序的运转以后,一切会显得那么轻松,好像时间也多了许多。热情这东西,就像滚开的水一样,一旦离开了火,也会渐渐地冷却下来。辛一甜的时间多了起来。辅导进入了按部就班的轨道,也就没有那么地忙了。于是,他的逝去的旧忆,就又渐渐地爬了上来。
“丁老师,我写了一首歌,叫《梦中的新娘》,也算是对她的一种怀念吧。”辛一甜的话让丁一凡吓了一跳。
“我想谱上曲,参加创作大赛。”辛一甜说得有那么点的沉重,一边说,一边把写好的歌词递给丁一凡。
梦中的新娘
梦里是满地的花香
流水无意,诉说着各自天涯
心上的吻痕
烙烫成过往的繁华
指尖捻碎的相思
还在三生石畔枯萎地悬挂
梦外是朝雾暮霞
风来无情,吹散迷乱纷杂
唇边的呢喃
散落成红豆的情话
彻夜无眠的辗转
还在三生石畔孤独地悬挂
既然你的手已握在他的掌心
就允我一个诺吧
让我在今晚的梦里
为你披上婚纱
在执子之手的缥缈里
做我梦中的新娘吧
别让我在孤枕难眠
日日泪如雨下
做我梦中的新娘吧
别让我在孤枕难眠
日日泪如雨下
做我梦中的新娘吧
别让我在孤枕难眠
日日泪如雨下
这是一个有才气的孩子,可是偏了。丁一凡看完后,噌噌两下就把纸撕成了几片,扔到垃圾筒里。
“丁老师,现在我晚上一闭眼睛,就能看到她笑着站在我的床头。”辛一甜一脸的无奈。
“一甜,我给你说啊,像这种女孩子,嫌贫爱富,我们才不稀罕。天下好女孩有的是,你看强越,现在多好,邱晓雅多好的姑娘啊,明知道他家条件差,还和他谈。咱以后会遇到更好的,啊!”
“也真是,她有什么好!脚踏两只船,道德败坏!”辛一甜忿忿地说,可是听不出仇恨,只听无奈。“不想她了,想她干嘛,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独恋这一根!”
“这就对了嘛!”
“给强越他们俩捣乱去了,打会儿球!”辛一甜说着甩开大步走了出去,像是要甩掉身上附着的什么脏东西。
丁一凡看他走远了,就赶紧来到校长的办公室,把事情说了一遍。
“穆校长,这可怎么办?可不能再出什么事了。”
“怎么办哪?让我想想。”穆校长叹着气,眉着拧成的疙瘩。
马上召集了领导班子和一些比较有经验的老教师开会。讨论来讨论去,只有一个结果:看心理医生。这一点,穆校长是绝对不同意的。本来还没什么事,这样一来,不是心理暗示吗?没事也得整出点事来。可怎么办哪?
“我看哪,这事哪,解铃还须系铃人。”董主任的话一出口,大家就觉得不可思议,大眼瞪小眼地瞅着他,就像是在看一个怪物。
“别这么看着我啊!我身上长毛了,一个个的!不是叫李玮回来,那是不可能的事。我是说呀,现在呢,得赶紧的给他找个对象,有了新的,谁还老惦记那旧的。”董主任的话音一落,大家都赞同。不过也有的老师担心没姑娘愿意谈。
“这好办,大家都积极地介绍,我就不信,这么好的小伙就没姑娘稀罕。”穆校长挺有信心的。
“那他这病的事,人家姑娘知道了怎么办?”
“介绍的时候,你就非得说明了呀?我们只管牵线,少说话,人姑娘又不傻,自己处着看呗!再说了,能答应见过面的,都不会嫌弃的,三里二乡的,人家都会先打听的。”大家想想也是,就这么说好了,所以,学校的每一位老师都又多了一份责任。
于是,辛一甜就开始的频繁地相亲。有时一天见两个真是成了香饽饽了。辛一甜看起来更阳光了,也更有自信了,虽然还没有谈成一个,也并不感到懊恼,本来,这事就是双项选择的,有时是他看不上人姑娘,有时是人姑娘不喜欢他。当然,这里也是有一些外因的。
强越和邱晓雅现在是越来越分不开了。和章烨经常地见面,已经是很自然的事了,没有了当初的尴尬,也在强越的心里不起波澜了,哪怕是很小很小的波纹,现在似乎也是没有了。邱晓雅不强求章烨在强越的心里化作乌有,因为她知道养只小猫小狗时间长了还会有感情呢,何况是人,还是初恋!她只想把强越感情的领地一点点的侵占,只让章烨呆在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地方,永远不能出来。
感情是一滴水,滴在生命的宣纸上,会越晕越大,但终究抵不过太阳的一晒,最后也只能是化作水蒸气,飘浮在时间的空中,看不出,辨不得。强越之于章烨,章烨之于强越,此刻,只是那些看不见的微小的分子而已。
公园里的串红开得一片火红,金丝菊一片金黄。
“你做好准备了吗?”强越问。
“什么准备?”邱晓雅忽闪着一双无知的大眼睛。
“做我的老婆,做我受苦受累的老婆。”强越一边说着,一边拉住邱晓雅的手,“和我一起,背着重重的壳,一步一步往上爬。这双手会变得粗糙,变难看。”强越说着,泪在眼睛里打着转。
“越,你不要为样说,我不怕。”邱晓雅的眼睛里也含着泪,深吸一口气,然后双臂搂住强越的腰,把头埋在他的胸前。她不知道,自己想好没有,在她只前,因为那重重地壳,已经有一个女人逃了。她不知道,自己会不会逃,结婚后会不会抱怨。可她,觉得自己必须要嫁给他,如果现在抛弃他,那个章烨有什么区别?以后,以后的事情还远着呢!嫁给他!让这爱来得清纯些吧!无论何时,我都可以骄傲地说:“我们是因为爱情而结婚,没有任何的附加。”有爱的婚姻才是幸福的,与金钱无关。男人有了钱会变坏,男人还不清贫一点好,起码不会养小三。天上的生活多好,七仙女不是还愿意嫁给董永吗?天上的生活那么好,织女爱的还是牛郎。如果还有一点不甘心的,那就是在她之前,强越的心里曾经有章烨来过,还留下了她的影子。她记得已在校园里流传开了强越的名言:穷人路过爱情。那么,她邱晓雅现在要做的就是,推翻这个名言,让强越重新看到爱情的纯洁。她感觉自己有那么一点点救世主的高尚。
走出公园,他们每人吃了一份凉皮,强越又咆了两个烧饼。然后,他们沿着公路,开始溜达。
“晓雅,真得觉得对不住你,没有带你旅游过,也没有给你买过什么东西。其实我的心里是很愧疚的。”
“没事,我不在乎。以前你也没带章烨出去过。”说完这话,邱晓雅马上后悔了,多煞风景呀!
“所以,她才离开了我这个穷光蛋。”强越自嘲地笑笑,“你也会吗?”
“你说呢?你的话很伤人,知道不?”
“你当然不会,我是在给你开玩笑,什么时候这么小气了?”强越笑着,他觉得自己确实是伤到她了。他在心里骂自己,这么长时间了,侧难道真的看不出来吗?可是章烨和自己以前不也是信誓旦旦的吗?森一出现,什么都变了。如果有另一个森出现,她还会嫁给自己吗?
邱晓雅看着他愣神,用手拍了他脑袋一下,“嗨,想什么呢?”
“晓雅,别闹,我问你一个严肃的问题,你别生气。”
“我不生气,你问吧!”
“那我真问了,你说好不生气的。”
“我什么都能扛得住,你说吧!”邱晓雅想,肯定是要说他心里还有章烨呗,忘掉是不可能的,电视剧里都这么演,有什么了不起的!
“如果你也遇到了像森那样的男孩子,你也会离开我吗?”
“你说呢?”
“说老实话,我心里没底。我不知道。”
“你这叫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如果我和章烨一样,今天也就不会和你站在这里喽!”
“嗯?”
“给我介绍了多了去了,个个比你条件强。可是呢,我在眼里,在我这颗小心脏里,只有人家强越,别人是挤不进来喽!”
“那我说是邱晓雅的超级老公!”说着,强越就要抱住邱晓邱,邱晓雅一转身跑开了,强越就在后边追着,两人嘻嘻哈哈地闹作一团。
日了不紧不慢地过着,辛一甜也有了一个交往的女朋友。她是一所私立幼儿园的老师,叫王冰茜。这可亏了艾婷的那张絮絮叨叨的嘴,没有那么地不厌其烦,这事可不大可能。本来,这王冰茜是想在城里找一个的,禁不住艾婷地好说歹说,同意见一面。这一见面,这女孩就迷上了辛一甜。“白马”辛曾是多少女孩子的梦呀!她被辛一甜吸引了。他虽然知道他曾经有过一段时间的病,但她不在乎,她觉得病好了就是好人了,没有谁不会生病的,她也不在乎他家境的不好。她说:“父母给座金山银山,自己不奋斗,最后也会坐吃山空。自己好好干,就不愁过不上好日子。”于是,辛一甜除了上课,辅导学生,演出之外,就是和王冰茜在一起。再剩余的时间就是给王冰茜做各种小工艺品。他把人家扔掉的椰子壳捡回来,经过一个星期的打磨,修整,做成了一个别致的单肩小背包。当然,这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工艺品。长长书包带子是用毛线编成的,各椰子壳天然怀旧的颜色很是配。壳上,是两朵盛开的玫瑰,纹理清晰。在带子与椰子壳相连接的地方,毛线打出了漂亮的蝴蝶结。他用的刻刀是用半截小锯条作的,书包做好了,手也划了好几道口子。当他把这个别致的小书包拿出来时。,王冰茜呆住了。在学校组织的一次去南方的旅游中,她看到了这种用椰子壳做的小书包,当时她喜欢极了,可是太贵了,要180元呢!无意中,在与辛一甜聊天时,她描述了一下这个小书包的样子,那眼睛里真是有一种渴望。谁知,辛一甜把它放到了心上。王冰茜心里充满了感动,一个人对别一个人爱不爱,一个细节就够了。
都说女人爱钱,那是因为为男人给她的爱还不足以超过钱。女人其实很好哄,一个简单的拥抱,就能让心甘情愿的拖着疲惫的身子为男人洗臭袜子。女人所要的,不过是男人的牵挂,呵护,疼爱,温暖,委屈时能够有一个愿意承载自己眼泪的臂膀,生气时可以包容的胸膛,高兴时分享的笑,孤独时温柔的陪伴。当男人给不了这些时,女人只能用钱来填补。所以,当女人痛苦时,会疯狂地购物。正因为如此,王冰茜忘记了辛一甜可能会犯的病,忘记了在她之前还有一个李玮,也忘记了他的贫穷。辛一甜让她感到了爱情的甜蜜,爱情的温暖,爱情的美妙与纯洁。用铁丝做成的玫瑰,有木头雕成的小抱吻,用布做的山水画,夹在书中写满了情话的树叶……一切,都那么新鲜,好过了以前那些男孩子们的任何一种礼物。一切都涂上了爱的颜色,在爱的天空里,他们张开了幸福的羽翼,自由地飞翔。路边的小吃摊上,他们互相喂对方一口面条,一口包子,一口凉皮,亦或一粒花生米……他们在不钱的公园里消磨时光,他们骑着自行车看沿途的风景,他们知道琼玉米成熟的节奏,他们知道哪里有一片小树林,他们知道哪里有一个小池塘……如果愿意,爱情的甜蜜会让生锈的破铜烂铁开出姹紫嫣红的春天。
章烨没有上班。婆婆说等囡囡到了三岁后能上幼儿园了,章烨上班也不迟。请一个保姆的钱并不比她的工资少,何况保姆哪里比得上自己用心。章烨虽然不愿意,但也没有反驳的理由,就干脆听婆婆的算了。杜姐没有辞退,章烨的任务说是保证囡囡不出任何差错,平时的洗衣做饭还是杜姐的。这样的日子其实是无聊的。森是越来越有长进了,现在坐到了经理的位子,他的老爸老妈看在眼里,乐在心里,也认为是章烨的功劳。可是,森却常常早出晚归了,工作与应酬是越来越多了。
“烨,听我说,”躺在床上,森搂着章烨的肩,声音很温柔,“我知道,我现在在家里的时间少,陪你的时间也少,我在为我们自己打拼。如果我不一步步做好,即使我接手了我爸的工司,我也很难做好,我得积累自己的人脉。”看着章烨那落寞的眼神,森有点心疼。“我知道你很无聊,你看看电视,上上网,聊聊天,逛逛街,做个脸,做做头发什么的,等囡囡大一点,出去旅旅游。我说过,我负责赚钱养家,你负责美貌如花。”
“你会不会喜欢上别的女孩子?”章烨幽幽地问。
“不会。”
“逢场作戏也不?”
“不!”森有点生气了。
“傻样儿!逗你呢!”章烨笑了,撒娇在搂住了森的脖子,“你就是我一个人的,你心里就只能有我一个,不许有别人。”
“当然。”森捏捏她的鼻子,吻住了她的唇。
睡衣解放了人的身体。如果不出门,章烨就一天套着睡衣,头发随意地用手抓两下,在脑后扎一个小疙瘩。一整天,什么时候看,都像刚起床。
小囡囡躺在沙发上,章烨蓬着个头,蜷在沙发上边看电视,边瓜子。杜姐逗着小囡囡。
“杜姐,你说说看,为什么人们总说老婆是别人的好呢?男人们怎么那么爱出轨呢?”
“你说是怎么回事呢?”
“我觉得吧,都是男人喜新厌旧,都花心。”
“你是不是怕森也觉得别人的老婆好啊?”杜姐的语气很轻松。
“这倒不是,不过,谁知以后会怎么样。杜姐,你就说说吧,你觉得这男人是怎么回事啊?”
“章烨,你看啊,自己的老婆在别人的眼里也是别人的老婆,别人会看着自己的老婆好;而别人的老婆在自己的男人眼里也是别人的老婆,也觉得好,到头来,都是自己的老婆不如别人的老婆好。自己的老婆不被自己看好,却被别的男人看好。这是为什么呢?”
“杜姐,杜姐,你打住,你说的跟绕口令似的。不过,我听明白了。打个比方,森和另个一个男人,就叫他木吧。森觉得我不如木的老婆好,木呢又觉得我比他老婆好,是不是这个理儿。”
“是这个理儿,那你说这是为什么呢?”
“还是男人花心呗,力图个新鲜,和自己老婆没感觉了呗。”
“也不完全是。你看啊,这男人一出去,看到的女人都是打扮好的,一个个花枝招展的,无比光鲜。可是当她们一回家,高跟鞋一甩,带个围裙,厨房里左一趟又一趟,搞卫生满脸灰,满头土的。这形象别的男人看不见,就自己男人看得见,而光亮的时候是别的男人在看。女人有精装版和普通版两种,男人看到的是自己老婆的平装版,和别人老婆的精装版,不走神才怪呢。”
“你看着囡囡啊!”章烨迅速地从沙发上跳下来,跑到卧室的梳妆台前。镜子里的女人真是邋遢到极!头发乱蓬蓬的,像个乞婆,皮肤干巴巴的,没有一点光泽,多亏了年轻,要不然,真是惨不忍睹!睡衣像个面口袋罩在身上,哪里还有什么身材可言!别说男人,连女人也不会喜欢的!
大约一个小时过去了,章烨出来了,简直是大变活人。红色的连衣裙,肉色的长丝袜让一双长腿更显得光滑,脚上是一双白色细高跟的皮鞋,一头黑发梳得溜光水滑,在脑后扎成一个马尾,戴了一个细细的镶钻的白色发卡,涂了睫毛膏,打了淡淡的眼影,轻轻涂了口红。章烨在客厅转个圈,裙摆飘动成一团火焰。
“绝对有吸引力,超级棒!”杜姐大加赞赏。
“杜姐,我要这样,这一天还不累死啊!”
“那你平时就穿拖鞋,森回来前再换上高跟的。”
“那就这么着吧!”
章烨突然间有一种高傲的感觉,美丽是可以大幅度提高自信的。
章烨除了打扮自己,她开始学做菜,学煲汤,学煮饭。在网上关注板材的生意,关注楼盘的走势,了解与房地产有关的一切信息。而且,她还给森提了一些非常有见的的意见。森对这个足不出户的妻子越来越依赖了,她的美丽,她的头脑,她做的菜,她煲的汤,她煮的饭,无一不牵动着他回家的脚步。
九月十三,李玮生下一个儿子。古时,生男孩叫“弄璋之喜,”生女孩叫“弄瓦之喜,”这一璋一瓦相差了多少啊!更可悲的是,这观念到现在还在大多数的中国百姓脑海里根深蒂固。程家也不例外,李玮成了功臣。
章烨接到程远邀请喝满月酒的电话后,就对森说:“我们一定要生个儿子,反正我们家有的是钱,不怕罚款。”
“没关系的,女儿是父亲前世的情人呢!”森知道,章烨因为没有给森生个儿子,心里一直有一种愧疚感。
房间里只有李玮和孩子,别人都去饭店应酬了,章烨就自告奋勇来照顾她。
“他现在好吗?”李玮的眼里有一丝淡淡的忧郁。
“好,现在正在谈恋爱,也没犯过病,你就放心吧。”
“你现在过得好吗?”
“好,不错。”
“我看出来了,一个女人幸不幸福全写在脸上。你能够亲自看着强越过了那道坎,也是你的幸福,了无牵挂的幸福才是轻松的。李玮幽幽地说着,似有千般的无奈。
“怎么了,你和程远?”
“我们很好,他是一个无可挑剔的丈夫。只是心中有了这不能说的牵挂,有时觉得好害怕,怕有一天在梦中叫了他的名字,那该怎么办哪?”
“你还爱着他?”
“不,那只是一咱愧疚,一种牵挂。只有他好了,我才能释怀,才能和你一样,有着稳稳的幸福。”
“那你现在可以了,白马辛,你听说过吧,他现在很成功,也小有名气,现在那个女孩子也不错,你就放心吧!”
“也许吧,但愿从此以后,我不会再被他惊醒。”李玮叹口气。
坦然的幸福是一种多么好的境界啊!章烨为自己能够拥有这样的幸福而感到高兴。了无牵挂的幸福才是安稳的幸福。
农历十月十六,邱晓雅和强越订婚了。按照风俗,见面礼最少也要两千六百六,邱晓雅要了一千一,如果一分不要,用母亲的话说,让别人太看轻了自己。他们给彼此买了两套衣服,其中有一套是情侣装。他们总共的花费,还不及当时最低标准的一半。他们要感谢的,是邱晓雅的母亲,这个通情达理的母亲,走出了世俗,成全了他们。
看着邱晓雅,强越又一次泪流满面。他觉得,自己欠邱晓雅太多了。
第十五章居家
又过了一个年,又开学了,大家又长了一岁。月亮依旧悠然地演绎着一成不变的圆圆缺缺,太阳依旧该升起时升起,该降落时降落。人们在意着自己的喜怒哀乐,忽略着别人的阴晴圆缺。
李玮得上班了,产假休完了。婆婆没有退休,带不了孩子?怎么办呢?她本想让母亲来的,可转念一想,这样又不妥。母亲是一个地道的庄稼人,先不说婆婆从心里瞧不上,单说这生活习惯也是不行的。而生活习惯的不同必然要造成矛盾的。电视上这样的事多了,自己不能让母亲心里难受。她也不提这事,自然程远要问的。
“妈,小玮要上班了,怎么办呢?我是说孩子没人带。”在开学的前两天,程远问。
“这个你不用管,小玮也不用上班,可以的话,一直到棒棒能上幼儿园了,小玮再上班。学校那里,你爸爸早摆平了。”程母有一点得意。
“那太好!”程远以为,当他把这个消息告诉李玮时,李玮会高兴得跳起来——其实,一向温柔的李玮从来都不这样,再开心的事,只能博得她的微笑,她似乎从来就没有笑出过声音。
“要不,咱们找个保姆吧!我去上班。”李玮的话让程远吃了一惊。
“你挣得还不如够给保姆的,再说了,自己孩子别人带,你放心吗?你还是不是亲娘啊?”程远连说带笑,“别人想这样还不行呢!咱家关系多硬啊!让她们羡慕嫉妒恨吧!”
“我觉得,我还是上班吧!”
“我说你这人怎么这样呢?在家里呆烦啦?”
“不是,我是觉得学校那不好交代。”
“爸已经摆平了,你就安心在家好了,带好儿子就行了,别的不用管。”
李玮开始了全职太太的生活。一家人都说,她只要带好孩子就行,家务不用管,饭也不用做。可是,她发现,自己与以前不同了,没有了休产假的理直气壮,她觉得要做点什么,而前两天发生的事,更是让她明白了:她要做一个老妈子,一个没有工资,也没有节假日的保姆。
大家上班的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李玮真的按照大家所说的,只管带好棒棒,中午自己吃泡面。到了第四天,一家人下班回到家,中午吃完泡面没来及收拾,棒棒就闹,玩了一会儿,孩子困了,李玮一边拍着孩子,自己也睡着了。听见门响,她醒了,向一楼打个招呼,又回屋看孩子了。
“老程,你瞎呀?把垃圾倒了,就等着吃!”
“小远,你把桌子擦擦……”
婆婆喊了这个又喊那个,好像窝了一肚子火。
李玮觉得那话就像一根根刺扎在心上,忙从楼上下来。
“妈,我来吧,棒棒睡着了,我也不小心睡着了,现在他晚上老醒,大人也睡不好。”
“不用,不用,你是咱家大功臣,带好棒棒就行。”婆婆看也不看她一眼,话说得很硌人。
“程远,你去看着棒棒,别让他醒了哭,别让了翻过身把嘴捂住了。”如果孩子再哭,今天她可就没好了。
吃过晚饭,婆婆高兴地带着孩子,公公在沙发上看电视。程远帮着收拾碗筷,和李玮一起进了厨房。
“玮,你看啊,爸爸妈妈上了一天班,都累了,咱们得体谅他们不是,家务说别让他们干了。”
“以前我怀孕时不也是这样吗?现在带孩子又要做家务,棒棒一天天大了,那是个活的人,能看住吗?”
“老婆辛苦了,在家也没事,你就多干点啊。”
“知道了,衣服也要洗吧?”
