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后,去广场散步,前面街边围着一大群人,吵嚷声老远处就能听到。我凑过去一打听,原来是一个卖西瓜的小伙子与卖梨子的两男两女因摊位而发生了纠纷。这本不足以为奇,生活之中磕磕绊绊是常有的事,因为有了争论、有了磕绊,生活才会绚烂,才会波澜壮阔!如果大家都平心静气地协商一下,各自后退一步,什么鸡毛蒜皮的小事都不是事,一切都会海阔天空!我就曾被一位少妇骑电动车在拐角处撞了一下,把少妇吓了一跳:“大哥,实在对不起,骑得急了点!”这种扑实的言语听了像沐了春风一样,我忙对她说:“没事没事,我骨头硬,有没有伤着你啊?!”
其实,争吵了几句之后,就应该各自归位,该干吗就干吗吧!
但事实并不是期望的那么简单,人的劣根性往往在很多时候决定了事态的发展,那些围观的居心叵测的闲人的吆喝更多的时候却是火上浇油。
我静静地观察着。
卖梨子的男女认为摊位是他们的,因为他们每天都在这个位子摆摊,摊位理应由他们占用;卖西瓜的小伙则认为地盘是国家的,谁都有权力占用,双方你来我往分寸不让,唇枪舌剑恶语交加。突然,一闲人很淡定地说了一句:“有本事打一架啊,谁打赢了摊位就是谁的,光吵嘴有个屌用!”只此一句胜过千钧风雨,点燃了那两个女人的智慧,激起了那两个女人的豪勇。
只见那个四十岁上下的女人把骑着的电动车一加油门,猛地往那个小伙的农用车上一撞:“打死你个狗操的,还敢撞老娘的电动车!”这种疯狂的举动把我立马震惊了,温柔、善良、柔软应该是女人最优美的风景和韵致,但在这种女人身上表现出来的却是庸俗、骄狂、浅薄!我看得清清楚楚,明明是她故意撞人家的,竟然说谎不怕太阳晒,下流不惧脸更黑,那张本来有点看头的脸面霎时变得极狞极丑。
事态并未就此结束,就在那两对男女围殴那小伙的同时,其中的一个女人拿出手机打了一通电话,不一会,一辆警车开来了,下来了一个警官,记住,只是一个!
直观感觉,警官不是来调解纠纷的,否则不应该只来一个人,倒有点像是那两对男女的亲戚,旁边的闲人也证实了我的感觉,警官是某公安局刑警大队长,女人的亲兄弟。
这位警官先是劝小伙撤离这里,小伙自然不肯,警官勃然大怒指着小伙的鼻子大骂:“你他妈的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给脸不要脸.....!”
我感觉很是悲哀!到底是谁给脸不要脸?应该由身边的老百姓来回答。
一直以来,警察就是公平、正义的象征,是我心中的英雄,从小时电影中看到的“戴手铐的旅客”、八十年代亲眼目睹的严打英雄,这些都还是一种模糊的崇敬,但在二00九年春季阜田扑灭特大山火行动中,警察的精神却是真真切切地激励了我!那几天各路扑火大军吃住都在山上,警察同志们更是身先士卒,始终和解放军官兵冲在最前面!
但愿这只是极个别现象,但愿警察队伍里再不要出文强、王立军那种人物了!不要让我们一方面敬仰着他们,一方面又被他们蹂躝在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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