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着,我撞的是D,又不是你,你急什么啊!”
“哎呦,原来是水兵啊!什么时候也这么酷,有车开啦?”刘菲的愤怒立即收敛。
“水兵?李莹?”我吃惊的喊着他们的名字。李莹有些不好意思,只在那傻笑。
“D,我今天还得好好感谢你呢。实不相瞒。自从那天在舞会上和李莹跳舞以后,我就对她有了好感。”幸福写了水兵一脸。
“我说那次李莹和你跳完舞之后,整个人就兴奋起来了,还一直说自己喜欢长头发的男生,原来是被我们水兵给迷住了。好啊,你不是要感谢我吗?这顿饭你请吧。”
“行啊,一顿饭换了女朋友,值了。”
“开玩笑的,快进去吧。”
一凡没来,她回家了。她的家就在上海,可她似乎从不把那幢只有姥姥和保姆的豪华别墅当做家。节假日很少回去,连过年都有留校看门的冲动。其实她有时很想念父母,有时又表现出无所谓的样子。我知道在她内心深处很需要一个温暖的家。谁能给她这样一个家呢?唯愿将来会有一个好男人可以很爱她,珍惜她,给她家的温暖,让她幸福快乐地生活。否则,我会很难过。
人差不多到齐了,正准备开吃,林然拉拉我的衣角,轻声问我:“一凡怎么没来啊?”
“她回家了。”我轻声地回答。然后我看到林然脸上瞬间的失落。
虽是我做东,但桌上侃谈我绝不是主角。
“哎呀呀!我的李莹同学,好久不见。最近一向可好啊?”
“林然,现在人家可不是你的李莹同学了,你说话要注意了。”我看林然那暧昧的表情,赶紧提醒他。
“啊?怎么回事?怎么回事?”
李莹和水兵很自然地坐到了一起,还相视一笑,说明了一切。
“啊?不是吧。水兵,你可太不够意思啦。动作也太快点了吧。兄弟我还没怎么着呢,你都已经——”林然的两道眉毛极别扭地扭到了天上去。。
“怎么啦,林然,你是不是看人家都成双成对,你心里着急啊?”刘菲对林然一向不客气。
“哪里哪里,我是说水兵他有了女朋友也不和兄弟们说一声,报告好消息。”
李莹不知怎么了,一句话也不说,在那不停地暗笑,还不时和水兵对目。两腮像发了烧一样红。看来女人有了男朋友就不一样了,再厉害的女人也温柔起来了。
“林然,你也有点不像话啊。前些日子你小子看上我们班一女同学叫阿玲是不,穷追烂打的,等人家真对你有意思了,你又往回缩,整天跟躲瘟疫似地躲着人家。你怎么回事啊?”刘菲张开了挑战的嘴巴。
“我知道了,林然,是不是一不小心看走眼,把‘恐龙’当‘天鹅’啦?”小静显然和女老大站在一条战线上。
“小姐们,我林然眼睛再近视,看美女也不会看走眼吧。这也太有损我泡妞高手的形象啦。”林然满不在乎,舌战群儒。没办法,我们寝室那几个哥么谁也没有厉害的嘴皮子,只能留林然孤军奋战。
“要说刘菲长得也不像恐龙啊,怎么就没人要呢?”水兵还算有点杀伤力。
“哎?谁说没人要啊。本小姐门外天天一排一排的人拿着鲜花等着见我呢,我就是看不上眼。”刘菲的尖牙利嘴是出了名的,别说舌战群儒,就是舌战群猪也能把猪咬死。
“不是吧,现在的人越来越好奇了。就算恐龙是珍稀动物,那也不能把着人家的门看呢?!”林然见缝插针,把大家逗得哈哈大笑,四处喷饭。
“哎?水兵,你那酷车不错吗!几时买的?”
小静对时尚灵敏的嗅觉又闻到了特别气味。
“我哪有买车的财力啊。是哥么的车,开着玩玩。”
“我不让他开,他非要开,驾照都没有,要是让警察抓到可怎么办呀!”李莹担心地说。
“小心些,别开太快。出了事,对人对己都不好交代。”我诚心劝告。
“没事。有什么大不了的。” 水兵满不在乎地敷衍。
“哎!他总是这样。”李莹显出无奈。
月亮和虫子旁若无人地谈论着游戏,来情绪时俩人抢着说话,好像此时不说以后就没机会了。可怜的月亮一急,说话就结巴,总是被虫子占了上风。
老大实在很少说话,平时在寝室他的一举一动就够大家琢磨了,他要是一说话大家一定都要竖起耳朵,瞪起眼睛,张开嘴巴,直到口水一滴一滴流下来,老大还在酝酿,发不出声音。老大酝酿时面部毫无表情,一双凹陷的眼睛眨啊眨。
“来,我们大家干一杯”我举起酒杯提议,“为了文学社的工作,为了《百草园》的前景,为了月亮和虫子的游戏,为了水兵的酷车,为了林然对美女的手下留情,为了梁子的小龙拳·······”
“为了你以后多多干活,多多请大家吃饭”
“没问题,为了大家的友谊地久天长干杯!”
