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警官:
俺借朋友的车去办事,不慎在路边停了一会车,被贴了罚单。俺严格遵照罚单上的要求(3天后,15天内),到交警队交费窗口交罚款。
俺在第四天去的时候,交费的人排了一长队,两个小时后终于排到了,可收费的警官说网上没有违章记录,递上车上贴的罚单,警官说这个在我们这里无用。不能作为交罚款的依据。问:啥时候能交呀!说:网上有记录了才行。问:啥时候能有记录呀!说:别浪费时间,下一个。俺只好退了出来,想想还是怨自已呀,违章了噢。
回来后和朋友说起这事,朋友说要尽快处理完,超期会有罚款,有时候还会扣分。扣分?这可是很让人害怕呀!
俺只好又于第9天、第15天去交罚款,依然是排队···没记录。问:预交行不?说:不行。
朋友开玩笑说没有记录是好事呀,咱小民被遗忘很正常啊!(例如:俺是被国企四千多元买断十一年工龄者,无选举权已十多年了,估计已被遗忘。)您相信在这事上咱“小民”会被遗忘吗?就怕咱真忘了,“它”却不知道什么时候蹦到网上去啊!
俺如今是打工仔,每次去都得请半天假,请一次扣一百元。为了交五十元罚款俺已用去三个半天,损失了三百元,连续请假还受到了上司的警告(私企一个萝卜要填几个坑的)。可罚款还没交上,身心倍受煎熬。求求各位警官大人了,体谅体谅俺做小民的吧,做小民的实在不容易啊!俺知错了,今后一定注意,再不敢违章了。
俺真的不敢有过分的奢望啊!俺现在最大的梦想是“允许俺预交罚款”!求求各位大人了!
申请人:小民张三
20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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