“洗了吧,又不用上班。”
“好。”李玮苦笑一下。
日子就这样开始了。
早晨,程远去买早点。吃完后,大家就跟打仗一样,急匆匆地上班去了。李玮一边收拾碗筷,一边把耳朵竖得和兔子一样,随时听着楼上的动静。孩子醒了,有两个碗还没洗好,箭一般地跑上楼,连睡袋一起把孩子抱起来开始喂奶。让李玮感到欣慰的是,她的奶水充足,孩子想吃就吃,温度刚刚好,省去了冲奶粉的许多麻烦。吃完了,给棒棒换好尿不湿,穿好衣服,抱下楼,放在童车里,把童车拉到厨房门口,一边逗着,一边洗最后的两只碗。接着,把童车推到客厅,打开电视,让棒棒在童车里看,这样,他就不会哭了,小孩子也是怕寂寞的。李玮开始擦地。今天楼下,明天楼上,要不然,这活根本就干不完。
地擦到一半,棒棒不干了,开始哭起来。李玮把他从车里抱出来,放在自己的膝盖上,和自己面对面坐着。“你个臭棒棒,就不让妈妈干活,怕妈妈累着,是不是?”一边说着,一边用自己的额头亲昵地去抵棒棒的额头,棒棒就咯咯地笑着。李玮给棒棒开始读古诗。古诗词、民谣、散文是李玮给儿子最早的启蒙。读了几遍,李玮站起身,抱着棒棒来到窗户前。
“棒棒,你用手摸摸,这是什么呀?这是窗户,这是玻璃的。它摸起来光光的,对不以?隔着它,我们还能看到外面,是不是?这就叫透明。玻璃是透明的,它隔尘,隔风,隔冷,隔噪音,但它隔不住阳光。棒棒,这人的心啊,也得有一扇这样的窗户来保护。棒棒只吮了自己的手指,眼睛好奇地看着他所认为的好看的东西。”李玮常常说得很多,当然棒棒能听懂的极少,大多数的话,是李玮说给自己听的。
“棒棒啊,咱是不是该躺一会儿了呀?妈妈的地还没擦完呢!”把棒棒放进童车里,还没等转身,就哭了,没办法,还是抱起来吧!于是,一只手抱着棒棒,一只手把衣服放进洗衣机。好在洗衣机是全自动的,这也省了不少事。除了内衣袜子外,一家人的衣服都要洗的。好在衣服不是每天换,李玮也就隔一天洗一次。就这样,等把衣服洗完。棒棒也困了,喂了奶,就睡着了。李玮赶紧泡上面,把衣服晾上。然后面也差不多了,就像有什么催着似的,急匆匆地吃面。棒棒这觉,大约也就半小时,说不定什么时候醒。饭一咽下去,好像就到了脖子后面,胃里没什么感觉。好吃吗?难吃吗?不知道。这也许就是那个成语所描写的吧——味同嚼蜡。收拾好碗筷,赶紧擦地。在棒棒醒之前,这地总算擦好了。棒棒醒了,喂奶,等玩得高兴了,才放进童车,开始擦桌子。李玮走到哪里,童车就推到哪里,李玮的嘴是不能停的,想着各种办法逗他,如果棒棒表现得好,在童车里不哭不闹,李玮一口气能把桌子擦完,如果哭了闹了,断断续续,不定要擦多长时间。
好了,一切搞定,下午三点多了。这时棒棒又要睡上大约半个小时。李玮就利用这个时间熬上粥,电饭煲是个好东西,它能保温,棒棒醒了再做,保不准他哭闹,饭就做不成了,所以只要一有时间,李玮就把粥熬上。然后把要做的菜洗好,切好。。大家下班一回家,孩子就成了公公婆婆的工作,李玮就开始炒菜。吃过饭后,程远帮着收拾碗筷,然后给棒棒洗洗脸,洗洗小屁屁,李玮再洗漱,常常是程远还在逗着棒棒,李玮就睡着了。
生活的转折往往是在不经意间,人的思想的转折也常常会因为一句话。如果不是棒棒烫了手,李玮的日子也许会这样一成不变地过下去,李玮也不会结束自己每天像陀螺一样的生活。
棒棒七个多月了,童车早已不是他的世界。学步车能带着他到李他想去的地方。李玮就把他的玩具放到了不的地方,棒棒就这里走走,那里看看,少了吵闹,李玮也不用老盯着他,一切有可能对他造成伤害的物品都已收拾到他够不着的地方。李玮的工作效率也提高了不少。奶水是早就不行了,买了整箱的奶粉。这天,李玮把冲好的奶粉一时疏忽放到了茶几上,就去洗衣服了,当她听到孩子一声尖厉的哭声,赶紧跑出来时,奶已经洒了一茶几,还在顺着茶几往下滴,棒棒的手红红的。李玮赶紧给程远打电话,不到半小时,程远,婆婆和公公就到了家,抱上孩子,就往医院送。程远小声地说:“我看你怎么向妈交待,又不上班,连个孩子都带不好。”
还好,棒棒烫得不重,除了皮肤有点红以外,没有起泡,只擦了点外用药。整整一天,婆婆都拉着个脸,李玮小心翼翼地做着每一件事,虽然婆婆和公公嘴上什么也没说,可那表情,还不如埋怨两句。因为棒棒的原因,程远听从母亲的安排,请了两天假,帮着带孩子。
早晨,棒棒似乎知道要倚仗自己的伤为所欲为,就是不穿裤子。上衣怕脱得时候碰着手,说干脆穿着睡。好说歹说,衣服算是穿好了,而李玮吃了一半的饭也凉了。
“程远,你把床收拾好。”
“程远,你把碗筷收拾好,洗好了,把餐桌擦了。”
“程远,给棒棒冲奶。”
程远就一项一项做,冲好奶,他觉得没事了,就想抱抱棒棒。
“程远,试试奶烫不烫,如果烫,先给棒棒读古诗,今天是《望庐山瀑布》。”
“程远,试一下奶烫不烫。”
“不烫了。”
“你给棒棒喂奶。”
“你干嘛?”
“我在一边看着,今天是你体验我的一天的生活。”
刚喂完奶,又有新命令了。
“程远,把奶瓶烫了,要不然会有细菌的。”
刚洗好奶瓶,又来了。
“你还没有给棒棒念诗。”
刚读完诗,又有新任务。
“给棒棒晾上水,他要喝水。”
刚倒上水晾着,又听到李玮在喊。
“给棒棒蒸鸡蛋羹。”
刚蒸上,又来了。
“赶紧擦桌子。”
“你有完没完,想把人累死啊!”程远忍不住了,要发火。
“没完。”李玮的话坚硬和像石头,眉毛身上一挑,第一次,程远看至了李玮的不可侵犯。
“如果不呢?”
“没有不。”李玮的眼睛瞪得很大,眼神里有一种凶狠。
程远赶紧擦桌子,刚擦完电视柜,李玮又说话了。
“去看看鸡蛋羹熟了没有?熟了先晾上。”晾好鸡蛋羹,程远继续擦桌子。
“看鸡蛋羹好了没?拿来喂棒棒。”
放下抹布,端来鸡蛋羹。
棒棒吃得可不老实,头一会儿这边,一会儿那边,一会儿又坐着学步车到那边去了,程远一边追着,一边喂,还得蹲着,还得擦掉在地上的和棒棒身上的。
“你自己喂吧,这孩子真是不听话。”程远索性把碗往茶几上一放,不管了。
“我不喂,要不你就饿着他。”
“你是不是他亲娘啊?你怎么这么狠呢?”
“你不是他亲爹啊?你怎么不喂?我再狠,我每天都把他喂饭,你不狠心,一天饮饭你也不让他吃。”
“行行行,我喂,别小风嗖嗖的。”
喂完了,洗好碗,新的命令又来了。
“我现在是学步车,你走哪,棒棒得跟哪,你边擦桌子边逗他。给他讲故事,唱歌,都行,我现在一句话也不说。”程远就一边逗着棒棒,一边擦着桌了。好容易完工了,更要命的来了。
“你抱着棒棒学习挂图上的水果,给他讲。”
“别没事找事,多大点的孩子,他认得吗?”
“不用找事,现成的就有。你不想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吧?来,棒棒,告诉妈妈,大苹果在哪儿?”棒棒真的用小手拍了拍。随着李玮的问话,棒棒认出了桔子,梨,香蕉和桃子。程远一看,也有点吃惊。
“你现在给他葡萄和芒果,一会儿再把前面的复习一下。”
十几分钟过去,棒棒又开始闹了。
“他困了,我让他睡觉,你赶紧泡两碗面。”李玮说。
“你就不能做点饭吗?吃泡面,吃泡面,那是饭啊?”
“不能,他只睡半小时。泡上面,你赶紧擦地。”
程远泡上面,不情愿地拿起拖把。
“面好了,先吃吧,吃完再拖。”
“程远,你把碗筷收拾了。”程远收拾完碗筷,开始擦地。
“程远,冲好奶粉,棒棒马上要醒了,醒了吃不到东西他会大哭的。”
“有完没完,地还没擦好呢。”
“冲完了再擦,我每天都这样。”
冲好奶粉,继续擦地。
“程远,你喂奶。”
“程远,你得给孩子玩会儿,一边玩,一边把衣服洗了。”
“你没发烧吧?一边带孩子,怎么洗衣服?”
“自己看着办!相信我能做到的,你也能做到。”
和李玮一样,程远一手抱了孩子,一手把那些衣服放进洗衣机。
“你能帮着晾晾衣服吗?”
“好吧,虽然以前都是无自己来,从来没有人帮我。”李玮让了一步。
“给棒棒冲米粉,他饿了。”
李玮接过棒棒,程远冲好米粉。
“程远,去把粥熬上。”
“才几点就做饭,太早了吧。”
“不早,棒棒说不定什么时候就闹,一闹就说不准什么时候能干了,锅是可以保温的。熬上粥后,把今天晚上要做的菜提前洗好,切好。先发上木耳,洗好西红柿,切好,鸡蛋打好,炒木耳的大蒜要剥好,尖椒洗好,肉切好洗一下,葱花和姜切好。”
“好吧!”
“那我现在就抱着棒棒跟在你后面,我现在就是他的学步车,不会出声。你要随时地照顾他,不能让磕了碰了,也不能让他哭。”
程远一边淘米,一边扭头逗着出孩子。打开电源,一项工作就OK了。
刚拿出木耳,棒棒不干了,开始扭着身子乱劝,似乎要哭了。
“你陪棒棒玩玩具。”李玮把孩子递给程远。
“那你择菜。”
“不可能,你自己做。”
“你?”
“你什么你!我说过了,今天你也体验一下我的生活。都觉得自己上班累,好像我每天躺在床上睡大觉一样。”
“谁说你了?你别不知足啊!”程远想发火。
“不用说,回来偶尔饭没做好,衣服没洗好,给我吊个脸,我傻。”
程远从来没见过李玮这样,他不知道如果不照她的做会发生什么,就一只手抱的孩子,一只手拿了一辆玩具汽车。然后蹲在地上,一只胳膊环住棒棒,给小车上了发条,一放手,车就开了出去。棒棒咯咯地笑着,迈了腿就往前走。程远只好弯了腰,两只手放在孩子的腋下抓紧了孩子。如此的反复几次,程远弯得腰有点疼了。
“好了,棒棒,咱们去学步车里玩一会儿吧。”谁知往车里一放,棒棒就大哭。没办法,程远就一把把孩子塞给李玮,要去发木耳。
李玮也不哄,只是说:“孩子哭着,你也干得下去?”
“那不还有你呢吗?”
“我现在不在家,在上班,你看着办吧。”
程远没办法,又拿了汽车,棒棒挥着小手不要,还是哭。
“你给他拿别的玩具。”
程远换着各种玩具,一边玩着,还得在李玮的指挥下给孩子说着话。用李玮的话说,没有一个小孩子愿意在无声的世界里玩,而且现在是棒棒的语言发展阶段,更不能耽误了。
玩了一会儿,棒棒困了,李玮接过孩子,轻轻的拍着,催促着程远去发木耳,择菜,洗菜。
程远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他知道说话是没有用的,就进行无声地反抗。
“棒棒这一觉大约半小时,你不抓紧时间,大家回来吃不上饭,脸上过不去不是件好事。”程远一想也是,平时李玮一个人在家,大家还能吃上饭,今天两个人在家再吃不上,就说不过去了。
刚把肉切好,李玮又喊上了:“程远,冲奶粉,棒棒马上要醒了。”
冲好奶粉,把葱花和姜切好,又该给孩子喂奶了。
终于可以休息一下了,刚刚坐在沙发上还没有五分钟,程父和程母说回来了。婆婆从手里接过孩子,李玮拉起程远的手进了厨房。今天程远一反常态,像个泄气的皮球,靠在碗柜上,一把手也不搭。李玮也不理他,就一个人炒菜,不时瞟上他两眼,露出一丝得意的笑,程远看见了,气得直咬牙。
吃完饭,程远帮着李玮收拾碗筷,然后抱着棒棒上了楼。给棒棒洗完,程远说一下子扑在了床上,摆成一个大字。
“哎呀,后悔呀,我怎么说请两天假,领导就批了呀!”
“你悔什么呀悔,我天天这样我找谁悔去?”
“我说知道,棒棒烫了,你怕大家埋怨你,可谁也没说什么呀!”
“用得着说吗?那眼神都能把我剐喽!”
“还带这么说的啊!”
“这样做了还怕别人说啊!”
又是重复的一天。吃过晚饭,程远没有像往常一样上楼,他坐在沙发上,等李玮上楼了,他开始和母亲交谈。
“妈,以后这地呀,桌子呀,衣服呀,星期天咱一块大扫除怎么样?”
“儿子,今天这是怎么了这是?”
“这一个人又带孩子又做家务的,实在是忙不过来,再说棒棒一天天大了,要会走了,这大人干活也看不住呀!”
“小玮给你诉苦了吧?一个女人,不上班,连个家务也做不了,这太说不过去了吧!”
“妈,真得不是这样的,我这两天不是一直在家吗?真是没个缓儿。”
“什么没缓儿,我看这是不知福。”
她们的话李玮一字不落地听到了。这天是星期三。
星期四吃过晚饭,李玮说:“妈,你看你明天能不能请一天假,学校要开一个会,还要本人签字,我不去不行,麻烦你照顾棒棒吧。”
“行,我最喜欢和我们棒棒在一起了,对不对呀?”一边说着,程母亲了亲棒棒的脸蛋。
星期五早晨,吃过早饭,李玮把一张纸放在桌上,“妈,这是今天的工作流程,你看看。”
“搁那儿吧!”
一家人都走了,程母一手抱着棒棒,一手拿起那张纸。
一日工作流程
洗碗筷
喂棒棒奶
给棒棒读书,古诗或儿歌,至少五遍,要声情并茂
擦桌子
蒸鸡蛋羹(同时给棒棒喂水)
喂棒棒鸡蛋羹
陪棒棒玩,边玩边擦地,否则活干不完
棒棒睡觉,大约30分钟
在这期间给自己泡面,提前10分钟给棒棒冲好奶,以便一醒来就有奶喝
给棒棒喂奶
陪棒棒玩,边玩边擦地,擦完地洗衣服
三点钟,给棒棒喂米粉,洗衣服
哄棒棒睡觉,大约30分钟(在这期间,熬上粥,择好晚上的菜,洗好,切好,包括葱花大蒜)
棒棒醒前10分钟冲好奶
大家下班后炒菜
(注:所有的家务发须抓紧时间完成,边带孩子边做,会出现断断续续的情况,不能让孩子磕着碰着)
“切,什么工作流程?不过是在诉苦罢了,什么学校开会,不过是想让我体验一下自己的苦得了。”程母把那张纸扔过垃圾筒,“我只管我的棒棒,对不对呀?”
程母带孩子玩得很开心,中午叫了外卖。李玮闲逛了整整一天,在这一天里,她对自己的生活也做了断断续续地思考。生个孩子三年傻。这三年里,除了孩子,就是家务,眼睛里所能看到的也就只有孩子和柴米油盐,所有的天地也就是家这么大的地方。没有了朋友,没有了视野,没有了爱好,没有了梦想,更重要的是,没有了自己。不,不能。电视剧里,多少没有了自己的女人,把自己的青春都交付给家的女人,输给了小三。为什么?为什么呢?结婚时,两个人恩爱,辛辛苦苦一起打拼,过两年有了孩子,丈夫事业也稳定了,就自以为很幸福地做起了全职太太。穿着舒服的拖鞋,穿着舒服的睡衣,蓬乱的头发,不去保养的脸,还以家里以为自己为家付出了这么多,老公一定会多么得爱自己。可是错了,错了呀,我的姐妹们。男人是视觉动物。这,怎么能各职场上衣着光鲜的女人相比?远离了社会,远离的社交,最后只能是一个老妈子。丈夫会回家越来越晚,终于你开始哭诉自己为这个家付出了多少,是多么地委屈,一个怨妇就这样诞生了。然后,因为脱离了社会,所能谈的就只剩下了柴米油盐,工作上的问题你不能帮他排解,还要听你的抱怨,他所能选择的只有逃离。当他逃到不想回家时,你就成了弃妇。而这时候,你会发现,除了带孩子,做家务,你似乎什么都不会了。所以,要保鲜婚姻,首先要保鲜自己。李玮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但是她真真切切地明白,自己绝不会这样下去了。她去邮局订了几本杂志,也给棒棒订了两本画报。
估计时间差不多了,李玮就回到家,从婆婆手中接过孩子,就旁若无人地逗着棒棒。她发现,地没擦,桌子也没擦。饭更是不可能了。
程母捶着自己的胳膊,程父坐在沙发上看报纸。程远一看,赶紧上厨房。
“别做了,今天我们去饭店,我请客。”程母说。
程远看看妈,又看看爸,一脸的茫然。李玮也不接话,自顾自地逗着棒棒,程父像看怪物一样瞅着他。
“看什么看,我没病。都赶紧的。程远去开车,小玮给棒棒拿睡袋。”
那天晚上的饭刚开始气氛有点尴尬,后来就比较温馨了。
从那天起,李玮的生活就轻松了好多。周末两天中有一天大家大扫除,另一天自由安排。晚饭能做得出来就做,做不出来大家回家后一起做,当然主要还是李玮。晚饭后,李玮擦桌子,程远擦地,程母和程父带孩子,更让李玮高兴的是,从那天起,她每月有了一千无的零花钱。
第十六章遇见
日子就像钟摆,有规律地、机械地摆动着,看似枯燥乏味,只是得利着一个又一个相同的动作。然而,在这监理的机械与枯燥中,阜成门催生了一个又一个新生命的诞生,送走了一个又一个生命的消亡。钟摆里演绎着新生、成长与死亡。
李玮没有了太多的家务,人轻松了许多。她每天把自己收拾得漂漂亮亮的。每天给棒棒读书,陪他玩,陪他看动画片。棒棒大了,有时给他个玩具,他会自己玩上老半天。于是,李玮训在地板上铺上厚厚的毯子,放上一大堆的玩具,棒棒就坐在玩具当中。李玮坐在电脑旁,开始写一些文字。她在写一本日记,叫《成长的足迹》,她想记录下棒棒的点点滴滴。只是,八个月以前是一片空白。她用手机拍下棒棒生活的点滴进步,插在文字中。图文混排在她一天天的摸索之下,渐渐地变得熟练起来。
农历六月十在,棒棒九个月了,学校进入了暑假。这假对于不同的人来说,有着不同的意义。李玮仍然重复着居家的生活。强越和村里的一个建筑队说好了,跟着当个小工。大工挣得多,可那是需要技术的。邱晓雅在超市找了一份促销的活,因为是暑期工,工资当然不会高。辛一甜在城里租了房子,开了一个暑期辅导班,学期为四十天。他的收费比其他老师低了将近三分之一,收的学生也不算少。十三个学架子鼓的,七个学吉它的,六个学电子琴的。上午两个小时架子鼓,两个小时吉它,晚上两个小时电子琴。下午的时间是王冰茜的。她办了一个文化课的辅导班。在学习期间,每个周日休息一天。辛一甜租的是一个废弃的门市,只有一间,大约有二十平米,他就在屋子的一角拉了一道布帘,里面放张床,晚上就睡在这里。王冰茜的家也在农村,每天来回跑也不方便,更何况现在玉米一天比一天高了,一个女孩子也不安全,其实,这一切也算是能和辛一甜每天在一起的一个理由吧!当然,王冰茜并不住在这里,她每天等辛一甜晚上上完课,把自己送回学校的宿舍。
每天辛一甜和王冰茜一起吃早饭,一起吃午饭,一起吃晚饭,没课时,两人就腻在一起。不到一周,外面的饭两人就觉得吃得没胃口。于是,两个人决定自己做。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买着吃贵。紧省慢省,一天也得二三十,还吃不到什么花样。这样下来,一个多得小一千,两个人都心疼。于是,他们在房子的另一个角又拉了一道帘,里面放上了锅碗瓢盆。学生下课后,课桌就是他们的饭桌。他们熬米粥,煮挂面,做蔬菜汤……菜呢,多数是凉拌的小菜,反正在这个季节,清爽的菜更容易入口。他们像两个过日子的小夫妻。
晚上,电子琴班结束时,王冰茜就从广场上回来了,缠绵过后,辛一甜再送她回家。
每天五点半,他们虽然不在一处,却同时起床。然后在六点二十的时候到早点摊上吃早点。七点之前赶回住处,学生也就陆续到了。七点到九点是架子鼓时间,每每在这时,王冰茜就坐在旁边批学生的作业,有时,他会呆呆地望着辛一甜出神,不知不觉就笑了。九点半到十一点半是吉它时间。中间的半小时,王冰茜通常是熬了粥晾着,反正夏天饭是不怕凉的。吉它课结束后,她就开始做一些凉拌菜。什么木耳啦,黄瓜啦,西红柿啦,豆角啦,每次都是两个菜,馒头是自己买,有时也买烧饼和烙饼。下午的课是在三点开始,到五点结束。吃完饭,两个人就打地铺睡个午觉。两点半,两个人准时起来,学生在两点四十时可以断断续续地来了。辛一甜就拿上吉它,去公园溜达,然后看着时间,买回晚上的菜和面条或馒头什么的。他们打算着过日子。王冰茜接受了这种打算,一来是因为她也来自己农村,有农村孩子共有的节俭,二来,她怕如果现在被惯坏了,将来结了婚真正地过起日子来,自己受不了。恋爱中的男女是没有责任的,不用去养孩子,不用去管老人,还用支付生活中的各种开销,于是,花起钱来才那么潇洒。辛一甜并不是存心想要打算着过日子,他觉得这样对不起王冰茜,而她却说,她喜欢这样粗茶淡饭的日子。他听了很心酸,事实上,没有一个女孩子不喜欢锦衣玉食的生活,不喜欢浪漫的餐厅的。他知道,她是怕他心里难过。而他,只不过是想多攒一点,多一点,多一点,好让王冰茜的彩礼不比别人家的少一分钱。他们很快乐,他们用快乐掩饰着一些彼此都不想说破的忧郁,或者说叫担心。
“怎么不走?”像往常一样,辛一甜和王冰茜缠绵过后,去拉门,他发现,今晚的她有点异样,她没有像小鸟一样的飞到他的前面,跳跃着要出门,而是一动不动。
王冰茜跑过去,用后背死死抵住门,似乎怕辛一甜逃走。
“你怎么了?”辛一甜吃了一惊。
王冰茜只是瞪大了眼睛,死死地盯着他,突然,发疯一样的扑上来,双手死死搂住辛一甜的脖子,狠命地吻着。
“我今晚不走。”王冰茜把头埋在辛一甜的胸前,泪流了下来。
“不行。”
“我就不走!”
“听我说,冰茜,我们把所有的美好都留在我闪的新婚之夜,好吗?”
“去他妈的新婚之夜吧!”王冰茜的眼睛里冒着火,“你他妈的算什么男人,算什么男人……”她一边哭,一边慢慢的坐在地上。然后,放声大哭。
辛一甜不知该说什么,他跪在她的身边,紧紧地将她抱在怀里,他心疼地哭着,他不想哭出声音来,他不想让她再难过,可是他因哽咽而起伏的胸脯暴露了他的心。
许是累了,王冰茜渐渐在他怀中睡着了。他把她抱到床上,当他小心地想把胳膊从她的脖子下面抽出来时,王冰茜伸出胳膊,将他紧紧地搂在自己胸前。他的整个上身就压在了她的身上。
“一甜,知道吗?我怕。今天,我妈打电话给我说,你是一个精神病,一个随时都可能发作的精神病。我怕,我怕,我们没的将来。所以,如果,我想,如果,我怀孕了呢?有了孩子,就谁也拆不散我们了,你说对吗?”
辛一甜像一具躯壳,慢慢从王冰茜的身上起来,然后像一滩水,坐在地上。他的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没有。他觉得自己飘在空中,周围是白茫茫的一片,白茫茫的一片。看不见,看不见,什么也看不见,听不见,听不见,什么也听不见,只是飘着,飘着。忽然,他觉得自己是在一座孤岛上,四周是茫茫的海水,看不见一个人,看不见一只鸟,海浪向他扑来,他打一个冷颤,他在一个无声的世界里,随着小岛漂流。突然,小岛急速地旋转起来,海水也在旋转,天也在旋转。他惶恐地想要用手抓住脚下的泥土。一切,海和天,渐渐成了一个漩涡,漩涡的中心像一块磁铁,他被吸着,吸着。他想喊救命,可是他发不出声音。他在不停地向下坠,向下坠。
“一甜,一甜!”是谁在喊我?这声音好远好远,是谁,是谁?
走开,走开!你这个恶魔!你这个骗子!叫我干嘛?叫我干嘛?有了程远,你还叫我干嘛?
不对,不对,是王冰茜,是王冰茜。
“一甜,一甜!”是谁在叫我?这声音好大,好大!你是要震坏我的耳膜吗?还是要把我的头震碎?是下雨了吗?是下雨了吗?他旋转着飘向岸边,舒服地躺在一丛柔软的草上,阳光是那样的明亮,明亮得不敢睁开眼睛,就这样睡一会儿吧!他幸福地笑了。
王冰茜坐在地上,辛一甜的头靠在她的胸前,她轻轻呼唤着他的名字。泪水顺着脸颊滴落在他的头发上。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可是她不想拨打120,她坚信,虽然她没有把握,不久,辛一甜就会醒来。看到辛一甜梦里幸福的笑,她放心了,她也笑了,尽管脸上还挂着泪珠,可她觉得自己的笑是那么无奈,那么凄凉。她没有力气把他抱到床上,于是,他把他轻轻放在地上,在他的后面铺上凉席和毯子,一点一点试着翻动辛一甜的身体。还好,辛一甜一个翻身,滚到了毯子上。王冰茜躺在辛一甜的身边,将他的手轻轻环住自己,头放在他的胸前,“如果,这样死去,也很幸福。”
五点半的闹铃将两人惊起。辛一甜看看自己,又看看王冰茜,昨晚两人都是和衣而卧,他放心了,他怕自己伤害到她。
两人吃过早点,回到出租屋,学生们也就陆续地来了。王冰茜骑上自行车回到自己的住处,她要洗个澡,也要静一静。
中午,两人边吃饭边聊。
“你,怕吗?”辛一甜问。
“如果我怕,我们就不会到现在。”
两个人笑了。
“那我们争取,但不要用那种方式。”
“我听你的。”
他们就像以前一样,幸福地躺在地铺上,相互偎依着。
李玮大部分的时间是在空调屋里度过的。在这大热天,去哪里都不如家里。早晨七点的时候,她偶尔会带棒棒出来溜达溜达,孩子大了,视野到开阔一些了。九点以前,她会赶回家,这时的太阳就有劲了。
辅导班结束后,辛一甜开始接一些演出,不过,这时候的他是要收费的。在开学前的这半个月里,各个商家都抓住商机,在学生们身上再捞一把。新学期开始,哪个孩子不买几件新衣服?特价、甩卖满天飞,随之而来的,是各种的促销演出。辛一甜比较忙,尤其是青少年的促销,几乎每个商家都要请他。王冰茜就帮着他,运架子鼓,拿吉它,拿电子琴,收吉它,收电子琴,送水,擦汗,无微不至。
这天,李玮推着自行车,车的后座上安着一个婴儿座,座上是棒棒,经过一家青少年服装店时,不经意地一瞥,看到了辛一甜,她停了下来。辛一甜正在台上弹着吉它,唱着一首好听的歌,那歌声里充满了柔情蜜意,他不时地对着台下某个地方笑。李玮在人群外面转了一圈,终于找至了一个合适的位置,才看清辛一甜在对一个女孩笑。那女孩高高扎起一条马尾,天蓝色的背心刚刚到腰,一条白色的七分裤。她,是她的归宿吗?