生活应该是充实而有乐趣的,有一群朋友嬉笑怒骂填补空白。可总会不时的感到空虚,那种空荡荡的感觉让我感到惶恐。
一凡在家待了两天之后回来了。两天没看见她天使般的笑脸,心里还真是有些空。偏偏自己是那种容易产生依赖感的人。对身边每天都发生的事会不知不觉依恋。当有一天不发生了,就失落得像丢了什么东西,像内脏被取出了一段,说不出的难受。
想起有斯诺在身边时,最依赖的就是她每天一次的甜言蜜语。每天早上一起床就开手机,甚至眼睛都还没睁开,就在迷梦中去按那个开机按钮,想看看斯诺的清晨问候。她晚上弄弄这,弄弄那就过了午夜。于是拿起手机,开始给已在睡梦中与她见面的我编发第二天清晨我会第一眼看到的消息。开头总是“D”,结尾总是“您”。中间是一些安慰、体贴、鼓励的话,还有风花雪月的情话。开始我还不知“您”是何意,问她又不肯告诉我,让我自己猜。我这个语文水平堪称打遍天下的中文系高材生想了好几天也没能猜对,于是求饶认输。最后得知那是“你在我心上”之意。这才恍然,原来如此,斯诺真是用心良苦。
在我心里,一个声音一直在告诉我:我不会再爱上别人。
单独请一凡去必胜客,弥补她错过的自助餐。
必胜客的环境比较赏心悦目,服务也到位,所以经常是我与重要朋友聚餐的选择。一凡应该算是我的重要朋友。
自从和一凡相识,我的生活有了一些变化。这种变化是不自觉的,我想对我也是好的。像我父母希望的那样,像李哥希望的那样。
一凡剪了个清爽的短发,垂肩。前面的刘海自然地偏向一侧,挡住了眼角。
“一凡,怎么把头发剪了?”我忍不住笑起来。
“你笑什么!很难看吗?”
“不难看,我只是好奇而已。”我连忙解释。
“是因为学习时头发总挡眼睛我才剪的。以前总用笔盖别着头发,不让它掉下来。可有一次,我学完了,忘了把笔盖拿下来,就戴着笔盖出去了,结果被人家笑,弄得我好尴尬。索性就剪了。”一凡说话时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我在爱她身上看到了那种最纯真最原始的东西,让人感觉像是回到了童年,回到了那个两小无猜,童言无忌的年代。那个年代已经久远得很难回忆起来,而一凡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让我的心禁不住天真起来,纯洁起来。
以前很喜欢长头发女孩,就对斯诺说,斯诺,你可不可以为我留长头发,我喜欢长头发。斯诺看了我一眼,眼神有一丝埋怨。不,就不。哼!我没再说什么。因为斯诺就是斯诺,无论怎样她都是我深爱的斯诺,我不会强求她做任何她不愿意做的事。接下来的日子,我看到斯诺开始一天一天长起来的长发,心里有说不出的感动。
“我让李莹一起来,可她就是不来。还说什么不想打扰我们。这家伙真奇怪。”
“没关系,改天我再单独请她。
“哎!你想单独请她?有企图?不过我告诉你哦。她要是让我一起来我可是不会拒绝的。你知道我最爱吃了。我可不管会不会打扰你们。哈哈!”
一凡的确爱吃。每次发消息问她在干嘛,回答无一例外是在吃东西。那张小嘴从不闲着。
很像斯诺。
斯诺曾经半开玩笑地对我说,D,我对你没什么特别高的要求,只要以后你能让我吃遍天下的美味,我就知足了。
没出息!我用眼睛狠狠地瞟她。可她却笑得灿烂。
一凡和斯诺虽然爱吃,却都是优良品种。不管怎么吃,就是不胖。让她们身边拼命减肥也不见瘦的女生们嫉妒得要死。
我虽然也是优良品种,可我多希望我不是。一米七八的个子却只有六十三公斤,偏瘦足足十公斤。哎!其实我也很想不让妈妈担心我的身体,可身体就是不争气。
“哥哥,你真能干!这次又是李哥联系的活吗?”
“是啊!李哥真是我的恩师啊!”
“那你应该好好谢谢人家啊!”
“他不求别的,就希望我能快点找到个女友,带给他看看。这个我没办法。”
“实在不行,我可以帮你个忙。你带我去,就说我是你女朋友。”
“傻瓜,谁不知道你是我妹妹啊!”
“哼!不用算了,人家主动帮忙你还不领情。”一凡把眼睛转向一边,嘟起小嘴装生气。
“领情领情,这不请你吃东西呢嘛!为深表谢意,吃完我陪你雨后散步。”一凡最喜欢雨后散步,她说雨后的空气最清新。
“好啊好啊!哼!这还差不多。”
外面已经不知不觉下起了雨,上海的雨说来就来。
以前很喜欢雨。
曾经伤过脚,右跟骨粉碎性骨折,碎了好几块。是一次与斯诺一起爬山时摔的。有两米高的落差,一时冲动就跳了,没想到看似柔软的地面竟是石头般坚硬。落地的双脚只听“喀吧”一声,心想完了,折了!弄不好要是留下个残疾什么的,那可惨了。我的斯诺要为我受多少苦啊!不行,我要是残了,一定要和斯诺分手,不能拖累她!在那一瞬间,我居然想的全是斯诺。后来想想都自责,我怎么没想想生我养我的老爸老妈呢。我要是残了,他们的伤心程度决不会低于斯诺。我是他们唯一的儿子,唯一的希望。可我在那一刻却把他们抛在了脑后。
当时躺在那一动也动不了,斯诺吓得哭起来,不知所措。后来一起爬山的路人把我送到了医院,医生给我做各样的检查,打石膏固定。斯诺一直在身边陪着我,握着我的手,告诉我不要怕。可她都被吓得一脸苍白,没有血色。
医院医生对我的伤情意见不统一,有的说要手术置钢板,改善一下已经破坏了的骨性结构。而另一些医生则说应该打石膏保守治疗,手术意义不大。而且手术伤口能否愈合好是很大的问题。弄不好伤口会化脓感染。即使愈合良好,继发性创伤性关节炎也不能排除,阴天下雨难免会疼。双方均有权威医生支持,我一时也拿不定主意,犹豫了好几天,最后还是决定手术治疗。
手术顺利,只是在右脚踝留下一道手术疤痕。而且果如医生所料,继发性创伤性关节炎的命运没能逃脱。伤痛的经历。然而下雨引起的疼痛却让我乐此不疲,因为有斯诺在身边。疼痛与开心形成条件反射,脚一痛就开心。傻子一样。
可是现在,斯诺走了,开心又与心痛形成条件反射,脚一痛就开心,然后是更加强烈的心痛。所以我开始讨厌下雨,脚痛和心痛同时的折磨让我痛苦不堪。
“哥哥,雨停了,我们走吧!”一凡的眼神里充满了兴奋和期待。
“走!”我不自觉地笑了一下。
雨后的空气确实清新,让人觉得舒爽。一凡侧身跳跃着前进,双脚戏法般地倒换着,看得我眼花缭乱。她欢喜地笑着,胸部随着跳跃的节奏一颤一颤。看得我心跳加快,就马上收回目光,转向别处。
“怎么啦,哥哥,你的脸怎么红了?”
