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停双十一折扣价,赢来叫好声一片
据悉,11月3日,工商总局近日召集天猫、京东、唯品会购等10网络家电商,提出必须在网站事先公布促销活动的时间、促销规则和促销方式等促销信息,排查促销者的经营资质、身份信息,全面梳理近期网络商品价格,防范经营者采取“先涨价后降价”方法虚构优惠促销,欺骗消费者。会上,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针对今年“双十一”指出,应纠正网络商品交易中存在的准入把关不严、对商品信息的审查处置不力、消费者权益未能得到充分保护、网络经营数据过度封闭和销售行为混乱等违法违规行为。
随着一年一度的“双十一”日益逼近,网络各大商场掀起了价格战,根据以往的双十一守则,部门销售商用虚打折的信息误导消费者。很多销售商采取了“先提价后打折的方式”,打出了所谓的“历史上最低价”、“全网最低价”等虚假信息,吸引消费者眼球,从而促进产品销售,这是近几年网络市场上司空见惯的营销策略。这样不真实的广告用语违法了《广告法》用语规范。工商总局此举:叫停各大网上商场的所谓的折扣价,参考价等,这无疑显示出工商总局对网络销售的重视,加大对网络销售的监管的力度和决心。不少在“双十一战争”中受骗的消费者毫无疑问对此举拍手叫好。行业监管的不到位是导致价格战争越演越烈的一个重要因素,现在工商总局对网络销售开始进行合理的行政干预,将政府的手与市场的手相结合,共同经营行业发展,将会是网络销售向更远大未来发展的有力推动力。
当然,不少店家表示没有这样“震撼”额宣传标语,如何能够在浩瀚的双十一购物节中吸引广大网民的眼球?消费者决定购买商品的主要原因绝不是惊天地的宣传标语而是实实在在的商品质量。只吸引眼球而没有过硬的商品做支撑,那不过是哗众取宠,过眼云烟。
网上购买商品已经逐步成为消费主流,当然,网上消费改变了过去那种面对面、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传统消费模式。与传统消费模式不同的是,消费者仅仅从网页上的文字信息、图片简介来决定是否购买该商品。因此,商家在页面上对商品或服务的描述的真实性和全面性,包括性能、外观、材料等主要信息应视为要约,消费者在确定购买以后买卖合同即生效,商家理应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与页面描述相符的商品,否则等同违约。
叫停双十一折扣价的规定,有效的震慑了利用虚假信息欺骗消费者从而获取利益的不法行为。此举措只是度网络市场整治行动的开始,相信会更多的举措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合法商家的权益,肃清网络市场,确保网上市场的更加公平、平等、有效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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