辛一甜的演出结束后,整场演出也就结束了。那女孩跑过去,递给辛一甜一瓶水,盖子在女孩的手中。人散了,李玮喊了一声“一甜!”
王冰茜和辛一甜同时扭过头。
“那女的是谁?”王冰茜低低地问。
“初恋。”也许这是最简洁最明白的回答。
“让你生病的那个?”
“嗯。”
“我走了。”王冰茜大步走开,有泪流下来。她不知道,不知道为什么要走开。她只知道,自己很伤心,很伤心,很委屈。
辛一甜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看着王冰茜匆匆地离开,去像脚下生了根,走不出半步。看着她越走越远,辛一甜回来头。
“你,怎么来了?”
“我路过,中午吃顿饭吧。”李玮一只手抱着棒棒,怯怯地问。
“你不做饭吗?”
“他们中午都不回家。”
“好吧!”
李玮带辛一甜来到一家咖啡厅,要了精致的点心。今天的事没有准备,所以棒棒没有奶喝,李玮就喂了他一些点心,喝了一些水,闹了一会,就睡了,李玮把他放在座位上,低着头,搅动着杯子里的咖啡。
辛一甜看着她喂孩子,哄孩子,一直没有说话,他就那么默默地看着她。在母性的光辉里,她的清纯变得丰满起来。而此刻,她低着头,就像一朵含羞的莲。她感觉得到他的目光,那目光里不只是有关切,还有温暖,还有一份安祥,没有了灼热。像哥哥,像父亲。她愿意在这温暖里做一回小女儿,做一回妹妹。
“你还好吗?”他们不约而同地问。然后,就都笑了。
“我很好。”他们又不约而同地回答。然后,就又都笑了。
“那女孩是你女朋友?”
“是。”
“我们把过去都忘了吧,就像强越和章烨。”李玮抬起头,直视着辛一甜的眼睛。
“我已经忘了。而且,我们也不必再见。”辛一甜的目光似乎穿过李玮的身体,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
“我们为什么不能像他们那样,让两个家庭成为朋友?”
“因为我不是强越,你也不是章烨。程远不是森,王冰茜也不是邱晓雅,这些,你懂,我也懂。”
李玮沉默了。
“我听见你那首歌唱得很好听,就是刚才那首,是自己写的吗?”
“是写经你刚才见到的那个女孩的,我把歌词给你写下来。”辛一甜从帆布书包里拿出一个笔记本和笔。
李玮知道,他一直有这个习惯。他曾说过,创作是需要灵感的,而灵感是稍纵即逝的东西。而能抓住它的,就是及时的记录。
遇见
——致我的最爱
遇见
走过春花秋月
走过朝雨暮雪
古老的岁月
弹奏着爱的神话
山无棱江水竭
朝朝与暮暮
舒展翩翩双蝶娥眉微蹙
走过天荒地老
走过沧海桑田
忧伤的琵琶
清脆相思的泪珠
天地合冬雷起
化作枕边的廊桥梦
朝朝与暮暮
跨越迢迢河汉欲哭欲诉
一个遇见
躲不开今世来生
遇见你是我最大的幸福
遇见你是我无悔的付出
遇见你是我今生最大的满足
李玮拿起笔,很快地写下另一首诗,然后,推到辛一甜的面前。
再遇
你依然是你
我依然是我
回眸亦或凝视
都已从指尖溜走
不必捡拾
岁月是不可逆流的河
而你我
只是曾经来过
你已不是你
我已不是我
牵手亦事拥抱
已散落在遥远的角落
不必追寻
爱情是不可溯源的沼泽
而你我
只是曾经来过
所以
我不必再遇见你
你也不必
再
遇见我
把心关上
你我就不曾来过
泪滴在纸上,晕成一个个湿漉漉的圆。
棒棒醒了,李玮的泪滴在棒棒身上。
“我走了,你不用送我。棒棒要回家喂奶。”李玮红着眼睛,“你在这里呆一会儿,外边太阳正热,账我已经结了。”
辛一甜没有动,任大滴的泪滴在纸上。等李玮走了,他趴在桌子上,强忍着不让自己发出声音来,可是喉咙里还发出的抽咽声。
“先生,你不舒服吗?”服务生过来问。
“没事,我一会儿就好。”
抬起头,擦干眼泪,走出咖啡厅。夏天一点钟的太阳很大,尽管是在路边的阴凉里,还是像在火中行走一般。辛一甜骑上自行车,像是要甩掉什么似的,来到这个公园,这个县城里唯一的一个公园。他和李玮,王冰茜常来的公园。他感觉太累了,他想睡一下,然后去找王冰茜。
无论时光如何变迁,我们都不能强迫自己用失忆的方式去忘记什么。有些东西,就像胎记永远无法从我们身体上去除一样,同样,在我们的心里也无法消失。胎记可以用外衣来掩盖,那么往事的外衣就是如水的岁月。辛一甜的内心翻腾着,翻腾着。“我不必再遇见你/你也不再遇见我/把心关上/你我就不曾来过”伤着了吗?她不在在意我吗?如果她回头呢?我还会爱她吗?她注定不会回头,也告诉我不要回头。她已经不爱了,我还爱吗?我的心为何这样的痛?既然已放手,为什么还要心痛?
他睡着了。他看见李玮笑着向他跑来,他张开双臂,将她紧紧地搂在怀里。他喊着她的名字,温柔地呢喃,他的笑是那么地幸福。
李玮转身要走,他大声地喊着“玮,你别走,别走……”他忽地坐起身来,却发现树阴已挪动了,太阳正好照在脸上。
梦,只是一场梦而已。
“喂,冰茜,你在哪里?”他拨通电话。
“我在公园的小桥下。”
“你等着,我马上过来。”辛一甜跑出公园,骑上自行车,买了两分凉皮和一包爆米花。
当他满头大汗地出现在王冰茜面前时,她正在小桥的阴凉里,瞪着一双哭红的眼睛。辛一甜蹲下来,吻着她的额头,她哇地一声,扑到他的怀里哭了起来。
哭够了,看着两份凉皮,王冰茜虽然脸上挂着泪珠,却笑了。
“你的初恋还让你饿肚子呀?”她说的很调皮,却有一点心酸。
“我就只愿意和你一起吃,那是过去时,我们是现在时,还有将来时。”辛一甜一边说着,一边把一次性筷子的包装拆了,“刚才我在公园的长椅上睡着了。”
“吃完了,你给我唱《遇见》,那是我的。”王冰茜一脸的无邪,霸道地说。
“好好,你这个小霸王。”辛一甜说着,用手捏捏她的鼻子,夹一口凉皮放到她嘴里。
第十七章发现
这个假期,强越一直在跟着建筑队干,每天80,那这样算来,这个假期的收入就能和两个月工次相媲美。
那天中午过后,下午下起了雨,砌围墙的活干不了,也不能冒雨回家吧,大家就在刚上好楼板的屋子里闲聊,也有打牌的,也有眯着的。强越没事,也不想睡,也不打牌,没那么坐在地上。
“我说越啊,该结婚了啊!”同村一个按辈份叫二叔的说。
“快了,快了。”强越仍低了头。
“你小子,把头还想塞进裤裆里呀!”二叔推了他一把,“我给你说啊,这结婚呢,就是娶媳妇,娶媳妇呢就是为了过日子,别整天整个什么爱呀,情呀的,那玩意儿不当饭吃,还杀人,知道不?俩人儿在一起过着过着就谁也离不开谁了,也就你们这样的,自己以为是个文化人,还在那得瑟。那个叫什么来着,我想想马什么来着,对马克思说过,物质基础决定上屋建筑。”
“叔啊,你还挺有学问,哈!”
“我是听着别人说的,后来我就问一小青年,他说,可以比如说有一个小伙子,长得好,就是没钱,没吃的,也没住的地儿,哪个姑娘愿意嫁呀?我听明白了,你要是不好好干,没吃没喝,就娶不上媳妇,就没孩子,就是老绝户头。”
“哈哈哈……”强越笑得上接不接下气。
“你别不信,哥儿几个,是不是这个理儿?”二叔红了脸。
“是哩,是哩,强越你小子就是花花肠子多,娶个媳妇,生个孩子,心思就全在孩子身上了,别那酸溜溜地了!”大家就大笑起来。他明白了,为什么越是底层的劳动人民,他们的生活就更快乐,因为他们简单。他们知道自己要什么,他们都在生活里生活,而自己,却像是在空中,不接地气。
这个假期,丁一凡也没有像往年一样,在整个假期都在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充电,就像仍在学校一样,按时起床,按时地写呀,看呀,记呀。她学会了赖床,学会了睁着惺忪有睡眼喝下老公递过来一杯蜂蜜水,而老公看她的眼神也变得特别了,就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
她第一次关心起各个旅行社的旅游路线和报价,比较后,她选择了去海南旅行,尽管这是不算小的一笔开销。在海滩上,她戴着宽边的遮阳帽,戴着紫色的太阳镜,穿着碎花的曳地长裙,光着脚在沙滩上奔跑,大笑,裙裾飞扬。她是那么地迷人!此刻,在老公地眼里,她才是一个真正的女人。她从来没有如此地放纵过自己,即使在家里,她的穿着也是中规中矩的。职业装演绎了她的高雅,而长裙却更让她显现出女性的妩媚。老公用镜头记录下了她的点点滴滴,每一次夸张的笑,每一次跳跃,每一次发丝的飞扬。她拟突然被一种神奇的、涌动的像海浪一样的热情鼓动着,停不下来。她觉得自己来到了一个新的,自己从未来过的崭新的情感的世界。
从海南回来,看着一张张考贝到电脑上的照片,丁一凡被自己惊呆了!那是一个青春飞扬的女人,眼神是充满活力与梦想的,那笑容里似乎能流淌出笑声。她找出以前的照片,黑色的西服,白色的没有一丝叛乱的高高挽起的髻,就是一个职场上的白骨精嘛!更糟糕的是,在家里,也是一样的妆束,一样的眼神,一样的发型。老公这么多年来,该有多么宽广的胸襟去包容这视觉的疲惫与呆板,还有这犀利的眼神!我看老公时也这样吗?要知道,男人娶的是老婆,不是职场精英!
丁一凡心中充满了爱,用充满着爱的心学做菜,学煲汤,听着音乐,也开始读一些爱情小说。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这肯定是对的,丁一凡眼中锐利的成分在一天天减少,更多的温柔与安祥透露出来,老公当然能感觉出来。
王冰茜和辛一甜一起给双方母亲买了一个银镯子。这个假期,他们的收入也不错,两个人加起来六千多一点,除各项开支,还有四千五,花五百元买了镯子,剩下的钱,王冰茜让辛一甜拿着,辛一甜让王冰茜拿着,争执不下,就一人拿了两千。
邱晓雅和强越的工作是两人说好在同一天停的。邱晓雅想,该买件衣服了,于就就电话约强越。这个假期,除了没活和下雨天不能上班外,强越一共干了44天,挣了三千多一点,离他的目标还有一点距离:给邱晓雅买三金的钱还差两千,开学后还得想办法挣点钱,工资呢,就尽量全交给家里,不久要结婚了,也得是一笔开销。说实在的,听到邱晓雅说要买衣服,强越并不想去,他心里就盘算着如何省钱,如何挣钱。可是,一直以来,也没给邱晓雅买过什么值钱的东西,心里也挺不是滋味的。于是,打开抽屉,拿出三百元,然后又打开,又拿了三百,走到门口,又返回来,打开抽屉,又放回去了一百。
邱晓雅挑了一套388元的情侣套装,这样她和强越就都有新衣服了,她没有让强越付钱。可是她又怕伤到了强越的自尊心,于是,就又装作不依不饶的样子,缠着强越给她买了一条98的裙子。邱晓雅觉得少女的爱情梦是越来越现实了,自己对爱情的憧憬越来越模糊了。电影里、文学作品里那些如梦如幻的风花雪月,是离自己越来越远了,何止是远是根本就不曾来过。倒是那些贫穷的爱情更让她觉得亲切。爱情与生活一样,有各种各样的姿态,自己的爱情也像一朵花,像一朵什么花呢?是田野里那缠着小麦奋力向上的打碗碗花,吹着幸福的粉色的小喇叭。无论怎样的撕扯,只有那么点点的根,在来年的春末夏初时,仍会开出一片幸福的粉红。决定了,就不曾反悔。她记得那天对母亲说的话:“妈,一个人好吃懒做,即使有一座金山银山,也终有一天会坐吃山空,只要勤奋努力,日子会好起来的,吃苦受罪是我自己的事儿,妈,你就别担心了。”母亲没有阻拦,在她的心里,也觉得强越是一个好孩子。
强越的心里却是越来越觉得愧疚了,有一种无形的压力在向他逼来,大弟明天要高考,二弟明年要中考,妹妹还算不上什么压力。自己上了大学,总不能让两个弟弟早早地走上社会吧!农民的孩子,考大学是改变自己命运的唯一途径。邱晓雅对这些了如指掌,却没有说什么,我这一生,要拼了命地对她好。
开学后的一段日子里,大家发现,邱晓雅一天天变瘦了,大家问她怎么回事儿,她笑着说,在减肥,怕强越不要她了。强越听了,心里很不是滋味。因为,他知道,从星期一到星期五,他都带着她到城里的饭店从七点半到十点半涮三个小时的盘子,一小时十块,一个晚上,两个人可以挣六十元。星期六和星期天强越跑劳务市场,邱晓雅一个人去不安全,就歇两个晚上。
“钱真以那么重要吗?”章烨和森约了他们几次,都没时间,章烨觉得很没面子,打过电话来,听了邱晓雅的解释很生气,“重财轻友是吧?”然后是一通数落,邱晓雅只是听着,当章烨生气地把电话挂掉,邱晓雅呆呆地说了一句“你有资格说吗?”
我庸俗吗?邱晓雅苦笑一下。在这个世界上,说钱是王八蛋的有两种人,一种是自卑的穷人,用这句话来掩盖贫穷的羞耻;一种是高傲的富人,用这句话来张扬富有的荣耀。钱,对于不甘贫穷的人来说,真的很重要,对正需要的钱的人真的很重要。章烨啊,你已经在炒股了,我们连一个能上网的手机都舍不得买,更别说电脑了,对于大多数的家庭,现在它还是奢侈品,而这些,与钱没有关系吗?我和强越从来不煲电话粥,你的电话一打过来至少半小时,这与钱没有关系吗?如果钱不重要,现在和强越在一起的会是我吗?你没有资格!
邱晓雅变得越来越节俭了,却似乎是越来越快乐了。强越用300元从废品站买回来一辆摩托车,虽然没有喇叭,但一上道,那排气筒的声音绝对是一霸。坐在后座上面,邱晓雅觉得自己身上的每一块肉都震得发颤。每天晚上,强越把邱晓雅在门口一放,车就嘟地一声走了,火都没熄,等到强越回到家,洗洗睡觉时,也就得11点半了,第二天上班,所以两个人都得抓紧时间休息,所以也就少了许多的缠绵。
天气没有了暑热,李玮带棒棒出来的次数越来越多了。她常常在公园的草坪上放上防潮垫,给棒棒拿上吃的喝的,玩的,自己就和棒棒坐在上面玩。有时给棒棒听音乐,有时给棒棒读书讲故事,当棒棒一个人玩时,李玮就自己看一会儿书。她的零花钱足够她花的,买衣服时常常是一家三口同行,钱大多是程远付,很庆幸,程远从来也没过她钱的去处。女人,是应该有点私房钱的。
去公园的次数多了,也就认识的一些人。有一位六十来岁的老太太,特别喜欢棒棒,只要棒棒来,她就和李玮一起带着棒棒玩。这位六十来岁的老太太刚退休不久,以前在计生委工作,老伴前年去逝了,孩子们不在身边,孙子孙女也不让带,所以,棒棒给她带来了无限的欢乐。每天只要李玮的自行车一到,这位刘阿姨就像是专门等候似的,准时出现在她们母子面前,忙不迭地帮着把棒棒从车后面的婴儿座上抱下来,李玮就解下那些必备品。刘阿姨非常喜欢棒棒,还给孩子买了一套衣服。李玮有时静静地看着老人和孩子一起开心地笑着,心里有一种酸酸的感觉,空巢老人多么寂寞啊!
快十一了,天渐渐凉了,李玮去公园的次数少了起来。那天,她一进公园,发现刘阿姨站在棒棒曾经玩过的地方,一动不动,呆呆的发愣。花白的头发有几根被风吹乱了,显出一种苍凉。李玮的心里很难过,好像自己做错了什么。
“刘阿姨!”听到叫声,刘阿姨扭过头,满脸笑意向李玮快步走来。
“看看我们棒棒长胖没有啊!”刘阿姨亲着,说着,“哎哟,学说话呢,叫奶奶,奶——奶——”
李玮看着,又有那么一点点的心酸,棒棒不来公园的日子,刘阿姨就这样过的吗?突然,她有了一个重大的决定。
“刘奶奶,你看这样好不好?你每天给我看两个小时的孩子,我给你二十块钱,行不行?”
“看孩子行,钱不要,你看我是缺那俩钱儿的人吗?”
“我每天九点把孩子送你家,十一点来接他,我去图书馆看会儿书,反正我们两个小区挨得也近。”
“好好好,那绝不能再提钱的事儿,有了棒棒,我得多活好几年呢!”这是不是爱心泛滥呢?如果说是,只能是空巢老人的悲哀。
在图书馆里,李玮如坐针毡,怕棒棒闹,几次拿出手机想问一下又放回去了,一是怕刘阿姨说“孩子交给我你还不放心啊”,又怕自己听到棒棒闹坐不下去。凡事都得有个开头。
熬过了两个小时,李玮骑上自行车飞一样来到刘阿姨楼下,一口气跑到了四楼。刘阿姨一开门,她就向棒棒跑去。棒棒听到喊声,抬起头笑了笑,继续玩他的积木。
“看看这个忘恩负义的小东西,连娘都不认了。”李玮一边笑嘻嘻地说着,一边收拾棒棒的东西,她要回家了,到点了。
“晓玮,你回家吃什么饭?”
“我呀,凑合着吃点就行,泡面。一个人懒得做。”
“我一个人也是凑合做,也是吃泡面。负负得正,咱俩在一起吃就不是凑合了,今天就在这儿吃,我做蒸米饭。”
“那可不行,棒棒的奶粉不够。”
“那你回家拿,快去拿。”刘阿姨好像怕李玮反悔,一边说一边往门口推。
李玮回家拿了奶粉,买了一些肉和青菜,这才返回刘阿姨家。
李玮带孩子,刘阿姨做饭。一小时后,饭菜上了茶几。棒棒的童车没有这里,棒棒就坐在沙发上,李玮和刘阿姨一边一个保驾,饭菜也就移到的茶几上。一个蘑菇炒肉,一个西红柿炒鸡蛋,一个凉拌锦针菇,还有一个紫菜腐竹汤。
“棒棒,奶奶有家喽,有孙子喽!”刘阿姨兴奋地笑着,偶尔夹点菜,或者用筷子蘸点菜汤送到棒棒嘴里。孤独和寂寞是一个多么一残忍的杀手啊,它只刺伤人的心。
这顿饭吃得好温馨。李玮吃了两碗,刘阿姨也是,而且所的的三盘菜光了,汤也光了。
两个人打着饱嗝,刘阿姨夸张地拍着肚子,“这下,这肚子可满意喽,两年多了,就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饭!”
“我也是,我看我们就是两个净坛使者!”两人哈哈大笑起来,棒棒左看看右看看,也跟着笑。
李玮说的是真话。自从结婚以来,这是她吃饭吃得最自然的一次,大口大口的吃菜,吃饭,大口大口地喝汤,还打了饱嗝。在程远的家里,大家吃饭的时候都很文雅,自己也就得拘束着。
“晓玮,以后中午就在这儿吃吧,我们两个女光棍也能吃顿饱饭。”
“女光棍?那行!”
在这里吃饭,却让李玮找到了家的感觉,就像在妈妈面前一样,无拘无束,心里特别得放松。
“要是你下午有事儿,我还帮你带。”
“那怎么行?”
“行,你别介意,就当是安慰我这孤老婆子吧!”
话说到这份儿上,李玮也就无话可说了。
李玮的生活渐渐有了规律。星期一到星期五的上午九点到十一点在图书馆,星期二和星期四下午的两点到三点半到书画社学画画。中午就在刘阿姨家吃饭,说不准谁做,回家时顺路带一些菜呀馒头呀什么的。——“回家的路上,”李玮笑笑,刘阿姨家真得就像自己家呢,当然是指娘家,不是婆家。空闲的下午,如果天气好的话,李玮会和刘阿姨出去走走,有时去公园,有时去逛街。这样的日子,李玮觉得舒坦极了,不上班真的是好啊!
李玮渐渐地胖了起来,脸上也终日洋溢着一种开心的笑。程远很高兴,他对李玮说:“你看,原来不让你上班吧,你还不高兴,那是不适应,现在,你看多好,人都要发福了呢!”李玮笑笑。
辛一甜仍然很忙,名气也越来越大,“白马辛”像一个充满魔力的称呼,掠走了多少少女的梦!晚上,他的脑子里却越来越多的是李玮的影子,尽管那天他说了两个人不要再见,事实上,李玮和他也再没见过。当王冰茜的电话打过时,他渐渐地不想接了,接通之后,也民懒懒地,就像生了病一样。刚开始,王冰茜并不在意,可是时间镦久了,她着急了。
“你说,一甜,是不是又想那个初恋了?”王冰茜问得小心翼翼,她怕触动他敏感的神经。
“她有名字,叫李玮。”辛一甜低着头,小声地说了一声。
“我在问你,你是不是在想她?”王冰茜快要哭了。
“是的,我不能撒谎,那样我对不起你,可是我并不是想要想她,可是我的脑子不听使唤,我怎么办?”辛一甜痛苦的样子让王冰茜心疼。
“我们慢慢来,好不好?”王冰茜把辛一甜的头抱在怀里,像安慰一个孩子。
可是,辛一甜面对王冰茜话却是越来越少了,两个在一起是,大多是在沉默地坐着,以前的欢声笑语再也听不到了。王冰茜说一句,辛一甜就答一句,不说,他就低了头坐着。常常他会突然说一句“她来了”,然后死死盯着某个地方,眼珠一动不动。有时,会斜着眼睛盯着一个地主,然后,脖子一顿一顿地扭,就像在抽风一样。
“她要是犯病了,我还要和她结婚吗?这不能问父母,他们肯定说不行。可是,我该嫁给她吗?”她不知道,她不知道怎么办。她打给辛一甜的电话接听的次数越来越少了,辛一甜几乎不再给她打电话了。她难过极了。
一天晚上,学生就寢以后,王冰茜来到另外一个女老师的宿舍。这位米老师大约四十岁。
“米老师,他可能要犯病,你说我该不该嫁给他?”
“不嫁。”
“为什么?为了爱,不行吗?”
“爱不是孤立的,婚姻也不是两个人的事,爱并不是维系婚姻最大的力量。”
“米老师!”
“别急,听我说。你一定看过琼瑶的《哑妻》。”
“看过。”
“方依依和柳静言是多么地相爱,可是柳静言为什么要方依依堕胎?他不爱自己的骨肉吗?”
“因为他们已经有了一个哑巴女儿,柳静言怕再有一个哑女儿。”
“是啊,他有了一个哑巴新娘,又有一个哑巴女儿,他不爱她们吗?”