“噢,没什么。有点热。”
“这么凉爽怎么会热呢。真奇怪。”一凡皱着眉头,一副不解的样子。
“一凡,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打算?我没想过。走一步是一步。想那么多干嘛呢!现在对我来说就是享受这雨后清爽的空气。”一凡站在那里,向空中张开双臂,闭眼仰头,深深吸了一口气。
我无语。
“哥哥,那你有什么打算?”一凡回头问我。
“我打算和你永远在一起,你愿意吗?”也不知道哪来的这么一句话,脱口而出,没经大脑。
一凡怔怔地看着我,半天没说话,像是在鉴别刚才那句话的真伪。
“你是认真的吗?”一凡很认真的表情。
我被问得措手不及。我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认真的。对一凡我总是不愿意认真去想些什么,不愿意面对内心真实的感情。
和斯诺分手一个月,我遇见了一凡,和斯诺同样简单,同样可爱,同样纯净得像水的一凡。和斯诺分手时,心几乎碎了,一块一块的残缺不全。在那一个月里,没有表情,没有食欲,几乎没有睡眠。一个月瘦了十斤。本来就没什么身体资本的我憔悴至极。
第一次见到一凡,看到她天真无邪的笑容,她清脆甜美的声音,她不谙世事的稚嫩,我的眼睛亮了。从来都觉得斯诺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具备上述特质的女孩,从来没想过失去斯诺之后我的心还可以为另一个女孩这样心动,而且是第一面。
虽然没什么宗教信仰,却相信冥冥中有一种力量在操纵着一切,这种力量看不见,摸不到,却可以感觉得到。人类在这种力量面前无可救药的无能为力。我相信人一出生,他一辈子的命运就是注定了的,不可能改变。
记得曾经看过一个鬼片,叫做《七月十四》。说一群孩子在七月十四鬼节那天发誓说以后每年的这一天都要在那里聚会。在鬼节发的誓是毒誓,如果不遵守的话,就要遭到天谴。于是一个个已经长大的孩子遭到了无法逃避的天谴,因为他们没有遵守誓言。无论怎样努力逃脱,天谴却无法躲得过。
命中注定的事谁也无法改变。
不过我不是一个纯粹的宿命论者,因为我承认并且相信人的主观能动性,我相信人通过主观努力是可以改变一些事情的,但这些改变也是命中注定。
冥冥中我感觉这种力量在酝酿着另一场我不愿看到的画面,像当年斯诺那决裂的脸孔,那可怖的愤怒,那让我恍惚的离开的背影。
而且林然一直喜欢一凡,林然有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实在觉得自己的话有失得当。
“你说呢?”我玩世不恭地笑了。
“哼!看你笑的样子就知道不是认真的。”
一凡低下头,眼帘失落地下垂。
“你这不是在拿我寻开心吗!?”口气楚楚可怜。
“对不起,一凡!”
“没关系。礼仪,廉耻,忍耐,克己,百折不屈。”
“这是什么呀?”
“这是跆拳道精神。我告诉你,你可别小看我,我现在可是跆拳道黑带选手”一凡说着还摆起了对打的姿势。
“黑带?黑带你也打不过我。要不我们试试?”
“试试就试试。来吧。啊——”
上海的夜色实在美,美丽得让人眩晕。
和一凡散完步已是深夜,回到寝室发现一贯的灯火辉煌已经销声匿迹,大家都睡了。只有一个人影坐在床上,而不是躺在床上。是老大。他在看一本书,在漆黑一片的寝室仅仅借助窗前的月光看一本不知名的书。
“老大,你在干吗?”我一脸的惊愕。
“看书。”老大的回答平静自若。
“都熄灯了还看什么书啊!能看见吗?!”
“能。”老大边说边用力地点头。
“老大,你真是我的偶像。”我摇着头无奈地说。
脱了衣服躺在床上,略感一丝疲惫。和一凡在一起很开心,开心得忘记伤痛,身体上的和心灵上的。
“D,你回来啦?去哪啦?”林然这家伙在黑暗中瞪着一双锃亮的眼睛,像一匹饿极的野狼。
“哦,林然,你还没睡啊?”
“少废话,回答我问题。”
“这不是那天我请大家吃饭,一凡没来吗,我补请她一顿。”
“听说前几天她请你去看电影啦?”
“是啊。你怎么知道的?”
“她居然真的请你去看电影啦?”林然的声音突然高了几十分贝,很激动的样子。
“是啊,怎么了你?”
“D,你——你太过分了。有你这么对兄弟的吗?”
