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个人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这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生活就处于逃离之中,是一个地点的结束,也是另一个地点的开始,永无止境,他的脚步也永不停留。
手机里多的是联系人,却从来没有点开过,如果一个人天生适合流浪,如果一个人的全部就是逃离现在的生活,那过多的联系将是一种拖累。是的,他没有朋友,他只是一个独行者,他从小便觉得这酷毙了,毫不在乎,也将这一信条贯彻到底。哦,对了,他还有一把吉他。
记得他刚会弹的时候,那会儿还在中学,在同龄人中算是很稀奇的东西,他也一脸骄傲,在室友的撺掇下,站在女生宿舍楼下,学着经典桥段,使劲拨着弦扯着嗓子吼,对面的女孩看过来!嗓门之大,声音之惊悚,楼上窗户霎时关得噼噼啪啪响,宿管阿姨更是面目狰狞,一身蓝色制服,拖着大扫把朝他一阵乱舞。很好,命没了半条,吉他总算保住了,他感到深深的耻辱,宿管阿姨真好样的!他也因此一战成名,被大家呼为“吉他小王子”,不过再没人听过他弹吉他了,那估计是他第一次弹,也是最后一次,那些听到的人到底是幸还是不幸呢?独来独往是他的特色,那吉他给他加重了筹码。
他真正开始流浪是在和父母闹翻后,离家出走是常玩的把戏,这一次,真的走了。脚步轻快,吉他在后面把衣服磨得刺刺响。他开始考虑生活的问题,应聘了几家稍微体面的公司,都以失败而告终,他没有任何想法,只认为这是命运在暗示他,流浪吧,去流浪吧。最后在帮一位老大爷推车收破烂吃到了几天来唯一的一顿午饭,下午又去推车,他把三轮车踩得飞快,东西撒了一地,老大爷在后面气喘吁吁。挨了好一顿臭骂,又背着吉他,漫无目的的走着。突然很感到难过,原来流浪也是需要钱的,自己根本什么都不会还自以为是。他想自己应该学三毛以天为被,以地为床,以砖为枕。天已完全黑了下来,他就地坐了下来,抱着吉他,呆坐了一会儿,就这样睡了,瑟缩了一整夜。他是被呛醒的,满嘴都是灰尘,揉了揉僵硬的手,弹弹腿,望望四周,原来跑到人家的工地上来了!忽然看见旁边围了一群人,老老少少,他也跟过去凑热闹,哈,得来全不费工夫!他凭借着年轻有力,顺利的挤掉其他人,找到了挑砖的活儿。管他什么面子里子,我要回家。
想到这里,他轻笑出声,果然是年轻,空有一股冲劲,呵!
一身狼狈的回到家,没有想象中的热情拥抱,抬头便是一巴掌,挨了一顿好打。“吉他小王子”回来了,像一股风一样迅速吹遍校园,他已经不会再去理会了,那些人不过是变态的嘲笑而已,笑自己的狼狈。他依然我行我素,只是更加沉默,只是开始拿起书本,只是年级成绩再无人超越。这孤僻的行为又让他成为学校最有性格的人。他心里依然藏着那个梦,那个流浪的梦,说是梦,不过是想要逃离周围这一切,甩掉一切束缚,一定要逃掉。
......
这么多年的奋斗,他终于逃了,一个又一个地方,向往的自由,无忧的流浪,可是,自己做的一切,仿佛都没有了意义,这真的是自己想要的吗,答案已经不重要了。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