“爱啊。”
“那他什么还要出走,又各另外一个女人生下孩子?”
“大概是他想要有一个正常的人能和他正常的交流,分享他的喜怒哀乐。”
“那你呢?你要做好的准备,你可以嫁,如果没有,你自己看着办吧。”
日子不紧不慢,王冰茜的电话少起来,这于辛一一甜并没有什么影响,他还高兴,没有了电话的影响,他可以在想李玮时不被人打断。
辛一甜还在演出,在台上,他还是那个人见人爱的白马辛,而台下,他却是没精打采的。课却常常是忘了上,多亏了强越和丁一凡提醒,他们两个整天提心吊胆,恐怕辛一甜又出点什么事儿。
秋天,好像不是一个好季节。
第十八章疗伤
秋天本是一个好季节,可是因为某种原因,五彩斑斓就变成了杂乱无章。落叶从少渐渐地越变越多了。辛一甜从“白马辛”一下子变成了“疯子辛”,没有人再找他演出了。当他刚刚有点症状时,每逢演出,强越必跟在他的后面。
那又是一次演出。台上,辛一甜疯狂地敲着架子鼓,疯狂地唱着《站台》:“长长的站台,哦,漫长地等待,长长的列车,载走我短暂的爱,喧嚣的列车,寂寞的等待,寂寞的等待,只有出发的爱,没有我归来的爱……”台下的人群跟着唱着,有吹口哨的,有身体跟着节奏晃动的,真是热情如火。一曲结束,他本该谢幕的,可是,他的架子鼓又响了起来,让下一位走上台来的演员手足无措。一段急切地前奏过后,他开始唱起来:“不再回首,不再回首,你却为何,给我最后的温柔?眼泪为你流干,心已为你结痂,为何还要再回首?既已远离,既已远离,为何还要擦拭我的伤口?你让我再次沉迷,让我再次彷徨,却又远远离开,不再牵我的手?不再回首,不再回首,为何你要给我最后的温柔?为何还要给我最后的温柔?……”歌声又换来一次次雷动的掌声。唱到最后,辛一甜将鼓槌抛到空中,这一明星范的动作又引发了一次高潮。接下来,辛一甜用脚踹倒了架子鼓,人群开始往后退。辛一甜嘴里发狂地喊着:“玮,你别走,你别走……”一边傻笑着,接着像疯子一样跳下台子,抱住眼前的一个小伙子,嘴里哆嗦着,嗫嚅着:“玮,你别走,你别走……”那小伙子挣开辛一甜,嘴里骂着,使劲一推,辛一甜咚一声坐在地上,还在傻笑着,嘴里小声地说着:“玮,你别走,你别走……”强越赶紧给穆校长打电话,他在城里住,来得快。
当穆校长到时,辛一甜已经好多了,除了眼神,看不出有多大毛病。穆校长给演出的主办方陪了不是,毕竟是辛一甜吓跑了观众。穆校长租了一个三轮车,装上架子鼓和吉他,三个人坐在上面,往辛一甜家走。同时,穆校长又给秦老师打了电话,秦老师骑上自行车也从家往辛一甜家赶。好在两个村子离得不远,穆校长他们刚到,秦老师就到了。穆校长递个眼色,秦老师就拉着辛一甜进屋了。在院里,强越向辛母和穆校长说了说情况。
辛一甜的母亲红着眼睛:“穆校长,越啊,我有点事瞒着你们。假期里有一回演出回来,他就躺在床上直勾勾地看着房顶子,一天也不吃也不喝,从那天起,他就嘴里时不时地蹦出一句:妈,要是李玮嫁给我多好。我不敢给你们说,怕说出来,他又不能上班,在家里会憋出大病来。”一边说,一边用手背抹着眼泪。
“你该早点说,”穆校长虽然有些生气,可是他也理解当娘的心,语气尽量平缓,“你别急,照他现在这个样子,恐怕是不能上班了,赶紧治,会好得快点,趁还不重,等好了,接着上班。”
穆校长走回屋里,看看辛一甜不再生龙活虎的眼神,叹口气,“一甜啊,李玮都过去了,你这样,可对不起王冰茜哪!”
“王冰茜,她是个什么玩意儿?她能和李玮比吗?”
“人家女孩儿没嫌你穷啊,这就是好女孩儿!”
“李玮也不嫌我穷,是她妈她爸不让嫁我的。”
看来,是说不通了。
“王冰茜,得找她谈谈,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呢?”穆校长自言自语。
星期一的九点钟,丁一凡和王冰茜坐在王冰茜学校门口小吃店所谓的雅间里。
“冰茜啊,我们见过面的,我叫丁一凡。我和辛一甜在一个办公室。”
“我知道,一甜他最崇拜你了,还有秦老师。”提到辛一甜的名字,王冰茜的眼圈红了。
“他现在病了,不过不重,你能说说发生了什么事吗?”丁一凡的声音好温柔,像一个妈妈在关心自己的女儿。
“可是,我不能嫁给他。他根本不在乎我。他的心里只有李玮一个人,我的努力都是白费。我不能再生一个和他一样随时都有可能犯病的小孩儿,我照顾不了他们,我照顾不了。”王冰茜趴在桌子上哭了起来。这些日子的心痛,这些日子的煎熬,这些日子的委屈,还有无法倾诉的压抑,此刻化作无法抵制的泪水。
丁一凡没有劝她,只是静静地看着,多好的孩子啊!丁一凡知道,此刻,这个孩子所需要的不是劝慰,而是发泄。
王冰茜慢慢抬起头来,擦了擦鼻子,红着眼睛,然后平静一下。
“丁老师,暑假的一次演出后,李玮来了,他就和李玮一起走了。你知道,那时候,他的演出都是我跟着的。我一生气走了,他也没追我。我在公园哭了很久,后来他买了两份凉皮,说自己也没吃饭,要和我一起吃,我很高兴,他还给我唱那首专属于我的歌。可是后来,他再我和再一起时,就常常走神,有几次他还把我叫做李玮。我们刚认识时,我知道他以前的事,艾老师给我讲了。我相信我能让她忘掉从前,我不嫌他穷,真的,丁老师。”
“我相信。”看着又要掉泪的王冰茜,丁一凡的心也酸酸的。
“再后来,我给他打电话也不怎么接,就是接了也就像在敷衍,匆匆就挂了。再后来,我约他他都说没空,电话就更别提了。”
“他给你说,他和李玮都说什么了吗?”
“我没问,他也没说,我不想破坏我们之间的感情。”
“不用担心,他病得不重,很快就会好起来的。”
“丁老师,你别劝我嫁给他,行吗?我怕我会动摇。我怕,怕极了,以后照顾两个生病的人,我不行的,我没有那么坚强。”一边说着,王冰茜又哭了。
还能说什么呢?
“喂,我是丁一凡。”
“丁老师,我知道,我有您的号。”星期二,在去图书馆的路上,李玮接到了丁一凡的电话。虽然联系人里还存着一些号码,但是自从结婚后,她就莫名其妙地怕起了这些号码,从来也不主动和他们联系。接到丁一凡的电话,她本能的反应就是辛一甜出事了,而且还和自己有关。
“你现在到悦乐粥铺来,我有话给你说。”出门前,穆校长一再嘱咐,不用问李玮有没有空,直接命令,省得她找借口。
李玮使劲地蹬着自行车,恨不得一步就到。
现在不是吃饭的时间,一进大厅就看到了丁一凡,同时,对面还坐着穆校长。每个人面前是一碗小米粥。
“喝点好的吧。”李玮小心翼翼地说着,就要叫服务员。
“我们是穷人,只配喝这个。”穆校长看也不看她一眼,狠狠地说。这是李玮第一次看到穆校长发火,也是第一次听到他说这么尖酸刻薄的话。
“来,坐。”丁一凡把李玮拉到自己旁边的椅子上。李玮低着头,一句话也不敢说。
“你说你到底是怎么回事?”穆校长用手敲着桌子,“你嫌贫爱富,我能理解,你想过上好一点的生活,你脚踏两只船,我不说你,你年轻,你玩儿,你行,我都算是你的长辈了,这些话我自己听着就别扭,可你做了,我就说了,我也不怕。你一脚把一甜踹了,踹了就踹了吧,你把他弄疯了,这好不容易好了,你又来干嘛?!来干嘛?!不弄死他,你不放心,是吧?你还想脚踩两只船,你什么都不是,纯粹的道德败坏!你现在是嫁人了啊!辛一甜对你不薄啊,你非得置人于死地才罢休啊?你怎么这么毒呢?”骂完了,穆校长气冲冲地走了。
这时候,李玮的眼泪才敢流下来。
“丁老师,我……”
“辛一甜又犯病了,从你面见面以后,王冰茜是一个多好的女孩儿,可是,你的出现把她的梦撕碎了,你知道吗?你到底想要什么呢?如果你想证明你的魅力,去找别的男人好不好,你不把一个人害死啊!”
“我,真的没做什么。”
“你为什么要见他?你不知道你应该永远都不要见面吗?”
“章烨和森都能约了强越和邱晓雅一起玩儿,我为什么见一面都不行?!”
“你觉得还挺委屈,是吧?你有章烨的坦荡吗?强越也不钻死牛角。还口口声声说爱,连自己和对方是什么会都不知道,配吗?”丁一凡有些激动了,“我只想告诉你,以后,离辛一甜远点,我们绝对不允许你这样去害他,因为我们爱他超过你一千倍一万倍。你永远不要再见他,如果你真的爱他,你们现在就不是这种情况,一甜也不会成为这种样子。你太虚伪了。程远要是知道,也不会饶了你的!你心里比我更清楚!”
李玮推着自行车恍恍惚惚地走着,就这样,一直走下去多好。“英子的一生就这样轻轻地飞了起来,像一只黑色的蝴蝶。”多美的一次车祸啊!”自从那天看到那篇文章,没有记住题目,去记下了这句话。这句话就像是在说自己,像一只飘飞的蝴蝶。那就给我一次车祸吧,结束这纠结不清的生活。棒棒,不,我还有棒棒。想到这里,她到附近商场的洗手间洗洗脸,换上阳光明媚的笑,向刘阿姨家的方向猛蹬着自行车。
李玮觉得自己好痛好痛,她给谁说呢?没有人会再倾听了。她是个十恶不赦的坏蛋。她这觉得,她的身体的每一分,每一寸,每一根血管,每一个细胞都在哭,都在哭,都在压抑地哭,都在哽咽地哭,不敢出声。图书馆里,她就那么静静地坐在一角落里,似乎是在静静地思考,可却是没有什么内容,有时,她也会在笔记本上写下一两句话。时光在呆滞里一天天溜走。到时间后,她会先到洗手间练习一下笑容,好回去迎接她的儿子,她的丈夫,她的公婆。
“在这向死而生的过程里,为什么要有你我的遇见?遇见的美丽在你我的眼睛中凋零了。我爱它美丽,却不希望它结出果实。”图书馆里,除了发呆,就是这样的写下一两句话,或者就是默默地流泪。这个角落,成了她的专属地。以前,她不明白,自家的小狗小猫受伤了,为什么总要躲到无人的角落舔拭伤口。她也不明白,当她追着小鸡雏玩时,它们总爱往墙角跑,到了墙角,却发现无处可逃。在这个角落里,她明白的,墙角虽然是落寞的,但给受伤的人的感觉却是那么地温馨,那么的安全。墙壁在这时是一个保护体。在角落里,一切地伤害被隔离开来,远离了喧嚣,像鸡雏的蛋壳。
电话铃响起,是章烨的。这声音在人并不多的安静的大厅里很突兀。糟了,忘了把手机设成震动。她觉得有无数的目光向她扫来,她挂掉电话,向大门口急步走去。刚出门口,电话又响起来。
“李玮,你忙什么哪?还挂我电话。”
“刚才在图书馆,现在出来了。”
“你好兴致啊!辛一甜又犯病了,你知道不知道?”
“知道。”李玮很坦然,也许这坦然惹怒了章烨。
“你很冷静哈!人到底要干嘛?我嫌贫爱富了,可我放了强越,你到底想要干嘛?你折磨他你心里高兴是吧?他不是强越,你结婚了,你干嘛还要招惹他?”
“你不是也招惹强越了吗?你行,凭什么我就不行?”
“你!”章烨气得直喘气,“两个拿得起放不下的人,能招惹得起吗?!你不知道你们都什么人吗?!”
“拿得起放得下说明你们根本没拿感情当回事儿!”
“你当回事儿?你当回事儿,你怎么不嫁他?披关羊皮的狼,你就要把他一点点撕碎,你就开心,是吧?!”
“就是就是,怎么了,怎么了?!”
“无耻,!”
“就无耻,怎么了?关你屁事儿!”
“浑蛋!”章烨气得挂了电话。
李玮的泪涮得流了下来,就像水库的大坝突然决了口。自己在说什么呀?凭什么都把怨气撒在自己头上?自己都说了永远不要再见了。怪我吗?过了一会儿,泪似乎是流干了,心里却轻松了许多,感谢章烨的这个电话,让她发泄了一通,不然会憋死的。
回到图书馆的座位上,刚要收拾笔记本,却发现上面多了一张纸条“角落虽然能避风,但在那里久了,也会发霉,阳光才是万物生长的依赖。”看头笔迹,应该是一个男人的。在这个社会,那些心怀不轨的男人太多了。红颜,蓝颜,最后都发展成了情人。男人和女人,似乎就从来没有过真正的心无旁鹜。她笑笑,合上笔记本,向洗手间走去。把那张纸条扔进垃圾筐,对着镜子检查了一下自己的笑容,离开了。
从那天起,她再也不去图书馆了。她很明白,现在自己的心情很容易让自己陷入另外一种感情的困境,或者说是一种依赖中。她会不自觉地向这个人倾诉她不能和丈夫说的种种。日久生情的例子已很多,自己又何必再给自己添乱呢?书画社也不想去了,没有一个平静的心态,是画不好画的。
棒棒会走了,孩子皮实,摔一跤也不会大哭,只要别有什么东西磕着就行了。刘阿姨家基本上是不去了,天也冷了,也短了。上午十来点带棒棒出去买买菜,回来做做中午饭,半天就过去了。棒棒不能只喝奶,也要加辅食了,所以中午的饭也不敢马马虎虎了。李玮爱上了做饭做菜,整天的研究食谱菜谱,而且喜欢复杂的菜品。客厅的电视一天到晚开着,这样,她觉得家里有人。下午两点多,她就开始准备晚饭。那些能用高压锅做的,她全改成了沙锅,一个排骨汤要炖两个多小时。她把自己的家务活安排得满满的。她不再碰书,也不再写文章,包括棒棒的成长录也停了。她不能让自己的思维离开家务一点点。她吃得很多,却再也不长肉,大家夸着她做的什么汤好喝,什么菜味道正,可她吃不出来,在她的嘴里都是一个味。她得到了老公的更多的微笑和更多的零花钱,她得到了公公婆婆的称赞,可是她发现,她每天的笑容很单调。电话联系人里,除了娘家的直系亲属,和婆家的公公、婆婆和程远,其它的都设为了拒接。
一个在角落里,没有人打扰,真好。
辛一甜怔怔地望着眼前的一在片白,雪刚刚停,那个雪人还会有吗?他拿起扫把上了房,母亲年纪大了,不能再上房扫雪了。母亲笑了,儿呀,快好起来吧,好起来吧!
今年的冬天好冷。王冰茜缩在被窝里,电热毯的温度刚刚好。几个月过骈了,他还好吗?提起笔,她在日记本上写着:“雪花飞舞了,我看风了。我躲避了一切,那些可能又会成为另一场恋爱的相亲,可我能否躲得开心中牵牵绊绊?你给我的伤,我会疗,而她给你的呢?她会把解药给你吗?会吗?”
第十九章春天
“丁老师,现在辛一甜怎么样?”
“章烨,一甜好点儿了吗?”
“强越,你今天看一甜了吗?”
“穆校长,一甜能上班了吗?”
……
王冰茜一直在打听着,打听着,却从未走进过辛一甜家门一步。丁老师告诉她,在合适的时间里,她会通知自己去看辛一甜的。她知道这个“合适”包含了太多的内容。
是啊,“合适的时间,”什么样的时间才能叫做合适呢?丁一凡、穆校长和秦老师说服了强越和章烨的急躁,他们两个年轻人是主张让王冰茜尽快地到辛一甜家,这样,他才会很快地忘掉李玮。而丁一凡他们让为正好相反。当辛一甜不在对李玮念念不忘时,他会更深地做伤到王冰茜,那样,或许她会真得离开,现也不会回头了。王冰茜频繁的电话让他们每一个人为辛一甜高兴,他的未来也许会很不错呢!也许,王冰茜就是拯救辛一甜的良药,他们要一起努力,让辛一甜再次放王冰茜进入自己的感情世界。
春天来了,燕子呢喃。章烨的红色小轿车又一次停在了辛一甜的门前。街坊邻居对此早就没有了什么好奇,这车,这人,太熟悉了。
“辛一甜,快来帮帮我!”章烨一边打开后备箱,一边喊着。后备箱里有小米,有红枣,有牛奶,有核桃,还有香蕉。自从这次辛一甜生病后,这车上拎下过各种各样的东西,甚至还有衣服,有辛一甜的,也有程父程母的。
辛一甜高兴地跑出来,辛母也忙不迭地跑出来。
“烨呀中,”辛母亲切地叫着,“你老这么拿东西可不行,你也是成家的人了,也没上班,让婆家说不是。”
“我的好大娘哎,”章烨叫着,“什么叫花婆家的钱啊?我在家带孩子,保姆费可是不应该少的哦!”
“你还真要钱哪?”
“逗你呢,我有事干,我炒股也有钱呢,再说了,现在森工作上的许多事还是靠我垂帘听政呢!我每次来,森都知道,我从来没有偷着来过,这东西呢,我也是给他汇报了的,你放心啊!我们不会为这吵架的,才多在点事儿!”
“烨啊,你那股现在是牛啊,还是熊啊?”辛拉着章烨的手问。
“妈,你可真逗,还牛哇熊啊的,你怎么不说羊呢?”辛一甜在一旁笑得捂着肚子。
“你这孩子,懂啥?人家章烨可没说有羊,对吧?”
“咱想玩熊就玩熊,想玩牛就玩牛。等过两天记股市弄来只羊咱也玩玩儿!我接个电话。”
“记着呢,没忘。”
“没忘什么?”辛一甜随口问一句。
“森叫我看看那个叫辛一甜的傻小子今天会不会还给砸核桃吃。你还不去?再洗点儿枣,快点儿!”
辛一甜出去了了,章烨拿出两千块钱,辛母刚要说话,章烨就伸出手指,作一个不要出声的动作,指指外边,迅速地把钱塞进程母的衣兜里。
“烨呀,这可怎么报恩呢,算来呢,辛一甜的药钱大都是你出的,这万数来块钱也不是小数,你可怎么给婆家交代呀?”
“什么交代呀,我都是森让给的,刚才那不是还打电话怕我忘了吗?”
章烨的话是真的,既然不缺钱,森就让一切事办得风风光光的,给足了章烨面子,章烨也更是对他死心踏地。章烨是越来越喜欢她的这个老公了。而他的这个老公也越来越被她吸引了,不仅是外形上的衣服搭配,面容的保养,更重要的是她的思想。她真的是一个能上得厅堂入得厨房的女人。她时常参公司的一些酒会,她的气质与优雅,还有得体的举止谈吐,都让森感到无缘的荣耀,甚至在一次酒会上,另一家房地产的老板说了这样一句玩笑:“森,你可要看好你的太太,说不定哪一天我要发发起攻势哦!”森真的感到了一种荣耀,他这个也称作全职太太的人,不亚于职场女性,这可是一个宝贝。而这些,她最要感谢的一个人就是杜姐,所以,她给杜姐加了工资,也常给杜姐买衣服。她对森说,没有杜姐,就没有自己的今天,虽然森不明白这和杜姐有什么关系,但是看到她和杜姐的亲密,还有对杜姐的尊敬,他有一种感觉,这家藏龙卧虎呢!加了工次,她的情况当然公公婆婆都看在眼里,也就一切随她,只不过多不个保姆的钱,总比儿媳只能当个保姆合算的多,再说,公司和门市迟早也是他们的,儿媳像自己才好。
辛一甜端着一碗核桃仁,一碗红枣过了屋。
“你们聊吧,快晌午了,我去做饭,烨,吃啥?”
“老样子,小米红豆粥。”
一时间,章烨和辛一甜都没话了,两个人闷了一会儿。
“章烨,你说,我是不是太浑了?”辛一甜抓抓头皮。
“怎么讲?”
“李玮吧,都移情别恋了,我还想她,人家王冰茜,一不嫌我穷,二不怕我得过这精神病,我还伤人家那么深。”
“我说宝贝儿呀,你可长大了!”章烨兴奋地伸出两只手,一边一个,使劲的拧着辛一甜的脸蛋。
“哎哎,疼疼……疼……”
“哈哈,真过瘾,替王冰茜的,你打算怎么办?”
“唉,能怎么办,有家不要我了。”辛一甜的目光很忧郁。
“你这样说太没良心了啊,人家一天一个电话的打着,还说不要你?不要你,管你干嘛?”
辛一甜兴奋的像个小孩子,眼中的火苗还未来得起燃烧就又灭了。“你们都骗我,她怎么一个电话也不给我打?一次也不来看我?”
“你可别冤枉人,要不是我们拦着,不定打多少个电话,来多少次了?”
“你们干嘛拦着呀?行点好不行啊?”
“就你那德性,还嫌伤人不够啊?什么时候不伤人了,我们也就不拦着了。”
“我知道,我绝对不伤她了,你现在给她打电话行不?”
“不行,你也不许打,一个月为期,表现好了,自然让你见她,如果不听话,以后你找都找不着她。”
章烨的车刚出村就停了,她马上把这情况报告给了穆校长。穆校长就在学校把强越、丁一凡、秦老师和邱晓雅召集在一起,把章烨说的情况给大家讲了一遍,大家也就知道下一步怎么做了。
几天后,强越来到辛一甜家,他正在洗衣服,强越放下自行车就帮忙。
“一甜哪,挺勤快地嘛!”
“我勤快点,以后冰茜就享点服。”辛一甜说着,就拉了强手,“你上屋里来。”
“这还没晾完呢!”
“不急不急,一会儿,一会儿。”进了屋,辛一甜拿出一张纸,“你把这个给冰茜,章烨不让我见她。”
强越接过来一看,是一首读诗《春的流苏》。
春的流苏——致我的爱
一滴水在三九的严寒里
伤成遍体鳞伤的刻骨
我把它捧起
它却挣扎成
碎在地上的万千晶莹
然后
在三月慢慢苏醒
缀成你裙裾的流苏叮咚成乐章
一片叶在呼啸的北风里
风干成坚韧脆弱的守望
的把它捧起
它却挣扎成
碎在空中的轻舞飞扬
然后
在三月慢慢苏醒
缀成你袖边的流苏叮咚成乐章
燕子衔回南方的温柔
桃花晕红了阳光的笑
而它们
只是你裙裳的流苏
你才是
我慢慢苏醒的春
柳丝窈窕了吹面的风
一池绿水褶皱了天空的相思
而它们
只是你裙裳的流苏
你才是
我慢慢苏醒的春
我只想做春的流苏
温暖着春的温暖
沉醉着春的沉醉
做春唯一的歌者
不眠不休
“我才还管。”强越看完,把纸扔到桌子上。
“那我自己送去?”
“章烨是怎么给你说的?”
“你逼我,是吧?你说怎么着吧?”
“你短信发给她不就行啦?多大点儿事儿?!”
“好办法,章烨说不让我打电话,没说不让发短信。嘻嘻!”
晚上,王冰茜一遍又一遍地流着泪看着短信。她的挣扎,她的苦苦的期盼,她的受伤的心,此刻都尘埃落定。
“如果/你能牵我的手/无论春夏/无论秋冬/我又怎能不生生世世/和你一起走?”看着王冰茜回复的信息,辛一甜把颤抖的嘴唇贴在手机上任泪水无声的流淌。
“冰茜,”穆校长和丁一凡坐在王冰茜学校对过的小吃店里,“不好意,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我真得说不出口,”穆校长低了一会儿头,看来还是开不了口。
“那就让丁老师说吧。”王冰茜善解人意地说。
“那好,你们聊,我出去吸支烟。”
穆校长走出小吃店,掏出打火机,有多久不吸烟了?他本来是戒了的,这两年为了辛一甜的事儿,有时也抽一支缓解一下。在这知天命的年纪,爱情成了一种幼稚的代名词。而这对年轻人,对爱情还有一腔热血的年轻人,能扛得住一切吗?