林然突然站起来,大声地向我叫喊,不但吓了我一大跳,寝室所有的人都有了反应。
“喊什么喊?睡觉呢。”虫子和月亮在玩游戏,老大在看书,只有水兵一人在睡觉。
“喊怎么啦?你倒是有女朋友不着急啦。”平时林然总是笑呵呵的,能侃能聊的,我还从来没见林然这样愤怒过。
水兵也不是好惹的。掀起被子,霍地站起来。
“你他妈的跟谁喊呢?”水兵一来劲,可是真恐怖。那样子好像要吃人。我见势不妙,赶忙浇水减压。
“好啦好啦。水兵,你睡你的觉,我保证林然不再吵你。林然,我们出去走走吧。”林然听了我的话,开始穿衣服。水兵也抑制了怒火,重新盖上被子。
深夜的风吹在脸上很冷。
“林然,对不起。”我开口就像林然道歉。我知道林然对一凡是认真的。林然没什么反应。
“林然,虽然你以前身边总有女孩子,和谁分手你都不在乎。但我知道这次你是认真的。我从来没见你这么认真过。作为好朋友,我一定会帮你这个忙。我会尽我全力帮你,你相信我。”
林然还是没有说话。皱着眉头。
“林然,你知道我只爱过一个人,就是斯诺。我曾经爱过她,现在爱她,永远爱她。不管她怎样对我,我对她的爱永远也不会泯灭。而且我已经无法再爱上别人,因为在斯诺身上,我已经几乎耗尽了全部的热情,我把所有的爱都给了斯诺,毫无保留。我不知道怎样去开启另一份感情,我不知道怎样再去爱另一个人。好像我已经不会爱了。你放心,以后我不会再和一凡单独出去了。其实那次和她出去看电影,我是想完成你交给我的任务。”
林然扑哧笑了出来。
“D,对不起。是我对不起你。是我重色轻友。其实你说要和我出来走走,我就觉得自己对你太过份了。我一直没说话是想看看你对我究竟能忍耐到何时,何种地步。D,你是我最好的朋友。这辈子我能有你这个朋友,是我的福气。”
我和林然的右手紧紧地握在一起,在深夜的风中挺立。
今天没课,想起文学社的会已经拖了好几天,就打了一通电话,召集我的文学同盟们在文学社会合。换了一身休闲装,让自己精神一些,太颓废有失社长形象。
从宿舍楼到服务楼大概有两百米的地面距离。路上有灿烂的阳光做伴,还有我瘦削的影子。
服务楼一层二层是餐厅,三层是昼夜开业的水吧。水吧隔壁就是我们文学社八个兄弟姐妹的天地。二十几平米的空间,四壁用米色檀木包装,还有一幅幅明星和电影海报。几张像石头一样重的大方桌平行地摆在那里,不过桌子的边缘不是与墙壁平行,而是成角摆防。每张桌子上都有一台电脑,是他们自己从寝室搬过来的。平时除了上课,几乎整天泡在这。做功课,侃大山,上网,喝茶,享受安静。
虽然只有二十几平米,却是当年我和刘菲东奔西走好不容易从系里申请到的。当我俩走进这间当时装满废旧杂物满是灰尘老鼠的房间时,心里却感到很快乐。因为这是我们自己的家。我们俩个人足足忙了一天,终于把那样破败的房间整理干净,又按照我们的喜好装饰墙壁和地板。后来的同志们又添加进了他们的个性。这是我们的自由空间。
社里的同志们个个头脑灵活,鬼点子一筐一筐的。尤其是刘菲和小静,俩人跟精灵姐妹似的,你一出我一出。有他们群策群力,文学社自成立以来,取得了不凡的成绩。《百草园》最值得我们骄傲。首期在全院发行二百份,收到了强烈反响。上面的内容丰富多彩,有散文,小说,诗歌,漫画,杂谈,校园新闻,时事动态,还有各种各样的广告。广告是为同学们免费登的,有家教,有各样的兼职,有学校的勤工俭学广告,还有保姆广告。有自己当保姆找活干的,也有寻保姆给自己干活的。这些都是同学老师们关心的部分,与日常生活紧密相关。也正因为如此,在《百草园》创办之初,还得到了系里两千元的赞助费。我们每期的出版费都是靠这些钱维持。
走进文学社的门时,大家都坐在那喝茶聊天。
“呦!看来就我一人姗姗来迟啊!”我有些不好意思。
“不是你来迟,是我们压根就在这,不用来。我们已经拿这当家了。是不是啊?”刘菲的话缓解了我的尴尬。大家都笑而不答。
“社长,T恤很酷嘛!哪买的?谁给你买的?”小静一眼盯上了我的新衣服。
“你怎么就认定是别人给我买的呢?”
“那还用问,这么一个帅哥才子,又没有女友,肯定是众矢之的啊!”
“又涮我?”
“你有羊肉好吃吗?没有我涮你干吗!快昭吧!”
“南京路一家新开的店。不骗你,我自己买的。”
“社长,做人要厚道!你就昭了吧。也让我们有幸见见未来的社长夫人哪!”刘菲的舌头实在尖利。
“梁子,我们社可就咱俩男的,你要是不帮我,我可就孤立无援了。”我把唯一的希望寄托在了梁子身上。
梁子看着我无奈求助的眼神,深深叹了口气。一脸无辜地对大家说:
“不是我给社长买的!”
