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想着,在北京待了许久,总要说些什么话,发发个人感慨。谈谈生活。
到北京的第四天我认识了韩天才,他是一个很瘦很白的28岁的男同志,请原谅我无法称他为小伙子,因为他看起来像个皮包骨的老头儿。他皮肤常常呈现出病态的白,只有一次带有些许红色,那次是阿圓问他为什么这么白。他脸红了。我们都看得出,他患有病。他却一直不承认。这几日他咳嗽的很厉害,脸色开始腊白,让人不敢看,除此之外,他还会躲在某个角落偷偷的抹眼泪,老板会笑话他不够男人。
在没有雷雨的白天,不经意的一瞥,他唇角暗红色的血迹异常醒目,着实吓到了我。我如此便相信,病痛的确深深地让他受了折磨。各种生活的辛酸,是这样的赤裸裸。
老板有一个朋友,风流倜傥。他常会过来玩儿,在问清楚我们这里没有A省的人后,他开始向我们讲述他曾经玩过两个A省的才17岁的漂亮姑娘,他傍上了身价好几百万的四五十岁的北京老女人……等等光荣事迹。这个时候老板总会适时提醒这里有三个学生,留点儿口德。阿圓和傻丫头会背里骂他吃软饭。我没有太多愤慨,就像有一回在口口群里大家聊到高考时,有一个大学生说了一句:存在就有合理性。市场需求而已,需要一些会花言巧语吃软饭的小白脸。如此而已。这也是生活,只是不同的生存方式罢了。
我们无法接受这样的社会,只因为我们还是学生。有不成熟的生活理解。
对于诸如此类我不反感,不排斥,我行尸走肉。我不会反抗生活所给予我的一切的真实现象。
我会偶尔的幻想,有一天去我想去的俄罗斯,还有西班牙。我想去这两个陌生的地方,和一些陌生的面孔擦肩而过。各种用声音放出来的龌龊我都听不懂,就当听不见,权当不存在。
清楚记得刚到北京的第三天,就要被大哥带着游一圈在遣送回府。那时我倔强地说:我到北京不是为了来玩儿。大哥笑:十年之后你对我说你不是来玩儿我才相信。然后,我便沉默了。
想到曾经觉得很脑残的《爱情公寓》里有一个林氏银行的千金:林琬俞,偶然看到拖拉机固执地说那是卡丁车时,我爱上了这姑娘。她眸子里的小惊喜,小兴奋,是如此的清纯可爱。这让我想起初生的婴孩儿,周边的一切对他而言都是新奇的,有吸引力的。我也想要这样的感觉。
北京原不是我所期待的,梦寐的城市,这里有我小学便熟悉天安门,颐和园,清华北大……去这些地方我最多会说一句类似于某个小品的台词:终于见到真的了。
我想要陌生的新鲜感,而不是陌生的熟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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