“是这样的,冰茜,”丁一凡开了口,“你就当我是一个脸皮厚的人吧,”丁一凡咬咬嘴唇,似乎在下很大的决心。
“丁老师,你不要这样,我知道,肯定是和辛一甜有关,你说吧。”
“是这样,”丁一凡又咬了咬嘴唇,深吸一口气,“你说过,不要我劝你嫁好辛一甜,可是我今天还是要说,我得厚着脸皮劝你。这一段时间以来,他一直想要见你,我们拦着,因为怕他伤着你,也怕你受伤后会真的离开。他骂自己是个浑蛋。我们说,如果他表现好话,我们可以让你们一个月后见面,很抱歉,没有征求你的意见。我只是,想说,你能不能再想想,给他一个机会?”丁一凡长吁了一口气,似乎摆脱了某种压迫。
“不用想,我愿意。”
“真的?”丁一凡有点吃惊。
“我想过了,也许是我们两个人都不够坚定,才会有人乘虚而入。不过,我相信,只要我们一起努力,一切会好起来的。”
“还有一件不,穆校长说不出口。学生家长已经联名写信到教育局反映了辛一甜的情况,他是不能在学校上班了。再说,睹物思情对他也不利,穆校长在给他联系一家私立学校。就他目前的情况,你陪他去最合适。可是穆校长觉得这样做对你不公平,他为了挽救辛一甜,觉得是牺牲了你。他骂自己无能,无耻,他把自己骂得体无完肤,可他实在是放心不下辛一甜。我看到他骂完后趴在桌子上哭了,花白的头发随着哽咽而跳动。他很挣扎,很痛苦。一个父亲,对儿子也不过如此。但他实在对你开不了这个口。”
“丁老师,你们都是好人,你们就是不说,我也下了决心,他去哪里,无也去哪里,你叫穆校长进来吧。”王冰茜给了丁一凡向穆校长汇报情况的时间。
“冰茜,”穆校长坐在对面,“事情就是这么个事儿,你还是给家里商量一下。要不,我去和你父母谈谈?”
“不用,不用,我自己做得了主。”王冰茜知道,他们一去,事就会变复杂。
“那我就开始给你们联系,是你们两个人,你确定?”
“没有疑问。确定。”
“还有,你还得给我们演一场戏。如果辛一甜知道是因为学样不要他了,我才给他找学校,对他一点好处也没有,你想办法劝他走,我就顺水推舟。”
“我明白。”
“那好吧,你放心,辛一甜这次好了,有你在,就再也不会有别的事情了。”
“我相信。”王冰茜点点头,穆校长点点头,丁一凡点点头,劝自己相信自己都不确定的事情,是多么可笑啊!
李玮的电话总是打不通,丁一凡没办法只好摁响了门铃。
李玮穿一件粉色的睡衣,一又卡通的拖鞋,光着脚,快进入农历的四月了,天已经热了起来。棒棒穿了一件半袖的小T-恤,坐在地上摆积木。看到有生人来,也不理会。李玮心里虽然知道丁一凡今天来肯定和辛一甜有关,但她只是礼貌地倒了水,也不问。两人就都沉默着。
“丁……”
“李……”
两人同时开口,又都笑了,这一笑,气氛就不那么尴尬了。
“是这样的,辛一甜的病就要好了,可是家长已经把他的情况反映到的教育局,他是不能再留在学校了。穆校长在给他们联系省城的一所私立学校,王冰茜也去。我们都不想让他们受到伤害,王冰茜是一个好女孩,她不该再受伤。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吗?”
“知道,我绝对不会再打扰他,更不会再见他。”李玮像是在说别人的事儿。
“我为上次我和穆校长的态度向你道歉。”
“没关系的,我为一甜高兴,他有那么多人护着,不孤单,很幸福。”
“我想,”丁一凡避开李玮的目光,眼睛注视着茶几,几秒钟后,迎都会李玮镇定的目光,用一种不容置疑的口气说,“我想,你应该换一下手机号。”
“好,简单。”李玮转过身,拿起手机向卫生间走去。冲马桶的声音停止后,李玮出来了。
“不小心,手机掉马桶里了。”她的眼中充满了不屑,似乎在说:“你还想怎么着?”
“买张新卡,旧的就不要补了。”丁一凡像是在面对着一个没有生命的元素符号讲话,声音低得没有一丝惊讶,也没有一丝褶皱,却让人觉得有一种居高临下,不可个侵犯的冰冷,“我走了。”
关上门,李玮哇地哭出了声。至于嘛?都在想着辛一甜,有人想过我吗?
棒棒被吓着了,也大声地哭起来。李玮大步走过去,跪下来,抱住棒棒,索性放声大哭。母子俩就这样哭作一团。
虽然辛一甜遵守约定,等一个月以后再和王冰茜网页,但是,两个人的电话却是越来越多了,通话的时间也越来越长了。王冰茜说:“每次的电话时间在控制在10分钟以内,要节省电话费,一天只能打两次,否则我说会关机,你永远别想找到我。”王冰茜何尝不想煲电话粥,可是不能这样啊,钱是有用的,不能这样浪费。辛一甜虽然听话,但是思念是不可困囿的。他在家除了帮父母干活,就是做一些小玩意儿,有给王冰茜的,也有给邻居的,也有给学校老师的——虽然他还没有到过学校,但这些东西通过强越的手,都送了出去,再就是进行架子鼓吉他练习,自己创作歌曲。
“打开免提,听我唱歌给你听。”
王冰茜打开免提。
“下面,请欣赏由著名流浪歌手一冰献给他最爱的小傻瓜的歌《为你流浪》,请鼓掌。”
王冰茜使劲地拍着手,话筒里传来吉他轻柔的弹奏和充满磁性的声音。
蓝天下流动的鸽哨
在钟摆里嘀嗒
双手握住你的笑
张开翅膀
为了你我要去流浪
陡峭里绽放的雪莲
盛开成天边的霞
双手握住你的笑
一路奔跑向着梦想
为了你我要去流浪
串一圈朝露为你戴在颈上
剪一段晚霞为你裁成衣裳
捧回天山的暮雪为你烹一盏清香
掬一抷江南的弱水为你映照梳妆
为了你
我情愿去流浪去流浪
王冰茜听得泪流满面。自从辛一甜犯病后,她发现自己是越来越爱哭了。难过时哭,高兴时也哭。在这段时间里,辛一甜为王冰茜创作的歌曲有《暖阳》、《给你一个温暖的怀抱》、《亲爱的,让我抱抱》、《想念你的味道》,每一首歌都是通过这样的方式传到王冰茜的耳朵里。谁说浪漫是要有鲜花和巧克力才可以拥有,只要一颗足够浪漫的心,即使是只有一杯水,也能想像两个人在一起撑船。这就是浪漫。叫醒爱人起床的吻,阳光下一边骂着耳朵多脏,还在那儿小心翼翼地给他掏着耳屎,明明很凉的脚冰得自己都心里打颤,还是紧紧的抱在胸前,装着顶天立地的样子对她说:“我这里是个永远不人灭的火炉。”……琐碎的珍珠串在一起,就会成为闪亮的珠宝。
日子一天天过去。看着邱晓雅疲惫的样子,强越坚决辞掉了饭店的工作。
“我们对自己太苛刻了,晓雅,”强越心里有一种隐隐的痛,“钱是挣不完的,我们不能现在就这样苦着自己,让我们去爬山吧!”邱晓雅点点头,是的,恋爱应该是花前月下,不该这样拼命的。
星期五放学后,强越来到辛一甜家。
“根据你表现,大家一致决定,你提前释放。”强越装作一本正经的样子。
“真的?”
“爱信不信!”
“嗯”,邱晓雅点点头,“这个星期天我们一起去爬山,约上王冰茜一起去。”
“那好,我联系她,现在就给她打电话。”
“你慢慢打吧,我们先走了。”
星期天的出游毫无疑问是快乐的,既然没有了什么规定,辛一甜常常到王冰茜的学校找她,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长了。
“一甜,我不想在这里干了,我们一起换个环境吧!”按照穆校长的意思,王冰茜开始说服辛一甜。
“现在调动工作这么难,我们又没门路,那可不好办。”
“我是在嫌弃我不是公职吗?”
“没有,我可没那个意思,公职不公职的,没什么区别。”
“你这样说,我们就走呗,私立学校到处是。”
“那我就得把公职辞了,我得想想。”
“想什么呀,”王冰茜撒着娇,“既然说爱我,就得为我着想,你是公职,我不是,以后生活在一起,我会觉得很有压力的,你要是稍微发那么一点儿一点燃的脾气,我就会觉得你睢不起无,我会很伤心的,你听听,这么柔弱的小心脏,能经得起这折腾吗?”
“毕竟我上了那么多年学,我得想想。”
“你想吧,我走了,都说宁可相信世上有鬼,也不要相信男人的嘴。这句话真对,还说为我流浪,谁信呢?”
“我真得好好想想。”
几天后,辛一甜和王冰茜坐在了穆校长家的沙发上。
“穆校长,是这样,我想离开这里,换个环境,你能理解的。”辛一甜不好意思地说。
“现在调动很难,你找着人了吗?”穆校长关切地问。王冰茜不敢说话,她知道这是在演戏。
“我想去个私立学校。”
“那你的公职可就没有了,你真想好了?”虽然这样问着,穆校长还是捏一把汗,恐怕自己这样一问,辛一甜又改了主意。
“我也想了,我们这一批老师还不知道能不能赶上退休,教育制度不是一直在改革嘛!没准出去了,逼自己一把,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呢!”
“那你们想好去哪儿了吗?找好学校了吗?”
“没呢,这不是来给你添麻烦来了吗?”
“这事儿还得靠穆校长,你就多给费费心。”王冰茜接着说。
“那好,我想办法,你们呢也要多练习自己的专业,冰茜,你多找些小学的课本和教案看看,进私立是要先听课的。”
从穆校长的话中,王冰茜听出自己要教小学,给穆校长一打电话,就受到了表扬,说她是个心细的孩子。王冰茜从一毕业接触到的就是幼儿园。于是,她借来了小学所有的课本和教案,打听着哪个学校周末不休,她就让穆校长帮着联系,自己去听课学习,还写教案请教,有时把辛一甜和强越当学生,自己练习,有时请穆校长和丁老师、秦老师听自己讲,虽然下面没有学生,但是她一个细节也不放过,当然,乐于助人的艾婷也落不下,她也给王冰茜联系听课的学校。
辛一甜开始了创作和练习,开始出现在庙会上。人们由第一次看到他时的窃窃私语,变成了后来的有点迷恋的喜欢。
春天,真的是一个好季节。
第二十章新时光
“你无论如何得把这两个孩子收下,你就当是我闺女我儿子。”穆校长把辛一甜一王冰茜的情况说明后,对这家省城的学校校长唐校长说。
“老穆啊,都是干这个的,你也知道,我一个人说了是不算的,我们这个学校三个股,我得商量一下。”
“咱可是从小光屁股在一块儿玩儿大的,这么些年,咱们的交情,你不能不给面儿吧?”穆校长说得很心酸。毕竟这么多年没来往了,也有一些生疏。人以类聚,物以群分,这些年,唐校长也请过他,约几个同学聚一聚,可他聚不起,一次的消费就是五六千。唐校长十几年做私立,赚了不少,相聚的不是高官就是土豪,自己没法比。再说,不能总吃别人的吧,自己请不起的,不能一顿饭吃掉孩子一年的学费啊!人与人之间,只有常来常往才会关系越走越近,没有了来和往,原本再深的感情,随着岁月也会慢慢变淡的。
“真的,老穆,我得商量一下。你回去告诉俩孩子,听课是我们聘任老师必须要过的一关,让他俩好好准备,我也有说话的机会。”
“那好吧,我先走了。”穆校长起身,心里有了一丝丝安慰。
“今儿就别走了,你坐车也不方便。”唐校长挽留。
“不了,我回去还有事,再说回家天还不黑,200里地,公交车一个多小时就到。”
“那我送你到车站。”
“不用了,这校门口就有到长途车站的公交。”
在学校门口,看着穆校长上了车,唐校长才开始向自己的办公室走。
长途客车在飞驰,穆校长的思绪也在随着车轮不停地转哪转。唐校长是怎么个意思呢?虽然现在做什么事都得送个礼,可是这也不至于吧?又是一个村的,从小到初中一直在一起,自己初中毕业考上了师范,那时,全村人多羡慕啊!而这个老唐,初中毕业就去了省城给你打工,后来竟然开起了私立学校。钱是越来越多啊,咱是没法比呀!商量是不是个托辞?这个社会是起来起认钱了。回家吧,回家再说。
“哎,我给你商量个事儿,”穆校长在晚饭时,对妻子吞吞吐吐地说。
“有什么事儿,你说吧。”
“咱家还有多少钱?”
“存折上还有一万五,工资本上还有七千多点,你问这干嘛?”
“是这样,我给一甜和冰茜那俩孩子找个学校,校长是我们村的,可人家老说商量商量,我想,是不是给他五千块钱?”
“我年月,交情淡如水。”妻子停了一下,像是在思考什么,然后长出一口气,“你看着办吧,给钱的事儿别让俩孩子知道。”
还有比这更温暖的吗?年轻的爱情在嘴上,年老的爱情在骨头里。
唐校长晚是躺在床上,眼前浮现出穆校长的神态,虽然话说得那么轻松,还像是是在开玩笑,可他能感觉到穆校长心中的不安与窘迫。自己这所于没有一口应下来,也是有难言之隐的。这是一所从小学到高中的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现在学校刚十五年,也就是说刚刚才满一个大循环。在这个过程中,一切也很难。成绩是学校的生命线,无论教育怎么改,只要以成绩录取的指挥棒不变,再多的素质教育的观点也只是观点而已。在这十五年里,他觉得自己突然间苍老了许多。三个股东为了学校的声誉与未来着想,约定了,凡是到学校应聘的老师必须得经过严格的筛选,三个股东不许私自放人进来。十五年来,没有先例。另外一个股东的女儿因为讲课不过关,学校照样不聘。而这些,如果与老穆讲了,他会信吗?他更以为我是觉得他没用,这么多年,尤其是这几年的聚会,他都不参加,他的心里有一处压力,觉得不如人哪,这个社会,你再说自己的精神品味有多高,没钱,照样让人瞧不起。他会怎么想呢?唉!
第二天,唐校长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穆校长打电话,电话里他并没有解释什么,就是一个劲儿叮嘱穆校长,一定要这两个孩子好好备课,一定要把课上好,尽量抓住在家的眼球。
穆校长就隔几天问问情况,找有经验的老师听王冰茜的课,听辛一甜的课,不断地改进,不断地提升。
两周后,穆校长又坐上了去省城的客车。
“老唐,我知道,这年头儿做什么事都不容易,这点钱,你就给大家买包茶叶喝吧?”穆校长把一个信封放到茶几上,脸臊得通红。
“这里边有多少钱?”唐笑长笑着问。
“是少了点儿,”穆校长的脸更红了,“这也是我两个月的工资了。要是少,我回去再凑点儿。”
“这还不够我们一个月的电费呢!”唐校长叹口气,“老穆啊,你不该这样想我,虽然现在钱是个好东西,没钱让人瞧不起,我有钱了,可我心里也是空啊!这么多年来,我这拼呀拼呀,给人说好话,有时那话说得自己都听着恶心,交往的那些有,有几个是靠交情,靠感情的?别看我现在风风光光,一说喝酒,这个也陪着,那个也陪着,可当我有一天一完蛋,到我家看看我的,也就你了。”
一小会儿的沉默。
“老穆,是这样,你也知道,这个学校也算刚起步,董事会也有规定,所有应聘者要大家通过才行,前年有个股东有女儿因为讲课没通过,学校就没要,我不能开这个先例。所以,我一再嘱咐你,叫他们一定要把课讲好。只要能聘上,学校里,我会照顾他们的。你给我送钱,这不是拿大巴掌搧我脸吗?”
晚上,两个人在省城的宾馆里聊到的凌晨两点多。
7月2号,辛一甜和王冰茜来到省城应聘。这个学校小学约有1000人,中学部约900人,高中现在是800左右。这个学校在省城还算较有名气。一良好的循环给学校带来无限的生机。三年的高考成绩在私立高中名列前茅,有一年还超过了省城的一所重点高中,一个学校教学成绩的好坏,师资是最重要的一个方面,所以,在老师的选拔上是比较严格的,只看能力,不看关系。这个学校的工资待遇超过了公办学校的30%,另外,奖金也是一项不小的诱惑。所以,有一些公立老师也放弃了公职,来到这个学校,一个原因是工资,另一个原因是这里只要努力就会有回报,不像公立学校,还有许多别的因素。老师的聘任由业务校长主抓,各教学部的主任参与,不讲情,不讲面,谁徇私舞弊,立马解聘。
这次,是章烨专程开车送他们两个来的。王冰茜今天穿了一件天蓝色的半袖连衣裙,领口镶有一圈白色的水钻,蓬蓬肩,袖口也镶着白边,裙摆处也镶了一圈白纱,梳着一条马尾,一款细细的白色发卡拢住所有细碎的头发,一双白色的细高中跟凉鞋。她接按照学校的要求讲的是小学语文《五月田野》,三天前接到的通知,这个学校在聘老师时都是这样,给应聘者三天的准备时间。她的服饰与她的声音,也课文的内容完美的结合,三位股东、业务校长、小学问主任,还有六位资深的小老师,都频频点头,一节课下来,事情也就有了结果,虽然没有正式地说明白,大家也能看得出,学校对王冰茜很满意。业务校长说:“在这个暑假,你一定要把粉笔字好好练练,这可是老师的基本功。”
下一节课是辛一甜的。没有机会交谈,王冰茜给他做了一个胜利的手势,然后又做了一个加油的手势,辛一甜点点头,和各们听课的老师向初中部走去。
辛一甜仍是白色的休闲,一进教室——这是一个音乐特长班,这个班的学生就疯狂地鼓掌,甚至还有吹口哨的,老师们也许是司空见惯了,也不惊讶———音乐总是带给人一种疯狂。听课的是除了三个股东,业务校长和初中部主任外,还有三个音乐老师。
课的内容也是学校指定的,是一节欣赏课一,钢琴曲《致爱丽丝》。辛一甜修长的手指在那些黑与白之上跳跃,那些黑色与白色就有了灵魂。从乐曲的创作背景到乐曲内容的欣赏,他对这首曲子的阐释很到位。学生的思绪随着乐曲而起落。毫无疑问,他也被聘了。唐校长急着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穆校长,又怕一打电话,别人听见好像自己做了什么手脚,只好发个短信:成功。今天还有四节课要听,所以他也没和辛一甜他们打招呼,就像不认识一样,又和其他人一起向高中部走去。
中午,章烨请他们吃了自助餐,算是祝贺。
8月25号,是辛一甜和王冰茜到学校报到的日子。早在几天前,王冰茜的行李就用三轮车拉到了辛一甜家。这当然是章烨的主意,坐车太麻烦,那么多行李也不方便,章烨不能接了这个又接那个,就打算从辛一甜家出发。8月23号的晚上,辛一甜拿出手机,一个数字一个数字按下去,组成一个刻骨的号码,然后又一个又一个删掉,然后又一个一个地按下去,又一个一个的删掉……终于,他按下了拨号键。“对不起,您拨打的号码是空号,请核查后再拨。”她把号码都换了,我还需要道别吗?离开这里,王冰茜才不会受委曲。
24号的晚上,辛一甜母亲的炕上睡了四个人,辛母、邱晓雅、章烨、王冰茜。强越和辛一甜在辛一甜的小屋里,辛一甜的父亲拿起凉席,到的屋顶。满天的星斗在头顶闪耀,夏夜的凉风吹走了吸血的蚊子。辛父叹口气:养儿了防老呢!
六点半,太阳就早早地升起来了。大家起床,洗漱。辛一甜的母亲早早起来给大家熬了红豆小米粥,每人煮了两个鸡蛋,拌了几个小菜。七点半,大家准时出发。
大约九点钟,就到了学校。九点半的会,没有迟到。辛一甜和王冰茜去开会了,剩下他们三个就随便在学校走走,这真是个大学校,没有一个小时,估计是走不完的。
十一点钟,会议结束。这次会的内容很简单,分分学科,分分宿舍,发一下教科书,以及一些办公必须品,提提新学期的要求,回顾一下上学期,展望一下未来。他们先把王冰茜安顿好,接着又帮着辛一甜反东西整理好,也就该吃饭了。章烨又要请大家吃饭。辛一甜和王冰茜觉得很不好意思,坚持自己请,章烨也坚持请。
“就让章烨请吧,谁让她是大富婆呢!不宰她宰谁?”邱晓雅笑嘻嘻地说。强越的心里像是被针扎了一下,不过也就那么一瞬间的事儿。
“就喜欢晓雅说话,上车!”
9月1号的开学典礼上,辛一甜的架子鼓敲响了整个学校,伴随着他充满磁性的嗓音和鼓动人心的歌词,学校沸腾了。“我的未来不是梦,我的心跟着希望在动,我的未来不是梦,我的心跟着希望在动……”最后,这歌成了全校师生的大合唱。雷鸣般的掌声过后,话筒里又传来辛一甜振奋人心的话:
“同学们,希望不是梦,有梦就行动!”
“希望不是梦,有梦就行动!”“希望不是梦,有梦就行动!”“希望不是梦,有梦就行动!”那场面,简直就是一次誓师大会。毋庸置疑,辛一甜在学校领悟和师生心中扎根了。
这是一所寄宿制学校,两个星期休一次,星期六上午十点开始离校,星期日下午四点到六点返校。王冰茜任四年级两个班的语文,一个班的班主任,因为以前没有教过小学,她比别人更用心了许多。星期六学生离校后她才能离开,星期六学生来校前她必须返回,时间很紧,索性也就不回去了,辛一甜也在,也没什么好牵的。虽然两个人在一个学校,但是初中部和小学部离得比较远,辛一甜和王冰茜也并不是天天见面。学生回家的这一周,两个人就腻在一起。话题也并不是他们想像地那么多甜言蜜语。在王冰茜的宿舍里,辛一甜创作,王冰茜给自己充电,她想要在业务上尽快地提升自己。两个人过一会儿,会互相一笑,很幸福。当然,也免不了甜蜜一会儿,只是他们越来越觉得,工作真有意思,越来越抓紧时间钻研业务了。
日子很平淡,却因充实而甜蜜。
期中测试成绩公布,王冰茜所教两个班的平均成绩在八个班中名列第一。她稍稍松了一口气,但她不敢有丝毫的松懈。
一周后,辛一甜报名参加了本市举办的“青年歌手大赛,”他参赛的曲目是自己创作的吉他弹唱《向上》,学校有另两老师用架子鼓和电子琴伴奏。两周后就是初赛,于是,第天下午第三节课的时间,业务校长和初中部的主任,三位音乐老师和一个音乐班的学生会准时坐在阶梯教室里听他唱几遍。修改,练习,再修改,再练习,从一个音符,到一个眼神,都是非常认真的。不到一周,这首歌就在学校里流传开来。
是雄鹰就要张开翅膀
是海浪就要一路远航
攥紧拳头
积蓄我火一样的力量
为了梦想
向上向上
追逐梦想就不怕遍体鳞伤
渴望成功就不畏风雨雪霜
攥紧拳头
积蓄我火一样的力量
为了梦想
向上向上
攥紧拳头
积蓄我火一样的力量
为了梦想
向上向上
初赛结束后,虽然辛一甜捧回的只是一个二等奖,但是学校还是开了表彰大会,并奖给他们三个人,包括伴奏的两位老师,每人五百元。他们要等明年3月4号的复赛,十八进六,参赛曲目必须原创。
工作中的女人是美丽的。心中的热情绽放在脸上,知识在心中流淌,透过每一根神经,写在气质上。职场上的女人永远是鲜活的,因为她们是一潭有生命力的水。与天生的质丽相比,她们更多了一种丰富的内涵。这种女人,也许容貌并不漂亮,但是经得起时光的打磨,随着时光的流逝,会愈发显现出她的光彩。她们所吸引的,不只是男人,也是女人。她们的这种吸引,不是来自于眼球,而是来自于心灵,那种吸引的感觉叫入骨。这种女人不是花,而是一杯醇香的酒,历时越久,香气越浓。
如果说丁一凡是这种女人,那么王冰茜也是一杯正在酿造的酒。
第二十一章咱们结婚吧
天气是一天比一天冷了。劳务市场的活是越来越少了。邱晓雅劝了几次,强越也就不去了,他要好好地陪陪晓雅,他欠她的太多了,没有一个女孩子在结婚之前,还在恋爱时就应该背负上结婚后的压力。地里也没有多少农活了,人也比较闲。邱晓雅喜欢这样的日子,和所有的女孩子一样,她也喜欢恋爱里的甜蜜与厮守。这种厮守和结婚后是不一样的。婚后是一种不得不的厮守。任何一种美好的东西,和无可奈何一沾边,美丽说会大打折扣。而恋爱中的厮守是不一样的,它是一种远距离后的重逢,是一种相思后的相见。尽管有时只是在公园里闲逛,她也喜欢。
第一次坐在肯德基快餐店里,邱晓雅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她无数次隔着透明的玻璃看见,一对对的情侣暖暖的笑。她盼望着有一天,自己也能和强越坐在这里,也甜蜜地笑着,喝着果汁,吃着薯条。她喜欢那种暖暖的,浅浅的,爱的感觉。今天,她终于坐在了这里,还是她要来,是强越。她不来不提任何的要求。她当然可经说请强越的,但是她怕伤了他男子汉的自尊心。到了店里,他们点了一个68元的双人套餐,邱晓雅抢先付了账。看着强越大口大口地吃着汉堡,她想:“真是个孩子呀!”她双手握着暖暖盛着果汁的杯子,像看着自己的孩子,那样笑着。一种母性的光辉笼罩着她。
他们在这里消磨了小半天,然后,骑上自行车开始往回走。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们就开始骑一辆自行车了。邱晓雅喜欢坐在后坐上的感觉。她双手搂住强越的腰,头贴在他的背上,这一刻,她觉得自己好轻松好轻松,觉得自己好小好小,像一只小小小小鸟。所有的一切的压力,似乎都交给了强越结实的后背,自己再也不用去想。她希望路永远不要走完,永远不要,她想就这么一辈子靠在她的背上,每每想到这里,她的眼中就会流出泪来,当然,强越是看不到的,他只是幸福地用了一只手按住晓雅的手,轻轻的揉搓着。其实,他也希望这路永远不要走完。这时,他才觉得,他是无忧无虑的,他是幸福的,是一种没有任何负担的幸福。他最怕邱晓雅把头埋在他胸前时,好深吸的一口气。他知道,那里有许多的叹息和许多的忧郁,而此时,她像一个无助的孩子,就那样静静地靠在自己的背上,那么地安祥,那么地放松。
“晓雅,我们出去玩儿吧,你想去哪儿?”