大家哄然大笑。
和斯诺分手以后,总是一个人去黄浦江岸看浑浊翻滚的江水,再走一走霓虹闪烁的南京路。喜欢灯红酒绿的喧嚣浮华之中孤独的我,有一种游离于尘世之外的落寞,却觉得安全。不想有外界的干扰,把自己关在自己的世界里,不肯出来,别人也不要进去。
喜欢穿休闲装,不受限制的随意。南京路上精品衣专卖店一家挨着一家。口译的收入让我可以随心所欲地挑选自己喜欢的衣服,这让我很舒服。所以时常去买衣服,似乎是一种安慰。
“好啦好啦!现在开始开会。”我也只能用手中这点小小的权利来维护自己了。
“今天开会的主要议题是《百草园》。刘菲,你来给大家汇报一下《百草园》现况。”
“《百草园》已经出版三期。第一期两百份,由社里同学分头送到各个寝室,大家很辛苦,不过劳动很有成效。全校反应强烈,好评如潮,得到院里两千元赞助费。第二期三百份,同样是由社里同学送至各个寝室。据小静梁子反映,每到一个寝室都受到热情接待,尤其是去教师办公楼时,老师们都说我们为全院师生做了一件大好事,鼓励我们要坚持下去。第三期三百份,全部发放出去。在食堂,教室,寝室,到处可以看到《百草园》的影子。下一期我们准备增加至四百份。不过现在有一个问题,我们两千元的赞助费已经所剩不多,这样下去,《百草园》出不了几期就要因经济支持不够被迫停刊。我们今天就要讨论一下怎样能弄些钱来以支持《百草园》今后的发展。”
开始大家群情激昂,振奋不已。一说到钱不够,大家就都开始陷入沉思,想办法,表情严肃,忧虑。他们真的是把文学社当成家一样,把《百草园》看成大家共同的孩子。这种相亲相近让我感觉很温暖。
“要不我们自己掏钱赞助吧。”一个刚进来的小师妹建议说。样子好像自己心爱的小狗受了伤,流了好多血,她要用自己的血给小狗输血。
“小师妹,放心,我们还不至于这么惨!”我看着那个小师妹,用眼神安慰她,“大家想想,看有什么好主意可以让我们的《百草园》有坚实稳定的经济来源。”
“其实我觉得《百草园》现在已经有了很好的知名度。我们可以利用这一点来赚些钱。比如可以为校外那些英语、计算机培训学校登收费广告。只要让他们知道《百草园》在学校的知名度,我相信他们会愿意和我们合作的。”刘菲的脑子确实灵活。我觉得她将来毕业应该去做那些搞创意的工作。比如广告设计,她一定行,说不定还是个天才人物。
“我觉得这个办法可行性很强。我们可以先试着和我们比较熟的英语培训学校联系,比如明智,天华。我们好多同学都在那里参加过英语学习班。”这个主意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
“好。就这么办。刘菲,哪天有空我们一起先去明智探探路。。”
“没问题!”
“好。今天会就开到这。大家自由活动。”
“你想去哪活动啊?你总是那么忙,整天见不着影。”刘菲没头没脑地甩过来这么一句。
“你想见我吗?跟我说啊。不管多忙我也得会见你啊。惹恼了你谁给我干活啊。”
“没事!就是想给你倒杯咖啡,不知赏不赏光啊?”
“有人给倒咖啡当然好了,我自己都懒得倒。”
大家散开了,兀自对着电脑忙自己的事。
其实我知道刘菲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我这个社长在文学社平时没什么事,就是《百草园》每期出刊之前审阅一下。有感可发就写两篇文章投一投稿。每次写完稿,刘菲都会很认真地读上好几遍,然后手拿咖啡向我走来,要跟我探讨一翻。这不,又来了。
“社长同志,咖啡!”说完坐到旁边的椅子上开始酝酿。
“谢谢!几时成我秘书啦?”
“咳!这秘书都当这么久了,你还问我几时!伤心啊!”
“好好好,我错了。好吧,既然你做了秘书的工作,那我给你加一份秘书的工资。”
“别了,你平时多请我吃顿饭我就满足了。”
“要求这么低啊。”
“这么低你还不能满足我呢。总是忙这忙那,也不知道你忙些啥。”
其实没忙什么,只是很多时候不愿意见人。
“社长,你那篇《胡同》我看了。”刘菲摆好了攻势。
“有何高见?”我知道她定是来者不善。
“其实黑暗和光明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而言的。”刘菲是说我刚写的一篇散文,题目是《胡同》。上面有这样几句话:
胡同的狭窄让人憋闷,尤其是两侧的高楼,像是站在那用移动的眼球察看胡同里行人的巨人。有人盯着看总让人觉得不舒服。所以走出胡同,心情一下子清爽起来。柳暗花明又一村,眼前豁然开朗。感觉像经历了黑暗的隧道,迎来了胜利的曙光一般振奋。是不是总要经历黑暗的隧道才能迎来胜利的曙光呢?是因为有黑暗才有曙光,还是有曙光才有黑暗呢?一生可能都是黑暗没有曙光或是反之吗?
“生活中肯定不只有黑暗,也不只有光明。但是此人认为的黑暗彼人可能认为是光明,因为在与黑暗的斗争中可以获取力量,可以增强信心,可以让人振奋,越挫越勇,甚至乐此不疲。而彼人的光明此人看来却是黑暗,因为他对生活要求太高,总是不满足,好了想再好,一山望着一山高。这种人甚至有可能认为人生都是黑暗,没有光明。所以你说的先有黑暗,还是先有光明这个问题有个体差异性。”
“你是说这是个没有意义的问题。是吗?”我嘬着咖啡笑了。
“我可没那么说,是你自己说的。”尽管刘菲平时说话很随意,有时甚至带脏字,看上去吊儿郎当的,像个男孩子。可一谈起文学,就开始咬文嚼字,很有女学者的风范。
“我同意你的说法。要不你写一篇文章,我们在《百草园》上探讨一下。”
“我们还是私下探讨吧!跟你做对我怕出去被人打!”
