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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你为什么要壁垒森严?

时间:2015/3/19 作者: 沂水滨 热度: 77252


经过安检,当事人从审判楼鱼贯而入,被导诉员分流到该去之地。有当事人找某法官,诉导员:有事打电话,办公楼不能进。某信访人要求见院长,诉导员:进不去,有事给我说。好说话的,嘟囔一声:什么破法院,连人都不能见!也就过去了,不好说话的,什么情况都有,有的甚至骂声连天,引来不明就里的人群侧目。

过去的法院,是开放式的,办公办案一体,找人的,送快件的,办事的,开庭的,办公的,检查的……络绎不绝,那真叫热闹,尤其来上几个相互对骂的,甚至对法院不满的,那就更不用说了,你想安心办公,那可能吗?到了新千年前后,法院实行三区分离,将办公、办案、生活区分别隔离,并迅速被法院推广,法官们被囿于一隅,过着办公室到审判庭两点一线的重复生活,当然,要经过一道或数道只有法官才能打开的门,整个办公大楼瞬间安静下来。

为什么这么做?当然,这里边有多重因素,避免相互干扰,这是主要考虑。法院的安定,法官的安全,这也是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因为多地法院发生针对法官的极端事件,不得不让领导下决心实行办公办案的分离。当然,避免法官与当事人密切接触,还能提升法院的威严感,尽可能避免法官办“三案”,这不能不说,也是考量之一。可以说,法院实行多区分离,即是工作需要,也是现实所迫。

法院是国家机器,过去属于专政机关,多少带有半军事化的意味,有自己的“武装力量” ▁法警,也有自己的枪库,当然,枪支早已上交,实行了统一管理。在敞门办公的年代,外观毫无威严感的法院,在大家的心目中,还是很威严的。你一声自豪地亮相:我是法院的。马上让人不敢怠慢。甚至姑娘择偶,也对法院情有独钟。有一次,本人曾亲自听到几个女孩子的对话,“你找什么样的对象?”,“公检法的,有安全感。”,另一个:“俺也这么想。”听得心里美滋滋的,自豪感油然而生。即便在餐桌上,当有朋友介绍你是法院的,马上让人肃然起敬,有时还咨询你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仿佛你就是不可慢待的主角。客观地说,多年来,随着法院狠抓案件质量,加强审判监督,严格错案追究,案件质量有了大幅度的提升。办案模式,也由过去的粗放型,转变为现在的精细化管理。目前,大部分案件的庭审,你可以网上观看现场直播,绝大部分案卷,也可以足不出户,网上查阅,司法公开的步伐,让你不敢想像。为提高司法公信力,法院想足了办法,以公开促公正,以期扭转司法公信力不坚的尴尬局面。但是,在目前,貌似很威严的法院,反而让人感觉不那么威严了。何故?

应该说,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不满,造成司法公信力的不举,有多层次的原因。

根本的问题,还应找内因,从法院层面来说,案件的审判质量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值形成了巨大反差,不得不说,这是主因,法院自身办案质量的不高,对司法公信力的不坚,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个别法官作风简单粗暴,吃拿卡要,甚至枉法裁判,可以说进一步助推了这一趋势的蔓延。尤其媒体曝光的重大错案、冤案,更给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带来硬伤,虽然数量有限,但往往让大家对法院彻底失去信心,你虽做出了很多努力,也有了重大转变,那也很难扭转大家先入为主的被动局面。

从深层次分析,我们看到,大家不单单对法院不满,而是对整个公权力不满,也就是学者们提出的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尤其是日益突出的“官民矛盾”,对法院的不满,只是对公权力不满的一个局部折射,法院作为司法的最后一道关口,更加引人注目而已。公检法一手酿成的冤假错案,更能引起大家的关注,在整个社会马上就能产生强烈共鸣。所以,法院无论做出这样或那样的改革,推出这样或那样的举措,仍不会立竿见影,改变现实状况。不可否认,改革开放的三十多年,我们国家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那百姓为什么仍然对政府不满,或者说远没有过去信任呢?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就像过去所说:“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碗来骂娘”,这种现象是否值得我们深思?

贫富差距的持续扩大,折射出分配制度的不合理,各种不公平、不合理的体制,让大家由不满,发展到愤怒,法院作为司法程序裁决的末端,便成了大家对政府不满的发泄点。邓小平说过,我们的改革,是要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由先富带动后富,走共同富裕的发展道路。并说,如果改革造成了两极分化,我们的改革就是失败的改革。事实呢?不言自明。作为审判机关,法院只有裁判权,没有其他的救济保障功能,所以屡见新闻媒体曝光法院“打白条”的现象。法院忙来忙去,换不来一句谢谢,一旦不满,便会被无限扩大,一切污言秽语,一切尿骚恶臭,全都扣在了法院头上。作为业内人士,不是护短,我认为,很多时候,法院很无奈,也很伤心,有时也的确表现出,法院真的很“无能”。这种社会层面、体制层面的深层次根源,是很复杂的,但社会对公权力的不满,比较集中地体现在法院身上,这不得不说,也是司法公信力不高的重要方面。

怎么办呢?法院有时也确实没办法,甚至“无能为力”。多区分离,让法院“戒备森严”,这也是法院不得已而为之,这样,尽可能减少法官与当事人的接触,也就降低了法官受伤害的概率,尤其基层法院,更有必要。但是,法官并非生活在真空中,你能躲得掉?不像上级法院,开完庭,你就很难见到主审法官,基层的法官,就生活在一个小圈子里,只要有心,总能找到你,所以,基层的法官,压力是很大的。

法院的信访部门,是法院是否安定的晴雨表。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不满,基本都能在信访部门有所体现,因此,法院应当有区别地对涉诉信访案件,分门别类,有的放矢,区别对待,妥善予以处置。可以说,过去的信访制度,给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带来了一定冲击。《国家信访条例》早就将诉访分离,但在信访实践中,并未执行,多年来,涉诉信访案件,被普通的信访案件裹挟,让各级法院非常尴尬,非常无奈,疲于应对,又无良好对策。沉寂十多年,甚至几十年的案子,为什么会“死灰复燃”?这里边肯定有信访人错误理解国家信访政策的问题,但当你反复做工作,确已仁至义尽,甚至将工作做到了极致,他仍然长期不放弃,甚至愈演愈烈,那到底问题出在了哪里?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总不能被这小部分案件所困,而坐以待毙吧,扎紧篱笆,加强防范,这是必然之举,也是法院能做而又必须做的事情。

当然,对待信访案件的“四个到位”,在涉诉信访中,也是可行的。那就是,对不明白政策规定的,要宣传教育到位;对确有问题的,要工作措施到位;对生活真正困难的,要帮扶救助到位;对确属缠访闹访的,要依法处置到位。这样,工作中坚持四个到位,必然带来涉诉信访案件的“消肿”,大幅度减少法院的安全隐患,抓源头,治根源,才是治本之策。因此,仅仅扎好篱笆,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需精练内功,既治标又治本,实行标本兼治,才能真正彰显法治的威严,而不是仅仅停留在表面上。

       2015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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