“不知道。”
“天冷了,爬山不行了,要不然,我们去看冰雕吧!”强越兴奋地说。
“看冰雕?”邱晓雅很惊讶,“要去哈尔宾吗?”
“不是,太远了,省城就有。”
“你说什么时候去就什么时候去。”
“那就这相星期五,放学后我们坐车去省城,到辛一甜他们学校住一晚,第二天我们玩一天,星期日早晨我们坐车返回,这样行吧,也不紧张。”
“行,一切听从指挥。”邱晓雅不明白,现在强越是越来越喜欢带自己出来了,还常带自己下馆子,吃一些没有吃过的东西,常给她买一些小礼品。这些是恋爱中的女孩应该得到的,但是她从不要求,但是,这一切并不让她发自内心的高兴,她总觉得,有什么事儿要发生。
是啊,恋爱中女孩应该有的礼物、鲜花、旅游、吃饭,邱晓雅从来就没有要求过,她就像一个居家过日子的家庭主妇,是自己让她提前进入了状态。每当想到这些,强越的心里就有一种深深的愧疚和疼痛。母亲和他商量,想让他在年前把婚结了,明年老二就要上大学了,用钱的事儿凑一块儿,有点吃不消。今年他结了婚,到明年秋天老二上大学,还能缓口气。结了婚,面夺家庭的拮据,再出去玩儿,再出去吃饭,再买一些小礼物,似乎就会显得不合时宜。
星期五晚上的七点半,强越和邱晓雅来到了辛一甜的宿舍。辛一甜先给他们泡了方便面,打算等王冰茜下了晚自习后一起去外边吃。当地的老师晚上没有自习,也不值班是可以回家的,所以,同宿舍的另一位老师回家了,床也就空了出来,正好强越住。
八点半,下了晚自习后,王冰茜来到辛一甜的宿舍。她的出现,让邱晓雅有一点点的震惊。才两个多月的时间,她的身上就显现出一种说不出的光彩来。眼睛有一种煜煜生辉的自信与朝气,举手投足之产,除了落落大方,还有一高雅,是一咱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东西。她的神情是明朗的,就像是月亮的光辉,清澈干洌,但不空洞。看着她,邱晓雅想到了镜子中的自己。从刚毕业时的无忧无虑,到与强越的恋爱,镜子中的自己似乎是一天天变老了,成了一个历经沧桑的老人,眼睛中常常隐藏着一种深不见底的忧郁。她常常对着镜子中的自己发呆,有时会问:“邱晓雅,爱情不是让人容光焕发吗?你为什么会这样?恋爱中的你为什么会忧郁?如果不甘心,就分手吧,何苦呢!”她的回答只有一个字:“唉!”如果不是自己胖,不是自己矮,不是自己一次次相亲的失败,自己会嫁给强越吗?她不知道,她只是觉得有一只无形的大手推着她,爱强越,和强越订婚,接下来和强越结婚,生孩子,过紧张的生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她觉得自己的心已是老态龙钟了。有时,她在大家面前的那种没心没肺,自己觉得都掺了假。就像一杯水,有了沙的存在,无论怎么沉淀,也找不回原来的透明。
“想啥呢?”王冰茜拍了她一下肩。
“噢,”邱晓雅一副大梦初醒的样子,笑了笑,“明天你们去不去?”
“去呀,强越没告诉你呀?我们课也调好了,假也请了,就等你们呢!”
“说了,说了,我忘了,看这记性!”
“咱们现在出去吃饭吧!强越咱们喝点儿!”辛一甜开始穿外套。
“我看就别去了,明天还要出去玩儿,要养足精神。”邱晓雅说,她还没有从看到王冰茜联想到自己的情绪中走出来。
“我也是这么想的,明天晚上,咱们好好吃一顿,明一学生们放假,也不用惦记学生,星期天早晨还能睡个懒觉。”王冰茜说,“晓雅,咱们走吧!你们两个别聊得太晚,影响明天的活动,听见没?”说完,看看辛一甜。
“知道,知道,快走吧!”辛一甜东呵呵地应着。
王冰茜和邱晓雅洗漱后就睡了,而辛一甜和强越两个人却没有睡意。
“强越,你是不是有什么事儿呀?现在你可常带邱晓雅出来玩儿,还常下个饭店,买个礼物什么的,以前可不是这样的。有什么变故吗?我感觉你怎么有点霸王别姬的味道呢?”
“没有,没有,我们好着呢。我们准备让我们年前结婚的。我想,结婚后就没有什么条件可以出来玩儿,给她买礼物了,更别说下饭店了。老二明年要高考,要上大学,再这样花钱,也说不过去的。我整天就觉得对不起晓雅,章烨因为穷,走了,而晓雅,就这么不离不弃的,图个啥?现在还不带她出来玩儿玩儿,她的恋爱史就太苍白了。我这心里,整天就像压着一块大石头一样。我要是结婚后对不起她,我都不算人。”
“要不,你也来私立学校吧,挣得多。”
“好不容易有个公职,我可不来。”
“其实,像我们这一批,还不定有没有退休那一说儿,现在教育制度整天改,不是整天嚷嚷着要竞争上岗吗?那就算有公职,聘不上也不等于没有吗?”
“反正我是不会辞掉公职的。一甜,你和王冰茜什么时候结婚?”
“我们应该早着呢。一是,她家的父母到现在也没说同意不同意,反正不是很乐意,第二呢,我们刚来这个学校,也想先站稳脚跟,先做出个样儿来,这样一来,也得两三年以后吧!”
“也是,不过你得抓紧喽!”
十二点多,两个人才打着哈欠,进入了梦乡。
尽管冰雕展览馆就像一个大冷库,大家依然玩得很开心。在灯光的照射下,各种各样的冰雕璀璨夺目,尽管穿着租来的军大衣有点笨重,王冰茜和邱晓雅仍然是兴奋地从一个冰雕跑向另一个冰雕。辛一甜和强越只是悠闲地走着,他们的注意力并不在这些冰雕上,就像是在公园里散步。没有惊讶,也没有兴奋,也没有太大的热情。他们看着两个女孩子的眼神,像是长者。走过一个又一个光彩夺目的冰雕,他们就像只是在无意间看见沿途的风景,并不去细细地观赏鱼,心情怎么有那么一点点的沉重呢?
从省城回到县城,只用了三个小时。下了车,强越带着邱晓雅来到一家有名的蛋糕店,,点了两了小蛋糕,两个蛋挞,一盘水果沙拉,两杯果汁。近一段时间以来,强越好像是越来越大方了。
“晓雅,我们结婚吧!”强越夹起一块水果丁放到邱晓雅的口中。
“好吧,什么时候?”
“我妈说,今年的十一月二十八是个好日子,离现在还有一个月,你看行吗?”
“我看行吧!”邱晓雅自顾自地吃着蛋糕。
强越沉默了一会儿,他觉得邱晓雅回答时的平静超出了他的想像。“那我们还是让丁老师给中间说和吧。”
“去吧,订婚时她就是媒人。”邱晓雅头也没抬,好像这一切与她无关一样。
“大娘,你看,现在的彩礼呢都是三万六,咱家准备出多少,晓雅那边我去说。”丁一凡开门见山。
“别人多少咱也多少,不能亏了人家闺女。”强越的母亲很是爽快,“小越上班五年了,他交给家里的钱我一分也没动,总共六万一千块,也够他结婚费用的了,就算不够,家里也贴不了多少。人家姑娘没嫌弃咱没房,就够知足了,。这年头,没个新房,哪个姑娘愿意嫁呀?再说我们家这条件,做老大的也是苦。”
新房是东厢房,为了结婚特意盖的,其实是不得已盖的,总不能结了婚,兄弟三个还在一个屋睡吧?房是三间,南边两间没有分开,铺了地砖,也做了灯池,就这样简单地装修了一个。北面是一小间,以后分了家,是可以做厨房的。自从彩礼送到邱晓雅家,两个人就张罗着买家俱。沙发、衣柜、冰箱、床、洗衣机都有了,不过,价格都是比较经济的,也是名牌,但都是名牌里面最便宜的,用强越的话说:“以后,我们自己奋斗,把它们都换成一流的。”每买一件,强越都会为的掩饰自己图便宜的心理,说上这么一句话,邱晓雅不做任何回答。该怎么回答呢?明知道他是为了省钱,为了不让家里超出除了彩礼钱,他所剩的两万五,当然,这钱里还得有办喜事的钱,而那第些份子钱,强越也早说明白了,与他们无关。强越还说,去年盖东厢房还有债,也是要还的。邱晓雅有时也不明白,为什么他家的钱就那么少呢?也许花钱的人多,挣钱的人少吧!地里刨食,只种粮食作物,是发不了什么财,也挣不了什么钱的,强越的母亲整天说是围着家和地转,父亲就是零散地打个工,有一天没一天的,供三个孩子上学,的确是比较吃力的。这厢房顶除了安电灯的接口,并没有留下其它的接口,只好买个落地扇。似乎还缺点什么。缺点什么呢?对了,电脑。虽然这在农村还是个新鲜事物,但是作为一个不大不小的知识分子,买一台也必将是有用了,再说,过不了几年,也许就普及了。
“越,咱买台电脑吧!”邱晓雅看着低头算账的强越,怯怯地问。”
“要那东西有嘛用!”强越头也没抬,“再说,你家就陪送一辆自行车,一辆摩托车,那么我彩礼干嘛了?这么一算,你结个婚,家里还挣钱呢!”
“那你说,我妈把我这么大闺女都给你了,该怎么算?”邱晓雅说着眼圈红了。
“那你妈就是在卖闺女啦?三万六不是太便宜了吗?”强越没好气地说。
“如果是章烨,你也敢这么说吗?”邱晓雅在心里问了一句。抬起头,向上翻翻眼睛,硬生生将眼泪憋了回去。
从那天开始,邱晓雅再也没有那处专心致志地幸福感了,没有了那种清澈的快乐。她不再细心地挑选窗帘的颜色与样式,床罩的颜色,被褥的颜色,只要强越看着可以的,她就点头。她的那个粉色的温馨的新婚的洞房,就那样飘在了梦里。她想逃开,可是她发现自己经没了力气。她突然间发现自己成了一个空壳子,没有了思想,没有了感觉。有时,她也为章烨庆幸,同时也为自己悲哀,但是她不想逃开,也没有力气逃了,一种无形的力量推着她,向她感觉冰冷与孤独的地方一步步,一点点的沦陷。但是,她又没有力气离开,就这样吧,生活也许这就是它的本来面目。
农历十一月二十八,是强越和邱晓雅大喜的日子。而强越终究也没有像他所说的,那么辛苦地打工,那么辛苦地跑劳务市场,就是为了在结婚时给她买上三金。邱晓雅提也没有提,问也没有问。当一个人没有心的时候,一切都会变得无关紧要。他说,那只是一个形式,先用那些钱办喜事吧,家里的负担是太大了。以后,生活好了,一切都会给你补回来的。邱晓雅笑了笑,没说话,她只是在心里问:“你还能给我补一个婚礼吗?”一个女孩子,结婚在她的心里是一件充满了幻想与甜蜜的大事,所以,才有那么多的姑娘为了完美的一生一次的婚姻而显得挑剔。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这样的挑剔只有一次,就是她的每一次婚姻。再婚的人好像对一切都看开了,不那么挑剔,显得那么宽容,其实,是她们对婚姻失去了憧憬与幻想的能力,第一次婚姻的失败,是她们内伤,无药可医。
邱晓雅的陪嫁除了一辆摩托车和一辆自行车以外,还有一个六万六千元的存折,这些年来,她交给家里的钱一分没动,再加上彩礼,就凑了个吉利数。这,看得出来,强越是多么地幸福与满足,醉了他自己。而她,带着内心隐隐的痛,幸福地笑着,笑着。
闹洞房的人走了,躺在床上,强越用一只胳膊搂着邱晓雅,无限高兴地说:“你妈给你的陪嫁还真不少,这次咱们结婚,我妈就借了两万八,就用你的钱还了吧!”
本来,邱晓雅有这个打算,可她万万没想到,在这新婚之夜,强越就这么迫不急待地提了出来,这让她有一种反感。人在情绪的控制下,常常会说出一些自己并不想说的话来刺激对方。
“那是我的陪嫁,谁都不能动。不是还有那么多的份子钱吗?”
“那以后都是要还的。”
“我们学校老师们的,还有你同学的,他们也还吗?到时还不是我们自己掏钱?”
“你不讲道理了啊!”强越压住心里的不悦,尽量让声音柔和,还装饰上玩笑的语气,“那不是还有三万六的彩礼钱吗?除去买自行车和摩托车,还有你买衣服的钱,也能剩三万吧?”
“那我明天把三万六给你,我走人行吗?”邱晓雅拨开强越的胳膊,用被子捂住头,低声的嘟嘟了一句:“章烨离开你真是正确!”
“来劲,是吧!”强越一边说,一边又一次压在了她的身体上,她强迫自己回应着,只感到一种恶心。新婚之夜的种种美好的的憧憬,一下子成为了一种负担。
一周的婚假结束了,强越和邱晓雅开始了双宿双飞的生活。邱晓雅笑着,脸上洋溢着新婚的甜蜜,而当她一个人在办公室时,她常常使劲向后仰了头,让红红的眼圈恢复正常,让快涌出的眼泪重新退潮。
邱晓雅终究是拿出了三万还了借的债,强越很高兴,夸她懂事。她的工次保留了,和强越一起花,强越的,就归家里,供三个弟妹上学。
早晨,强越的母亲早早起来,在大铁锅里给大家做饭。拉风箱,烧玉米秸,先烧水,暖水瓶里灌满,再做饭,热馒头,然后将做好的玉米粥盛到小锅里,再刷锅,再炒菜。第每天不到六点就起床,强越他们七点起,吃完饭就上班走,也不算有什么不妥。可是,邱晓雅一进还习惯不了这水的味道,在家不喝水,到学校再喝,尽管是冬天,也坚持用没有铁锅味的凉水洗脸,一到星期天,就去娘家洗头。这真是少见的节俭。她曾经试图想买一个速热器来烧水,可是强越没有同意,理由是,一家人都这样,你有什么与众不同吗?还是有多高级?
邱晓雅一天天的适应着婆家的生活习惯,却是一天天的瘦了下来。东厢房里没有暖气,没有小太阳,更没有空调,如果晚上洗脸盆里的水倒的不干净,第二天早晨就会有一屋薄薄的冰。唯一有的,是一个电热毯。每天晚上,洗她就早早地洗漱完,钻到被窝里看电视,强越到他父母的热炕上,和父母亲边聊天边看电视。邱晓雅一边常常一边看着电视剧就睡着了,她也曾小心翼翼地抱怨过冷。用强越的话说,那是活该,为什么不和老人们在一起聊会儿天儿呢?不能让老人说娶了媳妇忘了娘。强越什么时候回屋,只要不弄醒她,她是不知道的。“两个人的日子,一个人的生活。”她对自己说。
女人是善变的动物,思想也是敏锐的。一天早晨本来,邱晓雅有一种说不出的委屈,她对强越说:“我不想吃饭。”
“噢。”强越应一声,自己出去了。
“晓雅怎么不吃饭?”她听见婆婆问。
“不吃是不饿,管她呢!”强越边走边说。
泪,顺着脸颊流了下来。也许,他是故意这么说的,他不想在老人面前表现出对媳妇的粘粘腻腻,也许,在上学的路上,他会问问我怎么了,给我买一点我想吃的东西。想到这里,邱晓雅的心里又充满了甜蜜。
而她的想像并没有成为现实。一整天,强越也没有问过此事。他似乎忘了,她没吃早饭,似乎也不想知道,她为。
“女人,学会照顾自己吧。只有自己,才是不变的依靠。”她对自己说。
过年了,初二回娘家,拿得东西让邱晓雅很没面子。而强越说:“像他们拿那么多,更没面子,娘家离了女婿,就过不了年似的,你愿意买,去买吧,我也没拦你!”
好在所有的母亲都不会和儿女计较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吧!稀里糊涂一辈子,把心丢了,你会过得很快乐。”邱晓雅又一次硬生生地把眼泪憋了回去。
第二十二章成长
结婚总是与孕育紧密相连。那天,她接到了章烨的电话。
“喂,晓雅,”章烨的声音兴奋而又干脆,“我给你说啊,我怀孕了,你呢?”
“我没还不准备要。”
“你知道我怀的是什么吗?”显然,章烨的重点不是听邱晓雅的回答,而是急着想要表达自己的想法,“是个儿子,如果不生个儿子我真得不甘心。改天请你和强越吃饭,不说了,要喝鸡汤了。“
章烨愉快地挂掉电话,杜姐正微笑地看着她,她是越来越喜欢章烨了,她像看自己的女儿一样惯着她,虽然她没有女儿。囡囡三周了,上了幼儿园,要接送,章烨又怀孕了,要照顾,所以杜姐也就继续留在家里。章烨多方努力,终于怀上了儿子,应着春种夏长,秋收冬藏的四季变化,身体没有白调养,扎针的痛苦也没有白受,,自从五十天上查出来是个男孩儿,——当然没有关系是不会有人敢冒这个险给胎我做性别鉴定的,一家人对她地照顾更是周到了。而她,每天依然把自己打扮的光鲜明亮,穿着两千多块钱的防辐射服,仍然在炒股,开车去森的公司,去婆婆的门市,居家,但不是家庭主妇。她关注楼盘走势,关注板材市场,关注幼儿教育,关注时尚,关注美食,关注各类新闻。她不用收拾家,不用做家务,她有大把的时间,她也不想再去学校上班了,她觉得那是一种安稳的枯燥。虽然这两年来为了怀孕生男孩儿,做过几次人流,但是流产后的保养与调养做得很到位,并没有伤到什么元气。森也不是她在结婚经前所看到的那种纨绔子弟,他现在正在一步步接手父亲的公司。怀上了男孩儿,森觉得自己的事业家产不会姓别的姓了,当然非常高兴,而章烨有一种英雄凯旋的感觉。
挂掉章烨的电话,邱晓雅两眼盯着电视,却不知道在看什么。她不明白,为什么要对章烨撒谎,明明自己也怀孕了,而且算起来比章烨的还早一个月。现在正是农历三月,也就是她怀孕的第三个月,妊娠反应让她感到很难受,难。吃了吐,吐了吃,为了孩子,她每天也受到了婆婆的特殊照顾,早晨和中午都有一个鸡蛋吃,晚上喝一袋奶。每天强越会先给她洗洗脚,然后再去父母那聊会天,不过时间倒是越来越短了。强越常常幸福地笑着,傻傻地看着她,有一种久违的幸福在她的世界里慢慢地弥漫开来。她和大部分的上班族一样,每天仍要按时起床,按时到校。毕竟,像章烨和李玮那样的是少数。强越关心着孩子的成长,却似乎是忽略了孩子的营养。他们两个不知道是男孩儿还是女孩儿,没有红包,没有一个医生会冒险违反国家规定去做胎儿性别鉴定的,尽管能看得出来,也会告诉你重要的部分挡住了,看不清的。但是黁新人力量还是让强越每天都对着“儿子”说会儿话。
“晓雅,明天去你妈那儿吧!”强越停了一下,“做点好吃的,补补身子。”
“在家做吧,大家都能吃点儿。”每到周末,强越就用邱晓雅给他的钱,买上鱼或者排骨什么的,送邱晓雅到娘家住一晚上,通常是星期六上午去,星期日强越去接她,两人吃了晚饭才回家。当然,买的这些东西强越的家里并不知道。邱晓雅对这种本该天经地义的事变得偷偷摸摸很是不满,所以今天就有点火。
“还是去你妈那儿吧!”
“你这人怎么了?你妈就不能做了吃吗?我妈凭什么伺候你家孩子?”
“晓雅,我们不闹,好不好?别让我为难,行吗?”
“这有什么为难的?哪个女人怀了孕不是这样啊?”
“晓雅,理解我一下,有些感觉真得说不出。我以为你知道。”强越有一点难过,“在这个家,是以勤俭节约出了名的,而且,他们也以为,他们在怀我们的时候也没补这补那,我们个个挺健康的,也以为现在还和过去一样。当然,也许他们不会说什么,但是我怕万一有个埋怨,让你听到,你心里很难过。其实,我很想每天都下厨给你做点可口的,可是……”强越用手抚弄着邱晓雅的头发,“唉,大家知道那好吃的是给你做的,没人会尝一口,像你这么善良的人,你也吃不下。可是,每个孩子在娘面前是最无拘无束的,在娘家,你才会吃得心安理得。”
邱晓雅把身子向强越靠了靠,把手放在了强越的手里,强越就紧紧的握着,看着她渐渐地进入梦乡。听着她均匀的呼吸,他的眼泪再也忍不住了。这个家,除了干活,就是节俭。在全村,这样的生活也没有几家。他怕父母,尤其是父亲的责备。这个家,有着很浓的大男子主义。男人是不做家务的,从小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强越的这种意识也很强烈。而且,在这个家,男人是不惯女人的。他们印象中,母亲就从来没有生过病,还管什么时候,都是她在做饭,洗衣。其实,即使母亲生病了,除了妹妹,也不会有人做饭,母亲真的很坚强。可是母亲却没有用自己的体会去教育孩子们,以后要多帮老婆干些家务,相反,她培养了孩子们的大男子主义。可是,身边的这个女人,她为什么要跟着我,这么的不离不弃?凭我内在,我有内在吗?对女人应有的温柔与体贴,我有吗?大多数的晚上,我在陪着家人,我不想让他们有娶了媳妇忘了娘的心发凉的感觉,她孤零零一个人,寂寞地看着电视,每一次回屋年到她孤单单一个人熟睡的样子,还有睡梦中小声地哭泣,心都在痛。没有我,在这个家,她就是一个孤儿。陪父母的时间在悄悄地缩短。他低下头,吻吻那张无数次注视过的熟睡的脸,他发现,她的睫毛上挂着泪珠。她是做恶梦了吗?老婆,你难过吗?