“少来了你!”我将杯子剩下的一点咖啡“哗”地泼过去。刘菲身手果然敏捷,轻松躲过。
“你居然敢泼我,我——好了,我大人有大量,不跟你一般见识。”
忽然手机响了,振得我屁股好疼。原来是老妈。
“你这小子早把老妈给忘了吧。这还没娶媳妇呢就忘了娘,娶了以后是不是就没娘啦?”妈妈半开玩笑地说着,说得我心里一酸。想来好久没给家里打电话了。
“妈,对不起!”
一听我这样说,妈妈顿时收起了责备的语气。
“孩儿啊,要是有空就给妈打个电话,噢!妈想你。”
“哎!我知道了妈。”
电话里还是一贯的嘘寒问暖:你的胃不好,少吃米饭,多吃面食,南方人不爱吃面食,不行你就到外面的餐馆长期订餐,想吃什么就点什么。
我那不争气的胃每次都受到特别关注。
最近脚疼没疼啊,平时多用热水泡泡脚。上海总下雨,你的脚能受得了吗?妈妈每天都关注上海的天气,一下雨,妈妈就会担心,甚至亲自打电话过来询问。这个世界上这样关心我的女人只有两个,一个是妈妈,一个是从前的斯诺。
以前斯诺是我最贴心最周到的护理人员,让妈妈不在身边的我体会到了母亲一样的温暖。我们一起吃饭,她总是说你别吃这个,对你胃不好。多喝些汤,很有营养的,而且能胖人,看你那么瘦,看了都心疼。每次一去她寝室,斯诺就会给我弄热水,让我泡脚,因为她最了解我,我对自己的身体从来都是含含糊糊,敷衍了事。让我每天弄一盆热水泡脚,如果没有斯诺在旁边逼着我,那简直是不可能。所以斯诺就会抓住每一个机会,让我对自己好一点。她说一个人如果对自己不好,就不会对别人好。每当她这样说,我就会反问她,我对你不好吗?然后她会笑笑说,你对我好得都忘了自己啦。我觉得只要斯诺好,其他似乎都变的次要了。有人说男人娶了媳妇忘了娘。尽管我很不愿意承认自己是这样的男人,可是有时我就是想斯诺会比我妈多一点,没有办法的,毕竟今后大半生的日子要和老婆一起度过,而斯诺则是极有可能成为我老婆的人,甚至想当然地以为她就是我老婆。
孩儿啊,妈知道你心里不好受,也知道你还忘不了她,可是你也不能这样对待自己。你这么不爱惜自己,你有没有想过妈妈的感受,你知道,妈心里多难受吗?妈妈的声音开始哽咽。是啊,我从来没去想过那么爱我的父母知道我这个样子会怎么想,他们肯定会很难过,很伤心,因为他们是那样深地爱着我。看着自己深爱的人憔悴又无能为力是多么折磨人的事。想到这觉得自己太自私了,甚至是残忍。
“说起没完了。”爸爸把电话抢了过去,其实是不想让我难过。
“儿子,别听你妈的。爸妈没什么,只要你开心,爸妈就开心。”爸爸的直接让我更难过。
电话挂断后我一个人去了图书馆。在这样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
图书馆是个安静的地方,平时又没什么人。内心深处有那样想独处的愿望。有时一帮人一起说笑聊天时会忽然感到一股不知从何而来的伤感侵袭全身,接着就无语,一张脸毫无表情。有时甚至吓得身边的人表情扭曲,逃离现场。对不起,我也不想吓你们的,只是有时身不由己,因为我孤独。
图书馆老伯又在那里一圈一圈地走,步伐踉跄,却也勉强不会摔倒。图书馆里没有人注意他,没有人和他说一句话,就像这个人根本不存在。他一直在那里,像是既定的事实就不会有人去探询,去思索,去证实什么。与生俱来的财产,物品也好,感情也好,总是被低估。直到失去时,其价值陡升,像是拥有的就永远不值得珍惜,失去的才珍贵。
老伯消失在洗手间,我的目光也从老伯身上收回来,开始用心享受从窗外照进来的阳光。我喜欢坐在眼前有大幅玻璃的座位,可以在看书之余抬起眼睛对抗已被玻璃削弱的阳光,看窗外的景色,让思绪在过去与未来之间来回游荡。
十一月的上海,天气已经有些凉。这个时候北京应该很冷了。南方和北方的差别在这个时节很明显。刚开始来上海,很不适应这里的天气。夏天又潮又热,汗都出不来。寝室里又没空调,图书馆总是人满为患。冬天阴冷,在寝室穿着棉衣睡午觉都会被冻醒。那时特别想念家里的暖气。后来时间长了就习惯了。夏天每天早早就去图书馆占座位,冬天睡觉盖大棉被,上面再压一个棉大衣。被窝里总有一个灌满热水的水袋。那是斯诺送我的。给我时她说,天气这么冷,让它每晚代替我给你带来温暖吧。我开玩笑说要不就不用代替了,你直接来吧。斯诺听了,皱眉努嘴做很可爱的厌恶表情,然后再假装用力地掐我的胳膊。我哎呦哎呦地装疼。其实她哪里舍得用力掐我呢,根本就不疼。斯诺看我哎呦个没完,还以为我的哪根神经被她给掐断了,脸上的表情立刻慌张起来,忙问我是不是真的那么疼啊。边问边用一双柔软的小手给我揉来揉去。我不回答,只在那闭着眼睛,享受她舒服的按摩和肌肤的温暖。斯诺看出了我的阴谋,当即停止了按摩,拍了我一下。我这才从享受和陶醉中醒过来。
那时每天晚上躺在冰冷的被窝里,脚下踩着热热的水袋,心里别提有多幸福了。
斯诺离开后,我把水袋给了林然。林然不要,说这是斯诺送你的东西,我怎么能要呢。我说,送的人都已经不在,东西又有什么意义呢。之后每当天气冷时,林然都会问我要不要用水袋,我都拒绝。不管多冷都不用。怕那热热的水袋让心更凉。
想起《百草园》的事,就给刘菲打了个电话问她有空否。接电话的刘菲声音朦胧,节奏迟缓,显然还在睡梦中逗留。
“真不好意思,打扰你这懒猪睡觉了。”
“本小姐就是爱睡觉,猪哪有我爱睡啊。”
“把这大好时光浪费在被窝里你惭愧不惭愧啊?快起床,跟我走一趟。”
