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枫空院锁,虚度好年华。一夜霜风起,庭前尽落花。
抚春将书翻到这一页的时候,才想起已经立秋,而她遇见他的那一年,苍都的秋天也才刚刚开始,连续几日的雨水使得这个古老的城镇潮湿而清新,抚春喜欢在这样的日子里漫步独行,或是在某一处驻足,吹起长笛。
在她的家乡--苍都水云乡,红枫随处可见,也由于偏僻人烟稀少,这里无战祸动乱,人们平安而自由。
苍都是一个雨季频繁的城市,下起雨的时候就会看见干净平整的石板路,而雨水顺着石板路流淌下来的样子那样安宁静谧,让人恨不得一生隐居在此,不愿再被一丝一毫的喧嚣纷扰打搅。
连续几日的雨水堆积,使得青石板路上有一摊一摊的小水潭,抚春心里欢喜,便脱掉绣鞋,双手提着裙摆光脚踩在上面嬉玩,嘴里断断续续的哼着家乡小曲。
“你曾经对我说‘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此生非君不娶’,可是为什么突然之间一切就都变了?为什么?”骤然响起的女声让抚春停下了脚下的动作,寻着声音而去,又听到另外一个男声的回答:“世上哪来那么多非君不娶?”淡而冷的语调,让人捉摸不透。
看见他们的时候,那男子背对着女子抚了抚袖冷淡的笑,似乎正准备离开,然而当他抬眼看见抚春的时候先是一怔,然后玩世不恭的将她上下仔仔细细打量了一番,又似笑非笑的挑眉,一副纨绔子弟的浪荡模样。他无礼的举动令抚春皱眉,匆忙放下了裙摆落荒而逃,连长笛掉在地上都顾不上去捡。背后,是男子不羁的笑声,一阵一阵在耳边回荡。
抚春是认识他们的,女子叫竹青,男子叫红仟,两人关系一直暧昧,频繁来往使得乡里的人提起他们就皱眉摇头,直叹世风日下,而他们对于人们的指指点点也似乎毫不在意,依然我行我素随性而为。
红仟是本乡人,向来不羁风流,情债情史多的像戏文,而那名叫竹青的女子则是乡长的女儿,听乡里人说是红仟的又一笔风流债。竹青向来刁蛮任性,却在红仟面前难得的温顺乖巧,情之所钟,一等便是三年,着实叫人叹息。
竹青眉目清秀干净,是那种看上一眼就惹人疼得女子,当初十四五岁的年纪,如今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日渐动人。而红仟却长了一副倾国倾城的脸,即使水云乡最美的女子在他面前也自惭形秽,他常年一袭火红的衣袍,招摇过市的行走在这个乡下小镇里,没有人知道他的来历,只知他身份神秘,身边总是跟着两个高手,所以没有人敢去轻易招惹,对他的态度也一直敬畏,即使是外乡的强盗和恶霸--大家都心里清楚,水云乡的安宁平静多半是因为他,故此渐渐比几个乡的乡长还有威望。
跑出去很远之后,抚春才停下来,捂着扑通扑通乱跳的心休息,她想着再等一会儿,等他们走了她再回去捡她的笛子,然而这时身后却响起一声轻笑,抚春一怔,转身望去,却见红仟正站在自己身后,手中拿着她的笛子在眼前晃了两晃,眼睛盯着她的脚下,神情依旧玩世不恭,轻佻道:“你的衣裙湿了。”
抚春暗道一声糟糕,不但掉了笛子还忘了绣鞋,正被他的眼神盯得无措间,却又听他道:“想要么?”
她一抬头,却又看见自己的绣鞋竟也在他的手里,顿时又羞又恼,也不管什么避嫌不避嫌,当即怒道:“无耻,快将我的绣鞋还来!”
红仟也不生气,只是轻笑着道:“我若还你绣鞋,你要怎么报答我?”
抚春越发恼了,声调不由高了几分:“那绣鞋分明是我的,凭什么报答你!?”
“明明是我捡了你的绣鞋前来归还,你不但不说一声感谢的话,反而斥我无耻”,他又向前走了几步,直到走到她的跟前俯身到她的耳旁,才又低又柔的问:“你倒说说,是谁无耻?”抚春被她说得哑口无言,正想着怎么反驳,却见他又迈近一步,还来不及躲避,便被红仟一把揽住了腰。
微怔之后,抚春羞愤得满脸通红,慌忙一把推开他,谁料一不小心踩到裙角,直直摔倒在地,积水泥巴一瞬间沾染上衣裙和脸颊,越发显得狼狈。那人不但不来相扶反而恶意的笑起来,笑声甚是张狂快意。
抚春一骨碌爬起来,不但不恼反而冲红仟笑,在红仟愕然的神情中一甩衣袖,伸手抢过自己的东西,鞋也不穿,转身便走。
红仟抬手擦了擦脸颊上的泥水,再看了一眼自己也湿了脏了的衣袍,不禁失笑:“我红仟活了二十五载,闯荡江湖十年,竟一朝被区区小女子报复了去,说出去怕难有人信。”言罢望着抚春离去的身影,意味深长。
抚春恨意难平,回到家中的时候才换了衣裙和绣鞋,大哥书恒见她一身狼狈,忙问出了什么事,抚春轻哼一声,恨恨的道:“没事,遇见一条狂犬。”
“狂犬?”书恒一听急了,立马上前来将她全身检查一遍,问:“有没有伤到?”