天渐渐变暖了,白天也越来越长了,过了反应期,邱晓雅的胃口越来越好,没有吃不下的东西。晚上,也常常饿,于是,强越就买了蛋糕和芝麻糊之类的东西,这些,他的母亲也没说什么,只是说:“要不晚饭多做点,剩出来,到时饿了就再热一下。”强越没回答,只是把这些东西放到了屋里。只是以后再买什么,尽量避免让父母看见。邱晓雅也知道他尽力了,心里也不那么难过了。肚子是一天比一天大了。
快乐只有在分享时都会觉得有意义,才会珍贵。要做爸爸的喜悦同样让强越按捺不住,当医院地诊断证明出来后,他打的第一个电话就是给辛一甜的。当辛一甜和王冰茜在学生放假的周末又一次合二为一后,他说:“我们结婚吧!这样,我就可以天天抱着你睡喽!”王冰茜没有吭声,他知道,她是不同意。
“强越要做爸爸了,邱晓雅要做妈妈妈了,我也想做爸爸,你想不想做妈妈呀?我们一家三口该是多么幸福啊!”辛一甜似乎看见一家人在一起开心的样子。
“好吧,让我们想一想。”王冰茜并不着急,她永远都是条理清楚的,“第一,我们上班离家大约有200里地,不能生完孩子往家一丢就不管吧?我们住在哪里?你的那间小小屋吗?孩子也要在那时长大吗?不要告诉我,我们从小也民在那样的环境里长大的。你不想让自己的孩子有一个好的成长环境吗?这为什么城里的孩子和乡下孩子穿着一样的衣服,你也会一眼看出他们谁来自什么地方?甚至于乡下的孩子穿得比城里孩子子好上几倍,可我们还是一眼能看出他就是来自农村?为什么,你知道的。我不希望我的孩子用衣服徒劳无功的提升自己的内在,我要让我的事孩子用自身的素质来提升衣服的品味,让衣服因他而骄傲,而放光彩。第三,我上班还不到一年,小学对我来说不是一个相当陌生的领域,生完孩子,谁愿意聘一个又有拖累,又没有经验的职工?你一个人负担全家,你能行吗?第四,我们要在省城买房子,对孩子的未来是有极大好处的。我们就算要一个小两居,60平米的,首付也得8万。我们两年半的工资,除去花销,再省一点是足够的。当我们付了首付,再过一年,我们就结婚,到生孩子,我们会有两年的积蓄,我可以在家带两年孩子,等孩子上了幼儿园,我接着上班。到那时,我就有了五年教小学的经验,重新回到这个学校是不成问题的。在这几年里,我会拼命的工作,做出成绩,为将来重新回到这里打下牢固的基础。”
辛一甜用手支着头,像研究新生物一样看着王冰茜,“你变了,”然后重新躺回去,“变得物质了。”
“是吗?”王冰茜干干地笑了两声,“我说的过份吗?人应该有一个计划。而且,我还可以明确地告诉你,在付房子首付之前,我是不会结婚的。我想让我的孩子在一个相对优越的环境里长大。如果不具备这个条件,我不会让他来到这个世界上的。”
“你真是狠毒。”
“你可以骂我,但是,为了孩子,我什么都是可以承受。但是,你绝对改变不了我的决定。”王冰茜的语气冰冷而坚决,她起身开始穿衣服。
“来劲是吧?”辛一甜火了。
“回我宿舍,睡宿舍睡宿舍,就他妈的睡宿舍!整天搞得跟做贼一样!”
在学生放假的周末,辛一甜宿舍的同事都回了家,他们才可以在一起的。从星期六的下午,到星期日的上午,他们两个就腻在辛一甜的宿舍里。单人床虽然窄,对于相拥的两个人来说,也是一种温馨和浪漫。然而,王冰茜的心总是像吊在半空中,这里既没有家的踏实感,也没有宾馆的陌生感,有时候,人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会有一种无所顾忌的放松感,所以,好多人在网上向陌生的网友吐露秘密和内心真实的感受。在这个人人都以传说为乐的国度,陌生有时会是最能保守秘密的,甚至超过了家人。在这里,她总感觉自己是一个盗窃犯,有随时被抓的惶恐不安。
辛一甜死死抱住王冰茜,任她咬,任她抓,任她拧,就是一声不吭,闹够了,也累了,王冰茜就在她的怀里睡着了。
辛一甜等她睡熟了,轻轻把她放平,双手抱碰上头,靠在床头。无论多美的爱情,都逃不过现实的手心。而那些唯美的爱情,不是化作再也无法相认的蝴蝶,就是隔成了长河两岸的相思,还有,双双冰冷,没有知觉的坎肩,而那么美丽的爱情,终究也没有成全他们的白首携老和相濡以沫。爱情在走向婚姻的路上,一点一点的接受着现实的考验,接受现实的浸润与包裹,渐渐蜕去了华美与张扬,变得安静而沉稳,也渐渐远离了脆弱。如果爱情像散步一样,慢慢走到婚姻面前,用几乎相同的体温与婚姻相遇,就有了相见恨晚的依依不舍。而如果,爱情的步子过于急躁,燃烧的温度被婚姻突然淬火,就会发出滋滋的噪音和逼人的雾气。“就这样吧,先买房,后结婚。”辛一甜自言自语,轻轻滑下身子,轻轻托起王冰茜的头,一点一点,把胳膊放到她的脖子下,他说过,要让他一辈子都枕着他的胳膊睡。
学校放了暑假,快进伏天了,天气是一种粘腻的潮热,东厢房里像一个蒸笼。从两点到下午的六点钟,太阳的光都会透过窗帘映在床上。,热空气随着电扇打着旋儿,汗珠子一个劲儿往下掉。不能开窗,当时盖的时候,为了省钱,窗框也真是与众不同,只有一屋,没有安纱窗的地儿。邱晓雅实在是没办法,就把地擦得湿湿的,铺个凉席,睡在地上,起先还担心会闹肚子,对孩子不利,谁知这肚子里的孩子也怕热,倒是一点儿事儿也没有。反正大着个肚子,也刚结婚不久,不好意思在街上呆着,就是所谓的“呆街”,就索性把门锁了,只穿个内衣,在屋里放一大盆凉水,热了,就洗洗降温。本来是想用自己的钱买强空调的,可强越说,忍忍就过去了,满月酒家里不管的,还得自己掏钱。“凭什么呀?你的工资不是都给他们了吗?”邱晓雅心里说,但终究是没买。任何事情,只要你真的去想了,总会有办法的。强越把一些蛇皮袋让母亲缝在一起,然后从房檐上垂下来,就遮住了大部分的阳光,然后又买了窗纱,从屋里整个地把窗户遮住,窗户就能开了,虽然开关都得在院子里,有点麻烦,屋里能通风,就凉快的许多。但是,还得睡在地上。
“要不,你去你妈那儿呆几天?”强越说得含含糊糊。
“好哇!你可不许想你家孩子!”邱晓雅巴不得这样,高兴得想跳。
“遵命,我只想孩子他妈!”强越笑着,“我再找点活儿干,我一有时间就会看你的,没时间也会先想你的。”
“你就贫吧你!”
幸福的日子总是太短,暑假就要结束了,邱晓雅胖了许多。在娘家像猪一样吃了睡,睡了吃。哥嫂不在家,母亲就带着小侄女和她住在哥嫂的屋子里,空调二十四小时开着,她知道,如果不是她怀着孕,母亲也是舍不得呢!然而,她享受起来去觉得是那么心安理得。在农村,空调在现在还是一个标志:这家儿子娶媳妇了。
她又回到了婆家,又开始上班,又过起了以往的日子。所谓过日子,就是一种习惯。婚姻的存在很多时候是以习惯为前提的。生活习惯造就了生活的稳定,习惯了回家的路,习惯了熟睡的床,习惯了厨房里飘出的味道,习惯了肌肤肤相触时的感觉,习惯了温柔或爽朗,所以,小三很难取代原配的位置。“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邱晓雅渐渐黁下班大铁锅里烧出来的带着柴火味的水,习惯了吃馒头喝疙瘩汤没有菜的饮食习惯。随着孩子月分的越来越大,她的胃口越来越好,饭量也越来越大,什么都吃得下,晚上睡觉前还要再吃两大块蛋糕。强越在他母亲屋里的时间是越来越短了,邱晓雅的幸福感悄悄地增长着。看着她脸上的光泽,强越的心里松了一口气。他用邱晓雅的钱,他的钱全部交给了家里,买了补品放在学校,不知道为什么,他不敢把那些东西拿回家,他觉得对不住父母,同时也怕他们唠叨。他们还在用他们那时候的眼光来看现在的怀孕生子。他觉得自己有一种做贼的感觉。大弟今年考上了二本,学费一年五千六,再加上生活费住宿费课本费体检费什么的,一共拿走了一万,还指不定够不够,虽然大弟已经做好了打工的准备。二弟今年刚上高一,学杂费住宿费共860,按三个星期400元生活费算,这一学期加起来也得有两千五,而且还不能人什么别的事儿。妹妹读初二,,虽然只拿伙食费,每个月至少也要三百。这些都是能算得上来的,算不上来的,也存在着,比如买个文具呀,买个药呀什么的,衣服什么的。三个学生的开销这一年最少也得两万五,只会高,不会低的。自己一年的工资博学不够,父母还要省上些钱来,准备大弟毕业后找工作,那时老三又要上大学了,妹妹又上高中。虽然家里穷,也许正是家里穷的原因,弟弟和妹妹学习成绩都很好,他们和自己一样,知道要想改变现在的贫穷,上学是唯一的出路,所以,宁可吃得差些,穿得差些,也决不说辍学。可是,孕育中的孩子是需要营养的呀,邱晓雅那么义无反顾的嫁给了一无所有的自己,不能对不起她啊!从怀孕到现在,没有吃过一条鱼,没有吃过一次鸡,唯一营养,就是每天的两个鸡蛋。晚上的那些蛋糕,伴着他多少的战战兢兢。他怕有一天,母亲会说:“我怀你们那时候,也没补过什么,不是个个聪明吗?钱要省着花,以后有了孩子,花钱的地方多着呢!”而母亲并没有说,心里却是一种灾难来临前的惶恐。看着邱晓雅在办公室里的吃相,同事们,尤其是女同事,无不羡慕地说:“晓雅你真有福,在家里照顾着吧,在学校也这么周到。”每每此时,邱晓雅灿烂幸福的笑就灼伤了他的心。他一刻也不想让她离开自己,可是为了她,他常常在星期五就送她回了娘家,星期六买条鱼,或者买只鸡,买些排骨什么的,反正都是一些有营养的东西,让晓雅妈做了给她吃。邱晓雅家的那些街坊邻居都说她嫁了个好女婿。
农历九月初六,邱晓雅的儿子淘淘顺利出生。从宫缩到孩子出生,工共只用了21个小时。东厢房本来做厨房的那一间,一个月前就盘上了火炕,两天以前就开始烧了,怕潮,还生了一个铁炉子。回到家,屋里暖暖的。炒鸡蛋和小米粥、鸡蛋羮是她的一日四餐。吃猪蹄排骨猪油能下奶,于是强越就买来了一些猪油,炒鸡蛋全是用猪油,吃小米粥时也放上一勺。刚开始时,邱晓雅吃了就吐,她本来就不吃猪油的。为了孩子,她就一次次地尝试,为了孩子,她改变了自己二十六年的习惯。好在她的奶水很足,用她自己的话说,喝一口水,就觉得它们都跑到了胸上,变成了奶水。淘淘吃不完,每天都要扔些,母亲带来的两条鱼和排骨吃完了,也没再买,其实是,谁也没有说给买。强越没有说,婆婆看着吃不完的奶水,更不会买。
依据村里的风俗,孩子十二天时,是要摆满月酒的。章烨也来了,因为再有一个月也要生了,挺个大肚子,不愿意和其他人在一起,就一直呆在邱晓雅的卧室里。当她看着邱晓雅连着吃了两顿饭都是小米粥,而且也没菜时,惊奇地喊:“你每天就吃这呀?!”
“饭里加猪油干什么?”她更惊讶了。
“可以长奶水呀!”
“你傻呀!喝排骨汤鸡汤鱼汤不长奶水呀?猪油能这么吃吗?”
“能呀!我不是每天都在吃吗?经济实惠嘛!”
“我看强越这是穷疯了吧!”
第二天,章烨工着车送来了一些排骨鱼和几只鸡,还有半蛇皮袋的猪蹄。
而这些东西,吃起来却没有猪油那么好吃,虽然难以下咽,为了孩子,硬挺着如鲠在喉的感觉,把它们变成奶水。
在三个月的产假里,邱晓雅学会了一切针线活。她知道,婆婆地里有那么多的农活,不可能有那么多的时间。点点滴滴的母爱就这样被缝在了并不熟练地针脚里。邱晓雅让自己学会了用不同颜色的的心痛与快乐拼接成微笑的太阳花,灿烂自己,灿烂儿子,也灿烂生活。
正月十七,学校开学了,邱晓雅也要上班了,一切都显得忙碌起来。每天早晨,邱晓雅匆忙地吃过饭,就看着儿子,婆婆再吃。中午一到家,就赶紧接过孩子,婆婆做饭。做好后,还是她先吃,然后婆婆再吃。每顿饭,婆婆都是最后一个。吃完后,如果还有时间,邱晓雅或者强越带孩子,婆婆收拾。强越带孩子时,邱晓雅就赶紧洗两件衣服。到了周末,时间不紧了,一家三口就睡个懒觉,而婆婆还是照常起来,在等他们起床的时间里,扫完子,喂猪。
日子紧张而快乐。人在忙碌的时候是会忘掉许多不愉快的,所以,当心情不好时,试试投入到一种忙碌中。
第二十三章离开
三月份的青年艺术大赛中,辛一甜和另一位老师共同创作的歌曲《雪花飞舞》获得了复赛的第二名,进入秋天决赛。一时间辛一甜的名字在音乐圈内无人不晓,又因为他是学校的老师,学校的名誉似乎也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提升。中途转来的几个初二的学生,就是冲着他来的。这几个学生都是想走音乐特招生这条路。
在六月十二号省城举行的少年艺术大赛上,他所特别辅导的还生杜伯爵获得了第三名的好成绩。
正当他干劲十足,准备他和学生秋天的复赛时,唐校长把他叫到了办公室。
“一甜,恐怕你不能再呆在这里了。”唐校长就像犯了错的孩子。
“为什么?”辛一甜一惊。
“看看那些。”唐校长指指桌上的一摞信。
辛一甜打开一封,信上写道:“你们学校怎么可以让一个疯子给学生上课!希望你们能把辛一甜辞掉!越快越好,我不能让我的孩子跟着一个疯子学音乐!”
一封又一封,大同小异。
“喂,你好。”唐校长接通一个电话。
“你们学校的辛一甜有精神病,你知道不知道?希望你们早点辞退他,一星期后,如果他还在给我的阸上课,我会联合家长告你们!”对方怒气冲冲,来势凶凶。
“好的,好的,我们马上处理。”唐校长陪着笑脸。
“这样的电话很多吗?”辛一甜很冷静。
“没办法。”唐校长很无奈地摇摇头。
“这是怎么回事儿?”
“是杜伯爵他姨。是你们村的。”
“唐校长,你别为难,谢谢你这么久以来的照顾,我走。”
“一甜,我实在是无能为力。对不起。”唐校长眼圈红了。
“我懂,我先回去了。”
明白了,明白了,明白了,为什么穆校长要给他介绍这么远的一个学校,为什么当初王冰茜劝他辞掉公职,那是不得不辞,不得不走。在那个县城,他已没有了立足之地,离开是唯一的办法。感谢穆校长的一片苦心,感谢王冰茜对自己的一往情深,感谢唐校长的照顾:在了解他的情况下,依然接纳了他。
都说揭底的是乡亲,这句话说得真好。过去的好,不足以覆盖现在的坏:而过去的坏,却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将现在的好瞬间颠覆。快一年了,在忙碌中,他是那么地充实,那么地阳光,而人们,却将“眼见为实耳听为虚”逆转“成耳听为实,眼见为虚。”只是因为,,如果听到的是好,必得自己考查一番,如果听到的地坏,明明心里想着不一定,要会记自己拼命地去相信。
夜风吹着,残月如钩。新月和残月,除了方向,没有什么不同。然而,仅仅是因为方向不同,一个便载满了凄凉,一个便盈满了希望。他们就这样沉默着,巨大的操场像一个巨大的口,吞噬着世界,他们的世界。
“我给大学时的同学打电话了,加入他们的乐队。”辛一甜望着不是漆黑却也不蓝色的说不准颜色的天空,低低的说。
“嗯。”王冰茜答应一声。
“我想,不会挣很少的。”
“流浪艺人会挣很多吗?”
“南方,我们会有很多夜场的。收入不会很少的。也许我会成为某个店的驻店歌手,那会挣得更多,也稳定。”他仿佛看到了在台上演唱的自己,听到了经久不息的掌声,还有吹口哨的声音,还有老板给他加薪时对他讨好的声音。
“听起来好像不错。”
“你可以给我们送送盒饭,做后勤。”
“我?我为什么要去?”
“为什么?这还用问,我走了,你不走吗?”
“我为什么要去?我不想去,我喜欢现在的工作,我不想四处漂泊。我不喜欢居无定所的日子,我也不想以后带着孩子流浪。”
“我们会买上房子的,相信我。”
“在南方吗?一万多一平米,我们用什么买?十年,还是二十年?”
“爱情与事业比,你选择事业,放弃爱情?”
“事业不可以和爱情并存吗?我在这里等你,不行吗?”
“跟我走,我养你。”辛一甜握住王冰茜的手,语气坚定。
“我不是你的附庸,而且永远都不会是。如果我没有收入,你迟早有一天会觉得我是一种学生的负担,抱怨会毁了们的家。”
“我不会的,不会的。”
“你一定会的。”王冰茜鼻子酸酸的,她多想和他在一起啊,“一个没有经济来源的女人,迟早会被老公指着鼻子骂:你吃我的,你喝我的,你穿我的,你还有什么理由发脾气?而女人,找老公是为了有一个宽容她的肩膀,宠她任性还有小霸道的的男人,不是为了找一个上司。”
“你怎么这样?我说过我不会的,不会的。”辛一甜有点生气,手上又用了力,让王冰茜感到有一点点痛,“为了爱情,跟我走,漂泊的爱情一样幸福。”
“不,这只在这里等你。”王冰茜哭着,但她的话清晰而坚定。
三天以后,王冰茜送辛一甜踏上了南去的火车。
回到宿舍,王冰茜打开录音机,放进磁带,这是三天来,辛一甜为她创作的歌曲,也是他送她的临别礼物,她的心里充满的恐惧,她怕,这是他最后的礼物。随着磁带,是辛一甜给她的歌词。
王冰茜听着,这些歌写囊括了他们从认识到现在的整个过程。如果能在这里安稳地工作下去,如果辛一甜能在这里找一份安稳的荼,也许,不,是一定会嫁给他的。她不喜欢漂泊的日子,那种没有家的感觉就像永远走在路上,。也许,辛一甜知道有个有在等他,他会慢慢地稳定下来,在这个敢闯的年龄,也是不该拖住他的。可是,自己呢?而他,会有结果吗?血气方刚固然好,可是……唉!
想像是美女,而现实往往是枯髅,丑陋而又恐惧。背着行囊,拿着五千元钱,辛一甜来到这个南方的陌生的城市,来到这个物价很高的城市。请同学吃了一顿饭,就成了乐队的一名成员。可是他渐渐发现,这个地方的乐队多如牛毛,没有那么多的场子要跑,也没有那么多的演出费,乐队常常是吃了上顿没下顿。他们也在街头车站唱,为了生计。乐队住的地方是一个阁楼,就是在房顶上临时用要板搭起来的小屋,好在南方冬天不冷,倒也好凑合。这些丑陋的小屋,成了这座城市的又一种风景。没有电,也没有厕所,半夜起来要从外走到门外的公厕去方便。这样的房子,每月还得一千五。
辛一甜如火的热情慢慢冷却下来。看来,在这个地方,没有十年八年的,是闯不出什么名堂的。他后悔了,十年后,王冰茜还会嫁给他吗?于是,他返回了省城。
当他像一个老头一样坐在了王冰茜的对面,冰茜穿了一条姜黄色的打底连衣裙,外面套着一件灰色的呢子大衣,整个人明丽而又优雅。辛一甜感到那些住食客们闪闪烁烁的目光。王冰茜定定的看着他,这就是那个阳光帅气的辛一甜吗?两颊深陷,络腮的胡子像一根根钢针,眼睛里布满了血丝,一件深蓝色的棉袄就你从穿上那天起就再没洗过,一双白色的旅游鞋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颜色。
“吓着你了吧?不认识了?怎么不说话?”
“哦,”王冰茜回过神来,“才几个月,为什么会成了这个样子?电话里你不是说过得很好吗?”
“我那是怕你担心,那里遍地都是乐队,物价高得吓人,理个平头得二十,在咱这里能理十回了。”
“那你还走吗?”
“不走了。”
“那……”
“我想好了,当老师做不成了,我去找个体力活,去工地干,当个农民工也不少挣钱。”
“你,要当农民工?”王冰茜皱着眉,本来对他们的事儿家里就不怎么同意,如果真当了农民工,那更不同意,还有,自己有信心和一个农民工生活一辈子吗?
“你先给我点钱,我住两天招待所,一天十块的那种。”辛一甜的钱都让王冰茜保管着,用他的话说,老婆才是财政大臣。
“然后呢?”
“我不会闲着的,尽快找活干,尽量找那种管吃管住的,省钱。呵呵。”他信心满满。
“噢,”王冰茜突然有一种要逃离的感觉,“要多少,一千,行吗?”
“三百就行,我理个发,洗个澡,买身衣服,再充点电话费。”
“买衣服都不够,给你一千吧!’
“不用,不用,反正也是干体力活,也没必要穿得有多好,保暖就行。”
冬天,所有的建筑工地都停了,辛一甜找了份洗车的工作。第天五十,不管吃,也不管住。好说歹说,老板答应辛一甜晚上就住在店里。
转眼,要过年了,洗车的越来越多。老板说,从看三十到正月初五,不回家,每天就给一百。辛一甜想了一下,就留下了。过年也没什么意思,还不如多挣点钱。除了电话,他和王冰茜见面的时间是越来越少了。
正月十五,正好是情人节。王冰茜叹口气。她想想那天去洗车店看辛一甜的情景。
那是个黄昏,没有晚自习。她靠在洗车店门前的那棵树上,默默地看着辛一甜干活。辛一甜穿着印着“洗车”字样的工作服,穿着雨鞋,戴着橡胶手套,刷洗着脚垫,擦着车身,看着他一次又一次弯下的腰,她的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酸楚。而辛一甜时不时地回过头来,对她一笑,双像是一束阳光直射心底。
终于下班了,天也黑了。把工具收拾好,给老板说了再见,洗了手,辛一甜笑笑,“走,我请你吃饭。”
“你晚上睡哪儿?”
辛一甜从墙角搬出一张折叠床,又从角落的一个纸箱里拿出被褥,铺好。
“你不冷吗?这屋里没有一点热乎气!”
“我有电热毯。”辛一甜乐呵呵的。
“租个房子吧,我也从学校搬出来。”王冰茜想像着辛一甜会像孩子一样跳起来。他和她,都恨不得每天都在一起。
“不用,过完上,一开春儿,工地一开工,我去工地儿上干,挣得多,的打听过了,都是管吃管住的。”辛一甜拉起她的手,“走,我请你吃饭去!”
一条鱼,两个素菜。饭桌上,辛一甜神采飞扬,讲着怎样才能把车洗得又快又好,讲着他所洗过的车哪些值钱,哪些算不上好车。他陶醉在自己的眉飞色舞中,充满新旧骄傲与喜爱。王冰茜没有知觉地微笑着,听着这些来自遥远的天际的声音,看着越来越远的辛一甜。吃完饭,辛一甜送她到学校门口,轻吻了一下她的额头,就唱着欢快的小调离开了。
我要的拥抱呢?我要的热吻呢?王冰茜失望地哭了。
春天是一个万物复苏的季节。在这样的季节里,心也是容易萌动的。
在同乡彭小孬的介绍下,辛一甜顺利的来到一家建筑工司上班了,所谓公司,也就是一个建筑队。和彭小孬一样,他也没有任何的技术,所做的也和彭小孬一样,搬砖,和泥,做一些没的技术含量的体力活,每天八十,管吃管住,倒也不错。这里的人们没有那么多的多愁善感,每天都生活在看得见摸得着的充实里,有老婆的,有对象的,也常常聊聊天,说说家里的情况,也打电话,但是谁也不煲电话粥。疲劳是治愈失眠的良药。每天下来,很累很累,有时脚都懒得洗,好多人都这样,三五天洗一次。晚上,有早睡的,有看电视的。那是一台因为没有天线,只能收两个台的,颜色不正的所谓彩电。打扑克的,喝闲酒的,有时,辛一甜也给他们唱两首歌,他发现,民工里也是藏龙卧虎的。有唱起歌来很有水平的,也有排谱特别好的。还有的一到晚上就拿本小说看,武打的和带点色情的为主。人们是快乐的,是充实的,是真实的。辛一甜感到一种身心上的轻松。在睡觉前,渐渐地,电话变成了短信。在这些人面前,他说不出“宝贝儿”、“亲爱的”、“吻你”这样的字眼,大家会笑他又酸又麻的,但是短信里是可以说的,他带着笑容,打出这些字。
“一甜,我想去你那里看看。”王冰茜想他了。
“别过来了公交车通不到这里。这工地上又脏又乱的,你不要来了。”辛一甜怎么能让他看到自己干活的辛苦呢。
“我打个车过去。”
“那多费钱。”
“我就是想你了,我们什么时候见面呀?”