“想请我吃大餐呢?太客气了。”
“我们去明智学校谈广告的事。等事情办成了请你吃大餐,多大都行。”
“那好吧。我速速就来。半小时后校门口见。”
我磨磨蹭蹭地穿衣服,洗漱,心想女孩子干什么都慢,特别是出门。以前和斯诺约好出去玩,定好了的时间却总是让我多等十分钟甚至半小时。斯诺虽然很少施脂粉之类的东西,可是洗洗涮涮,穿穿换换,时间就过去了。她还说女孩子有时候是故意迟到的,一方面是让男孩子等可以满足女孩子的自尊心,一方面也是考验男孩子是不是真心。所以我也就养成了约会——局限于和女孩子约会——从不提前到甚至要迟到几分钟的习惯。这次和刘菲虽然不是约会,但也是女孩子,所以就慢慢悠悠,不急不慌。
没想到,等我恰好半小时后走到学校门口时,刘菲已经等在那里。真该死,我忽略了一个重要事实:刘菲非一般女孩。她一米六八的个子,走起路来有些摇晃,像个男孩子。一张黑黑的脸没有任何涂抹的痕迹。惺忪的睡眼半张不张,眼皮重重地下垂。嘴唇很干。头发刚刚洗过,还没干,发稍还滴着水珠。运动夹克上衣,有些肥大空旷,显得身体有些瘦小。黑色粗布裤子,紧贴双腿,裤脚搭在一双褐色皮鞋上。整体看上去很有知识青年的味道。我甚是羞愧地走上前去和她打招呼。
“刘菲,我的好同志啊,不好意思,我来晚了,让你久等了。”说着我做了一个清朝官员见面时相互作揖的动作,把刘菲逗乐了。
“免了,平身!”刘菲学着皇帝的口气,忍不住笑。
“你没晚,是我来早了。我们走吧,社长同志。”
明智是一所专门培训英语的私立学校。课程包括四六级英语,考研英语,托福,GRE,雅斯,商务英语,高中英语,还有口译。我的口译课程就是在明智上的。大一暑假时社会实践,没回家。又不想整个暑假都浪费掉,于是就报了个口译班,让本来已经很牛的英语更上一层楼。那个暑假真是没浪费。说出来现在自己都有点不敢相信,当时的我可以有那么强的毅力。那个暑假我满眼满耳满嘴的英语。一周上五天课,每天上下午加晚上九小时加强训练。早上六点起床开始读英语,一天课上完回到宿舍,吃过饭就开始继续奋斗,直到夜里十二点。一天算下来有十五六个小时在学英语。那真是毅力和耐力的考验。
那时我是口译班上年龄最小的一个,其他人至少是大三大四的学生,还有研究生,已经工作的,还有年过四十的叔叔级人物。开始我颇感力不从心,一个个从未见过的单词被其他同学脱口而出,那滋味就像睡了一个世纪后发现时代已经完全改变的失落。
后来经过一天十五六个小时的魔鬼训练,我的单词量猛增,翻译技能也随之大大提高。在课程过半的一次翻译课上,老师一进门就分发了当时的江总书记在北大的一篇中文演讲稿,问我们谁能翻译一下。当时班里无一人举手。也不知从哪来的勇气,我站起来开始做那篇翻译练习。我只是把它当作一次练习。当我以流利准确的英语翻译完一半时,老师叫了暂停。就在我停下的那一刻,教室里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全体同学都用钦佩和赞许的目光看着我。老师问我是否愿意翻译整篇演讲稿。我说只要你给我这个机会。他没有让我翻下去,示意我坐下后,只说了一句:如果你们都能达到他这个程度,那我的课就不用讲了。我坐下来后,心里异常平静,因为我知道在掌声的背后是多么艰辛的付出。
下课后老师热情地问我是哪个学校的,上几年级。当他得知我仅仅是一个大一学生后,更是惊诧不已。说我很有发展潜力,问我以后有没有兴趣干翻译。我说也许吧。我是真的不确定。以后的事谁能知道呢。那个老师还向他的同事们隆重地介绍我,使得明智的好多老师都对我有很深的印象。
今天的阳光还算充足。
明智离我们学校不算远,坐公交车只有几站地的路程。在这个季节坐公交车还算是舒服的。不冷也不热,太冷和太热都让人受不了,都会无情地扼杀人的耐性。要是还没等到谈判地点,脾气先坏了,那可不是什么好兆头。谈判准没戏。不过我这种人很少和人吵架,就算别人找茬似的穷凶极恶,我也会退一步海阔天空。没有那个力气吵。不过我的刘菲同志可不是吃素的。要是不在理,刘菲不会说什么。可要是在理,她可是能扒人一层皮,那张嘴比刀子还锋利。
我和刘菲在公交车上并排坐着。我坐靠窗的位置,刘菲坐外面。本来应该显示一下绅士风度,让女同志坐里面的,可是刘菲却主动提出坐外面,说里面空间太狭小,腿都伸不开,不舒服。她确是喜欢无拘无束的女孩。
窗外的路人行色匆匆,好像都有很重要的事要做。他们是忙碌的人。忙碌得没有方向。
车到站了。明智学校一座五层高的教学楼赫然矗立眼前。
刘菲率先走进敞开的大门,步履坚定。我随后跟进去。
服务台工作的小姐是负责学生报名参加培训的。刘菲上前说明来意后,被告知到二楼经理室去找李经理。
楼道墙壁涂着米色的漆料,楼梯用乳白色瓷砖铺设,擦得很干净,给人赏心悦目的感觉。
我记得当年在这上口译的教室很宽敞,有明亮的大灯管和四个落地空调,一个角落一个。冬暖夏凉,条件甚是优越。在这样的条件下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我常这样想。看着那么多同学每天把时间毫不留情地浪费在游戏上,也能坦然无惧,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让多年的传统教育给洗脑了,怎么这么爱学习。不学习还能干吗呢!