抚春摇头,想到红仟那样的人也被自己小惩奚落了一番,顿时得意起来:“没有,那只犬太逊了!”
抚春父母早亡,和大哥书恒相依为命,书恒是乡里唯一一个能断文识字的读书人,所以乡里人都很敬重他,题字写书信一类的事情都来找他,书恒又心疼她,所以自小生活虽不算富裕,但她的吃穿用度却从不比别人家的女孩子差。而抚春平时看起来安静乖巧,实则不是,她在除书恒之外的人面前时常显得调皮捣蛋。
雨仍然没有停,枫叶落满一地,厚厚的铺就在人们必经的路上,成为水云乡秋日里最美的景观,抚春喜爱极了这里,曾经扬言道,即使有一天嫁人了,也绝不嫁去外乡,听得书恒常常摇头失笑。
书恒是一个少语温和的男子,可能是过早的承担起一切使得他比同龄人显得沉稳牢靠,他偶尔无事时会坐在书房里好几个时辰,练字或是读书,抚春常常想,要是大哥不是大哥就好了,她理想中的男子就应该是书恒这样,沉稳温和,少语牢靠。
秋意越发的浓,抚春加了厚衣裳,坐在门前望着院子发愣。这场雨持续了半个月,依旧淅沥沥的下个不停,抚春突然感觉有些伤感,不想读书也不想吹笛,就这样坐了一个下午。
天色渐暗,但门外的小孩依旧玩兴很高,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的背着那首童谣: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听得抚春不禁有些烦躁,红枫都落了一地了,怎么还在念叨春天?
大哥这两天有事外出,抚春也乐得没人管,这样百无聊赖过了一日,直到现在天色暗下来,肚子终于咕咕咕的唱起了空城计,这才轻叹一声起身,准备出去吃饭。秋日夜晚的街头有些萧条,特别当下起雨的时候,雨水沾湿街头、落叶,来往行人匆匆,越发显得秋夜的冷清。
离家最近的馄饨摊是抚春最爱去的地方,这里的馄饨不但价钱便宜,而且皮薄馅儿多,嫩滑可口,清汤上面一层葱花香菜,看得人直咽口水,非要吃一碗不可。这不,因为是常客,抚春刚一坐下来,老板二话不说就上了满满一碗,抚春道了声谢,拿起勺子便呼哧呼哧的吃起来,显然是饿极了。这时旁边的座位上坐下一个人来,黑发红衣,在这个小小的摊铺显得分外扎眼。
其余几桌的人见状,匆匆付了钱离去,老板也在愣了片刻之后磨磨蹭蹭的收摊,既不能再做生意,又不能立马走,着实为难。当然抚春正吃得认真,自然不知道周围在顷刻间发生了什么,也就只当坐在她旁边的这一位,是没处坐了拼得桌。
一碗馄饨吃了个干干净净,连汤也喝得点滴不剩,抚春满意的叹息一声这才抬头,霎时怔忪。片刻之后反应过来,指着来人:“你你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为何不能在这里?”红仟笑得一脸欠扁,啧啧道:“一个女孩子,用餐举止如此粗鲁,实在难登大雅之堂。”
抚春这次依旧没有生气,反而仰起脸对着红仟甜甜一笑,最后一张口,一个饱嗝刹那响起......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红仟处于完全失语的状态,神情呆滞目无焦距,依稀间,还能闻到周边飘着一股葱花的味道。抚春见状,毫无形象的捧腹大笑,起身付了钱,撑开伞回家。
门前有嘤嘤的哭泣声,突兀的响起在宁静的夜,夹杂着雨声与自己轻微的脚步声,让抚春不禁停下脚步,走也不是,停也不是,就这样撑着油纸伞站了良久,见那女子依旧没走的意思,只好上前询问。
“你为什么伤心?”
幸而天是刚擦黑的样子,夜才来临,所以当那红衣女子头发衣衫尽湿,仰着脸背靠在墙壁上无声哭泣的时候,抚春并没有感到害怕,犹豫再三,还是上前关心的问了这么一句。
她很久没有回应,仿佛正沉浸在某个梦里没有醒来,神情颓然而凄凉,由于哭得太久眼睛已经红肿,些许头发凌乱的沾在脸上嘴唇上,满脸泪痕使她看起来狼狈的同时又凭添几分美感,她是一个哭起来很美的女子。
“你是谁?为什么伤心?”