“等工地上休的时候,我去找你,工地上有工友的自行车。”
“那要等到什么时候?”
“下雨的时候,工地没法干活,我们就歇着。听话,等我去看你。”
“那好吧。”恹恹地挂掉电话,心里空空的。
“怎么了,大小姐,辛一甜气着你啦?”办公桌对面正在批改作业的萧伟笑着。
“唉,”同在一个办公室,她和辛一甜的事大家是了如指掌的,“我说去看看他,还得打车,他怕花钱,不让去。”王冰茜夸张地撅着嘴。
“那我背你去,不花钱。”萧伟嘻嘻地笑着,蹲了下来。
“冰茜让他背你,唱个猪八戒背媳妇。”大家起着哄,一来是大家平时开玩笑惯了,二来,大家也看出来,萧伟早对王冰茜心生爱意。
王冰茜羞红了脸。如果他们两个人之间就只是同事关系,在心里是真正的同事关系的话,背一背倒也无防。可是两个人的心里都不是那么坦荡,事情也就不那么坦荡了。王冰茜明白萧伟的意思,当辛一甜没有离开时,她想都没想过,可是,随着辛一甜的离开,她会出现偶尔的动摇,然后,她会骂自己。如果爱情是一条堤坝,那么,不坚定就是蚁穴。
萧伟个子不及辛一甜,戴一副眼镜,很斯文的样子,但他是一个很i挺热人。他的父母也是老师,家就在省城。他是前年来到这个学校的,原来的女朋友因为父母给买的准备结婚的房子房产证上没有写她的名字而提出分手。萧伟是一个倔强的人,这样的女人要不要吧,但也挺伤心。所以,就离开了原来的中学,来到这个学校。他比王冰茜小两岁。如果不是辛一甜在,他早就对王冰茜展开了攻势。尽管如此,他还是给着好不一样的关心。在她下课时,她的杯子里永远有热气腾腾或者凉白开。有时,他会呆呆地看着她,而她却似乎毫无知觉。他知道,她是在佯装。这,也是最好的方法了。现在,辛一甜走了,他觉得自己希望满满的。
“怎么,不敢?怕辛一甜吃醋?”明明不想提那个名字,萧伟还是笑着直起了身,笑过了,闹过了,大家重新工作。
晚自习下课后,王冰茜来到办公室放教科书,发现萧伟还在发呆。
“喂,人你不是没晚自习吗?”一边说着,一边拿起水杯,里面的水温刚刚好。
“在这儿等你,给你这个。”他把封折成心形的信放到王冰茜的桌上,逃也似的大步走出了教室。
冰茜:
一甜走了,走出了你的世界。你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你是知道的。当你看他洗车回来时,我就知道了。你的笑容掩盖不了你的落寞,我懂。
我爱你,你是知道的。尽管你只是假装,可是,你的心是知道的,我是爱你的,你敢说你不知道吗?
既然已是渐行渐远,为何不让我与你同行?
王冰茜哭了,趴在桌子上,泪水濡湿了那张纸。她看见了自己的挣扎,看见了自己的不甘心,看见了自己的委曲。人的痛苦一旦被人看穿,被爱自己的人说出来,就会无限地放大。但是,她不能,不能。
蒙蒙的春雨,给世界披上了一层神密。上午上完课,恰好晚上没有晚自习,所以,王冰茜准备好好地和辛一甜聚一聚。她太想他了,尽管有时心像是飘浮在空中。
坐了六站地,又换乘另一路公交,又坐了五站,又打了一辆车,到了工地,也就快中午了。绿色的帐篷像一座座尖尖地绿塔,接受春雨的抚摸。王冰茜向三号帐篷走去,辛一甜在电话中曾经告诉过他们这里的大概情况,她知道,这个工地有百十来号人,也算是一个大的建筑队,分住在四个帐篷里。带着“近乡情怯”的半喜半忧,带着好奇,王冰茜撑着紫色碎花的雨伞站在合拢的帐篷门口。
“听着,听着,我给大家说个段子。有一天呢,儿媳妇给孙子喂奶,公公过来了……”
“五奎手啊,六六六啊……喝喝喝……”
“出牌,出牌……”
“操,又输了,再来一局!……”
她不知道辛一甜在不在里面,可是,也没门可敲,好像喊也不合适。于是,她收起伞,掀开帐篷就往里走。
“咳咳咳……”烟味,酒味,汗味,脚丫子味,扑面而来,呛得她喘不过气来。一时间,黄段了接不上了,拳也不划了,牌也不出了,大家的目光齐刷刷地看着她。她在人群中搜寻着辛一甜。此时,辛一甜正一手拿着牌,半张着嘴,好像被用了定身术,正愣愣地看着她。脑门上,脸上的纸条就像撕扯的破布条。
“一甜!”听到喊声,大家才回过神来,在这工地上,除了男的,还是男的,大家不怀好意地起着哄,说着一些带色的话。辛一甜手忙脚乱地扯下那些愁眉苦脸的纸条,拉起王冰茜来到帐篷外。那些人还在嘻笑着,开着那些低俗的粗鲁的玩笑。也许这就是治疗精神饥渴的方法吧。
这是他吗?一件褪色的军装是工作服,上面有泥点子留下的长的、圆的、大的、小的枯黄的印迹,有砖头留下的红色,秋裤不像以前那样,总是掖在袜子里,这时,就坦然地露在了裤子的外面,脚上一双绿色的军用胶鞋,沾着白色的石灰,褐色的泥土,灰色的水泥。想像着的拥抱成了距离。
“快中午了,我们工地的饭也不错,你也吃吧。”辛一甜搓着两只手,语无伦次,不知道要说什么。
“我不是来体验生活的。”有一丝丝的凉意。
“你是怎么过来的?”
“倒公交,然后打车。”
“那你还打车回吧,用自行车甩泥,你回去还得洗衣服,泥点子不好洗。这,对面,有个不吃店,我们去那里吃点饭。”
“你还换衣服吗?”
“这个,不用,我们时常会去的,那的老板跟我们都熟,不介意的。”
“我走了,下午还有两节课,你快进去吧,衣服都要湿了。”说完,王冰茜大步走开了。她自己觉得很奇怪,自自己竟然一点让他到伞下的想法都没有。去吃饭吗?看着那一身衣服,有食欲吗?
看着离去的王冰茜,辛一甜呆呆地站在雨中,自己,连在她的伞下站一会儿的资格都没有了。她就那么心安理得的让自己站在雨中。不想了,不想了,回帐篷,不能生病,生病不仅挣不上钱,还得花钱,不合算,要快点攒钱,买上房子,一切都好了。
看着窗外迷蒙的世界,王冰茜的心又冷又痛。放弃他吗?放弃爱情吗?爱情在现实面前就那么不堪一击吗?这是爱情吗?这什么在这种爱情里,自己一直就有一种委曲和不甘心?自己想要的幸福呢?她突然看见了萧伟的脸。她的心一颤,不,不能,不能。可是,可是,我要的幸福呢?这么久的等待,却等不到一个拥抱。
晚上,像往常一样,辛一甜拿出手机,给王冰茜发了一条短信:亲爱的,晚安,吻你,永远爱你。看着短信,王冰茜突然觉得很可笑,很虚假,所以,她第一次没有回辛一甜的短信。
心与心的距离,总是从无话可说开始。
第二十四章无处可逃
“既然她没在拒绝,这就说明我有希望。”萧伟对妈妈说。他经常在妈妈面前提起王冰茜,他把王冰茜的一切都告诉了妈妈,包括和辛一甜的同居。萧妈妈是一个思想比较开通的人,母子之间的交流是比较好的。
“小伟啊,你要想清楚了,妈妈尊重你,”萧妈妈拍着萧伟的手,“你试着谈一谈,不要让那个男孩儿橫在你们中间,还有,你自己好好想想,能不能接受她和那个男孩儿同居的事儿。这些,不是你今天能够回答的。”
“妈,不会,我会让她忘掉辛一甜的,当然,是慢慢的。不过,完全忘记也是不可能的。小猫小狗养时间长了还有感情呢。妈,唉!”
“怎么?又没信心了。”
“妈,你说,他要忘不掉辛一甜怎么办呢?”
“你说得多对呀!小动物养时间长了还有感情呢,何况是人呢!你得允许她把那个男孩儿放到心里的某个角落,不再出来就行了。”
“那公平吗?”
“儿子呀,爱情里可没有公平不公平的。那可不是做买卖。再说了,你把张寒忘了吗?完全忘了吗?没有吧?你也把她藏到了心里的某个角落了。影响你对王冰茜的感情了吗?”
“这倒没有。”
“和王冰茜换一个位置,那不一样嘛!”
“也是啊!”
“儿子,给你说啊,爱情里呢,得学会宽容,而不是斤斤计较。忘掉一件事,一个人,不需要刻意地回避,当它正常到就像聊天一样时,就真正地忘了。”
“我试试吧,妈,谢谢您了,您还不算OUT!”
甜蜜的时光总是短暂,苦涩却将时光无限地拉长。
在萧伟和王冰茜朦朦胧胧并不说破的恋爱里转眼又快放暑假了。汗流浃背的辛一甜,苦涩的舔舐着自己的伤口。他的短信,很能收到回复了。他感觉到了什么,可是他不甘心,他用了许多的理由说服自己,王冰茜是太忙了,没时间,没时间。
辛一甜省吃俭用,终于买了一只金戒指,又买了一大束的玫瑰花,换了一身雪白的休闲装,打个车,向着王冰茜的学校奔去。他知道,今天,学生们都回家了,王冰茜在学校等他。尽管昨天她回短信说不要他来,他也装作很听话的样子,说:那好吧!可是,他知道,王冰茜一定是在宿舍等他。这段时光是最美好的。以往,他们此时,正在宿舍里缠绵。他要给她一个惊喜。虽然王冰茜说过,戒指与玫瑰都是虚荣,与爱情无关,她不需要,只要他的爱。可是他明白,那只是对他贫穷的一种宽容,和对他男人和自尊的一种维护。因为爱,所以宽容。
下了车,带着自己美好的想像,提提T恤的领口,大踏步向着王冰茜的宿舍走去。校园里静静的,午后的阳光很热烈,就像此刻辛一甜沸腾的情感。
听到敲门声,萧伟心中升起一股无名火,学生和老师们都走完了,谁还来捣乱?放开王冰茜,大步地去开门。
门拉开,辛一甜和萧伟同时愣住了。只片刻的功夫,辛一甜用手使劲将萧伟推到一边,萧伟一个趔趄,差点摔倒。辛一甜径直走到床前。王冰茜正坐在床边,搭拉着两条腿,脚上穿着一又拖鞋,裙子快褪到大腿根了,雪纺的白色上衣因为汗水巾在了身上,粉色的胸罩清晰地显现出轮廓,上面刺绣的纹理隐约可见,头发湿湿地贴在前额,有汗顺着鼻尖流下来,嘴唇是熟悉地被吻了好久的鲜红与湿润。
“你……不是……不是说……不来了吗?”怔怔地王洋茜不知说什么。
“我陪你一起撒谎,好玩儿吗?”辛一甜笑着,慢慢弯下腰,慢慢低下头,额头仿佛要和王冰茜的贴在一起,眼睛冒着火,有恨,有羞辱,有痛苦。王冰茜眼睛里充满了恐惧,她不知道,此刻他犯了病,会做出什么,会不会将自己掐死。她下意识地向床里挪了一点儿,辛一甜也同时移动着身子。
回过神儿来的萧伟一下子冲过去,一把将辛一甜推开,王冰茜像是得救了,抱住他的腰,大哭了起来。萧伟一只手拍着她的背,一只手抚摸着她的头,轻轻地说:“不怕,不怕。”然后回过头,“辛一甜,这里不需要你,请你离开。”他的声音很低,却充满着力量。
辛一甜将花和戒指摔到萧伟的身上,摔门而去。
辛一甜从来没有见过王冰茜这么柔弱的样子,她一直就是很坚强的。而此刻,她是那么地柔弱,而自己去从来也不曾有过哄过她的机会,也许有的,只是自己太粗心了。
几天后,一辆出租车停到了工地门口。一会儿,司机师傅递给王冰茜一个信封,“他说他不认识你们,没要。”信封里,是退掉的戒指的钱。黄金一离开柜台,哪怕你只有一天,再拿回去,商家就给要折旧。萧伟又自己拿出几百无,凑够了当时买的价钱。可是,辛一甜没要。王冰茜又自己拿出六百,凑成了七千,以辛一甜的名义寄给了辛一甜的母亲。钱,有时会淡化愧疚,也会让自己的错误甚至不道德变得心安理得。
这个暑假,王冰茜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学校里。前半个假期是办辅导班,后半个假期主要是和萧伟在一起。
而辛一甜更不爱说话了,干活更加勤奋,人也显得更加稳重了。老板渐渐喜欢上了这个小伙子。
转眼又开学了。第一个周末,王冰茜收到了辛一甜让门口的老大爷转交给她的一个笔记本。那是一本用诗或歌词写成的日记,从送戒指的那天起,王冰茜收到笔记本的前一天止。
毁灭
为了远离更像远离
我扔掉了双臂断了又断
碾碎成砂砾
做成了复原的绝缘
为了伤口更像伤口
我锉开暗红的疤划了又划
翻卷成变色的浪
凝固成隔世的繁华
为了忘却更像忘却
我关闭记忆的门锁了又锁
生锈成苍白的山
压缩成碎片
为了毁灭更像毁灭
我屠杀了整个世界分割再分割
拼装成枯髅
滋生着磷火
虐
因为摘不到星星做眼睛
便用绣针将眼刺伤
因为雕不得月亮做小船
便用桨把双腿击伤
因为捧不得太阳送给你
便用炭火将双手烫伤
星依然闪烁
行走在我消失的视野里
月依然流转
圆缺在我的等待里
太阳依旧青春
朝升暮落在我的恐惧里
黑暗中
我疯狂成一只蜷缩的甲虫
捡拾了你的高高在上
落在你掸掉的尘埃
离开
有一首唱给你的歌叫《离开》
载着我永远卸载不了的无奈
牵过的手
却总感觉不到存在
纵横交错的纹理
写着满满的空白
有一首唱给你的歌叫《离开》
弹奏着我的灵魂枯瘦如柴
吻过的唇
却总也说不出来
唇齿间的温度
冰冻着夏日的徘徊
有一首唱给你的歌叫《离开》
覆水难收风干成陈旧的楼台
交换过的心
去总走不到未来
脉搏跳动的旋律
阻隔了你我的节拍
有一首唱给你的歌叫《离开》
离开
原因
夜睡了
我还醒着
因为
她不回来了
变
搬砖搬砖
和泥和泥
加班加班
干活干活
攒钱攒钱
买玫瑰买玫瑰
买戒指买戒指
够了够了
她扔了戒指
她踩了玫瑰
搬砖搬砖
和泥和泥
加班加班
干活干活
攒钱攒钱
买烟吧买烟吧
买酒吧买酒吧
花吧花吧
她不回来了
她不回来了
吸吧吸吧
喝吧喝吧
忘了吧
忘了吧
祝福
我怎能怪你的转身
尽管我是那样的忧伤
你我都是俗人
没有钱
怎么会有日子里的柴米油盐
剪一段天边的云霞
为你做一件漂亮的裙装
浪漫是一杯咖啡
是酒足饭饱后佯装的忧伤
写一段唯美的文字
做爱情的食粮
精神是一杯红酒
是衣食无忧后佯装的欣赏
我怎能怪你的转身
尽管我是那样忧伤
云霞遮不住风霜
文字填不饱皮囊
你走吧
我不怪你
似乎只有转身
你才能活在这个世上
嘿嘿
笑一个你就没有了忧伤
一共是八十三首。王冰茜哭得头痛,哭得心紧紧的,她下意识地抓着自己的胸口,恐怕一不小心它就会抽成一个看不到的死结。同宿舍的室友实在没办法,就给萧伟打个电话。萧伟坐在床边,一直抱着王冰茜,等她哭累了,睡着了,才离开。
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天空却有一种干净的感觉。凌晨四点四十分,萧伟看完了最后一首诗《陌路》。
陌路
沟壑纵横交错
山涧深不可测
你在山巅
用雪莲的心
盛开成百合
我在涧底
用草的姿势
茂盛成幽兰
你不必俯身
我何需仰视
这些沟壑
这些山涧
你我都不曾来过
我永远不会到山顶探望
你也永远不必到涧边拜访
刹那间的错过
不会纠缠成难割难舍
陌路
就是你我最好的前生和今世
转过身
你我就不曾遇见过
“爱是包容。”萧伟揉揉眼睛,“她都把日记本给了我,还有什么可怀疑?”太困了,躺下,就进入了梦乡。
十月份,工地管运料电梯的师傅家里突然有事走了。这可是个好差事,每天按按电钮,就能挣一百五。彭晓华晚上去找老板。老板没应。这个活,看似简单,可是说起来也挑人。这人得稳,晓华就有点毛躁,脑子还要反应过,再一个,作业时必须注意力高度集中。老板看中了辛一甜。
第二天,看到坐在电钮前的辛一甜,彭晓华气不打一处来,还老乡呢,背后使绊子,这活儿不让我干,你也干不成。而这时的辛一甜,正全神贯注的工作着。他万万没想到,这样的工作能轮得到他,当老板把他叫到帐篷时,他还以为是在做梦呢,去不知,糊里糊涂就得罪了人。
彭晓华扔掉铁锹,向老板的工棚走去。
”大哥,我说你咋不让我干呢,原来是给辛一甜留着!”
“我看着他比你稳当点,你也知道,前几年咱这工地上也出过事儿,咱赔了三十多万呢!”
“稳当?你知不知道?他这儿有问题!”彭晓华摇晃着脑袋。
“真的?”老板一惊。
“得过精神病。大学毕业当老师,犯病了,人不要了,对象吹了,来咱省城私立,又让人开了,去南方唱歌,让人赶回来了,洗车,人家不用了。现在女朋友又跟别人了。”
“那当初不是你介绍来的嘛!”
“我哪知道你让他做这活呢!老乡嘛,总得帮一把不是?”
老板抓起安全帽跑出了工棚。
辛一甜被辞退了,大家也知道了他精神病的事儿。彭晓华也没有当上电梯师傅。一边收拾行李,一边吼了几嗓子,辛一甜感觉痛快多了。
“晓华,这行李呢,我也不要了,送你吧!”
“这……这……可可……不行……”彭晓华尴尬极了。
“别说了,不怪你,俗语都说了,揭底的是乡亲。”
辛一甜拿着三千多的工资,他对老板心存感激,工资一分没少给,理发,买衣服,吃好的,喝好的,住价格适中的宾馆,逛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药店,购买药店所能开出的最大剂量的安眠类的药品。
三五天后,辛一甜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第二十五章尾声
夜,好安静,听得见鸟儿拍打翅膀的声音,听得见蚂蝗跳跃的声音,听得见玉米拔节的声音……从野外回来,辛一甜笑着,打开了一个又一个纸包,把那些大的小的药片,红的绿的胶囊放进嘴里,穿上上班第一天的那套雪白的衣服,平躺在床上,把吉它放在身上,随意地轻轻弹奏着。
所有的泪,我已流过,所有的快乐,我都已微笑过,所有的不舍,我都曾留恋过。
在每一个无望的时刻,我都相信明天一定会更好。
在每一个痛苦的日子,我都相信快乐一定就在一远的地方等我。
在每一个思念的日子里,我都相信,你一定也在默默地想着我。
在每一失败的过程里,我总相信,成功就在前方向我招手。
在每一个失恋的日子里,我总是对自己说,小爱神的箭还没有真正的射中我。
每一天,我都在努力,因为老师告诉我,所的辉煌都源于一点一滴的积淀。
我抛开了所有的恐惧,我改头换面,我洗心革面,我在爱中一步步走向成功。
在爱的温暖中,我如一棵一春风中生长的小树,拼命地吸取阳光雨露,我想长成参天大树,回报爱我的人。在情感的漩涡里,我拼命挣扎,我告诉自己,世界上除了爱情,还有更多的东西要我去努力,还有更多的情感与爱需要我去传递。
我爱这个世界,我爱这里的每一棵小草,每一朵花儿,每一个孩子,我爱每一天初升的太阳,每一滴来自遥远的天国的雨,每一片在蓝天里玩耍的云,我爱每一个跳动的音符,每一支在黑板上表述的粉笔,每一个舞动的青春的精灵,我爱每一个微笑,我爱每一句问候,我爱每一寸土地……我爱这里的一切的一切,我不想离开这里,这里有我的朋友,我的敬爱的老师,我的纯朴的学生,生我养我的父母,我不想离开,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
我想我是一个勇士,我能承担一切的打击与磨难,我能承担所有的痛苦,我不怕任何的伤痛,我说过,就算我少了身体的某一个零件,也不能让我意志消沉下去,我也不会消沉下去的,就算我在某一天有了残疾,我也不会向命运屈服,因为,我相信桑提亚歌的话,没有人可以打败我的。
可是,我错了,现在,我就要离开我深爱的一切,走向另一个世界。我不想,可是我没办法,我无法承受了,我累了,我只想休息一下,虽然,我是多么地希望自己永远能够睁开眼睛就能看到这个无比美丽的世界。
世界上有一种武器,无孔不入,无坚不摧,无影无形,它让每一个人都成为它的奴隶,让每一个人战战兢兢,无论你身居要职,还是一个死囚犯。它没有是非观念,没有自己的判断,它是一种突如其来的灾难,来如山倒,去如抽丝。在它的面前,没有人敢说出自己的想法,没有人去坚持自己的心。因为,一旦与它为敌,你就会饱受无中生有的煎熬。它能左右你的一切,你的朋友,你的敌人,你的父母,还有你的心,与你有关的一切的一切,它都能去支配。如果它愿意,它会让你迷失,它会成为你的主宰,让你做着你不想做的事,让你说着你不想说有话。它让你对做过的事,说过的话无限后悔,可你不敢去弥补,只能在时光将你的所作所为变成往事时,你才敢用淡漠的语气表达自己的悔意。于是,你会时刻受着良心的鞭打而无可奈何。它的缔造者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你找不到它的主要缔造者,因为这个群体的每一分子都为它鞠躬尽瘁。这些分子充斥在每一个角落,每一个空间,在你的呼吸之间,在你的睡梦与清醒之间,它渗透到空气中每一个小小的微粒中,无法辨别,无法驱赶。它能在瞬间让你光彩照人,也能要瞬间让你从这个世界消失。没有人打得过他。
我用尽了我的所有,我想像桑提亚歌打败大鲨鱼一样,去打败它。可我终究败下阵来。它太强大了,超过了我的想像。
我选择了逃避。
但是,我仍然知道,即使我消失了,它还是要像入党一样,一脸慈祥地说:“这孩子,一个小小的玩笑怎么当真了呢?要知这样,我就不跟他开这个玩笑了。”然后骄傲地笑着离开。所有的人都知道,它会这么说,所以没有人相信它。人们只是相信,不开这种玩笑才会让人觉得它真得慈祥。
再见了,生我养我的爹娘,再见了,给我无数关心与爱护的恩师。再见了,我曾经一起欢笑的学生,我爱你们,我爱你们,我永远的爱你们,我爱你们……
我要睡了,安静的睡了,这是一个让我安睡的夜晚,我要睡了……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
我是一棵开花的树,长在你必经的路旁
名利竟如何,岁月蹉跎。几番风雨几晴和,愁风愁雨愁不尽……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
时不利兮骓不前,虞姬虞姬奈若何……
我要睡了,安静地睡了,我要第一个谁也不曾到过的地方去了,妈妈,我想你,多想让你拍拍我,就像小时候一样,我真地要睡了,我看见了天使,他们长着翅膀,他们在欢迎我,他们说……
他的气息一点点弱下来,他的手停在琴弦上不再抬起。
救护车的喇叭声将夏日的炎热切开了一个口子。
穆校长、秦老师和所有原来学校的同事,都在如火的太阳下静默着。邱晓雅把头里在强越的胸前,抽泣着,强越的泪滴在她的头发上,砸在了心上。章烨一边哭着,一边喊着:“一甜,你个大傻瓜,一甜,你是个混蛋……”丁一凡流着泪和乡亲们搀扶着昏过好几次的辛一甜母亲。
当人们离去后,从玉米地里出来两个女人。
“是我害了他。”李李玮红着眼睛。
“不,是我害了他。”王冰茜说。
“那就算是我们吧。”
“活着吧,日日受良心的折磨。”
“穆校长,是我们害了一甜。”坐在穆校长家的客厅里,两个人的脸上说不出的难受。
“不是你们,是这个世界。”穆校长叹口气,“这是一个喜欢过去产影子的世界。”
“我们每人每个月给你送来五百块钱,麻烦你用稳妥的方式送给一甜的妈妈。请不要拒绝,良心难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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