敲了经理室的门,得到应许后,我随刘菲走了进去。刘菲的身子挡住了我,开始经理并未看见我。
刘菲开始滔滔不绝说明来意。刚说了几句,经理突然一转头,看到了刘菲身后的我,露出惊喜的神色。
“哎?这不是D吗,你怎么来啦?”李经理开始满脸狐疑的神色顿时融化,热情有佳。
“我来报班学英语啊!”我打趣道。
“不是吧。我们这的课程班你还用学吗。干脆你来给我们当老师得了。”说完哈哈笑起来。站在一旁的刘菲已经是目瞪口呆。
“过奖过奖,李经理。好久不见,我看您来了。”
因为那次口译的一暑假课程,李经理和我成了朋友,每次去上课都能碰见她。更因为我在英语课上的突出表现和口译老师的口头广告,李经理对我很赞赏。不过没有什么深交。李经理是个女人,精明厉害的女人。在商场上混久了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谈吐间有那种深谙世事的圆滑与世故。我不喜欢这种人,他们让我感觉好累。
之前并没有告诉刘菲我和李经理认识。不想让她把希望寄托在我和经理的私人关系上。因为怕她会失望。社会上混的人都有一脸的表面热情,可心里的想法却很难猜透。以前在一起可以畅所欲言是因为没有利益冲突。一涉及个人利益,很多事情都会变。甚至是爱情。可怕的改变。
当说到我们创办的《百草园》,这个女人看我的眼神更是离谱。
“哎呀呀。你可真了不起啊。不但英语学得好,汉语也学得好,还当起主编啦。不过汉语是学习英语的基础。要学好英语,就一定要先学好汉语才行。所以那些汉语不好的人永远也不能真正学好英语。”
接着又是一顿夸耀,我自己都不好意思,想找个地缝钻一钻。李经理聊得越来越远,把刘菲完全仍在一边不理会。我见她一点没有刹车之意,刘菲在那又有些不自在,就一狠心打断了她。
“李经理,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刘菲,《百草园》的副主编,我的搭档。”
刘菲点头问好。
“哎呦,真对不起。只顾和D说话把你给忘了。来,喝茶。”
刘菲礼貌地露出宽容的笑容。稍微有些勉强。
“李经理,其实我们这次来的目的是有件事想和你谈谈。”我开始切入正题。其实我知道这事不难成。给他们做广告,让我们学校的学生多到她那上课,给她们创造机会招收更多学员,赚更多钱,她们当然愿意。只是在广告费方面恐怕要费口舌。
李经理弄清我们的来意后,爽快地应下了。
“你们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李经理问这话时的口气坚定自信。让我一时有些胆怯和不知所措。
“李经理,就像我刚才和你说的,我们的报纸在全校都很有影响,几乎每个寝室都能看到我们的报纸。我们的报纸······”
还没等我说完,李经理做了个停止的手势。
“D,告诉我多少?”
“报纸一面的中缝六百一期。”本来大家开会时讲好的八百一期,不过我看李经理的神色好像没戏,就少说了两百。
“我给你两千,我要两面。广告我们自己制作,只要你们排版。”
这出乎意料的还价让我和刘菲大吃一惊。李经理看着我们呆在那里说不出话,嘴角一提,露出不知因为吸烟还是喝茶已经变灰的牙齿。
“怎么,不满意?”
“不不不,怎么会呢,是没想到李经理这么慷慨大方。”从惊诧中恢复过来的我慌忙回答。
“你们是努力学习又有能力的好孩子,将来一定前途无量。我同意和你们合作,愿意主动出高价,并不是看中广告可以给我带来多少效益,只是想交你们这个朋友。”
“好。真是很感谢李经理。我们就这么说定了。那我们争取在寒假之前把下一期报纸排出来,把你们的广告登上。我想下学期我们的同学会多多来你们这报班的。”
我和刘菲起身与李经理握手告辞。
走出明智的教学楼,已经是正午十分,阳光直直地照在脸上,一股温暖的感觉。
“社长,没想到你的名气这么大,连经理都对你那么客气,那么热情。恕小女有眼不识泰山。”
“是运气好而已,我也没想到的!”
“还谦虚——”最后一个字音拉得老长,“这次我们可发了,一次就是两千块啊。以后再也不用为出版费担心了。哎?这回可得请我吃饭了吧?”
“我请社里所有人吃饭。我们去吃满汉全席。哈哈!不过时间待定。”
“太好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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