“我......”刚一开口却发现全是哽咽,泪珠从她眼角再次滚落,她开始泣不成声,断断续续的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能做的我都做了......可他为什么就是不喜欢我?”
“你......说的是红仟么?”脑子里闪出一个人的影子,抚春想都没想,脱口而出。
女子一听,神情越发难过,苍白的脸上满是绝望。
抚春张了张口,不知该说些什么,又不懂得如何安慰,只好问:“你累不累?要不要进屋避雨休息一下?”
女子竟真的点头,泪水顺着脸颊滑进衣领里,眼神真诚而祈求:“你能不能听我将这个故事讲完?”
抚春知道自己做不了什么,当即点头:“好。”
雨噼里啪啦的敲打在屋檐上,有越下越大的趋势,而抚春的思绪也跟随着她一起回到了多年以前。
相貌好看的人情债多,滥情多情者比比皆是,而像红仟这样看一眼便很难再忘记的相貌尤甚。只是那时,她不过是一名目不视物的小女孩,机缘巧合之下遇见初出江湖的红仟,红仟少年时期学过医术,虽名不见经传但医术却很了得,当时她的父亲已经请过当地许多名医前来,结果都是无功而返,因担忧女儿病情加重,百般无奈之下贴榜重金寻医,正好红仟揭了此榜,两人得以相识。年少意气风发的红仟是骄傲的,亦是略显得孤僻冷漠的,他时常独自一人呆在一处,对周围一切不理不睬,只有在为她治病、两人相处的时候,他才会难得的显得温暖温柔。府中的下人常常会交头接耳的细语,说两人郎才女貌,是一对金童玉女,看起来分外登对,就连她身边从小伺候的丫头,也有意无意的会嘟囔几句,当她因为羞涩而嗔怪的时候,就连连求饶,最后话题又会回到年轻医师相貌如何如何俊朗,对待自家小姐如何如何温柔上。
情窦初开,花儿一样的年纪,虽眼睛看不见,但她却能通过耳朵鼻子感受到他的气息、他的脚步、他说话的声音、他身上的味道,无一不清晰显眼的呈现在她的心底。两人日日相对,她又从未与父亲之外的男子这般亲近,久而久之便心生爱慕与依恋,渴望快速复明,渴望能再次看到山水河川、以及……自己倾心相待的少年....
或许是他的医术了得,也或许是上苍怜惜她、听到了她迫切的心情,一年之后,她终于可以摘掉自己眼睛上的白布,不用再涂药上去,可是,她康复了就意味着他要走。她辗转一夜,心中五味陈杂,心道等天一亮就去央求父亲设法将他留下来,谁知当天夜里他便不辞而别,未曾留下任何只言片语,从此影踪全无……
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抚春叹息:“那他有没有认出你来?”
女子抽泣一声摇头,泪水再次滚落:“无奈之下向他说起了当年救我之事,可他竟全然记不起来,可见并未曾放在心上。”
“大哥对我说过,感情是强求不来的”,抚春细想了想,劝慰着转移话题:“我之前没有见过你,你是不是外乡的?”
手中的茶盅余温还在,只是茶水却仍旧是满的。女子点头道:“我叫夕拾。”
“为了红仟那样的……”抚春讶异,本来想说“浪荡子”,但转眼觉得不合适就又改口:“……人,你只身前来水云乡?”
夕拾摇头:“父亲不放心,派了两个丫头随行。”
抚春更加诧异,惊奇道:“你父亲竟是知道的!?我还以为你私逃出来的呢。”
夕拾这才一笑,有些愧疚的道:“母亲走的早,父亲对我一直疼爱有加,所以并不曾怪罪。”
抚春心里不禁羡慕起来,黯然了一会儿又豁然开朗,得意的道:“我大哥也很疼我的!”
放下茶盅,夕拾微笑,腼腆又温和:“天色不早了,我该回去了。”
“好,我送你。”抚春点头,起身准备相送,却见夕拾有些赫然的道:“我的衣裙尽湿,能否借我一套?”
“哦!瞧我!”抚春敲了自己脑袋一下,不好意思道:“你等一下,我这就去找一套合适的衣裙来!”
手中提着一盏灯,将夕拾送至门口,便见两名丫鬟模样的女子一脸焦急,见她们二人出来,忙上前向自己行了个礼,一名撑起了伞,一名为她披上了大氅,后告辞远去。
雨还在下,夜一片静寂,抚春关好门窗熄了灯。
窗外落了一地的枯叶,秋像一艘货船般,荡漾着向更深更远的地方驶去,冬不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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